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的现状与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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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指南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指南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指南引言非主要农作物是指在农业生产中种植的,不属于传统主要农作物范畴的作物。

非主要农作物的种植在促进农业多样性、提升农民收入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非主要农作物的种植和流通,各国制定了相应的品种登记指南。

本文将就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指南进行详细介绍。

一、品种登记的意义和目的品种登记是指对非主要农作物的品种进行申报、测试、审批和登记的程序。

品种登记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促进农作物品种的繁育:品种登记鼓励农业科研机构和个人积极参与农作物品种的繁育工作,推动农作物品种的创新和改良。

2.保护农作物品种权益:通过品种登记,农作物品种的权益得到保护,防止他人擅自使用和宣传某一品种,维护农业发展的公平竞争环境。

3.提高农作物品质和产量:品种登记规定了农作物品种的检验、测试和评价标准,推动农作物品质和产量的提高,降低种植风险。

4.规范市场秩序:品种登记使得市场上的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来源可信,产品品质有保障,保证了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

5.提升农民收入:通过品种登记,合格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得到推广和种植,使得农民的收入得到提升。

二、品种登记指南的主要内容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指南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 申请要求申请品种登记的人或机构应当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具备农作物种子或品种开发能力的科研机构、农业企业等;•掌握品种繁育和测试所需的设备、人员等资源;•已经完成对品种的试验、评价等。

2. 申报材料申请品种登记需要提交一系列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品种命名和编号;•品种的起源、遗传背景和繁育过程等的详细描述;•品种的性状特征描述和测定方法;•品种的农艺性状、产量特性和抗逆性等评价数据;•品种的遗传纯度和稳定性评价报告;•品种的毒性和过敏原检测报告。

3. 检验和测试申请品种登记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检验和测试,以验证其与现有品种的差异和优势,主要包括:•遗传纯度检测:通过对种子的外观和遗传标记的分析,判断品种的遗传纯度。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制度实施进展、面临技术挑战与建议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制度实施进展、面临技术挑战与建议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制度实施进展、面临技术挑战与建议史梦雅 陈应志 孙海艳 李荣德(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北京100125)摘要:介绍了品种登记制度实施的总体概况,总结了在制度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技术挑战并提出对策建议,以期从宏观上了解和把握品种登记发展趋势,为品种管理制度创新提供技术服务支撑。

关键词:品种登记;实施进展;技术挑战;建议乡村振兴,种业先行。

一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种业发展,不断深化种业改革,完善法律制度,创新管理方式,现代种业稳步前行。

2016年新修订的《种子法》规定国家对部分非主要农作物实行品种登记制度,这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创新,是贯彻落实中央“放管服”改革精神的具体体现[1]。

自2017年5月1日登记工作启动实施,至今逾2年时间,取得了一系列重要进展,为推进种业绿色发展注入了创新活力。

1 品种登记总体概况2017年5月1日品种登记制度实施以来,登记工作全面铺开、稳步推进,取得成效。

截至2019年9月30日,登记申请量超过2.5万个,农业农村部共发布品种登记公告25批,登记品种14958个(表1);公告撤销品种登记3批,撤销品种6个;登记变更公告8批,变更登记品种627个。

1.1 品种登记总量大,年度间有差异 农业农村部2017年发布了品种登记公告5批,共登记品种1428个,2018年则发布了登记公告15批,登记品种9634个,2019年截至9月发布了登记公告5批,登记品种3896个。

可以看出,2018年是登记品种数量最多的一年,体现了申请者依法登记的积极性,2019年5月随着《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关于加强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实施,对老品种申请登记条件进行规范,品种登记申请数量有所下降。

表1 品种登记公告品种数公告批次公告品种数公告号公告年份公告日期一40256020178月2日二322256620179月3日三287258820179月30日四3092612201711月28日五4702624201712月20日六412264220181月18日七434265020182月6日八338265420183月4日九520320184月11日十455420184月11日十一10941220184月23日十二5922620185月20日十三5483220186月2日十四5813820186月28日十五7804620187月21日十六8256020188月30日十七7916620189月17日十八62883201811月2日十九90493201811月29日二十732117201812月26日二十一97413320191月29日二十二70715720194月12日二十三41117820195月31日二十四46918220196月13日二十五133520920199月2日1.2 登记品种种类多,作物间差距大 品种登记总体数量可观,但在作物种类上存在较大不平衡:8种蔬菜作物登记品种9945个,约占登记数量的66%;4种油料作物3161个,约占登记数量的21%;7种粮食作物1325个,约占登记数量的9%;而糖料、果树、茶树、橡胶树10种作物共521个品种,只占登记总数的3%。

农作物登记品种激增 加强评价有助于解决农民选种难题

农作物登记品种激增 加强评价有助于解决农民选种难题

-农业农作物登记品种激增加强评价有助于解决农民选种唯题白《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颁布以曰来,品种登记制度成效显著,品种登记速率不断加快,短期内进入市场品种数量大幅增加,农作物品种“井喷”时代已经来临。

在近期举行的全国蔬菜登记品种(西北区)展示评价现场观摩会和全国非主要农作物(蔬菜)登记品种展示评价培训班上,来自国内外的专家学者、企业经销商、合作社代表齐聚一堂,深入田间地头,品评交流,好不热闹。

品种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农作物登记品种大幅增加观摩会展示基地上,娃娃菜、结球甘蓝枝叶繁茂、长势喜人,颜色各异的番茄一串串沉甸甸地快坠到了地上,形状奇特的辣椒挂在枝头,有的像牛角、有的像螺丝,滚圆的西瓜和甜瓜躺在茂盛的藤蔓中若隐若现……“我们来这看看展示的辣椒和甜椒,选个好品种。

”酒泉市科丰种苗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部职员卢彩兰把辣椒展区内展示的品种看了个遍,最终看中了个大鲜嫩的甜椒品种“晋黎602”。

在展示观摩会上,前来选种的种子企业不在少数。

新《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农作物品种管理制度改革深人推进,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渠道放开、试验周期缩短、审定标准分类等各项制度满足了多样化的市场需求。

随着引种备案制度和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制度的相继实施,品种试验测试和登记备案效率大幅提升。

据统计,2018年全国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3357农业-行业观察AGRICUITURE-INDUSTRY OBSERVATION个,比2017年增加1082个,是2001-2016年年均审定品种的2.25倍。

截至2018年5月,全国主要农作物引种备案品种数量达6506个。

截至2019年5月,非主要农作物登记品种数量为13148个。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刘信表示,从数据来看,登记品种作物间差异较大,截至2019年7月底,全国29种作物品种登记申请量达到24593个,其中蔬菜品种16643个,占到了68%,辣椒、西瓜、大白菜、向日葵等作物登记品种均在2000个以上。

种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及建议稿件

种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及建议稿件

种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及建议稿件种业作为农业生产的重要环节,对农业生产的发展至关重要。

然而,在种业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本文将列举并分析种业发展中的十个困难,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1. 品种选择困难:在种业发展中,农民面临着选择适合本地种植的品种的困难。

解决办法是加强与农业科研机构的合作,推动品种适应性试验,并提供科学的品种推荐。

2. 品种保护难题:在种业发展中,品种的合法保护成为一个难点。

建议加强品种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提高农民对品种保护的意识。

3. 种子质量不稳定:种子质量的不稳定性对种业发展造成了困扰。

解决办法是加强对种子生产企业的监管,确保种子质量可靠。

4. 种业科技人才匮乏:种业发展需要专业的科技人才,但目前科技人才的供应不足。

建议加大对种业科技人才培养的投入,提高科技人才的待遇和吸引力。

5. 种植技术推广难度大:种植技术的推广是种业发展的关键环节,但由于传统的推广方式效果不佳,导致推广难度大。

建议加强与农民的互动交流,推广现代化的种植技术。

6. 种业资金缺乏:种业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种业资金缺乏成为制约发展的瓶颈。

解决办法是加强政府对种业的资金支持,鼓励农业金融机构提供贷款和信贷支持。

7. 种业信息不对称:种业发展中,信息的不对称给农民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建议建立健全的种业信息平台,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种业信息。

8. 农民种植意愿不足:由于农民对种植收益的预期不高,种植意愿不足成为种业发展的难题。

建议通过提高农民种植收益、加强培训和宣传,提高农民种植的积极性。

9. 种业与市场需求不匹配:种业发展与市场需求的不匹配导致市场供需失衡。

建议加强市场调研,提前预测市场需求,指导种业发展方向。

10. 种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种业发展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成为一个难题。

建议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推动绿色种业发展,采用生态友好的种植方式和技术。

总结起来,种业发展面临的困难有品种选择、品种保护、种子质量、科技人才、技术推广、资金缺乏、信息不对称、种植意愿、市场需求与环境保护等方面。

河南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工作进展

河南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工作进展

341
76
70
甜瓜
10
97
34
36
苹果
0
11
0
0

0
0
1
1
葡萄
0
16
10
0

0
27
3
0
合计
87
1183
450
296
2021年第1期
2 主要工作成效
2.1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的展示示范工作 近年来 河南省花生种植面积突破 133.33 万 hm2,为了方便 农民、企业选种,加快新品种的推广利用,河南省开 展了“花生新品种鉴定及展示示范项目”。2020 年 该项目展示花生品种 128 个,其中高油酸品种 33 个, 经专家测产,每 667m2 最高产量为 672.2kg,最低产 量为 156.7kg。 2.2 登记品种验证试验工作 积极组织河南省企 业、科研院所登记品种参加国家符合性验证。2020 年虽然受疫情影响,但是全省也按期完成了承接的 农业农村部小西瓜符合性验证试验。在果实成熟期, 专家现场对 111 个参与验证的品种,结合登记申请 表中 DUS 测试性状中的倍性、果形、果皮底色、果皮 条纹、果肉颜色 5 个质量性状指标和果实心糖含量、 边糖含量及 DUS 测试性状中的单瓜重 3 个数量性 状进行了测试。2021 年河南省也承接了农业农村 部关于甜瓜品种的符合性验证工作。 2.3 积极开展培训,提升工作技能 为做好品种登 记工作及新品种跟踪评价和展示推广工作,研讨新 形势下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发展的新要求,河南省每 年都对科研单位、企业及各个地市种子管理站进行 培训,并举办不同农作物的观摩会议。2020 年全省 组织了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培训暨花生品种展示 观摩会议,邀请省农业科学院专家针对我国花生育 种及产业发展趋势、DUS 测试基本理论及程序等 内容进行了培训。共计培训地市种子管理站、科研 院校、企业 100 多人,通过培训及观摩提高了基层人 员及企业对登记工作的认识,加强了人员交流。 2.4 多方向工作,加快良种推广 河南省种子站牵 头了国家花生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该攻关施行 以来,几个测试平台测试了一大批新品种,筛选出 一些在未来生产中有应用潜力的新品种,成效显著, 各个单位提供的优良品种通过河南省新品种展示中 心进行了较大规模的品种展示,促进了新品种的推 广应用。2020 年 9 月展出了新品种 35 个,其中小 果型高油酸品种 22 个,大果型高油酸品种 13 个,每 667m2 平均产量 406.8kg,最高产量 651.8kg。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管理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管理

品种测试顺利开展,同时可以利用品种信息数据库,实现品种间DNA指纹比对,确认品种的特异性,提高品种准入科学性和管理水平,保护育种者权益,为品种创新提供动力。

参考文献[1] 卢新雄.植物种质资源库的设计与建设要求[J].植物学报,2006,23(1):119-125[2] 韩瑞锋,邢玉伟,王双喜.浅析品种多、乱、杂的原因与对策[J].种子科技,2008,26(1):17-18 (修回日期:2018-01-23)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管理孙海艳 陈应志 史梦雅 李荣德(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北京100122)《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品种登记办法》)已于2017年5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非主要农作物品种步入法治轨道,意味着非主要农作物成为种子管理部门关注的重点。

面对这项全新的事业,种子管理部门如何顺应新形势新要求,以更高的眼界、更宽的视野来谋划品种登记工作,写好农作物品种管理新的篇章,值得深入思考。

1 品种登记管理是我国审时度势新设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管理,是新修订《种子法》中增设的一项制度,旨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育种者和农民利益,引导优良绿色品种选育和推广,这对于促进种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种业强国目标和推进绿色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1 品种登记管理是规范种子市场秩序的需要 长期以来,在重点保障大宗农产品生产供应的同时,非主要农作物种业一直处于种子管理部门关注的边缘状态,市场管理也少有覆盖,品种入市更没有相关法律约束。

不少非主要农作物品种选育者和经营者受利益驱使,对他人已育成品种通过一定育种手段进行稍微改造或商业修饰,甚至“拿来”改头换面套用自己包装出售,严重侵犯了育种者权益,使得生产上看似海量的品种却很多具有相似的性状、突破性品种比较匮乏。

种子销售市场上也存在“一品多名”、“一名多品”等混乱现象,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种子市场秩序,挫伤了育种者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损害了农民的利益,成为影响种业可持续发展日益突出的问题。

当前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的现状与对策建议

当前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的现状与对策建议

当前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的现状与对策建议作者:孙旭生于旭红林倩等来源:《中国种业》 2019年第1期孙旭生于旭红林倩李安东(山东省烟台市种子管理站,烟台264001)摘要:通过对烟台市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现状的梳理,指出了当前登记工作中存在录入信息与纸质材料不一致、登记后的监管问题、登记信息共享机制缺乏技术平台支撑、品种展示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探索和简化对申报材料的要求、加快登记进度、开发登记查询端口、列支专项经费开展展示监管等建议对策,以期规范品种登记,提高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在种植结构中的比重,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

关键词: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对策;建议2017 年 5 月 1 日,《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正式颁布实施,为了搞好辖区内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工作,规范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生产经营行为,受省种子管理站委托,烟台市种子管理站积极做好辖区内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申请材料的初审工作,结合登记工作的开展,将当前登记现状梳理如下。

1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现状非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扩大,品种登记数量不断增加。

近年来,蔬菜和果树等非主要农作物产业在烟台市获得长足发展。

截至2017年底,蔬菜播种面积约占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的20%,并有持续扩大的趋势。

果树(苹果、桃、樱桃)的种植面积约占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的60%,非主要农作物的产量和产值均已超过粮食作物,成为烟台市第一大类农产品,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果蔬业已成为部分县市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

从投入产出比等经济效益指标看,苹果、大樱桃、蔬菜等非主要农作物产业的发展,对实现农民人均收入到2020年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具有决定性的地位和作用。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正式实施后,市种子管理站高度重视,组织各县市区种子管理部门和有关种子企业进行了专题培训,广泛宣传发动,强化工作衔接,积极做好服务指导和登记申请材料的初审工作。

农业农村部关于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

农业农村部关于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

农业农村部关于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非主要农作物是指相对于主要农作物而言,在农业生产中产量较低、种植面积较小、经济价值相对较低的农作物。

这些农作物具有一定的特殊用途或附加价值,可以为农民提供更多的经济来源和增加农业产业的多样性。

为了促进非主要农作物的发展,农业农村部制定了关于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的相关政策。

首先,品种登记是保证农作物品质和农产品安全的重要措施。

对于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的登记,可以通过规范管理,确保其生产过程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

品种登记要求由农作物品种登记处受理申请,评审组进行初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审工作。

只有通过品种登记的非主要农作物才能进入市场销售,确保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

其次,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对于促进农业产业的升级和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农业的发展需要不断扩大产品的多样性,提高农产品的综合附加值。

通过品种登记,可以引导农民选择适应市场需求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进行种植,提高农业产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品种登记还可以帮助农民选择适应本地气候和土地条件的品种,降低风险,提高产量和品质。

第三,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可以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考虑资源利用效率、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

通过品种登记,可以引导农民选择耐旱、抗病虫害等抗逆性强的品种,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降低农业对环境的污染。

此外,品种登记还可以促进农作物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利用,避免品种的遗失和退化。

第四,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有助于提高农民的收入和就业机会。

非主要农作物具有一定的特殊用途或附加价值,可以为农民提供更多的经济来源。

通过品种登记,可以引导农民选择市场潜力更大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进行种植,增加农民的收入。

与此同时,品种登记还可以带动农产业链的延伸和就业机会的增加,为农村地区解决就业问题,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综上所述,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对于农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品种登记,可以规范农作物生产,保证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可以促进农业产业的升级和转型,提高农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可以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和资源;可以提高农民的收入和就业机会,改善农民的生活质量。

浅析种子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

浅析种子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

Z h o n g f e i n o n g y a o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修订后的实施,市场机制不断健全,科技创新能力、供种保障能力不断提高,我国种子产业得到快速发展。

但随着新《种子法》四年的实施,望奎县种子市场也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本文针对近几年望奎县农作物种子市场上出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对策,以利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管理,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和国家粮食生产安全。

一、当前存在的问题1、品种多乱杂新法实施,放开了品种审定制度,国家、省两级审定、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绿色通道、科企联合体、企企联合体等审定渠道放开。

随着品种审定制度的改革,品种审定的逐步开放和引种制度的实施,一个区域每年审定加上引种备案的一个作物品种多的就有几百个,品种多乱杂问题日益突出。

造成选育的品种多、突破性品种少,大部分品种为低水平重复;审定的品种多,大面积种植的品种少;高产品种多,但综合性状好、品质高、抗逆性和适应性强的品种少,不适应我县病虫多发、异常天气频发的趋势;适合劳作的品种多、适宜机械化栽培的品种少,不适应当前简化栽培的趋势等现象,给农民科学选种用种造成极大的困难。

2、企业小乱杂随着新法的实施,望奎县企业准入放开了注册资本的限制,放宽了对土地、房产的要求,将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合为生产经营许可证,目前持证企业个数有大幅增加的趋势,持证企业数量逐年增加,种子产业集中度不断降低。

3、品种套牌侵权严重假种子坑农害农问题时有发生。

制种基地无证侵权生产、非法加工包装套牌侵权种子、走村窜户兜售套牌侵权种子等问题在部分地区高发。

玉米种子主要表现为制种基地管理混乱,私繁乱制现象突出。

大豆种子主要表现为以此品种种子冒充他品种种子,大田用种冒充原种。

水稻种子主要表现为常规种子冒充杂交种子。

4、种子标签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问题日益增多。

生产经营者不按照品种审定公告进行标签标注,回避品种缺陷,夸大产量性状,擅自扩大适宜推广区域,误导农民,给农业生产带来较大风险。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我国农业资源丰富,不仅有大量的主要农作物,还有许多非主要农作物品种。

这些非主要农作物虽然在农业生产中占比较小,但却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生态价值。

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

一、杂粮作物杂粮作物是指除了主要粮食作物外的其他粮食作物,如薏苡、荞麦、黍子等。

这些杂粮作物在我国有着悠久的种植历史,具有丰富的营养价值和药用价值。

薏苡是一种富含蛋白质、脂肪、维生素和矿物质的粮食作物,具有清热利湿、健脾止泻的功效;荞麦富含蛋白质、维生素和矿物质,对心血管疾病和糖尿病有一定的预防和治疗作用;黍子是一种富含蛋白质、脂肪、矿物质和维生素的粮食作物,具有益气补中、健脾开胃的作用。

二、豆类作物豆类作物是一类富含蛋白质和微量元素的农作物,包括黄豆、绿豆、黑豆、红豆等。

这些豆类作物在我国的农业生产中占据重要地位,不仅可以作为粮食作物,还可以作为油料作物和豆制品原料。

黄豆是我国重要的粮食作物之一,富含蛋白质、脂肪和矿物质,可以制作豆腐、豆浆等豆制品;绿豆是一种清凉解暑的食品,具有清热解毒、利湿消肿的功效;黑豆和红豆富含蛋白质、纤维素和维生素,对预防和治疗心血管疾病有一定的作用。

三、油料作物油料作物是一类主要用于提取植物油的作物,包括花生、葵花籽、油菜籽等。

这些油料作物在我国的农业生产中占据重要地位,是我国人民的重要经济来源。

花生是我国重要的油料作物之一,富含蛋白质、脂肪和矿物质,可以提取花生油,还可以制作花生酱、花生糖等食品;葵花籽富含不饱和脂肪酸和维生素,具有降低胆固醇、预防心脑血管疾病的作用;油菜籽是我国重要的油料作物之一,富含蛋白质、脂肪和维生素,可以提取菜籽油,还可以制作菜籽粉、菜籽蛋白等食品。

四、经济作物除了粮食作物和油料作物,我国还种植了许多其他的经济作物,如棉花、茶叶、烟草等。

棉花是我国重要的纺织原料作物,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茶叶是我国的特色农产品,具有丰富的营养成分和药用价值;烟草是我国的农产品之一,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和社会影响。

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标签标注存在的问题及规范建议

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标签标注存在的问题及规范建议

宝贵精神财富。

3.2种业科技创新需要稳定的经费支持稳定的管理政策和经费支持是科技创新的土壤和血液。

国外的经验证明,稳定性经费支持占研发经费的70%,竞争性经费30%投资效率最高。

美国先锋公司育种科研年投入达2亿美元,诺化公司平均年投入科研经费达3.7亿美元。

道理很简单,新品种是支撑粮食丰产的主导因子,企业服务、市场需求和新品种是种子企业生存的根本。

要想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站稳脚跟、有所发展,必须重视种业科技创新。

3.3种业科技创新需要稳定的绩效评价体系爱因斯坦说:“感情和愿望是人类一切努力和创造背后的动力。

”要使育种工作者全身心融入对育种材料的认识鉴定和品种的培育上,不仅要给创新团队展现自我的自主空间,还需要建立持续稳定的公开、公正、公平绩效评价体系,因为有“自主”才有自强,有自强才有创新。

要让他们的研究目标与相关农业区域产业需求相统一,与该区域的种子经营部门合作建立相对稳定的成果转化交易平台;让他们的人格得到社会尊重;让他们的学识技能有所发挥,对外合作交流有畅通渠道和平台;让他们的付出有适当的回报;让他们的科研成果知识产权有所保护。

这样在中国的不同地域、不同生态环境生活的农民都会应用到最适合的优种,享受到最“酷”的技术帮助,社会市场上的优质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才会越来越强。

收稿日期:2014-01-21作者简介:孙振(1955-),男,山西大同人,学士,研究员,主要从事农作物育种与栽培、农业科研管理等方面工作。

文章编号:1005-2690(2014)03-0037-02中图分类号:D922.4;F322文献标志码:B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标签标注存在的问题及规范建议马国栋(夏县种子管理站,山西运城044400)摘要:叙述了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标签应标注的内容,分析了标签标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强化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标签意识、加强市场监管、科学指导购种等措施。

关键词:种子;标签;问题;规范种子标签是企业承诺质量责任和信息的载体,对落实种子标签真实制度至关重要。

辽宁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存在问题与对策

辽宁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存在问题与对策

(一)品种管理历程。2000 年《种子法》实施以来,辽 有 9 种花卉 47 个新品种通过省级备案,主要是月季、菊花、
宁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 2001 草原龙胆、万寿菊、百合、蝴蝶兰、郁金香等品种,除此之
年至 2003 年非主要农作物实行省级品种登记阶段,主要是 外,还有 6 个新品种经英国皇家园艺学会登录。食用菌品种
种保护成为选育新品种取得证明的主要途径,但由于申请植 筛选出符合市场需求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加快良种更新换
物新品种保护费用高、时间长,导致很多新品种不能及时登记, 代速度。争取政府扶持政策,加大经费投入,加快做好品种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品种选育、品种保护和推广转化工作。 登记培训、新品种展示观摩、品种展示示范等工作,促进品
【农业发展】
农业经济 2021/4
辽宁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存在问题与对策
◎张 淼 孙大为 武明宇 董 玥 宋永刚 王小鹤
摘 要:本文通过分析分析辽宁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了加强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的有关对 策,以期为规范品种登记管理和发展辽宁特色农作物产业提供政策依据。当前,辽宁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需要完善品种 管理相关立法、建立品种管理监管体系、积极开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与示范。 关键词: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辽宁
(三)2016 年新《种子法》颁布实施后品种管理情况。
2015 年非主要农作物实行省级品种备案阶段,通过制定《辽 新《种子法》实施后,由于国家第一批列入登记的非主要农
宁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备案管理办法》建立了品种备案制度, 作物种类较少,辽宁省一些作物的品种登记工作处于停滞状
规定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备案、品种选育(引进)单位和个人 态。以辽宁省农科院为例,2016 年取消省级备案实施国家登

对加强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的探讨

对加强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的探讨

《 华 人 民共 和 国 种 子 法 ≥ 以 F简 称 《 子 法 》 在 中 【 种 ) 品 种 管 理 方 面 继 续 沿 用 了《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种 子 管 理 中
产 出 现 问 题 时 . 种 登 记 内 容 则 成 为 责 任 认 定 的 主 要 品 依 据 , 利 于维护 种 子经 营者和使 用者 双方 合法权 益 有 2 非 主 蓦. 作 物 品 种 管 理 办 法 农 良种 : 必 须 坚 持 先 试 验 再 推 广 的 原 则 为便 于 隹广
定 圃应 向市 种 子 管理 部 门提 交 试验 报告 , 由市 品种 审 查 委员 会对 各 试 验报 告 进行 审 查 . 决定 是 否 给有关 品 种 予 以登 记 申 清者 也可 自己安 排 4个 以上试验 点 , 井 将 试 验方 案报 县 、 种子 管理 部门备 案 . 时应 提交 由 市 到 3名 以 上 : 农 艺 师 签 名 的 各 试 验 点 的 试 验 报 告 . 帽关 由 市品种 审 查委 员会 进行 审查 , 定是 否给 予品种 登记 。 决 经 过 上 述 程 序 . 年 即 可决 定 是 否 给 以 品 种 登 记 没 一 若 有通 过 登记 , 申请 者还 可继续 申请 一年 通过 品种登记 的应 给予 登记 号并确 定 种植 推广意 见 。 2 4 省 级 登 记 办 法 : 级 登 记 办 法 可 参 照 市 级 登 记 办 . 省
探 讨 天 宗 作 物 品种 的 注 册 登 记管 理 办 法 2 1 登 记 作 物 种 类 和 登 记 标 准 的 确 定 : 由 省 级 农 业 . 可 主 管 部 门 限据 本 省 实 环 情 况 确 定 太 宗 农 作 物 的 种 类 和
特点 . 导致假 劣种 子案 件 和种 子纠纷 时有 发 生 多比 许 较 大 的 种 子 案 件 就 是 由 于 品 种 未 经 审 定 盲 目种 植 【 起 的 . 农 民造 成 了 不 必 要 的 经 济 损 失 . 成 为社 会 公 众 给 常 舆 论 关 注 的 热 点 和 社 会 = 定 因 素 为 保 护 农 民的 合 =稳 f 法 权 益 . 为 全面 主管种 子 工 作 的农 业 主管 部 门应 负 作 起责 任 . 取 措施 . 非 主 要农作 物 品种进 行管 理 。 采 对 ] 0 我 国的 种 子 使 用 者 剥 益 需要 保 护 目前 , 国 农 . 我 业 生 产 以 家 庭 承 包 责 任 制 为 主 . 产 规 模 小 , 民 没 有 生 农 精 力 对各 种 渠道 提 供 的品 种 宣 传信 息 进行 筛 选 , 也缺 乏 判 别 真 伪 的 能 力 。 种 子 出 闷 题 时 , 营 者 也 常 以农 在 经 民管理 不 善或 以气候 异 常 为 由推 卸 责任 , 民 的损失 农 常得 不 到赔 偿 为保 护 农 民利益 , 种子 管理 部 门有责任 替农 民把关 . 量使 农 民避免 品种 风 险 . 种审 定登记 尽 品 公 告 就 是 农 民 获 取 新 品种 信 息 的 可 靠 渠 道 1 3 就 目前 经 营 主 体 现 状 看 应 谊 管 。 国 的 种 子 企 业 . 我 普遍 规 模 小 , 济 实 力 弱 . 经 自我 约 束 能 力差 . 总体 上种 子 市 场 竞争 主体 及 其参 与 者 的 素 质较 低 , 自我约 束机 制 尚 未 形 成 , 经 试 验 的 品 种 推 广 后 出 现 问 题 造 成 的 未 经 济 损 失 企 业 往 往 无 力赔 偿 。 而 . 坚 决 实 行 品 种 管 因 应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指南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指南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指南非主要农作物是农业生产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品种的登记对于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通过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指南的介绍,帮助读者了解相关规定和程序,从而更好地开展品种登记工作。

一、品种登记的基本概念和意义品种登记是指按照规定程序,将新选育或新发现的新品种登记并纳入公示,从而获得法律保护的一项活动。

品种登记的意义在于促进农业科技创新,保障原创品种的合法权益,并规范农业市场秩序,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

二、品种登记的适用范围和条件1.适用范围品种登记适用于非主要农作物的新品种选育和新品种发现,如草药、林木及水生作物等。

2.申请条件(1)品种应为新育成的新品种,具有明显的区别特征,具有良好的品种特性和经济价值;(2)品种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安全性、环保性等;(3)品种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法律资质和技术实力,能够为品种提供实验证明和相关检测报告。

三、品种登记的申请流程1.申请人需要向农业部门提交详细的申请材料,包括品种简介、实验证明、品种鉴定证书等;2.农业部门将组织专家进行品种审核和测试,对品种进行全面的鉴定和评估;3.审核和测试结果符合要求的,将会进行品种公示和登记;4.登记完成后,申请人将获得品种权证书,获得相关的法律保护。

四、品种登记的注意事项1.品种登记的申请材料应详细、真实,并经过专业人员的审核和认定;2.品种登记的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法律资质和技术实力,能够为品种提供实验证明和相关检测报告;3.品种登记的过程需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遵循程序规定,确保品种的安全性和环保性。

五、结语以上就是对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指南的简要介绍,希望能够帮助有关的农业科技工作者和企业加深对品种登记的了解,规范品种选育和推广行为,从而真正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国家的农业生产效益和竞争力。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要登记品种管理迈出市场化重要一步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要登记品种管理迈出市场化重要一步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要登记品种管理迈出市场化重要一步作者:暂无来源:《中国食品》 2017年第8期文莫志超近期,农业部发布了《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公布了第一批29种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

一直以来,我国的品种管理以政府主导的审定制度为主,此次《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农作物品种管理向市场化方向迈出了重要一步。

新修订的《种子法》对于品种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实行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制度,是贯彻落实《种子法》的重要措施之一。

《办法》明确要求,列入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的品种,在推广前应当登记。

过去由于没有对非主要农作物进行针对性管理,“一品多名”、“一名多品”等问题屡禁不止,品种真实性无法确认等问题较为突出,对种子市场秩序和行业健康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

中国种子协会副会长李立秋认为,《办法》的颁布实施,对规范登记目录内的农作物品种管理、打击套牌侵权、实行“一品一名”等将起到积极作用。

对于科研创新,《办法》也有着重要意义。

“过去经济作物不审定,一些育种者育出新品种却不愿拿出来,怕品种流失。

《办法》的出台,有利于产权保护和新品种推广。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经济作物处处长李莉表示。

科技创新需要鼓励,更需要保护,《办法》明确规定,两个以上申请者同时就同一个品种申请品种登记的,优先受理该品种育种者的申请。

李莉认为,科研单位应该及早整理实验数据、测试材料,为申请做好准备,新品种要在多生态条件下进行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尽快登记推向市场。

在谈到登记制度和新品种权保护的区别时,李立秋表示,品种登记更侧重于品种“身份”管理,也考虑到品种的实际应用价值,而品种保护是解决品种权归属谁的问题,二者有本质的区别。

作为种子的直接使用者,农民在新制度下也将受益。

《办法》规定,申请者只需提供品种相关材料,并保证真实性,品种登记不对品种的具体特性指标做要求。

“过去的种子管理制度,每个品种都要达到相应的指标才能上市,所谓的‘好’品种未必受市场欢迎。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

( 二) 具备 特异 性 、 一致 性 、 稳 定性 ; ( 三) 具 有符 合 《 农业 植 物 品种 命 名规定 》 的 品种名 称 申请登 记具 有植 物新 品 种权 的 品种 .还应 当经过 品种 权人 的 书面 同意 。
的其他 农作 物 第 四条 列 入非 主要 农作 物 登记 目录的 品

4 9
烟台果树 2 0 1 7 — 3 ( 总1 3 9 )
种 子样 品。 经审 查不 符合 要求 的 . 书面通 知 申请 者 并说 明理 由 、 申请者 应 当在接 到通 知后 按 照 品种 登 记指 南 要求 提交 种 子样 品 : 未 按要求 提 供 的 , 视 为撤 回 申请 。 第 十七 条 省级 人 民政府 农 业 主管部 门在 二 十个 工作 日内不 能作 出审查 决 定 的 .经 本部 门负 责人批 准 , 可 以延长 十 个工作 口. 并 将 延长 期 限理 由告知 申请 者 第三章 登 记 与公告 第十八 条 农业 部 自收 到省 级人 民政 府农 业 主 管部 门 的审查 意见 之 日起 二 十个 工作 日内 进行 复核 对 符合 规定 并按 规定 提 交种子 样 品 的, 予 以登 记 , 颁发 登记 证 书 ; 不 予登 记 的 , 书 面 通知 申请 者并 说 明理 由
合法性 、 真实性承诺 书 。 第 十 四条 本办法 实 施前 已审 定或 者 已销 售种 植 的 品种 . 申请 者可 以按 照 品种登 记指 南
的要求 , 提交 申请 表 、 品种 生产 销售 应用 情况 或 者 品种 特 异性 、 一致 性 、 稳定 性 说 明材 料 , 申请
品种 登记
条件 : ( 一) 人工选 育 或发 现规 和农 业 部规 章对 非 主要农 作 物 品种 管理 另有 规定 的 , 依 照 其规 定 。 第 三条 本 办法 所 称非 主要农 作 物 .是指 稻、 小麦、 玉米 、 棉花 、 大 豆五 种 主要农 作物 以外

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管理办法

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管理办法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科学、公正、及时地登记非主要农作物品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农业部规章对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主要农作物,是指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五种主要农作物以外的其他农作物。

第四条列入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的品种,在推广前应当登记。

应当登记的农作物品种未经登记的,不得发布广告、推广,不得以登记品种的名义销售。

第五条农业部主管全国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工作,制定、调整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和品种登记指南,建立全国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品种登记平台),具体工作由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承担。

第六条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品种登记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受理品种登记申请,对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书面审查。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已登记品种的监督检查,履行好对申请者和品种测试、试验机构的监管责任,保证消费安全和用种安全。

第七条申请者申请品种登记,应当对申请文件和种子样品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保证可追溯,接受监督检查。

给种子使用者和其他种子生产经营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申请、受理与审查第八条品种登记申请实行属地管理。

一个品种只需要在一个省份申请登记。

第九条两个以上申请者分别就同一个品种申请品种登记的,优先受理最先提出的申请;同时申请的,优先受理该品种育种者的申请。

第十条申请者应当在品种登记平台上实名注册,可以通过品种登记平台提出登记申请,也可以向住所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登记申请。

第十一条在中国境内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境外机构、个人在境内申请品种登记的,应当委托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种子企业代理。

第十二条申请登记的品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人工选育或发现并经过改良;(二)具备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三)具有符合《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的品种名称。

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和非主要农作物登记

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和非主要农作物登记

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和非主要农作物登记摘要:一、植物新品种权证书的简介与意义1.新品种权证书的定义与作用2.申请新品种权的条件与程序二、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的意义与实践1.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的背景与目的2.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的实施情况三、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案例分析1.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案例介绍2.案例涉及的法律法规和处理结果四、我国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发展趋势1.政策法规的完善与加强2.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程度正文: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和非主要农作物登记是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与创新的重要保障。

新品种权证书是育种者对其培育的植物新品种享有专属权利的法定证明,而非主要农作物登记则为培育者提供在市场上销售和推广非主要农作物的合法地位和保护。

一、植物新品种权证书的简介与意义植物新品种权证书是育种者经过长时间的努力和投入,培育出具有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的植物新品种后,依法获得的专属权利证书。

这一证书为育种者提供了在市场上销售和推广新品种的合法地位和保护。

申请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条件。

新颖性主要以商业销售为依据,具体衡量依据是: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在申请日以前该品种的繁殖材料未被销售,或者经育种者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该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1年,在中国境外销售藤本植物、林木、果树和观赏树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6年,销售其他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4年。

二、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的意义与实践非主要农作物登记是为了规范非主要农作物的市场销售和管理,保障农民的权益,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在我国,非主要农作物登记制度已经实施,并为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通过登记,农民可以合法地销售和推广非主要农作物,从而获得更高的经济收益。

近期,天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查处了一起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例。

某企业公司生产销售的西瓜种子被举报涉嫌侵犯他人所享有的品种权。

经调查核实取证,认定该公司违法侵犯他人植物新品种权。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尊重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是每一个市场参与者的责任。

对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制度的探讨

对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制度的探讨

对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制度的探讨孙海艳(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北京100125)摘要:2015年我国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首次对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实行登记制度。

自2017年5月1日《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颁布实施,29种农作物品种登记申请受理量已达到2.2万个,公告品种16640个。

品种登记制度的实施,有效保护了生物多样性,有力支撑了品种市场监管。

对标现代种业发展和种业强国建设的目标任务,对标登记制度设立的初衷目的,结合种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要求,对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制度进行了分析,并从头梳理制度的顶层设计,探讨相关措施建议。

关键词: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制度;探讨自《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以下简称《登记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省种子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始终坚持“放管服”改革精神,始终坚守制度设立初心,不断完善登记受理审查机制,依法谋划和探索建立品种登记事后管理技术,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有效规范了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市场秩序,有力促进了非主要农作物种业健康发展。

1 品种登记制度实施取得初步成效1.1 建立了品种管理信息线索与服务索引 通过品种登记情况分析,获取了各作物品种特征特性和选育推广等信息,为种业管理决策提供了参考。

同时,申请登记的品种中,不乏地方特色品种、国外引进品种、新选育品种等优质资源,通过提交种子样品,收集保藏了2万份品种资源,为种子市场监管和种业科技创新提供了重要的技术基础。

种子技术部门还针对当前病虫害等严重危害,分析登记品种和申请主体结构等,制定了诸如向日葵抗列当品种评价等相关方案措施,为社会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

1.2 基本解决了“一名多品”市场混乱问题 省部两级严格按照《登记办法》和指南要求,依法审查品种登记申请材料,特别是针对当前市场品种命名混乱问题,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自动检索排查品种审定、保护与登记库间及省际间近似名称品种,杜绝了申请登记品种与已有品种名称重复、夸大宣传、“傍大款”等问题,有效规范了品种命名,及时阻止了扰乱种子市场秩序行为。

建立我国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国家登记制度的探讨

建立我国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国家登记制度的探讨

摘要:分析了我国非主要农作物管理现状,提出了在借鉴国外植物品种管理主要经验的基础上,建立我国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国家登记制度,填补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品种审定以外的品种管理制度空白的建议。

关键词:非主要农作物;国家登记制度;植物新品种保护依据2000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规定,主要农作物品种在推广应用前必须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应当审定的农作物品种未经审定通过的,不得发布广告、经营和推广。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应理解为品种审定以外的其他农作物品种,《种子法》未赋予种子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审定或者认证的管理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对保护品种没有主要农作物和非主要农作物之分,然而,目前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只有93个植物属种,主要农作物都包含在其中,而我国育种家涉及到育种的植物属种约500种,大量非主要农作物还没有被保护。

目前,由于我国对非主要农作物品种推广无审定程序,导致市场上品种多、乱、杂。

因此,在借鉴外国经验的基础上,建立我国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国家登记制度是十分必要的,可以净化市场,对于指导农业科研和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我国蔬菜、果树和观赏植物等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1 我国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现状1.1 无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的法律依据 《种子法》规定的主要农作物是指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以及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各自分别确定的其他1~2种农作物。

农业部增加马铃薯和油菜为主要农作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种子法》确定省级审定的主要农作物范围。

目前,国家级与省级审定的主要农作物约有24个植物属种,未经审定者不能进行推广。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规定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属于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属或者种,迄今为止,农业部发布保护名录9批93个属种,涉建立我国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国家登记制度的探讨杨旭红 刘 平(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北京100122)及大田作物、蔬菜、观赏植物、果树和牧草等植物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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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的现状与对策建议
孙旭生 于旭红 林 倩 李安东
(山东省烟台市种子管理站,烟台264001)
摘要:通过对烟台市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现状的梳理,指出了当前登记工作中存在录入信息与纸质材料不一致、登记后的监管问题、登记信息共享机制缺乏技术平台支撑、品种展示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探索和简化对申报材料的要求、加快登记进度、开发登记查询端口、列支专项经费开展展示监管等建议对策,以期规范品种登记,提高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在种植结构中的比重,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

关键词: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对策;建议
2017 年 5 月 1 日,《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正式颁布实施,为了搞好辖区内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工作,规范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生产经营行为,受省种子管理站委托,烟台市种子管理站积极做好辖区内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申请材料的初审工作,结合登记工作的开展,将当前登记现状梳理如下。

1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现状
非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扩大,品种登记数量不断增加。

近年来,蔬菜和果树等非主要农作物产业在烟台市获得长足发展。

截至2017年底,蔬菜播种面积约占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的20%,并有持续扩大的趋势。

果树(苹果、桃、樱桃)的种植面积约占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的60%,非主要农作物的产量和产值均已超过粮食作物,成为烟台市第一大类农产品,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果蔬业已成为部分县市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

从投入产出比等经济效益指标看,苹果、大樱桃、蔬菜等非主要农作物产业的发展,对实现农民人均收入到2020年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具有决定性的地位和作用。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正式实施后,市种子管理站高度重视,组织各县市区种子管理部门和有关种子企业进行了专题培训,广泛宣传发动,强化工作衔接,积极做好服务指导和登记申请材料的初审工作。

从登记的情况看,品种选育单位申请
登记的积极性较高。

截至目前,已整理上报各类登
记材料155份,已取得农业农村部正式公告的有43
个,正在公示的有56个,登记通过率极高,主要涉
及苹果、大白菜、甘薯、花生、葡萄、梨、西红柿、桃等8种非主要农作物。

可以看出,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难度不大,管理部门放宽品种准入渠道的力度
不小[1]。

从全国情况看,截至8月31日,全国品种登记申请量达到15442个。

其中,通过省级审查的14622个,通过全国农技中心复核的有12511个,样品检测合格入库10685个,公示品种9423个,已经通过农业农村部公告的达到了7179个。

这些公告品种涉及粮、油、糖、果、菜、茶7大类全覆盖29种登记作物。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录入信息与纸质材料不一致 非主要农作物
涉及的作物种类多,需要登记的品种数量大,初审工
作量繁杂。

市县两级种子管理部门是登记的初审单
位,却不能掌握和跟踪相关材料的报送进度和一致
性。

纸质材料上报到省站后通知申请单位在线提交,
纸质材料和提交后的电子版材料是否一致,市县两
级看不到,增加了省站的比对难度。

比如:在申请表
中生态适宜区的填写问题上,有的单位纸质材料按
照要求写至省级行政区划,电子版却罗列了不同生
态区。

2.2 后登记时代的监管问题 品种登记是非主要
农作物品种管理工作的起点,重点在于登记后的监
通信作者:李安东
管和跟踪,主要包含品种书面材料及标准样品的真实性确认、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的鉴评及产业化等问题[2]。

2000年以来,大多数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的管理相对无序,近18年的市场化发展,也带来诸如种子质量缺乏监管、一品多名等市场乱象。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实施后将上述工作纳入正常的种业系统监管,但目前经费缺口较大,需加强经费支持,才能实现有职能、有经费、能干事、干好事的良性循环[3]。

2.3 登记进度慢 随着登记工作的开展,登记数量渐多,省级种子管理部门短时间内受理的数量骤增,登记材料如出现需要修改或补充的情况,省站在线驳回后,很多登记单位不能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快速反应。

在登记过程中出现了材料等人和材料堆积的情况。

2.4 登记信息共享机制缺乏技术平台支撑 非主要农作物登记涉及7类29种作物,农业农村部已正式公告了5818份登记作物品种,大批登记材料依然走在路上。

在日常监管中,审查一个品种的登记信息时需要方便快捷的查询方式,以提高工作效率。

目前,登记和公告信息还是以网站文件的形式发布,不便于查询。

2.5 品种展示工作不到位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工作既能为强化登记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抓手,也能为各地农业主管部门在开展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过程中筛选出适宜的作物和品种。

2018年全国农技推广中心已开展部分非主要农作物种植展示工作,但是由于展示点不多、展示作物种类不全、距离远不便于观摩等原因,难以对烟台市的非主要农作物产业发展起到实质性的推动作用。

因缺乏相关经费支持,烟台市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工作也没有开展。

放任自流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势必会导致良莠不齐的登记品种充斥市场,给非主要农作物生产用种安全带来隐患。

3 对策建议
3.1 探索和简化对申报材料的要求 目前的申请类别虽然分为新申请、已销售、已审定三类,但在实际的登记过程中全部受理的是已销售和已审定两类申请。

以提交推广应用证明为例:在已销售的申报
材料中要求申请者开具销售发票或者推广应用证明,一方面是为了证明这个品种是老品种,另一方面是证明有一定的推广面积。

在不同生态区的不同省份开具推广应用证明,周期长、费用高。

建议进一步明确登记品种的适宜区域包括不同生态区的,在推广应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后果应由申请者负责。

通过责任追究,倒逼企业开展多年多点的试验,尽最大可能评价品种的风险性及适应性。

3.2 重视登记工作,加快登记进度 登记申请单位或个人要高度重视登记工作,设置专人跟进登记进度,及时对驳回材料进行核对修改,抓住主管部门放宽登记门槛的有利时机,登记和储备品种。

3.3 依托公共服务平台,开发登记查询端口 目前种业大数据平台虽然也有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查询功能,但是仅为机械的连线全国农技推广网和种子管理局登记公示网页,不能实现输入名称或登记号快速查询功能。

建议依托已建成的种业大数据平台,开发便捷的登记查询端口,便于种子管理部门对非主要农作物的日常监管。

3.4 列支专项经费,重视展示监管 随着登记作物种类和品种的增多,不同作物类别的大批品种进入登记环节,即将迎来大批公告品种,开展登记作物品种种植展示评价工作显得尤为迫切。

品种的田间表现是不是符合申请者的材料描述,是不是适宜当地推广利用,需要田间展示环节加以辅助验证。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分区多点种植,根据品种展示综合性状表现,筛选出一批优良特色非主要农作物新品种,进行集中推介,为产业结构转型选种用种提供现实依据。

建议设立专项经费,开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工作,强化展示监管职能,让登记制度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1] 谈宏斌.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元年登记情况浅析.种子世界,2018(6):6-7
[2] 孙海艳,陈应志,史梦雅,李荣德.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管理.中国种业,2018(4):31-33
[3] 马运粮,李延峰,雒峰,陈晓.河南省品种登记工作进展及存在问题.河南农业,2017(34):55(收稿日期:201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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