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天桥、车行高架桥绿化养护及配套设施维护项目
呼和浩特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增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功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管理和使用市政公用设施,均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市政公用设施是指:(一)城市道路:车行道、人行道、隔车带、路肩、广场、停车场、代征道路用地、退让道路、用地绿化及其附属设施;(二)城市桥涵:桥梁、立交桥、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涵洞、隧道及其附属设施;(三)城市排水设施: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明渠、暗渠、泵站、污水处理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四)城市公共照明设施:城市道路、广场、停车场、桥梁、隧道、地下通道等处的照明设施;(五)城市燃气:石油液化气、煤气、天然气及其附属设施;(六)城市供水:城市自来水、单位自备水源及供水设施;(七)城市供热:城市集中供热、联片供热及其附属设施;(八)城市公共交通:市内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及其附属设施。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郊区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公安、工商、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建设监察部门依法对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使用行使监察权。
建设监察人员执行监察时,应当佩戴国家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标志,并出示证件。
第六条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分级管理、有偿使用的原则。
市政公用设施的发展与建设,应当服从城市总体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使市政公用设施投入与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划,根据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所规定的技术等级、数量和养护、维修定额,编制分区规划,分期实施,保证养护、维修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养护资金除政府投资外,可以采取贷款、引进外资、受益者集资及其他方式筹措。
兰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兰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12.20•【字号】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施行日期】2024.03.01•【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兰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经兰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审议通过,已由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12月20日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兰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的决定(2023年11月28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兰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进行了审查,现决定予以批准,由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兰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2023年10月26日兰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3年11月28日甘肃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三章养护与维修第四章使用与保护第一节城市道路第二节城市桥梁第三节城市排水设施第四节城市照明设施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设施管理,保障市政设施安全有效运行,充分发挥市政设施综合服务功能,促进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政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维修、使用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城市防洪、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消防、通信、广播电视、道路交通、人民防空、园林绿化和轨道交通等公共设施的管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虹口区区级城市维护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虹口区区级城市维护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1.29•【字号】虹府规〔2023〕1号•【施行日期】2023.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虹口区区级城市维护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虹府规〔2023〕1号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虹口区区级城市维护项目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月19日经区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附件:虹口区区级城市维护项目范围虹口区人民政府2023年1月29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立项程序第三章年度计划和预算安排第四章项目实施第五章附则虹口区区级城市维护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加强区级城市维护项目管理,建立符合区情、科学有效、统一协调的区级城市维护项目管理体制,实现城市维护的常态长效规范管理,提高区域基础设施等维护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的城市维护,是指对存量设施的大中修(不含道路大修)、日常维修养护、布局调整、功能提升及完善、结构调整、综合整治、应急处置以及相关运营管理活动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区级城市维护保障范围,包括区级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含下立交、地道、天桥、桥梁等)、河道管理、排水防汛、绿化市容、环卫管理和房屋修缮等,具体详见虹口区区级城市维护项目范围。
区级城市维护保障范围需修改补充的,由区建设管理委会同区财政局、区绿化市容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报区政府同意后,纳入区级城市维护保障范围。
第四条(职能分工)区建设管理委、区绿化市容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是区级本行业城市维护工作的主管部门。
按照区政府的重点工作要求和本行业日常工作相结合的原则,根据相关行业维护标准、规范及定额,提出维护需求,实施项目计划,组织落实本行业区级城市维护工作,确保城市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基础设施整体效益。
市政道路维修方案加强对行人过街天桥的维护与更新
市政道路维修方案加强对行人过街天桥的维护与更新随着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市政道路的维修变得尤为重要。
在市政道路维修方案中,加强对行人过街天桥的维护与更新尤为关键。
本文将探讨该方案的重要性及实施方法。
一、行人过街天桥的重要性行人过街天桥作为城市交通设施的一部分,具有以下重要性:1. 提高行人安全:行人过街天桥可有效保障行人的安全,特别是在繁忙的市区。
通过将行人与车流分离,减少了行人与车辆之间的交叉冲突,有利于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2. 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行人过街天桥鼓励人们步行,并减少对机动车的依赖,从而减少了空气和噪音污染,改善了城市环境。
此外,行人过街天桥也促进了健康生活方式,增加了城市居民的活动量。
3. 增强城市形象:行人过街天桥不仅为城市增添了美观,还体现了城市的现代化和人性化,为市民提供了便利。
通过加强对行人过街天桥的维护和更新,可以更好地展示城市的形象,提升城市的知名度。
二、行人过街天桥维护与更新的必要性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使用频率的增加,行人过街天桥也会面临磨损和老化的问题。
因此,加强对行人过街天桥的维护与更新显得尤为必要。
1. 保障行人安全:维护过街天桥的结构稳定性,修复损坏的扶手和踏板,清理桥面积水等可以提高行人的安全系数,避免因桥梁问题引发意外事故。
2. 延长使用寿命:定期检查和维护过街天桥有助于及早发现和处理潜在问题,延长其使用寿命。
及时更换老化破损的部件,确保过街天桥的稳定性和功能完好。
3. 提升城市形象:行人过街天桥是城市的重要景观之一,其外观状况直接影响着城市形象。
定期维护和更新过街天桥,保持其美观和现代感,有助于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
三、加强行人过街天桥维护与更新的措施为了提高行人过街天桥的使用效能和安全性,以下是一些可行的维护与更新措施:1. 定期检查和维护:建立行人过街天桥的巡查制度,定期检查桥梁的结构和设施状况,发现并及时处理任何存在的问题。
2. 老化部件更换:定期更换老化损坏的扶手、踏板等部件,确保其结构稳定和使用安全。
人行天桥、高架桥绿化工程技术标准
人行天桥、高架桥绿化工程技术标准一、概述人行天桥和高架桥绿化工程是城市绿化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城市生态环境、美化城市形象的重要手段,也是调节城市空气湿度、减轻城市热效应的有效途径。
因此,对人行天桥和高架桥的绿化工程应按照一定的技术标准进行规范化施工。
二、设计原则1. 结构安全在设计绿化工程时要考虑人行天桥和高架桥的结构安全,不得影响其稳定性和承载能力。
2. 城市环境应根据城市特点选择适合的植物和绿化方式,在绿化过程中应考虑城市环境的特点和城市发展趋势。
3. 经济实用在绿化工程设计中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经济预算合理选择植物种类、绿化方式和施工材料,以实现经济节约和实用效果。
4. 视觉效果应考虑到行人在人行天桥上或车辆在高架桥上行驶时的视觉效果,选择颜色、形状等方面较为突出的植物,营造出良好的视觉效果。
三、绿化材料1.植物选择应选择适宜生长条件好,稳定性强,造型优美,花色艳丽的常绿植物和开花季节长、花朵颜色艳丽、形状选择多样的春、夏、秋季花木。
2.绿化土选择通透性好、土质疏松、富含有机质的土壤作为绿化土,尽量避免使用土壤重质。
3.营养土在绿化土之上应加入适量的营养土,补充植物生长所需的养分,以促进其生长发育。
4.覆盖物应根据绿化工程的特点选择适宜的覆盖材料,如覆盖草皮、花土、覆盖石板等。
四、绿化方式1.直接绿化直接绿化是指将土壤覆盖材料和营养土混合,灌入到预留的绿化槽中,再栽种植物,使之自然生长。
这种绿化方式效果好,且维护简单,但施工难度较大。
2.植物盆栽植物盆栽是指将植物盆栽置于预留的绿化槽中,再覆盖绿化土,避免了直接绿化施工难度大的问题。
但是,由于盆栽植物的根系生长有限,不能在较短时间内达到较好的绿化效果。
3.墙体绿化墙体绿化是指在人行天桥或高架桥的立柱或悬挑部位安装墙体绿化系统,通过植物生长来达到绿化的目的。
这种绿化方式不占用地面空间,美化效果好,但施工难度较大。
五、养护管理在绿化工程施工完成后,需要对其进行定期的养护和管理,以确保其长期保持良好的绿化效果。
高架桥清扫保洁服务方案
高架桥清扫保洁服务方案1. 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高架桥作为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常承受着大量车辆和行人的往来,其外观的清洁和保洁工作变得尤为重要。
高架桥的清扫保洁不仅可以提升城市形象,也能确保交通畅通和道路安全。
因此,制定一个高效的高架桥清扫保洁服务方案是非常必要的。
2. 清扫保洁项目•道路清扫保洁:包括对高架桥路面、行人道、人行天桥等区域的清扫作业,主要包括清理垃圾、打扫道路、清除积水和湿滑物等。
清扫保洁人员应使用专业清扫设备,如扫地机、洒水车等,确保道路干净整洁。
•路灯清洁:定期对高架桥上的路灯进行清洁和维护,以确保道路能够正常照明,提升夜间行车的安全性。
•浮尘控制:由于高架桥的交通密集,会产生大量尘埃和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和行人健康造成威胁。
因此,需要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浮尘控制,如洒水、喷雾等方法,降低尘埃扩散。
•绿化养护:对高架桥两侧的绿化带进行养护管理,包括修剪草坪、修整花草树木、清理垃圾等。
保持绿化带的良好状态,既美化了城市环境,也提高了人们的生活品质。
3. 清扫保洁流程3.1 日常清洁•每日清扫道路、行人道和人行天桥等区域,清理垃圾和杂物。
清扫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防止妨碍交通和行人通行。
•定期清洗路灯,确保照明效果良好。
清洗过程中应注意电器安全,避免水和电发生接触。
•每周定期进行浮尘控制,采取洒水、喷雾等方法降低尘埃。
•每月对绿化带进行修剪、整理,清除杂草和垃圾,并及时浇水养护。
3.2 定期保养•每季度对高架桥进行全面清洁和保养,包括路面的刷洗、涂刷防腐剂等。
•每半年对路灯进行检查和维护,更换损坏的灯泡、修复线路等。
•每年对绿化带进行大规模修剪和改造,确保绿化效果和绿化带的健康成长。
4. 人员配备•清扫保洁员:负责日常清洁工作,使用扫地机、洒水车等设备进行清洁操作。
•维修人员:负责路灯和设备的维护和修复工作。
•绿化师:负责绿化带的养护和管理工作。
5. 安全注意事项在进行高架桥清扫保洁工作时,需要注意以下安全事项:1.保证人员的安全,佩戴相关的安全装备,并培训员工合理使用清扫工具。
人行天桥维护管理制度范本
人行天桥维护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人行天桥的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城市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人行天桥的维护管理。
第三条人行天桥的维护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人行天桥的安全与功能。
第二章维护管理责任第四条人行天桥的维护管理责任主体为市市政工程管理部门。
第五条市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人行天桥维护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确保人行天桥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市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人行天桥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人行天桥的安全与功能。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损坏人行天桥设施,不得在天桥上摆摊设点、堆放物品、设卡收费等影响交通秩序的行为。
第三章维护管理内容第八条人行天桥的维护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结构安全:定期检查人行天桥的结构完整性,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加固或更换。
(二)设施完好:保持人行天桥的设施齐全、功能正常,包括栏杆、楼梯、电梯、照明等。
(三)环境卫生:定期清理人行天桥上的垃圾,保持人行天桥的环境卫生。
(四)交通秩序:维护人行天桥的交通秩序,制止影响交通秩序的行为。
第四章维护管理措施第九条市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人行天桥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十条市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采取措施,保障人行天桥的安全。
第十一条市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人行天桥的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违反本制度的,由市市政工程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市市政工程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人行天桥是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市民出行的安全通道。
包头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
包头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政工程设施的管理,保证市政工程设施完好,充分发挥市政工程设施为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服务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市政工程设施包括:(一)城市道路:车行道、人行道、路肩、公共广场、停车场、隔离带、分车岛等及其附属设施;(二)城市桥涵:跨河桥、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高架桥、立体交叉桥、涵洞等及其附属设施;(三)城市排水设施:雨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水污水合流管道、渠道、泵站、污水处理设施等及其附属设施;(四)城市公共照明设施;道路、桥梁等处的路灯配电室、变压器、配电箱、灯杆、灯具、地上地下管线等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市区、白云鄂博矿区、石拐矿区、郊区沙河镇、固阳县金山镇、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百灵庙镇。
第四条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的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工作。
市区内的市政工程设施管理职权范围,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本条例第三条所列矿区、城镇的市政工程设施由当地旗县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业务受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与监督。
第五条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资金,应当保证用于市政工程设施的养护、维修。
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有偿使用的市政工程设施所收取的费用,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市政工程设施的权利和义务,对损坏市政工程设施的行为,有权进行监督、检举和控告。
对保护市政工程设施有突出贡献的,由市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七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市政工程设施发展规划。
第八条现有的和经规划确定的市政工程设施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规划,不得改变用途。
第九条市政工程设施资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政府投资、集资、国内外贷款、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发行债券等多种渠道筹集。
第十条政府投资建设市政设施的,应当根据市政工程设施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由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
人行天桥、立交桥绿化种植养护技术规范
人行天桥、立交桥绿化种植养护技术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人行天桥、立交桥桥梁两侧绿化的材料、设计、施工、验收、养护管理、设施维护、安全防护、档案管理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人行天桥、立交桥桥梁两侧绿化。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0002.1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GB5026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3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5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80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DB4401/T36园林种植土DB4401/T37园林绿化植物材料城市道路管理条例(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颁布)农药安全使用规定(1982年6月5日农牧渔业部和卫生部颁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种植槽planter用钢结构和环保花盆构成或建筑材料制造的,用于盛容栽植土的各种规格和形式的构筑物。
3.2寒潮cold wave国家气象局规定当冷空气入侵后使大范围地面气温在24小时内下降10℃以上,同时最低气温降至5℃以下者。
3.3土壤改良剂soil amendment用于改善土壤性质的物料。
3.4强修剪heavy pruning剪去长势衰弱植株树冠的2/3,保留3个~4个主分枝,株高30cm~40cm,促使植物萌发新枝,更新复壮。
4栽植前准备4.1现场踏勘内容包括:a)现场地形、周边建筑物及构筑物情况;b)工程用地、交通运输、车流量及排水条件;c)施工供水、供电条件;d)影响现场光照、通风等气候状况的因素;e)与工程有关的其它情况和资料。
4.2图纸会审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人行天桥、立交桥的结构图纸及绿化设计图纸,组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领会设计意图,熟悉图纸内容,明确技术要求,及早发现并消除图纸中的错误,以正确无误地进行施工。
北京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办法
附件1:北京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办法(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加强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保障城市道路、桥梁的质量、安全和完好,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城市道路、桥梁的规划、建设、养护维修和路政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主管机关】市交通主管部门是本市城市道路、桥梁的综合管理部门。
市交通路政管理部门依据本办法负责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及其附属桥梁的管理工作,对区(县)交通路政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区(县)交通路政管理部门负责所辖次干路、支路和街坊路及其附属桥梁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监管机关】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城市道路、桥梁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的施工许可,对质量安全和监理活动进行监督;市市政主管部门负责附建于城市道路、桥梁的各类市政管线建设、维修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市水务主管部门负责水利专用道路、桥梁的建设、养护维修和安全管理,负责附建于城市道路、桥梁的给、排水设施的监督管理;市园林主管部门负责公园内道路、桥梁的建设、养护维修和安全管理,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绿化的监督管理;市文物主管部门负责文物桥梁的养护维修和安全管理;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城市道路、桥梁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市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依据本办法对违法占用、挖掘、跨越、穿越城市道路、桥梁等行为进行查处。
第五条【管理原则】本市城市道路、桥梁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分级管理、强化监管、协调发展的管理原则。
第六条【安全责任主体】城市道路、桥梁的投资建设人是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和养护维修的安全管理责任人。
投资建设人委托他人建设、养护维修的,受委托人是城市道路、桥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城市道路、桥梁施工单位和养护维修作业单位分别负有安全施工和安全作业的责任。
第七条【鼓励性政策】支持城市道路、桥梁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运用,提高城市道路、桥梁管理的科学技术水平。
天桥绿化工程施工方案
天桥绿化工程施工方案一、项目概述天桥作为城市的交通设施,连接了两个地区,承载着不少的交通流量。
为了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改善行人、车辆的通行体验,我们决定进行天桥绿化工程。
该项目将对天桥进行改造和绿化,增加绿植种植、景观设计等元素,提升天桥的实用性和美观性。
二、项目范围1. 天桥结构改造:对天桥的扶手、栏杆等进行维修和更新,确保天桥的安全性。
2. 绿化设计:在天桥的主体结构上增加绿植种植区域和景观设计,使天桥更加绿意盎然。
3. 照明设施更新:更新天桥的照明设施,增加夜间照明效果,提高天桥的使用率。
4. 景观附属设施:增加座椅、垃圾桶等基本设施,提升天桥的舒适度。
三、项目施工方案1. 施工前期准备:(1)确定工程施工标准,制定详细施工计划。
(2)组织施工人员,明确各自职责和工作内容。
(3)采购所需材料和设备,确保施工进度顺利进行。
(4)进行现场测量和勘察,确保施工方案的实施。
2. 结构改造:(1)对天桥的扶手、栏杆等进行维修和更新,确保天桥的安全性。
(2)根据设计图纸进行结构改造,确保施工质量。
(3)进行验收,确保结构改造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 绿化设计:(1)确定绿植种植区域和景观设计方案。
(2)进行土壤改良和绿植种植工作,确保绿化效果。
(3)定期浇水、施肥,保持绿植的生长状况。
4. 照明设施更新:(1)拆除老旧的照明设施,安装新型LED照明设备。
(2)调试照明设备,确保夜间照明效果明显。
(3)进行照明设施的保养和维护,确保长期使用效果。
5. 景观附属设施:(1)增加座椅、垃圾桶等基本设施,提升天桥的舒适度。
(2)进行设施安装和调试,确保使用效果。
(3)定期进行设施的清洁和维护,保持设施的整洁和良好状态。
四、安全生产1. 严格遵守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2. 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3. 定期检查施工现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4. 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人行天桥维护管理制度范文
人行天桥维护管理制度范文人行天桥维护管理制度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人行天桥的维护管理,确保行人的安全和方便通行,促进城市交通的有序进行,制定本维护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行政区划内所有的人行天桥。
第三条【定义】本制度中的人行天桥,是指城区中跨越道路的人行通道设施,包括立交天桥、人行过街天桥等。
第四条【维护单位】本制度的维护单位为行政区划内的城市管理部门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维护的单位。
第二章维护管理内容第五条【日常巡查】维护单位应对人行天桥进行日常巡查,包括巡视桥面、扶手、栏杆、楼梯等设施的破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复。
第六条【定期维护】维护单位应定期对人行天桥进行维护,包括清洁、刷漆等,确保其外观整洁。
第七条【设施更新】维护单位应根据人行天桥的使用情况,定期对其设施进行更新,包括扶手、栏杆、楼梯等设施的更换,以确保其使用功能完善。
第八条【抗震加固】维护单位应根据地震安全要求,对人行天桥进行抗震加固,确保其在地震等自然灾害中的安全性。
第九条【安全警示标识】维护单位应在人行天桥的适当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提醒行人注意安全,不得私自移除或损坏。
第十条【夜间照明】维护单位应确保人行天桥的夜间照明设施正常运作,保证行人在夜间能够清晰看到行进道路,减少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第三章维护管理责任第十一条【维护单位责任】维护单位负责人应对人行天桥的维护管理工作负总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的维护工作。
第十二条【日常巡查责任】维护单位负责人应安排专人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修复。
第十三条【定期维护责任】维护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对人行天桥进行定期维护,确保其外观整洁,设施完好。
第十四条【设施更新责任】维护单位负责人应根据年度计划,安排设施更新工作,并确保按时完成更新任务。
第十五条【抗震加固责任】维护单位负责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对人行天桥进行抗震加固,并确保加固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人行道及人行天桥的施工与维护
人行道及人行天桥的施工与维护1. 人行道的施工与维护人行道作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行人的安全出行至关重要。
人行道的施工与维护涉及多个环节和方面,其目的是为了提供一个安全、舒适和便利的步行环境。
1.1 施工过程人行道的施工须按照相关规范进行,首先要进行场地勘察和规划设计。
然后,根据设计方案确定施工工艺和材料,并进行必要的地面准备工作。
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保证行人通行的连续性,避免给附近居民和商户带来不便。
1.2 主要材料和技术人行道的材料一般采用水泥、石材、沥青等,不同材料具有不同的特点和适用场景。
例如,水泥材料通常用于城市主干道的人行道修建,其硬度和耐久性较强,适合承受较大的人流量。
石材材料经过加工可以形成美观的拼花或者雕刻花纹,常用于人行道的装饰和景观塑造。
沥青材料适用于人行道的修补和更新,具有施工速度快、维护成本低的特点。
1.3 维护方法人行道的维护需要定期巡查和保养。
巡查时应关注人行道表面的平整度、开裂情况等,及时发现并修复问题。
保养工作包括对人行道进行清洗、除雪、除草等,确保其长期使用的安全性和整洁度。
2. 人行天桥的施工与维护人行天桥作为解决道路交通与行人交通冲突的重要方式之一,其建设与维护同样需要注意多个环节和方面。
2.1 施工流程人行天桥的施工流程包括准备工作、基础建设和桥体搭建等环节。
准备工作包括选址、设计和环境评估等。
基础建设阶段主要涉及桥墩和桥台的建设,以及周边道路和人行道的改造。
桥体搭建则需要合理的施工技术和设备的运用。
2.2 安全考虑人行天桥的建设必须注重安全。
在施工过程中,需设置临时围栏和警示标识,确保行人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同时,设计人行天桥时应考虑到通行的便利性,设置足够宽敞的过道和坡度适宜的坡道,以适应不同人群的需求。
2.3 维护措施人行天桥的维护需要定期巡查和维修。
巡查时要检查各部位的连接是否稳固,确保桥体结构的安全性。
同时,还需进行清洗、涂装等维护工作,保障天桥的整洁和美观。
厦门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
厦门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正文:---------------------------------------------------------------------------------------------------------------------------------------------------- 厦门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1996年1月2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政工程设施的建设、管理,发挥市政工程设施的功能,促进城市建设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厦门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厦门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养护、维修、管理和使用市政工程设施的单位、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政工程设施,为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道路、城市桥涵、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及城市排水设施。
第四条厦门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是本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市政工程设施的管理。
各区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市政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负责辖区内市政工程设施的管理。
公安、交通、公路、园林、环保、规划、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各自的行政职责范围内对市政工程设施进行管理。
第五条鼓励外商和其他有关单位、个人投资建设市政工程设施。
第六条市政工程设施依照规定实行有偿使用。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爱护市政工程设施,并有权对损害市政工程设施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对建设、维护和保护市政工程设施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市政工程设施建设管理第九条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各项市政工程设施建设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条旧城改造区、开发区内的市政工程设施必须纳入旧城改造区、开发区的综合开发计划,配套建设。
第十一条市政工程设施必须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建设。
人行天桥维护管理制度内容
人行天桥维护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行天桥的维护管理工作,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提高市容市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人行天桥的维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人行天桥维护管理的目标是保障人行天桥的安全和良好的使用环境,提高市容市貌。
第四条人行天桥维护管理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方针。
第二章维护管理职责第五条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行天桥的维护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制定维护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维护管理、加强对维护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
第六条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对人行天桥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处理或上报。
第七条区县政府负责人行天桥的维护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实施维护管理、加强对维护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
第八条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负责人行天桥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开展维护保洁、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设施及周边环境的问题。
第三章维护管理措施第九条人行天桥的维护管理措施包括日常巡查、保洁、安全检查、设施维修、绿化养护等。
第十条人行天桥的日常巡查应每日进行一次,重点检查桥面、栏杆、灯光、防滑设施等,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第十一条人行天桥的保洁应每日进行一次,对桥面、墙壁、栏杆等进行清洁,保持整洁卫生。
第十二条人行天桥的安全检查应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栏杆、灯光、跳板等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并进行必要的维修和更换。
第十三条人行天桥的设施维修应及时进行,对损坏或老化的设施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人行天桥的使用安全。
第十四条人行天桥的绿化养护应每季度进行一次,对桥头花坛、花草绿植等进行修剪、浇水、施肥等工作,保持绿化环境的良好状态。
第四章维护管理责任第十五条人行天桥的维护管理责任是各级政府管理部门、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重要职责,应当认真履行。
第十六条人行天桥的维护管理责任主体包括市政府有关部门、区县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
第十七条人行天桥的维护管理责任具体细化为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岗位责任、监督责任等。
城市人行天桥美化施工方案(景观设计与安全措施)
《城市人行天桥美化施工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人行天桥作为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承担着行人过街的功能,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城市的景观风貌。
为了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改善市民的出行环境,现决定对城市人行天桥进行美化施工。
本次施工旨在通过景观设计和安全措施的提升,打造美观、实用、安全的人行天桥,为城市增添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二、施工目标1. 提升人行天桥的景观效果,使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2. 增强人行天桥的安全性,保障行人的通行安全。
3. 提高施工质量,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三、施工步骤1. 现场勘查(1)对人行天桥的结构、尺寸、周边环境等进行详细勘查,为设计和施工提供依据。
(2)确定施工范围和交通疏导方案,确保施工期间不影响行人及车辆的正常通行。
2. 设计方案确定(1)根据现场勘查结果和城市景观规划要求,设计人行天桥的美化方案,包括色彩搭配、装饰材料、景观元素等。
(2)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保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 材料采购(1)根据设计方案,确定所需的材料清单,包括涂料、装饰板材、灯具等。
(2)选择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确保材料的质量和供应及时。
4. 施工准备(1)搭建施工脚手架和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2)清理人行天桥表面的灰尘、油污等杂物,为施工做好准备。
5. 景观施工(1)对人行天桥的主体结构进行涂装,选择环保、耐久性好的涂料,确保色彩鲜艳、不易褪色。
(2)安装装饰板材,如铝板、不锈钢板等,增加天桥的美观度。
(3)设置景观元素,如花盆、雕塑等,营造出舒适的步行环境。
6. 照明施工(1)安装照明灯具,选择节能、环保的 LED 灯具,确保照明效果良好。
(2)调试照明系统,确保灯具的亮度、颜色等符合设计要求。
7. 安全设施施工(1)安装防护栏杆,确保栏杆的高度、强度等符合国家规范。
(2)设置防滑地面,选择防滑性能好的材料,确保行人的安全。
(3)安装警示标志,提醒行人注意安全。
厦门城道路绿地养护专项考评办法
厦门城市道路绿地养护专项考评办法为提高厦门城市园林绿化管养水平,强化行业管理,实行全市道路绿化统一考评管理,建立权责统一、分工明确、管理规范、反应迅速、监督有力的道路绿化监督管理制度,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和内容考评道路实行目录管理,共300条道路。
其中,主干道106条、次干道194条。
主要包括:岛内主干道及重要次干道的城市道路绿地(含人行天桥、高架桥绿化)共165条;岛外重要景观通道、主干道及核心次干道的城市道路绿地(含人行天桥、高架桥绿化)共130条“四桥一隧”共5条。
考评道路目录详见附件1。
道路绿地专项考评以提高道路绿地养护质量标准为目标,主要考评内容包括:综合效果、植物长势、修剪整形、绿地补植、绿地除杂、植物浇灌、病虫害、绿地卫生、绿化设施、绿地保护十个方面。
主干道和次干道道路分别进行考评、评分、排名。
其中,主干道侧重于总体观感,次干道侧重于精细化养护管理。
道路绿地考评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附件3。
二、考评方法和分值(一)考评方法1.考评由市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测评机构进行。
第三方测评机构设置3-5个考评组,每组由3名考评人员组成。
考评人员现场采集问题、现场打分、通过智慧考评系统当天发出通报、全程跟踪问题整改。
2.考评组每月对所有纳入考评的道路完成一次全面考评,二次复评道路数不低于10%(30条)。
考评道路随机抽取,其中周末考评道路每月不低于20条路段(岛内路段为主B因台风等特殊情况无法开展考评的,以当月实际考评道路数量为准。
3.纳入考评道路的责任单位要明确联系人,具体负责考评对接和整改反馈工作。
4.市市政园林局负责考评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考评分值1 .道路考评绿地现场抽样原则,以道路长度每1公里或绿地面积每1万平方米作为一个抽样单位。
2.道路考评现场分值为样点分数的平均分计算。
道路月考评分值为现场评分占80%,整改分占20% ;二次复评的道路按平均分计算。
人行天桥维护管理制度范本
人行天桥维护管理制度范本一、维护管理目标人行天桥是城市道路交通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行人的安全和便利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人行天桥的正常运行和使用,维护管理必须严格执行。
本制度的目标是建立一个科学、严格、高效的人行天桥维护管理体系,确保人行天桥的安全、舒适、美观和长久使用。
二、组织机构1.人行天桥维护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市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人、城管部门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对人行天桥的维护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和协调。
2.人行天桥维护管理中心:该中心设在市政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人行天桥的日常维护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3.人行天桥管理岗:市政府交通运输部门下设若干人行天桥管理岗,每个岗设一名专职管理员,负责对指定范围内的人行天桥进行日常巡查、维护和管理。
4.人行天桥维护管理人员:由市政府交通运输部门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维护工人组成,负责对人行天桥的定期检查、保养、维修和紧急处理等工作。
5.社会监督机构:市政府交通运输部门会邀请城市居民委员会、行业协会及相关媒体等社会团体参与人行天桥的维护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维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三、维护管理责任1.人行天桥维护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人行天桥维护管理的整体规划和指导方针,协调各方资源,解决重大问题,保证运行安全。
2.人行天桥维护管理中心:负责对人行天桥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进行组织和管理,制定维护管理的制度规范和维修方案。
3.人行天桥管理岗:负责对指定范围内的人行天桥进行巡查、维护和管理工作,定期报告人行天桥的维护管理情况。
4.人行天桥维护管理人员:负责对人行天桥进行定期检查、保养、维修和紧急处理等工作,保证人行天桥的安全和舒适使用。
五、维护管理内容1.定期检查:对人行天桥的主要构件、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人行天桥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2.日常保养:对人行天桥的地面、扶手、栏杆、灯具等进行日常的清洁、修复和养护,保证人行天桥的整洁和美观。
人行道养护方案
人行道养护方案
1.定期检查:定期检查人行道的状况,包括路面是否平整、有无破损、排水是否通畅等,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2. 维护修缮: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缮,包括填补破洞、平整路面、清理杂物等。
3. 清洁保洁:定期清理人行道上的垃圾、落叶、烟蒂等,保证人行道整洁干净。
4. 绿化养护:对于沿着人行道的绿化植物进行修剪、浇水等,保持植物的健康生长,美化城市环境。
5. 安全设施维护:维护人行道上的安全设施,如路灯、防护栏杆等,确保行人的安全。
以上是人行道养护方案的主要内容,通过落实这些措施,可以有效降低城市人行道的损坏率,延长使用寿命,提高行人的安全性和舒适感,为城市的美化和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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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人行天桥、车行高架桥绿化养护及配套设施维护项目项目编号:SYZFCG-[2017]084采购文件采购人: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十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总体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采购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投标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签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采购人需求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合同书格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附件(格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投标文件格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唱标信封内容格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附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评标细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投标邀请投标邀请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人行天桥、车行高架桥绿化养护及配套设施维护项目(项目编号:SYZFCG-[2017]08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SYZFCG-[2017]084)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自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10日五个工作日。
有关事项如下:一、招标项目简介(一)项目名称:人行天桥、车行高架桥绿化养护及配套设施维护项目(二)项目编号:SYZFCG-[2017]084(三)采购预算暂定为:11189.07万元,其中:人民币3729.69万元/年(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五)项目内容及需求:1、项目内容:确定一家中标服务商,为采购人提供广州市人行天桥、车行高架桥绿化养护及配套设施维护,具体如下:注:(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人需求书)2、服务期:3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报价人应对全部采购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报价。
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业务范围包含园林绿化等相关业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业务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业务范围)打印页;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采购文件的公示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书应当署名。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要求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所提条件)五、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投标人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完成单位信息注册)六、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1、报名需由投标单位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购买采购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业务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等相关业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业务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业务范围)打印页;(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5)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
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7年11月4日至2017年11月23日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3、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平五马路8号之二3楼4、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购买5、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如需要邮寄,须另交纳6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款到即发(投标人自行承担因邮寄导致的后果)。
6、购买了采购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11月24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平五马路8号之二2楼01开标室八、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采购人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48号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采购人联系人电话: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平五马路8号之二3楼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廖先生、方先生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传真:E-mail: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10月3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一览表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以免造成投标失败。
一、总体说明1、招标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固定,且只能作一个最有竞争力的报价和方案,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适用法律本次招标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和地方政府采购相关法规。
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内容为确定人行天桥、车行高架桥绿化养护及配套设施维护项目的承包商。
服务地点:广州市。
本项目不设分包,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作非实质性响应。
4、关于投标人(1)满足投标邀请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和地方政府采购相关法规的规定进行投标。
(3)不同的承包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承包商:①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②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
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6、关于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有关的费用。
7、定义(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是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