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二建工程法规章节考点:施工文物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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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文物保护制度

施工文物保护制度

施工文物保护制度受国家保护的文物范围一、国家保护文物的范围《文物保护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2)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3)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4)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5)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二、水下文物的保护范围《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规定,水下文物是指遗存于下列水域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人类文化遗产:(1)遗存于中国内水、领海内的一切起源于中国的、起源国不明的和起源于外国的文物;(2)遗存于中国领海以外依照中国法律由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的起源于中国的和起源国不明的文物;(3)遗存于外国领海以外的其他管辖海域以及公海区域内的起源于中国的文物。

以上规定内容不包括1911年以后的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以及著名人物无关的水下遗存。

三、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的分级《文物保护法》规定,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根据它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可以分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可移动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

四、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范围1.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可移动文物范围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

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壁画、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

文物保护工程实施管理制度

文物保护工程实施管理制度

文物保护工程实施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文物保护工程实施管理,促进文物保护与利用,充分发挥文物的价值和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文物保护工程,包括文物修复、保护、展示等工程。

三、管理机构1. 文物保护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文物保护工程的实施,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保障文物保护工程的顺利进行。

2.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文物保护工程,在文物保护工程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协调各项工作。

3. 文物保护工程监督检查组:对文物保护工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文物保护工程按照规定进行,保证文物不受损害。

四、管理内容1. 文物保护工程立项:文物保护工程需经文物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审批立项,制定相关工程计划和预算。

2. 文物保护工程实施:文物保护工程管理部门按照工程计划,组织实施文物保护工程,确保文物的安全和完整性。

3. 文物保护工程验收:文物保护工程完成后,需由文物保护工程监督检查组进行验收,确认工程符合相关规定。

4. 文物保护工程后期管理:文物保护工程完成后,需要进行后期管理,定期检查文物状况,及时进行维护修复,确保文物的长期保存。

五、管理要求1. 文物保护工程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资格,每位人员需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文物保护工程。

2. 文物保护工程人员在工作中需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障文物的安全和完整性。

3.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过程中需按照规定文物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部门的指导,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4. 文物保护工程监督检查组应定期对文物保护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按照规定进行。

5. 文物保护工程完成后,需进行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规定。

六、管理责任1. 文物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对文物保护工程进行统筹和协调工作,并对工程实施负责。

2.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工程的实施,对工程的安全和质量负责。

3. 文物保护工程监督检查组负责对工程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并对工程的合格性负责。

二建法规第五章

二建法规第五章

第五章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考情分析】本章涉及到环保、能源和文物三部分内容,内容编排上均援引法律的具体规定。

在学习方法上重记忆,轻理解。

从历年的考试情况来看,分值不多,并且都集中在一些比较重要的法规法条规定上。

2014年重在法律责任,但这并不代表常规。

预计2015年的分值在4分左右。

最近三年本章题型、题量及分值分布2012年题型2014年2013年6月份10月份单选题5题5分2题2分2题2分3题3分多选题- ——-合计5题5分2题2分2题2分3题3分第一节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2Z205011 施工现场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一、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一)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定【14单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

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注意】夜间,是指晚22点至早6点之间的期间。

(P167下~168上)【2014考题·单选题】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为()。

P167A。

昼间60dB(A),夜间50dB(A)B。

昼间65dB(A),夜间50dB(A)C。

昼间70dB(A),夜间55dB(A)D。

昼间75dB(A),夜间60dB(A)『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昼间70dB (A),夜间55dB(A)。

参见教材P167.(二)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须申报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1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申报项目情况。

(P168上)【例题·单选题】在城市市区范围内,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P168A.10B.15C.20D.30『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1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申报项目情况。

建造师《法规》考点:施工文物保护制度

建造师《法规》考点:施工文物保护制度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是指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实施保护的区域。

全国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由省级政府划定;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由核定保护的政府划定。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得拆除。

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是指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外,对建设项目加以限制的区域。

控制地带都是省级政府批准,由各级文物部门会同规划部门公布。

今天知识点的内容就到这里,下面大家来做两道题。

【习题1】根据《文物保护法》,属于受国家保护的文物的是()。

A.具有历史价值的壁画
B.与历史事件有关的史迹
C.古脊椎动物化石
D.古人类化石
【答案】A
【习题2】根据《文物保护实施条例》,关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是()。

A.设区的市文物保护单位由设区的市文物行政部门划定保护范围
B.自治州及文物保护单位由自治州城乡规划行政部门划定保护范围
C.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
D.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由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划定保护范围
【答案】D。

二级建造师考试《施工文物保护制度》知识点: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二级建造师考试《施工文物保护制度》知识点: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二级建造师考试《施工文物保护制度》知识点: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知识点二: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一、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划定保护范围的规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内,由省级政府划定保护范围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内,由核定的政府划定保护范围【注意】划定保护范围是由政府在划定,不是由文物部门或是规划部门。

二、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外,为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环境、历史风貌,对建设项目加以限制的区域。

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批准单位划定单位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政府由省级文物主管部门会同规划部门划定省级、市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由核定该文物保护单位的政府文物主管部门会同规划部门划定【提示1】保护范围没有批准之说,只有划定单位,划定单位一定是政府,而不是具体的职能部门。

省级及以上由省级划定,以下的按级划定。

【提示2】建设控制地带,不论哪一级,其批准单位均是省级政府。

划定单位,省级及以上是由省级文物部门会同规划部门,以下的由对应省别的文物部门会同规划部门。

【例题·多选题】某省辖区某市市区内发现的古文化遗址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则其建设控制地带由( )划定。

A.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B.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C.省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D.市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E.国家文物局『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施工的规定。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并公布。

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由国务院核定公布;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由省级政府核定公布,报国院备案。

【条件】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历史上有重要影响。

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施工文物保护制度

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施工文物保护制度

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施工文物保护制度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施工文物保护制度《文物保护法》规定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家保护文物的范围;《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了水下文物的保护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还有那些呢?下面是店铺整理的相关内容,一起看看吧!知识点一.受国家保护的文物范围《文物保护法》规定,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传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文物的所有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受保护文物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可以将文物保护单位分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并将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关于保护文物的说法,正确的是( A )。

A.拆除文物所需的费用应当列入建设工程预算B.建筑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一切文物C.建设单位对于实施原址保护的文物应当到行政部门备案D.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建筑活动知识点二.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施工的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规模、内容以及周围环境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合理划定,并在文物保护单位本体之外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规模、内容以及周围环境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合理划定;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由国务院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名城。

《文物保护法》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

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

最新整理二建工程法规章节考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

最新整理二建工程法规章节考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

二建工程法规章节考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1.施工现场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1)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对环境噪声污染进行了规定,包括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须申报、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施工作业、政府监管部门现场检查等。

(2)建设项目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3)交通运输噪声污染的防治。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行驶的机动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4)对产生环境噪声污染企业事业单位的规定。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保持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的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施工现场废气、废水污染防治的规定(1)大气污染的防治。

对于施工现场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是防治扬尘污染。

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者,应采取防治污染的措施,防止、减少大气污染,对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实施监管。

(2)水污染的防治。

《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和《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进一步规定了施工现场水污染控制要求。

3.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规定(1)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对于一般固体废物,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并按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等,有明确的规定。

(2)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建设产生固体废物的项目以及建设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2022年二建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制度20道(带答案解析)

2022年二建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制度20道(带答案解析)

二建法规及相关知识第 1题:单选题(本题1分)《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规定,水下文物不包括()以后的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以及著名人物无关的水下遗存。

A.1900年B.1910年C.1911年D.1920年【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新版教材P194-195《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规定,水下文物是指遗存于下列水域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人类文化遗产,不包括1911年以后的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以及著名人物无关的水下遗存。

故选项C正确。

第 2题:单选题(本题1分)某建设工程施工中,发现文物并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赶赴现场,提出处理意见的时间应该在()日内。

A.3B.5C.7D.10【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新版教材P198,原文是《文物保护法》规定,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故选项C正确。

第 3题:单选题(本题1分)某单位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限期内无法恢复原状,造成严重后果,对该单位处()罚款。

A.5万元以下B.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C.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D.15万元以上【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新版教材P200,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恢复原状或者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能力的单位代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改变园林绿地、河湖水系等自然状态的;....(3)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4)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5)其他影响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或者历史建筑的。

施工文物保护制度

施工文物保护制度

施工文物保护制度1. 引言施工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文物保护的问题。

为了保护我国丰富的文化遗产,施工文物保护制度得以建立。

本文将介绍施工文物保护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以及实施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2. 施工文物保护制度的基本原则施工文物保护制度的建立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保护优先原则:施工过程中,对文物保护应给予优先考虑。

在任何情况下,文物的保护和维护不得受到人为损害。

•科学保护原则: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保护措施和技术应以科学为依据,确保文物不受损害。

相关保护方案应由专业人员编制。

•整体保护原则:对于具有完整历史价值和现存环境价值的文物,应采取综合性保护措施,保留其完整性和连续性。

•公众参与原则:将文物保护纳入公众议题,提高公众对文物保护的认知,并鼓励公众参与文物保护工作。

公众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的参与,监督和促进施工过程中的文物保护。

3. 施工文物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施工文物保护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3.1 文物保护评估施工前,对涉及到的文物进行详细的保护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文物的类型、历史价值、条件评估以及破坏风险评估等。

评估结果将决定后续施工过程中的保护措施和方案。

3.2 文物保护方案基于文物保护评估结果,制定具体的文物保护方案。

方案应包括具体的保护目标、保护措施、保护时限以及相关责任人等。

3.3 施工协调机制建立施工文物保护协调机制,确保文物保护工作与施工工作的有机结合。

协调机制应涉及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并明确协调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4 监督和评估对施工过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保护方案得到有效执行。

监督和评估可以由相关文物保护部门或专业机构完成。

3.5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施工文物保护制度的行为,应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处罚措施可能包括罚款、责令停工整改等,以保证施工过程中文物保护的有效性。

4. 施工文物保护制度的实施注意事项在实施施工文物保护制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专业人员参与:施工文物保护工作需要专业人员的参与,包括文物保护专家、建筑设计师等。

施工文物保护制度

施工文物保护制度

施工文物保护制度受国家保护的文物范围一、国家保护文物的范围《文物保护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2)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3)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4)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5)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二、水下文物的保护范围《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规定,水下文物是指遗存于下列水域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人类文化遗产:(1)遗存于中国内水、领海内的一切起源于中国的、起源国不明的和起源于外国的文物;(2)遗存于中国领海以外依照中国法律由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的起源于中国的和起源国不明的文物;(3)遗存于外国领海以外的其他管辖海域以及公海区域内的起源于中国的文物。

以上规定内容不包括1911年以后的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以及著名人物无关的水下遗存.三、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的分级《文物保护法》规定,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根据它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可以分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可移动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四、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范围1.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可移动文物范围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

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壁画、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

21、施工文物保护制度(1)

21、施工文物保护制度(1)

C.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
D.进行爆破作业,需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E.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得拆除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A所有级别的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均由省级政府批准
。D爆破需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 得上一级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本题中未明确哪一级的文件保护 单位。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主讲:魏星
施工文物保护制度
1.水下文物的范围(三类)
领 域 文物的来源
· 起源于中国 遗存在中国内水、领海的文物 · 起源不明的 · 起源于外国 遗存于中国领海以外的但由中国管辖的海域 遗存于外国领海以外海域或者公海的 · 起源于中国 · 起源不明的 · 起源于中国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经 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由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部 门划定并公布。
5.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三名) ■历史文化名城,由国务院核定公布 ■历史文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施工的规定
A.文物保护单位 B.建设单位 C.施工单位 D.设计单位 『正确答案』A
)的级别,经相应的文
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
设控制地带施工的规定。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 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 规划部门批准。
6.4 文物修缮保护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 ■文物保护单位修缮计划和设计施工方案 的批准权限(两级管理)
批准级别 内容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由国家文物局批准 · 国家文物局认为有必要 由其审查的其它省级文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文物报告和保护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文物报告和保护

二级建造师202X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文物报告
和保护
备考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为了做好备考复习,下面由为你精心准备了“二级建造师202X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文物报告和保护”,持续关注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大型根底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报省级文物部门,对工程范围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

工期紧迫或有自然破坏危险,省级文物部门组织抢救开掘,同时补办审批手续。

工程建设、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个人发现文物:保护现场,报告当地文物部门;文物部门24小时赶到现场,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发现我国水下文物及时报告文物部门;已经打捞出水的,及时上缴。

202X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建设工程行政纠纷
202X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工程建设行业标准
202X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施工文物保护制度

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施工文物保护制度

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施工文物保护制度施工文物保护制度是我国文物保护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二级建造师考试中的热点考点之一。

本文将围绕施工文物保护制度展开探讨,从法律法规、保护对象、保护原则等方面进行分析,并结合实际案例具体说明。

一、法律法规我国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我国文物保护的原则、政策和措施。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是我国最基本的文物保护法律,为保护文物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施工文物保护工作的要求包括:发现文物应当立即报告文物保护机构,不得擅自干预有关文物,更不能破坏、损毁或搬运文物;在文物保护工作期间,要严格控制人员流动,禁止原地呆坐、吃喝等行为,把文物保护区域当成珍贵的文物宝库,履行好文物保护的职责和义务。

二、保护对象施工文物保护的主要对象是文物及其周边环境和文物保护区域内的历史遗迹和古建筑。

文物包括具有历史、艺术、科技、人文等价值的物质文物和非物质文物。

物质文物包括建筑、文物器、文字、图像等;非物质文物包括口头传统、表演艺术、社会习俗、宗教信仰等。

周边环境指与文物紧密相关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如文物所在地区的地形地貌、气候、人文历史传统等。

保护区域内的历史遗迹和古建筑包括以古建筑为代表的历史文化遗产,要对其进行全面的保护和修缮工作。

三、保护原则施工文物保护需要遵循的原则包括:1、原址保护原则。

施工时不得将文物搬离原址,应尽可能保护好文物所在位置的环境条件。

2、整体保护原则。

对古建筑等整体性文物,应该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进行修缮。

3、科学保护原则。

施工文物保护应当把科学技术手段作为重要手段,采取先进的保护技术手段,保护文物的完整性和持久性等方面的质量。

4、维修优先原则。

在施工文物修缮时,应优先考虑维护文物,并尽量减少对其造成损害。

文物施工工地管理制度

文物施工工地管理制度

文物施工工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文物施工工地管理,规范工地施工行为,保护文物安全,确保文物修缮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文物施工的工地,包括文物修复、保护、展示等各个方面。

第三条文物施工工地管理应遵守国家文物保护法律法规,遵循工程施工规范,确保文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文物施工工地管理应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确保工地管理有序高效。

第二章工地基础管理第五条工地管理部门应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制定详细的工地管理方案,包括施工计划、资源管理、安全管理等内容。

第六条工地管理部门应进行人员培训,确保所有从事文物施工的工作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工地管理部门应对工地施工环境进行晨、晚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工地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八条工地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准确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各项信息,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

第三章工地安全管理第九条工地管理部门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工种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

第十条工地管理部门应对工地施工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文物和人员安全。

第十一条工地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鞋等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工地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活动,提高全体从业人员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工地文物保护管理第十三条工地管理部门应在施工前进行详细的文物保护方案编制,包括文物的保护措施和施工控制方案。

第十四条工地管理部门应与文物保护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及时报告文物破损情况,共同探讨文物保护方案。

第十五条工地施工过程中,禁止擅自移动文物位置,必须按照文物保护方案操作。

第十六条工地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文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上级部门。

第五章工地施工质量管理第十七条工地管理部门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质量标准,明确各项工作的要求和验收标准。

第十八条工地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施工标准进行施工操作,确保文物修缮工程质量达到预期效果。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制度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制度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制度一、文物勘察1. 对于需要进行保护的文物,首先需要进行勘察。

勘察的内容包括文物的种类、数量、材质、状况等,需要对文物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和记录。

2. 勘察的方式包括实地考察和文献查阅。

实地考察是指对文物进行现场观察和测量,文献查阅是指查阅相关的历史资料和文献,了解文物的历史背景和价值。

3. 勘察的结果需要编制成文物调查报告,报告应包括调查的内容、结果和建议,供后续的保护设计和施工管理参考。

二、保护设计1. 文物保护设计是指对文物进行保护和修复的设计,需要根据文物的特点和状况设计合适的保护方案。

2. 保护设计应该充分考虑文物的历史价值和使用需求,尽量保持文物的原貌和风格,同时确保文物的安全和稳固。

3. 保护设计应由专业的文物保护设计师进行,设计师需要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文物的保护原则和技术要求有深入的了解。

三、施工管理1.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保护文物的历史和文化价值。

2. 施工过程中需要对文物进行细致的保护和监管,确保文物不受损坏和污染。

3. 施工管理包括施工计划的制定、施工现场的管理、施工质量的监督等,需要严格执行,确保施工的安全和质量。

四、监理检查1. 文物保护工程的监理检查是对施工过程和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2. 监理检查应由专业的文物保护监理师进行,监理师需要具有相关的资格和经验,对文物保护的技术和要求有充分的了解。

3. 监理检查的结果应及时报告给施工单位和业主单位,针对问题和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确保文物保护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完成。

总结: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制度是对文物保护工程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重要依据,各个环节都需要严格执行,确保文物的保护和修复工作得到有效的保障。

只有做好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制度的相关工作,才能更好地保护我国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

建筑施工项目部文物保护制度

建筑施工项目部文物保护制度

文物保护制度1总则1.为加强铁路建设项目文物保护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工程建设涉及到的所有文物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条规定属国家所有。

各参建单位都有保护文物的义务,不得侵占、截留或破坏文物、阻挠文物部门进行文物保护和科学研究工作。

2分工与职责1.项目机构的主要职责(1)经初步调查工程沿线文物分布较多的工程,在开工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文物普查单位对建设项目及其临近影响范围内进行文物普查,编制该工程的《文物普查报告》,以期基本掌握工程沿线的文物分布状况。

(2)负责文物保护工作的协调管理。

(3)文物保护工作由工程管理部具体负责。

2.施工单位的主要职责(1)开工前,施工单位要根据《文物普查报告》制定施工期间详细的文物保护措施和文物保护预案,报监理单位批准。

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学习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对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负责具体文物保护方案的实施和措施的落实。

(3)发现文物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好现场,防止文物流失,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文物管理部门报告。

3保护重点1.各参建单位在开工前应熟悉本工程《文物普查报告》的主要内容,树立文物保护的观念,了解文物保护的程序、措施和方法。

2.开工前,施工单位要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学习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对文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文物。

3.施工单位在文物保护区或建设控制带施工时,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在施工现场作出标志说明,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管理。

4.施工时如发现文物遗迹,应立即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文物管理部门报告,根据文物管理部门的决定妥善处置。

5.土方填筑工程以及其他需要取土、弃土时,对现有的或规划的保护文物遗址,施工单位应采取避让的原则进行地点的选择。

4主要工作方法和措施项目机构工程管理部应切实落实文物保护工作,加强文物保护监督检查。

施工文物管理制度

施工文物管理制度

施工文物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文物保护的管理,保护好国家文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文物公开保护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包括建筑施工、市政工程、道路修复及其他各类施工项目。

3. 所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相关部门在施工现场文物保护工作中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二、施工前文物保护范围的确定1. 施工前,项目相关单位应当向文物保护部门报告施工现场周边是否存在文物保护范围内的文物遗址,交由文物保护部门进行核实和勘察。

2. 文物保护部门应当在第一时间进行文物调查勘察,并向项目相关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报告文物保护范围的确定。

3. 施工前需要对文物保护范围内的文物进行保护处理的,项目相关单位应当按照文物保护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理。

三、施工现场文物保护措施1. 根据文物保护部门的要求,项目相关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专门的文物保护区域,区分文物保护范围内和外的施工内容,保证文物保护区域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对于文物保护区域内的施工,必须由文物保护部门指定专业的文物保护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不损害文物的安全和完整性。

3. 施工现场周边的环境保护,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周边的环境进行保护,防止因施工活动对文物环境造成影响。

4. 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安排施工工程,避免对文物保护范围内的文物造成破坏。

5. 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文物保护区域内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文物保护意识,确保施工活动对文物的影响降到最低。

四、文物发现处置程序1. 在施工现场发现文物,项目相关单位应当立即停止施工活动,并通知文物保护部门进行鉴定和处理。

2. 文物保护部门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尽快派员前往现场,进行文物的鉴定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文物受到进一步的损坏。

3. 文物鉴定完成后,文物保护部门应当向项目相关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报告文物鉴定结果,并指导相关单位对文物采取保护措施。

2020 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

2020 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

2020 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020 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资料这世上,没有所谓失败,除非你不再尝试。

谁的生活都不容易,加油!-----与考友共勉2Z205000 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2Z205010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考点一、噪声污染防治规定1.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场界指经批准或实际使用的施工场地边界)(1)昼间7分贝,夜间55分贝(昼间是指6:-22:(2)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 15 分贝(夜间是指 22:00-次日 6:00 之间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对昼间、夜间另行规定。

2.噪声污染申报制度3.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施工考点二、大气污染防治规定(重点是防治扬尘污染)1.扬尘防治规定(2020 年修改)(1)建设单位应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2)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3)市区范围内主要路段的施工工地设置高度不小于 2.5 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设置不小于 1.8 米的封闭围挡。

2.扬尘污染的备案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以及建筑物拆除等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向负责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备案。

考点三、水污染防治规定1.水污染防治的一般规定(记用常识不好判断的)(1)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的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2)禁止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3)在饮用水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4)在风景名胜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

2.2015 年《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规定(1)未取得排水许可证,不得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2)由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3)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根据排水状况确定,但不得超过施工期限;(4)排水户应当按照排水许可证确定的排水类别、总量、时限、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排放的污染物项目和浓度等要求排放污水;(5)排水主管部门实施排水许可不得收费。

施工现场文物、植被保护措施

施工现场文物、植被保护措施
(7)对于因施工而破坏的植被,造成的裸土,必须及工结束后,被破坏的原有植被场地必须恢复和进行合理绿化。
(3)建设项目施工中涉及古树名木确需迁移,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4)堆场地内无法移栽,必须原地保留的古树名木应划定保护区域,严格履行园林部门批准的保护方案,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5)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通报文物保护部门。
(6)建设项目场址内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地上文物,应积极履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保护方案,确保其不被施工活动损害。
施工现场文物、植被保护措施
(1)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对施工场地所在地区的土壤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制定科学的保护和恢复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造成土壤侵蚀、退化、减少施工活动对土壤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2)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保护的,工程开工前,应由建设单位提供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未经批准,不得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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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工程法规章节考点:施工文物保护制度
1.受国家保护的文物范围
《文物保护法》规定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家保护文物的范围;《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了水
下文物的保护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
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文物保护法》规定,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传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文物的所有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受保护文物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可以将文物保护单位分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并将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

2.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施工的
规定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规模、内容以及周围环境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合理
划定,并在文物保护单位本体之外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文物保护单位的
建设控制地带,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规模、内容以及周围环境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合理划定;保存文
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由国务院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名城。

《文物保护法》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

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

3.施工发现文物报告和保护的规定
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考古调查、勘探;《文物保护法》规定,在进行建设工程或
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

发现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哄抢、私分、藏匿;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方式发现遗存于中国内水、领
海内的一切起源于中国的、起源国不明的和起源于外国的文物,应当及时报告国家文物局或者地方文物行政管理部门。

4.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对施工中文物保护违法行为应承担的主要法律责任,分别从哄抢、私分国有文物等违法行为、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违法行为、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擅自承担文物保护单位修缮、迁移、重建工程违法行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违法行为等方面进行了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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