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制的意见
【精品】街道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的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及建议
街道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的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及建议街道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的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及建议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活动开展以来,截止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已有XXX名在职党员在XXX街道各社区报道(XX党员XXX名、非XXXX党员XXX名),注册党员志愿者XXX人。
近年来,XXXX街道以党建工作为龙头,以熟识度工作法为抓手,搭建XXXXX平台,在辖区社区积极推行网格化管理,大力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推动了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特别是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开展以来,我们把此项活动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抓手,作为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的重要举措,列入街道党建经常性工作。
(把在职党员从“八小时内岗位履职”延伸到“八小时外社会服务”,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服务社区居民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营造在职党员“一个党员一面旗,服务奉献双岗位”的良好氛围,实现“在职党员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服务零距离”。
)一、前期主要做法1.调查摸底,分类设岗。
做到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四清”:对党员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清、报到人数情、服务事项清和帮扶情况清。
一是建立在职党员台账。
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道的基础上,街道各社区党组织积极与辖区在职党员比较集中的单位企事业单位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全面了解单位在职党员的基本情况,包括人数、学历、职务、岗位、特长、爱好、住址、联系电话、学习、思想、工作等基本情况,明确本单位联系人,摸清底数,建立了XXX名的在职党员台账。
二是掌握群众需求。
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模式,采取灵活多样方式收集整理辖区内特殊居民群体(空巢老人、残疾人等)意见建议和服务需求,找准居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找准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与居民群众需求最佳结合点。
三是科学设置服务岗位。
认真做好在职党员接收报到工作,各社区党组织为在职党员建立“一证四卡”(XXX、XXX、XXX、XXX、XXX),根据在职党员住址划分党小组,建立社区在职党员信息网络,建立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加强在职党员八小时之外的管理,紧密结合居民群众需求2.完善制度,建立机制。
在职党员向社区报到制度
在职党员向社区报到制度
一、在职党员实行“双重管理”,在接受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教育、监督、管理的同时,八小时以外自觉服从居住地社区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积极带头参加社区党组织各类活动。
二、社区党组织负责社区在职党员的登记工作,要在深入调查、了解在职党员的个人资料和居住地分布情况的基础上,建立社区在职党员名册及档案。
三、社区党组织要本着简便、业余、实效、适度的原则,在不过多增加在职党员负担的前提下,根据在职党员的年龄、身体、家庭和职业特点等情况,因人而宜,及时,合理确定其在社区建设中的工作岗位,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充分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和工作之余,通过组建党员志愿者队伍、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充分发挥在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并按照活动情况进行及时登记记录。
四、在职党员因病因事等原因半年以上不能履行社区建设工作岗位职责或不能参加居住地社区建设活动的,应主动向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提出申请,说明理由。
居住地社区党组织要根据在职党员的申请,及时调整岗位,办好交接岗手续。
对半年以上未参加居住地社区建设活动的在职党员,居住地社区党组织应及时与其所在单位党组织联系。
五、在职党员因工作、居住地发生变化离开社区党组织
的,应及时向社区党组织报告,社区党组织应对其去向进行详细登记,并督促其到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重新履行登记报到手续。
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
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精神,深化“党员服务群众”活动,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共建和谐文明社区,经县委同意,决定从现在开始在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中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
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在职党员为主体,以社区党组织为依托,以创建和谐社区为目标,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
通过社区党组织的管理、监督,进一步发挥在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构建起共同参与、共同关心、共同建设的开放型区域性社区大党建格局。
2、原则要求:凡组织关系在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社区居住的在职党员,本着“八小时之内努力工作在单位,八小时之外无私奉献在社区”的原则,八小时之内接受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八小时之外纳入本人居住地社区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积极参加社区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现社区资源共享、共驻共建,提升我县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
二、各级党组织和在职党员的职责任务(一)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的主要职责任务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和保证本单位党员参与、支持社区建设。
其主要职责任务是:1、做好思想发动工作。
积极宣传,做好在职党员的思想发动工作。
教育在职党员进入社区后,要服从社区党组织的管理,自觉接受居民群众的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教育党员在社区中要同在工作单位一样,公开党员身份,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2、积极与社区党组织保持联系。
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定期到社区党组织进行走访,了解“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进展情况,掌握本单位党员在社区的表现。
3、积极开展“共驻共建”活动。
深入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积极为社区办好事、办实事,解决社区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的存在问题和建议(通用5篇)
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的存在问题和建议(通用5篇)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的存在问题和建议社区志愿服务是党员们履行自己党员身份的一种方式,也是党员在社区发挥自己作用的重要途径之一。
然而,目前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解决和改进。
首先,由于工作压力大,党员参与社区志愿服务的积极性不高。
在职党员通常面临工作量大、时间紧张的压力,很难腾出时间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因此,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需要更加灵活的时间安排,可以选择在周末或休息日进行志愿服务,从而增加党员的参与度。
此外,志愿服务的组织和培训也存在问题。
由于社区志愿服务的性质和要求各不相同,党员们对于如何有效地组织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缺乏系统的培训和指导。
因此,应当加强对于在职党员的志愿服务培训,提升党员的服务水平和能力。
另外,社区居民对党员参与志愿服务的期望也值得关注。
虽然党员参与志愿服务是应当的,但是有时候党员的参与并不能得到社区居民的认可和支持。
这需要党员加强与居民的沟通和交流,了解他们的需求,并通过自己的服务行动得到社区居民的认同和支持。
最后,社区志愿服务的组织和管理也需要改进。
目前社区志愿服务往往是由相关部门或义工组织来组织和管理,缺乏党组织的有效领导和监督。
党员参与志愿服务应当成为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由党组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从而确保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综上所述,当前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存在诸多问题,包括参与积极性不高、组织和培训不完善、社区居民期望不一致以及组织和管理不够完善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灵活安排时间、加强培训和指导、加强与居民沟通和交流、改进组织和管理等。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在职党员在社区的作用,更好地服务社区居民,为社区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的存在问题和建议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社区志愿服务越来越受到重视,各个党组织也积极发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
关于深化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
关于深化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实行“双重管理”的实施意见为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在职党员管理向“八小时”以外延伸,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参与社区建设、服务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决定在全县在职党员中实行社区党组织和单位党组织“双重管理”。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在职党员“双重管理”是指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共同对其进行管理。
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社区党组织主要对党员干部在社区的表现情况,特别是树立良好形象、共建和谐社区、共筑美好家园等情况进行管理和反馈,逐步形成“工作在单位、服务在社区、奉献双岗位”的党员管理新机制,营造在职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与广大在职党员主动参与的生动局面。
二、参与范围凡居住在城市社区的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党员,全部到社区报到,实行社区党组织和单位党组织“双重管理”。
鼓励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中的党员参加。
社区选择一般要求为本人居住地所在社区。
三、职责任务(一)社区党组织主要职责1.做好在职党员社区报到登记工作。
认真做好在职党员到社区党组织报到接洽工作,建立在职党员档案,全面、准确掌握社区在职党员人数、特长和服务意向,建立社区在职党员人才库。
2.做好在职党员认岗履岗工作。
结合在职党员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根据社区实际需要,设立政策宣传、法律援助、医疗保健、环境整治、治安防范、便民服务等服务岗位,由在职党员认领岗位,并向社区公开承诺,利用业余时间组织履行岗位职责。
经常开展各类活动,制定服务计划,丰富活动载体,吸引党员参与。
3.做好在职党员管理考评工作。
社区党组织要采取多种方式,定期展示党员服务业绩,探索开展党员奉献积分、星级管理、社区服务之星、最美在职党员等活动,对表现突出的在职党员给予表彰。
每年年底组织开展社区在职党员民主评议,如实填写《利辛县在职党员社区表现反馈单》,实事求是地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在职党员在社区的现实表现。
关于在职党员到社区为群众志愿服务的意见.doc
韩组发〔2014〕9号中共韩城市委组织部关于深入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争当六员作奉献”活动的实施意见各党(工)委、党组,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引领表率作用,根据《关于在职党员到社区为群众志愿服务的意见》(陕组发〔2014〕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争当六员作奉献”活动提出如下意见:一、目标要求按照“全员参与、坚持经常,一方隶属、双重管理,镇(办)统筹、单位推进,灵活形式、注重实效”的原则,紧紧围绕城市发展大局,以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维护稳定为重点,以“党员义工服务群众活动”为抓手,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争当六员作奉献”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逐步形成“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的党员管理新机制,切实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努力达到“在职党员受教育、居民群众得实惠、社区工作上水平”的目标,为“四个韩城”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参与范围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包括预备党员)为主体,鼓励离退休党员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党员积极参与。
三、职责任务(一)在职党员职责任务在职党员持《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报到证》和《在职党员基本情况信息卡》,主动到居住地社区报到,亮明身份,领岗履责,力所能及地为社区居民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自觉把自己“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重点围绕“争当六员”开展服务活动,每月参加服务不少于4小时:- 2 -1.争当社情民意搜集员。
注意倾听居民群众的意见诉求,特别是所在楼栋居民生活中存在的矛盾和困难,对收集整理的普遍性诉求和微心愿,及时向社区反映,真正了解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2.争当弱势群体帮扶员。
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落实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制度工作落实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根据特区党建办文件要求,从6月初开始至6月30日,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职党员全部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到,报到人员共分布在4个社区居委会。
现已进入到社区实践活动阶段。
按照这次活动实施方案,这次机关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要紧密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各项要求展开工作,每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后,应直接联系1户以上群众,认领1个以上服务岗位,每年至少当1天社区志愿者或参加1次社区公益活动。
在职党员要利用业余时间,以志愿服务的形式,走进社区,踊跃参与居住地社区各项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当好政策法规的宣讲员、社区发展的参议员、文明建设的示范员、公益事业的促进员、困难群体的帮扶员、科教文体的普及员、沟通联络的信息员和社区稳定的安全员,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总支制定了四项工作制度:一是主动报告制度,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后,在社区活动应及时主动向单位党支部报告。
二是定期联络制度。
党员每月要主动与所在的社居委联系一次,
参于社区工作一次;局党组织每季度与社区党组织联络一次,了解掌握本单位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活动的情况和在社区的表现情况。
三是信息报送制度。
在职党员在社区活动中好的做法和意见建议要及时报各党支部。
四是总结汇报制度。
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结束后,所在社区支部要给党员做出书面鉴定,党员本人要及时向各党支部汇报总结工作情况。
党支部进行民主评议及创先争优等应征求社区党组织意见建议。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
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经验交流材料(精简篇)
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经验交流材料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经验交流材料今年以来,老城社区充分发挥在职党员行业分布广、社会资源丰富等优势,积极延伸在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渠道,不断拓展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社区服务工作领域,组织在职党员大力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健全机制,主动亮明在职党员身份按照在职党员特长、爱好等情况,结合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的工作实际,实施三卡一册。
三卡即:《在职党员登记卡》、《在职党员服务社区联系卡》、《在职党员服务社区反馈卡》。
社区党组织为每一名来社区报到的在职党员建立登记卡,详细登记在职党员所从事的职业、特长、服务意向等内容。
依据在职党员的特点和从事工作,建立《在职党员服务社区联系卡》。
组织在职党员结合自身条件,在社区提供的菜单式服务内容中,自愿认领服务岗位,并进行公开承诺。
实行在职党员服务社区表现反馈制度,建立《在职党员服务社区反馈卡》,及时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反馈在职党员在社区发挥作用情况。
一册即:《社区在职党员活动手册》,在职党员人手一册社区服务工作手册,详细记录个人参加社区活动、服务居民、联系邻里的情况。
在此基础上,老城社区依托居民说事点、党务公开栏等载体,在醒目位置制作、悬挂标有党员姓名、承诺事项和小组长电话的我是党员我承诺公示牌,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让在职党员身份亮出来。
二、设岗定责,搭建在职党员进社区平台老城社区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工作精神,以党员群众的需求为目标,制定了在职党员进社区具体活动计划。
根据在职党员分布情况,把204名党员全部划分到各网格,并成立了在职党员党小组6个,在职党员与社区党员、残疾人、楼栋长、大病致贫家庭、低保边缘户等结成了204对帮扶对子。
为使在职党员真正融入社区,主动参与社区建设与服务,社区党组织根据在职党员的服务意向和居民群众实际需要设置了政策咨询、便民服务、扶贫帮困、民事调解、法律咨询、医疗保健咨询、关心下一代工作等服务岗位,为在职党员服务社区搭建平台,组织在职党员积极参与社区党组织活动和各项公益活动,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及时了解群众需求,真正发挥在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为居民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
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的活动方案
“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活动方案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建工作,深化新时期党建工作内涵,充分发挥党员群众参与社区建设、服务社区群众的先锋模范作用,密切党群关系,共建文明和谐幸福社区。
我社区特制定如下方案:一、活动目标通过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进一步完善党员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文明和谐幸福社区建设,实现“在职党员受教育、居民群众得实惠、社区工作上水平。
”二、活动范围本次活动参加人员范围为全县在社区居住、党的组织关系隶属其所在单位党组织的在职党员。
三、活动要求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要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根本,树形象、作表率,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为绥中全面振兴贡献力量。
1、简便易行。
2、坚持经常。
3、注重实效。
四、活动任务在职党员要按照社区党委统一安排,积极参加所包社区党组织开展的活动、参与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重点要围绕以下六个方面发挥作用:1、开展政策宣传。
通过上党课,政策解读等形式,主动为社区居民宣传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党的十九大和县委有关精神,提高居民群众对党委政府决策的理解和认识水平,引导他们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2、反映社情民意。
加强与居民群众沟通交流,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要真正融入到群众中去,面对面谈心,了解党委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居民群众生产生活状况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矛盾和困难。
对居民群众反映的普遍性问题,要及时向社区党组织和有关职能部门反馈,成为社区与居民群众反映的普遍性问题,要及时向社区党组织和有关职能部门反馈,成为社区与居民群众、社区与党委政府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3、维护社区稳定。
带头搞好邻里关系,帮助社区党组织健全民意表达、信息通报等制度,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
主动排查隐患,调解纠纷,化解矛盾,营造平安和谐的社区环境。
《关于全面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全面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在“幸福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加快“创首善之区、建幸福鹿城”,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在职党员“融社区、建家园、展风采”活动,引导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亮出身份,发挥专长,主动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和文体活动,增强归属感、认同感和成就感,并引领带动各方,凝聚更多社会正能量,形成建设家园的强大合力,共同助推幸福社区建设。
二、参加对象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党员。
三、职责任务(一)在职党员主要职责1、带头遵守和执行社区各项日常生活规范,带头遵守和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带头遵守和执行社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理解、尊重和支持社区工作,积极配合社区党组织、居委会、驻格员和网格员开展工作。
2、通过参加便民利民、关爱帮扶、社会维稳、居民维权、文化艺术、洁化绿化、调查研究等社区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组织),认领或申报服务岗位(项目),参与社区服务。
(二)相关要求1、每位在职党员要结合自身情况,申报加入若干个社区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组织),一般每年要参加2次以上社区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组织)组织开展的社会性、公益性活动或每年完成1个以上服务项目。
在职党员参加其他义工队伍或社团组织志愿服务活动的,计入年度服务数,但需向居住地社区反馈。
当居住社区发生变动时,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和原社区党组织报告,并到新社区报到。
新发展的在职党员,要在1个月内到居住地社区报到。
2、街镇党(工)委在对社区党组织进行年度考核评价时,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部分在职党员参与。
四、工作步骤1、动员部署(4月下旬—5月上旬)各单位党组织要做好动员部署,督促好党员按期到社区报到,并开具报到卡(见附1),发放登记表(见附2)。
各社区党组织要从社区党务工作者、党员骨干等人员中抽取力量成立工作小组,并做好群众需求调查、服务岗位(项目)设置与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组织)、文体团队梳理和筹建等有关准备工作;加强社区党员服务中心建设,为在职党员报到联络、组织活动、参加服务等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在辖区内做好宣传,鼓励、引导居住在鹿城的市直及其他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
在职党员进社区制度
在职党员进社区制度篇一:在职党员进社区制度“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在职党员政策理论水平高、文化知识广和专业技能强的优势,调动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工作的积极性,提升社区建设和管理水平,我社区开展了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
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霍林郭勒市在职党员360双重管理办法》为标准,以服务群众为重点,通过在职党员亮出身份,展示风采,加强社区党支部与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的联系和沟通,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方式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在社区建设、管理、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构建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提高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目标要求根据社区工作的需要,结合在职党员的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整合社区服务资源,转变机关党员工作作风,提升党员服务水平,加强党员的监督管理并进一步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利用在居住社区8小时外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在职党员的“六大作用”,即政策宣传作用、学习指导作用、民生服务作用、治安调解作用、民情收集作用、党建指导作用,达到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的目的,进一步增强社区党建工作力量,充实党员队伍建设的内容,更好地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三、方法步骤通过与居住在本社区内的在职党员和其所在单位的联系,做好在职党员进社区登记工作。
组织社区所有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了解群众需求,开展志愿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发挥六大作用。
(一)政策宣传作用党员干部要深入社区,向居民广泛宣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政策方针,特别是我市各类惠民政策等。
根据在职党员的职业特长以及服务所在片区实行分组分片进行。
在宣传过程中,可以通过讲党课、发放宣传材料、制作宣传板报、组织开展宣传演出等多种方式,让居民群众真正了解党的方针、政策。
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
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
1、在职党员持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信,主动到社区报到,亮明身份,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的指导和监督,并把社区出具的回执联报单位备案。
2、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带头开展创先争优、带头宣传政策法律法规、带头倡导社会公德、带头维护和谐稳定、带头调解矛盾纠纷、带头畅通民情民意、带头帮扶困难群众、带头创建文明社区、带头参加文体活动、带头参与社区管理。
3、结合各自职业特点和专业特长,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参与志愿服务一般每年不少于6次,时间不少于12小时。
有关要求;
在职党员到居住地报到制度,对不支持、不配合社区工作的在职党员民主评议、预备党员转正、评先表彰时,把社区党组织反馈结果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
斯大林办事处地段北社区。
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固定服务日”制度
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固定服务日”制度一、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一)总体目标通过建立“固定服务日”制度,进一步提升县直各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参与城市社区共驻共建的责任意识,使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更加深入人心,有效激发各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在社区党建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凝聚起推动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发展进步的强大合力。
(二)基本要求1、实现全覆盖。
结合各单位驻地情况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工作联系社区,合理划分了单位联系城市社区网格,实现各单位在职党员到联系社区报到全覆盖。
2、提高参与率。
各单位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安排,搞好宣传发动,保证本单位在职党员到城市社区报到率动态保持在80% 以上。
3、明确“固定服务日”。
在职党员每年到报到社区固定服务不少于 2 次,其中“固定服务日”为每年7 月、12 月第一周的周六或周日,也可以结合“支部主题党日”灵活开展“固定服务日”活动。
4、搭建服务载体。
各单位党组织要深入了解、梳理联系社区的实际需要和群众需求,结合本单位行业特点、在职党员优势特长,组织开展讲座培训、研讨交流、文化联谊、医疗服务、法律咨询、帮扶慰问、环境美化、秩序维护等各种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
二、主要工作任务(一)进行一次动员部署。
各单位党组织要及时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就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建立“固定服务日”制度进行动员部署,原原本本学习本通知要求。
各单位党组织书记要亲自部署、亲自安排,确保宣传发动到位、思想认识到位、行动安排到位。
(7 月上旬完成)(二)开展一次有效对接。
各单位党组织要及时与有关街道党工委沟通联系,明确 1 名分管负责同志和 1 名联络员具体负责。
各单位确定联系社区和具体负责的人员,要报县直机关工委备案管理。
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和联络员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集中利用两周左右的时间,开展一次本单位党组织与联系社区的有效对接活动。
(7 月中旬前完成)(三)组织一次集中报到。
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
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精神,深化“党员服务群众”活动,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共建和谐文明社区,经县委同意,决定从现在开始在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中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
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在职党员为主体,以社区党组织为依托,以创建和谐社区为目标,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
通过社区党组织的管理、监督,进一步发挥在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构建起共同参与、共同关心、共同建设的开放型区域性社区大党建格局。
2、原则要求:凡组织关系在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社区居住的在职党员,本着“八小时之内努力工作在单位,八小时之外无私奉献在社区”的原则,八小时之内接受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八小时之外纳入本人居住地社区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积极参加社区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现社区资源共享、共驻共建,提升我县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
二、各级党组织和在职党员的职责任务(一)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的主要职责任务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和保证本单位党员参与、支持社区建设。
其主要职责任务是:1、做好思想发动工作。
积极宣传,做好在职党员的思想发动工作。
教育在职党员进入社区后,要服从社区党组织的管理,自觉接受居民群众的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教育党员在社区中要同在工作单位一样,公开党员身份,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2、积极与社区党组织保持联系。
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要定期到社区党组织进行走访,了解“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进展情况,掌握本单位党员在社区的表现。
3、积极开展“共驻共建”活动。
深入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积极为社区办好事、办实事,解决社区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基层反映:在职党员下社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基层反映:在职党员下社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今天,好范文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在职党员下社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在职党员下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由于自身工作限制、约束机制欠缺等问题在实践中有相当的难度,容易流于形式。
在职党员下社区服务要想“落地”,有“三难”。
一是时间调配难。
在职党员都有日常工作,如果工作时间下社区,等于是脱离本职岗位,是严重的作风问题。
而如果在非工作时间下社区,对于通常也朝九晚五上下班的社区而言,就必须加班加点做好接洽协调工作,难免显得党员们有官僚作风之嫌。
二是社区接洽难。
现在的社区本就承担了繁琐的政务职能,“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每天疲于应付各种上级任务。
区活动与部门工作存在冲突,难免造成在职党员在参加社区活动中存在时间上的矛盾,社区还需“分门别类”地接洽不同时间段、不同服务意愿的党员,加重了社区工作负担。
另外,在职党员以组织名义参加社区活动的多,个人主动参加的少,长期性活动难以坚持。
三是约束管理难。
部分在职党员在单位中职别较高,缺乏走进基层、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性,社区工作人员也只能是配合登记填表完事。
对于社区干部而言,来的党员多是上级单位的准领导,得罪不起,就更谈不上约束管理了。
对此,基层认为:侯海洋基层风云一是建立临时党支部,借助群众力量扩大监督。
下社区报到的党员,以楼门、单元或小区为单位自发成立临时党支部,全权负责在职党员下社区服务的各项工作。
在不给社区增加工作负担反而可以集中分散力量,集中解决部分突出问题,同时可以形成时间和行动上的协调一致,也可以通过借助邻里家属关系获得关注和支持。
二是通过设岗定责,发挥干部个人特长。
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和居民的需求,设置政策法规宣讲员、社区发展议事员、文明创建示范员、等具体的公益服务岗位,由在职党员根据自身特长自愿申报认领至少一个服务岗位。
[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的存在问题和建议]
[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的存在问题和建议] 基层反映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专业性亟待增强今年6月以来,全市广泛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并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发挥了强化党员责任担当、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社区建设的作用。
但基层在工作中发现,存在资源整合不充分。
服务内容欠精准、机制建设未健全等问题,亟需引起重视。
一、存在问题一是资源整合不充分,党员作用发挥受限。
面对组织部门要求和众多新来报到的众多在职党员,社区党组织主动承担活动策划实施的全部保障工作,工作压力较大,容易忽略驻社区单位、在职党员所拥有的社会资源和专业技能,未进行统筹整合,打造出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矛盾调解、扶贫帮困等方面专业过硬的志愿队伍和志愿服务阵地,使原本“稀缺”的资源出现“过剩”怪象,造成在职党员心理落差,影响其参与的积极性,也使社区居民错失专业人士的优质服务。
二是服务内容欠精准,居民获得感不强。
社区党组织将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活动等同于日常组织的居民活动,服务项目和内容局限于“指定动作”和“一套标准”面向全体居民,通常采取入户宣传、清理卫生、安全巡逻等简易的活动形式。
据海珠区凤阳街道数据统计,该街超九成社区党组织首次志愿服务活动都不约而同地集中在上述3类活动中,虽达收获一定效果,但无法提供“量体裁衣”式服务。
以海珠区为例,西部城中村街道市政基础相对薄弱、人口倒挂明显,应根据社区特点,为来穗务工人员、来穗人员儿童等群体提供就业入学、技能培训、作业辅导等志愿服务。
老城区社区旧楼林立,60岁以上“老广”占比高,关爱长者出行、助力旧楼加装电梯等则是其不应缺失的服务项目。
三是机制建设未健全,服务成效难以保障。
目前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活动,缺乏建立起规范的项目发布、活动预约、服务时记录、服务质量考核流程。
社区党组织对在职党员的日常管理权限十分有限,只能依靠在职党员自主选择参与,在职党员参加志愿进入社区是否发挥作用、表现好坏等情况,既无法向党员所在党支部反馈,也无法在志愿者服务管理等系统反馈,没有有效的对接机制。
关于推进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亮身份强服务当先锋”活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亮身份强服务当先锋”活动的实施方案推进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亮身份强服务当先锋”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载体。
为扎实推进此项工作,根据省、市委组织部部署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核心,以共驻共建、服务群众为主题,以开展“亮身份强服务当先锋”活动为载体,动员组织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下简称“各单位”)的在职党员到居住社区或工作单位所在社区报到,变“八小时”党员为“全天候”党员,建立在职党员“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的新机制,促进在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践行群众路线常态化长效化,着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构建社区“三有一化”党建工作新格局。
二、活动内容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亮身份强服务当先锋”活动的主要内容是:1、亮身份。
在职党员进社区,做到“五公开”,即公开姓名,公开住址,公开工作,公开单位,公开职务;做到“三承诺”,即承诺岗位公开,承诺事项公示,承诺结果公布;做到“六个一”,即当好一名联络员,参加一支服务队,帮扶一户困难户,提出一条好建议,办好一件社区事,做一个文明表率。
2、强服务。
在职党员进社区,一是服务社区建设。
当好“八大员”,即当好政策法规的宣讲员、社区发展的参谋员、文明建设的示范员、公益事业的促进员、困难群体的帮扶员、科教文体的普及员、沟通联络的信息员和社区稳定的安全员。
要积极为社区的文明和谐建设献计献策,与家庭成员一起积极参加社区民主选举、民主管理等活动。
二是服务居民群众。
认领“十岗位”,即政策法规宣传岗、文明新风践行岗、环境卫生保洁岗、扶贫帮困助残岗、文体活动服务岗、科普知识宣传岗、民情收集反馈岗、治安巡逻服务岗、法律援助服务岗、民事纠纷调解岗。
要积极开展与群众谈心活动,通过参加社区民主恳谈会、集体座谈、随机交流等形式,了解民意、沟通思想、形成共识、促进团结。
在职党员向社区报到制度集合6篇
在职党员向社区报到制度集合6篇1. 入职时向社区报到作为在职党员,我们应该遵守党的制度,在入职时向所在社区报到。
这一制度是为了使党员更好地融入社区,发挥党员的作用,服务于群众。
通过向社区报到,我们可以了解社区的情况和需求,并积极参与社区工作,为人民服务。
2. 定期向社区汇报工作情况作为在职党员,我们每个人都有职责和义务向所在社区定期汇报自己的工作情况,包括工作成果、所取得的进展和遇到的问题。
这一制度是为了保证党员行为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同时也是为了倡导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党员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3. 参加社区组织的会议和活动作为在职党员,我们应该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会议和活动。
这一制度是为了使党员更好地了解社区的情况和需求,同时也是为了加强党员之间的联系和协作,共同为社区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
4. 掌握社区规划与改革情况作为在职党员,我们应该掌握社区规划和改革的情况,积极参与社区发展的建言献策。
这一制度是为了使党员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为社区的建设和发展出谋划策,同时也是为了倡导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党员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5. 参加社会志愿服务作为在职党员,我们应该积极参加社会志愿服务,并在服务中锻炼自我,在为社会做出贡献的同时,也 enrich 自己的经验和能力。
这一制度是为了体现党员的社会责任,激发党员的爱国热情和奉献精神,同时也是为了倡导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让党员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6. 定期参加党组织活动作为在职党员,我们应该定期参加党组织活动,增加自己的党性修养。
这一制度是为了加强党员的宣传教育,推动党员的思想进步,同时也是为了加强党员之间的联系和协作,共同为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工作解读
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工作解读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工作解读2013-8-17 来源:本站原创阅读:次1、在职党员进社区的目的与意义?答:是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加强机关党员队伍管理的现实需要,是转变党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载体。
对单位党组织来讲,主要是加强党员八小时外监督管理,进一步转变党员干部的作风;对街道社区党组织来讲,主要是整合服务资源,加强社会管理;对党员来讲,主要是为其业余时间参与社会服务、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供平台载体。
2、在职党员主要包括哪些?答:居住在城市社区的市、县两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在职党员,党组织关系在长沙的中央、省属驻长单位党员。
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单位的在职党员参加。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到社区报到。
3、到什么社区报到?答:到居住地(常住)社区报到。
报到后居住地有异动的要在一个月内到新的社区报到;新党员入党后一个月内到居住地社区报到。
4、什么时候完成首次报到?答:2013年10月31日前。
如住地无变动,则一次报到长期有效。
5、报到的流程是什么?答:①党员协助单位党组织如实填写《长沙市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单》第一、二联以及《长沙市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联系证》→→→②党员持第二、三联以及《长沙市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联系证》到居住地社区报到登记→→→③街道社区备存报到单第二联,并填好第三联、盖章确认后由党员自行带回上交单位党组织,《报到联系证》由党员自行保管→→→④党组织把党员交回的报到单第三联连同第一联备存,并对本单位党员报到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6、党员进社区干什么?答:一是亮明党员身份。
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后,社区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将其安排到一个网格党小组,明确一个志愿服务岗位,并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在职党员有关情况。
一般采取公开栏的形式在小区范围内公布党员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照片、服务岗位或意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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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门市委组织部文件
海委组发〔201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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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在职党员到居住地
党组织报到制的意见
各乡镇党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院行社党组(党委),市经济开发区、海门工业园区、滨海新区、临江新区党工委,市各群众团体和直属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发挥在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着力构建共驻共建的区域化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实施在职党员到居住地党组织报到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和谐社区为目标,以服务群众为根本,以锤炼队伍为重点,通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亮明党员身份,带头创先争优,开展奉献活动,展示党员形象,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在城乡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群众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优化社区党组织与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沟通联系,努力整合社区党建工作资源,为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文明和谐的城乡社区提供组织保证。
二、活动要求
(一)基本要求
党的组织关系不在居住地的在职党员以及离退休党员和流动人员中的党员,都应主动到现居住地的居民区(村)党组织亮明党员身份、提供联系方式,按居住地党组织的统一要求,在居住地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选择性要求
在报到的基础上,居民区(村)党组织应经常向党员告知社区的需求。
党员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参与力所能及的工作项目或任务,尤其是要参与公益性、志愿性服务。
(三)特殊要求
在城乡社区重大任务和重要活动中,如基层民主建设活动、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社区重大突发事件等,党员应自觉接受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协调,按照党组织的要求发挥骨干带头和示范表率作用。
主动到居住地报到的共产党员要按居住地党组织的基本要求发挥党员作用;对居住地党组织提供的需求项目可从实际出发,积极从事力所能及的项目或任务;特殊情况下,应服从居住地党组织的统一领导和协调。
三、活动方式
(一)认领一个公益岗位。
在职党员结合自身的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到社区党组织认领政策宣传、法律援助、医疗保健、环境整治、治安防范、便民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并向社区公开承诺,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与社区开展的公益和志愿服务等活动。
(二)联系一家困难户。
在社区党组织的统一组织下,根据在职党员的实际情况和辖区困难家庭实际,结对帮扶生活困难户,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帮扶活动,积极构建和谐社区。
(三)当好一名信息员。
注重收集社区舆情和倾听居民群众的意见,从中发现倾向性、苗头性、社会性的舆情信息,并及时反馈给社区党组织,同时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成为社区党组织与居民群众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四)提出一条好建议。
在职党员应主动深入社区一线,加强调查研究,努力为加快社区发展、维护稳定出主意、想办法,每名在职党员每年力争向社区提出1-2条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五)做好一个表率。
要树立党员的文明形象,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以一个人带动一家人,以一户带动一片,推进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
四、组织领导
本市所属党的组织关系不在居住地的在职党员以及退休党员、流动人员中党员,都要主动与居住地党组织建立联系,在7月1日前持市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在职党员到居住地党组织报到单》前往居住地所在居民区(村)党组织报到,流动党员可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建立联系。
在职党员要将居住地党组织出具的回执带回给所在单位党组织。
在职党员所在的单位党组织要积极推进党员到居住地联系、报到工作,做好相关的组织、督促和检查工作,并把党
员报到情况和在居住地发挥作用情况作为党员民主评议、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城乡社区党组织要做好报到党员的登记工作,全面准确地掌握本社区在职党员的基本信息和服务意向,妥善保管联系报到党员的相关信息;及时发布可供在职党员自主选择参与的活动或项目信息,以及在特殊任务中对党员的明确要求,建好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共建工作档案,及时填写在职党员活动台帐,实时记录在职党员在社区的现实表现,定期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在职党员参与服务活动、为社区发展献计献策等情况。
乡镇、园区党(工)委要做好对这项工作的具体指导和协调。
市级机关各有关部门、单位、乡镇机关及其他单位党组织要对所属党员提出明确要求,切实推进这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发现、总结、宣传典型,做好面上的指导和整体推进工作。
市委组织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检查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党组织组织动员情况和档案建立情况,指导各街道社区和村做好在职党员进社区(村)报到与服务工作,及时通报工作情况。
同时,实行延伸考察进社区制度,干部考察时征求社区党组织对干部在社区表现情况的意见。
中共海门市委组织部
201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