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实务备课娄爱华
合同法全部教案范文
合同法全部教案范文
教案1:
教案名称:合同法概述
课时数:1课时
教学目标:
1.了解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背景知识
2.了解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3.了解合同法的分类和要素
4.了解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教学内容:
1.合同法的基本概念
2.合同法的背景知识
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4.合同法的分类和要素
5.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教学步骤:
步骤一:导入
教师通过提问,引导学生了解合同的基本概念。如:你们知道什么是合同吗?合同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什么应用?
步骤二:讲授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背景知识
教师通过讲述合同法的定义和合同法的发展历程,让学生了解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背景知识。
步骤三:介绍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教师通过讲解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让学生了解合同法的核心观念和适用范围。
步骤四:讲解合同法的分类和要素
教师通过讲解合同法的分类(订立方式、合同类型等)和合同的要素(合同締约人、标的、约定等),让学生了解合同的不同种类和要素。
步骤五:讲解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教师通过实际案例和讲解,让学生了解合同的成立条件和合同效力的相关知识。
步骤六:总结与拓展
教师对本节课的内容进行简单总结,并根据学生的理解情况,适当拓展相关知识。
教学方法:
1.讲授法:教师通过讲解合同法的相关知识,使学生理解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2.案例分析法: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引导学生了解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教学资源:
1.教学课件
2.合同法相关案例及资料
评价与反馈:
通过课堂提问、小组讨论和课堂笔记等方式进行评价,了解学生对于合同法的理解情况,并根据学生的反馈进行相应调整。
《合同法教案》课件
《合同法教案》课件
第一章:合同法概述
1.1 合同法的定义
解释合同法的概念和定义
强调合同法在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性
1.2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介绍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如自愿原则、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
解释这些原则在合同订立和履行中的具体应用
1.3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阐述合同法适用的一般范围和特殊情况
讨论合同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关系,如侵权法、公司法等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2.1 合同订立的方式
介绍合同订立的两种方式:口头方式和书面方式
分析各种方式的优缺点和适用情况
2.2 要约和承诺
解释要约和承诺的概念和要素
讨论要约和承诺的有效性和无效性
2.3 合同条款
介绍合同的主要条款,如当事人名称、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等强调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和明确性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
3.1 履行原则
介绍履行原则,如适当履行、连续履行、按照约定履行等解释履行原则在实际合同履行中的应用
3.2 履行期限和履行地点
阐述履行期限和履行地点的概念和确定方式
讨论履行期限和履行地点的变更和调整
3.3 不安抗辩权
解释不安抗辩权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分析不安抗辩权的具体行使和效果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4.1 合同变更
介绍合同变更的概念和原因
讨论合同变更的程序和效力
4.2 合同解除
解释合同解除的概念和原因
阐述合同解除的程序和效果
4.3 解除合同的责任和补偿
分析解除合同后的责任和补偿问题
讨论解除合同的具体情形和处理方式
第五章:合同的违约责任
5.1 违约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解释违约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强调违约责任的基本要素:违约行为、违约后果、因果关系等
合同法教案
合同法教案
任课教师:黄瑞春
目录
第一章合同的概
述 ........................................................................... (6)
第一节合同的概念和特
征 ........................................................................... . (6)
一、合同的概
念 ........................................................................... ........................................ 6 二、合同的特
征 ........................................................................... ........................................ 7 第二节合同的分
类 ........................................................................... .. (10)
一、双务合同和单务合
同 ........................................................................... ...................... 10 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
合同法 教案
合同法教案
教案标题:合同法
教案目标:
1. 了解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2. 掌握合同的要素和形成要件;
3. 理解合同的效力和履行义务;
4. 能够分析和解决合同纠纷。
教案步骤:
引入活动:
1. 向学生介绍合同法的重要性和应用领域,以引起学生的兴趣和思考。
知识讲解:
2. 解释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例如自由意思原则、平等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等。
3. 分析合同的要素,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形式和合同的目的等。
4. 详细讲解合同的形成要件,包括要约、承诺和接受等。
案例分析:
5. 提供一些合同案例,要求学生分析案例中的合同要素和形成要件,并判断合同的效力和履行义务。
小组讨论:
6. 将学生分成小组,让他们讨论并分享他们对合同法的理解和应用。教师可以提出一些问题来引导讨论,例如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和合同的解除条件等。
练习与评估:
7. 给学生一些合同法相关的练习题,以检验他们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
8. 对学生的练习结果进行评估,提供反馈和指导。
总结:
9. 总结本节课的重点内容,强调合同法的重要性和应用价值。
10. 鼓励学生进一步学习和研究合同法,并提供相关资源和参考资料。
教学资源:
- 合同法相关的教材和参考书籍
- 合同法案例
- 合同法练习题
- 合同法相关的学术文章和研究报告
教学评估:
- 学生对合同法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 学生在练习中的表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 学生对案例分析和小组讨论的参与程度和质量
《合同法教案》课件
《合同法教案》课件
一、教学目标
1. 让学生了解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作用。
2. 使学生掌握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基本知识。
3. 培养学生运用合同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内容
1. 合同法的基本概念与作用
2. 合同的订立
3. 合同的履行
4. 合同的变更
5. 合同的解除
三、教学方法
采用案例分析法、讨论法、情景模拟法等多种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参与课堂的积极性。
四、教学准备
1. 教材或相关资料
2. 投影仪
3. 教学案例
4. 讨论题
五、教学过程
1. 导入:通过一个生活中的实例,引导学生了解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作用。
2. 讲解合同法的基本概念与作用:简要介绍合同法的定义、特点和目的。
3. 讲解合同的订立:介绍合同订立的原则、要约、承诺等环节。
4. 讲解合同的履行:讲解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履行期限、履行地点等。
5. 讲解合同的变更:介绍合同变更的条件、程序和效力。
6. 讲解合同的解除:讲解合同解除的条件、程序、解除后的责任等。
7. 案例分析:分析典型案例,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合同法的规定。
8. 讨论:分组讨论教学案例,引导学生运用合同法知识解决问题。
9. 总结:总结本节课的主要内容,强调合同法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
10. 作业布置:布置课后作业,巩固所学知识。
六、教学评估
1. 课堂提问:通过提问了解学生对合同法基本概念和条款的理解程度。
2. 案例分析报告:评估学生对案例分析的深度和运用合同法解决问题的能力。
3. 课后作业:通过作业的完成情况评估学生对课堂所学知识的掌握。
七、教学拓展
合同法实务培训PPT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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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编实务培训课件2024
一、引言
二、合同的定义和基本原则
1.合同的概念和要素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通过协商一致而产生的设立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包含了双方的意思表示、合同标的、合同内容、履行方式等要素。
2.合同的基本原则
明确约束、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公平合理、诚实信用、效力原则等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需要在合同实务中得到合理的运用。
三、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1.合同的成立条件
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合同要素的完整性、自愿协商的原则、合法的标的、合法的形式等条件。
2.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效力取决于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行为,包括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等。
四、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1.合同的履行方式
合同的履行方式有约定履行、债权人张力履行和债权人出席履行等,学员应了解各种履行方式的特点和适用情况。
2.合同变更的方式
经协商一致后,合同的变更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进行。
五、合同的执行和解除
1.合同的执行
合同的执行包括主动履行、合理请求履行以及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
2.合同的解除
合同的解除可以通过协商一致、法院判决、依法撤销等方式进行。
六、合同纠纷的解决
1.合同纠纷的方式
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
2.合同纠纷的处理流程
了解合同纠纷处理的一般流程,包括诉前调解、立案、证据交换、庭审、判决等。
七、合同实务案例解析
通过案例的解析,学员可以更深入地理解合同的实务操作和处理方式,提高纠纷解决的能力。
八、总结
民法典合同编实务培训课件主要针对合同相关实际操作的要点进行了详细讲解。通过本课件的学习,学员应能够掌握合同的定义和基本原则、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合同的执行和解除、合同纠纷的解决等内容,提高合同实务处理能力,更好地应对合同管理和纠纷解决工作。
民法典合同编实务培训课件(一)2024
民法典合同编实务培训课件(一)
第一部分:引言
近年来,我国民法典的修订和实施为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带来了新的发展和变革。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合同实务,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特编撰本课件,旨在为大家提供一些与民法典合同编相关的实务培训。
第二部分:民法典合同编概述
1. 制定背景与目的
本节将介绍民法典合同编的制定背景和目的,包括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考虑。
2. 合同基本原则
本节将介绍民法典合同编中所规定的合同基本原则,包括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有偿等原则。
3. 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本节将介绍民法典合同编中所规定的合同成立和效力的相关规定,包括合同的要件、合同的成立方式、合同的生效等内容。
第三部分: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1. 合同的履行义务
本节将针对合同编规定的履行义务进行详细解读,包括履行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方面的规定。
2. 合同的中止与解除
本节将介绍中止与解除合同的相关规定,并通过实际案例进行具体分析。
3. 合同的变更与补充
本节将重点介绍合同编关于合同变更与补充的规定,包括协商一致、书面形式等方面的考虑。
第四部分:合同的调整与保护
1. 合同的调整
本节将介绍合同编中合同的调整规定,包括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应用、不可抗力等方面的考虑。
2. 合同的保护
本节将介绍民法典合同编对合同当事人的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案例加以分析。
第五部分:课程总结与展望
1. 本课程回顾与总结
本节将对本课程的内容进行回顾与总结,以便学员对所学知识有更深入的理解和掌握。
2. 对后续课程的展望
本节将对下一阶段的实务培训课程进行展望,为学员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和实践机会。
合同法实务培训(PPT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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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教案教学设计
合同法教案教学设计
前言
合同法是法学专业中一门重要的基础课程,对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具有重要作用。为了提高合同法课程的教学效果,本教案设计了一种基于案例教学的教学模式,旨在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适用方法。
1. 教学目标
1.1 知识目标
- 熟悉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适用方法;
- 掌握合同的构成要件和效力要件;
- 理解合同法中各种合同类型的特点和适用规则。
1.2 能力目标
- 能够运用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合同纠纷案例;
- 能够撰写合同文本和解释合同条款;
- 具备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能够合理应对和规避风险。
2. 教学内容
2.1 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2.1.1 合同的概念和特点
2.1.2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2.2 合同的构成要件和效力要件
2.2.1 合同的主要构成要件
2.2.2 合同效力的保障机制
2.3 合同的类型和特点
2.3.1 按照成立方式划分的合同类型
2.3.2 按照合同的内容划分的合同类型
3. 教学方法
3.1 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是本教案设计的核心教学方法。通过选取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合同纠纷案例,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在教学过程中进行实际操作和思考,从而提高学生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2 小组讨论法
在案例教学的基础上,可以安排学生分成小组进行讨论,并提供解决方案。通过小组讨论,学生可以相互交流和学习,提高彼此的理解和思考能力。
3.3 角色扮演法
通过角色扮演的方式,让学生模拟合同当事人的身份,从各个角度
思考和解决问题。通过角色扮演,学生可以更加深入地理解合同法的
合同法研讨案例集教案
合同法研讨案例集教案
第一章:合同法基本概念与原则
1.1 合同的定义
1.2 合同的分类
1.3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4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2.1 要约与承诺
2.2 合同订立的程序与方式
2.3 合同订立的要件与效力
2.4 合同订立中的法律问题研讨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
3.1 合同履行的原则与方式
3.2 合同履行的规则与要求
3.3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与解除权3.4 合同履行中的法律问题研讨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4.1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
4.2 合同转让的条件与程序
4.3 合同变更与转让的法律效力
4.4 合同变更与转让中的法律问题研讨第五章: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5.1 合同解除的条件与程序
5.2 合同终止的原因与法律效力
5.3 合同解除与终止的区别与联系
5.4 合同解除与终止中的法律问题研讨第六章:违约责任
6.1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6.2 违约责任的形式与计算
6.3 违约责任免除的条件与效果
6.4 违约责任中的法律问题研讨
第七章: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7.1 协商解决的方式与程序
7.2 调解解决的方式与程序
7.3 仲裁解决的方式与程序
7.4 诉讼解决的方式与程序
第八章:合同法的适用与解释
8.1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与条件
8.2 合同法的解释原则与方法
8.3 合同法的适用冲突与解决
8.4 合同法适用与解释中的法律问题研讨第九章:典型合同案例分析
9.1 买卖合同案例分析
9.2 租赁合同案例分析
9.3 借款合同案例分析
9.4 其他典型合同案例分析
第十章:合同法在实践中的应用与挑战
10.1 合同法在企业合同管理中的应用
法律实务教案
法律实务教案
【案例一:法律实务教案-合同的要素与订立】
一、案例背景介绍
某公司因为计划进行一项大型工程项目,需要与一家工程公司签订合同。为了提高员工对合同要素和订立过程的了解,法律部门决定准备一份法律实务教案。
二、合同的要素
合同是民法上最常见的一种法律行为形式。要使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素:
1. 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合同需要至少两个相对人,即合同各方。各方必须以明确的意思表示进行约定,可以是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
2.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合同有关的各方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满足法定的年龄要求。
3. 一致的意思表示:各方的意思表示必须是一致的,即彼此之间达成共识,不存在误解、虚假、威胁等情况。
4. 合法的标的物或行为:合同必须约定合法的标的物或行为,不能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5. 合法的形式:某些合同根据法律规定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例如房屋买卖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
三、合同的订立过程
合同的订立通常经历以下几个阶段:
1. 协商:合同各方就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包括价格、数量、质量、履行期限等。在协商过程中,各方应充分交换意见,并形成共识。
2. 商定:协商过程中,各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就合同内容达成商定。
3. 立法行为:各方按照商定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法律行为,例如签订
书面合同、交付订金等。
4. 合同成立:当各方完成立法行为后,合同即成立。成立时点的确
认通常基于法律规定或者合同各方约定。
四、案例分析与讨论
在本案例中,公司希望与工程公司签订合同。法律部门可以结合合
同要素和订立过程,向员工进行以下讨论:
合同法教案二 (2)
第二章合同的分类
合同的分类是指依一定标准对合同所作的划分。对合同进行分类,可以使人们更清楚地了解各类合同的特征、成立要件、生效条件和法律意义等,进而有助于合同当事人依法订立和履行合同,也有助于合同立法的科学化、合同法的正确实施以及合同理论的完善等。
无论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均存在按不同标准对合同进行分类的问题。但是,大陆法系国家的合同分类既有学理上的分类,也有法典上的分类,一般可分为债权合同与物权合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本约与预约等。
而英美法系国家对合同的分类多为学理上的分类,这种分类对其司法实践并无多大影响,主要分为简式合同与正式合同、单边合同与双边合同、明示合同与暗示合同、准合同、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不可强制履行合同等。在我国,由于合同立法受大陆法系的影响,因此合同的分类与大陆法系基本相同。具体来说,除《合同法》分则划分了15种有名合同外,
另外在学理上尚有如下一些划分:
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根据法律上是否为某一合同确定一个特定的名称并设有相应规范,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又称为典型合同,是指由法律赋予其特定名称及具体规则的合同。
如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15类合同,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予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都属于有名合同。除合同法规定之外,一些单行法律也规定了一些合同关系,如《担保法》中规定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和质押合同,《保险法》中规定的保险合同,《城市房地产法》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合同等。
合同法教案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一节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点
一、违约责任的概念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一)债务与责任的区分
违约责任制度的确立是以区分债务与责任为前提的。
1、责任是为确保债务履行而设置的措施,它是以债务的存在为前提。
2、责任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国家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或承担法律责任的表现,而单纯的债务本身,并不具有责任制度所体现的国家强制力。正是因为责任制度的存在,才使债权获得了一种“法律上之力”。也就是说,责任制度的存在,使债权人在债务人不为给付时,要凭借法律上之力,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或承担其他责任,以确保其权利的实现。
3、责任是与诉权联系在一起的。民事责任之所以能成为保障民事权利的有效措施,是因为民事责任具有诉权,从而使其成为联结民事权利与国家公权力之中介。因为在债务不履行的情况下,债权人必须通过诉讼方式对债务人强制执行,才能使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得到满足。
总之,债务是责任发生的前提,责任是债务不履行的结果;无债务不产生责任,无责任的债务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债务。(自然债务如时效届满后的债务)
(二)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是伴随着合同法和侵权法的独立而产生的,它的存在既体现了不法行为的复杂性和多重性,又反映了合同法与侵权法既相互独立又相互渗透的状况。盖尤斯的《法学阶梯》在民法上的一个重要贡献是确立了所谓的“盖尤斯分类法”。根据这一经典的分类,民事责任被主要划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两大类,区分的基础是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的分别。直到现在,几乎所有的民法学教科书都是按照这样的体例来展开其关于民事责任的叙述的。
合同法知识及实务培训ppt课件
它指在合同成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2合同成立
1)订立合同所支出,如交通费、通讯费、餐饮住宿费等; 2)准备履行或履行合同所支出,如仓储费、人工费、运费等; 3)主张合同无效或可撤销时支出的诉讼费用或其他费用; 4)上述费用的利息损失; 5)丧失与他人签约机会等情形下产生的间接损失。—— 订立 合同时 ,对方明确知道的。
情形二:后甲公司发现丙公司有该种零件出售,甲就向丙公司采购了一批零部件,但未通知乙公司。乙公司制造了该种零部件后,通知甲公司商谈购买事宜,甲公司以已向丙公司购买为理由拒绝商谈。
我国《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成立合同过程中 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Ⅰ合同法概述
Ⅱ 合同法实务
Ⅲ 合同管理问题
Ⅰ 合同法概述
Ⅱ 合同法实务
Ⅲ 合同管理问题
1.1合同概念
主体相对性,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 内容相对性,指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以外,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并承担该合同规定的义务; 责任相对性,指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合同关系当事人之间发生。
合同法实务讲座-PPT
二、合同订立后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
家利益; (二)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
人利益;(代朋友卖产品恶意串通低价出售,善意取 得除外,上下百分之三十幅度)
三、风险转移 第一百四十条 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
3、文字不严谨。 运送方式不明,通知方式不明,违约责任的
表述过于简单,争议解决方式不明(包括方式 及合同地点)
合同管辖:民诉法24条,因合同管辖纷纷 提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 法院管辖。25条,可以约定被告住所地、合同 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 在地法院管辖。
4、格式条款――不利于提供的一方原则。 第三十九条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
四、加强合同管理: (一)委托书 明确人员、权限、时间,处理事项 (二)介绍信 编号、不给空白 (三)公章使用 登记,专人管理
五、买卖合同的几个问题
一、 减少货款收回当中发生风险的办法。 定金。在我们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往往是先收部分 定金,余下的贷款在买方收货并验收合格后再付清。 如果对方违约,该定金条款对我们有较好的保护作用, 也能给对方一定的压力。定金罚则的作用。注意的是 有时表述为预付款,就不能适用定金罚则。定金非订 金,不能超过总金额的20%。当然定金也是双刃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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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实务课程案例娄爱华
2013年8月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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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法人响应政府号召,以向政府书面请示报告并经政府审批同意的形式介入市政建设,政府在不通知法人参加的情况下单方就法人介入市政建设而享有的优惠政策作出决定,法人只能按照政府决定执行的,法人与政府之间并非民法意义上的平等主体关系,双方亦没有就此形成民事合同关系。因此发生纠纷的,尽管双方之间的纠纷具有一定的民事因素,亦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06)民一终字第47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大庆市振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长城,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孙月英,黑龙江三水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于泰民,黑龙江三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大庆市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韩学键,该市市长。
委托代理人:孙宗轩,黑龙江远东律师集团大庆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姜福丛,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大庆市振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富公司)与被上诉人大庆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债务纠纷一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1月 18日作出(2004)黑民一初字第5号民事判决,振富公司不服该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6年8月 3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振富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孙月英、于泰民,市政府的委托代理人孙宗轩、姜福丛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市政府实施大开放、大招商的经济发展战略,利用政府的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当时在大庆市东部城区出现采暖供热紧张的局面,市政府计划在大庆市万宝地区投资建设集中供暖锅炉房,由于预算投资数额过大,市政府难以承受,因此原计划由政府投资6亿元建设的锅炉房停建,改由社会投资者建设。1998年4月 27日,振富公司向市政府递交《大庆市振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新村集中供热系统工程的请示》,称自愿招商引资建设东风新村(九区)集中供热锅炉房和配套工程
(泵站、管网、铁路专用线)等项目,并负责小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预计供热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由于该工程是城市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建设投资大,投资回收期长,回报率低,建成后长期处于低负荷亏损运行状态,请求市政府在各方面给予照顾和支持:一、在此区域优惠出让一块规划用地开发建设商品住宅,以房养热,补偿回报;二、免收建设和经营过程中的一切税费;三、帮助解决部分无息贷款;四、制定一套集中供热、物业经营管理的优惠政策。时任市长杨信和分管副市长李永库在请示上批示予以支持。
1999年1月22日,市政府办公会议就如何落实讼争项目优惠政策问题进行讨论并形成办公会议纪要,包括《关于五项重点招商开发建设项目政策调整的会议纪要》、《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发建设东风新村锅炉房的优惠政策》(1999年1月22日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附件二)。会议纪要主要内容包括:一、制定优惠政策的原则。 1.改变以往政府投资城市集中供热的政策,变政府直接投资为给予征费方面政策减免,按锅炉房建设总投资的80%额度优惠。2.锅炉房区域占地9.2公顷,不收土地出让金。3.为平衡优惠政策,现有建筑84万平方米可直接入网,不收入网费;对 1999年以后投入使用的建筑收取供热入网费,标准为: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70元。4.统一规划、配套建设,规划为花园式集中供热热源厂。5.政策性匹配开发建设的小区要高起点规划、高起点建设、高速度推进、高效能管理。6.锅炉房由开发商自行经营和物业管理,并执行全市统一的物业管理和征费标准。二、锅炉房建设规模为40吨热水供暖锅炉5台,35吨蒸气炉2台,供热能力150万平方米。三、锅炉房建设总投资13 640万元,加上政府原计划建设的锅炉房发生的360万元,合计14 000万元,由开发商承担,政府给予开发商征费减免优惠11 272万元。如果优惠额度超过 11 272万元,多优惠的部分由开发商为市政府建设同等额度的市政工程;如果开发商减免额度达不到11 272万元,其差额部分由市政府负责解决。四、优惠政策方案: 1.利用资源开发、资产置换,将锅炉房厂区周围的7.02公顷土地批给开发商用于房地产开发,并免收相关费用。总建筑面积 9.204万平方米,其中:锅炉房厂房7800平方米,开发商利用除锅炉房厂区以外的 7.02公顷土地的综合开发效益来投资锅炉房建设,容积率按照1.2控制,可建设住宅楼7.5万平方米,商服0.8万平方米,公建 0.124万平方米。根据大庆市建设工程的征费项目和减免征费的权限,免征锅炉房及其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中的20项费用,其中针对出让金问题,纪要载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房地产开发每平方米300元;锅炉房建设属于公益事业,用地划拨。20项合计6717.07万元,同给予开发商优惠额度11 272万元,差额为4554.93万元,用收取供热入网费的办法解决。2.收取入网费政策。第一,此锅炉房的设计供热能力为150万平方米,对府明小区、黎明小区及商贸区1998年年底以前投入使用的84万平方米建筑直接入网,不收取入网费。第二,对1999年以后投入使用的66万平方米建筑收取供热入网费,收取入网费的标准按建筑面积确定为每平方米70元,可分期征收入网费4650万元。优惠政策额度加上供热入网费合计为11 367.07万元,减去应优惠的11 272万元,余额为95.07万元,由开发商为政府建设等值的市政工程。3.本优惠政策适用于开发建设东风新村集中供热锅炉房的房地产开发商。4.本优惠政策 1998年8月1日起实施。
1998年8月30日,振富公司开始施工,1999年10月15日讼争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在优惠政策实施过程中,由于政府相关政策出台,取消了部分收费项目等因素,市政府需要对原有的置换项目政策进行重新核算和调整,市政府有关部门对讼争工程竣工结算款数额进行核算。
2001年5月15日,大庆市审计局以《大庆市审计局关于审计大庆市振富锅炉房工程竣工决算情况的报告》为题,向市政府书面报告讼争工程审计情况。报告记载:审计认定竣工决算为157 067 737.15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92 788 351.30元,设备投资52 250 685.25元,待摊投资 12 028 700.60元。按照1999年1月22日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意见,当时预计锅炉房工程总投资为13 640万元,市政府按照 80%给予开发商免征行政收费,优惠额度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