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的地位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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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有企业的设立代表了一种新的社会制度的开始,这一经济成份的存在是决定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制度的。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将导引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趋势,使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地走向繁荣、和谐与进步。尽管在以往的历史上曾经有过不少的曲折,至今仍处于艰难徘徊之中,但国有

企业推进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历史作用是不可改变的。国有企业在根本上不同于私有制企业,国有企业的经营宗旨是以人为本,而不是以资为本,因此,国有企业可以最大限度地创造就业机会,使得人人获得劳动权力在这一所有制经济的内部能够最大限度地理性实现。国有企业更是一支重要的不可忽视的建设大军,新中国的工业基础就是由国有企业奠定的,而且改革开放之后,国有企业在中国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上依然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关键词:社会主义;经济;国有企业;公有制;改革

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公有制企业,不是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公营企业,更不是公众所有的股份制企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一方面要坚持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另一方面要同时发展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公营企业和资本主义性质的民营股份制企业。改革的方向只能是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和进一步发展壮大国有企业,任何混淆国有企业与公营企业区别的企图,任何想以各个国家都有的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公营企业取代只是社会主义国家才设立的公有制性质的国有企业的做法都是违背社会主义改革宗旨的,都是与坚持社会主义的原则格格不入的。所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行到了攻坚阶段的关键时刻,我们迫切需要在理论上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深刻而准确地认识和界定多种经济成份并存下的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

中国改革之后取得的重要的理论突破之一是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一方面阐明中国已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阶段,这是与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阶段不同的社会形态存在,再一方面又明确指出中国只是进入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阶段只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刚刚开始阶段,与社会主义社会快要结束的阶段相比,存在着很大的差别。通过这一理论的创新,我们可以做出一个明确的基本判断:社会主义社会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根本不同,在于社会主义社会拥有了新的经济基础即拥有了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的国有企业。这就是说,在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阶段,国家所拥有的经济力量是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公营企业,新民主主义的“新”是新在无产阶段政党的领导上,公营企业并不由此改变国家资本主义性质;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制度建立的经济基础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的国有企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着多种经济成份,但作为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一个阶段,它的社会性质必然取决于相应的经济基础,取决于创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的国有企业。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社会真理。只能是公有制的经济基础决定相应的上层建筑的存在,决定社会主义制度的存在,决定社会主义社会的存在。因此,坚持社会主义的首要条件是坚持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经济基础,能否推进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关键在于能否推进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经济基础发展。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的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根本的意义是坚持社会主义国家基本制度建立的经济基础,因为并不是有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才需要有公有制性质的国有企业,而是恰恰相反,只有确定创立国有企业,才能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国家基

本制度,即公有制性质的国有企业的存在是决定国家性质的,是决定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制度建立的。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的国家性质是社会主义。虽然,由于刚刚从新民主主义国家转为社会主义国家,国民经济中仍要存在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资本主义经济等多种经济成份,但是,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并不决定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家的性质,决定国家性质的是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并存的发挥主导作用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其中最主要是国有企业的形成和发展。认识到中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比仅仅强调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要更复杂和更准确;认识到中国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公有制企业目前需要与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和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并存,社会主义性质的公有制企业是在这种并存中发挥其主导作用,比仅仅强调坚持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要更明智和更深刻。这就是说,在目前情况下,中国必须一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以此决定国家的基本制度是社会主义的性质不变;再一方面,中国的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又必须与国家资本主义企业和资本主义企业一同发展,以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要求,决不能排斥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决不能超阶段发展。

存在多种经济成份和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仅就经济基础而言,与其他非社会主义国家是有着根本性区别的。非社会主义国家存在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在当代,其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表现为由各级政府直接投资控股或独资的公营企业,其资本主义经济主要表现为由民间投资并经营的各类股份制企业,这种所有制结构是当代非社会主义国家的一般表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经济与之相比,有3点重要的区别:第一,中国需要通过体制的改革明确设立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公营企业,但中国设立的公营企业是由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政权掌控的,不同于一般非社会主义国家的公营企业。第二,中国民间投资并经营的各类股份制企业是在社会主义国家基本制度不可动摇的前提下存在的,无论是在政治上还是在法律上,都要无条件地服从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政权的管理,这也是与一般非社会主义国家的民营企业不同的。第三,最重要的区别是中国存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的国有企业,并非与其他非社会主义国家一样只存在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从理论上讲,没有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的国有企业,中国就不是社会主义国家,而目前并存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则恰恰表明中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不必讳言,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非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成份主要是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因此,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在坚持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不变的前提下,高度理性地发展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但是却不能由此阻止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成份的发展,不论多么艰难,也都要坚持发展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成份,即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的国有企业的发展。

如果不区分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的国有企业与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公营企业,即不区分社会主义国家特殊性质表现的国有企业与各个国家都存在的公营企业,以公营企业的制度演化取代国有企业改革,将国有企业全部改变为公营企业,那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制度将不能延续,中国将不再是社会主义国家。决定国家基本制度的是经济基础,决定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的是经济基础,不是上层建筑,所以,一旦取消国有企业的存在,将这一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的经济成份取消,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就没有了,与此相应,上层建筑也将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因而,中国的改革是为了更好地坚持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这是毫无疑问的。改革决不是要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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