合同履约保证金[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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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中关于履约保证金的规定

工程合同中关于履约保证金的规定

工程合同中关于履约保证金的规定一、履约保证金的定义履约保证金是指在工程合同中,为保证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由承包商向发包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款项。

一旦承包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发包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二、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履约保证金的金额通常为合同总价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一般情况下,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10%。

三、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签订后的规定时间内支付给发包方。

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银行保函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支付方式。

四、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条件1. 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所有义务;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3. 发包方确认无其他违约行为。

满足以上条件后,发包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商。

如有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

五、履约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履约保证金应由发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作他用。

如因发包方原因导致履约保证金损失,发包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1. 若承包商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发包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扣除金额根据实际损失计算,但不超过履约保证金的总额。

2. 若发包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包商有权要求发包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同上。

七、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附则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3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规定

2023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规定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规定1. 什么是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简称保证金,是指在合同订立或者履行中,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一定数额的钱款、有价证券、票据等财产权利,用以保证合同的履行。

保证金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在商业交易中起到保障合同履行的作用。

2.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法律依据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合同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和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95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履行需要提供保证金。

同时,第98条规定了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和使用的情况。

3.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性质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性质包括财产性、担保性和违约性三个方面。

•财产性:保证金作为一种财产权利,可以是钱款、有价证券、票据等,具备经济价值和使用权。

•担保性:保证金的本质是一种担保性的金融工具,旨在保障合同的履行,一方提供保证金作为对合同履行的担保。

•违约性:保证金在合同中作为双方履约的保障,一方如果违约,可能会导致保证金的损失或扣除。

4.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约定形式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约定形式包括定额保证金和比例保证金两种。

•定额保证金: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具体的保证金数额。

例如,当事人约定支付1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比例保证金:根据合同履约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约定。

例如,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为合同履约金额的10%。

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保证金约定形式。

5.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和使用根据《合同法》第98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应当及时退还交付的保证金。

在履约保证金支付期满后,没有违约行为的一方应当主动要求退还保证金。

如果一方拒绝退还保证金,另一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还保证金。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使用保证金进行抵扣或索赔。

但如果双方发生争议,使用保证金的权限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6.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风险和注意事项•风险提示:在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时,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对合同中保证金的退还和使用条款进行合理的约定,以降低风险。

合同履约保证金最新规定2023(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作用)(2024精)

合同履约保证金最新规定2023(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作用)(2024精)

合同履约保证金最新规定2023摘要:合同履约保证金是一种担保形式,旨在保障合同双方的权益。

本文将介绍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作用,分析其在合同履约中的重要地位,并对2023年最新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1.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定义和作用•保障权益:合同履约保证金是双方交易的一种保证金制度,可以迫使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为合同另一方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

•提高履约意识: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存在可以迫使当事人更加重视合同履行,有效提高履约意识,减少违约的风险。

•降低经济损失: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一种经济制约手段,可以减少一方违约所带来的经济损失,鼓励当事人按时履行合同义务。

2.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最新规定•金额限制调整: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最高金额限制将根据交易金额和行业特点进行调整。

在某些高风险行业,保证金金额可能会相应增加,以保护合同另一方的权益。

•证券化担保:为了提高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利用效率,新规定将允许合同履约保证金进行证券化担保,使保证金更加灵活高效地发挥作用。

•责任明晰:新规定明确了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责任主体和履行义务,以及申请解除保证金和保证金退还的程序和条件,进一步规范了保证金的使用和管理。

3. 如何合理使用合同履约保证金•正确评估风险:在合同履行前,双方应认真评估潜在风险,并根据风险状况和合同金额合理确定保证金的金额。

这有助于降低违约和经济损失的风险。

•保证履约义务:合同履约保证金能迫使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并在违约时有一定的经济赔偿作用。

因此,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有效使用有助于保证各方遵守合同。

•合理申请退还:当合同履行完毕或解除时,申请解除保证金和保证金退还是必要的。

在申请时,应根据约定的程序和条件,提供相关凭证和证明文件,以保障申请的成功。

4. 结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现代商业交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能够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履约意识,降低经济损失。

2023年最新规定的调整将进一步完善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管理机制,提高其在商业交易中的效率和可靠性。

工程合同中履约保证金规定

工程合同中履约保证金规定

工程合同中履约保证金规定
一、履约保证金的定义
履约保证金是指承包商向发包方缴纳的一种担保金,用于保证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如承包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发包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金额作
为违约金。

二、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1.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为合同总价的5%至10%。

2. 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或银行保函等,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时间
承包商应在合同签订后的规定时间内(通常为7个工作日)向发包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期未支付的,视为承包商违约,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商承担违约责任。

四、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条件
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应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给承包商。

2. 如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其他违约行为,发包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金额作为
违约金,剩余部分退还给承包商。

3. 如承包商提前完成工程并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发包方应提前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履约保证金的管理与使用
1. 发包方应设立专门的履约保证金账户,对承包商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进行管理。

2. 发包方不得擅自挪用、占用或扣留承包商的履约保证金,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发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争议,可提交仲裁机构裁决。

六、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中的履约保证金规定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规定(3篇)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合同履约保证金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为确保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由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缴纳的一定金额的金钱或者其他财产。

合同履约保证金制度是合同法中一项重要的担保制度,对于保障合同履行、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法律性质1. 合同履约保证金属于担保性质合同履约保证金属于担保性质,其目的是确保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返还保证金或者按照合同约定处理保证金。

2. 合同履约保证金具有担保功能合同履约保证金具有担保功能,其主要作用是保障合同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返还保证金或者按照合同约定处理保证金。

三、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规定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请求返还保证金,或者按照合同约定处理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担保物权的设立,应当符合本法的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请求返还担保物,或者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担保物。

”2.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缴纳(1)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如现金、支票、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

(2)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由合同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

(3)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应当在合同签订后,合同履行前进行。

3.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保管(1)合同履约保证金应当由合同当事人约定保管方式,如银行保管、第三方保管等。

(2)合同履约保证金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证金,确保其安全。

4.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返还(1)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返还保证金。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返还保证金。

(3)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处理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证金最新规定2021(3篇)

合同履约保证金最新规定2021(3篇)

第1篇一、前言合同履约保证金,是指为保证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各方合法权益,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由合同一方或多方当事人缴纳的一定金额的保证金。

保证金作为一种担保方式,在我国经济活动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为进一步规范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管理,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1年,我国对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修订。

本文将对最新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二、合同履约保证金最新规定1.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适用范围根据最新规定,合同履约保证金适用于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技术合同等。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为确保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2.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合同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存单、国债、金融债券、保单等多种形式。

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形式。

3.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缴纳(1)保证金缴纳比例: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比例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

(2)保证金缴纳时间:合同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签订后,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前缴纳。

(3)保证金缴纳方式:当事人可以采取现金、转账等方式缴纳保证金。

4.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退还(1)合同履行完毕: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当事人应按照约定退还保证金。

(2)合同解除:因合同解除等原因导致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再具有担保意义的,合同当事人应按照约定退还保证金。

(3)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后,合同当事人应按照约定退还保证金。

5.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利息(1)保证金利息计算:合同履约保证金产生的利息,归缴纳保证金的一方所有。

(2)利息支付方式: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利息支付方式,如按月、按季、按年支付。

6.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监管(1)保证金管理:合同当事人应设立专门的保证金账户,对保证金进行管理。

(2)保证金监管:有关部门应对合同履约保证金进行监管,确保保证金安全、合规。

关于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

关于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

关于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建设项目中,为了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甲方(发包方)往往要求乙方(承包方)提供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这份保证金是对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经济担保,旨在减少甲方因乙方违约而可能遭受的损失。

一、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履约保证金的金额通常根据合同总额的一定比例来确定,这个比例因行业和地区而异,但普遍在5%至10%之间。

例如,如果一个项目的合同总额为1000万元,那么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可能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

二、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可以采取现金、银行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现金形式的履约保证金需要乙方将资金存入指定的监管账户中;银行保函则是由银行出具的,承诺在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时支付一定金额给甲方的文件;其他形式的担保可能包括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等。

三、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的条件得到满足后,应当无息退还给乙方。

通常,以下几种情况下,甲方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1.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2. 乙方完成了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3. 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情况。

四、履约保证金的扣留在以下情况下,甲方有权扣留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1. 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标准完成工程;2. 乙方违反了合同中的其他重要条款;3. 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复或整改工程中存在的问题;4. 其他依法或依合同约定甲方可以扣留保证金的情形。

五、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少应当覆盖整个工程建设期间,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在某些情况下,为了保证后续的维修保养期,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可能会更长。

六、其他注意事项在实际操作中,甲乙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约保证金的具体金额、形式、退还条件、扣留情形以及有效期等内容,以避免因理解不一致而产生的纠纷。

同时,双方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履约保证金的合法合规使用。

履约保证金合同

履约保证金合同

履约保证金合同一、合同背景履约保证金合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为确保合同方履行合同义务,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保证金给另一方,作为履约保证的一种方式。

该合同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金支付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主体•甲方:为出借保证金的一方,以下简称“出借方”;•乙方:为接收保证金的一方,以下简称“接收方”。

三、保证金支付1.出借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向接收方支付保证金,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转账或信用证等方式;2.保证金的支付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双方确认该支付金额为保证合同的履行;3.若合同发生解除或终止的情况下,保证金应在3个工作日内由接收方退还给出借方。

四、保证金的用途1.接收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约定,未发生违约情况下,保证金应在合同履行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给出借方;2.若接收方发生违约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提供虚假信息以及严重失职等情况下,出借方有权利将保证金用于弥补损失。

五、保证金争议解决1.对于保证金支付和退还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2.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六、违约责任1.若出借方未按时支付保证金,应向接收方支付逾期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逾期款项日息万分之一;2.若接收方未按时退还保证金,每逾期一天,应向出借方支付逾期利息,利息计算方式同上;3.若接收方发生违约情况,出借方有权利追究接收方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七、附则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2.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应互相诚信、友好合作,共同维护合同的有效性;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2023标准合同履约保证金最新规定(标准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作用)

2023标准合同履约保证金最新规定(标准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作用)

合同履约保证金最新规定20231. 引言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商业合同中的关键概念,旨在保障合同双方的权益。

随着经济发展和商业活动的不断变化,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规定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

本文将讨论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最新规定,并重点关注其作用。

2.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定义合同履约保证金是在商业合同签订时,由买方支付给卖方的一定金额,作为履行合同义务的保证。

合同履约保证金旨在确保买方履行合同义务,预防合同违约,并对合同双方的权益起到保障作用。

3.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作用3.1 履约义务保障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一种经济保证,有效地促使买方履行合同义务。

买方支付一定金额作为保证金,确保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条件下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交付、支付和其他义务。

如果买方未能履约,卖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

3.2 风险分担机制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双方提供了一种风险分担机制。

在商业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面临着各种风险,例如财务风险、履约风险和市场风险等。

通过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买方和卖方都能得到一定程度的风险保障,减少不确定性,增加合作的信心。

3.3 违约责任承担合同履约保证金承担着违约责任的重要角色。

如果买方违约,卖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

这种违约金的扣除可以作为一种经济惩罚,强化合同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减少违约行为的发生。

3.4 维护商业信誉合同履约保证金可以帮助维护商业双方的信誉。

买方支付保证金表明其愿意履行合同义务,并展示出其对商业合作的诚信度。

同样,卖方在履约保证金的监督下,更加有动力和义务按时、按量完成交付和服务,增加自身的商业信誉。

4.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最新规定根据最新的合同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进行了一些调整和完善。

是一些重要的最新规定:4.1 保证金金额的确定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并写入合同正文。

金额的确定应根据合同涉及的交易金额、合作方式和风险评估等因素进行合理计算。

建筑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规定

建筑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规定

建筑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规定
1. 履约保证金:指承包商为履行合同而向业主提供的一定金额的担保金。

2. 承包商:指承担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任务的企业或组织。

3. 业主:指委托承包商进行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的个人或单位。

二、保证金的支付
1. 承包商应在合同签订后XX天内,向业主支付履约保证金。

2. 保证金的金额应为合同总价的XX%,且不得低于XX元。

3. 保证金应以现金、银行保函或其他经业主同意的方式支付。

三、保证金的退还
1. 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经验收合格后,业主应在XX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2. 若承包商未能按时完成工程或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业主有权扣除相应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3. 若承包商提前完成工程并经验收合格,业主可提前退还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四、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
1. 业主应妥善保管履约保证金,不得挪用或用于其他目的。

2. 若承包商违约,业主有权使用保证金来弥补损失。

3. 若承包商未按约定支付保证金,业主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商承担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
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条款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合同履约保证金条款.docx(2024精)

合同履约保证金条款.docx(2024精)

合同履约保证金条款一、保证金的定义合同履约保证金是指在合同签订后,根据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由履行方按照一定比例提供给对方作为保证合同履约的一种经济担保措施。

二、保证金的支付1.履行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至对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若履行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保证金,责任方有权视为履行方违约,并可以采取中止履约或解除合同的措施。

3.保证金的支付方式可以通过电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

支付保证金的凭证应及时提供给对方,确保款项的及时到账。

三、保证金的退还1.当合同的所有义务履行完毕后,对方应在接到履行方书面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的全部或剩余部分退还给履行方。

2.保证金的退还方式应与支付方式相同,且由对方承担相应的手续费用。

3.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应在争议解决后根据判决或仲裁结果相应处理保证金的退还事宜。

四、保证金的使用1.若履行方发生违约行为,责任方有权使用保证金来弥补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2.在使用保证金前,责任方应书面通知履行方,并说明使用保证金的事由、金额及计算方法。

3.若使用保证金后,责任方的损失仍未得到完全弥补,责任方有权要求追加保证金。

五、保证金的计算保证金的计算方法由双方根据合同性质和风险程度事先约定,并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六、保证金的转让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履行方发生变更,责任方有权要求新履行方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2.若责任方同意将保证金转让给第三方,应征得履行方的书面同意,并进行相应的过户手续。

七、保证金的违约处理1.若履行方未按时支付保证金或未按约定使用保证金,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违约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

3.如履行方未履行支付违约金的义务,对方有权采取法律途径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八、其他事项本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应在合同中另行约定,以补充本条款的不足之处。

总结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保证金作为一种经济担保措施,能够有效地保障双方的利益。

合同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证金

【协议履约保证金】关于工程施工协议履约保证金的法律性质及结算《招投标法》6条规定‘招标文献规定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该法没有明确如何缴纳、缴纳标准、方式及如何结算; 2023年3月8日正式施行的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62条规定‘招标人规定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的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该文献同样没有明确履约保证金的前述内容。

因此,鉴于法律规定的诸多不明,履约保证金在实践中,由于理解不同,使得施工单位市场竞争中弱势的情况下,出现多缴而又无法返还的不利局面。

同样,由于没有法律对履约保证金作出明确的定性,同样也使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资不抵债、破产或被其债权人诉讼等时,履约保证金面临被其他债权人主张规定分享或法院执行的尴尬。

履约保证金所以出现上述问题,与法律规范不完善、施工公司与建设单位对其内容约定不明、建筑市场秩序尚待进一步健全等因素息息相关。

本文就从现在法律的规定出发,对履约保证金进行法律探析,并对该内容的立法提出建议,以期对施工协议的双方及履约保证金的此后立法有所裨益。

在中国现阶段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中的履约保证金约定绝大多数是支付金钱为表现形式,鲜有银行保函、有价证券等方式。

因此,本文以钞票为表现形式的履约保证金为阐述对象一、工程施工协议履约保证金的法律性质工程施工协议履约保证金系指为保证工程施工协议的履行,经建设单位规定并由双方约定的,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缴纳一定金额并特定化的保证金,在施工单位履约过程中,出现约定的违约补偿责任时,建设单位有权以该保证金优先受偿。

显然,履约保证金制度的目的,是用以督促、担保工程承揽契约之贯彻竣工,以及违约之责任之归属,便于迅速厘清责任,将损害降至最低,使工程顺利进行[②]。

(一)我国现有法律对工程施工协议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告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献和中标人的投标文献订立书面协议。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规定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规定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规定引言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一种常见的商业合同保障措施,不仅在国内外商业交易中被广泛采用,而且在法律上也受到一定的规范和管制。

本文将介绍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规定,包括定义、作用、法律保障以及争议解决等方面。

定义合同履约保证金是指当事人为确保合同履行而约定的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它的主要目的是增加合同的可信度和保障交易安全,一方用以确保自己的合同履行义务,另一方则用以弥补可能遭受的损失。

作用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一种经济手段,不仅对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履行起到了一定的激励作用,还可以降低合同风险,提高交易的效率。

具体来说,它可以实现几个方面的作用:1.促进交易:当一方提供合同保证金时,能够显示其对合同履行的信心,从而增加对方对交易的信任,进而促成交易的达成;2.履约保障:如果一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通过索取合同履约保证金来获得一定经济赔偿;3.弥补损失:在发生违约情况时,受损害方可以通过扣除或索取合同履约保证金来弥补自身的经济损失;4.减少纠纷: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存在可以起到一种威慑作用,使当事人更加谨慎地履行合同义务,从而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

法律保障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合同履约保证金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法律保护和规制。

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1.合同自由原则:在我国合同法中,合同自由原则是基础。

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意愿,约定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数额、支付方式和保全方式等内容;2.约定主体原则:合同履约保证金约定是双方自愿的结果,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各方在签署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具体用途和条件,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可以扣除或索取合同履约保证金;3.违约责任原则: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一种违约责任形式,不仅可以作为违约一方的赔偿责任依据,还可以作为抵冲债务或赔偿经济损失的手段;4.财产保护原则:我国法律对于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保全措施进行了规定,例如可以采取扣押、冻结、转让等方式来保全合同履约保证金,确保受益人能够及时获得经济赔偿。

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条款

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条款

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条款我们要明白履约保证金是什么。

简单来说,履约保证金是甲方(通常是业主方)要求乙方(通常是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提供的一种经济保证。

这笔资金用于确保乙方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如果乙方未能履约,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保证金以弥补损失。

我们来看一个具体的条款范本: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条款一、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与支付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

该保证金应一次性付清,并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二、履约保证金的退还1. 若乙方完全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且经甲方确认无遗留问题,甲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给乙方。

2. 若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或存在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扣除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

三、违约责任1. 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视为乙方违约,并按合同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 若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行为,甲方除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外,还可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四、其他事项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履约保证金相关事宜。

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以上就是一个典型的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条款范本。

在实际运用中,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双方的协商,这些条款可能会有所调整。

但无论如何,履约保证金的设置都是为了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合同条款,确保按时支付履约保证金,并在施工过程中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以免因违约而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同时,甲方也应当合理使用履约保证金,不得无故扣除或拖延退还,以维护合同的公平性和双方的信任关系。

合同模板履约保证金

合同模板履约保证金

合同模板履约保证金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鉴于甲方与乙方签署了《》(合同名称),乙方为保证其在合同中承诺的履约义务得到切实履行,自愿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

第二条保证范围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约定履行合同、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时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的损失。

第三条保证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乙方应当按照合同总金额的%,金额: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保证方式为履约保证金可无条件并不可撤销地等额抵销乙方因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

第五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甲方也应向乙方提供有利于合同履行的资金证明。

第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规定(3篇)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合同履约保证金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履行而设立的一种担保方式。

在我国,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中。

本文将对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概念及法律性质1. 概念合同履约保证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按照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其他有价物。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违约方返还保证金。

2. 法律性质合同履约保证金具有以下法律性质:(1)担保性质:合同履约保证金是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而设立的一种担保方式,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

(2)预付款性质:合同履约保证金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预付款的性质,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保证金可以抵作价款。

(3)损害赔偿性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违约方返还保证金,以弥补其损失。

三、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规定1. 合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对方有权请求返还保证金,并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2. 担保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条规定:“担保是指担保人以其财产或者权利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担保物的变价款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质押、保证等。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履约保证金数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可以参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确定。

合同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是指在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一方(通常是买方或承包方)向另一方提供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以保证其履行合同义务。

本文将从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定义、作用、种类及返还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定义合同履约保证金是合同双方约定的一种支付形式,承担着保障合同正常履行的功能。

它可以作为一种强制措施,促使当事人保证合同的履行,以防止潜在的违约行为。

二、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作用1. 促进合同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具有强制性质,可以迫使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减少违约行为的发生。

2. 防止经济损失:合同履约保证金可以作为赔偿的一部分,用于弥补因违约行为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3. 提供法律保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通过合同履约保证金追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种类1. 保证金汇交:买方或承包方在签署合同时,向卖方或发包方交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2. 保函保证金:买方或承包方可以通过银行等机构开立保函,作为保证金,并遵守合同约定。

3. 资金冻结:一方可以将一定金额的资金冻结在指定账户中,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以确保合同的履行。

四、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返还1. 履约完毕:当合同双方按照约定履行完合同后,合同履约保证金应返还给对方。

2. 违约赔偿: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进行处置,并有权要求赔偿其进一步损失。

3. 双方协商: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协商决定保证金的归属,包括退还一部分或全部,以达成双方的共识。

五、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注意事项1.明确合同条款: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应明确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交付方式、返还条件等相关条款,以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2. 合法合规:当事人在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时应确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

3. 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管理与监督,确保其正常使用,避免滥用或不当处置。

合同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证金是指在合同签订之后,为保证合同履约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
一定金额的保证金。

这种保证金的设立是为了确保合同的双方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条件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也是对合同履约的一种保障措施。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设立对于合同的履约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它能够有效地
促使合同双方履行合同义务,减少违约的可能性。

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保证金作为赔偿。

其次,合同履约保证金也可以提高合同的可信度,增强合同双方的信任感。

有了保证金的存在,合同双方会更加认真地履行自己的义务,从而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

然而,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设立也需要注意一些问题。

首先,合同履约保证金的
数额应当合理,既能够起到保障作用,又不至于给一方造成过大的经济压力。

其次,保证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合同的约定,不能随意挪用或使用。

最后,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不能随意扣留或延迟退还。

总之,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设立对于保障合同的履约具有重要意义。

在合同签订时,双方应当认真考虑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设立,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金的数额、使用方式和退还条件,以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

2024年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

2024年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

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什么是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是指承包商为履行合同所保留的一定金额的保证金。

在施工合同中,履约保证金常常被要求支付。

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承包商能够合理履行合同,并对其履行不当进行处罚。

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以现金形式缴纳;另一种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

一般来说,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方式由合同双方协商决定。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也是由合同双方协商决定的。

在一般情况下,履约保证金通常是合同总价的5%至10%。

但是,在某些复杂工程项目中,合同双方可能会协商支付更高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作用履约保证金的作用主要有以下方面:1. 约束承包商履约保证金可以约束承包商,促使其遵守合同条款,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进展顺利进行。

2. 保证业主权益履约保证金是为了保证业主权益,当承包商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规范时,可以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费用,使业主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3. 减少业主损失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可能因为种种原因(例如经济困难、资金链断裂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可以减少业主的损失。

4. 规范市场履约保证金可以规范市场秩序,防止一些不法承包商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工程合同,从而保护业主和市场中的其他参与者。

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在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返还时,如果承包商不再需要这笔款项,可以提出退还要求。

业主在确认承包商已正常履行合同义务,满足返还条件后,可以将保证金退还给承包商。

但是,如果承包商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未按期竣工,造成业主的经济损失或者合同争议,业主有权要求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的损失费用。

结语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是保证业主和承包商权益的重要手段。

作为合同履行的保障,履约保证金具有重要的作用。

需要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共同遵守合同条款,明确各自的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安全、快速、高效的进行。

2023合同履约保证金最新规定,关于履约保证金

2023合同履约保证金最新规定,关于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证金最新规定,关于履约保证金引言合同履约保证金是指在各类合同中,为了保证合约各方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并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而约定的一项保证金制度。

履约保证金作为一种常见的商务交易方式,对于保护合同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法律规范的完善,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相关规定也在不断完善与调整。

本文将对合同履约保证金最新的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一、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定义合同履约保证金是由合同一方按照约定在签订合同时承担的一种责任,作为一种信任的象征,旨在向对方证明其认真履行合同义务的决心和信誉。

保证金通常以一定比例的金额作为合同金额的一部分,在特定的条件下由合同一方或第三方储存或担保。

二、履约保证金的重要性履约保证金在商业交易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履约保证金能够降低交易风险,确保合同双方能够按时履行合同义务。

其次,履约保证金可以有效预防合同违约行为的发生,提高合同的执行力。

此外,履约保证金还能够促进商业信用的形成,增强合作双方的信任度,为今后的商务合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三、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最新规定1.法律地位: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一种常见的商业保证方式,其法律地位得到了明确规定。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履约保证金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

2.保证金责任:根据最新规定,保证金应由合同一方按照约定数额和比例支付,并且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或第三方担保机构。

3.保证金退还:合同履约后,如未发生违约行为,保证金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条件进行退还,以确保合同履约双方的权益。

4.保证金抵扣:若发生一方违约的情况,守约一方有权利从保证金中抵扣相应金额以弥补损失,但同时应符合一定的程序和条件。

5.保证金争议:若在保证金退还或抵扣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者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四、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应用范围合同履约保证金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和行业,特别是在房地产、国际贸易、工程建设、投资合作等领域更为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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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约保证金】关于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法律性质及结算《招投标法》6 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该法没有明确如何缴纳、缴纳标准、方式及如何结算; 2003 年3 月8 日正式施行的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62 条规定‘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的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该文件同样没有明确履约保证金的前述内容。

因此,鉴于法律规定的诸多不明,履约保证金在实践中,由于理解不同,使得施工单位市场竞争中弱势的情况下,出现多缴而又无法返还的不利局面。

同样,由于没有法律对履约保证金作出明确的定性,同样也使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资不抵债、破产或被其债权人诉讼等时,履约保证金面临被其他债权人主张要求分享或法院执行的尴尬。

履约保证金所以出现上述问题,与法律规范不完善、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对其内容约定不明、建筑市场秩序尚待进一步健全等因素息息相关。

本文就从现在法律的规定出发,对履约保证金进行法律探析,并对该内容的立法提出建议,以期对施工合同的双方及履约保证金的今后立法有所裨益。

在中国现阶段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履约保证金约定绝大多数是支付金钱为表现形式,鲜有银行保函、有价证券等方式。

因此,本文以现金为表现形式的履约保证金为阐述对象一、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法律性质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系指为保证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经建设单位要求并由双方约定的,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缴纳一定金额并特定化的保证金,在施工单位履约过程中,出现约定的违约赔偿责任时,建设单位有权以该保证金优先受偿。

显然,履约保证金制度的目的,是用以督促、担保工程承揽契约之落实完工,以及违约之责任之归属,便于迅速厘清责任,将损害降至最低,使工程顺利进行[②]。

(一)我国现有法律对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该条是从工程签约一开始,为了避免恶性竞争,为使公平有序的进行,投标人的诚信履约,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

该法第六十条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

该条是否为履约保证金的约定,与履约保证金在理论上的争论是相关的,鉴于本文作者的观点,应为一种保证。

因此,上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规定,应与担保法及司法解释相结合。

(二)履约保证金法律性质由于我国法律和规章中,对履约保证金的法律性质并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在理论界对其性质争议颇多争议,主要有违约定金、违约金、金钱质等三种,兹分析检讨如下:违约定金说:持该观点的人主要是基于其一,履约保证金有担保的功能,而履约保证金在担保法及司法解释中又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将其套用为定金; 其二,工程施工合同中也有条款约定:在建设单位未完全履约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的条款。

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履约保证金除非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定金性质,否则,不能适用定金规则,而有约定的,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履约保证金有单向性质,其功能具有保证一方当事人合同利益的唯一性,则不能认为合同存在履约保证金。

因此,该说在逻辑上存在问题。

违约金说:该说主要认为是履约保证金是对施工单位违约时,对损害赔偿总额的预定。

这一说法是以偏盖全,其一,违约金只是履约保证金实现担保功能时的体现;其二,履约保证金是根据合同约定,即有交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其目的是“担保”及促使施工单位履行合同,是作为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当事人的损害赔偿的担保,与违约金是债务不履行损害债务发生后始得请求,并不相同;其三,若施工单位的违约行为造成建设单位的损失超出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的,建设单位在没收履约保证金后,完全可以要求其另行赔偿其他损失。

本文主张履约保证金是金钱质的一种,是担保,主要理由是:从履约保证金的目的出发,是为了促使施工单位完全履约,就必须保证该履约保证金具有排他性。

若不具有排他性,在施工单位的其他债务纠纷时,任由其他债权人分配或由法院强制执行扣划,则会使其目的完全丧失。

“对履约保证金条款的约定不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完全不同”、“履约保证金并不简单的固定属于法定的债的担保方式(《担保法》规定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形式)中的某一种,其性质和效力无法整齐划一的定论。

”,该些观点无视履约保证金的法律目的,也不利于理论上的探讨,应当予以摒弃。

[③](三)履约保证金的种类在实践中,有的施工合同会笼统的约定就是履约保证金,而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会依保证的内容不同,而对其数额进行分割,具体包括质量保证金、工期保证金与安全保证金等。

而按施工合同的不同阶段,可分为在招投标阶段的投标保证金、施工合同签订后的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保证金。

二、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交纳主要包括交纳方式、数额及接收,鉴于现在法律对此并明确,而该内容对当事人双方至关重大,确有探讨的必要。

首先履约保证金既然属于金钱质的一种,当然具有实践性之法律特点,即不交付就不生效。

建设单位往往中标书中会载明,投标单位应按招标书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在符合中标的情况下,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因此,只要施工单位参与了招投标,就实际事先交纳了履约保证金。

在实践而言,不存在投标单位不实际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可能性,因为若不根据中标书签订施工合同并交付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就是违反招投标规定,会被没收中标保证金。

那种认为建设单位直接将中标保证金变更为履约保证金是侵犯了施工单位的利益的说法是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

当然,履约保证金既可以承包商自己提交; 也可以第三方提交(但需得到招标人的认可),但由此产生了与第三方的法律关系。

履约保证金的数额,我国法律没有任何规定,台湾行政院暨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招标注意事项第十七条规定:厂商得标订约时,应提供履约保证金,以不低于决标价百分之十为原则。

但没有上限,明显与施工单位不利。

鉴于履约保证金是为支付违约金所作的担保,因此,参照违约金标准比较合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结合实际,履约保证金约定在合同总标的的10%-30% 为合理区间,具体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同样,如果履约保证金扣减或没收过高或过低的,也可以酌情调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合同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对履约保证金是这样规定的:“建设工程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或未按期竣工时罚没,但实际损失少,保证金数额大,承包人认为全部罚没过高的,应当按照公平合理原则并参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关于调整过高违约金的规定处理。

”。

履约保证金应交付给建设单位,转移占有,且应设立履约保证金帐户,不得与其他混同,也不得擅自挪用。

这主要是基于履约保证金金钱质的特性。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扣除的情形,必须由双方签署书面履约保证金扣减协议或由建设方向施工方书面通知扣除理由、数额与时间。

这样操作的好处在于:可以避免在第三方对该履约保证金主张权利时,厘清其性质与数额,以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结算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结算包括了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抵扣或没收等,是对履约保证金的最终处置。

双方当事人往往在此会产生较大的争议,是施工单位最心有余悸的事项,是建设单位最想利用的筹码。

所以很有必要法律对此进行明确规定,双方当事人也要在合同条款中予以细化。

(一)返还按台湾工程投标须知第七条第三款规定:履约保证金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无息返还。

台湾学者及法院判例认为,系争工程尾款须俟正式验收合格并取得排放许可证后结付,履约保证金经验收合格后返还,乃系以该事实之发生为债务之清偿期。

在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时间上,结合我国实践,认为:1 、可以约定在工程款结算前按履约进度,分段返还:如于工程完成25% 、50% 、75% 及验收合格时与结算后各返还15% 、20% 、25% 等,该种方法因实际占有的履约保证金的递减而使担保力度减弱,显然对建设单位不利;2、约定结算后一次性返还。

因在施工实际中,还存在工程款的结算环节,建设单位有否多付工程款、施工单位对扣减的履约保证金是否认可等未决事项,因此,验收合格后全部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条件还不成熟,应推迟至工程款结算时比较合理;3、返还时是否包括履约保证金的孳息,完全属于当事人的意志自治范围,从合同之约定。

(二)抵扣或没收抵扣是部分而没收是针对全部履约保证金。

为避免当事人对抵扣或没收发生争议,对抵扣或没收的情形的约定或法律规定非常重要,而不能单纯依现有法律对违约责任的笼统规定上。

对抵扣或没收情形的约定其原则应为:合同或法律没有明文约定或规定不允许抵扣或没收的,不得抵扣或没收,应予以及时返还;其抵扣或没收的情形必须为施工单位在施工工期、质量或安全等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建设单位损失,应承担违约责任等范围。

具体我们可以参考台湾政府采购法规定:机关得于招标文件中规定,厂商所缴纳之履约保证金(含孳息),得部分或全部不发还之情形:1 、有政府采购法第50 条第1 项第3 款至第5 款情形之一,依同条第二项前段得追偿损失者,与追偿金额相等之保证金;2 、违反政府采购法第65 条规定转包者,全部保证金;3、擅自减省工料,其减省工料及所造成损失之金额,自待付契约价金扣抵仍有不足者,与该不足金额相等之保证金我;4、因可归责于厂商之事由,致部分终止或解除契约者,依该部分所占契约金额比率计算之保证金;全部终止或解除契约者,全部保证金;5 、查验或验收不合格,且未于通知期限内依规定办理,其不合格部分及所造成损失、额外费用或惩罚性违约金之金额,自待付契约价金扣抵仍有不足者,与该不足金额相等之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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