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级《经济法》串讲【精准提分】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
2019年最新中级经济法_第4章_金融法律制度_票据法 精品讲义及经典题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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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即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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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汇票
出票人 收款人
银行
即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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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票 商业汇票 定日付款
(吨银行承 兑和商业承
出票后定期付款
兑汇票) 见票后定期付款
出票人 付款人 收款人
企业 一般为进期 一般要承兑
2019中级经济法·基础班
22 第1单元 票据法律制度总则
考点2:与票据相关的各种关系
【总述】
授受
行为
2019中级经济法·基础班
8 第1单元 票据法律制度总则 认认票据——2.转账支票(正面)
2019中级经济法·基础班
Hale Waihona Puke 9 第1单元 票据法律制度总则 讣讣票据——2.转账支票(背面)
2019中级经济法·基础班
10 第1单元 票据法律制度总则 认认票据——2.转账支票
2019中级经济法·基础班
11 第1单元 票据法律制度总则 认认票据——3.本票
(3)票据关系因一定原因失效,亦不影响基础关系的效力。 【丼例】支票被作废,叧需要重新开具新的支票,丌影响合同效力。
2019中级经济法·基础班
24 第1单元 票据法律制度总则
2.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 定义: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是挃由票据法直接觃定的,不基亍票据行为而发生的票
据当亊人乊间不票据有关的法律关系。 具体内容: ①票据上的正当权利人对二因恶意而取得票据的人行使票据返还请求权而发生的关系 ②票据付款人付款后请求持票人交还票据而发生的关系(如:去银行送存支票后,银行
2019中级经济法·基础班
2019中级经济法·基础班
16 第1单元 票据法律制度总则 认认票据——5.银行承兑汇票
中级经济法习题及答案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一、单选题1.下列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和方式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B.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均价C.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控股股东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D.可采用广告方式发行2.下列关于证券发行承销团承销证券的表述中,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承销团承销适用于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B.发行证券的票面总值必须超过人民币1亿元C.承销团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D.承销团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3.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应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A.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合同订立时B.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事故发生时C.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合同订立时D.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事故发生时4.王某为其房屋投保火灾险,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价值为200万元,保险金额为100万元;在保险期间,王某的房屋发生火灾,发生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损失额150万元;除已交待情况外,保险合同不存在其他特别约定。
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王某可以从保险公司处获得的赔偿额为()。
A.75万元B.100万元C.150万元D.200万元5.王某将自己居住的房屋向保险公司投保家庭财产保险。
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该房屋因邻居家的小孩玩火而被部分烧毁,损失10万元。
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应当先向邻居索赔,在邻居无力赔偿时方可向保险公司索赔B.王某可以放弃对邻居的赔偿请求权,单独向保险公司索赔C.王某从邻居处得到了8万元的赔偿,其余2万元仍可向保险公司索赔D.王某从保险公司处得到了10万元的赔偿后,可以免除其邻居的赔偿义务6.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人义务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要约收购期间,收购人不得以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B.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C.收购人应当在收购完成后的15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并予以公告D.收购人在被收购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得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7.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要约的撤销与变更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大纲(第四章)共23页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一)掌握商业银行存款、贷款业务的有关内容(二)掌握证券发行与交易、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内容(三)掌握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四)掌握票据法基础理论及汇票的相关规定(五)熟悉商业银行的设立、変更和终止(六)熟悉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规定(七)熟悉本票、支票的相关规定(八)了解商业银行存款、贷款的分类(九)了解与证券发行有关的机构(十)了解保险公司、保监会的相关规定第一节商业银行法律制度一、商业银行法律制度概述(一)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1.安全性原则2.流动性原则3.效益性原则(二)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接管和终止1.商业银行的设立2.商业银行的变更商业银行的变更包括重大事项变更和商业银行的合并与分立。
3.商业银行的接管商业银行已经或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
4.商业银行的终止二、商业银行存款业务规则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将存款做不同的分类。
(一)存款业务基本源则1.存款业务经营特许制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
2.存款机构依法交存存款准备金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交存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
3.存款机构依法留足备付金备付金是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为保证存款支付和资金清算的清偿资金,主要表现为商业银行的库存现金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
4.依法确定并公告存款利率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存款利率,并予以公告。
5.财政性存款专营财政性存款由中国人民银行专营,不计利息。
6.合法正当吸收存款商业银行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
(二)储蓄存款业务规则储蓄是指个人将其所有或合法持有的人民币或外币,自愿存人中国境内储蓄机构,储蓄机构开具存折或者存单作为凭证,个人凭此支取存款本息的信用活动。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金融法律制度(13页)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专题课(考前密训)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命题方向】考核分值预计15分以下,票据法很可能考核“简答题”,客观题核心考点为股票发行、要约收购、保险合同。
【考点透析】第一节证券法律制度1.(多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公司不得于2019年在主板和中小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有()。
A.甲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净利润1300万,2017年净利润-200万,2018年净利润3000万B.乙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为5500万元,营业收入累计2.2亿元C.丙股份有限公司至2018年底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为25%D.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前的股本总额为4500万元【答案】AC2.(多选题)甲公司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8月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募集股份用于疫苗项目的研发,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构成本次发行障碍的有()。
A. 2014年4月曾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B.最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5%、5.5%、7.5%C.因假疫苗问题,该公司董事、高管正在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D.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显示,该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3亿元【答案】ACD表三、债券发行3.(多选题)某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为8000万元,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300万元,至2017年底累计发行债券余额为2000万元,利率4.5%,2018年2月,该公司拟发行2000万元,利率4.5%的公司债券,用于构建职工宿舍,构成其发行障碍的有()。
A.净资产B.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C.本次债券发行数量D.募集资金用途E.债券利率【答案】CD4.(多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下列各项中满足合格投资者条件的有()。
A.甲公司总资产1200万元人民币B.赵某名下金融资产250万元,最近3年个人年收入分别为25万元、45万元、75万元C.社保基金D.投资于自己所管理的甲私募基金的管理人钱某【答案】CD表六、需要报送临时报告的重大事件5.(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的重大事件有()。
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习题精讲-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20页)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考情分析分析:本章复习备考难度较大,应着重加强记忆,特别是授课中讲解的知识点。
各种题型均可出现,关注票据法与证券法考查主观题,预计考试分值在15分左右。
单元一证券法律制度习题演练【例题·多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证券公开发行情形的有()。
A.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B.向累计不超过200人的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C.向累计不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D.采取电视广告方式发行证券的『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证券的公开发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2)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例题·单选题】(2019年新增)某股份有限公司拟在中小板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的是()。
A.公司发行股票前股本总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B.公司上一年度严重违反环境保护管理法规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C.公司最近2年连续盈利,累计净利润为3000万元人民币D.公司一年前调整了主要业务,但现在已趋于稳定『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首发并上市的条件。
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属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定障碍,B选项错误;C选项应该是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因此C选项错误;D选项要求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D 选项错误。
【例题·多选题】(2019年新增)某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主板上市。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的有()。
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考点串讲-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10页)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高频考点(一)证券发行、交易、收购(二)保险合同当事人及关系人、订立、履行、解除(三)票据行为、权利与抗辩,汇票出票、背书、保证、追索权本章预计在15分左右,票据法、证券法关注考“主观题”。
单元一证券法【考点一】股票发行1.证券发行的分类2.主板和中小板VS创业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2019年新增)3.配股和增发的条件【考点二】公司债券(一)公开发行1.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经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1)净资产:股份公司≥3000万;有限公司≥6000万(2)累积债券余额≤净资产×40%(3)利润: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债券1年的利息(4)利率:债券的利率≤国务院限定2.不得发行债券:(1)前次尚未募足,违约仍在继续。
(2)最近36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3)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改变公开发行债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3.核准和发行(1)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自最后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2)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
【提示】核准发行之日起,在12个月内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
(二)公司债券的非公开发行★1.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解释】合格投资者界定: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件:①经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及发行的理财产品;②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③社会公益基金;④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等。
2.人员范围(1)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2)转让后,持有同次发行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考点三】基金发行与证券发行程序(一)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1.封闭式:份额达到核准规模的80%以上;2.开放式:份额超过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中级经济法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
中级经济法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金融法律制度是指在金融领域中,为了维护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和保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所建立的一系列法律规则和制度。
它主要包括金融机构的监管和运营规则、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法律规范、金融市场的法律制度等方面。
金融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金融机构的监管和运营规则。
金融机构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其运营和监管将直接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金融法律制度要求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风险控制等原则,并明确规定了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机构、授权和责任等问题。
金融法律制度还包括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法律规范。
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发展与金融市场的繁荣密切相关,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风险和不确定性。
金融法律制度要求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时,必须遵循透明、公平、合法的原则,并对金融产品的设计、销售和风险等方面进行监管和规范。
金融法律制度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金融市场的法律制度。
金融市场是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和资金融通的场所,其运行和监管直接影响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的利益。
金融法律制度要求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必须遵守市场规则、公平交易和信息披露等原则,并且要建立健全的市场监管机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金融法律制度在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它能够规范金融机构的行为,提高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同时,金融法律制度也能够提高金融机构管理效能,提升金融市场的竞争力,为金融机构的创新和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然而,金融法律制度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由于经济形势和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原有的法律制度可能无法适应新的金融业务和金融创新。
其次,金融法律制度的监管力度和执行效果也存在一定的差距,导致一些金融机构违规行为无法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此外,金融法律制度的完善和改进也需要付出一定的时间和资源成本。
综上所述,金融法律制度是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保障,其核心内容包括金融机构的监管和运营规则、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法律规范、金融市场的法律制度等方面。
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教材精讲-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73页)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本章考情(1)历年规律本章包括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的内容,为全书内容最为繁杂、篇幅最长的一章。
本章考试分值较高,近几年一直维持在12-13分,而且各种题型均有所涉及。
其中,本章的重心为票据法,分值基本占到这章总分值的一半。
(2)学习建议本章不同的内容应采取不同的应对方法。
(1)证券法内容建议先搞清层次,分清是发行还是交易,针对的是哪一种证券,要对号入座的进行记忆。
(2)保险法内容相对比较抽象,一定要先弄懂专业名词,再结合一定的范例进行理解。
此部分难度相对较大,性价比不高。
(3)票据法内容要分成总则和分则两部分进行把握,通过范例研读法条是这部分学习的秘诀。
同时,注意做题时多画线路图,这样相对比较直观。
■本章脉络■知识点详解知识点:证券发行基础√难度:低√重要性:低√重点:公开发行一、证券市场概述1.证券的分类:我国证券市场上流通的证券种类主要有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认股权证和期货等。
2.我国证券市场结构:(1)交易所市场:【注意】交易模式包括集中竞价的交易模式和大宗交易模式。
③创业板:适用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但比主板和中小板上市标准低,体现为盈利要求有所放松等方面。
(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3.证券市场的主体:包括证券发行人、投资者、中介机构(包括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公司、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交易场所以及自律性组织(如证券业协会、交易所协会)和监管机构(中国证监会)等。
二、证券发行分类【例题·多选题】(2015年)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证券公开发行情形的有()。
A.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B.向累计不超过200人的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C.向累计不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D.采取电视广告方式发行证券的『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证券的公开发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2)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中】
2019中级经济法-镇魂宝典(下)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MRH出品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证券发行依发行对象不同的分类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的发行条件(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 最近2年连续盈利,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 000万元;或者最近1年盈利,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3)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4)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5)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
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6)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保政策。
(7) 发行人最近2 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12019中级经济法-镇魂宝典(下) 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 MRH 出品14B.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补充】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仍收取保费)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4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4【MR.H 】该法理就是对于自甘承受的风险,那就要自己承担不利结果。
所以这样的知识点不需要记忆,靠理解之后,就可以对相类似的情形作出分析而得出法律的处理结果。
2019中级经济法-镇魂宝典(下)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MRH出品【例4-11】保险利益产生的时间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时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投保人在()5时应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A.保险合同订立保险合同订立B.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事故发生C.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合同订立D.保险合同订立保险事故发生2019保险法新增的具有可考性的三点:1、保险责任的免除保险人已向投保人履行了保险法规定的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保险标的受让人以保险标的转让后保险人未向其提示或者明确说明为由,主张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级《经济法》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不含证券法律制度)的平均分值为12分,2016年的分值为8分。
2014年、2015年的简答题来自本章的“票据法律制度”。
在2017年的考试中,本章分值估计在15分左右,考生应重点关注涉及“票据法律制度”的简答题。
最近3年题型题量统计表2017年教材的主要变化2017年教材的主要变化是:(1)删掉了“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全部内容;(2)对“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进行了调整。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第一单元商业银行法律制度【考点1】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接管和终止1.注册资本(1)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
(2)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
(3)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
【解释】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2.分支机构(1)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中国银监会审查批准。
(2)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按行政区划设立。
(3)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
(4)商业银行拨付给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60%。
(2016年单选题)【例题·单选题】2015年在P市成立的甲农村商业银行(下称甲银行),资本金为6000万元人民币。
2016年甲银行拟在Q市设立第一家分支机构。
根据商业银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银行拨付该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额最高为()万元。
(2016年)A、2400B、3000C、3600D、4200【答案】C【解析】商业银行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60%(6000万元×60%=3600万元)。
3.商业银行的合并、分立,应当经中国银监会批准。
4.商业银行重大事项的变更商业银行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经中国银监会批准:(1)变更名称;(2)变更注册资本;(3)变更总行或者分支行所在地;(4)调整业务范围;(5)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5%以上的股东;(6)修改章程;(7)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2019中级职称-经济法知识点 第4章 金融法律制度
第一单元保险法律制度考点01:保险法的基本原则(★★★)(P152)1.最大诚信原则(1)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对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解除合同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费。
(3)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4)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
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5)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仍然收取保险费,又依照《保险法》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保险利益原则(1)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但投保人主张保险人退还扣减相应手续费后的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人身保险合同订立后,因投保人丧失对被保险人的保险利益,当事人主张保险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①本人;②配偶、子女、父母;③上述人员以外的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④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解释】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4)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解释】《保险法》未明确规定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的适用范围。
一般来讲,财产保险中享有保险利益的人员包括所有权人、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承租人等。
3.损失补偿原则保险人的赔付以投保时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而且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
2019中级经济法精品讲义第7讲_第四章(1)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不含证券法律制度)的平均分值为10分,2018年试卷一的分值为9分,2018年试卷二的分值为10分。
其中,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8年的简答题均来自票据法律制度。
最近3年题型题量统计表2016年2017年试卷一2017年试卷二2018年试卷一2018年试卷二单选题4题4分5题5分5题5分2题2分2题2分多选题1题2分3题6分1题2分1题2分判断题2题2分1题1分2题2分1题1分简答题1题6分1题6分合计8分12分9分9分10分本章基本结构框架第一单元票据法律制度考点01:支票(★★★)(P196)1.出票行为的绝对应记载事项绝对应记载事项包括: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和出票人签章。
(1)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2)票据金额必须是确定的金额,如果票据上记载的金额是不确定的(如100万元以下),票据无效。
(3)票据金额、出票日期和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4)支票的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未补记的,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2018年简答题)(5)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
(6)支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
2.出票行为的相对应记载事项(1)出票地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以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2)付款地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以付款人(出票人开户银行)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3.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
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支票有效。
(2018年简答题)4.提示付款期限(1)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但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2)支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的票据权利,自出票之日起6个月内不行使而消灭。
金融法律制度--中级会计师辅导《经济法》第四章讲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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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四章讲义1
金融法律制度本章简介:
本章内容是个大杂烩,包括证券法、银行法、保险法、外汇法、票据法。
可以说内容广,要点多,并且这些内容中除了证券法和外汇管理条例以外,都是今年新增的,无论从量上,还是从难度上,都是今年学习中的一座高山。
从内部的五个部分来看,其中证券法、票据法是特别容易考查主观题的,而且票据法部分比较抽象,不是很容易上手;其中的保险法、商业银行法知识点及其琐碎,记忆上的压力较大,而且由于新增,很可能考查多道客观题;其中的外汇管理法只需要简单把握即可。
学习主线:
【考点精讲】
第一节商业银行法律制度(新增)。
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48页)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本章包括内容证券法律制度、保险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
本章分值均为19分左右,其中票据法律制度易出简答题,证券法律制度易和公司法串联出大题。
2019年变化:证券法对股票发行条件有关概念进一步明确,并新增上市公司增发条件;理顺首发和增发的条理;证券发行程序增加一项关于撤销核准决定。
保险法增加了代位求偿权的概念及司法解释四的内容。
证券法律制度公开发行行为的界定发行方式、条件和程序上市、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股票和债券持续信息公开禁止的交易行为交易上市公司收购股票转让的限制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与交易考点一:证券法律制度概述一、证券的概念与分类l、证券的概念区分资本证券(如股票、债券、证券衍生品种等)、货币证券(如汇票、本票、支票等)、商品证券(如提货单、运货单、仓库栈单等)。
狭义的证券仅指资本证券。
二、证券市场1、证券市场的结构2、证券市场的主体证券发行人、投资者、中介机构、交易场所以及自律性组织和监管机构等。
三、证券活动和证券管理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3、守法原则4、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原则5、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原则6、监督管理与自律管理相结合原则考点二:证券发行一、证券发行种类(一)公开和不公开【提示】公开发行行为的界定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2)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2.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3.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二)设立和增资(三)平价、溢价、折价二、股票的发行(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一般条件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五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中级会计经济法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一、证券法(一)证券承销制度1、证券的代销、报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2、证券公司在代销、报销期内,对所代销、报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说报销的证券。
3、股票发行采用代销的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70%的,为发行失败。
发行人应按照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规定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2、具有持续经营能力3、最近3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已将审计报告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三)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核心条件1、向原股东配股的核心条件(1)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2)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代销期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的70%的,发行人按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认购的股东(配股失败)(1)采用代销的方式发行2、向不特定对象母鸡股份(增发)核心条件(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2)除金融企业外,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情形(3)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四)股票的科创板上市条件1、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2、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比例为10%以上。
3、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上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五)内幕交易行为1、内幕交易行为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证券。
中级经济法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
本章结构第一节证券法律制度【考点】证券法律制度概述-种类【2020调整(了解)】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证券主要有以下几类:股票、债券、存托凭证、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产品、认股权证、期货、期权。
存托凭证(指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由存托人签发,以境外证券为基础在境内发行,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的)资产支持证券(本质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是一种资产信用支持的证券,如信贷资产)资产管理产品(金融机构发行的,由其担任资产管理人,由托管机构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投资的一种标准化金融产品)【考点】证券法律制度概述-我国证券市场结构交易所市场①主板市场为资质较高的企业股票提供交易服务,门槛较高②中小企业板块主要是业绩突出、具有较好成长性和较高科技含量的中小企业③创业板“二板市场”,适用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采用了与主板市场和中小企业板有所不同的上市标准,主要表现为在具体盈利要求等方面有所放松④科创板★“实行注册制”,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即可公开发行并上市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①适用于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②在准入条件上,不设财务门槛,申请挂牌的公司可以尚未盈利,只要股权结构清晰、经营合法规范、公司治理健全、业务明确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经主办券商推荐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产权交易所伴随于企业兼并活动【考点】证券法律制度概述-证券市场的主体包括证券发行人、投资者、中介机构(包括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经营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交易场所以及自律性组织(如证券业协会、交易所协会)和监管机构(中国证监会)等。
【考点】证券发行-分类【例题·多选题】(2015)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证券公开发行情形的有()。
中级经济法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
中级经济法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您的姓名: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单项选择题1.有价证券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下列属于狭义的有价证券范围的是( )。
[单选题] *A.汇票、本票、支票B.存托凭证(正确答案)C.栈单D. 提单答案解析:狭义的有价证券仅指资本证券,包括股票、债券、证券衍生品种等。
存托凭证属于金融衍生工具。
2.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证券非公开发行情形的是( )。
[单选题] *A.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B.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C .向累计不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正确答案)D.采取公开劝诱方式发行证券答案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2.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3.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首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条件的表述正确的是( )。
[单选题] *A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B. 最近3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正确答案)C.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D.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得少于3 000万元答案解析:选项A、C,是在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条件。
选项D,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得少于3 000万元。
4.下列关于保险公司设立的表述中,不符合保险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单选题] *A. 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净资产应当不低于2亿元B.设立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且为实缴货币资本C. 保险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D. 保险公司不得兼营人寿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正确答案)答案解析:保险公司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Ch04金融法律制度
Chapter4金融法律制度知识点:商业银行法概述一、商业银行的概念1.定义:商业银行是指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2.职能:信用中介职能、支付中介职能、信用创造职能和金融服务职能。
——不包括货币发行二、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三、设立、变更、接管和终止1.商业银行的设立:(1)要求:(2)分支机构的设立:★2.商业银行的变更:重大事项变更和合并分立,均需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1)变更名称、注册资本、业务范围;(2)变更总行或分支行所在地;(3)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5%以上的股东;(4)修改章程。
【补充】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报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其任职资格。
3.商业银行的接管:4.商业银行的终止:【思考】接管是终止的前置性程序吗?NO知识点:商业银行的存款业务一、商业银行的业务二、存款的概念及其种类1.地位:存款是商业银行筹集信贷资金最主要、最基本形式。
2.分类:三、存款业务基本原则1.存款业务经营特许制:必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我国能从事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有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和邮政储蓄机构等。
2.存款机构依法交存存款准备金:商业银行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交存存款准备金。
3.存款机构依法留足备付金:表现为商业银行的库存现金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
4.财政性存款专营:财政性存款由中国人民银行专营,不计利息。
【分析】财政性存款范围:存款机构吸收的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金库存款和代理发行国债款项等财政收入。
5.合法正当吸收存款。
【总结】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VS银监会的职责四、储蓄存款业务规则1.储蓄存款利率计息、结息规则:2.挂失规则:3.协助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规则:4.存款人死亡后存款的过户与支取规则:(1)继承权没争执:合法继承人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办理过户;——×直接办理(2)继承权有争执: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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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证券法律制度 表一、上市公司发行新股
⑴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
总额的“30%”
公
⑵控股股东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
开 配 配股份的数量
发 股 ⑶采用“代销方式”发行,未达到拟配售数量
行
“70%”发行失败
【记忆提示】十配三、有带头大哥,大多数人
愿意跟进
第一节 证券法律制度 表一、上市公司发行新股
好项目没钱投资,考虑新老股东利益平衡
表二、债券发行
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合格境外机构投
谁是
资者、社会公益基金;“净资产≥1000 万”的法人及合伙企业、“金融资产
面
≥300万”的个人
公 开 发 行
向 合
还本
股份公司≥净资产3000万有限公司 ≥净资产6000万
格 投
付息
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债券1年 的利息
2019
全国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考试
经济法串讲班
Where there is a will ,there is a way.
主讲:冯老师
微信:XXXXXXX
表格制作~紧扣重点~浓缩精华~精准提分
第四章 金融法法律制度
【命题方向】
分值预计15分左右,票据法很可能考核 “简答 题”,客观题核心考点私募基金、保险合同。
大
诚 信
保险 人解 除权 消灭
⑴“知道”解除事由日起,“超过30日”不 行使; ⑵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 ⑶保险合同成立后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 仍然收取保险费
法
⑴基金合同约定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合同中明确 “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 运作 决机制” 规则 ⑵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将自有财产、他人财产“ 混同”于基金财产,不得“不公平”的对待其管理 的不同基金财产
表四、证券上市、暂停与终止的条件
⑴股票已公开发行
⑵股本总额 “≥3000万”,公开发行的股份
合格 投资 者
单位净资产≥1000万元、个人“金融资产≥300万元 ”或“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50万元”;养老基金 、社会公益基金、基金投资计划、投资于所管理私 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表三、私募基金
⑴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募集 ⑵不得承诺“保本”或“最低收益” 规则 ⑶风险承担能力评估和风险评级,投资资金来源合
表七、上市公司收购 期限届满前“15日内”,不得变更(出 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 得辞职
⑴依法“终止”上市交易 ⑵仍持股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 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 收购
第二节 保险法律制度
表一、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最
投保 人违 背该 原则
故意:“不赔”、“不退” “重大过失”且对保险事故发生有“严重影 响”:“不赔”但“退还保费”
资 者
条件
债资 比
累积债券余额≤净资产×40%
用途
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 性支出”
利率 债券的利率≤国务院限定水平
表二、债券发行
小白 发行人“最近3年”无债务违约或者迟延
鼠 支付本息的事实 公面
开 向 付息 “最近3年的平均可分配利润”≥债券1年
发 公 强 利息×1.5
行众
信誉 高
信用评级达到“3A”级
表四、证券上市、暂停与终止的条件
股 票 暂 停 上 市
债 券
⑴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 市条件 ⑵不按规定公开财务状况,或对财务会计报告 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 ⑶有重大违法行为 ⑷最近“3年”连续亏损
⑴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⑵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债券上市条件 ⑶债券募集资金不按核准用途使用 ⑷未按照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⑸最近“2年”连续亏损
全 方面 式部
分
收购期 限
撤销要 约
表七、上市公司收购
持股比例达到30%+继续增持股份
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要约收 购其“全部”股份 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要约收 购其“部分”股份 30≤收购期限≤60(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
承诺期内,不得撤销
要约 收购
变更
维稳
收购后 被收购 公司不 符合上 市条件
股 票
“≥25%” ⑶股本总额“>4亿”,公开发行的股份 “≥10%”
⑷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
上 市
虚假记载
债 券
⑴符合发行条件 ⑵债券期限“1年”以上 ⑶实际发行额不少于“5000万”
封 闭 式 基 金
⑴基金的募集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⑵ 基金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 ⑶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⑷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
表五、需要报送临时报告的重大事件
常识判 定
重大、重要、主要、大额
⑴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
变动
⑵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
情况变化
主要考 点
⑶任一股东“5%以上”股份被司法限制 ⑷“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破产 ⑸董、监、高涉嫌犯罪被调查或关押
⑹发行新股、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决
表二、债券发行
对 合格投资者+发行人的董、监、高+发行人的大 象 股东(持股>5%)
非
人 数
≤200人
公 开 发
评 级
无强制要求
行
限 制
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转 仅限于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转让后持有人 让 ≤200人
表三、私募基金
登记 私募基金管理人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私募基金募 备度 集完毕向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
⑴最近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
比,以低者作为计算依据)
公
⑵除金融类企和可供出售金融资
发 发 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
行
⑶发行价不低于公告前“20日”均价或“前1日
”均价
【记忆提示】比股东自己投资回报高,确实有
议
⑺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⑻改正会计差错
表六、内幕交易
知 情 人
内 ⑴临时报告“重大事件”
幕 ⑵分配股利或“增资”计划⑶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
信 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
息 ⑷上市公司的收购方案
禁 止
信息公开前买卖、泄露、建议他人买卖
表七、上市公司收购
一致 行动
人
要约 收购
触发条 件
表四、证券上市、暂停与终止的条件
⑴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终 止 上 市
⑵不按规定公开财务状况,或对财务会计报告
股 票
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⑶最近3年连续亏损,在“其后1年内未能恢复 盈利”
⑷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注意】区别亏损对“股票”和“债券”的影
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