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卡法林场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椰子产业“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椰子产业“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1.24•【字号】乐府办〔2022〕4号•【施行日期】2022.0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族区域自治正文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椰子产业“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乐东黎族自治县椰子产业“十四五”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月24日乐东黎族自治县椰子产业“十四五”规划目录第一章椰子简介第二章产业发展条件分析第三章乐东椰子发展现状第四章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五章椰子适宜造林区域分析及布局、目标任务第六章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第七章保障措施第一章椰子简介椰子是热带地区典型的木本油料作物和食品能源作物,具有极高的开发价值,产品涉及食品、轻工、医药等多个领域,综合利用经济效益高。
海南省是全国唯一能大面积种植椰子的省份,种植椰子已有2000多年历史。
海南省发展椰子生产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50—1967年)为初始发展阶段,面积从4867公顷增至27333公顷,年产椰果从988万个增至3104万个;第二阶段(1968—1978年)为衰退阶段,面积减少至9793公顷,年产椰果减少至2065万个;第三阶段(1979—1997年)为平稳发展阶段,面积达到29267公顷,产量14768万个;第四阶段(1998—2001年)为高速发展阶段,海南省实行了“百万亩椰林工程”,椰子栽培面积更是大幅度增加,产量也有所增高,栽培面积、产量分别为46873公顷和21844万个,比1978年增长4.79倍和10.58倍;第五阶段(2002年—2017年)为停滞阶段,2002年的产量为22625万个,2017年全省椰子产量23300万个,全省椰子产量基本没有增长。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2016年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2016年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2.06•【字号】乐府办〔2016〕175号•【施行日期】2016.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消防管理正文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2016年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乐府办〔2016〕175号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乐东黎族自治县2016年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2月6日乐东黎族自治县2016年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方案森林火灾具有“危险、危害性大,突发性强,难以防控与扑救”的特点,为切实做好我县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坚决严格执行《新森林防火条例》和《海南省野外生产用火管理规定》,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切实覆行森林防火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责任制,着力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抓好森林防火各项措施的落实,努力提高全面森林防火意识,力争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2‰以内,杜绝我县发生大的火灾及伤亡事故。
二、组织机构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是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县政府副县长林振康担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黎俊、县林业局局长林岩担任副总指挥。
各镇、农场、林场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要求第一把手任总指挥。
各村委会、农场连队设立森林防火领导机构,保证人员到位,责任细化清楚,目标管理明确。
三、工作措施(一)签订责任状县政府与各镇、农场、林场继续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按《森林法》第三章第二十条及《森林防火条例》第四条规定,森林防火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谁管谁负责。
各镇、国营农场、林场应与基层签订责任状。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资源概况
乐东黎族自治县概况乐东位于海南省西南部,东南与著名旅游胜地三亚市毗邻,西北靠海南新兴工业城东方市,是“中国香蕉之乡”、“中国果菜无公害十强县”、“全国香蕉产业化十强县”、“香蕉生产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县”、“中国香蕉无公害科技示范县”,乐东香蕉被评为“中国十大热带名果”。
乐东素有“天然温室”、“热作宝地”、“绿色宝库”等美称,是海南省重要的南繁育种基地、冬季瓜菜生产基地、高位池养虾基地和粮油、哈密瓜、芒果、槟榔、橡胶、兰花生产基地,是个瓜果之乡乐东全县国土面积2763.2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726.8平方公里。
全县人口50多万,其中少数民族20多万。
全县辖有11个镇,其中,少数民族聚居镇6个;有188个行政村(居)委会(其中少数民族村102个),606个自然村(少数民族自然村439个);县境内辖3个国营农场和莺歌海盐场、尖峰岭林业局。
乐东是海南省少数民族自治县中人口最多、土地面积最大、文化较为发达的县份。
乐东靠山临海,既有山的神奇,又有海的气魄。
境内有闻名国内外的一山一岭三湾(毛公山、尖峰岭和龙栖湾、龙腾湾、龙沐湾等三个天然海湾),有84.3公里长的海岸线,沙滩雪白,海水蔚蓝,以及各类热带瓜果,构成了一幅绮丽多姿的南国风光图。
乐东拥有得天独厚的资源条件,发展优势明显,主要有资源、区位、人文、政策四大优势。
乐东自然条件优越,资源丰富。
农业资源、矿产资源、海产资源、旅游资源等优势明显。
1、气候条件。
年平均温度23—25摄氏度,年降水量1400—1800毫米,光照充足,热量丰富,雨量充沛,轻风无霜,农作物一年可三熟,发展香蕉、反季节瓜菜和南繁育种得天独厚。
2、土地资源。
全县土地面积412.13万亩,土质肥沃,现已利用的农业用地约为225万亩,尚有大量土地可供开发利用。
3、水利资源。
全县有八条水系,大小河溪纵横,现建有大小水库109宗,其中长茅水库为全省第二大农用水库,生活农业用水充足。
4、森林资源。
森林面积822万立方米,境内的尖峰岭林业区是我省三大林区之一。
海南经济特区集体林地和林木流转规定(2024修订)
海南经济特区集体林地和林木流转规定(2024修订)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9.27•【字号】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7号•【施行日期】2024.10.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7号《海南经济特区集体林地和林木流转规定》已由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9月27日海南经济特区集体林地和林木流转规定(2009年9月25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24年9月27日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第一条为了规范集体林地和林木流转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经济特区集体林地和林木的流转及其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林地和林木流转,是指经营集体林地的权利人将其拥有的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依法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林地和林木流转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林地和林木流转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林地和林木流转的相关协调、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托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等产权交易平台,引导林地和林木流转双方进场交易,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技术指导、价格评估、招标拍卖、合同签订等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必要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五条林地和林木流转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平等协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挠;(二)有利于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不得改变林地性质和用途;(三)受让方须有林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西环铁路乐东段宜林地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西环铁路乐东段宜林地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3.17•【字号】乐府办〔2016〕32号•【施行日期】2016.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西环铁路乐东段宜林地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乐府办〔2016〕32号九所镇、利国镇、黄流镇、佛罗镇、尖峰镇政府,县林业局:《乐东黎族自治县西环铁路乐东段宜林地调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17日乐东黎族自治县西环铁路乐东段宜林地调查工作方案海南西环铁路是海南省的一条双线一级电气化铁路,全线长345公里,连接海口市与三亚市,途径澄迈县、临高县、儋州市、昌江黎族自治县、东方市、乐东黎族自治县,是海南省迄今为止投资规模最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号称海南交通史上“一号工程”,也是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宏伟目标重点基础工程,并和海南东环快速铁路构成海南岛的环岛快速通道,在将来连接琼州海峡跨海工程,并入中国大陆铁路网,连接未来的包海高铁。
西环铁路乐东段是海南西环铁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西环铁路乐东段沿线建设绿色生态走廊,让乐东以“富裕、秀美、文明、和谐”的形象展现于世人面前,对于改善乐东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顺利完成西环铁路乐东段沿线绿化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从西环铁路乐东段两侧现有森林景观的实际情况出发,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结合海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岛、健康岛、文化强省”,进一步加快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总体发展思路,因地制宜,结合西环铁路乐东段两侧自然环境进行绿化。
提高西环铁路乐东段两侧的运行条件和周边环境质量,扩大西环铁路乐东段两侧绿化面积和丰富生物多样性,体现自然、和谐,达到西环铁路乐东段两侧景观生态效益与交通功能协调统一的目的。
乐东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
乐东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摘要:随着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发展,乐东旅游业正在按照总体定位为琼州黎族文化之城,海南生态休闲之都的计划,其目标是建设世界一流的国际性原生态热带雨林度假休闲旅游胜地、世界级海洋生态度假胜地、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以及海南乡村旅游示范基地和观摩基地,正在加速发展。
关键词:乐东;旅游资源;开发乐东县,位于海南省的西南部,有着悠久历史的海南名县。
据县出土文物汉代银印“朱庐执”鉴证,早在二千多年前,黎族先民就在这块土地上劳动生息。
据《崖州志》记载,明朝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曾在抱由峒瑞仙芝山营建乐安城,并屯兵戍守,乐东初具规模,到1988年改为乐东黎族自治县,乐东历史发展给乐东人民提供优美的历史文化沉淀,随着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发展,乐东旅游业也蒸蒸日上。
《乐东黎族自治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将乐东旅游特色定位为生态旅游、乡村旅游、海洋旅游、户外旅游和民族旅游,重点打造尖峰岭品牌、莺歌海品牌、毛公山品牌和黎族乡村品牌。
旅游总体定位为琼州黎族文化之城,海南生态休闲之都,目标是建设世界一流的国际性原生态热带雨林度假休闲旅游胜地、世界级海洋生态度假胜地、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以及海南乡村旅游示范基地和观摩基地。
首先,乐东有丰盈的旅游资源。
乐东的旅游资源主要有:“一山一岭三龙湾”独特的自然风景。
“一山”即毛公山。
毛公山坐落于乐东保国农场场部东侧,其山型酷似毛泽东主席,形神兼备,雄伟壮观,是一处罕见的自然景观。
“一岭”即尖峰岭尖峰岭国家森林公园位于海南岛西南部,联合国专家考察尖峰岭后认为此处是联合国“人与生物圈”计划第一项研究最理想、最合适的地方,生物类型齐全,可以进行所有学科的研究。
2005年10月23日,由《中国国家地理》主办,全国34家媒体协办的“中国最美的地方”评选活动,评出中国最美十大森林,尖峰岭热带雨林被评为中国最美十大森林之一,位列第三。
“三龙湾”即龙栖湾、龙腾湾、龙沐湾等三个天然海湾。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2015年伏季休渔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2015年伏季休渔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2015年伏季休渔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乐东黎族自治县2015年伏季休渔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5月14日乐东黎族自治县2015年伏季休渔管理实施方案为切实抓好我县2015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根据农业部海洋伏季休渔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南海区渔政局2015年休渔工作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休渔时间和范围从2015年5月16日12时起至8月1日12时止,在北纬12度以北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除单层刺网和钓业外,禁止其它所有作业类型生产。
二、休渔管理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为目的,以农业部关于海洋伏季休渔管理有关规定为依据,按照“政府领导,部门监督,属地管理,人人参与”的管理原则,广泛宣传、严格管理,做到“船进港、证集中、人上岸”,确保渔船全部按时进港休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台”工作,确保休渔渔船安全度休;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休渔渔船无违规事件发生;关心休渔渔民生活,确保渔区社会稳定,促进渔业资源的养护与合理利用,确保我县海洋渔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实施步骤(一)准备阶段(4月29日至5月16日12时)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机构。
成立县伏季休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陈积山(县政府副县长)副组长:黎俊(县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郑万继(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成员:邢琼尧(县民政局局长)陈发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徐海峰(县财政局副局长)高师琼(县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邢毅辉(九所镇政府镇长)罗俊(利国镇政府镇长)方华东(黄流镇政府镇长)梁小明(莺歌海镇政府镇长)韦忠民(尖峰镇政府镇长)杨清(佛罗镇政府副镇长)林进团(乐东工商局局长)李子更(乐东公安边防支队支队长)吴优群(乐东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主任由高师琼兼任。
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东方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其他行政行为二审行政判决书
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东方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其他行政行为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其他行政行为【审理法院】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31【案件字号】(2021)琼97行终1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周文娟郝良存许杏花【审理法官】周文娟郝良存许杏花【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方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当事人】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方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当事人-公司】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方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代理律师/律所】吴云海南泽田律师事务所;陈宇海南泽田律师事务所;符运杰海南鳞洲律师事务所;覃坤妹海南正益律师事务所;刘悦笛海南正益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吴云海南泽田律师事务所陈宇海南泽田律师事务所符运杰海南鳞洲律师事务所覃坤妹海南正益律师事务所刘悦笛海南正益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吴云陈宇符运杰覃坤妹刘悦笛【代理律所】海南泽田律师事务所海南鳞洲律师事务所海南正益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原告】海南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东方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被上诉人东方资规局是否应当受理上诉人提出的更正登记申请。
【权责关键词】其他行政行为合法违法查封拒绝履行(不履行)第三人质证关联性合法性证据确凿证据不足不予受理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受理行为【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事实与一审认定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被上诉人东方资规局是否应当受理上诉人提出的更正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九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3.02•【字号】乐府办〔2016〕28号•【施行日期】2016.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乐府办〔2016〕28号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乐东黎族自治县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2日乐东黎族自治县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为做好我县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和规范土地与矿产资源管理,根据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通过开展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发现、制止并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地区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督促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管矿用矿;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实施问责。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一)组织机构为加强组织领导,决定成立乐东黎族自治县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孙钦(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副组长:黎俊(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邢达(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成员:林秋波(县监察局办公室主任)周芳(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张海标(县公安局副局长)林丹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黄泽雄(县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万小聪(县城市管理局局长)陈哲(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麦笃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郑金荣(县司法局局长)罗才锋(县农业局局长)林岩(县林业局局长)周运陆(县水务局党组书记)方华东(县交通运输局局长)陈泽栋(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局长)吕永强(抱由镇镇长)陈惠琼(万冲镇镇长)刘儒春(志仲镇镇长)罗世光(大安镇镇长)唐定孝(千家镇镇长)邢毅辉(九所镇镇长)罗俊(利国镇镇长)罗才雄(黄流镇镇长)韦忠民(尖峰镇镇长)孙鸿玠(佛罗镇镇长)梁小明(莺歌海镇镇长)王金虎(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陈积雷(县国土环境资源局纪检组长)罗振彬(县国土环境资源监察大队大队长)县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环境资源局,由罗振彬任办公室主任。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5.08•【字号】乐府办〔2015〕71号•【施行日期】2015.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府办〔2015〕71号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乐东黎族自治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5月8日乐东黎族自治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活动实施方案为加快我县园林绿化建设步伐,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城市生态功能,促进社会经济和城市环境协调发展,丰富我县开展的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活动内容,努力打造生态特色鲜明的园林县城,县委、县政府决定开展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活动。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化建设的通知》、《海南省园林城市(镇)评选标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为目标,坚持“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社会支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以人为本、讲求实效”为原则,以小区庭院为点,道路绿化为线,公园绿地为面,昌化江河岸为轴,点、线、面、轴相结合,形成特色突出、类型丰富、功能完备、绿化优良的城市绿地系统,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美化人居环境,全面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
二、创建目标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为目标,到2016年5月实现建成区城市绿化覆盖率35%以上,绿地率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6平方米以上,道路绿化普及率95%以上,街道绿化带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30%以上,改造旧居住区绿化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25%,绿化达标单位占全县所有单位50%以上,先进单位占20%以上。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检查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检查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4.21•【字号】乐府办〔2017〕53号•【施行日期】2017.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承包正文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检查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府办〔2017〕53号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乐东黎族自治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检查验收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21日乐东黎族自治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检查验收实施方案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经〔2015〕5号)要求,为保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的质量,规范有序地开展成果检查验收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验收的依据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61号);2.《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经〔2015〕5号);3.《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农经发〔2014〕12号);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农办经〔2012〕19号);5.《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14〕118号);6.《海南省档案局、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整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琼档字〔2014〕37号);7.《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8.《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1001-2005);9.农业部公告第2062号,实施以前已经形成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按《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农办经〔2012〕19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海上非法旅游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海上非法旅游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2.10•【字号】乐府办〔2015〕24号•【施行日期】2015.0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海上非法旅游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乐府办〔2015〕24号沿海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乐东黎族自治县海上非法旅游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2月10日乐东黎族自治县海上非法旅游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海上旅游市场管理,依法建设安全、有序的海上旅游环境,加大对海上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我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海上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依法严厉打击海上非法旅游行为,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西沙及沿海三湾旅游良好秩序,按照坚持“统一思想、联合执法、各司其职”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海上非法旅游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依法查处海上非法旅游行为,规范净化海上旅游环境,确保我县2015年春节假日期间旅游市场平稳有序。
二、整治时间2015年2月1日至3月31日。
三、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以西沙及龙栖湾、龙腾湾、龙沐湾沿海海域为重点,大力整治海上非法旅游。
主要内容为:(一)渔船主或渔民利用渔船非法招徕、组织游客赴西沙及龙栖湾、龙腾湾、龙沐湾沿海海域开展海上旅游活动,或者以出租渔船方式提供交通工具为其它组织、个人在西沙及龙栖湾、龙腾湾、龙沐湾沿海海域开展非法旅游活动服务。
(责任单位:县海洋与渔业局;配合单位:乐东公安边防支队、县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沿海各镇人民政府)(二)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非法招徕、组织游客赴西沙及龙栖湾、龙腾湾、龙沐湾沿海海域开展海上旅游活动;或者租赁船舶自行组织本单位员工赴西沙及龙栖湾、龙腾湾、龙沐湾沿海海域海域开展旅游活动。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9.29•【字号】乐府办〔2015〕167号•【施行日期】2015.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府办〔2015〕167号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乐东黎族自治县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9月29日乐东黎族自治县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5〕100号),全面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我县生态环境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依法保护环境,严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一)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
严格按照《乐东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环保大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三同时”(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执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以及群众举报投诉突出环境问题处理等情况,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存在的大气污染的区域,水污染的河流(段)、湖(库)、城市内河(湖)和土壤污染的区域按照一区一策、一河(段)一策、一湖(库)一策的要求组织制定整治方案和计划,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时间表、线路图,按计划、分步骤进行污染治理。
环境污染治理方案应在大检查总结阶段同时上报省环保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县环保、监察、公安、发改、科信、住建、农业、水务、工商等有关部门要接受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督查,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重要情况。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获奖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获奖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11•【字号】琼府办[2011]55号•【施行日期】2011.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获奖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琼府办〔2011〕55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决策,是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重大变革。
我省林地面积3100.1万亩,其中集体林地1140.12万亩,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全省18个市县、202个乡镇、2580个村委会、22438个村民小组,关系到全省394.3万农业人口的切实利益。
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经各市县、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从2007年11月开始试点,2009年4月在全省全面铺开,目前完成外业勘界面积1192.56万亩(含规划外面积),已发放林权证51.34万本,发证面积1139.08万亩,占应发证面积的99.9%,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已全面完成。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考核评比结果,省政府决定对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等18个获奖单位和陈军等120名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彰,予以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勇创佳绩。
其他单位和个人要以先进为榜样,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把我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推上新台阶,为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促进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 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获奖单位2. 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个人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附件1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获奖单位一等奖: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屯昌县人民政府海口市人民政府儋州市人民政府二等奖:万宁市人民政府临高县人民政府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三亚市人民政府三等奖:澄迈县人民政府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琼海市人民政府定安县人民政府东方市人民政府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文昌市人民政府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附件2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个人海口市:陈军市委副书记林劲市林业局局长李杰美兰区党委书记陆云飞秀英区党委书记王丽娟琼山区林业和园林局副局长胡忠辉市森林植物防治检疫站副站长黄娇燕琼山区红旗镇党委书记梁培宁龙华区龙泉镇市井村委会主任何和铭美兰区大致坡镇昌福村委会大道湖村民小组组长三亚市:姚磊市政府副市长孙宁市林业局局长董黎明市林业局副调研员林伟海棠湾镇政府副镇长周良光育才镇雅亮村党支部书记陈良雄凤凰镇立新村委会扎毛村民小组组长儋州市:张广英市政府副市长陈海洁市农业委员会主任李耀市林改办工程师张海波那大镇政府镇长郭博宁东城镇党委书记符尚早雅星镇新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梁仕阳兰洋镇南罗村党支部书记马利权南丰镇油麻村委会南良村民小组组长文昌市:刘春梅市政府市长韩松元市林业局副局长吴多运市林业局办事员符学东路镇党委书记林洪诏潭牛镇党委书记符永保昌洒镇昌茂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韩益元公坡镇公坡村党支部书记吴多轩蓬莱镇高金村委会良田村民小组组长琼海市:梁振功市政府副市长欧行轩市农林局局长李培雄市农林局行政许可与执法监督组组长黄绍雄嘉积镇政府镇长卢业才阳江镇文市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汪中华万泉镇政府农业助理万宁市:文强市政府副市长莫儒钊市林业局局长陈北雄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卓礼川北大镇党委书记杨孝民大茂镇联民村党支部书记黄成祥三更罗镇内岭村委会新村村民小组组长五指山市:王兴胜市政府副市长蔡开文市林业局局长陈键南圣镇党委书记张圣市林业局助理工程师黄秀兰南圣镇红合村党支部副书记朱少东毛道乡毛卓村委会成暖村民小组组长东方市:吉明江市政府市长裴秋富市林业局局长符高波板桥镇党委书记赵日璧市林业局技术员汤昌雄感城镇尧文村党支部书记符亚祝江边乡白查村委会主任定安县:吴坤江县政府副县长曾繁中县林业局局长XXX 岭口镇政府镇长梁启能龙门镇农业服务中心林业助理工程师陈仁云富文镇白鹤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屯昌县:范高净县政府县长李林海县林业局副局长刘化杰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顾仲斌新兴镇党委书记刘青周屯城镇大石村党支部书记邱启军坡心镇白石村委会第七村民小组组长澄迈县:黄照良县政府副县长李艺辉县林业局副主任科员周臣山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陈玉娥中兴镇党委书记廖光武中兴镇孔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良树金江镇大塘村委会高山村民小组组长临高县:程江洪县政府副县长刘孝高县林业局副局长桂若松东英镇党委书记黄李培县林业局科员王贵机皇桐镇文贤村党支部书记林建学东英镇文连村委会多福村民小组组长昌江黎族自治县:何顺劲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关远武县林业局局长钟义锋县林业局科员黄胜卫石碌镇党委书记符平七叉镇乙劳村党支部书记洪建德叉河镇排岸村委会第二村民小组组长乐东黎族自治县:龙宇宙县政府副县长邢福善县林业局副局长张国清县林改办技术员杜文懿万冲镇党委书记陈人新利国镇茅坡村党支部书记杨明单志仲镇谭培村委会第一村民小组组长陵水黎族自治县:杨松振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杨克仁县林业局副局长赵勇县林业局科员王安良隆广镇党委书记胡后春英州镇田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白沙黎族自治县:王应才县政府县长徐世红县林业局局长孙小旧七坊镇党委书记陈庭吉细水乡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符育壮牙叉镇九架村党支部书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符国新县政府副县长孙敏凯县林业局局长陈时云县林业局助理工程师蔡兴新新政镇政府副镇长黄少鹏三道镇三弓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许教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关远大县林业局副局长叶兆承上安乡党委书记马向松县林业局科员王思仁营根镇加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省直部门:詹夏瑞省政府办公厅七处副主任科员冷毅省财政厅农业处主任科员焦正高省档案局业务指导处副处长秦忠文省林改办常务副主任、省林业局巡视员李大江海南黎母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主任李华海南省吊罗山林业局局长麦照军省林改办技术员谭永军省林业局纪检监察处主任科员卢家川省林业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副主任黄才瑚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调研员。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全省海防林建设督查情况通报-琼府办[2009]13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全省海防林建设督查情况通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9.02.03施行日期2009.02.03文号琼府办[2009]13号主题类别森林资源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全省海防林建设督查情况通报(琼府办〔2009〕13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落实省政府与市、县政府签订的海防林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根据罗保铭省长的指示和陈成副省长批示精神,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和省林业局组成2008年全省海防林建设督查组,邀请省人大、省政协有关领导和人员参加,于2008年12月26日至29日分赴沿海市、县开展督查工作。
督查组通过召开汇报会、查阅材料、随机抽查、实地测量、现场查验等形式,检查各地落实造林和退塘还林面积、造林成活率、苗木生长等有关情况。
共抽查造林面积13242亩,占各市、县上报造林面积的236%。
现将2008年全省海防林建设情况通报如下:一、综合评价2008年,沿海市、县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生态示范省建设的总目标,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整合力量,大胆创新,真抓实干,大力推进我省海防林建设。
从总体看,造林完成情况较好,退塘还林有重大突破,苗木长势良好,造林成活率达标,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008年海防林建设工作成效显著,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超额完成年度造林任务。
2008年全省海防林造林任务46467亩。
经全省阶段性造林检查验收和督查核实,12个沿海市、县都超额完成年度造林任务。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2016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2016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3.14•【字号】乐府办〔2016〕29号•【施行日期】2016.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2016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乐府办〔2016〕29号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乐东黎族自治县2016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14日乐东黎族自治县2016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推进森林防火宣传设施标准化、宣传用语规范化、普法教育制度化建设,全面增强社会公民森林防火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支持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全力防范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针对我县森林防火新形势、新特点,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全县森林防火工作重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国际旅游岛、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社会稳定为中心,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森林防火工作要求,始终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贯穿森林防火工作的全过程,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深入组织开展多渠道、多样式、多角度、大力度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二、总体目标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形式多样、突出主题,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为维护全县森林资源安全和更好适应促进国际旅游岛建设又好又快发展要求提供有力保障。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0.29•【字号】乐府办〔2022〕50号•【施行日期】2022.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乐府办〔2022〕50号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因工作需要,现将调整后的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情况通知如下:黄文聪县长: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兼管审计、财政方面工作。
分管县审计局、县财政局(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
卞晓燕常务副县长: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国有资产监管、统计、税务、金融、物价、电力、粮食物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三防”、抢险救灾、消防救援、海防、督查、档案方面工作;统筹协调“菜篮子”保供稳价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协助县长分管审计、财政方面工作。
分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挂信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档案局、海防委员会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县统计局、县应急管理局(挂县地震局)、县应急保障事务中心、县财政国库支付局、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县开发性金融合作办公室、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粮食服务中心、县档案馆、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县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县城乡信用协会工作。
联系乐东税务局、国家统计局乐东调查队、乐东消防救援大队、乐东气象局、乐东供电局、中国人民银行乐东支行、中国农业银行乐东支行、中国工商银行乐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乐东支行、中国银行乐东支行、海南银行乐东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乐东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乐东支行、乐东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国人寿保险乐东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乐东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乐东支公司工作。
柳晓磊常委、副县长: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利、民政、移民安置、农垦方面工作。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滞后任务约谈整改方案的通知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滞后任务约谈整改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6.19•【字号】•【施行日期】2021.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族区域自治正文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滞后任务约谈整改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乐东黎族自治县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滞后任务约谈整改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6月19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滞后任务约谈整改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6月7日省政府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滞后任务整改约谈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县滞后任务整改,确保滞后任务按质按量完成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中央12号文件精神以及冯飞省长、冯忠华副省长在约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滞后任务整改,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全面开展我县约谈整改工作。
二、整改内容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滞后任务共3项,其中,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滞后任务2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滞后任务1项。
(一)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第175项整改措施“责令尖峰岭保护区内的天池农家乐饭庄、天池农家饭庄、桃园酒店在2018年底前完善相关手续。
”整改进展滞后的问题整改目标:全面纠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开发旅游项目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要求,加强和规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
存在问题:一是自然保护区违法建筑没收后续处置问题尚未解决;二是尖峰岭天池桃园酒店项目位于尖峰岭自然保护区和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范围内,该区域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且位于开发边界外,酒店部分用地不符合我县总体规划,且现状为农用地,造成后续补办手续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