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管理办法
油田公司市场准入管理办法【最新版】
油田公司市场准入管理办法【最新版】油田公司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油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场交易秩序,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确保交易安全和服务质量,依照国家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油田公司市场准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油田市场”或“新疆油田市场”,是指在国家批准的探采矿权区域内,新疆油田公司为获取产品和服务,作为一方交易主体与服务(供应)商发生交易行为而形成的市场。
第三条油田市场实行准入制度,对服务(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和资信登记,对服务(供应)商资质、能力和信誉进行审核确认。
第四条已列入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直接管理的服务资质及准入的服务专业,公司不再办理市场准入证。
第五条市场准入基本原则一、公平公正、有序竞争。
对申请进入新疆油田市场的所有企业,都可平等的申请市场准入,实行有序竞争。
为规避有些不合格的厂商进入油田市场建立的控制制度二、优胜劣汰、适度保护。
优选质量高、业绩好、守信用、实力强的服务(供应)商。
同时根据新疆油田特点选择公司以外企业进行服务时,首先是油田改制企业,其次是克拉玛依本地企业,再次是外地企业。
三、技术先导、适当引进。
对技术难度大、科技含量高、专业性强的产品(技术),可引入强势企业获取服务。
第六条市场准入证的作用:一、进入市场进行交易活动的资质证明;二、参加市场招投标的资格证明;三、签订合同及合同签证的资格证明;四、进行结算的资格证明。
市场准入证,是油田市场交易行为的重要依据。
各单位要对油田市场准入证严格管理,对于未办理准入手续的服务(供应)商,任何单位不得与其进行交易活动。
第二章管理及职责第七条企业管理处是公司市场准入的主管职能部门,职责是:一、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制定公司市场准入管理办法;二、负责公司市场准入管理工作,维护油田市场管理秩序。
为规避有些不合格的厂商进入油田市场建立的控制制度三、负责组织对准入队伍资质、许可的审核,市场准入手续的办理和年审工作;四、负责对油田市场准入管理实施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五、负责对油田服务队伍业绩评价与管理。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月××日板块业务制度-实施类制度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制度编号/制度文号石化股份油〔2012〕号制度版本/主办部门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所属业务类别石油工程业务/技术服务市场/准入管理会签部门下位制度制定者各油田企业制定执行类制度审核部门法律事务部信息系统管理部企业改革管理部解释权归属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签发日期废止说明原《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理办法》(石化股份工〔2011〕248号)同时废止。
生效日期制定目的加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市场的管理,规范市场行为。
制定依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服务市场管理的需要。
适用范围股份公司所属油田分公司及控股公司约束对象石油工程市场准入管理涉及的相关制度业务类别石油工程业务/技术服务/队伍准入管理所属层级板块业务制度-实施类1基本要求1.1定义1.1.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勘探开发工程技术服务市场是指在各油田分公司、控股公司油气勘探开发区域内,开展石油工程设计、施工作业、技术服务、检测的活动(以下统称服务)。
服务范围包括物化探、钻完井、测录井、井下作业、采油采气等专业,服务内容包括勘探开发方案设计、石油工程设计、施工作业、技术服务、检测等。
(考虑增加其它市场内容)1.1.2以及中国石化系统外队伍或单位(以下统称队伍)进入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服务,需办理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证。
(纳入股份公司范围内的队伍)1.2管理范围包括在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范围内从事物化探、钻完井、测录井、井下作业、采油采气等服务的各专业队伍1.3准入原则1.3.1生产急需的原则。
因队伍结构、工作量等原因急需引进服务队伍。
油田公司市场准入管理办法【最新版】
油田公司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油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场交易秩序,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确保交易安全和服务质量,依照国家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油田公司市场准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油田市场”或“新疆油田市场”,是指在国家批准的探采矿权区域内,新疆油田公司为获取产品和服务,作为一方交易主体与服务(供应)商发生交易行为而形成的市场。
第三条油田市场实行准入制度,对服务(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和资信登记,对服务(供应)商资质、能力和信誉进行审核确认。
第四条已列入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直接管理的服务资质及准入的服务专业,公司不再办理市场准入证。
第五条市场准入基本原则一、公平公正、有序竞争。
对申请进入新疆油田市场的所有企业,都可平等的申请市场准入,实行有序竞争。
为规避有些不合格的厂商进入油田市场建立的控制制度二、优胜劣汰、适度保护。
优选质量高、业绩好、守信用、实力强的服务(供应)商。
同时根据新疆油田特点选择公司以外企业进行服务时,首先是油田改制企业,其次是克拉玛依本地企业,再次是外地企业。
三、技术先导、适当引进。
对技术难度大、科技含量高、专业性强的产品(技术),可引入强势企业获取服务。
第六条市场准入证的作用:一、进入市场进行交易活动的资质证明;二、参加市场招投标的资格证明;三、签订合同及合同签证的资格证明;四、进行结算的资格证明。
市场准入证,是油田市场交易行为的重要依据。
各单位要对油田市场准入证严格管理,对于未办理准入手续的服务(供应)商,任何单位不得与其进行交易活动。
第二章管理及职责第七条企业管理处是公司市场准入的主管职能部门,职责是:一、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制定公司市场准入管理办法;二、负责公司市场准入管理工作,维护油田市场管理秩序。
为规避有些不合格的厂商进入油田市场建立的控制制度三、负责组织对准入队伍资质、许可的审核,市场准入手续的办理和年审工作;四、负责对油田市场准入管理实施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五、负责对油田服务队伍业绩评价与管理。
油气田地面建设施工队伍准入及许可管理办法
油气田地面建设施工队伍准入及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油气田地面建设市场,加强油气田地面建设施工队伍准入和许可管理,规范建设管理人员行为,确保地面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的有效控制,依据《建筑法》、《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定》,结合长庆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油气田地面建设施工队伍准入坚持“分散申报、统一准入、资源共享、择优录用”的原则,坚持依靠市场配置资源与培育市场主体相结合,坚持分级分类管理与强化过程考评相结合,努力构建油气田地面建设“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服务、规范化管理”的运行模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长庆油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新、改、扩建及系统配套工程建设施工单位的准入和许可管理,其它地面建设工程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长庆油田分公司成立油气田地面建设施工队伍准入管理领导小组,公司基本建设业务主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基建工程部、规划计划处、生产运行处、安全环保处、保卫部、内部控制处、财务资产处、法律事务处、纪检监察处、审计处、资金结算中心、石油天然气长庆工程质量监督站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基建工程部,基建工程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1. 贯彻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及相关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及规定,统一负责油田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施工队伍准入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2. 负责决定施工队伍准入管理的重大事项。
3. 负责审定施工队伍准入管理办公室上报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职责:1.负责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油田公司有关市场准入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油气田基本建设施工队伍和许可管理办法并组织贯彻落实。
2. 负责油气田地面建设施工、无损检测、建材试验、防腐保温管道生产、建设监理等单位的资质审查、准入管理和施工许可管理工作。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1.总则。
1.1 为了贯彻执行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05]145 号),进一步推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企业工法开发、编写、申报、推广和应用工作,促进企业进行技术跟踪、技术积累和技术转让,调动广大职工研究、开发和应用工法的积极性,使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工程建设企业工法开发、编写、申报、评审、公布、奖励、宣传、应用和成果管理工作。
1.3 本办法所称的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
它必须具有先进、适用、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提高工程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
1.4 工法是企业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发应用新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企业技术水平和工程建设能力的重要标志。
1.5 工法分为以下三级:-- 国家级工法(又称一级工法):关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国家级工法由集团公司组织申报,由国家建设部负责评审和公布。
1-- 集团公司级工法(又称二级工法):关键技术达到集团公司系统内或行业内先进水平,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集团公司级工法由企业组织申报,由集团公司负责评审和公布。
-- 企业级工法(又称三级工法):企业根据承建工程的特点、科研开发规划和市场需求开发、编写的工法。
其关键技术达到本企业先进水平,有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由企业负责评审和公布。
2. 工法管理。
2 .1 集团公司设立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工法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法工作委员会)负责集团公司内部工法的审定和发布工作。
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企业管理处负责集团公司内部工法管理的日常工作。
2.2 各工程建设企业设立企业工法工作委员会,委员会由公司总工程师或主管生产的副经理领导。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中国石化安[2011]907号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中国石化安〔2011〕907号《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井控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井控管理规定通用业务制度---实施类1 基本要求1.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强化油气勘探开发过程井控管理,严防井喷失控、H2S等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发现、保护和利用油气资源。
1.2井控管理是系统工程,涉及井位选址、地质与工程设计、设备配套、安装维修、生产组织、技术管理、现场管理等工作,需要计划、财务、设计、地质、生产、工程、装备、监督、培训、安全等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井控工作。
1.3本规定所称“井控”是指油气勘探开发全过程油气井、注水(气)井的控制与管理,包括钻井、测井、录井、测试、注水(气)、井下作业、正常生产井管理和报废井弃臵处理等各生产环节。
1.4本规定所称“三高”是指具有高产、高压、高含H2S特征的井。
其中,“高产”是指天然气无阻流量达100×104m3/d及以上;“高压”是指地层压力达70MPa及以上;“高含H2S”是指地层气体介质H2S 含量达1000ppm及以上。
1.5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化国内陆上石油与天然气勘探开发井控管理;海上油气勘探开发井控管理应依据海上井控管理特殊要求,在本规定基础上修订完善执行;陆上CO2气体、非常规天然气等勘探开发井控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1.6 各油田企业应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油、气和水井的特点,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2井控管理基本制度2.1井控分级管理制度。
总部及油田企业(单位)成立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井控工作。
2.1.1总部成立井控工作领导小组,股份公司总裁担任组长,分管油田企业的副总经理和高级副总裁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石油工程管理部、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安全环保局、物资装备部、生产经营管理部、发展计划部、集团(股份)财务部和人事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中国石油下属公司市场准入申请书工程建设承包商市场准入申请书
中国石油XX油田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
市场准入申请书
申报单位:
准入业务:
申报时间: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工程建设承包商准入申请材料申请单位:
20XX年X月X日
一、承包商准入申请表
二、相关证明文件
承诺书
我单位自愿进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并承诺:
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二、遵守贵公司关于承包商管理的有关规定,保证在批准的范围内进行合法经营活动,做到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合同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接受在承包商的准入、选择、使用、评价管理过程中对我公司的资质、能力、合同履约等情况进行的考察、核实、评价
工作。
如果出现违反以上承诺或经贵公司确认已经不符合承包商资源库准入条件,贵公司有权取消我公司承包商准入资格。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月日。
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程建设服务市场准入申请表(格式)
填表及申报资料说明一、填表说明1、申请单位自我介绍主要介绍本单位生产技术管理、技术装备、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管理及操作人员、财务能力、履约能力、经营管理和近年来的施工服务业绩等情况。
2、本申请表由申请准入单位填写部分,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推荐及审批意见须手写。
3、服务商申报分公司市场准入的,参照本申请表内容填写,并参照申报资料附件提供相关资料。
确属与申报专业无关,或无需提供的资料部分,应书面说明不能提供的原因或理由。
二、申报资料附件1、书面准入申请书(格式自拟);2、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正、副本);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5、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6、有效的开户许可证;7、与申报专业类别相符的有效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及其它相关资质证书(正、副本);国家或行业没有资质管理规定的有关专业服务单位,需提交分公司有关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证明资料;8、与申报专业类别相符的有效的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资质)证书;9、与申报专业施工、服务类别相应的,配套齐全的施工、服务装备、设备、机具、仪器仪表、检验检测仪器等证明文件;10、覆盖申报专业类别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体系文件资料;11、按规定需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须提供有效证书;12、针对申报专业类别制订的施工服务方案(申报临时准入的,须针对工程项目实际制订);13、QHSE作业指导书(申报年度准入单位编写,编写指南详见附件8-2),QHSE作业计划书(申报临时准入单位编写,编写指南详见附件8-3);14、应急预案(申报年度准入单位编写针对申报施工服务范围的应急预案,申报临时准入单位编写针对具体施工服务项目的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详见附件8-4);15、申报单位为本单位员工及参与项目作业的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等的证明资料;16、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17、单位近两年与申报专业类别相同或类似的施工(服务)业绩证明资料(可以是合同、中标通知书等);18、用户对申报准入单位的施工服务业绩情况的证明、评价资料;19、承诺书,格式见附件8-5;20、申请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市场准入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与生产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二00七年六月十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勘探与生产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管理,建立规范有序的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环境,提高工程技术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与生产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国内勘探与生产工程技术服务市场。
第三条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以下简称市场准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市场准入分为企业市场准入和队伍市场准入。
为股份公司提供勘探与生产工程技术服务的企业和队伍,必须按照本办法办理市场准入。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第五条市场准入实行两级管理。
第六条股份公司勘探与生产分公司负责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政策和标准的制订、准入审查和检查的组织、准入的监督指导等工作。
各油田公司市场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有关企业和队伍申请材料的推荐上报、职责范围内相关的市场准入管理工作等。
第七条凡进入股份公司勘探与生产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的物探、钻井、固井、录井、测井、试油(气)、井下作业、油气田地面建设等专业的施工企业和队伍、工程设计单位、工程监督单位、安全评价和环境评价单位,其市场准入由勘探与生产分公司统一组织。
第八条第七条除外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和队伍的市场准入,股份公司授权由向其提供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的油田公司市场管理领导小组组织。
各油田公司办理的市场准入在本油田有效。
第三章市场准入审查第九条勘探与生产分公司统一组织的市场准入审查每年度7~8月份办理一次,相关要求和审查程序见第十条至第十五条。
第十条申请市场准入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依法取得独立法人或委托法人资格;2.具有规范的企业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HSE管理体系;3.有效的财务信用证明,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
4.具有承担相应作业项目的设备能力和技术资源;5.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月××日板块业务制度-实施类制度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制度编号/制度文号石化股份油〔2012〕号制度版本/主办部门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所属业务类别石油工程业务/技术服务市场/准入管理会签部门下位制度制定者各油田企业制定执行类制度审核部门法律事务部信息系统管理部企业改革管理部解释权归属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签发日期废止说明原《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理办法》(石化股份工〔2011〕248号)同时废止。
生效日期制定目的加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市场的管理,规范市场行为。
制定依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服务市场管理的需要。
适用范围股份公司所属油田分公司及控股公司约束对象石油工程市场准入管理涉及的相关制度业务类别石油工程业务/技术服务/队伍准入管理所属层级板块业务制度-实施类1基本要求1.1定义1.1.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勘探开发工程技术服务市场是指在各油田分公司、控股公司油气勘探开发区域内,开展石油工程设计、施工作业、技术服务、检测的活动(以下统称服务)。
服务范围包括物化探、钻完井、测录井、井下作业、采油采气等专业,服务内容包括勘探开发方案设计、石油工程设计、施工作业、技术服务、检测等。
(考虑增加其它市场内容)1.1.2以及中国石化系统外队伍或单位(以下统称队伍)进入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服务,需办理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证。
(纳入股份公司范围内的队伍)1.2管理范围包括在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范围内从事物化探、钻完井、测录井、井下作业、采油采气等服务的各专业队伍1.3准入原则1.3.1生产急需的原则。
因队伍结构、工作量等原因急需引进服务队伍。
中石化油田市场准入管理规定精编WORD版
中石化油田市场准入管理规定精编W O R D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月××日板块业务制度-实施类1基本要求1.1定义1.1.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勘探开发工程技术服务市场是指在各油田分公司、控股公司油气勘探开发区域内,开展石油工程设计、施工作业、技术服务、检测的活动(以下统称服务)。
服务范围包括物化探、钻完井、测录井、井下作业、采油采气等专业,服务内容包括勘探开发方案设计、石油工程设计、施工作业、技术服务、检测等。
(考虑增加其它市场内容)1.1.2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是指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股份公司(以外队伍或单位(以下统称队伍)进入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服务,需办理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证。
(纳入股份公司范围内的队伍)1.2管理范围包括在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范围内从事物化探、钻完井、测录1.3准入原则1.3.1生产急需的原则。
因队伍结构、工作量等原因急需引进服务队伍。
1.3.2技术引领的原则。
引进的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服务必须先进、适用,起到推进和引导技术进步的作用。
1.3.3的并纳入股份公司A类管理范围的服务队伍,实行股份公司一级准入。
1.3.4动态管理的原则。
根据股份公司技术需要、市场需求以及已准入服务队伍业绩,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实行动态管理。
1.3.5 队伍分类。
油田技术服务队伍分为A类队伍和B类队伍。
1.3.5.1 A类队伍是指从事物探资料处理解释、石油工程设计、物化探、钻完井、钻井取心、泥浆服务、欠平衡服务、侧钻、定向井服务、测录井、压裂酸化、井下作业、试油试气、环境污染治理等队伍(按照队伍办理),以及在采油(气)厂从事采油采气技术服务(动态检测、油层改造、勘探开发方案编制)且年度服务金额大于300万元的队伍(按照公司办理)。
中石油下属油田公司市场管理办法
中石油下属油田公司市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油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场管理,规范市场行为,确保市场交易安全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市场管理的目标:按照市场通行法则,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规范运作,建立并不断完善有序竞争、优胜劣汰、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实现互惠共赢,共同发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场管理,是指对公司范围内的承包(服务)商、供应商等开展准入审查、资质审查、选择使用、能力评估、动态监管、业绩考评、年检审查及颁证换证等管理活动的总称。
其中供应商管理执行《XX油田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资质管理,是指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进入公司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市场,提供相应工程和技术服务的企业和队伍,进行资质审查、资质申报、资质评估、资质使用、监督检查及资质证申领等管理活动的总称。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承包商,是指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能够承担公司工程技术、工程建设任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在公司从事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工程建设、装置设备检维修及其他施工等活动的单位。
1本办法所称工程技术服务承包商包括符合资质管理相关规定且取得相应资质从事物探服务、井筒设计及施工作业、井下作业及其他技术服务的上游业务活动的企业和队伍(详见附件1);工程建设承包商是指在公司承揽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总承包、勘查、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业务)的企业和队伍;服务商是指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技术、咨询、中介等服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市场准入证,是承包(服务)商经过有关管理程序,进入公司市场的必要凭证,包括集团公司及公司颁发的相关市场准入证书。
本办法所称资质证,是承包(服务)商从事石油工程技术、工程建设服务、产品生产销售等特定市场行为的必备要件,除有关行政管理机构、行业协会等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生产和经营许可外,还特指集团公司颁发的资质证书或资质批复文件。
石油加工准入制度模板范本
石油加工准入制度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石油加工行业的安全、环保和质量管理,规范石油加工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入制度。
第二条本准入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石油加工的企业。
第三条石油加工企业应当遵循合法、合规、诚信、公平的原则,严格遵守本准入制度,确保石油加工活动的安全、环保和质量。
第四条国家石油加工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石油加工准入制度的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准入条件第五条石油加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石油加工工艺要求的生产经营场所;(二)有与石油加工规模、产品品种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和技术力量;(三)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措施;(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和安全、环保、卫生要求的相关产品;(五)有具备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第六条石油加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二)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许可证;(三)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四)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五)其他相关资质。
第七条石油加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能力:(一)具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能力;(二)具备环境保护设施和环境监测能力;(三)具备产品质量检测和质量控制能力。
第三章准入程序第八条石油加工企业应当向国家石油加工行业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石油加工企业准入申请报告;(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资质复印件;(四)生产设备、技术力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材料;(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复印件;(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九条国家石油加工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准入申请材料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石油加工企业准入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市场准入管理办法
市场准入管理办法(总11页) -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与生产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二00七年六月十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勘探与生产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管理,建立规范有序的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环境,提高工程技术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与生产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国内勘探与生产工程技术服务市场。
第三条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以下简称市场准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市场准入分为企业市场准入和队伍市场准入。
为股份公司提供勘探与生产工程技术服务的企业和队伍,必须按照本办法办理市场准入。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第五条市场准入实行两级管理。
第六条股份公司勘探与生产分公司负责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政策和标准的制订、准入审查和检查的组织、准入的监督指导等工作。
各油田公司市场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有关企业和队伍申请材料的推荐上报、职责范围内相关的市场准入管理工作等。
第七条凡进入股份公司勘探与生产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的物探、钻井、固井、录井、测井、试油(气)、井下作业、油气田地面建设等专业的施工企业和队伍、工程设计单位、工程监督单位、安全评价和环境评价单位,其市场准入由勘探与生产分公司统一组织。
第八条第七条除外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和队伍的市场准入,股份公司授权由向其提供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的油田公司市场管理领导小组组织。
各油田公司办理的市场准入在本油田有效。
第三章市场准入审查第九条勘探与生产分公司统一组织的市场准入审查每年度7~8月份办理一次,相关要求和审查程序见第十条至第十五条。
第十条申请市场准入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依法取得独立法人或委托法人资格;2.具有规范的企业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HSE管理体系;3.有效的财务信用证明,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
中石化油田勘探开发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各专业基本条件
附件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田勘探开发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各专业基本条件表1:重力﹑磁法﹑电法和化探采集市场准入基本条件表4:钻井、侧钻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基本条件表5:定向井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基本条件表8:综合录井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基本条件表9 测井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基本条件表10 :酸化压裂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基本条件表11:大修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基本条件表12:小修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基本条件表13:试油、试气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基本条件表14 测试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基本条件附件2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田勘探开发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申请表公司队申报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申报时间:年月股份公司油田勘探开发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登记表工程技术服务队伍(单位)主要岗位人员基本情况队伍(单位)全称:工程技术服务队伍(单位)主要设备情况队伍(单位)全称:工程技术服务队伍(单位)近两年施工业绩情况队伍(单位)全称:说明:1﹑除填写上述表格外,工程技术服务队伍(单位)还应将工程业主给予该工程技术服务队伍(单位)的业绩评价证明资料按项目施工先后顺序编号并装订成册.2﹑表中作业区域填写至xx盆地xx构造单元;地表类型分平原﹑水网﹑沼泽﹑滩海﹑浅海﹑丘陵﹑山地﹑黄土塬﹑沙漠九种类型填写;地质条件按构造或圈闭类型填写;质量指标按各专业规定的内容填写;备注栏主要填写工程业主给予该工程技术服务队伍(单位)的业绩评价证明资料的对应编号.3、表中工程类别主要指钻井中的探井或开发井。
附件3股份公司油田勘探开发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证复审表注:如果工程项目多,另加页按此格式填写。
如果队伍主要岗位人员发生变更、主要技术装备及配备数量进行了更新情况,按照《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田勘探开发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证》中“主要装备情况”和“主要岗位人员情况”表格形式填写变更(更新)前后对比表。
附在本表之后,一并上报。
石油加工准入制度模板
石油加工准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石油加工行业的安全、环保和产品质量管理,规范石油加工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石油加工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石油加工安全、环保和产品质量水平。
第四条国家石油加工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石油加工准入制度。
第二章准入条件第五条企业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和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等方面的条件;(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石油加工设施和技术装备;(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石油加工工艺和产品质量标准;(四)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从业人员;(五)有完善的安全、环保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六)有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和能力。
第六条企业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一)有合法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四)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有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组织、救援设施。
第七条企业应当具备下列环境保护条件:(一)有合法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设施和设备;(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四)有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五)有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组织、救援设施。
第八条企业应当具备下列产品质量条件:(一)有合法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设备;(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四)有产品追溯体系和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章准入程序第九条企业应当向国家石油加工行业管理部门提出准入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副本;(四)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副本;(五)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实施情况;(六)企业从业人员名册及资格证明;(七)企业设施、设备及工艺技术情况;(八)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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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月××日1基本要求1.1定义1.1.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勘探开发工程技术服务市场是指在各油田分公司、控股公司油气勘探开发区域内,开展石油工程设计、施工作业、技术服务、检测的活动(以下统称服务)。
服务范围包括物化探、钻完井、测录井、井下作业、采油采气等专业,服务内容包括勘探开发方案设计、石油工程设计、施工作业、技术服务、检测等。
(考虑增加其它市场内容)1.1.2以及中国石化系统外队伍或单位(以下统称队伍)进入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服务,需办理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证。
(纳入股份公司范围内的队伍)1.2管理范围包括在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范围内从事物化探、钻完井、测录井、井下作业、采油采气等服务的各专业队伍1.3准入原则1.3.1生产急需的原则。
因队伍结构、工作量等原因急需引进服务队伍。
1.3.2技术引领的原则。
引进的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服务必须先进、适用,起到推进和引导技术进步的作用。
1.3.3一级准入的原则。
中国石化石油工程服务队伍跨油区的并纳入股份公司A类管理范围的服务队伍,实行股份公司一级准入。
1.3.4动态管理的原则。
根据股份公司技术需要、市场需求以及已准入服务队伍业绩,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实行动态管理。
1.3.5 队伍分类。
油田技术服务队伍分为A类队伍和B类队伍。
1.3.5.1 A类队伍是指从事物探资料处理解释、石油工程设计、物化探、钻完井、钻井取心、泥浆服务、欠平衡服务、侧钻、定向井服务、测录井、压裂酸化、井下作业、试油试气、环境污染治理等队伍(按照队伍办理),以及在采油(气)厂从事采油采气技术服务(动态检测、油层改造、勘探开发方案编制)且年度服务金额大于300万元的队伍(按照公司办理)。
1.3.5.2 B类队伍是在采油(气)厂从事采油采气技术服务(动态检测、油层改造、勘探开发方案编制)且年度服务金额小于300万元的队伍和其它类型的油田技术服务队伍。
1.21.2.1 A类队伍由股份公司管理并准入,B类队伍股份公司授权各油田分公司管理并准入,股份公1.2.2 总量控制、动态管理。
股份公司对准入的队伍,根据股份公司技术需要、市场需求以及准入技术服务队伍业绩,对准入总量和在用量实行动态监管。
1.3 管理体制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2职责分工2.1股份公司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是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2.1.1制、修订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办法,审核各专业队伍进入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的准入条件。
2.1.2负责审批申请进入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的服务队伍和工程设计单位,并核发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证。
2.1.3负责组织对中国石化系统外服务队伍和工程设计单位进入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进行技术论证。
2.1.4监督、检查各油田分公司、控股公司对进入其油气勘探开发区域内的石油工程服务队伍的管理,对B类队伍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1.5定期发布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信息。
2.2油田分公司、控股公司是油田企业市场准入管理的责任主体,口管理;油田分公司、控股公司主要职责:2.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有关规定。
2.2.2组织对申请进入油田分公司、控股公司石油工程市场的服务队伍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行文上报。
2.2.3组织制、修订油田分公司、控股公司对进入其油气勘探开发区域内石油工程服务队伍的业绩考核细则。
受股份公司授权审批B类队伍以及A类队伍未涵盖的队伍、办理签发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证,报油田事业部备案。
2.2.4建立油田分公司、控股公司对进入其油气勘探开发区域内持有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证的服务队伍台帐,核查参与本单位石油工程市场投标的服务队伍的准入情况。
2.2.5项目完成后,对服务队伍的业绩进行考核和评价,每半年汇总并上报相关信息。
3工作程序及要求3.1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管理工作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批、信息发布。
原则上准入申请每年3月、9月各受理1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月和8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3.2准入申请3.2.1申请进入股份公司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的工程队伍(单位)要满足“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田勘探开发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各专业基本条件”,并按照股份公司统一要求提供准入申报材料。
3.2.2准入申报材料3.2.2.1服务队伍申请准入时需提交队伍资质证件,队伍所属单位证明材料,队伍近2年工作量、工作效率、业绩等情况材料。
3.2.2.2中国石化系统外服务队伍申请准入时,除提交本办法3.2.2.1款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但不限于以下材料《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工程市场申请准入登记表》;队伍所属单位的有效法人(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执行QHSE管理体系的相关认证证书;主要技术装备能力和人员状况证明材料;近二年的业绩证明;近二年无安全、质量、环保事故证明。
2.2.2.3中国石化系统外的工程队伍申请进入某油田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市场时,该油田分公司上报材料中要有引进该队伍的说明文件。
3.3准入受理3.3.1油田分公司、控股公司石油工程市场管理部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进入本单位石油工程市场的服务队伍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本办法3.2.2.1和3.2.2.2款规定的内容。
3.3.2石油工程服务队伍初审合格后,由油田分公司、控股公司市场管理部门进行汇总并拟定推荐意见上报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
3.4准入审批和信息发布3.4.1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收到油田分公司、控股公司提交的准入申报材料后,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市场准入的石油工程服务队伍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3.4.2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依据审查结果,结合油田分公司、控股公司石油工程市场现状,对申报市场准入的服务队伍予于批复,并发布石油工程服务队伍市场准入信息;对批复准入的服务队伍颁发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证或股份公司区域准入证。
3.4.3对确需引进专有技术的服务项目,油田分公司、控股公司在申报准入时需提供技术论证报告,若涉及国外技术服务公司或代理的,需确认代理的唯一性;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接到申报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按照“一事一批”原则予以批复或办理临时市场准入,但不单独发布准入信息。
3.5 特殊情况的处理现有股份公司市场准入资格的工程队伍不能满足招标项目需求,油田分公司若邀请无股份公司市场准入证的队伍,须在邀请前20日,行文上报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说明邀请该队伍的理由。
同时按照3.2.2要求办理市场准入申请材料一并上报。
待油田事业部审查通过、批复后才准许其参与投标。
当该队伍中标后,油田分公司将项目招标总结和评标结果电子版和复印件上报,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审查通过后,签发临时“中国石化油田勘探开发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证”。
3.5准入证管理3.5.1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证由股份公司统一印制,证书内容主要包括准入队伍的基本情况、准入有效期、准入区域等信息。
3.5.2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证有效期一般为2年。
临时市场准入证根据服务项目类型确定有效期,并仅限于指定区域和项目,项目结束后作废。
3.5.3准入区域分为“股份公司区域”和“股份公司××区域”两类,具体根据油田分公司工作量和市场准入原则,确定准入区域。
准入区域为“股份公司区域”的市场准入证在股份公司区域通用;准入区域为“股份公司××区域”的市场准入证只适用指定的区域。
3.5.4市场准入证只发原件,未加盖“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专用章”无效。
3.5.5市场准入证如丢失,须书面说明原因,在准入证有效期内核实后补发。
3.5.6市场准入证不得转让、转借,自行涂改无效。
3.6 准入要求3.6.1 石油工程服务队伍必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所提供的服务须在营业执照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内。
工程服务队伍注册资本金应在500万元以上,技术服务队伍注册资本金应在100万元以上。
3.6.2 石油工程服务队伍(无要求的技术服务队伍除外)必须取得当地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3 石油工程服务队伍必须参加集团公司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定期培训。
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要求,相关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有效证件(岗位操作证、井控证、HSE培训证、硫化氢防护培训证以及特种作业证件),取证率达到100%。
同时,外协队伍必须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建立培训台帐,使员工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
3.6.4 石油工程服务队伍装备与人员配置必须满足相应专业队伍标准要求。
各专业队伍具体标准要求见附件1。
4准入队伍管理4.1持有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证的石油工程服务队伍,有资格参加准入区域内相应项目的竞标活动。
4.2保证市场准入工作的严肃性和纪律性,油田分公司不得接收和使用没有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证或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证已失效的服务队伍。
油田分公司层面不得自行办理和发放A类队伍的石油工程市场准入证。
4.3批准准入的石油工程服务队伍必须在准入有效期内与投资方签署《安全生产与环保承包协议书》。
4.4油田分公司、控股公司在招标前和开工验收时必须核实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证原件并备案。
开工验收时,如发现其证件原件注明的主要装备和人员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服务队伍不准其施工,并将情况及时报股份公司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
无有效市场准入证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或中标的,投标或中标无效,对招标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4.5油田分公司、控股公司加强对准入队伍在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凡在工程质量或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出现事故以及违反本办法3.5.6款规定的石油工程服务队伍,油田分公司、控股公司市场管理部门要及时向股份公司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汇报、备案,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市场准入资格。
4.6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证是石油工程项目完工结算的重要依据之一,纳入股份公司市场准入范围的服务队伍而无股份公司级市场准入证者,财务部门不得予以结算。
4.7石油工程服务队伍出现以下情形的,取消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证并坚决予以清退,同时,其石油工程服务队伍所在公司的所有队伍五年之内不得再重新申请准入:4.7.1获得服务工作量,进行转包。
4.7.2冒用、借用、租借其它石油工程服务队伍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证。
4.7.3允许其它石油工程服务队伍冒用股份公司石油工程市场准入证或挂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