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零售药店新开办申请表
医保零售药店管理制度汇编2019年版
医保零售药店管理制度汇编2019年版
本文介绍了2019年版医保零售药店管理制度汇编,主要包括定点药店医疗保险制度目录、医保药品目录管理、医保结算管理、医保违规行为处理等方面。
首先,定点药店医疗保险制度目录是医保零售药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目录明确了医保定点药店的范围、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对于确保医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和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医保药品目录管理也是医保零售药店管理的重要内容。医保药品目录是医保支付范围内的药品清单,医保零售药店必须严格按照目录要求销售药品,防止因销售非医保药品而导致的医保基金浪费等问题。
此外,医保结算管理也是医保零售药店管理的重点之一。医保零售药店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医保结算工作,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运行。同时,医保零售药店还要加强对医保结算的监督和管理,防止不合规行为的发生。
最后,医保违规行为处理也是医保零售药店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违反医保管理规定的药店,医保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并可能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因此,医保零售药店必须加强对医保管理规定的研究和执行,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
总之,医保零售药店管理制度是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和药品合理使用的重要保障措施。医保零售药店必须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1.医保工作岗位职责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医保工作人员的职责,确保医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内容包括:明确各岗位职责,制定工作流程,规定工作标准和考核方法等。通过该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医保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
药品零售企业一企一档模板
药品零售企业一企一档模板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为全面推进“一企一档”管理工作的开展,提升监管效能,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决定对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实行“一企一档”管理。我局已在市局网站、公众号公布了《通知》。各基层局要按照文件要求积极行动起来。开展全员培训,全面掌握企业基本情况。对于正在筹建的药品零售企业,要在企业开办前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形式进行信息收集填报,确保能够第一时间掌握企业基本情况;对于已经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要通过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等形式公布企业设立许可登记的信息以及取得注册批件或不具备从事经营活动条件但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一企一档”管理的通知》要求做好相关信息填报工作;对于已经完成《药品经营许可证》续展和换证工作的药品零售企业,按规定组织再次复查。要积极配合上级检查。针对存在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记入台账中.要进一步强化过程监督。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对巡查药店监管工作的全程跟踪监督。
(一)全面核查企业。
企业开办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要求组织开展“一企一档”管理工作,对于已完成首次信用等级评定(信用等级为A级, BB级)、通过现场检查或日常检查能够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的企业,可以继续正常经营;对于已不具备经营条件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一律不得重新申请新办企业。检查主要包括:一是企业主体资格情况。包括注册资本、企业负责人、营业场所、仓储设施等;二是依法履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况;三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方面情况。对于存在问题需要及时整改补救的企业,基层局原则上应于当年10月底前完成复查工作;逾期未完成的企业,视为重新申请设立药品零售企业。需要提交新办企业首次信用等级评定承诺书及资料复印件。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后不能再申请设立药品零售企业或变更经营范围的可注销企业经营范围。三是企业资质情况。包括企业负责人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情况、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等。企业人员是否符合要求、持证人员是否在有效期内等项目予以确认或认定均可。四是现场检查情况。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审批程序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审批程序
一、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条例》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江西省开办药品经营企业暂行办法》
二、审批机关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管科承办。申办人按程序要求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由市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开具《受理通知书》,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允许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申办程序
(一)申办条件
1、人员条件
(1)申办人应具有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负责企业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养护、处方药销售审核和用药指导等药学服务工作,上述人员应熟悉并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无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
(2)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县以上城区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至少两名有一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或药品调剂工作经验,并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必须至少有一名执业药师。上述人员中应有能熟练使用计算机软件管理所经营药品质量的人员;(3)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农村乡镇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有一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或药品调剂工作经验,能熟练使用计算机软件管理所经营药品质量,并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4)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和农村村级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具有药士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经设区市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业务人员;
2019年零售药店换证申请书
2019年零售药店换证申请书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换证程序
一、申请申请时间:申请换证的零售药店及连锁门店,应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于《药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前6个月向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局提出申请;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出申请。
二、受理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收到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后,应严格按要求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应予受理,发给受理通知书;需要补充相关材料的,应当场或在5日内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依照相关规定说明理由;需要陈述、申辩或听证的,依照相关规定执行。凡目前尚未结案或在核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暂缓受理其换证申请。
三、审核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镇江市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细则》、《镇江市换发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审核可采取书面检查、现场检查、书面与现场检查相结合。对企业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地址、经营场所、相关人员、仓储设施、管理制度的执行等逐项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换发新证;不符合条件的可限期3个月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应依照相关规定核减其经营范围或注销原《药品经营许可证》。
四、发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局对符合换证要求的企业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收缴其原《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发放新《药品经营许可证》。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验收申请表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验收申请表
申请人基本信息
•申请人姓名:
•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申请人联系电话:
•申请人邮政编码:
•申请人电子邮箱:
•单位名称(如果适用):
申请材料清单
请在以下方框内打勾,标明已经准备好的申请材料。
•[ ] 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扫描件
•[ ] 营业执照电子扫描件
•[ ] 法人代表身份证件电子扫描件
•[ ] 负责人身份证件电子扫描件
•[ ] 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 ] 药品采购、储存、配送等管理制度
•[ ]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 ] 客户投诉处理制度
•[ ] 药品信息记录管理系统使用协议书
请在以下方框中填写申请材料领取详细信息。
•邮寄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姓名: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在以下方框内说明所申请的事项。
•[ ] 零售经营药品品种增加
•[ ] 零售经营药品品种减少
•[ ] 零售经营药品经营地点变更
•[ ] 零售经营药品销售方式变更
•[ ] 零售经营药品经营者变更
•[ ] 其他
注:如申请经营新品种药品,需在申请表中明确标明“新品种”字样。
申请理由
请在以下方框中说明申请理由。如果是新增品种,需要提供品种说明书、生产
厂家授权书、药品说明书等相关材料。如果是变更事项,需要说明变更的原因和必要性。
申请人声明
本人及单位(如适用)在本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均属实、准确、完整。如果查明有虚假记录或隐瞒重要事实,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姓名(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2019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答题-药品经营管理
药品经营管理
1.【单选题】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批准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并发给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的部门是()
∙ A.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B. 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C. 企业所在地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 D. 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正确答案:B我的答案:B
2.【单选题】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药品经营企业,除了依
据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外,还应遵循的原则是()
∙ A. 品种齐全、救死扶伤
∙ B. 公平合理、诚实信用
∙ C. 合理布局、保证质量
∙ D. 合理布局、方便群众购药
正确答案:D我的答案:D
3.【单选题】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 A. 保证企业服务质量的规章制度
∙ B. 保证所经营药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 C. 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 D. 保证药品经营人员业务素质的规章制度
正确答案:C我的答案:C
4.【单选题】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遵循合理布局和方便群众购
药原则,必须具备的条件不包括()
∙ A. 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 B. 配备具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的质量负责人
∙ C. 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相适应的常温库、阴凉库、冷库
∙ D. 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正确答案:C我的答案:C
5.【单选题】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不属于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的必备条件的是()
∙ A. 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经营许可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及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内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导和监督各区县(自治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开展《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负责本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和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第四条按照《药品管理法》第14条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含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之规定,第83条规定的情形的;
(三)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即必须有1名执业药师,2名以上从业药师或药师。身体健康,能在职在岗,履行质量管理等职责。
(四)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药品的知识,无严重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记录。
(五)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常温库、阴凉库、冷库。经营中药饮片的必须建立中药饮片库。各库区实行色标管理,并配置温湿度监测仪。仓库中具有适合药品储存的专用货架和药品入库、传送、分检、上架、出库现代物流系统的装置和设备;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药品经营许可证治理方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领,加大药品经营许可工作的
监督治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治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治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治
理法》、《行政许可法》、《药品治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方法。
第二条《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包括增加、核减经营
范畴)、注销、撤销、吊销及监督治理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主管全国药品经营许可的监督治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治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药品批
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包括增加、核减经营范畴)注销、撤销、吊销和日常监督治理工作,并指导和监督下级(食品)药品
监督治理机构开展《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督治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治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治理部门直截了当设置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治理机构负责本
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发证、换证、变更(包括增加、核减经营范畴)、注销、撤销、吊销和日常监督治理等工作。
第四条药品经营企业是药品经营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药品经营企业应
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内容及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第二章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第五条按照《药品治理法》第十五条规定,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应
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企业、企业所有从业人员无《药品治理法》第七十六条、第八
药店申请表
编号: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申请审查表
拟开办企业名称:
申请单位或申请人(签章):
经营地址:
填表日期:年月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填表说明
一、企业基本情况由申报单位填写。
二、本表一式三份,申请开办企业、县级、市级药品监
督管理部门各一份。
三、本表所列各项内容填写不下时均可另附页。
四、本表所附相关资料用A4纸打印。
五、申请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
六、经济性质填写为“民营”或“集体”,经营方式为“零售”。
七、经营范围为“化学药制剂、抗生素、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生化药品、生物制品”,可视条件选择填写。
企业基本情况
现场审查情况
审批意见
大药房验收申请
尊敬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
根据《山东省开办药品零售药店验收实施标准》准备完毕,请予验收。
申请人:
2011年12月27日
申请筹办零售药店所需提交的材料
根据市局2014年22号文件《徐州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办法》的精神,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有新的要求,具体在资料申报方面要注意如下几点:
一、申请筹办零售药店所需提交的材料
1、拟办药店论证报告:拟办药店的基本情况和优势,包括药店经营特色、药店经营面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药学服务能力及特色、周边药店分布状况等。
2、开办申请报告、筹建申请表。
3、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资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执业资格和职称证明、不在职证明、社保本及缴纳社保缴费单据等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
4、拟办企业药学人员资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执业资格和职称证明、不在职证明、社保本及缴纳社保缴费单据等的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3、4一样,都要保证能在职在岗)
5、药店地址示意图、药店营业场所平面图。
因为涉及到150米的距离限制,我们以先到审批大厅申报资料的为准,派人到现场看是否符合距离和面积要求,如果达到要求,同意筹建,在筹建期间准备完整资料,报到行政审批大厅。如果不符合条件,就不同意筹建,让别人开办。筹建完成的及时联系药品综合监管科现场验收。
二、对于新开办、变更、换证的药品零售企业设施设备要求:
1.经营冷藏药品的需要配备带温度、湿度外显的药品冷藏柜(冰箱不行)
2.对于阴凉保存的药品,可以购买阴凉储存的药品专柜,也可以设置阴凉保存区(空调制冷量达到阴凉库标准)
三、零售单体药店并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注意事项:
1、零售单体药店并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原来的零售单体药店需注销,同时由并入的连锁企业提交申办药品零售连锁门店的申请。注销和申请同时进行,同时提交资料。
2019年药品零售企业申请验收自查报告-范文word版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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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零售企业申请验收自查报告
篇一:药店开办验收自查报告 3
*********连锁药店
开办验收自查报告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店已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建立(鲁(宁)****号)。为使药店管
理不断向规范化方向发展,在筹建过程中,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
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省《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标准》的有关规
定进行运作,并展开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质量管理工作,完善各项制度。有具有药学及相关专业的人员担任
药店质量负责人,全面负责药店药品的质量工作。同时,根据验收标准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药店制订了包括岗位职责、药品购进、陈列、养护、销售等环
节的有关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制度和程序,使药店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使
经营质量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
(二)加大门店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门店人员的综合素质,各门店人员
进行了岗位培训,主要包括药品验收、养护、调配处方等,营业人员积极参加
岗位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水平。
(三)完善了各项硬件措施。营业场所宽敞明亮、整洁,内设有空调、干湿温
度计、冷藏箱、灭火器、蚊虫扑杀灯、粘鼠板等。新增了柜台、货架,销售柜
组标志醒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牌一目了然。设有符合标准的拆零专柜,
拆零工具清洁卫生,更有效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四)健全了各项服务及售后服务措施。为提高服务质量,门店
开办费申请表
开办费申请表
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申请事项:
我单位计划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开办一项新的业务或项目,由于项目的启动需要一定的开办费用,因此特此向贵单位申请相关的经费支持。二、项目背景:
请简要描述项目的背景、目标和意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名称:
2.项目背景:
3.项目目标:
4.项目意义:
三、开办费用计划:
请详细列出申请项目需要的开办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建设投资:
a)设备购置:
b)建筑装修:
c)前期准备费用:
2.运营费用:
a)人员招聘:
b)培训费用:
c)办公设备及耗材:
d)宣传推广费用:
e)其他运营费用:
请在下表中填写具体的费用计划:
费用项目金额(人民币)备注
建设投资
设备购置
建筑装修
前期准备费用
运营费用
人员招聘
培训费用
办公设备及耗材
宣传推广费用
其他运营费用
合计
四、预期效益:
请简要描述申请项目的预期效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市场需求:
2.盈利预测:
3.就业机会:
4.社会效益:
五、项目实施计划:
请简要描述申请项目的实施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启动时间:
2.实施阶段:
3.实施周期:
4.关键节点: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请在下方填写您认为需要额外说明的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申请单位负责人意见:
本人保证上述申请内容真实、准确,如获得资助,将按照约定的用途和要求使用所获得的款项,并及时提供项目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2018-2019】药店收货流程图-范文模板 (2页)
【2018-2019】药店收货流程图-范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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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收货流程图
篇一:新版零售药店GSP验收流程图
新版零售药店GSP验收流程图
篇二:药品采购入库流程图
药品采购入库流程图
篇三:连锁药店流程设计
业务流程设计
前言
本流
程从制定公布起所有部门按照此流程执行,且每月进行一次流程碰头会议,对
流程进行微调、修正,使流程更加简洁、高效、合理。本流程制定的总原则为:简单、高效、严谨。目录
1.新品引进流程
2.采购流程、预付款流程 3.收货、验收、入库流程 4.供应商结款、发
票结算流程 5.调进价、配送价、零售价流程6.采购退货流程 7.报损报
溢流程 8.配送出库流程 9.门店收货流程 10.门店退仓流程 11.门店
盘点流程 12.总仓盘点流程 13.店间调拨流程
1
2
3
4
5
2019年医药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
2019年医药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辅导资料
药师要求
与《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不符的是()。A
国家实行特
殊管理的处
方药的生产
销售、批发销
售、调配、零
售、使用也应
遵守本办法
必须由执
业药师或
药师对医
师处方进
行审核、签
字后方可
依据处方
正确调配、
销售药品
零售药店
对处方必
须留存2
年以上备
查
处方药、
非处方药
应分柜摆
放,处方
药不得采
用开架自
选销售方
式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
医疗机构配
制制剂应取
得国家药品
监督管理部
门颁发的《医
疗机构制剂
许可证》
制剂配制
管理文件
包括配制
规程和标
准操作规
程和配制
记录
每批制剂
均应有一
份能反映
配制各个
环节的完
整记录。
由操作人
员及时填
写并由操
作任、复
核人及清
场人签字
洁净室内
安装的水
池、地漏
的位置应
适宜,不
得对制剂
产生污
染;100
级洁净区
内不得设
地漏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适用
于《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的()。C
发证、换证、
变更
证、变更、
监督管理
发证、换
证、变更
及监督管
理
审查、认
证、变更
及监督管
理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D 未经批准,药
品批发企业
不得从事药
品零售业务,
药品零售企
业不得从事
药品批发业
务
药品零售
连锁总店
及其各连
锁门店,必
须分别取
得《药品经
营企业许
可证》
除国家批
准设立的
中药材专
业市场,
严禁开办
各种形式
的药品集
贸市场
中药材专
业市场禁
止销售中
药饮片和
中药材以
外的药品
关于医疗单位制剂管理,错误的是()。C
非药学技术
人员不得直
接从事药剂
技术工作
医疗单位
配制制剂
必须获得
《医疗机
构制剂许
可证》
医院制剂
只限于本
单位临床
和科研需
要而市场
上无供应
医疗单位
天津医保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天津医保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办理流程及
所需材料
【设定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98号)
第3条依法设立的各类医药机构均可根据医疗保险医药服务的需要和条件,根据自身服务能力,自愿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如实提供服务范围、服务规模、服务质量、服务特色、价格收费等方面的材料,配合做好经办机构评估工作。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公开医药机构应具备的条件。有关条件要体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管理的要求,包括医药机构规划布局、服务能力、内部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的内容。
2.《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市政府令2012年第49号)第32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3.《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条例》(2019年12月11日通过)第31条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签订服务协议,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统称定点医药机构)管理,规范医药服务行为。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制定协议管理办法应当充分听取定点医药机构、相关行业协会、医师药师代表等方面意见,对合理意见应当吸收采纳。
4.《天津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津医保局规字〔2019〕1号)
5.《市医保局关于修改部分条款的通知》(津医保局规字〔2019〕5号)【服务对象】
天津市依法注册登记并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零售药店。
保健食品经营申请表
附件1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保健食品经营条件有关问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环节的监管,规范保健食品经营秩序,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要求,现就保健食品经营条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营者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日起停止销售保健食品。
1.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国产保健食品须审验并保存供货商的经营资质(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工商营业执照、有效GMP证明和生产许可证明复印件)、产品批准证书复印件;进口保健食品须审验并保存供货商经营资质(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批准证书复印件。
2.审验并保存符合法定条件检验机构出具的或者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销售批次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
3.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或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票据,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者还要建立产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销售时间等内容,或者保留
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台账、票据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凡违反上述规定销售保健食品的,一经查实,按照《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三、经营者(含新开办)可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提出保健食品经营条件审查申请(申请格式见附件)。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按照《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经营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保健食品经营条件审查意见通知书》,并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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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申请表
拟办企业名称: XXXX大药房有限公司
隶属部门:
地址: XX市X县XXXX街XX号
所在地:城市()县城(√)乡村()填报日期: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阳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填表说明
1、同意开办立项申请后,方可填写本表;
2、本表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字迹清晰,涂改无效;
3、企业名称应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核准的全称填写;
4、地址应填写具体街名及门牌号;
5、若为非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一栏可空缺;
6、若不设药品仓库的,仓储情况及仓储设备一栏可空缺;
7、经济性质应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填写;
8、联系电话一律按前四位为区号,后面为电话号码或移动电话号码填写;
9、从事药品经营管理工作年限按实际从事累计年填写;
10、经营范围可按“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填写;
11、从事药品经营人员系指直接接触药品的所有人员;
12、本表一式两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一份;
13、本表所列各项内容填写不下时均可另附页,附页一律采用A4纸。
申请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