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国有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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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国有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和途径
作者:张婴楠
来源:《商场现代化》2019年第20期
摘要: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最基本且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是企业发展、社会稳定的保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劳动关系的矛盾、问题也日益增加,本文对目前企业存在的劳动矛盾,如何处理企业与职工之间劳动关系问题,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等内容进行论述与分析。
关键词:和谐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职工利益
一、国有企业改革引发的劳动关系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深层次的矛盾也随之显露,企业安定稳定问题变得尤为突出。2018年10月,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会议传递出多个重要改革信息,可以看出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已提上议程而且是当下重点工作。但是隨着企业的重组改制、减员分流等重大改革措施的实施,企业中的劳动关系不稳定问题也随之而来,在这个关键的时期国有企业应当如何稳步发展,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成为当务之急。
1.企业与职工矛盾加剧
国有企业改革的工作重心为企业组织架构的重组和整体职工规模的精简,因此就会有变相裁员与减薪的情况出现,此时对在岗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就有了新的要求。很多企业会选择性地留住优秀人才,这些职工更有上进心、责任感,富有创新理念,而对于那些只满足现状,同时业务能力较低的职工来说并不有利。
企业发展都需要争取利益最大化,国有企业也不例外,储存资金,壮大实力,除了应对新时期的经济环境变化做好准备的同时也会有诸多问题,裁员、减薪的工作压力,都会带给职工不同程度的压力,因此职工的诉求相应增加,他们更多想争取更高的工资收入和更好的待遇,尤其是社会保障和劳动报酬等方面会引发各种劳动关系的问题,在这种趋势下的国有企业改革,更需要企业担负重任,保持良好劳动关系,兼顾企业和职工各方面权益。
2.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没有与时俱进
据统计,较多国有中小型企业劳动关系管理薄弱,没有及时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和相关管理制度,致使劳动关系的管理无法可依,存在着若干个劳动关系风险点,企业随意与职工
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屡有发生,这些风险点一旦爆发,就会对企业造成不良的影响。有些国有企业虽有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和某些管理制度,但规定不具体,操作性不强,使劳动关系工作难以监管,漏洞百出。
国有企业具有一定的行政性,由于历史原因,中国国有企业分类也是相当复杂的,其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需要在《劳动合同法》的基础上,与时俱进,量体裁衣,制定符合企业内部实际情况的劳动合同法律法规,以规章制度来管理,不仅能够使职工利益不受到侵害,而且对企业利益也有着保障的作用。
3.劳动合同的履行存在突出问题
劳动合同履行,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各自义务的行为。《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当事人双方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履行自己所应承担义务的行为。
在经济市场上,企业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劳动合同存在“短期化”趋势,这种趋势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企业为了减少劳动用工成本。根据现有的劳动法规,单位在合同期限内辞退职工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企业为了更加“灵活”的用人,且不用承担过多的补偿金,会选择这种方式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更有甚者,为了规避社会保险义务,在招聘劳动者时,不照章办事,不通过劳动力市场,私自随意聘用人员。这种用工制度不规范、不签劳动合同,导致职工利益收到侵害,企业擅自订立、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让职工被迫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影响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4.劳动合同内容及签订等存在漏洞
很多国有企业的劳动合同的内容及形式不完备,有缺陷,合同内容大都千篇一律,不具体,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等行为没有规范,因此导致以下问题的出现:劳动合同的签订手续不合格,签订流程存在问题;部分国有企业经过体制改革后应变更劳动合同,但是却一直没有变更;符合解除、终止、中止劳动合同人员,企业又未办理有关手续;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企业不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或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办续签手续就继续使用劳动者等。
不认真履行劳动合同成为很多中小型国有企业的首要问题。不履行约定的各种义务,甚至有意无意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同时也会出现极个别职工不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困难,或带来各种经济损失等,这些问题都严重影响着企业劳动关系的管理,加深了企业与职工之间的矛盾。
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
劳动者即是经济社会的建造者,也是企业发展成果的共享者。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是解决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的首要问题,是国有企业对劳动关系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努力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和谐首先是社会关系的和谐。劳动关系是社会关系的根本,和谐社会的建立必定依托于劳动关系和谐与稳定。
2.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国有企业和谐稳定的要求
没有和谐劳动关系的企业缺少灵魂,没有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对企业发展会造成很多影响,企业会缺少向心力和凝聚力,也会影响企业在现代经济体制下的竞争力。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和谐的劳动关系能为企业运营和管理起到积极作用,为企业文化的建立起到推动作用,它可以成为企业与职工之间的无形桥梁,拉近企业与职工之间的距离。
当今社会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宗旨,需要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要求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广泛调动企业和职工积极性,促使经营者、劳动者与建设者之间能够和谐相处、平等合作、互利共赢,使企业保持健康持续发展。
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协调劳动关系矛盾的迫切需要
我国当前的劳动关系总体是以协调稳定发展为主线,但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处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的新时期,经济关系、劳动关系日益市场化、多样化和复杂化,容易出现职工的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权益受到侵犯的现象,如何去處理劳动纠纷,如何去调节劳动关系中的矛盾,也是企业的管理者门的考验。
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协调劳动关系矛盾的重要性,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将解决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增强企业依法用工意识,提高职工依法维权能力,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监督和劳动纠纷调解,把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的全过程纳入法制化正轨,只有妥善处理劳动关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才能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切实巩固国有企业的职工队伍与社会政治的稳定。
三、国有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