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司法考试新旧大纲对比-国际经济法
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40个重要知识点
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40个重要知识点1、根据以往的历次司法资格考试的经验,国际经济法的考试重点主要涉及的是国际贸易法部分,也就是指定用书第二、三、四章和第六章有关世界贸易组织的内容。
2、考试中考的最多的贸易术语是FOB,CIF和FCA.《2000年解释通则》中的13种术语都不直接和铁路运输有关系,但各种运输都可以适用的FCA、CIP和CPT目前使用越来越多,因此也比较重要。
3、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作为考试法规与去年的相比内容及考试重点有何变化?2000年的贸易术语较99年的相比,没有太大修改,修改只有两点:一个是FAS和DEQ术语中进出口手续的办理,另一个是FCA术语下卸货责任的承担问题,其余的和99年的一样,掌握的重点也一样。
4、在CIF合同中,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则:A.卖方无权要求买方照付货款;B.卖方有权要求买方照付货款;C.卖方可向买方提供包括保险单在内的全部装运单据;D.卖方只能依保险单向保险人求偿答案应是B和C.5、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若当事人行为已构成根本违反合同,则受害方有权(AC)?A要求损害赔偿B采取其他救济措施C有权宣告解除合同D提请仲裁6、涉及国际贸易法的部分复习可以细点,但涉及国经总论、对外贸易管制和国际经济法其他领域法律问题时掌握要点即可。
7、营业地在我国的当事人对外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在什么情况下适用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首先看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明确选择某一国家的法律作为准据法,或虽未选择准据法但明确约定不适用公约,那么此时公约不适用;其次,在不存在上述情况时需看对方当事人的营业地所在,如果对方当事人的营业地在非中国的其他公约缔约国,公约适用,否则公约不适用;最后应看买卖合同的客体是否属于公约规定不应适用的七种情形,如果是公约也不应适用。
8、我国加入1980年公约时对公约关于合同形式要件的保留与99年新《合同法》有冲突,这是否意味着我国的涉外货物买卖合同仍需采用书面形式方才有效?尽管我国1999年新《合同法》已允许涉外合同采用口头形式,但在中国没有撤销对1980年公约所作出的有关保留前,该保留仍然有效。
01《国际经济法》重点知识、司考真题与案例(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国际经济法》重点知识、司考真题与案例简介司法考试分值:17分左右知识逻辑与框架:一、国际经济法总论:调整对象、概念、渊源、主体二、国际经济法分论(一)国际贸易法1.国际货物贸易法——GATT(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关税及贸易总协定)(1)国际货物买卖法(1980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国际货物运输法(海运为主;三大提单运输公约)(3)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海运为主;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4)国际贸易支付法(托收、信用证)2.国际技术贸易法——国际许可协议;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TRIPs,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包括假冒商品贸易)协议》)3.国际服务贸易法——GATS(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服务贸易总协定)4.国际贸易管理法——关税措施、非关税措施(数量限制、配额、进出口许可证、技术壁垒、环境壁垒等);贸易救济措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二)国际投资法:1.资本输出国、资本输入国(外商投资企业法);2.海外投资保险(担保)机制:MIGA、ICSID(三)国际货币金融法: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简称IMF;Special Drawing Rights,简称SDR).2.国际融资(贷款融资,如BOT;证券融资;融资租赁)(四)国际税法1.税收管辖权2.避免重复征税和重叠征税3.国际逃税与避税(五)国际经济争议的解决1.国际民商事诉讼2.国际商事仲裁3.ADR重点:1.特重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贸易运输与保险、国际贸易支付;2.次重点:“两反一保”制度、WTO争端解决机制、国际知识产权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等第一章绪论(略)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法第一部分:《1980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注:公约的大部分规定与中国合同法规定基本一致,翻译用语不同而已)★★★★★《1980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注意:中国加入公约的两项保留(1.扩大适用的保留;2.书面形式的保留)【真题】(2002年卷一第67题-多选)2.合同的订立(要约承诺规则)(1)要约的规则:要约失效的原因(2)承诺的规则:a.变更——实质性和非实质性变更的区别【真题】 (2008年卷一第42题-单选)3.合同的内容—国际货物买卖双方的主要义务:运输、特定(生产、存放)地、卖方营业地 b.交单、转移货物所有权品质担保:通常使用目的、特定目的、与样品或样式相符、通用包装/足以保全权利担保:所有权(限制)、知识产权(限制)注意:接收货物不等于接受(同意认可)4.风险转移规则(1)涉及货物运输(约定/未约定交货地点)约定有交货地点,在该地点货交承运人时风险转移未约定交货点,货交第一承运人时风险转移(2)运输途中的货物:原则上风险自买卖合同成立时起转移给买方(3)其他情况下:买方提货的,风险自卖方将货物交给买方或其代理人支配时风险转移(4)卖方违约导致货物损失与风险转移如果卖方已根本违反合同,有关风险转移的规定不损害买方对卖方根本违反合同所可以采取的救济办法【真题】(2007年卷一第86题-多选)(1)卖方义务5.违约救济方法(违约责任)(1)买方的补救措施实际履行、更换、减价、修理、宣告合同无效(解除合同)、索赔(2)卖方的补救措施实际履行、宣告合同无效、索赔(3)注意:各补救措施的适用条件注意:(1)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的区别;(2)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的区别【真题】(2006年卷一第84题-多选)【真题】(2010年卷一第40题-单选)C【真题】(2010年卷一第86题-多选)AD【真题】(2010年卷一第87题-多选)AD6.货物保全(1)保全义务的前提:(2)保全的方法:保存或必要时变卖(2)变卖货物的前提【真题】(2002年卷一第70题-多选)单选----(2010年)40.甲公司(卖方)与乙公司于2007年10月签订了两份同一种农产品的国际贸易合同,约定交货期分别为2008年1月底和3月中旬,采用付款交单方式。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已新法修改答案)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刑法解释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将盗窃罪对象的“公私财物”解释为“他人的财物”,属于缩小解释B.将《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假币罪中的“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当然解释C.对随身携带枪支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解释为以抢劫罪定罪,属于扩张解释D.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属于类推解释【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刑法的解释。
A项:盗窃罪对象的“公私财物”为他人占有的财物,解释为“他人的财物”删去了“占有的”限制条件,范围变大,属于扩张解释,此项错误。
B项:“出售”仅表示销售行为,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扩张解释,此项错误。
C项:此项是对抢劫罪的认定进行了扩张解释,将器械的范围进行了扩大,此项正确。
D项:将“信用卡”解释为“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明显将信用卡的功能进行了放大,属于扩张解释,此项错误。
2、关于犯罪主体,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女,43岁)吸毒后强制猥亵、侮辱孙某(智障女,19岁),因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体只能是男性,故甲无罪B.乙(15岁)携带自制火药枪夺取妇女张某的挎包,因乙未使用该火药枪,故应当构成抢夺罪C.丙(15岁)在帮助李某扣押被害人王某索取债务时致王某死亡,丙不应当负刑事责任D.丁是司法工作人员,也可构成放纵走私罪【答案】C【解析】A项考查强制猥亵、侮辱罪。
《刑法修正案九》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改为强制猥亵、侮辱罪,该罪的行为主体不仅限于男性,女性也可能成为该罪的行为主体,如构成此罪的教唆犯、帮助犯、间接正犯等,此项错误。
09年司法考试十四门科目全面解读
司法考试十四门科目全面解读一、法理学、法制史、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法理学是司法考试中一项基础性学科,每年的大纲都会随着学术研究以及政治形势的新动向作出适当调整。
因此,每年的大纲变动和新增考点都会成为当年司法考试的重点内容。
但是,法理学基本的知识点和结构框架都是固定的。
法理学的重要知识点集中在法的本质、法的价值、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关系、法的溯及力、法律体系、法的运行方式、法的继承和移植、法与道德、法与人权、法治与法制的区别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根据近几年出题的规律,法理学的测试越来越注重运用法学知识分析、评价有关的案例、事例或者法条。
自2003年开始,每年都会考查一道法理学的论述题。
法理学所占的分值也逐渐加大,接近50分。
因此,法理学的地位非常重要,值得重点关注。
法制史的内容比较少,教材上所有的内容仅占几十页,考查的形式是选择题,分值在10分上下。
法制史的重点一直比较突出,中国法制史方面集中在各朝法制思想、婚姻继承制度、司法制度,著名法典、重要刑罚制度及其入律时间、清末修律、“预备立宪”等内容上。
外国法制史主要掌握罗马法、美国宪法、英美司法制度、两大法系、大陆法系中宪法与民法的主要内容。
这些知识点要理解并能够运用其分析相关案例。
相比较而言,法制史的考题难度不大,是考生拿分的科目。
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的地位和法制史相类似,分值在12分上下。
司法制度的重点内容集中在司法的基本原则、审判、检察、公证制度的基本原则。
法律职业道德的重点内容包括法官、检察官的任职回避、法官、检察官、律师的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类型,这部分内容参照《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以及相关法律规范学习,会起到更好的效果。
二、民法民法历来是司法考试中的所占分值最多的科目,2007年司法考试中民法就占到了97分之多,故有“得民法者得天下”的说法。
民法内容博大精深,需要我们全面理解并融会贯通。
司法考试考查的比较全面,但还是有重点可循,而且这些重点在历年的考试中反复考查。
司考国际经济法知识-国际经济法与其他法
司考国际经济法知识:国际经济法与其他法【摘要】为了帮助各位考生系统的复习司法考试,全面的了解司法考试的相关重点,作者整理了司考《国际经济法》知识:国际经济法与其他法,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的联系和区别。
用以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公法规范,属于国际经济法范畴;用以调整国际政治关系以及其他非经济关系的国际公法规范,不属于国际经济法范畴。
有些综合性的国际公约,既用以调整某方面的国际政治关系,又用以调整某方面的国际经济关系,则其中涉及经济领域的有关条款,属于国际经济法范畴。
进一步比较还有以下重大区别:第一,权利与义务的主体不同:国际公法的主体限于国家与各类国际组织,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则包括国家、各国政府之间的经济组织、民间国际商务组织、国际商务仲裁机构以及不同国籍的国民。
第二,所调整的对象不同:国际公法主要调整国家之间的政治、外交、军事以及经济诸方面的关系,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则为经济领域的各种关系,既突出了国家、国际组织相互之间的属于经济领域的各种关系,又囊括了大量的国家或国际组织与异国国民之间、不同国籍的国民之间的属于经济领域的各种关系。
第三,法律规范的渊源不同:国际公法渊源主要是各种领域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而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则排除了各种非经济领域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突出了经济性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同时大量吸收了国际私人商务惯例以及各国国内的涉外经济立法。
综上所述,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在部分内容上虽互相渗透和互有交叉,可以相互为用,但整体上毕竟不能相互取代。
它们是两种既有密切联系、又有明显区别的、各自独立的法律部门。
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的联系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的联系和区别。
国际私法指的是在世界各国民法和商法互相歧异的情况下,针对含有涉外因素的民法关系或商法关系,指事实上或确定应当适用哪国法律的法律。
又称“法律冲突法”或“法律适用法”。
其所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各国涉外的私人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国家之间的关系。
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介绍课件
02
国际投资法主 要包括国际投 资条约、国际 投资协定、国 际投资法公约 等。
03
国际投资法主 要涉及投资保 护、投资促进、 投资争端解决 等方面。
04
国际投资法在 国际经济法中 的地位越来越 重要,对跨国 投资和国际投 资争端解决具 有重要意义。
国际金融法
01
国际货币体系: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
综合性:涉及多个法律 部门,如合同法、公司 法、知识产权法等
实践性:注重实际应用, 强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 力
2
国际经济法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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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
国际贸易法是国际经 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涉及国际贸易的 法律规范和制度。
04
案例分析技巧:注意案例中 的细节,运用法律思维进行 推理和判断
谢谢
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
国际贸易:国际经济法的 核心领域,涉及货物和服 务的进出口、关税和贸易 壁垒等
国际投资:涉及跨国公 司的投资行为、投资保 护、投资争端解决等
国际金融:涉及国际货 币体系、国际金融市场、 国际金融监管等
国际知识产权:涉及专 利、商标、著作权等知 识产权的保护和利用
国际竞争法:涉及反垄 断、反不正当竞争、消 费者权益保护等
争端解决等
05
国际竞争法:包括 反垄断法、反不正 当竞争法、国际竞
争政策等
03
国际金融法:包括 国际货币体系、国 际金融市场、国际
金融监管等
06
国际知识产权法: 包括专利法、商标 法、著作权法、国 际知识产权保护等
国际经济法的特点
国际性:涉及国际贸易、 投资、金融等领域的法 律规范
近五年司法考试各部门法分值分布汇总(2009-2013年;附各部门法层次)
2012年司法考试各卷分值分布2011年司法考试各卷分值分布(说明: 2011年卷四末题论述涉及民诉、商法、民法、法理学等,此处将分值归入法理学中)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学科分值分布卷三:各部门法层次划分(节选自2013年某培训资料):第一层次:刑法、民法通民刑者通司考,主要是从民刑法在14门部门法的引领地位和对14门部门法的潜移默化的渗透力来谈的,大家不能机械的理解、较真:刑法民法加在一起到不了200分,怎么能这样说呢?民刑掌握好了,其他部门法就触类旁通不能把握了。
就民法而言是考生间差距最微乎其微的部门法,可以这么讲14门部门法考生整体上差距最小的是民法。
与此同时我们说:刑法是考生间差距最大的部门法。
所以每年因为民法拖累通不过司法考试的人最少,而受刑法拖累落榜是最多的。
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理解为:通刑法者才可以通司考。
民法在考生中属于深入人心的,凡是学法的人民法都曾经下过大工夫、大气力,大家在民法中拉不开差距。
民法和刑法属于备考14门部门法的第一核心梯队。
核心指数:★★★★★第二层次:民诉、刑诉、行诉、行政法、商法、经济法在这个层次中民诉、刑诉最为重要,我常说:实体法是河水,程序法是河床,学了程序法才会知道实体法是怎么运行的。
一实一虚,相得益彰。
程序法和大量的司法解释一定要熟悉,重点的要记忆,有时还要比较记忆。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有不同于民诉、刑诉的一面,只要下些功夫难度不大。
行政法部分去年考核了40分,考生掌握好了会增加不少信心,否则形成软肋,对整体备考影响还是很大的。
要想通过司法考试,经济法和商法要下功夫记忆知识点、考点、重点法条,商经两门每门的分数都不低于行政法。
商经一定要格外重视,许多考生不重视,你重视了就会脱颖而出。
备考有时就是在这个层面部门法的比拼。
核心指数:★★★★☆第三层次: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理学考生要给与特殊的关注,许多辅导老师把法理学看做可以突击的科目,就是大错和特错了。
历年国际经济法司法考试选择题
?(一)违约的处理?1.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分三批履行,其中第二批出了质量问题。
请问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卷一43题)?A.只要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买方即可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B.只要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买方即可宣告合同对己交付或今后交付的各批货物无效?C.如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一般违约,买方可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D.如第二批货物的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买方仅可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和今后交付的货物无效?(解析)本题中,卖方所交付的第二批货物不合格,致使整批货物不合格,已经构成了根本违约,此时,守约的一方可自行宣布合同无效。
?【答案】 A?2.2006年6月,佛易纳公司与晋堂公司签订了一项买卖运动器材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
晋堂公司作为买方在收到货物后发现其与合同约定不符。
依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06年卷一84题,多选)?A.如果货物与合同不符的情形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晋堂公司可以解除合同?B.根据货物与合同不符的情形,晋堂公司可以同时要求减价和赔偿损失?C.只有在货物与合同不符的情形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晋堂公司关于交付替物的要求才应当被支持?D.如果收到的货物数量大于合同规定的数量,晋堂公司应当拒绝接受多交部分的货物?(解析)根本违约使另一方取得宣告合同无效的权利.A正确。
?如果货物与合同不符,买方只有在此种不符合同情形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才可以要求交付替代物,C正确。
?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数量大于合同规定的数量,买方可以收取也可以拒绝收取多交部分的货物。
如果买方收取多交部分货物的全部或一部分,他必须按合同价格付款。
D错误。
?【答案】A、B、C?3.史密斯公司作为买方与邻国的哈斯公司签署了一项水果买卖合同。
除其他条款外,双方约定有关该合同的争议应适用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并通过仲裁解决。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经济法)模拟试卷1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经济法)模拟试卷1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关于“国际经济法”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国际经济法是经济法的一个分支B.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具有涉外因素的经济法律关系的法律和制度的总称C.国际经济法调整的范围包括有关国际贸易、投资、知识产权、服务、货币与金融、税收、国际经济组织及其交往的法律与制度D.以上说法均不正确正确答案:C解析: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
其调整范围包括:有关国际贸易的法律规范与制度;有关国际投资的法律与制度;有关国际货币与金融的法律与制度;有关国际税收的法律与制度;有关国际经济组织及其交往的法律与制度。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2.下列有关国际经济法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私法的主体都包括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B.国际经济法的主要法律渊源是国际经济条约和国际商业惯例及各国国内法中的涉外经济法规C.国际经济法调整主体之间的国际经济关系,包括对于自然人身份、婚姻、继承等人身方面的法律关系D.国际经济法调整主体之间的国际经济关系不包括政治、军事、外交和经济关系正确答案:C解析:在主体上,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私法是相同的,因此A项正确;国际经济法的主要渊源是国际经济条约,国际商业惯例及各国国内法中的涉外经济法规,因此B项正确;国际经济法调整主体之间的国际经济关系,对于自然人身份、婚姻、继承等人身方面的法律关系并不涉及.因此C项错误;国际公法以调整国家间政治、外交和军事等法律关系为主,而国际经济法主要调整不同国家的自然人、法人、国家及国际经济组织之间的国际经济关系,而不包括政治、军事、外交关系,因此D项正确。
本题选C项。
知识模块:国际经济法3.中国甲公司向美国纽约乙公司出口一批食品,价格条件为CIF,货物投保一切险,由安康巴顿“太平1号”班轮承运,货到目的港收货人提货时,发现货物发生部分损失。
09年司法考试各科分值
09年司法考试各科分值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已经结束,真题也已向社会公开。
对于司法考试的考生来说,分析每年的真题是十分必要的。
为了帮助大家了解2009年司法考试的特点,清理重点科目,法律教育网特别针对09年司法考试真题各科分值进行了统计。
打开2009年司法考试试卷,第一印象是今年新增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试题中占有较大比重,单选题的前五道全部都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加上卷四第一道简答题,该科目的总分达到了25分,俨然成为司法考试新贵;同时从这25分的分值中也可以看出,今后的司法考试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仍然是十分重要的科目,不可掉以轻心。
除此以外,传统的14科分值变化都不大,“重者恒重”这句司法考试的至理名言依然适用。
下面详细说一下四张卷的具体情况:试卷一方面,除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外,其他学科分值分布如下:《法理学》一科考了7道单选题、6道多选题和4道不定项选择题,加上卷四一道25分的论述题,总分为48分。
《法制史》依旧是考查分数最少的科目,共考了5道单选题、3道多选题共11分。
《宪法》考了6道单选题、6道多选题和2道不定项选择题,共计22分。
《经济法》的分值比2008年增加了5分,总分达到45分,是卷一分数最高的一科,考查的形式是5道单选题、12道多选题和3道不定项选择题。
“三国法”方面,《国际法》考了4道单选题、2道多选题、1道不定项选择题,共计10分;《国际私法》考查7道单选题、4道多选题和1道不定项选择,共计17分;《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一样,也是考查7道单选题、4道多选题和1道不定项选择,共计17分。
“三国法”合计考查44分,与往年分值基本持平。
《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考查了4道单选题、3道多选题,共计10分,是今年司法考试中考查分值最少的科目。
试卷二方面,《刑法》客观题考了20道单选题、15道多选题和4道不定项选择题,共计58分;《刑事诉讼法》客观题考查18道单选题、14道多选题和3道不定项选择题,共计52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客观题考查12道单选、11道多选和3道不定项选择题,共计40分。
2009年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详解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试卷四答案解析提示:本试卷为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
请按题序在答题纸对应位置上书写答案,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本题20分)材料:1840年鸦片战争前,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中国农业社会是封闭保守的。
鸦片战争后,中国的封建法律面临挑战。
清朝统治者迫于内外压力,于20世纪初下诏修律,以收回领事裁判权为契机,法的现代化从制度层面上在中国正式启动。
新中国成立后60年来,伴随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进程,中国法的现代化以社会主义的民主法制为建设目标,历经曲折考验,取得巨大成就。
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主义的法治思想和观念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总结凝练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地指引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不断发展并推向深入,形成了以“三个至上”重要观点为精神实质和根本原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问题:请结合中国法治现代化发展进程,简答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重要观点的认识。
答题要求: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2.不少于400字。
参考答案要点:1.当代中国法治现代化发展进程(法的现代化、中国法的现代化、中国法治现代化);2.中国法治现代化具有复杂性和长期性;3.改革开放继续向前推进的关键历史时期,党中央审时度势,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重要观点,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引和思想基础,是指导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思想观念体系,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指明了政治方向、明确了历史使命、提供了科学方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必将产生深远的历史影响。
二、(本题22分)案情:甲和乙均缺钱。
乙得知甲的情妇丙家是信用社代办点,配有保险柜,认为肯定有钱,便提议去丙家借钱,并说:“如果她不借,也许我们可以偷或者抢她的钱。
”甲说:“别瞎整!”乙未再吭声。
某晚,甲、乙一起开车前往丙家。
乙在车上等,甲进屋向丙借钱,丙说:“家里没钱。
”甲在丙家吃饭过夜。
司法考试分值分布汇总
司法考试分值分布汇总2009年司法考试分值分布如下:2008年司法考试各科分值统计一、法理学:法理学还是在第一卷和第四卷论述题中进行考察,所涉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简答题和论述题。
其中单选为第一卷的第1题到第7题共计考察7分、多选为第51题到第56题共计12分、不定项选择是第91题和第92题两题共计4分、第四卷的第1题20分、第7题论述题选作的第一问为25分,法理学在08年司法考试中合计考察68分(如果考生第四卷第7题选作第二问为43分)。
二、法制史(中国法制史和外国法制史)法制史依然是考察分值最少的科目之一,所涉题型只有单选题和多选题两种,其中单选是第一卷的第8题到第11题以及第13题共计考察5分、多选是第57题到第59题共计6分。
法制史部分在08年司法考试中合计考察11分,是今年司法考试中考察分数最少的一科。
三、宪法宪法同样是考察分值比较少的科目,今年司法考试中宪法考察了单选、多选和不定项选择三种题型,其中单选是第一卷的第12题、第14题到第18题共计6分,多选题是第60题到第65题共计12分,不定项选择题是第93题和第94题,共计考察4分,宪法学在08年司法考试中合计考察22分。
四、经济法经济法每年考察的分数不太多,属于次重点科目,今年在考试中考察题型还是单选题、多选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其中单选题为第一卷的第19题到第28题共计考察10分、多选题为第66题到第77题共计考察24分、不定项选择题为第95题到第97题共计6分,经济法部分合计考察40分,和2007年考试分值分布一模一样。
五、三国法三国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在08年司法考试中共考察了44分,与往年大体相同,具体情况如下:国际法今年在司法考试中共考察了6道单选题(第29题到第34题)共计6分、2道多选题(第78题和第79题)共计4分、1道不定项选择题(第98题)2分,合计考察12分。
国际私法所涉题目为单选题的第35题到第40题及第46题共计7分、多选题的第80题到第82题共计6分、不定项选择题中的第99题考察2分,合计考察了15分。
2009年司法考试《经济法》练习题与答案解析(1)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行政机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税收保全措施适用于以下哪种纳税义务人?
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B.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C.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
D.所有应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所以答案是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近五年司法考试各部门法分值分布汇总(2009-2013年;附汇总
2013年司法考试各卷分值分布考试科目单选题多选题不定项主观题(卷四)总计卷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820 28法理学7 10 6 23 法制史 4 6 0 10 宪法学7 10 6 23 经济法 5 20 10 35 国际公法 3 4 2 9 国际私法 5 8 2 15 国际经济法 5 6 4 15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6 612卷二刑法21 26 12 22 81 刑事诉讼法21 24 10 22 77 行政法与行政8 20 8 21 57诉讼法卷三民法24 34 12 22 92商法10 18 6 18 52民诉和仲裁法16 18 12 25 71 4501506002012年司法考试各卷分值分布2011年司法考试各卷分值分布(说明: 2011年卷四末题论述涉及民诉、商法、民法、法理学等,此处将分值归入法理学中)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学科分值分布卷一:卷二:卷三:科目单选多选不定项选择共计民法1-24题,共计24分51-70题,共计40分91-93题,共计6分70分商法25-34题,共10分71-79题,共计18分94-96题,共计6分34分民诉法与仲裁法35-50题,共16分80-90题,共计22分97-100题,共8分46分卷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20分刑法22分刑诉21分民法20分民事诉讼法20分商法22分论述题行政争议25分卷四共7大题150分2009年司法考试科目各卷分值分布各部门法层次划分(节选自2013年某培训资料):第一层次:刑法、民法通民刑者通司考,主要是从民刑法在14门部门法的引领地位和对14门部门法的潜移默化的渗透力来谈的,大家不能机械的理解、较真:刑法民法加在一起到不了200分,怎么能这样说呢?民刑掌握好了,其他部门法就触类旁通不能把握了。
就民法而言是考生间差距最微乎其微的部门法,可以这么讲14门部门法考生整体上差距最小的是民法。
与此同时我们说:刑法是考生间差距最大的部门法。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法学和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含答案和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法学和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单项选择题1.某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概括性地约定有关争议由“中国贸仲”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后双方因违约责任产生争议。
关于该争议的解决,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一38题)(B)A. 违约责任不属于可仲裁的范围B. 应认定合同已确定了仲裁机构C. 仲裁协议因约定不明而在任何情况下无效D. 如某国甲公司不服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效力作出的决定,向我国法院申请确认协议效力,我国法院可以受理解析:本题考查涉外仲裁、仲裁协议。
合同违约责任问题依据我国仲裁法可以仲裁,因其是财产关系而非人身关系问题。
所以,A错误。
《仲裁法解释》第7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
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规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
C选项排除了除外的情况。
所以,C错误。
根据《仲裁法解释》第13条的规定,仲裁机构若对仲裁协议有效与否作出裁决,当事人有异议去向法院申请确认协议效力,法院是不受理的。
所以,D错误。
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
所以,B正确。
2.2015年3月,甲国公民杰夫欲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并执行一项在甲国境内作出的仲裁裁决。
中国与甲国均为《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成员国。
关于该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一38题)(C)A. 杰夫应通过甲国法院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B. 如该裁决系临时仲裁庭作出的裁决,人民法院不应承认与执行C. 如承认和执行申请被裁定驳回,杰夫可向人民法院起诉D. 如杰夫仅申请承认而未同时申请执行该裁决,人民法院可以对是否执行一并作出裁定解析:本题考查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283条规定:“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办理。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法学和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_真题-无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法学和经济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总分56,考试时间90分钟)1. 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王某是定居美国的中国公民,2013年10月回国为父母购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一34题)A. 王某应向中国驻美签证机关申请办理赴中国的签证B. 王某办理所购房产登记需提供身份证明的,可凭其护照证明其身份C. 因王某是中国公民,故需持身份证办理房产登记D. 王某回中国后,只要其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就不准出境2. 甲国人彼得拟申请赴中国旅游。
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一80题)A. 甲国人彼得应向中国公安部门提出入境申请B. 受理彼得入境申请的中国有关机关没有义务必须批准入境C. 如彼得获准入境后发现适合他的工作,可以留在中国工作D. 如彼得获准入境后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必须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旅行证件3. 甲国公民汤姆于2012年在本国故意杀人后潜逃至乙国,于2014年在乙国强奸一名妇女后又逃至中国。
乙国于2015年向中国提出引渡请求。
经查明,中国和乙国之间没有双边引渡条约。
依相关国际法及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一33题)A. 乙国的引渡请求应向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B. 乙国应当作出互惠的承诺C. 最高人民法院应对乙国的引渡请求进行审查,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D. 如乙国将汤姆引渡回本国,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再将其转引4. 中国人高某在甲国探亲期间加入甲国国籍,回中国后健康不佳,也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
后甲国因高某在该国的犯罪行为,向中国提出了弓l渡高某的请求,乙国针对高某在乙国实施的伤害乙国公民的行为,也向中国提出了引渡请求。
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一32题)A. 如依中国法律和甲国法律均构成犯罪,即可准予引渡B. 中国应按照收到引渡请求的先后确定引渡的优先顺序C. 由于高某健康不佳,中国可以拒绝引渡D. 中国应当拒绝引渡5. 甲国与乙国基于传统友好关系,兼顾公平与效率原则,同意任命德高望重并富有外交经验的丙国公民布朗作为甲乙两国的领事官员派遣至丁国。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模拟试卷3.doc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模拟试卷3一、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
本部分51-90题,每题2分,共80分。
1 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下列哪些选项可以作为当事人属人法的连结点:(A)国籍(B)住所(C)惯常居住地(D)行为地2 识别是指在适用冲突规范时,依照某一法律观念对有关事实或问题进行分析,将其归人一定的法律范畴的过程。
下列各项中,属于识别的有哪些:(A)判断配偶一方对已故另一方的财产请求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分配问题还是继承问题(B)确定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中被指控侵权人的非法营业额数目(C)在确定婚姻关系是否有效的案件中,判断其中一方与其前妻是否已离婚(D)判断未留遗嘱的死者生前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是遗赠行为还是动产转让行为3 人民法院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会碰到依据我国法律中冲突规范的规定应当适用外国法的情况。
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以通过下列哪些途径查明:(A)由当事人提供(B)由该国驻我国使领馆提供(C)由我国驻该外国使领馆提供(D)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4 根据我国《海商法》,下列哪些法律适用的规定是正确的:(A)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B)不同国籍的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C)海事赔偿责任限制,适用船旗国法律(D)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
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5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下列哪些国家可以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A)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国(B)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住所地国(C)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居所地国(D)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国6 关于我国涉外仲裁法律规则,下列哪些表述不符合我国《仲裁法》的规定:(A)只要是有关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的权利的纠纷,就可以通过仲裁解决(B)如果当事人有协议约定,仲裁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C)仲裁庭在中国内地进行仲裁时,无权对当事人就仲裁协议有效性提出的异议作出决定(D)由三人组成仲裁庭审理的案件,裁决有可能根据一个仲裁员的意见作出7 某中国企业因与在境外设立的斯坦利公司的争议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
国际经济法考查范围分值分布及与历年比较
国际经济法考查范围分值分布及与历年比较2009年“三国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部分2010年“三国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部分近几年司法考试的试题来看,国际经济法考试重点集中在国际贸易法部分(国际贸易交易法:货物买卖法、货物运输及保险法、国际贸易支付法;国际贸易管理法:世贸组织法、国内贸易管制法),几乎95%的考题都集中在这里,而国际经济法的其他法律制度占的分值很少。
根据考试大纲,司法考试中对国际经济法的考查主要也是两大块:第一块是国际贸易法中的私人交易法(买卖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贸易术语2000》,运输:班轮运输(提单和调整提单的公约)和租船运输(航次租船、定期租船和光船租赁),保险:三个基本险(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和除外责任,支付:(汇付、托收、信用证和保理)。
这些内容都需要理解掌握,所以考生在复习时应加强理解。
84.目前各国对非居民营业所得的纳税普遍采用常设机构原则。
关于该原则,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0年卷一多选第84题)A.仅对非居民纳税人通过在境内的常设机构获得的工商营业利润实行征税B.常设机构原则同样适用于有关居民的税收C.管理场所、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厂、油井、采石场等属于常设机构D.常设机构必须满足公司实体的要求【答案】AC【考点】对非居民营业所得的纳税普遍采用常设机构原则【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
营业所得又称营业利润或经营所得,即纳税人在某个固定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纯收益。
目前各国对非居民营业所得的纳税普遍采用常设机构原则。
常设机构原则指仅对非居民纳税人通过在境内常设机构而获取的工商营业利润实行征税的原则。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常设机构包括:管理场所、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厂、车间、作业场所、矿场、油井、采石场等。
85.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满足下列哪些条件,商务部才可决定采取保障措施?()(2010年卷一多选第85题)A.进口产品数量增加B.进口产品数量增加是出口方倾销或补贴的结果C.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生产同类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D.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对国内直接竞争产品的产业造成严重损害威胁【答案】CD86.甲公司(卖方)与乙公司订立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历年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学多选题
二、多选题80.中国甲公司与某国乙公司签订茶叶出口合同,并投保水渍险,议定由丙公司“天然”号货轮承运。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保险公司应赔偿范围?BDA.运输中因茶叶串味等外来原因造成货损B.运输中因“天然”号过失与另一轮船相撞造成货损C.运输延迟造成货损D.运输中因遭遇台风造成部分货损81.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和依其设立的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BCDA.中心管辖直接因投资引起的法律争端B.中心管辖的争端必须是关于法律权利或义务的存在或其范围,或是关于因违反法律义务而实行赔偿的性质或限度的C.批准或加入公约本身并不等于缔约国承担了将某一特定投资争端提交中心调解或仲裁的义务D.中心的裁决对争端各方均具有约束力82.甲国公司承担乙国某工程,与其签定工程建设合同。
丙银行为该工程出具见索即付的保函。
后乙国发生内战,工程无法如期完工。
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CDA.丙银行对该合同因战乱而违约的事实进行实质审查后,方履行保函义务B.因该合同违约原因是乙国内战,丙银行可以此为由不履行保函义务C.丙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保函独立于该合同,只要违约事实出现即须履行保函义务D.保函被担保人无须对甲国公司采取各种救济方法,便可直接要求丙银行履行保函义务2012国家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试题80.甲公司的营业所在甲国,乙公司的营业所在中国,甲国和中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当事国。
甲公司将一批货物卖给乙公司,该批货物通过海运运输。
货物运输途中,乙公司将货物转卖给了中国丙公司。
根据该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CA.甲公司出售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依中国知识产权不能主张任何权利的货物B.甲公司出售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依中国或者甲国知识产权均不能主张任何权利的货物C.乙公司转售的货物,自双方合同成立时风险转移D.乙公司转售的货物,自乙公司向丙公司交付时风险转移8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国法院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的,应当裁定中止支付或者判决终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但存在除外情形。
历年国际经济法司法考试真题
1. 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转移,以下哪项说法是正确的?A.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风险在交货时转移给买方。
B. 如果卖方未履行交货义务,风险在合同订立时即转移给买方。
C.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风险在货物运至买方指定地点时转移。
D. 风险转移不受运输方式的影响。
2. 在国际货物运输中,提单的作用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货物的收据B. 运输合同的证明C. 货物所有权的凭证D. 货物保险的唯一凭证3. 根据《海牙规则》,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从何时开始到何时结束?A. 从货物装船前到货物卸船后B. 从货物装船后到货物交付前C. 从合同签订时到货物交付时D. 从货物装上船舷时起至货物在卸货港脱离船舷时止4. 在国际贸易术语FOB下,谁负责办理货物的运输保险?A. 卖方B. 买方C. 双方共同负责D. 承运人5. 下列哪项不属于国际投资协议中的核心条款?A. 投资待遇B. 投资保护C. 资本转移D. 知识产权保护6. 跨国公司在东道国进行投资时,若遭遇征收风险,通常可寻求哪种国际保护?A. 领事保护B. 外交保护C. 司法协助D. 国际仲裁7. 下列关于国际商事仲裁的说法,哪项是错误的?A. 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B. 仲裁庭的组成和仲裁程序可由当事人约定C. 仲裁裁决可以公开进行D. 仲裁裁决可在多个国家申请强制执行8. 根据《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当一方根本违反合同时,另一方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宣告合同无效B. 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C. 要求对方赔偿损失D. 直接扣押对方财产9. 下列关于国际货物买卖中检验权的说法,哪项是正确的?A. 检验权只能由买方行使B. 检验权可以由买卖双方约定由第三方行使C. 检验权必须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行使D. 检验权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行使,否则视为放弃10. 在国际技术贸易中,技术出让方转让的通常是技术的哪一项权利?A. 所有权B. 收益权C. 占有权D. 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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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司法考试新旧大纲对比
(国际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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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导论
基本要求:
了解: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范围,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考试内容: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范围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
基本要求:
了解:国际商业惯例、1980年联合国国际销售合同公约。
理解: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
熟悉并能够运用:FCA、FOB、CIF、CFR贸易术语的基本内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及违约救济。
考试内容:
第一节概述
国际货物买卖法的概念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概念格式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学法网 整理)
第二节《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的概念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1990年通则的主要修改几种主要贸易术语(FCA FOB CIF CFR)
第三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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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约的适用范围(适用公约的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的任意性中国加入公约时的保留)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要约承诺)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的义务(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 风险转移(公约确定的风险转移的时间) 违反合同的补救办法(卖方违反合同时适用于买方的补救办法买方违反合同时适用于卖方的补救办法适用于买卖双方的一般规定)
第三章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
基本要求:
了解: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的规定。
理解:提单及其他运输单证,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主要险别与附加险别。
熟悉并能够运用:提单在跟单信用证机制中的作用,海运承运人的责任与免责。
考试内容:
第一节国际货物运输
班轮运输(班轮运输的概念班轮运输的当事人提单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提单的种类提单的内容提单在跟单信用证机制中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他运输单证调整班轮运输的国际公约(《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 其他方式的国际货物运输
第二节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国际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主要险别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期限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除外责任索赔时效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附加险别)
第四章国际贸易支付
基本要求:
理解:托收各方的关系、托收支付中银行的责任与免责。
熟悉并能够运用:信用证支付的相关原理。
考试内容:
第一节汇付与托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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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付(汇付的概念汇付的当事人汇付的种类) 托收(托收的概念托收的程序托收的当事人托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托收的种类银行的义务与免责)
第二节信用证
信用证(信用证的内容信用证的种类信用证的流转程序(学法网 中国最大的司法考试交流社区)信用证的当事人信用证当事人之间的关系银行的责任和免责信用证欺诈及例外原则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UCP600号)
第五章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基本要求:
理解:我国对外贸易管理法的相关内容。
熟悉并能够运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相关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我国的对外贸易法
外贸法律制度(外贸法的结构对外贸易经营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贸易秩序、知识产权保护、贸易调查)
第二节贸易救济措施
反倾销措施(倾销与损害的确定因果关系反倾销调查反倾销措施反倾销措施的期限和审查) 反补贴措施(补贴及专向补贴损害因果关系反补贴调查及反补贴措施)保障措施(进口产品数量增加损害的调查与确定因果关系保障措施的实施) 贸易救济措施的国内司法审查与多边审查WTO的两反一保制度
第六章世界贸易组织
基本要求:
了解: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框架、机构设置、决策程序等一般知识。
理解:世贸与关贸的区别与联系,服务贸易总协定。
熟悉并能够运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内容,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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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律师事务所 考试内容:
第一节世界贸易组织概述
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与前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法律制度的区别与联系世界贸易组织的
成员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框架世界贸易组织的机构设置世界贸易组织的决策程序中国入世承担的特殊义务
第二节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法律制度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约束关税制度数量限制的禁止与例外) 服务
贸易总协定[特点最惠国待遇义务具体承诺(市场准入与国民待遇) 减让表] 争端解决机制(制度特点争端解决程序通过争端解决报告的方式专家组、上诉机构的职能争端种类).
第七章国际经济法领域的其他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了解: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国际公约及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国际投资法、国际融资法和国际税法的概念及其法律渊源的构成,国际技术转让、国际直接投资和国际资金融通的法律制度,国家税收管辖权的概念及其表现形式、国际双重征税问题及其解决方式。
熟悉并能够运用:我国缔结和参加的有关保护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多边投资条约、国际贷款协议、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适用范围及其与我国相关国内立法关系的原理。
考试内容:
第一节国际技术转让与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有关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原则(国民待遇原则优先权原则独立保护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 中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边境措施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制度(国际技术转让合同限制性商业条款)
第二节国际投资法
国际投资法的概念、渊源及形式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
第三节国际融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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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资金融通的法律制度概述(国际贷款国际证券投资国际融资租赁) 国际贷款协议的种类及共同性条款(国际商业银团贷款国际项目贷款)国际融资担保(国际融资的信用担保国际融资的物权担保)
第四节国际税法
国际税法的概念及渊源(学法网 中国最大的司法考试交流社区)国家税收管辖权及其表现形式(居民税收管辖权和居民身份的确认标准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和所得来源地的认定) 国际双重征税及其解决(国际重复征税国际重叠征税) 国际逃税与避税的概念我国对外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
附录:法律法规目录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1980年4月11日订于维也纳。
1988年1月1日生效)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1999年7月国际商会第六次修订2000年1月1日生效)
ICC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
(2006年国际商会修订2007年7月1日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5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68次会议通过2005年儿月14日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05]13号
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
(1995年修订1996年1月1日生效国际商会(ICC)出版物第5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4年4月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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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28号公布根据2004年3月3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决定》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
(2001年1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29号公布根据2004年3月3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决定》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
(2001年1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0号公布根据2004年3月3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的决定》修订)
关于解决各国和其他国家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
(1965年3月18日订于华盛顿1966年10月14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