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场所(室内)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租赁场所(室内)安全管理规定
租赁场合(室内)安全管理规定一、背景与目的为了确保租赁场合的安全运营,保护企业和员工的生命资产安全,规范租赁场合安全管理工作,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全部租赁场合(室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办公场合、生产车间等。
二、安全管理职责1. 管理标准1.1 企业法务部门负责订立和组织实施租赁场合的安全管理规定,并进行定期更新和修订。
1.2 租赁场合负责人应履行租赁场合安全管理职责,确保租赁场合的安全和稳定运营。
1.3 全部员工都有安全管理的义务,包含但不限于乐观参加安全培训、合理使用安全设备和工具等。
2. 职责划分2.1 企业法务部门:—负责订立租赁场合安全管理制度。
—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
—审核租赁合同中与安全管理相关的条款。
—监督和检查租赁场合的安全管理工作。
2.2 租赁场合负责人:—实在负责租赁场合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供应必需的资源和支持,以确保制度的执行。
—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做好应急救援和安全事故处理工作。
2.3 全部员工:—遵守租赁场合的安全管理制度。
—乐观参加安全培训和演练。
—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搭配租赁场合负责人组织的安全检查和应急救援工作。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培训和演练1.1 新员工入职时应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包含但不限于灭火器使用方法、应急疏散路线等。
1.2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本领,确保员工掌握必需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1.3 安全培训和演练应有相应的记录,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2. 安全设施和装备2.1 租赁场合应配备必需的安全设施,包含但不限于灭火器、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设备等。
2.2 安全设施和装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修理和更换,确保其完好有效。
2.3 灭火器应摆放在易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进行检查和充装。
3.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3.1 租赁场合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安全设施、设备和工作环境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租赁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租赁场所内的人员、财产安全和公共秩序,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租赁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厂房、仓库等。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责任(1)租赁场所的业主(或管理者)对本场所的安全负总责,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场所内人员、财产安全。
(2)场所内各使用单位应遵守本制度,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本单位人员、财产安全。
2. 安全检查(1)定期对租赁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场所内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2)对新租赁场所,业主(或管理者)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3. 安全设施(1)场所内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安全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2)消防设施、安全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4. 安全教育(1)定期对场所内工作人员、租户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新入职人员、租户应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5. 应急处置(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程序和措施。
(2)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减少损失。
6. 违规处理(1)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对造成安全事故的,应依法追究责任。
四、附则1. 本制度由租赁场所业主(或管理者)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五、其他事项1. 各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报业主(或管理者)备案。
2. 业主(或管理者)应定期对本制度进行修订,确保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执行。
2024年租赁场所安全规定
2024年租赁场所安全规定____年租赁场所安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升租赁场所的安全性,保障租户和租赁场所的安全和合法权益,便于公共管理部门进行监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租赁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铺、办公室等。
第三条租赁场所的出租方应当保证租赁场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确保租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租赁场所的租户应当按照规定合理使用租赁场所,不得以任何形式危害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五条公共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租赁场所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六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租赁场所,公共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整改、暂停运营、关闭等。
第二章租赁场所的基本安全要求第七条租赁场所应当具备基本的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防盗设施、紧急疏散通道等。
第八条租赁场所的出租方应当定期进行安全设施的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九条出租方应当向租户提供租赁场所的安全操作指南,包括疏散逃生方法、报警方式等。
第十条租赁场所的租户应当按照操作指南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并及时报修损坏的设施。
第三章灭火安全要求第十一条租赁场所应当配备相应类型和数量的灭火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栓等。
第十二条灭火设备的放置位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便于租户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第十三条租赁场所的出租方应当定期对灭火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租赁场所的租户应当了解灭火设备的使用方法,并定期参加有关灭火器使用的培训。
第四章防盗安全要求第十五条租赁场所应当配备相应的防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门锁、窗锁、报警设备等。
第十六条防盗设施的放置位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提高防盗的效果。
第十七条租赁场所的出租方应当定期对防盗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并及时修复损坏的设施。
第十八条租赁场所的租户应当妥善使用和保护防盗设施,避免因自身原因导致盗窃事件的发生。
出租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出租场所内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场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出租场所业主(以下简称“业主”)为本场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场所内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 业主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3. 业主应定期对场所内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场所内安全无隐患。
三、安全管理1. 场所建筑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等应符合国家标准。
2. 业主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 业主应加强电气安全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4. 业主应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禁在场所内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5. 业主应加强用火用电安全管理,严禁违章用火、用电,严禁在场所内吸烟。
6. 业主应加强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7. 业主应定期对场所内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四、应急预案1. 业主应制定场所火灾、爆炸等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2. 业主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业主应确保场所内应急设施、器材完好,并定期检查、维护。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1. 业主应定期对场所内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2. 业主应加强对新入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 业主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知识讲座等活动,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六、监督检查1. 业主应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
2. 业主应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场所内安全生产。
七、奖惩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租赁方的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租赁方安全管理,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预防事故发生,确保租赁场所的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租赁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场地、设备、车辆等租赁活动。
第三条租赁方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租赁场所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租赁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五条租赁方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租赁方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七条租赁方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八条租赁方应定期对租赁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租赁方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条安全生产管理(一)租赁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安全职责。
(二)租赁方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确保生产设备、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三)租赁方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一条消防安全管理(一)租赁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
(二)租赁方应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三)租赁方应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二条用电安全管理(一)租赁方应按照国家有关用电安全的规定,建立健全用电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用电安全职责。
(二)租赁方应定期对用电线路、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用电安全。
(三)租赁方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用电安全意识。
租赁场所(室内)安全管理规定模板
租赁场合(室内)安全管理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障企业租赁场合(室内)安全,保护员工及资产的安全、健康与权益,提升企业整体管理水平,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订立,适用于企业租赁的室内场合的安全管理。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全部的租赁室内场合。
第三条安全管理原则1.安全第一:安全是企业的基本价值,企业应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员工及资产安全。
2.防备为主:重视事前防备,加强隐患排查和安全培训,以除去安全隐患和降低事故风险。
3.综合管理:安全管理涉及各个方面,需要综合管理、全员参加,做到层层负责、合理分工。
第二章安全设备与设施管理第四条安全设备配置1.依据场合的特点和用途,及时确定必需的安全设备配置,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维护。
2.安全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消防器材、紧急逃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等。
3.安全设备应依照相关标准购置,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功能完好,如有损坏或失效,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五条消防设施管理1.租赁场合须依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配置和维护必需的消防设施。
2.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防范和逃命本领。
3.确保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无阻,不得堆放杂物、阻拦通道。
4.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的完好性和可用性,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
第六条用电安全管理1.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的电气安全标准进行用电操作,确保用电安全。
2.确保电气设备运行正常,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使用易燃易爆料子与电气设备过近。
3.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完好性,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
第七条室内环境管理1.保持室内环境清洁、乾净,定期清理灰尘、垃圾等,保持空气流通。
2.定期检查和维护通风、空调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3.防止室内积水、漏水等情况的发生,及时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安全培训管理1.新员工入职时应进行安全培训,包含但不限于场合安全规定、紧急情况处理等内容。
2.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租赁场所(室内)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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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场所(室内)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租赁场所安全管理,规范租赁场所租赁行为,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预防和降低租赁场所安全风险,保障租赁场所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2、公司在与承租单位洽谈、签约时,须了解对方的经营范围及租赁需求,严禁将租赁场所出租给无安全保障的单位和个人。
3、租赁合同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承租单位签订租赁协议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承租方须交付1个月的租金额作为安全保证金。
4、安全管理协议中须明确承租单位的安全、消防、治安等责任。
安全管理协议应当与租赁合同同时生效、同时终止。
二、安全职能部门
1、对所有租赁场所每三个月进行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填写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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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场所安全规定范本
租赁场所安全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本原则为保障租赁场所的安全,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办公场所、商业场所等。
第三条安全责任租赁双方在场所使用期间均有安全责任,出租方应对场所进行合理安全保障措施,承担场所安全责任,承租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场所并保持场所的安全。
第二章场所安全管理第四条场所安全评估出租方对场所进行安全评估,确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提供安全评估报告给承租方。
第五条安全设施及设备出租方应提供完善的安全设施及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备、防盗设备、紧急疏散通道等,并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查。
第六条安全培训出租方应定期组织场所内设备的操作培训及灾难事故应急演练,提高承租方及场所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条日常维护出租方应对场所的设施及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养维护,并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八条安全监控出租方应安装监控设备,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承租方应允许出租方进行监控,定期提供监控录像。
第九条安全演练出租方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活动,提高承租方及场所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条安全记录出租方应及时记录场所内的安全事件、事故,并做好相关记录的归档工作。
第三章承租方安全要求第十一条安全使用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动场所内的安全设施及设备,如有需要应与出租方协商解决后方可进行。
第十二条安全检查承租方应定期对场所内的安全设施及设备进行检查,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向出租方报告并按照出租方的要求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安全保管承租方应合理保管场所内的安全设施及设备,对于遗失或损坏的设备,应立即向出租方报告,并按照出租方要求进行赔偿。
第四章安全责任及违约处理第十四条安全责任出租方对于因自身原因导致的场所安全事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承租方在使用场所期间因过失造成的安全事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租赁场所室内安全管理规定
租赁场所室内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为确保租赁场所室内的安全,维护建筑物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完好性,保护租客和物业使用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潜在风险,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安全出口1.租赁场所应设有明显的标志和明示的指示灯,指示方向和位置,便于租客和物业使用人员在火灾和其他紧急情况下逃生。
2.所有门窗、楼梯、走廊、通道等安全出口都必须保持疏通并避免物品阻挡。
3.在安全出口区域或通道上,不得设置障碍物、储物柜、货架等存放物品。
4.在紧急情况下,安全出口应保证畅通,不得被任何物品挡住。
三、消防设施1.所有租赁场所必须配备火警自动报警系统,建筑中必须安装灭火器、消火栓,防火门等消防设施,维护消防系统设备的完好。
2.消防设施维护人员必须定期对硬件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工作正常。
3.防火门必须用标准合格的金属或其他材料制成,它们必须保持关闭状态,以防止火灾蔓延。
4.禁止在楼梯间、走廊、通道里分堆乱放杂物,以免火灾时影响疏散和消防的实施。
5.相邻建筑之间的距离得满足消防灭火车的通行,应符合相关的建筑消防法规标准。
四、用电安全1.租赁场所内的电器设备应符合国家技术规定,经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其授权的电监会所检测合格并颁发合格证明。
2.电工设备应定期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无漏电现象等。
3.在用电方面,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规定,在室内不允许使用小插头等不带保护接地线的电器。
4.禁止擅自私拉电线路、乱接电线等行为。
5.当发现有电缆、电线出现老化、断裂、烧熔时,应立即更换,以确保室内用电的安全可靠。
五、排污排气1.排污排气管道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技术条件,管道材质防腐防蚀,应当经过必要的维护和修理,不得存在任何渗漏问题。
2.排气口必须向楼外垂直布置,并保持安全距离,避免污染空气。
3.使用油烟机的租客,必须安装通风管道并连接排气口,避免烟雾反复吸入。
六、其他1.在室内安全管理中,禁止吸烟、酗酒等行为,防止火灾及其他意外事件发生。
国家租赁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租赁安全管理,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安全事故,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租赁房屋、厂房、仓库等场所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国家租赁安全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安全第一、以人为本;(三)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四)加强宣传、提高意识。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租赁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租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租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租赁房屋安全管理第六条租赁房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房屋结构安全,符合国家房屋安全标准;(二)消防设施齐全、完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三)用电、用气、用火等安全措施得当,无安全隐患;(四)有完善的租赁合同,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出租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合法;(二)具备消防安全管理知识,能够确保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三)有责任心,能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第八条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使用权证明;(二)身份证、户口簿;(三)租赁合同;(四)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第九条公安派出所对出租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者予以登记,并发给租赁房屋安全合格证。
第十条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明确以下内容:(一)房屋的用途、面积、结构;(二)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三)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一条承租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房屋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二)使用电器、燃气等设备时,应当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三)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四)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使用消防设施。
租赁场所(室内)安全管理规定
租赁场合(室内)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为了保障租赁场合(室内)的安全,保护员工和资产的安全与利益,加强生产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企业运作,特订立本《租赁场合(室内)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条安全责任1.公司负责人是租赁场合(室内)安全的最高责任人,对租赁场合(室内)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并须保证全部安全措施有效实施。
2.租赁场合(室内)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各项安全措施,并帮助负责人订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安全教育1.公司负责人应组织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确保员工了解各项安全制度、规定,并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2.公司负责人应订立并执行安全教育计划,全面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包含但不限于防火、防爆、防暴、紧急疏散等安全知识的培训。
第四条安全检查1.公司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包含但不限于对消防设施、电力设施、仓库设施、办公设备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公司负责人应成立特地的安全检查小组,定期进行层级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通报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五条安全防范1.公司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对各类应急情况进行模拟演练,以提高员工应急处理的本领,并配备必需的应急救援设备。
2.公司负责人应订立消防预案,并组织消防演练,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报警、疏散和灭火。
3.公司负责人应订立室内安全通道和疏散路线图,定期检查和维护疏散通道的畅通情况,保证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安全疏散。
第六条不安全品管理1.公司负责人应订立不安全品管理制度,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存放和使用不安全品,确保不存在泄露、燃爆、腐蚀等不安全因素。
2.对于具有毒性、易燃、易爆、放射性等特性的不安全品,应订立特地的存储和操作规程,并配备专职人员进行管理。
第七条事故报告与调查1.公司负责人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对于任何一起事故,应立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自动搭配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2.对于事故原因的调查,应依据事故性质的不同,成立特地的事故调查小组,并及时出具调查报告,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出租场所_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出租场所的安全管理,保障租户、访客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场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出租场所负责人对本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安全责任制。
3. 每位员工都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履行安全职责,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三、安全管理内容1. 出租场所设施设备安全:(1)定期对出租场所的电气线路、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等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2)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不合格电器设备。
(3)禁止在出租场所内吸烟、使用明火。
2. 出租场所消防安全:(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2)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识,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3)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4)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3. 出租场所治安管理:(1)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
(2)加强内部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可疑行为。
(3)与公安机关保持良好沟通,共同维护场所治安秩序。
4. 出租场所环境卫生:(1)保持出租场所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2)对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确保环境卫生。
5. 出租场所安全管理:(1)定期对出租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加强员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3)建立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 对特殊岗位员工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五、奖惩制度1.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租赁场所(室内)安全管理规定
租赁场合(室内)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租赁场合(室内)的安全,避开事故的发生,维护员工和客户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法》《建筑法》等相关规定,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部本企业所租赁的场合,包含办公场合、仓库、生产车间等。
第二章室内安全设施要求第三条全部室内场合应配备以下基本的安全设施:1.灭火器:每个房间应至少配备2个符合国家标准的灭火器,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紧急疏散通道:应设有明确的紧急疏散通道,并确保通道畅通无阻。
3.安全出口标识:应针对室内场合的疏散通道、出口以及紧急设施进行标识,并保持明显可见。
4.安全标示牌:在必需的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禁止标志,以引导员工和客户正确使用场合。
5.防护设施:供应充分的防护设施,如安全网、安全带等,以确保高空作业的安全。
第四条特定室内场合还需依据实际需要配备以下安全设施:1.机械设备安全防护:对涉及机械设备和装置的场合,应设置安全防护设备,如机械护栏、安全防护网等。
2.高温场合安全设施:对存在高温工艺的场合,应配置适用的灭火设备,并确保温度监测和报警系统正常运行。
3.有毒有害场合安全措施:对有毒有害物质密集的场合,应配备防护设施,并保持通风设备良好运行,确保员工健康和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五条安全责任:1.企业管理层应指定特地的安全负责人,负责室内场合的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负责人应订立并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培训计划以及事件应急预案。
3.安全负责人应组织定期的安全巡检,检查安全设施的完好性和员工的安全意识培训情况。
第六条安全培训:1.强制性安全培训:全部进入室内场合的员工,包含新员工和外聘员工,都应接受企业供应的安全教育培训。
在培训课程中应包含室内场合基本的安全设施、应急处理方法以及操作规范等内容。
2.定期复习培训:企业应订立定期的安全培训复习计划,确保员工对安全知识有连续的了解和掌握。
第七条安全意识强化:1.报告制度:企业应建立安全事故和隐患的报告制度,全部员工应及时上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事故。
物业公司房屋租凭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物业公司房屋租凭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保护房屋租赁相关方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租赁交易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章租赁场所安全管理1. 所有租赁场所均应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定的安全要求,同时房屋租赁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
2. 租赁场所必须配备有效的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
3. 租赁场所必须具备合格的电气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保养,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
4. 租赁场所必须安装有效的安防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等,用于监控和保护租赁场所的安全。
5. 租赁场所必须配备合格的防盗门窗,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防盗门窗的有效性。
第三章租客安全管理1. 租客必须按照国家、地方相关规定的安全要求合理使用租赁场所,不得违规使用场所或改变场所的结构、功能。
2. 租客必须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自己使用的电器设备,确保电器设备不存在安全隐患。
3. 租客禁止在租赁场所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以及违禁物品。
4. 租客不得私自安装或改动安防设施,如有需要应与房屋租赁公司协商一致并由专业人员安装。
第四章租赁合同安全管理1. 房屋租赁公司应制定标准的租赁合同,明确约定租客和房屋租赁公司的安全责任。
2. 租赁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租客对租赁场所的使用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禁止擅自改动、破坏房屋结构、设备等。
3. 租赁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房屋租赁公司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要求租客积极配合。
第五章安全事故处理与应急预案1. 房屋租赁公司应制定完善的安全事故处理与应急预案,指导租客在发生安全事故时的应对措施。
2. 房屋租赁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升租客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3. 发生安全事故时,租客应及时向房屋租赁公司报告,并积极配合处理调查。
第六章安全教育与培训1. 房屋租赁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租客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租赁场所安全规定范文
租赁场所安全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租赁场所内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租赁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铺、办公楼等。
第三条租赁场所安全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重点。
第二章总体要求第四条所有租赁场所应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应急措施,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五条租赁场所应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租赁场所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任务和工作程序。
第三章安全设施第七条租赁场所应根据具体情况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备、安全监控设备、安全门禁设备等。
第八条租赁场所应定期检查安全设施的运行状态,及时修理和更换损坏的设备。
第九条租赁场所应配备合格的安保人员,确保场所内人员的安全。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条租赁场所应制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租赁场所应定期开展安全演练,提高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二条租赁场所应做好安全宣传工作,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五章安全防范第十三条租赁场所应加强安全巡查,做好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第十四条租赁场所应采取措施,防止火灾、爆炸、漏电等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租赁场所应做好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发生。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租赁场所违反本规定的,由相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吊销执照等处罚。
第十七条租赁场所因安全问题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定由相关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出租场所安全综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出租场所的安全,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场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出租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办公、仓储等场所。
第三条出租场所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出租方职责:1. 出租方应确保出租场所的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
2. 出租方应定期对出租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 出租方应与承租方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4. 出租方应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第五条承租方职责:1. 承租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确保自身及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2. 承租方应按照规定使用消防设施,不得擅自更改消防设施布局。
3. 承租方应定期对出租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出租方。
4. 承租方应配合出租方和相关部门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六条安全检查:1. 出租方应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包括消防设施、用电、用气、建筑结构等方面。
2. 承租方应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出租方。
第七条消防安全管理:1. 出租场所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2. 禁止在出租场所内使用明火、易燃易爆物品。
3.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4.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用电、用气安全管理:1. 出租场所内的电器、电线、插座等应符合国家规定,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2. 禁止超负荷用电,确保用电安全。
3. 禁止使用未经检测合格的燃气设备。
4. 定期检查燃气管道,确保其安全运行。
第九条建筑结构安全管理:1. 出租场所的建筑结构应符合国家规定,禁止擅自改动建筑结构。
2. 定期对建筑结构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稳定。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十条对遵守本制度、积极做好安全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租赁场所安全规定范文(二篇)
租赁场所安全规定范文一、普通安全规定:1. 入场登记:所有租赁场所的访客必须在进入场所之前进行登记,并佩戴访客证件,以确保安全。
2. 安全门禁:在租赁场所的入口处设置安全门禁系统,对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以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进入。
3. 紧急出口标识:在租赁场所的每个楼层都应明确标示紧急出口的位置和方向,以便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快速疏散。
4. 灭火设备检查:定期对租赁场所内的灭火设备进行检查,保证其正常运行,并及时更换或修理损坏的设备。
5. 防火安全:禁止在租赁场所内吸烟,并在合适的地方设置烟雾探测器和灭火器材,以预防和控制火灾。
6. 电气设备维护:定期对租赁场所内的电气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避免电气事故的发生。
二、应急处理规定:1.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租赁场所应制定针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自然灾害、恐怖袭击等,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快速、有效地应对。
2. 应急通讯设备:租赁场所应配备应急通讯设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与相关机构和人员进行沟通和协助。
3. 应急疏散演练:定期组织租赁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确保人员安全撤离。
4. 应急救援装备:租赁场所应储备足够的急救物资和救援装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提供及时的救护和援助。
5. 紧急联系人名单:租赁场所应制定紧急联系人名单,包括相关机构、员工和租户等,以方便在紧急情况下进行通讯和协助。
三、安全培训规定:1. 入职安全培训:对新进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场所安全规定、紧急处理流程等,确保员工能够熟悉和遵守安全规定。
2. 定期培训更新: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以保证场所安全的持续性。
3. 安全意识教育:通过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发放安全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员工和租户的安全意识,增强对安全问题的关注度和警觉性。
4. 事故案例研究:定期组织员工对历史事故案例进行研究和讨论,从中吸取教训,提高员工对安全问题的认识和警觉性。
租赁场所安全规定(三篇)
租赁场所安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租赁场所的安全,维护租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租赁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场所、工厂、办公室等。
第三条租赁场所的安全责任由租赁人和租户共同承担。
第四条租赁场所的安全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租赁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义务,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租赁场所的安全。
第六条租赁人应当提供租赁场所的基本安全设施,并保证安全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租赁人应当对租赁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八条租赁人应当对租户进行安全教育,提高租户的安全意识。
第九条租赁人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十条租户应当遵守租赁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得违规操作,不得故意损坏安全设施。
第十一条租户在租赁场所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租赁人或相关部门。
第二章基本安全设施第十二条租赁场所应当配备基本的安全设施,包括消防设备、疏散通道、防盗门窗等。
第十三条消防设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定期检修和维护。
第十四条疏散通道应当保持畅通,不得堵塞、占用。
第十五条防盗门窗应当牢固可靠,能够有效防止盗窃和入侵。
第十六条其他安全设施应当根据租赁场所的实际情况进行配备,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七条安全设施的维护工作由租赁人负责,租赁人应当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并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安全设施的购买和维护费用由租赁人承担。
第十九条对于租赁场所的基本安全设施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整改并通知相关部门。
第三章安全防范措施第二十条租赁场所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防范计划,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租赁场所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安全防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安保人员:租赁场所应当配备专职安保人员或委托专业安保公司提供安保服务。
(二)视频监控:租赁场所应当配备视频监控设备,监控区域应当覆盖主要区域。
(三)防盗报警:租赁场所应当安装防盗报警设备,确保及时报警和报警准确性。
租赁场所(室内)安全管理规定
租赁场所(室内)安全管理规定1. 前言租赁场所(室内)是工作和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其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为保障租户和使用者的安全,加强租赁场所(室内)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 安全管理目标1.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确保人身、财产安全;2.遵循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3.提高租户和使用者自身的安全意识。
3. 安全管理责任3.1 租户和使用者租户和使用者应当认真遵守租赁场所(室内)的安全管理制度,自觉采取安全措施,积极参与安全管理,依法维护租赁场所(室内)的安全。
3.2 业主或出租人业主或出租人应当为租户和使用者提供安全、卫生、无污染、有组织、保密的租赁场所(室内)环境,并为此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和安全检查人员。
业主或出租人应让租户和使用者了解相关的安全知识,为租户和使用者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
3.3 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应当维护租赁场所(室内)公共利益,加强对租赁场所(室内)安全管理的监督,确保所有租赁场所(室内)都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同时处理好管理人员和业主或出租人的关系,维护公正和权益。
4. 安全管理制度4.1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业主或出租人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租户和使用者的责任和义务,规范相关行为。
4.2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业主或出租人应当定期自查和组织专业机构进行检查,对租赁场所(室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并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维护。
4.3 加强消防管理业主或出租人应当对租赁场所(室内)加强消防管理,设立消防设备、紧急疏散通道等配套设施,并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4.4 提高安全意识业主或出租人应当开展租户和使用者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及演练,使租户和使用者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并自觉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4.5 建立安全监控系统业主或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场所(室内)设置相应的安全监控设备和警报装置,确保实时监控和安全预警。
租赁场所(室内)安全管理规定模板
租赁场合(室内)安全管理规定模板1.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旨在确保租赁场合(室内)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和租赁场合的安全,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适用范围包含我们公司租赁的室内场合,以及全部进入该场合的人员和设备。
2.责任与义务2.1 职能部门•职能部门应订立并执行租赁场合(室内)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宣传、培训相关规章制度。
•职能部门应布置专人负责租赁场合(室内)的日常安全管理和维护工作。
•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租赁场合(室内)的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及时修复安全隐患。
•职能部门应定期开展安全演习和应急预案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2.2 租赁场合管理方•租赁场合管理方应供应符合安全标准的租赁场合,并定期对场合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租赁场合管理方应配备专业的安全人员,负责场合的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的履行。
•租赁场合管理方应与职能部门保持沟通,及时解决安全事故和隐患问题。
2.3 员工•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并乐观参加安全培训和演习,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本领。
•员工应遵守租赁场合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使用设备,并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
•员工应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禁止乱堆乱放物品。
3.安全管理措施3.1 场合出入管理•租赁场合应设有特地的门卫人员,严格掌控人员的出入。
•外来人员必需在进入场合前进行登记并佩戴有效的身份证件。
•在必需时,可设置安保设施,如安全门、监控摄像等,确保场合安全。
3.2 设备安全管理•租赁场合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状态良好。
•员工必需依照设备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设备,严禁擅自改动设备的安全装置。
•发现设备故障或安全隐患应立刻上报,并停止使用有问题的设备。
3.3 火灾防控管理•租赁场合应设置适当数量和位置的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畅通和易于使用。
•员工应定期参加消防培训,熟识逃命通道和紧急疏散路线,并依照相关流程进行模拟演习。
•员工发现火灾应立刻触发报警器,并依照逃命指示快速撤离到指定的安全区域,并报告职能部门和租赁场合管理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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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852
租赁场所(室内)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租赁场所(室内)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总则
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租赁场所安全管理,规范租赁场所租赁行为,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预防和降低租赁场所安全风险,保障租赁场所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2、公司在与承租单位洽谈、签约时,须了解对方的经营范围及租赁需求,严禁将租赁场所出租给无安全保障的单位和个人。
3、租赁合同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承租单位签订租赁协议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承租方须交付1个月的租金额作为安全保证金。
4、安全管理协议中须明确承租单位的安全、消防、治安等责任。
安全管理协议应当与租赁合同同时生效、同时终止。
二、安全职能部门
1、对所有租赁场所每三个月进行安全检查不少于一
次,并填写安全巡检卡暨整改通知书。
2、每月对租赁管理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情况汇总,并书面报公司安全分管领导。
3、督促、跟踪管理单位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4、每季度公示租赁管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考评结果。
三、管理单位
1、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须履行租赁场所安全管理职责。
2、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3、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1)现场有专职管理人员且有租赁户的:每天必须巡检一次,并填写巡检卡暨整改通知书。
沒有租赁户的须2周巡检一次。
2)现场无专职管理人员须每二周巡检一次,并填写巡检卡暨整改通知书。
3)租赁管理公司及租赁责任部门对自己所管辖区域至少每二个月巡检-次,并填写巡检卡暨整改通知书。
4、发现隐患的,督促承租单位落实整改,及时将整改情况报公司安全职能部门。
四、承租单位
1、主要负责人或委托管理人须履行安全管理协议。
如
有违反,必须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2、服从管理并按要求组织开展安全自查、自改,及时消除承租区域内的安全隐患。
3、对被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根据整改要求在限期内进行整改。
五.安全管理
5.1用电
1、用电必须符合《电工作业安全技术》有关安全规范执行
2、承租单位须单独安装电度表,安装熔断器和漏电保护器。
3、电表箱内排线要规范简洁,须有箱盖,导体不裸露。
4、熔断器保护线路时,熔断器应装在各相线上,严禁在三相四线制的中性线上装熔断器。
5、电线必须采用塑料绝缘导线,穿管敷设,线路走向规范。
6、塑料护套线主要用于户内明配敷设,不得直接埋入抹灰层内暗配敷设。
7、使用塑料槽板安装导线,必须内外光滑、无棱刺,导线在槽板内不得有接头,受挤压。
8、禁止私自乱拉接线路。
9、拖线板上电线不可有结头,底座上发现插座眼烧焦痕迹应立即更换。
10、三芯插头不准改为二芯插头使用,确保完好。
11、使用正规合格的电器设备,不准使用电炉、“热得快”、“小太阳”等。
12、对废旧开关、插座、电线、电表箱等陈旧老化电气器材,须拆除和更换。
13、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
5.2住宿
1、严禁在同一防火区域内存在“三合一”现象(居住、生产、储存)
2、住宿建筑面积人均不小于6 M2,使用面积不小于4 M2。
3、严禁在宿舍内擅自拉接电线、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设备。
4、严禁在宿舍区域内进行赌博、吸毒、色情等违法活动。
5、严禁在住宿区域内饲养家禽、宠物等。
6、严禁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区域堆放物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7、严禁在床上吸烟、乱扔烟蒂、应保持室内整洁。
8、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及煤油炉等。
9、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住宿区域。
5.3消防、疏散通道、报警系统
1、办公及公共场所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消防器材。
箱内灭火器须配备到位、无缺陷,每个灭火器设置点数量不宜少于2只,并在有效期内,须做好每月一次检查并有书面记录。
2、办公及公共场所墙式消防箱内水带、水枪须配备齐全、完好;保持清洁、干燥,无锈蚀,水带盘转动灵活;消防给水管道水源须充足,水压正常;周围严禁堆物;须做好每月一次检查并有书面记录。
3、办公及公共场所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疏散通道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得大于20米。
疏散应急照明灯停电后须保持二十分钟的供电时间。
4、办公及公共场所的疏散通道必须畅通,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物、上锁。
5、报警系统按钮指示灯及控制线路功能须正常,所有附件须齐全完好。
6、火灾报警监控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要定期检测维修有记录;且火灾报警监控系统显示屏图像须保持清晰。
5.4仓库储存
1、仓库储存应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条例》有关安全规定执行
2、严禁存放危险物品,如:橡胶水、汽油、酒精、油漆等。
3、不可堆放大量可燃物品,如:纸板箱、纸张、棉毛料等。
4、禁止烟火,必须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
5、严禁物品乱堆乱放,储存物品须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间必须保持间距,照明灯与物品堆垛的垂直距离不小于0.5米,须保持通道畅通。
6、照明灯限制60w以下,严禁使用碘钨灯、电炉、电烫斗等电器设备,严禁乱拉临时线。
7、应保持整洁,用过的油抹布、沾油的手套等用品,必须集中处理。
8、动火作业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采取消防措施,动火结束后,进行现场检查,不留火种。
9、消防器材须有专人负责,放置在醒目地点,便于取用,周围严禁堆物。
5.5作业
1、作业人员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告知事项,并有书面记录。
2、特殊工种人员须持证上岗,证件须在有效期范围内。
3、特殊情况需动火作业,必须到相关管理单位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证操作。
动火前,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危害因素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
4、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保持接地良好。
5、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应能牢靠关闭。
6、导线、电器装置安装必须牢固可靠,设备的金属外壳应装设可靠的保护接地或接零装置。
7、手持式电动工具、切割机、钻床、手提式砂轮机等转动设备必须要有安全防护罩。
8、氧气、乙炔钢瓶不得混放,应有防倒措施,须保持安全有效间距;乙炔钢瓶须安装回火装置。
9、室内严禁焚烧易燃、可燃物品。
六、本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条例》、《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华谊(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度为依据,结合实业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制定。
七、本安全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适用于公司
所有租赁场所(室内)安全管理。
八、附件:附租赁场所室内安全巡检卡
上海华谊集团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20xx年3 月12日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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