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送检统一规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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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材料送检要求及规定

建筑工程材料送检要求及规定

.项目名称证明文件送检规定1、产品合格证2、出厂物理性能抽取样批量:同一水泥生产厂、同期出厂、同一出厂编号及同强度的水1水泥检报告 3、建筑资料放射性指标检泥:( 1)散装水泥:≤ 500t/ 批;( 2)袋装水泥:≤ 200t/ 批;验报告 4、物理性能进场后查验报(3)当对水泥质量有思疑或寄存期超出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告过一个月)一定复检。

做到先查验后使用,禁止先施工后查验同一世产厂、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级别、同一交货状态及同一进场时间的钢筋:( a)热轧带肋、光圆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及余1、钢筋2、预应钢筋3、钢绞线4、1、产品合格证 2、出厂抽检报告 3 热钢筋:≤ 60t/ 批。

( b)冷轧带肋钢筋:≤ 50t/ 批。

( c)钢筋焊接2、力学及工艺性能查验报告网应成批查收,每批应由同一厂家生产的、受力主筋为同向来径的焊钢丝接网构成,重量不该大于 20t/ 批做到先查验后使用,禁止先施工后检验送检数目20个以上不一样部位取等量样品不小于。

拉伸L=+10d(2支/ 组)曲折(2支/ 组)3钢筋化学成分查验钢筋的取样要求、产品合格证要求及查验报告填写要求详见同上。

1、产品合格证2、出厂抽检报告4砌体资料、进场物理性能查验报告4、建筑资料放射性指标查验报告有以下状况之一者,均需进行钢筋化学成份查验报告:(1)入口钢筋焊接前,应进行化学成份剖析及可焊性试验;(2)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如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明显不正常现象取样批量:同一产地、同一规格的砌体:( 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每一万块为一批,不足一万块时亦为一批;( 2)轻集料混凝土3小型空心砌块:每 1万块为批,不足 1万块时亦为一批;( 3)一般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每 1万块/ 批,不足 1万块时亦为一批;( 4)蒸压灰砂砖、蒸压灰砂空心砖、粉煤灰砖:每 10万块为一批,不足 10万块亦为一批;烧结砖类第 3.5 万块为一批,不足 3.5 万块亦为一批。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范文(4篇)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范文(4篇)

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材料使用率,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所有参与建设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管理规定,并按照规定执行。

第三条材料检查验收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第四条建设工程材料检查验收管理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土建设施材料、电气设备材料、机械设备材料等。

第五条本管理规定的术语解释:1. 建筑材料:用于建筑施工的材料,包括水泥、钢筋、木材、沙子等。

2. 土建设施材料:用于土建施工的材料,包括钢筋、砖块、水泥等。

3. 电气设备材料:用于电气设备的材料,包括电缆、继电器、开关等。

4. 机械设备材料:用于机械设备的材料,包括钢材、轴承、齿轮等。

第二章材料检查第六条材料检查应在材料进场前进行,目的在于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七条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材料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的及时、准确性。

第八条材料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材料标识检查:检查材料是否正确标识,包括材料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等信息。

2. 外观检查:检查材料外观是否完好无损,无裂缝、变形、破损等现象。

3. 尺寸检查:检查材料的尺寸是否符合要求,包括长度、宽度、厚度等。

4. 抗压强度检查:对需要抗压的材料进行抗压强度检查,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5. 化学成分检查:对需要进行化学成分鉴定的材料进行检查,确保其成分合格。

6. 其他特殊要求检查:对特殊要求的材料进行相应的检查。

第九条材料检查应编制相应的检查记录,记录材料的检查结果、检查人员、检查时间等信息。

第十条材料检查结果可以分为合格、不合格和待处理三种情况。

第十一条材料检查不合格的情况下,应尽快与供货方或制造方联系,对不合格材料进行退换或更换,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对不合格材料进行分类保存,并进行标识。

第三章材料验收第十三条材料验收应在材料进场后进行,目的在于确认材料的质量及时与正确。

建筑项目工程送样须知(1)

建筑项目工程送样须知(1)
扯断伸长率
压缩永久变形
撕裂强度
热空气老化
橡胶与金属粘合
5000m /批
5m
2
胶粘剂
溶剂型多用途氯丁橡胶胶粘剂/
初粘剪切强度
剪切强度
1釜为1批
1kg
3
主体结构
——
——
有现场检测负责人根据检测方案确定。
检测试样送检须知
序号
检测项目/参数
代表数量/检验批
送样数量
备注
1
1
续上
节能材料
保温板材/
表观密度
尺寸稳定性
9根
取样长度≥500mm每根
包括复验
锚具、夹具和连接器/
洛氏硬度
3%且不少于5套
钢绞线/
抗拉强度
整根钢绞线的最大力
规定非比例延伸力
最大力总伸长率
弹性模量
断裂总伸长率
总延伸率达1%力
≤60t为一个检验批
3根1米
钢筋混凝土用钢筋焊接网/
重量偏差
屈服强度
抗拉强度
断后伸长率
弯曲性能
规定非比例延伸率强度抗剪力
同上
检测试样送检须知
序号
检测项目/参数
代表数量/检验批
送样数量
备注
1
墙体材料
砖及砌块/
尺寸偏差
干密度
规格尺寸
含水率
抗压强度
外观质量
烧结多孔砖
15万块
15块
蒸压加气砼砌块
1万块
6大块
蒸压灰砂砖
10万块
15块
砼普通砖
15万块
15块
蒸压灰砂多孔砖
10万块
15块
非承重砼空心砖

建筑材料送检统一规定

建筑材料送检统一规定

建筑材料送检统一规定建筑材料送检统一规定一、引言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对于使用的建筑材料需要进行送检。

本文档旨在规范建筑材料送检的程序和要求,以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所有涉及建筑材料的工程项目。

建筑材料送检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水泥、钢筋、沙、石子、玻璃、木材、涂料等。

三、建筑材料送检程序3.1 材料采购前在采购建筑材料之前,项目经理或相关工作人员应与供应商沟通,明确建筑材料的规格、型号、性能等信息,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2 材料送检申请3.2.1 项目经理或相关工作人员根据工程需要,在建筑材料采购后准备送检材料的清单,并填写送检申请表。

送检申请表中应包括建筑材料的名称、型号、厂家、数量等信息。

3.2.2 送检申请表应由项目经理或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提交给建设单位的质检部门。

3.3 材料送检3.3.1 建设单位的质检部门收到送检申请后,将审核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如果申请中有不完整或不准确的信息,质检部门应及时与项目经理或相关工作人员沟通并要求补正。

3.3.2 审核通过后,质检部门将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取样,并记录取样的过程和方法。

3.3.3 取样完成后,专业人员将样品送至实验室进行检测。

3.3.4 实验室将对样品进行必要的检测和试验,并出具检测报告。

3.3.5 检测报告应包括样品的基本信息、检测结果和评定意见等内容。

3.4 材料验收3.4.1 检测报告出具后,建设单位的质检部门将对报告进行评估和复核,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3.4.2 如检测结果合格,建设单位将正式接受建筑材料,并将其用于相应的工程项目中。

3.4.3 如检测结果不合格,建设单位将要求供应商更换或修复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直到满足相关的质量要求和标准。

四、建筑材料送检要求4.1 建筑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4.2 建筑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应由供应商提供,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建筑工程材料送检规范

建筑工程材料送检规范

建筑工程材料送检规范一、钢筋原材取样1、钢筋原材进场时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尺寸不得超过允许偏差;2、钢筋原材试验应以同厂别、同炉号、同规格、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进场时间每60吨为一验收批,不足60吨时,按一验收批计算;3、每一验收批中取试样一组;4、取样方法1)任选2根钢筋切取,长度约450mm,取2根试件。

2)任选2根钢筋切取,长度约350mm,取2根试件。

3)从不同5根钢筋上截取,长度不小于500mm,取5根试件。

二、钢筋机械连接1、每单位工程的同一焊工,同一钢筋级别、规格,同参数,每500个接头为一验收批,不足500个接头时亦按一批计算;2、每一验收批取一组试件(3根母材,3个拉力试件);3、试件应从每批成品中切取。

三、钢筋闪光对焊1、同一台班,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的焊接接头为一验收批。

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数量较少,可在一周之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时,应按一批计算;2、每批取3根抗拉试件(长=500mm)、3根抗弯试件(长=300mm)。

3、试件应从每批成品中切取。

四、钢筋电渣压力焊1、应在不超过二楼层中以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形式焊接接头为一验收批。

2、每一验收批取一组试件(3根母材,3个拉力试件);3、试件应从每批成品中切取。

五、水泥原材料取样1、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3、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六、砂、石取样1、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采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批,采用小型工具(如拖拉机等)运输的,以200或300t 为一批,不足上述量者,按一验收批进行验收。

建筑工程建筑材料取样送检标准要求

建筑工程建筑材料取样送检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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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次进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定时,可以一个月为一周期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检验批,不足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

每次从8个不同部位,取样22kg 3.检验项目:若受检单位能够提供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能够证明该批砂子合格的检测报告原件,则只做以下必检项目: 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CI-含量检验。

若无证明材料,或法定单位检测报告与产品不符(有较大差异)时则应对该批材料进行:1)颗粒级配 2)表观密度 3)紧密和堆积密度 4)含水率 5)含泥量 6)泥块含量 7)有机物含量 8)云母含量 9)轻物质含量 10) 坚固性 11)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12) CI-含量 13) 碱活性(根据双方商定)检验。

4.检验结论:1)抽样必检:根据JGJ52-92,该批砼用砂必检项目合格(或不合格)2)抽样全项:根据JGJ52-92,该批砼用砂合格(或不合格)3)委托必检:根据JGJ52-92,该砼用砂必检项目合格(或不合格)4)委托全项:根据JGJ52-92,该砼用砂合格(或不合格)二.砼用卵石(碎石):1.执行标准:JGJ53-92《普通砼用卵石(碎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2.检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放的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

建筑工程常用材料送检规定

建筑工程常用材料送检规定

(1)干法:用四分法取代表性土样, 对于轻型击实试验为20kg,对于重 型击实试验为50kg。 (2)湿法:取 天然含水率的代表性土样20kg(重
型为50kg)碾碎。
JTG
SL237-1999《土工试验规程》 E51-2009《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
定材料试验规程》
(1) 建筑物土方回填:每层每200m2测1
23
复合土工 膜
1、条带拉伸试验;2、顶破强 度;3、单位面积质量;4、厚
度;5、垂直渗透系数等
同一批同一规格数量不超500卷,每卷长 度30m以内取样一批
一批次取样1块,面积≥1m*2m
GB/T 17642-2008 《土工合成材料 非 织造布复合土工膜》
(丙纶) 24 长丝机织

1、条带拉伸试验;2、顶破强 度;3、单位面积质量;4、厚
样品,样品总量不少于60kg
及检验方法标准》
4
粉煤灰
1、细度;2、烧失量;3、含水 量
以连续的200t相同等级、相同种类的粉煤 灰为一批,不足200t按一批论。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 从1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
总量至少3kg。
GB/T 1596-200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 的粉煤灰》
、外观质量
块~15万块混凝土多孔砖为一批,不足3.5 量检验合格的混凝土多孔砖中抽取
万块的按一批计。
10块做强度等级检验。
JC 943-2004《混凝土多孔砖》
16
混凝土试 压块
抗压强度
各标号每100m3 一组
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 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即抽
取,1组3块
GB/T 50081-2002《普通混凝土力学性 能试验方法标准》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指南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指南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指南常用建材见证取样送检(1)2.材料送检的数量和批量2.1 水泥。

执行的标准是《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l75-199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及现行有关标准。

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性能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2.1.1 散装水泥: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送检不少于一次。

抽样时随机从不少于3个罐车中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称取不少于12kg作样品。

2.1.2 袋装水泥: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不超过200t为一批,每批抽样送检不少于一次。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水泥,经混合均匀后称取不少于12kg作样品。

2.1.3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抽样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2.2 钢筋.执行的标准是:《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l499—1998、《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91及现行有关标准。

2.2.1 钢筋应按进场时钢筋批号及直径分批送。

每60t为—批,不足60t按一批计.每批送检1组。

每批钢筋应由同—牌号、同一炉号(批号)、同一规格(直径)、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并按如下方法取样:1、拉伸2根:任选两根钢筋去掉端部100mm,切取长约500mm或10d+200(Φ32以上取长约800mm)。

2、冷弯2根:任取两根钢筋切取,长约350mm或5d+150。

3、钢材化学分析1根:任取一根钢筋切取中部一段长约300—400mm(凡进口钢材;外观质量不合格钢筋;检验中发现热区脆断、焊接及力学性能不良的钢筋必须做化学分析)。

2.2.2 每—单位工程基础和主体使用的钢筋应分别送检.(详见3.其他规定)2.3 钢筋闪光对焊接头按下列规定抽取试件:1、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

建筑材料送检统一规定

建筑材料送检统一规定

建筑材料送检统一规定一、背景和目的建筑材料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寿命,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建筑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建筑材料的质量检测工作,提高建筑材料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的建筑材料的质量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水泥、钢筋、钢材、玻璃等建筑材料。

三、送检要求1.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生产,并标明产品质量检测的标准和方法。

2.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应对其生产的建筑材料进行内部质量检测,并建立相应的检测记录。

3.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应按要求对产品批次进行抽样送检,并向质检部门提交产品送检申请。

4.建筑材料送检应由专业化、独立性的检测机构进行,并确保检测机构有权经过检验后签发检验合格证明。

5.建筑材料送检前应进行合理包装和标识,以确保样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受损。

四、送检程序1.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准备好样品,并填写送检申请表。

2.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将样品送交质检部门,并随附送检申请表和产品技术标准。

3.质检部门收到样品后,进行检验前的样品信息记录和标识,并安排实验室进行检测工作。

4.实验室进行检测后,根据检测结果出具检测报告,并签发检验合格证明。

5.质检部门将检验结果及合格证明发送给建筑材料生产企业。

五、检测要求1.建筑材料的检测应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2.建筑材料的检测应包括外观质量、物理性能、化学成分等方面的检测。

3.建筑材料的检测结果应与产品技术标准进行比较,评估其是否合格。

4.建筑材料的检测应报告结果真实可信,不得作假,不得篡改数据。

六、结果处理1.如果建筑材料经检测合格,质检部门将签发检验合格证明,并将结果告知建筑材料生产企业。

2.如果建筑材料经检测不合格,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应及时对产品进行处理,例如退货、更换等,并整改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下次生产的建筑材料质量符合要求。

七、监管和处罚1.质检部门对建筑材料生产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稳定。

建筑施工材料送检规定

建筑施工材料送检规定

一、原材材料检测1.1混凝土检测1.1.1水泥物理性能检测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应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强度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砌体工程用水泥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批号为一批,每批进行抽样。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应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的进场水泥至少抽取一组样品的规定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检查数量: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取样。

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

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

1.1.2普通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取样规则: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 107-87)的规定,取样的混凝土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 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少于一次;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1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2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3 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4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同样的养护方法。

建筑材料送检规范2019

建筑材料送检规范2019

建筑材料送检规范20191.按有关规定,建筑材料进行质量检验时,既要对其出厂合格证等随附资料和产品外观进行检查,也需要对产品(材料)抽样送检。

抽样检验分为自检和见证取样和送检。

属于自检性质的,施工单位可单独取样检验;见证取样和送检,则由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59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9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2条:申请从事对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测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

5.《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第六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最新版建筑材料送检规范

最新版建筑材料送检规范

建筑材料送检规范建筑材料送检规范建筑材料送检规范建筑材料送检规范建筑工程常用材料或构件检验指导意见书为规范我市建筑质量行为,提高我市建筑施工管理水平,现将我国现行有关标准、规范中材料或构件检验的批量(验收批)要求摘录如下。

安装工程另发,较特殊的工程如预应力工程、网架工程、劲钢(管)混凝土工程、加固工程、防腐工程、高级装饰工程等详见相关规范。

1、钢材按每次进场的同一牌号、同一批号、同一规格(直径)、同一交货状态,总重量不大于60吨为一批(不足60吨按一批计)注:其中冷拉钢筋每批数量不大于20吨。

冷拔低碳钢丝每批数量不大于5吨。

冷轧扭钢筋每批数量不大于10吨。

2、钢筋焊接2.1电弧焊:①.在工厂焊接条件下,以300个同接头型式,同钢筋级别的接头作为一批;②.在现场安装条件下,每一至二楼层中以300个同接头型式,同钢筋级别的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时,仍作为一批。

2.2闪光对焊: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

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之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应按一批计算。

3.3电渣压力焊:在现浇钢筋混凝土多层结构中,应以每一楼层或施工区段中300个同级别钢筋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仍应作为一批。

3、钢筋机械连接3.1钢筋锥螺纹连接:①同一施工条件下的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

②在现场连续检验10个验收批,全部单向拉伸试验一次抽样均合格时,验收批接头数量可扩大一倍。

3.2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①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

②在现场连续检验10个验收批,全部单向拉伸试验一次抽样均合格时,验收批接头数量可扩大一倍。

4、型钢(钢板、工字、槽钢、角钢)焊接4.1凡以下情况应进行焊接工艺试验:①结构钢材系首次应用。

建筑材料送检统一规定 (1)

建筑材料送检统一规定 (1)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1、钢材、接头取样试验的批量应符合下规定
6、砂浆取样试验的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四、见证取样应符合的规定
1、建筑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送检时,要求通知监理人员在现场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合格的对外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要求施工单位在送检前,应先考察检测单位是否具备条件,条件符合后,施工单位应上报有关检测单位资料予监理审查。

2、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3、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⑴用于承重结构的砼试块;
⑵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⑶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⑷用于承重墙的砖和砼小型砌块;
⑸用于拌制砼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⑹用于承重结构的砼中使用的掺加剂;
⑺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⑻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4、见证取样应制作见证记录。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基本内容及有关规定与要求(一)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基本内容及有关规定与要求(一)
•1 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 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 构配件、设备;
•2 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 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
•3 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 可以重复利用。
3.0.4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 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 复验、试验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编制,并报监理单位审 核确认。(增加的条文)
工作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 城建集团总公司 深圳市科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 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检测中心 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修订 现行 修订 修订 现行 现行 现行 现行 修订 修订 修订 修订 现行 现行 修订 现行 现行
统一标准的任务
规定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 •1)验收方法:给出材料、施工、实体、观感等 检验要求,以及对质量控制资料的要求 •2)验收层次划分:四个主要层次,两个辅助层 次 •3)验收内容:各种验收的主要内容、项目 •4)验收抽样:多种抽样方法 •5)验收的组织实施:参加人员,验收顺序等 •6)合格条件:给出各层次验收的合格条件 •7) 不合格处理:给出4种解决办法(给出路)
• 3.0.5 当专业验收规范对工程中的验收项目未做 出相应规定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 施工等相关单位制定专项验收要求。 涉及安全、 节能、环境保护等项目的专项验收要求应由建设 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增加的条文)
• 鼓励“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建材送检规定送检数量

建材送检规定送检数量

项目名称证明文件送检规定送检数量水泥1、产品合格证取样批量:同一水泥生产厂、同期出厂、同一出厂编号及同强度的水泥: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12kg。

等量样品不小于2、出厂物理性能抽检报告(1)散装水泥:≤500t/批;3、建筑材料放射性指标检验报告(2)袋装水泥:≤200t/批;4、物理性能进场后检验报告(3)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存放期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必须复检。

做到先检验后使用,严禁先施工后检验1、钢筋1、产品合格证同一生产厂、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级别、同一交货状态及同一进场时间的钢筋:拉伸L=200mm+10d(2支/组)2、预应钢筋2、出厂抽检报告弯曲L=140mm+6.2d(2支/组)3、钢绞线3、力学及工艺性能检验报告(a)热轧带肋、光圆热钢筋:≤60t/批。

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及余4、钢丝(b)冷轧带肋钢筋:≤50t/批。

力(c)钢筋焊接网应成批验收,每批应由同一厂家生产的、受主筋为同一直径的焊接网组成,重量不应大于20t/批做到先检验后使用,严禁先施工后检验钢筋化学成分检验钢筋的取样要求、产品合格证要求及检验报告填写要求详见同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需进行钢筋化学成份检验报告:(1)进口钢筋焊接前,应进行化学成份分析及可焊性试验;(2)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如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现象砌体材料1、产品合格证取样批量:同一产地、同一规格的砌体:20 块/组2、出厂抽检报告(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每一万块为一批,不足一万块时亦为一批;3、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2)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每1 万块为批,不足 1 万块时亦为一批;4、建筑材料放射性指标检验报告(3)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每 1 万块/批,不足 1 万块时亦为一批;(4)蒸压灰砂砖、蒸压灰砂空心砖、粉煤灰砖:每10 万块为一批,不足10 万块亦为一批;烧结砖类第 3.5 万块为一批,不足3.5 万块亦为一批。

施工材料送检规范规定

施工材料送检规范规定

施工材料送检规范规定抽样规定以下为主要原材料的取样规定:1.水泥:以同一水泥厂、同品牌、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袋装水泥每≤200t为一验收批,每批取样一组(12kg)。

随机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或20袋中取等量样品拌合均匀,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的水泥作为试样。

2.石子: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m或600t为一验收批,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40kg)。

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在料堆上从8个不同部位抽取等量试样(每份11kg)。

然后用四分法缩至40kg,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面铲除。

3.沙子: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00m或600t为一验收批,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

取样一组40kg(最大粒径10、16、20mm)或80kg(最大粒径31.5、40mm)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在料堆上从五个不同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试样16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底部),取样60kg送试。

4.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每≤1万块为一验收批,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5块)。

5.灰砂砖:同类型的灰砂砖每10万块为一批,不足10万块亦为一批,每一验收批取样1组,每组15块。

6.石膏:以3不超过120t产品为1批,产品不足1批时以1批计。

7.热轧带肋钢筋:每≤50t为一批,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10根)。

以上为主要原材料的取样规定。

在取样过程中,应均匀分布取样部位,并注意取样数量和试样的制备方法。

接工艺规程》GB-2001规定进行工艺检验试验,每批次取样不少于3个焊缝。

2)焊接质量检验:在正式施工过程中,按同批钢筋、同等焊接工艺规程进行焊接质量检验,每批次取样不少于3个焊缝。

3)焊接接头拉力试验:在正式施工过程中,按同批钢筋、同等焊接工艺规程进行焊接接头拉力试验,每批次取样不少于3个焊缝。

燃烧性能、墙体节能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产品,在单位工程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下时,抽查不少于3次;在单位工程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时,抽查不少于6次。

送检规定

送检规定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材料和现场实体质量检测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及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确保工程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省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过程。

其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包括检测取样、送检过程的见证和现场检测的见证;取样是指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测)对象中随机抽取代表一定批量试验样品的过程;送检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现场移交给有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全过程。

第四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现场制作的砼、砂浆所有试块均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现场实体检测均应进行见证。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的报名、培训组织、上报和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见证和取样员的管理第六条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中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见证员岗位证书(编号上网),同时取得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见证人员授权委托书》(附表一)后方可上岗履行其职责。

第七条取样人员应由施工单位中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取样员岗位证书(编号上网),同时取得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员授权委托书》(附表一)后方可上岗履行其职责。

最新版建筑材料送检规范(新)

最新版建筑材料送检规范(新)

建筑材料送检规范建筑材料送检规范建筑材料送检规范建筑材料送检规范建筑工程常用材料或构件检验指导意见书为规范我市建筑质量行为,提高我市建筑施工管理水平,现将我国现行有关标准、规范中材料或构件检验的批量(验收批)要求摘录如下。

安装工程另发,较特殊的工程如预应力工程、网架工程、劲钢(管)混凝土工程、加固工程、防腐工程、高级装饰工程等详见相关规范。

1、钢材按每次进场的同一牌号、同一批号、同一规格(直径)、同一交货状态,总重量不大于60吨为一批(不足60吨按一批计)注:其中冷拉钢筋每批数量不大于20吨。

冷拔低碳钢丝每批数量不大于5吨。

冷轧扭钢筋每批数量不大于10吨。

2、钢筋焊接2.1电弧焊:①.在工厂焊接条件下,以300个同接头型式,同钢筋级别的接头作为一批;②.在现场安装条件下,每一至二楼层中以300个同接头型式,同钢筋级别的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时,仍作为一批。

2.2闪光对焊: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

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之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应按一批计算。

3.3电渣压力焊:在现浇钢筋混凝土多层结构中,应以每一楼层或施工区段中300个同级别钢筋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仍应作为一批。

3、钢筋机械连接3.1钢筋锥螺纹连接:①同一施工条件下的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

②在现场连续检验10个验收批,全部单向拉伸试验一次抽样均合格时,验收批接头数量可扩大一倍。

3.2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①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

②在现场连续检验10个验收批,全部单向拉伸试验一次抽样均合格时,验收批接头数量可扩大一倍。

4、型钢(钢板、工字、槽钢、角钢)焊接4.1凡以下情况应进行焊接工艺试验:①结构钢材系首次应用。

材料进场验收、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材料进场验收、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材料进场验收、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第一篇:材料进场验收制度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问题,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严格把好见证取样送检关,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把好建筑材料质量关,确保建筑工程结构安全,提高工程质量。

1、材料进场验收(1)凡进场材料要证件齐全。

重要材料(钢材、商砼等),批号明确并与证件吻合,否则令其退场。

(2)严禁材料未经报验、验收私自用于工程,或未经复验(复验结果未出)即用于工程。

2、各施工项目部对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工作要严格组织管理,并选派有经验具有一定的相关基础理论知识和持证人员负责这项工作。

3、所有检测材料必须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

4、建筑材料、试块、试件必须有专人专项负责,有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有监理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5、各施工单位送样人员和监理人员对建筑材料、试块、试件检测结果做好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工程技术档案。

6、建筑材料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质量,杜绝弄虚作假,用优质材料替代劣质材料检测。

第二篇: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工程项目总监对建筑工程项目相关见证取样及送样负全责。

本工程由项目总监挑选确认责任心强、了解建筑物资性能、明确需要复试的材料种类及抽样标准及代表批量等内容的监理人员。

专门负责该建筑工程的建筑物资复试前的见证取样和送样,并负责对施工过程的试验和检验及试件的成型制作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样。

必须见证建筑材料和各种试件取样的真实性以保证整体建筑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合格标准,消除隐性的工程质量缺陷。

建筑物资进场见证抽取样品并送样。

凡是国家现行检验规范和地方规程要求复试的建筑材料必须经专业监理外观检验确认合格后,由专门负责监理人员与承包单位抽样人员一起进行抽取样品,监理人员见证抽取过程并与承包单位一起送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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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取样送检1、钢材、接头取样试验的批量应符合下规定
2、水泥、粉煤灰取样试验的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3、砌墙砖取样试验的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4、防水材料取样试验的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5、砼试块取样送检的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6、砂浆取样试验的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7、配合比取样试验的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8、砂、碎石取样试验的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9、土壤取样试验的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0、铝合金型材取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1、外加剂取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2、给排水、电气取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四、见证取样应符合的规定
1、建筑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送检时,要求通知监理人员在现场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合格的对外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要求施工单位在送检前,应先考察检测单位是否具备条件,条件符合后,施工单位应上报有关检测单位资料予监理审查。

2、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3、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⑴用于承重结构的砼试块;
⑵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⑶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⑷用于承重墙的砖和砼小型砌块;
⑸用于拌制砼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⑹用于承重结构的砼中使用的掺加剂;
⑺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⑻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4、见证取样应制作见证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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