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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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文本》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文本》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文本》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8.19•【文号】国质检法[2011]448号•【施行日期】2011.08.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文本》的通知(2011年8月19日国质检法[2011]4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规范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保障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工作合法、及时、有效地开展,提高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文书的规范化水平,总局结合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工作实践,在充分征求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文本》(以下简称《格式文本》)。

现将《格式文本》印发给你们,供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开展行政处罚工作中参照使用。

《格式文本》的制作说明以及各种处罚文书范本,总局将统一编辑成册,随后印发。

如在文书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总局法规司联系。

联系人:南军联系电话:************附件:1.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文书排版有关问题的说明2.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文书目录及格式文本(略)附件1: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文书排版有关问题的说明一、排版依据1.《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1999)。

2.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技术规范1.文书尺寸。

除有个别要求的文书外,统一使用A4幅面纸张(210mmX297mm)印制。

2.字体字号。

行政执法机关名称使用3号黑体(小标宋体字);文书名称使用2号宋体;文书文号和正文使用3号仿宋;表格内文字使用5号仿宋。

表格尽量一页排完。

处罚程序不合法质监局被判败诉

处罚程序不合法质监局被判败诉

处罚程序不合法质监局被判败诉日前,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不服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案,质监局由于执法程序违法而被判败诉。

20XX年9月30日,河南省孟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人员对河南省孟州市电业乐万家有限责任公司经销的商品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销售的“五粮液”酒防伪标签无暗记标记,涉嫌假冒,遂当场对该公司的177瓶“五粮液”酒进行了封存,并在公证人员的现场公证下提取酒样品,经中国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鉴定为假冒五粮液产品。

之后,孟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剩余的176瓶“五粮液”酒予以登记扣押。

由于此案涉及货值金额和社会影响较大,孟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将此案移交给该局上级单位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同年11月26日,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向孟州市电业乐万家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确认该公司经销的“五粮液”酒系以假充真产品,已违反了我国《产品质量法》第条的规定,将依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第50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要求该公司在11月28日前将陈述意见送到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逾期视为放弃权利;并说明如要求公开听证,应于收到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孟州市电业乐万家有限责任公司在收到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送达告知书的当天就用邮政快件邮送了陈述意见,同时提出公开听证的申请。

可是次日,即11月29日,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就向该公司送达了(豫焦)质技监罚字[20XX]第06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1、责令停止销售以假充真的“五粮液”酒。

2、没收176瓶以假充真的“五粮液”酒。

3、并处该公司以假充真“五粮液”酒货值金额二倍罚款94560元。

孟州市电业乐万家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处罚决定不服,以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没有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权,处罚决定无任何依据,程序违法,剥夺公开听证权,处罚决定内容违法为由,向焦作市解放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李正花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李正花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李正花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发文案号】马市监处罚〔2022〕134号【处罚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30076320000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30076313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50127323401100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5012732124015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34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720000【处罚日期】2022.02.25【处罚机关类型】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处罚机关】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市级【执法地域】马鞍山市【处罚对象】李正花【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2.04.30 17:00:36当事人:李正花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身份证2021年12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李正花经营的美容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且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销售货架上发现FITFUN代餐调制乳粉(南瓜味)(净含量:500克,生产日期:20200319,保质期:18个月)11盒;FITFUN代餐调制乳粉(薯蓣味)(净含量:500克,生产日期:20200401,保质期:18个月)6盒;FITFUN代餐调制乳粉(玉米味)(净含量:500克,生产日期:20200407,保质期:18个月)7盒,均已超过保质期。

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行扣押。

2022年01月11日,我局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1.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21日(执法人员检查当天)期间,当事人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从事经营活动,故当事人无照经营的时间为22日。

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销售货架上发现的上述FITFUN代餐调制乳粉(南瓜味、薯蓣味、玉米味)是当事人加盟品牌MOVA life(MOVA life品牌属于宁波茉维科技生活有限公司)免费配送的,当事人提供了相应的送货单,索取了供货商(宁波茉维科技生活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材料。

产品执行标准错误处罚决定书

产品执行标准错误处罚决定书

产品执行标准错误处罚决定书
XXX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生产的XXX产品执行标准标注错误,正确应为xxxx,实际错误标注xxxx。

我局于xxxx年x月x日向你单位直接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

本局认为,当事人生产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的规定,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的规定。

你单位初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罚款:xxx元;
没收违法所得:xxx元。

如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xxx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xxx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xxx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xxx市场监督管理局
xxxx年x月x日。

龙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龙市监处〔2021〕181号

龙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龙市监处〔2021〕181号

龙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龙市监处〔2021〕181号【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发文案号】龙市监处〔2021〕181号【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501273267011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320150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33849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2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50127321250120【处罚日期】2021.12.06【处罚机关】龙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类型】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处罚机关】龙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执法级别】区/县级【执法地域】龙州县【处罚对象】黎义忠【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2.02.25 16:37:05当事人:黎义忠主体资格证照名称:个体营业执照(龙州县黎义忠便利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2451423MA5*****经营场所:龙州县彬桥乡彬桥街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黎义忠身份证号码:452133************联系电话:137****8700其他联系方式:无联系地址:龙州县彬桥乡彬桥街***2021年11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农飞雁、凌剑科依法对黎义忠经营的龙州县黎义忠便利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内货架上摆放销售预包装食品烧烤粉、胡椒粉和十味香粉,上述预包装食品的包装标签上均未标明产品规格和生产日期。

经初步核查,当事人黎义忠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我局于2021年11月18日依法对当事人黎义忠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实,当事人黎义忠于2019年1月11日注册了个体营业执照,名称:龙州县黎义忠便利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51423MA5NKW265L,经营场所:龙州县彬桥乡彬桥街**,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食品,并于2019年3月20日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14514230*****),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3月19日。

某酒业公司不服A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案

某酒业公司不服A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案
第 ( ) 项 之 规 定 ,依 法 应 当 受 到 法 律 的 制 裁 。 被 告 对 一
原告所 作 出的行政 处罚决定 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 ,适用
法 律 正 确 ,程 序 合 法 。
市所)对抽取样品的各 项指标进行检验 。但是 ,A 市所针
对 白酒 项 目 尚未 经 过 单 项 产 品计 量 认 证 和 审 查 认 可 。 然 而 ,A市 局 仍 然 要 求 A 所 对 其样 品 进 行 检 验 ,A市 所 经 市
【 诉讼情况】
Y区法 院在 立 案 受 理 后 ,通 知被 告 A市 局 应 诉 答 辩 。
该酒 厂 直 接 经 济 损失 近 1万 元 ,间接 经 济 损 失 1万 余 元 。 0 8
【 分析 意见】
A市局作 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证据不足。
A市 所 虽 属 国 家法 定 的 检 验机 构 ,但 在 检验 白酒 项 目 上 尚未 依 法 通 过 省 级 以上 质 量 技 术监 督 部 门 ( 称 质 监 下
产 的 浓 香 型 白酒 进 行 了通 报 批 评 。地 方 主 要 报 纸 相 继 作
被告不服Y区法院的判决 ,向A市 中级人 民法 院 ( 下
称 A市 中院 )提 出上 诉 。 A市 中院 经 审 理 后 ,根 据 《 政 诉 讼 法 》 第 6 条 第 行 1 ( ) 项 之 规 定 ,判 决 如 下 :驳 回上 诉 ,维 持 原 判 ,本 一
A市局在规定时间 内向Y区法 院提交 了作 出具体行政行为 的事实根据和所依据的法律 法规 ,以及答辩状 。
原告 某 酒 业 公 司诉 称 ,被 告 A市局 作 出的 行政 处 罚 存
在三个 问题 : ()事实不清 ,证据不足 ; ( )违反办案 1 2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范例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范例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范例X市监X罚(20XX)X号20XX年X月X日,我局接投诉举报反映某商贸有限公司的网店旗舰店有使用绝对化用语和格式条款的行为。

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旗舰店相关网页进行数据留证,发现当事人的旗舰店首页宣传内容有“……被誉为'最佳越野夹克'”、“涉及已损坏或已经使用过的商品,若因质量问题退货,如有必要需经权威质检部门或者CANADAGOoSE质量部门鉴定,CANADAGOOSE保留最终判定权”等文字内容。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者排除消费者权利和广告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行为。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为进一步查清此案,我局于20XX年X月X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某商贸有限公司实际经营地为X市X区X路X号X栋,当事人于20XX年X月起在网店平台开设“CANADAGOOSE官方旗舰店”,并委托某商务有限公司对该互联网店铺进行日常运营、维护及商品发布。

20XX年X月起当事人委托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其网店旗舰店发布“我们的所有羽绒混合材料均含有Hutterite羽绒,这是优良且最保暖的加拿大羽绒”的文字内容。

当事人主要从事“CANADAG00SE”品牌羽绒服销售。

U C ANADAGOOSE"品牌羽绒服装的填充物羽绒混合材料全部采购自加拿大的羽绒供应商FeatherIndustriesCanada公司(以下简称FIC公司),当事人总公司加拿大鹅公司所采购的羽绒为加拿大Hutterite白鹅绒和加拿大HUtterite白鸭绒。

其所使用的鸭绒填充物蓬松度分别为625(美国标准)和750(美国标准),所使用的鹅绒填充物蓬松度分别675(美国标准)和800(美国标准)。

经统计,当事人销售的羽绒服装共计190款,蓬松度800(美国标准)的鹅绒产品有18款,蓬松度675(美国标准)的鹅绒产品有14款,蓬松度625(美国标准)的鸭绒131款,蓬松度750(美国标准)的鸭绒27款。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范例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范例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范例案件名称:对XXX公司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XXX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X地址:XXXXX违法事实:经查,XXX公司在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期间,未经许可擅自生产和销售未经许可的XXXX产品,违反了《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依据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对XXX公司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一、责令XXX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违法产品,并责令将违法产品进行召回并销毁。

二、对XXX公司罚款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X元整),并限期缴纳。

三、如果XXX公司对上述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处罚执行:XXX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并在限期内将违法产品召回并销毁,否则将依法加重处罚。

文书制作单位(盖章):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月日本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签字):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申请行政复议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年月日复议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年月日审结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年月日行政诉讼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年月日(注:本文书一式两份,留存一份,送达一份)以上是对XXX公司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XXX公司应当严格遵守处罚决定,及时整改,确保再次违法行为。

希望XXX公司以此为戒,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做出积极的贡献。

关于××认证检验有限公司认证过程减少、遗漏程序案件的处罚决定

关于××认证检验有限公司认证过程减少、遗漏程序案件的处罚决定

认鉦真2020-7关于X X 认证检验有限公司认证过程减少、遗漏程序案件的处罚决定x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x 市监罚字〔2018〕x 号当事人名称/姓名:xx认证检验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XX身份证号码:略年龄:略性别: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联系方式:略住所:略经查,当事人有以下违法事实:2018年2月6日, 本局接到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协助相关认证 情况进行调查的函》,要求核查xx认证检验有限公司 在为安徽红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实施管理体系认证 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

现查明:xX认证检验有限公司在为安徽红牌机电 设备有限公司实施管理体系认证过程中减少、遗漏了 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

1. 申请组织(安徽红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住所: 略)未通过环评,当事人对其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工作,减少、遗漏了《管理体系认证规则》4.1.2(3)规定 中要求的“4.1.2认证机构应当要求申请组织至少提 交以下资料:(3)管理体系覆盖的活动所涉及法律法 规要求的行政许可证明、资质证书、强制性认证证书 等的复印件”程序。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管理规定》第 十二条规定:“申请认证的组织在申请认证审核时, 应向认证机构提交如下证明材料:(1)由具有法定资 格的环境监测机构近一年内出具的该组织各项污染 物监测结果;(2)该组织所在地地(市)级以上环境保 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组织在近一年内未因环境 违法受到处罚的证明。

”2. 《审核报告》中《E T C 管理体系审核通知书》明示:2017年5月18日下午进行“一阶段现场审核”, 但审核组成员均未到申请组织的现场进行审核;明示 第二阶段审核时间为2017年5月24日至5月25日 上午(1.5个工作日),但审核组成员仅有2人到现场 进行审核,另1人始终未到现场,且5月24日当天返回;未召开首次会议、末次会议,未进行培训,《审核 报告》中的首次会议、末次会议的签名均为一次性补 签。

关于××地矿技术服务部未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擅自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案件的处罚决定

关于××地矿技术服务部未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擅自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案件的处罚决定

认证类2020-7关于XX地矿技术服务部未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擅自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案件的处罚决定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x市监罚字〔2019〕x号当事人:xx地矿技术服务部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略住所:略经营者:田XX身份证号码:略联系电话:略联系地址:略2019年8月14日,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 法人员依据x市监〔2019〕x号《2019年xx市市场监管 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依法对位于x x市益寿路的XX 地矿技术服务部(以下简称“你服务部”)进行执法检 查。

检查现场发现:丨.你服务部内检验员王X X正在进 行煤炭检验活动,在你服务部检验室门口堆放有大量 煤炭检验样品;2.现场发现由你服务部对外出具的检 验报告52份,报告名称均为xx地矿技术服务部检验 报告,并加盖有你服务部公章;3.现场发现你服务部 用于收取样品及检验数据记录的登记本2本;4.现场 还发现你服务部向委托检验单位开具的收取检验费 发票19张,收费发票除一张开具日期为2018年外,其余18张收费发票日期均为2019年开具,经核算上 述收费发票共收费55360元;5.你服务部现场未能提 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本局查明:你服务部自2014年4月成立至检查 当日未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擅自向社会 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

2019年9月17日,本案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 拟处罚意见。

2019年9月18日,本局依法向你服务 部送达了 x市监告字〔20丨9〕><号《行政处罚告知书》,你 服务部对认定的违法事实、违法依据和处罚内容无异70彳罱亨处兹箐邛兗议,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证明以上事实的证据有:1.程序部分。

证明本局对你服务部未取得检验检 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査的程序合法。

(1) 《2019年xx市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案件来源登记表(100号),证明案件来源;(2) 立案审批表,证明本案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 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履行了立案审批程序。

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审批

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审批

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审批在市场经济的运行中,市场监管局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职责之一便是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通过行政处罚决定书来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正常秩序。

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审批,更是这一执法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它不仅关乎着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也直接影响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审批,首先要确保其事实依据的准确性和充分性。

在调查阶段,执法人员需要通过各种合法的手段收集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等。

这些证据必须能够清晰地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如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

审批人员在审查时,要对这些证据进行逐一核实,确保其来源合法、真实有效,且相互之间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支撑处罚决定的作出。

法律适用的正确性也是审批的重点之一。

市场监管领域的法律法规众多,且不断更新完善。

审批人员需要准确把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和适用范围,确保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所适用的法律条款准确无误。

例如,对于某种特定的违法行为,是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还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或者是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都需要经过仔细的甄别和判断。

在审批过程中,程序的合法性同样不容忽视。

行政处罚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告知、听证、决定等环节。

审批人员要审查每个环节是否都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比如,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是否依法告知了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的,是否依法组织了听证。

行政处罚的合理性也是审批需要考量的重要因素。

虽然法律法规对各类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罚幅度,但在具体案件中,处罚的轻重应当与当事人的违法情节、危害后果以及认错态度等相适应。

对于初次违法、情节轻微且积极整改的当事人,可以适当从轻处罚;而对于屡教不改、情节严重、造成较大社会危害的当事人,则应当从重处罚。

审批人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处罚决定既具有惩戒作用,又不过分严苛,体现出执法的合理性和人性化。

违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政处罚决定书格式样本

违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政处罚决定书格式样本

违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政处罚决定书格式样本一、行政处罚的背景和目的为了保护市场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违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本机关经过调查核实,依法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二、案件基本情况1.当事人姓名(名称):[填写当事人姓名(名称)]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3.联系地质:[填写联系地质]4.执法机关名称:[填写执法机关名称]5.管辖地区:[填写管辖地区]6.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三、案件事实及违法行为1.(详细描述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四、行政处罚依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机关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据如下:1.(相应法律法规及具体条款)五、行政处罚决定1.罚款金额:[填写罚款金额]2.调查处理期限:[填写调查处理期限]3.缴纳罚款地点:[填写缴纳罚款地点]4.罚款期限:[填写罚款期限]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如果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依法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行政复议机关名称:[填写行政复议机关名称],地质:[填写行政复议机关地质]2.行政诉讼地点:[填写行政诉讼地点]七、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1.当事人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应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到指定地点。

2.经济处罚款应以现金或者银行汇票的形式缴纳,不得以其他方式代替。

八、信用记录的处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将被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对企业信用评定和相关权益予以影响。

九、处罚决定的履行和期限当事人应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于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处罚决定。

十、附件1.相关证据材料十一、生效和送达1.本行政处罚决定自送达时生效。

2.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式两份,当事人一份,执行机关一份。

行政机关(盖章):执法人员(签名):日期:日期:。

营活动中使用未经ccc强制性认证的低压配电设备处罚决定书

营活动中使用未经ccc强制性认证的低压配电设备处罚决定书

营活动中使用未经ccc强制性认证的低压配电设备处罚
决定书
尊敬的先生/女士:
一、违法事实及证据
根据我们的调查,经过对您参与的营活动现场进行检查和取证,我们发现您在配电设备方面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您使用的低压配电设备未经CCC强制性认证。

2.我们找到了相关设备的购买记录和证明,证实您在未获得CCC认证的情况下购买了该设备。

二、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关于执行强制性认证有关要求的通知》,营使用的低压配电设备需要获得CCC强制性认证。

三、处罚决定
1.罚款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七十五条,对生产者销售未经CCC认证的低压配电设备,可以处以50,000至100,000元的罚款。

鉴于您的违法行为,我们决定对您处以罚款80,000元。

请您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支付至指定账户。

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请您立即停止使用未经CCC认证的低压配电设备,并使用经过CCC强制性认证的设备。

四、申诉权利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您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
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我们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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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技术监督
行政处罚决定书(副本)
()质监罚字…‟号
当事人:
地址:电话:
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编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查案经过部分)年月日,根据(案件来源情况),我局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对你(单位)进行执法检查。

(查案情况)。

(违法事实部分)本局查明,你(单位)(相对人有关违法事实)。

(主要证据列举部分)以上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
2、
3、。

(违法事实认定)本局认为,你(单位)的行为,属于的行为,已违反了《》第条第款第项(法律条文)
的规定。

(自由裁量理由及依据)
年月日,本局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质监罚告字…‟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并听取了你(单位)的陈述(申辩)意见。

(如当事人有陈述、申辩且相关理由成立的,写明陈述、申辩情况及质监部门对当事人陈述、申辩情况的复核情况并同时写明二次告知情况;有听证情况的,写明听证情况。


(处罚意见部分)依据《》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本局现决定对你(单位)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
2、
(履行要求部分)请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决定书,将上述款项缴到(某银行)。

地址:,账户:,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救济部分)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于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单位全称(印章)
年月日
(副本)签发人:
本文书一式两份,正本送达当事人,副本行政部门存档。

质量技术监督
行政处罚决定书(正本)
()质监罚字…‟号
当事人:
地址:电话:
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编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查案经过部分)年月日,根据(案件来源情况),我局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对你(单位)进行执法检查。

(查案情况)。

(违法事实部分)本局查明,你(单位)(相对人有关违法事实)。

(主要证据列举部分)以上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
2、
3、。

(违法事实认定)本局认为,你(单位)的行为,属于的行为,已违反了《》第条第款第项(法律条文)
的规定。

(自由裁量理由及依据)
年月日,本局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质监罚告字…‟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并听取了你(单位)的陈述(申辩)意见。

(如当事人有陈述、申辩且相关理由成立的,写明陈述、申辩情况及质监部门对当事人陈述、申辩情况的复核情况并同时写明二次告知情况;有听证情况的,写明听证情况。


(处罚意见部分)依据《》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本局现决定对你(单位)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
2、
(履行要求部分)请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决定书,将上述款项缴到(某银行)。

地址:,账户:,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救济部分)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于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单位全称(印章)
年月日
(副本)签发人:
本文书一式两份,正本送达当事人,副本行政部门存档。

文书制作要求及说明
一、写明文件字号。

二、写明当事人全称及相关情况。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的确定应注意以下事项:
1、当事人为公民的,应以身份证为准;
2、当事人为法人或者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的,应与营业执照或登记文件上的名称一致;
3、当事人为未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分支机构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4、个体工商户应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同时注明其字号;
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登记而未登记即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者他人冒用法人、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后仍以其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应以直接责任人为当事人。

三、“……一案”,格式化填写为“当事人名称+违法行为+一案”,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名称,应该引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用语,要能够反映当事人行为的具体性质,又要简洁、准确。

四、主要定案证据应当逐一列举,证据的相关信息(包括来源等)应尽可能载明。

所列证据的证明对象应当简明准确表述出来。

五、准确填写《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告知时间。

对于当事人依法享有听证权的案件,为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即使当事人明确表示放弃听证权,《行政处罚决定书》也应在告知三日期满之后送达。

六、写明对当事人的违法事实以及作出行政处罚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名称(全称),条款引用在具体到条、款、项、目;当事人有两个以上违法事实的,应当将违法事实、违法行为的定性及处罚依据分别表述,并将最后决定实际给予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合并表述;行政自由裁量的理由和依据,应从讲明法理、情理、事理等方面予以写明。

违法事实的叙述要准确、全面。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写明的违法事实是行政机关最后认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事实。

起草时要逐字斟酌,反复推敲,不能有任何疏漏和差错。

七、分条写明处罚决定的种类、幅度,其中罚没款金额必须用规范的“大写人民币金额+(阿拉伯数字金额(保留两位小数点))”表述,如:处以罚款肆仟伍佰元整(4500.00元)。

八、写明收缴罚没款的银行名称、地址、账号。

九、写明当事人依法提起行政复议诉讼的具体行政机构名称。

十、本文书一式两份副本由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人签发,加盖行政机关印章并填写成文日期。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本文书应当自作出之日起,七日内送达当事人。

十一、本文书需使用《送达回证》依法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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