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送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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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指南(边坡支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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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指南(边坡支护).doc 模板1: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指南1. 引言1.1 目的1.2 适用范围1.3 参考文件2. 基本要求2.1 取样方式2.2 取样工具2.3 取样地点2.4 取样时机3. 取样过程3.1 准备工作3.2 取样方法3.3 取样数量3.4 取样记录4. 样品保存与运输4.1 样品包装4.2 样品标识4.3 样品保存条件4.4 样品运输方法5. 检验与试验5.1 检验项目5.2 检验标准5.3 检验方法5.4 试验设备5.5 试验结果记录6. 结果分析与判定6.1 结果分析6.2 判定标准7. 报告及文件管理7.1 报告编写要求 7.2 报告审查与批准7.3 文件管理要求8. 附录8.1 取样工具清单8.2 取样记录模板8.3 样品保存期限8.4 检验项目及标准清单附件:取样工具清单、取样记录模板、检验项目及标准清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筑法:指建筑领域运用的法律规范,包括建设工程标准、建筑招投标法规等。

2. 工程建设法:指与建筑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合同法等。

3. 工程材料检验法:指对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进行检验的法律规定,旨在确保使用优质材料,保证工程质量。

模板2: 边坡支护工程项目材料取样、送检指南1. 引言1.1 目的1.2 适用范围1.3 参考文件2. 取样要求2.1 取样对象2.2 取样方式2.3 取样工具2.4 取样地点2.5 取样时机3. 取样程序3.1 准备工作3.2 取样方法3.3 取样数量3.4 取样记录4. 样品保存与运输 4.1 样品包装4.2 样品标识4.3 样品保存条件4.4 样品运输要求5. 检验与试验5.1 检验项目5.2 检验标准5.3 检验方法5.4 试验设备5.5 试验结果记录6. 结果评定与判定6.1 结果评定标准 6.2 判定方法6.3 异常结果处理7. 报告编写与报告管理 7.1 报告编写要求 7.2 报告审核7.3 报告存档8. 附录8.1 取样工具清单8.2 取样记录模板8.3 检验项目及标准清单附件:取样工具清单、取样记录模板、检验项目及标准清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 边坡工程:指对山体、河道等自然地质体进行支护和加固,以保证工程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的工程项目。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指南大全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指南大全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指南大全1. 指南目的本指南的目的是为了提供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的详细步骤和注意事项。

准确的取样和送检是确保建筑材料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2. 取样方法建筑材料的取样过程需要遵循以下步骤:1. 确定取样点: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确定取样点的位置和数量。

2. 准备取样工具:根据材料类型,准备合适的取样工具,如钻孔机、锤子、刀具等。

3. 清洁取样点:将取样点周围地面或表面清洁干净,以确保取样结果的准确性。

4. 取样操作:使用合适的取样工具,按照既定标准和规范在取样点进行取样。

5. 取样封存:将取样的材料放入干净的中,并加盖标识,确保取样不受外界污染。

3. 送检流程取样完成后,需要按以下流程进行送检:1. 标识样品:在上标识样品的名称、取样位置和日期等必要信息。

2. 封存样品:将样品加盖密封,以防止样品受到外界环境的污染。

3. 填写送检申请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整的送检申请表,包括样品信息、取样人员和取样日期等。

4. 选择合适的送检实验室:根据建筑材料的特性选择合适的送检实验室,确保实验室具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专业知识。

5. 送检:将封存好的样品和送检申请表一起送往选定的实验室,确保送检过程中样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 注意事项在进行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根据标准和规范选择合适的取样点和取样数量,以保证取样的代表性。

- 取样前确保取样点的周围环境清洁,避免外界污染影响取样结果。

- 使用合适的取样工具,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 样品的封存和送检过程中要注意保持样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 选择合适的实验室进行送检,确保实验室具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专业知识。

- 填写送检申请表时要准确填写样品信息和相关信息,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5. 总结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是确保建筑材料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正确的取样和送检步骤能够提供准确可靠的检测结果。

遵循本指南中的步骤和注意事项,能够有效指导建筑材料取样和送检工作的进行。

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送样指南最新

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送样指南最新
3天
3组,每组3块
45
陶瓷砖
≮1m2,同种产品,同一级别,规格以5000m2为一批
7天
至少30块
46
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
3.5-15万块为一批;不足3.6万块按一批计。每批抽取20块做常规检验。
4天
20块
47
烧结瓦和混凝土瓦
以1-3.5块为一批
4天
20块
48
混凝土路面砖
同品种、同规格的砖,以500m³为一批,不足该数亦为一批。从外观质量检查合格的砖样中按随机抽样法抽取,每批抽取10块做常规检验。
38
防水剂、泵送剂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一次供应10t为一批,不足10t按一批
29天
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同批号的产品必须混合均匀,分为两等份
39
减水剂、早强剂、缓凝剂、
引气剂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一次供应10t为一批,不足10t按一批
29天
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同批号的产品必须混合均匀,分为两等份
1~3天
按照需要数量至少在三个部分平均取有代表性的样品,每批至少三根
67

地表水宜在水域中心部位、距水面lOOmm以下采集。地下水应在放水冲洗管道后接取,或直接用容器采集。
1~3天
水质检验水样不应少于5L,用于测定水泥凝结时间和胶砂强度的水样不应少于3L
68
烟道
住宅层高的10000根一批,900mm的8000根为一批,1000mm的30000根为一批
3~5天
液体:≥250ml
固体:500g
64
玻璃纤维筋
同一规格、同一种材料、同一生产工艺、稳定连续生产的500根为一批,不足此数量时,按一批计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指南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指南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指南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指南以下是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的指南,以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符合标准。

1.水泥取样批量:同一水泥生产厂、同期出厂、同一出厂编号及同强度的水泥。

送检规定送检数量:散装水泥≤500t/批;袋装水泥≤200t/批。

必须先检验后使用,严禁先施工后检验。

2.钢筋、钢绞线、钢丝取样规定:同一生产厂、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级别、同一交货状态及同一进场时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

送检规定送检数量:热轧带肋、光圆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及余热钢筋≤60t/批;冷轧带肋钢筋≤50t/批。

必须先检验后使用,严禁先施工后检验。

3.预应力钢筋取样规定:同一生产厂、同一炉号、同一规格、级别、同一交货状态及同一进场时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

出厂抽检报告必须符合产品合格证要求及检验报告填写要求。

4.砌体材料取样批量:同一产地、同一规格的砌体。

送检规定送检数量: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每一万块为一批,不足一万块时亦为一批;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每1万块为批,不足1万块时亦为一批;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每1万块/批,不足1万块时亦为一批;蒸压灰砂砖、蒸压灰砂空心砖、粉煤灰砖每10万块为一批,不足月)必须复检。

5.建筑材料环境污染检验报告必须送检填充用的水泥砂、碎石、卵石、轻板墙体浆、细石混凝土。

对于有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人造木板、饰面人造木板面积大于500m²的,必须送检配合比设计报告和有设计规定的隔声、防火、防水及密封的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以上是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的指南,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2、建筑材料放射性指标检验报告3、建筑材料环境污染检验报告在进场之前,需要对建筑材料进行物理性能检验和放射性指标检验。

建筑材料的放射性指标检验报告和环境污染检验报告也需要进行。

7、建筑玻璃1、产品合格证2、出厂抽检报告建筑玻璃需要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抽检报告。

同一产地、规格和进场时间的玻璃需要按规定的批量进行检验,严禁先施工后检验。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边坡支护等送检指南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边坡支护等送检指南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边坡支护等送检指南一、引言二、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指南1.材料取样前准备在进行建筑材料取样前,需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了解材料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检查采样设备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将取样点位进行标记,确保取样点位的准确性;-准备好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2.材料取样方法材料取样的方法需根据具体材料的性质和规范要求选择合适的方法,一般常见的取样方法有以下几种:-对散装材料,如水泥、砂石等,可以采用分层取样、分均匀部分取样或综合取样;-对板材、砖块等材料,可以采用靠近四边、角落或中央等位置进行取样;-对流动性材料,如混凝土、沥青等,可以采用贮存罐或完好的容器进行取样。

3.取样标识和记录在进行材料取样时,需进行标识和记录以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具体操作如下:-在取样容器上进行标识,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批次、取样点位等信息;-记录取样日期、时间、气温和湿度等环境条件;-记录取样人员的姓名和编号。

4.取样保存和运输取样后,需将样品妥善保存并进行运输,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代表性。

具体操作如下:-将取样容器密封好,避免受潮和污染;-在取样容器上进行标识,包括取样日期、时间和取样人员的信息;-根据材料特点和要求进行保存,如应保持在适当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使用符合规范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避免磕碰和损坏。

5.材料送检完成取样和标识后,将材料送检到指定的实验室进行检测。

在送检前,需做好以下事项:-与实验室预先约定好检测时间和方式;-将样品送到实验室并进行交接记录;-等待实验室出具检测报告。

三、边坡支护送检指南1.边坡支护送检前准备在进行边坡支护送检前,需做好以下准备工作:-整理边坡支护的设计、施工图纸及相关规范和方法;-检查边坡支护的施工质量和设计要求,确保其符合规范;-确定送检点位,标记清晰。

2.边坡支护送检方法根据边坡支护的具体类型和施工方法,选择合适的送检方法,一般常见的送检方法有以下几种:-对于钢筋混凝土边坡支护,可以采用表面质量检验、尺寸检验和钢筋检验等方式;-对于土石方边坡支护,可以采用土质检验、抗滑检测和渗透性试验等方式;-对于复合边坡支护,可以综合考虑各个组成部分的送检方法。

一篇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捡指南

一篇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捡指南

一篇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捡指南(2)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2)一、砂、石原材料送检1.依据标准: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2.取样频率: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汽车)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

用小型工具运输的,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

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3.取样数量:取样前应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从料堆中均匀分布的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8份,石子为16份,由人工四分法取代表样组成一组代表性样品样品,按所需的检验项目确定取样量,通常砂约20公斤,石子约40公斤4.送样要求:应填写工程名称、使用部位、砂石产地、品种、规格等5.检测项目:筛分析、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紧密密度、含水率,其中人工砂应检验石粉含量、卵石应检验针片状颗粒含量6.备注:每个工程可只送开工一次,送检时如果有多个单位工程则报告要分开二、水泥原材料送检1.依据标准:GB 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GB 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12573-2008《水泥取样方法》2.取样频率: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3.取样数量:可以连续从20袋(散装水泥10 处)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试样应洁净密封,(送样时不可以送一整包水泥)4.送样要求:应填写工程名称、使用部位、生产厂名、水泥牌号、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出厂合格证、出厂日期、送样日期等5.检测项目: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等6.备注:①水泥合格与否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3d和28d)和进场复验报告三样。

②普通硅酸盐水泥的强度等级分为42.5、42.5R、52.5、52.5R四个等级;复合硅酸盐水泥的强度等级分为32.5、32.5R、42.5、42.5R、52.5、52.5R六个等级,所以填送样单时要特别注意标号和出厂编号。

建筑材料送检指南

建筑材料送检指南

建筑材料送检指南建筑材料送检指南1. 简介在建筑材料的采购和使用过程中,为了确保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通常需要进行送检。

本指南旨在为相关人员提供一个详细的建筑材料送检流程,以确保送检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 送检前准备2.1 确定送检的建筑材料种类和数量2.2 查找合格的送检机构2.3 确定送检标准和要求2.4 准备送检样品3. 送检流程3.1 样品登记3.1.1 编制样品登记表3.1.2 填写样品信息3.2 样品保管和运输3.2.1 确保送检样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3.2.2 制定样品保管和运输方案3.3 检测项目选择3.3.1 根据建筑材料的特点和要求选择相应的检测项目3.3.2 确定检测方法和要求3.4 送检委托和测试费用支付3.4.1 编制送检委托书3.4.2 确定测试费用及支付方式3.5 送检样品交接3.5.1 将样品交给送检机构3.5.2 签署样品交接单4. 检测过程4.1 样品检验4.1.1 样品接收4.1.2 样品标识和编码4.1.3 样品分析和测试4.2 数据分析和报告4.2.1 分析检测数据4.2.2 检测报告4.2.3 报告的解读和分析5. 结果评定和使用5.1 审核检测结果5.2 结果评定和使用5.2.1 根据检测结果对建筑材料进行评定5.2.2 制定使用建议和措施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 样品登记表范本- 送检委托书范本- 样品交接单范本- 检测报告范本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合格的送检机构:指具备相关资质和认证的独立第三方机构,能够提供准确的检测结果和评定建议。

- 送检标准和要求:指根据国家、行业或企业制定的与建筑材料质量和安全性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 样品保管和运输:指在送检过程中对样品的妥善保管和安全运输,确保样品不受损坏或污染。

- 检测项目:指对建筑材料进行的具体检测内容,可以包括物理性能、化学成分、耐久性等方面的测试。

- 送检委托书:是委托送检人向送检机构提出的正式委托,内容包括送检材料、检测项目、费用支付等方面的要求。

建筑工程送检指南

建筑工程送检指南

建筑工程送检指南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是十分重要的,为了确保工程的质量达到标准并符合要求,建设单位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监督和验收检测。

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份建筑工程送检的指南,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相关要点。

一、送检前准备工作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性质和规模,制定相应的工程质量检验计划,并明确相关工作责任和时限。

在送检前,建设单位需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整理相关文件:建设单位需整理好相关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合同、材料设备清单等。

这些文件对于检测机构进行评估和检验工作非常重要。

2.确保工程完工:建设单位需确保工程已经完工,并做好必要的清理工作。

只有处于完工状态的工程才能进行送检。

3.确认验收标准:建设单位需与相关监管部门和检测机构确认工程验收的标准和要求,包括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给排水系统等方面。

二、送检程序和要点1.选择检测机构:建设单位需要选择具备相关资质的、信誉良好的检测机构进行工程送检。

可以通过咨询相关专家、查阅建筑领域的权威媒体、考察检测机构的实力和经验等方式来确定选择。

2.签订合同:建设单位与检测机构应签订相应的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检测内容、费用、时间安排等。

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认真阅读和理解。

3.检测内容与方法:根据实际工程需求,建设单位应与检测机构商定具体的检测内容和方法。

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结构、防水隔热材料、电气设备、消防系统等方面的检测内容,以及使用无损检测、取样检测等方法。

4.检测过程管理:建设单位需要对整个检测过程进行有效的管理,确保检测的顺利进行。

包括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提供工程文件和进度情况,及时解答检测机构的疑问等。

5.检测结果评估:检测机构将对工程进行评估和检验,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建设单位需与检测机构进行交流,了解评估结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整改。

三、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1.检测费用:建设单位需要与检测机构明确检测费用,并在合同中约定相关条款。

建筑工程取样送检指南

建筑工程取样送检指南

建筑工程取样送检指南一、前言二、目的三、主要内容1. 水泥取样:水泥是建筑材料中的重要成分,其质量直接影响到混凝土的强度和耐久性。

水泥取样需在施工现场取自不同供货商的不同包装的水泥,每包取样量应为1kg,每个供货商至少取2包水泥样品,且应按照混凝土设计配比的比例取样。

取样时需保证样品干燥、无外来物质污染。

2.混凝土取样:混凝土是建筑工程中常用的材料,其强度和耐久性对工程质量具有重要影响。

混凝土取样应遵循以下原则:-取样位置:应从混凝土搅拌站为每次供料区域的直立浇筑工程中取样。

-取样方法:每次供料区域的取样应代表整个区域的混凝土质量,每次供料区域按照设计配比划分子区域,每个子区域至少取2个样品,样品标识清晰,以避免混淆。

- 取样量:每个子区域的每批次10m3混凝土中至少取3kg样品,样品应均匀混合,避免大颗粒聚集。

-取样时间:取样应于混凝土浇筑后24小时内进行,以保持水泥水化反应的连续性。

3.钢筋取样:钢筋是混凝土工程中的重要承载材料,其质量和性能直接影响到工程的安全性。

钢筋取样应遵循以下原则:-取样位置:应在现场实际用钢筋的各个构件处进行取样。

-取样方法:每个构件至少取2个样品,样品标识清晰,以避免混淆。

-取样量:每个构件中至少取2根钢筋样品,样品长度不少于1m。

-取样时间:取样应在钢筋装配完成后进行,以确保取样的钢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四、取样方法1.现场取样:在施工现场根据取样要求,使用专用工具进行取样操作。

取样时应避免材料受到污染和损坏,应采用尽量少破坏原有结构的方法进行取样。

2.实验室取样:将现场取得的样品送至检测实验室进行测试。

在样品运输过程中应注意保持样品的原样性和干燥性。

在送检前应按照实验室的要求进行样品的保存和处理。

五、送检要求1.样品标识清晰:每个样品应标明取样位置、取样时间、取样人员等信息,确保样品的可追溯性。

2.样品保存恰当:采用适当的包装和保存方法,保持样品的湿度和温度适宜,以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指南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指南

对湿度 95%以上环境或
30
(标准养护)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对于灌注桩每浇注 50m3 必须有一组 水中养护至 28 天
试件,小于 50m3 的桩,每根桩必须有一组试件.
2、桩径>600mm 灌注桩每
6、当梁板与柱的混凝土强度相差两个等级时,柱头处应单独留置试件。
桩样不小于一组
2、出厂抽检报告 t 或 50t 的也可按一个批量计。
11 外加剂
3、建筑材料放射性 2、混凝土泵送剂每 50t 为一批,不足 50t 也为一批。
指标检验报告
3、砂浆、混凝土防水剂年产 500t 以上的每 50t 为一批;年产 500t 以下的
4、进场的物理报告 每 30t 为一批。
4、混凝土膨胀剂每 120t 为一批,不足 120t 也为一批。
7 建筑玻璃
1、产品合格证 2、出厂抽检报告
1、产品合格证
1、内墙乳胶漆:同一批号抽 2 桶。
2、出厂抽检报告
8 涂料、胶粘剂
2、外墙乳胶漆、溶剂型外墙涂料及外墙无机建筑涂料等:同一批号抽一升
3、检建筑材料环境
*2 桶,无机外墙涂料抽 2*2 桶
污染检验报告
1、产品合格证
陶 瓷 墙 ( 地 ) 2、出厂抽检报告
4 砌体材料
3、进场物理性能检 (2)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每 1 万块为批,不足 1 万块时亦为一批;
20 块/组
验报告
(3)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每 1 万块/批,不足 1 万块时蒸压灰砂空心砖、粉煤灰砖:每 10 万块为一批,不足
指标检验报告
指标检验报告
月)必须复检。
4、物理性能进场后
做到先检验后使用,严禁先施工后检验

常用建材取样送检指南(材料送检的数量和批量)

常用建材取样送检指南(材料送检的数量和批量)

常用建材取样送检指南(材料送检的数量和批量)2.1 水泥。

执行的标准是《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l75—199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及现行有关标准。

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性能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2.1.1 散装水泥: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送检不少于一次。

抽样时随机从不少于3个罐车中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称取不少于12kg作样品。

2.1.2 袋装水泥: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每批抽样送检不少于一次。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水泥,经混合均匀后称取不少于12kg作样品。

2.1.3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抽样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2.2 钢筋。

执行的标准是:《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l499—1998、《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91及现行有关标准。

2.2.1 钢筋应按进场时钢筋批号及直径分批送。

每60t为—批,不足60t按一批计。

每批送检1组。

每批钢筋应由同—牌号、同一炉号(批号)、同一规格(直径)、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并按如下方法取样:1、拉伸2根:任选两根钢筋去掉端部100mm,切取长约500mm或10d+200(Φ32以上取长约800mm)。

2、冷弯2根:任取两根钢筋切取,长约350mm或5d+150。

3、钢材化学分析1根:任取一根钢筋切取中部一段长约300—400mm(凡进口钢材;外观质量不合格钢筋;检验中发现热区脆断、焊接及力学性能不良的钢筋必须做化学分析)。

2.2.2 每—单位工程基础和主体使用的钢筋应分别送检。

(详见3.其他规定) 2.3 钢筋闪光对焊接头按下列规定抽取试件:1、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

建筑工程送检材料指南

建筑工程送检材料指南

版)
16
室内用水性胶粘剂 GB 50325-2010(2013年 版)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 游离甲醛、游离甲苯二乙氰 0.5kg/组, 酸酯(TDI)(仅聚氨酯胶粘 三倍送样 剂做)
17
室内用溶剂型胶粘剂 GB 50325-2010(2013年 版)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 苯、甲苯+二甲苯、游离甲苯 1kg/组, 二乙氰酸酯(TDI)(仅聚氨 三倍送样 酯胶粘剂做)
——
40个点/天 ——
பைடு நூலகம்——
1、水样应无污染,容 器应用待采集水样冲洗 三次再灌装,并应密封 保存及时送检; 2、地表水宜在水域中 心、距水面100mm以下 采集,并应记载周边环 境、季节、气候和雨量 的情况; 3、地下水应在放水冲 洗管道后接取,不得将 地下水积存于地表后再 接取; 4、再生水应在取水管 道终端接取; 5、混凝土企业设备洗 刷水应沉淀后,在池中 距水面100mm以下采集 。
10 ——
未拆封或密封保存
7 ——
未拆封或密封保存
10 ——
未拆封或密封保存
5 ——
未拆封或密封保存
5 ——
需提供信息
——
1、需提供涂料类别:聚氨酯 类涂料(底漆、面漆)、硝基 类涂料、醇酸类涂料、腻 子; 2、双组份或多组份产品需提 供配比; 3、施工时需要稀释的需提供 稀释比例及配套稀释剂; 4、面漆测试VOC时提供光泽 (60°)设计值。 1、粉状腻子除测定可溶性重 金属项目外需提供配比; 2、提供种类:水性墙面涂料 、水性墙面腻子。
含量(只测水性外墙涂料)
、游离二异氰酸酯TDI和HDI
含量总和(只测溶剂型外墙
涂料)
10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指南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指南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指南一、引言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的材料,如水泥、钢筋、砂浆等。

为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需要进行取样并送检,以便对其进行监督和控制。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筑工程材料的取样和送检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二、取样方法1.取样地点选择根据实际施工需要,选择合适的材料供应商和取样地点。

一般来说,应从批量较大、贮藏条件良好、物料质量可靠的地方进行取样。

2.取样数量取样数量应根据材料的规格和用途进行合理确定。

一般来说,单次取样不少于3份,确保数据的可靠性。

3.取样方法根据不同的材料性质和施工需要,确定合适的取样方法。

常用的取样方法有钢筋锯切取样、钢筋拉拔取样、砂石、水泥、混凝土等材料的手工取样等。

4.取样工具根据不同材料的特点,选择合适的取样工具。

如取样锯、取样器、采集袋等。

5.取样标识每个取样位置都需要做好标识,以确保取样数据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在取样瓶或袋上标明取样日期、取样位置、材料批次号等重要信息。

三、送检事项2.填写送检单在送检材料之前,必须填写送检单,并附上相关资料,如材料生产厂家、批次号、规格等。

在填写送检单的过程中,要填写清楚、准确,以避免信息错误导致送检结果的不准确。

3.检查材料质量证明书在送检前要检查材料的质量证明书,确保材料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规定。

4.保证送检样本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送检过程中,应确保送检样本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避免样本被污染或损坏。

5.保存送检单和取样瓶或袋的编号对应关系为了保证取样数据的可靠性和追溯性,应将送检单和取样瓶或袋的编号对应关系妥善保存。

四、送检结果的分析与处理1.判断送检结果根据实验室提供的检测结果,判断材料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如不符合,需要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处理不合格材料对于存在不合格现象的材料,可以选择与供应商协商退换货、重新采购合格材料或进行二次送检等处理方式。

3.监督供应商质量管理通过对送检结果的分析与处理,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供应商的不良质量管理行为,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安全。

建筑工程取样送检指南

建筑工程取样送检指南

建筑工程取样送检指南1. 目的和背景建筑工程取样送检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建筑材料和构件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以确保工程的安全和持久性。

取样送检是一个重要的质量控制手段,可以及早发现质量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或更换。

2. 取样位置和方法2.1 混凝土取样混凝土的取样位置应选择典型的、代表性的部位,例如地板或柱子。

取样方法可以采用切割、钻孔或者按照相关标准要求的方法进行。

2.2 钢筋取样钢筋的取样位置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区域,如梁柱节点、墙体等。

通常采用钢筋锤或者钳子等工具进行取样。

2.3 砖块取样砖块的取样位置应选择不同批次、不同供应商的代表性样品,并确保样品的数量充足。

取样方法可采用切割或者用锤子敲击砖块等方式。

2.4 土壤取样土壤的取样位置应根据工程的具体要求选择,例如填土层、基础底床等。

取样方法可采用钻孔、铲子等工具进行取样。

3. 取样方法注意事项3.1 取样过程中要保持取样工具的清洁,避免造成污染。

3.2 取样过程中要避免损坏或改变样品的原有结构和形状。

3.3 取样过程中要记录相关信息,如取样位置、时间、取样人员等。

3.4 取样过程中要注意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4. 取样送检标准4.1 确认送检标准和检测项目,确保取样符合要求。

4.2 根据建筑材料的性质和要求选择合适的送检检测机构。

4.3 对于已取样的材料和构件要进行正确的保存和标记,防止混淆和损坏。

5. 注意事项和常见问题5.1 检查所用的取样工具是否符合要求,如刀片是否锐利、钻头是否完好等。

5.2 在取样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对工程的影响和损害。

5.3 取样送检结果应及时进行解读和分析,确保质量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6. 结论建筑工程取样送检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正确的取样方法和标准化的送检流程对于保证工程的安全和持久性至关重要。

相关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遵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进行操作。

常规建材第三方送检指南

常规建材第三方送检指南
从外观质量合格的试样中抽取样品
5块
抗压强度
7
轻集料混凝土 小型空心砌块 GB15229-2011
以同一品种轻集料和水泥按同一生产工艺制成的相同密度等级和强度等级的300m3砌块为一批,不足300m3按一批计
从外观质量合格的试样中抽取样品
8块
抗压强度、密度等级
7
蒸压加气混凝土
砌块 GB11968-2006
干体积密度、抗压强度、导热系数
7
空心砌块(砖) GB/T13475-2008
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以下时,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抽查不少于1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2次
随机抽取墙体相关材料到实验室砌墙
砌墙面积为:1200×1200㎜2的墙体及样品10块
传热系数(热阻)
从外观质量合格的试样中抽取样品
20块
抗压强度、抗折强度
7
混凝土实心砖 GB/T21144-2007
每10万块为一批,不足10万块按一批计
从外观质量合格的试样中抽取样品
10块
抗压强度
7
装饰混凝土砖
GB/T24493-2009
以用同一批原材料、同一工艺生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强度等级和花色品种的≤100000块装饰混凝土砖为一批
力学性能、冷弯试验
7
高强螺栓连接副:
大六角头螺栓 GB/T1231-2006 GB50205-2001 JGJ82-2011
同一性能等级、材料、炉号、螺纹规格、长度(当螺栓长度≤100㎜时,长度相差≤15㎜,螺栓长度>100㎜时,长度相差≤20㎜,可视为同一长度)、机械加工、热处理工艺、表面处理工艺的螺栓为同批,同批最大数量为3000套

建筑材料送检指南

建筑材料送检指南

建筑材料送检指南在建筑工程中,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关键。

为了保证建筑材料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送检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这不仅是对工程质量的负责,也是对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

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建筑材料送检的相关知识和流程。

一、为什么要进行建筑材料送检建筑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建筑物的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耐久性。

通过送检,可以对材料的性能进行科学、客观的检测和评估,从而判断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这有助于防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减少工程质量隐患,避免在施工过程中或建筑物使用后出现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

二、哪些建筑材料需要送检1、钢材包括钢筋、钢板、钢管等,用于混凝土结构中的受力构件。

需要检测其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等性能。

2、水泥用于混凝土和砂浆的胶凝材料。

要检测其安定性、强度等指标。

3、砂石作为混凝土和砂浆的骨料,需要检测其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等。

4、混凝土包括预拌混凝土和现场搅拌混凝土,检测其抗压强度、坍落度等。

5、砂浆用于砌筑和抹灰,检测其抗压强度等性能。

6、砖和砌块如烧结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检测其强度、吸水率等。

7、防水材料如防水卷材、防水涂料等,检测其不透水性、拉伸性能等。

8、门窗检测其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等。

9、保温材料如保温板、保温砂浆等,检测其导热系数、抗压强度等。

10、电线电缆检测其电阻、绝缘性能等。

三、送检的频率和数量送检的频率和数量通常根据建筑工程的规模、结构类型以及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来确定。

1、对于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钢材,每 60 吨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60 吨也按一个检验批送检。

2、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的水泥,袋装水泥每 200吨为一个检验批,散装水泥每 500 吨为一个检验批。

3、砂石:以 400 立方米或 600 吨为一个检验批。

4、混凝土:每 100 立方米的同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 1000 立方米时,每 200 立方米取样不少于一次。

珠海市建设工程材料送检指南

珠海市建设工程材料送检指南

珠海市建设工程材料送检指南1、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加速推进,建设工程在珠海市得到了大力发展。

建设工程涉及到大量材料的使用,这些材料如果没有经过严格的检测和检验,可能会对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造成严重的影响。

为了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以及居民的安全和利益,珠海市建设工程材料送检指南应运而生。

2、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珠海市所有建设工程材料的送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混凝土•砖石材料•钢材•化学建材•隔热材料•填充材料3、送检流程3.1 材料分类在送检前,需要明确要送检的是哪种类型的材料,以便选择相应的检测机构和检测方案。

根据材料种类不同,可以采用不同的标准进行检测和评估。

3.2 检测机构选择在选择检测机构时应该严格遵循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选择有资质、有实力和有信誉的检测机构。

珠海市建设工程材料检测中心是一家专业从事建筑材料检测和技术服务的检测机构,可以为建设单位提供一揽子服务。

3.3 样品采集样品采集应该随机、代表性,并由专业人员进行采集和标识。

如果有多个批次的材料需要送检,每个批次需要独立采集样品。

3.4 检测项目根据要检测的材料的不同以及不同的国家标准,检测项目也不同。

通过对材料的物理性能、化学性能、环境适应性能、放射性等指标的检测,可以对材料质量进行评估和判断,以确定该材料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3.5 检测费用检测费用应该由建设单位承担,费用标准应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在检测前,应该与检测机构明确费用清单和结算方式。

3.6 检测报告检测机构应该在完成检测后,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供详细的检测报告,报告内容应该清晰、准确、客观,包括该批材料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是否适用于当前项目等建议。

4、本指南将有助于促进珠海市建设工程材料质量的监管、管理和保证,也将为建设单位提供更加严谨、科学的送检指导,维护了各方的利益,促进了建设工程质量的提升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

建筑工程材料送检指南(全)

建筑工程材料送检指南(全)

建筑工程材料检验规定(送检指南)1、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水泥等多种类型水泥的检验:采用的技术标准分别为:《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 175—1999)《复合硅酸盐水泥》(GB 12958—1999)《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水泥》(GB 1344—1999);取样方法与代表批量:水泥的取样方法与代表批量:(1)散装水泥:1)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验收批,但一验收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t。

2)随机地从不少于3个车罐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的水泥作为试样。

(2)袋装水泥:1)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验收批,但一验收批的总量不得超过200t。

2)随机地从不少于20袋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s 的水泥作为试样。

2、天然大理石、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等石(板)材的检测;采用的技术标准:《大然花岗石建筑板材})(GB/T 18601—2001)《天然板石》(GB/T 18600—2001);取样方法与代表批量:(1)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1)同一品种、等级、类别的板材为一验收批。

2)在外观质量,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板材中抽取2%,数量不足10块的抽10块。

镜面光泽度的检验从以上抽取的板材中取5块进行。

体积密度、吸水率取5块伤0nunX50nunX 板材厚度)等。

(2)天然大理石:1)以同一产地、同一品种、等级规格的板材每100。

3为一验收批。

不足100m3的单一工程部位的扳材也按一批计。

2)同上。

3、粉煤灰和矿物外加剂的检验:采用的技术标准分别为:《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 1596—91)《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GB/T 18736—2002);取样方法与代表批量:l)以相同等级的沸石粉每120t为一验收批,不足120t也按一批计。

建筑工程检验批送检指南只做参考

建筑工程检验批送检指南只做参考

建筑工程检验批送检指南只做参考建筑工程检验批送检是指施工单位在完成相应工程内容后,由质量监督部门或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以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检验批送检的相关知识,并提供一份送检指南,仅供参考。

检验批的概念检验批是指建筑施工单位按照工程进度划分的一定的工作量和施工内容范围,对相应的工程质量进行检验的一种管理方式。

检验批通常分为初检、中检和终检三类。

初检为施工初期验收,中检为施工中期验收,终检为施工结束前的验收。

其中,中检和终检需要进行送检。

送检材料及检测检验批在送检前需要准备一定的材料和进行相应的检测。

具体内容如下:送检材料1.工程质量检验报告表2.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3.施工记录资料4.强度试验报告5.物资收料单6.施工质量验收记录检测方法1.外观质量检测:对建筑结构中的外表面进行检查,以确认外表面的平整度、垂直度、水平度和施工轮廓。

2.尺寸质量检测:对建筑结构的尺寸进行检查,以确认尺寸符合设计尺寸和误差范围。

3.强度性能检测:对混凝土强度进行检测,以确认混凝土组成、强度和标准符合构建正常使用的要求。

4.技术标准检测:根据建筑技术要求进行检测,如水暖系统、电力系统和通风系统。

送检指南为了 ensure 施工单位能顺利经过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以下提供一份建筑工程检验批送检指南进行参考:准备工作1.施工单位应尽早了解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2.密切跟踪检验标准和相关政策的变化。

3.安排专业人员定期对工地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材料准备1.确认检验批范围和送检工程。

2.编制送检材料清单。

3.撰写检验批报告。

进行检验1.现场质量验收2.现场质量检查3.工程质量检验检验报告1.填写检验报告,将检验结果归档。

2.对工程部分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并进行提升。

本文介绍了建筑工程检验批送检的相关知识及相应的送检指南。

施工单位应该重视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和质量检查,并积极提升工程施工和质量管理水平,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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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及制作(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

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用于出厂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搅拌地点采取,按每100盘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组相同的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亦不得少于一次。

3、混凝土试样的组批条件,应符合GBJ 107的规定。

4、对于预拌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每车应目测检查;混凝土坍落度检验的试样,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检验不得少于一次;当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也不得少于一次。

(四)混凝土抗渗试块根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J108-87),混凝土抗渗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1、连续浇筑混凝土量500立方米以下时,应留置两组(12块)抗渗试块。

2、每增加250~500立方米混凝土,应增加留置两组(12块)抗渗试块。

3、如果使用材料、配合比或施工方法有变化时,均应另行仍按上述规定留置。

4、抗渗试块应在浇筑地点制作,留置的两组试块其中一组(6块)应在标准养护室养护,另一组(6块)与现场相同条件下养护,养护期不得少于28天。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的规定,混凝土抗渗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五)粉煤灰混凝土1、粉煤灰混凝土的质量,应以坍落度(或工作度)、抗压强度进行检验。

2、现场施工粉煤灰混凝土的坍落度的检验,每工作班至少测定两次,其测定值允许偏差为±20mm。

3、对于非大体积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100立方米,至少成型一组试块;大体积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500立方米,至少成型一组试块。

不足上列规定数量时,每工作组至少成型一组试块。

(六)试件制作和养护根据《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2002的要求,混凝土试件的制作和养护按下列规定:1 试件的制作1.1 混凝土试件的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1.1.1 成型前,应检查试模尺寸并符合《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2002的规定;试模内表面应涂一薄层矿物油或其他不与混凝土发生反应的脱模剂。

1.1.2 在试验室拌制混凝土时,其材料用量应以质量计,称量的精度:水泥、掺合料、水和外加剂为±0.5%;骨料为±l%。

1.1.3 取样或试验室拌制的混凝土应在拌制后尽短的时间内成型,一般不宜超过15min。

1.1.4 根据混凝土拌合物的稠度确定混凝土成型方法,坍落度不大+70mm的混凝土宜用振动振实;大于70mm的宜用捣棒人工捣实;检验现浇混凝土或预制构件的混凝土,试件成型方法官与实际采用的方法相同。

1.1.5 圆柱体试件的制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1.2 混凝土试件制作应按下列步骤进行:1.2.l 取样或拌制好的混凝土拌合物应至少用铁锨再来回拌合三次。

1.2.2 按以上1.1.4的规定,选择成型方法成型。

1)用振动台振实制作试件应按下述方法进行:a.将混凝土拌合物一次装入试模,装料时应用抹刀沿各试模壁插捣,并使混凝土拌合物高出试模口;b.试模应附着或固定在符合有关要求的振动台上,振动时试模不得有任何跳动,振动应持续到表面出浆为止;不得过振。

2)用人工插捣制作试件应按下述方法进行:a.混凝土拌合物应分两层装入模内,每层的装料厚度大致相等;b.插捣应按螺旋方向从边缘向中心均匀进行。

在插捣底层混凝土时,捣棒应达到试模底部;插捣上层时,捣棒应贯穿上层后插入下层20~30mm;插捣时捣棒应保持垂直,不得倾斜。

然后应用抹刀沿试模内壁插拔数次;c. 每层插捣次数按在10000mm2截面积内不得少于12次;d.插捣后应用橡皮锤轻轻敲击试模四周,直至插捣棒留下的空洞消失为止。

3)用插入式振捣棒振实制作试件应按下述方法进行:a.将混凝土拌合物一次装入试模,装料时应用抹刀沿各试模壁插捣,并使混凝土拌合物高出试模口;b.宜用直径为φ25mm的插入式振捣棒,插入试模振捣时,振捣棒距试模底板10~20mm且不得触及试模底板,振动应持续到表面出浆为止,且应避免过振,以防止混凝土离析;一般振捣时间为20s。

振捣棒拔出时要缓慢,拔出后不得留有孔洞。

1.2.3 刮除试模上口多余的混凝土,待混凝土临近初凝时,用抹刀抹平。

2 试件的养护2.1 试件成型后应立即用不透水的薄膜覆盖表面。

2.2 采用标准养护的试件,应在温度为20±5℃的环境中静置一昼夜至二昼夜,然后编号、拆模。

拆模后应立即放入温度为20±2℃,相对湿度为95%以上的标准养护室中养护,或在温度为20±2℃的不流动的氢氧化钙饱和溶液中养护。

标准养护室内的试件应放在支架上,彼此间隔10~20mm,试件表面应保持潮湿,并不得被水直接冲淋。

2.3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拆模时间可与实际构件的拆模时间相同,拆模后,试件仍需保持同条件养护。

2.4 标准养护龄期为28d(从搅拌加水开始计时)。

3 试验记录3.1 试件制作和养护的试验记录内容应符合《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2002第1.0.3条第2款的规定。

二、砌筑砂浆试件的取样(一)抽样频率每一楼层或250立方米砌体中的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检查一次,每次至少应制作一组试块。

如果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还应制作试块。

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

(二)试件制作和养护1、砂浆试验用料可以从同一盘搅拌或同一车运送的砂浆中取出。

施工中取样,应在使用地点的砂浆槽、砂浆运送车或搅拌机出料口,至少从三个不同部位采取。

所取试样的数量应多于试验用量的1~2倍。

砂浆拌合物取样后,应尽快进行试验。

现场取来的试样,在试验前应经人工再翻拌,以保证其质量均匀。

2、砂浆立方体抗压试件每组六块。

其尺寸为70.7mm×70.7mm×70.7mm。

试模用铸铁或钢制成。

试模应具有足够的刚度、拆装方便。

试模内表面应机械加工,其不平度为每100mm不超过0.05mm,组装后各相邻面的不垂直度不应超过±0.5度。

制作试件的捣棒为直径10mm,长350mm的钢棒,其端头应磨圆。

3、砂浆立方体抗压试块的制作(1)将无底试模放在预先铺有吸水较好的纸的普通粘土砖上(砖的吸水率不小于10%,含水率不大于20%),试模内壁事先涂刷薄层机油或脱模剂。

(2)放于砖上的湿纸,应用新闻纸(或其它未粘过胶凝材料的纸)。

纸的大小要以能盖过砖的四边为准,砖的使用面要求平整,凡砖的四个垂直面粘过水泥或其它胶结材料后,不允许再使用。

(3)向试模内一次注满砂浆,用捣棒均匀地由外向里按螺旋方向捶插捣25次,为了防止低稠度砂浆插捣后,可能留下孔洞,允许用油灰刀沿模壁插数次。

插捣完后砂浆应高出试模顶面6mm~8mm;当砂浆表面开始出现麻斑状态时(约15min~30min)将高出部分的砂浆沿试模顶面削去抹平。

4、试件养护(1)试件制作后应在20±5℃温度环境下停置一昼夜(24h±2h),当气温较低时,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应超过两昼夜,然后对试件进行编号并拆模。

试件拆模后,应在标准养护条件下继续养护至28天,然后进行试压。

(2)标准养护的条件是:a 水泥混合砂浆应为:温度(20±3)℃,相对湿度(60~80)%。

b 水泥砂浆和微沫砂浆应为:温度(20±3)℃,相对湿度90%以上。

c 养护期间,试件彼此间隔不少于10mm。

(3)当无标准养护条件时,可采用自然养护。

a 水泥混合砂浆应在正温度、相对湿度为(60~80)%的条件下(如养护箱中或不通风的室内)养护。

b 水泥砂浆和微沫砂浆应在正温度并保持试块表面湿润的状态下(如湿砂堆中)养护。

c 养护期间必须作好温度记录。

在有争议时,以标准养护为准。

三、混凝土外加剂的取样(一)混凝土外加剂混凝土外加剂按GB8076-1997分为九大类:普通减水剂、高效减水剂、早强减水剂、缓凝减水剂、缓凝高效减水剂、引气减水剂、早强剂、缓凝剂和引气剂。

生产厂应根据产量和生产设备条件,将产品分批编号,掺量大小于1%(含1%)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100吨,掺量小于1%的外加剂每一编号为50吨,不足100吨或50吨的也可按一个批量计,同一编号的产品必须是混合均匀的。

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2吨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

每一编号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

一份按GB8076-1997标准规定方法与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要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如生产和使用单位同意,复验和仲裁也可现场取样。

(二)混凝土泵送剂每50吨泵送剂为一批,不足50吨也作为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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