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小作坊、小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管现状与建议
调研报告:关于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立法现状分析、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调研报告:关于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立法现状分析、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前言:目前,我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数量众多、分布广散,生产经营条件比较简单,卫生环境状况较差,从业人员素质整体偏低,食品安全意识薄弱,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能力不强,季节性、流动性和隐蔽性生产经营比例较高,存在较为严峻的食品安全问题,是食品安全监管难点之一。
我省现正在制定《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下称《条例》)。
值此之际,围绕《条例》制定中食品安全工作的五个重要制度设计问题,笔者做了深入调查研究,形成本调研报告,并提出了相应建议,以期对立法有所帮助。
一、如何定义食品小作坊对于食品小作坊的含义,目前法律、行政法规均未作规定,不同省份对其规定存在很大差异,省内对其界定也存在较大分歧。
参考国家推荐性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GB/T23734-2009)、已出台食品小作坊管理法规或规章的16个外省份(下称16个兄弟省份,详见附录部分)和省内关于食品小作坊的规定,综合考虑到食品小作坊具有“小”(规模小型化)、“作坊”(场所固定化、生产简单化)、“食品安全保障控制水平较低”(不适合从事工艺复杂、过程控制困难的食品生产)、达不到国家规定的食品生产许可条件、其常规形态主要是但又不限于个体工商户(也可能系个人合伙、一人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等特点,以及无法精准确定其规模大小、从业人员数量(食品生产许可制度中也未规定相对人应达到的规模大小和从业人员数量),限制其生产加工的食品(下称小作坊食品)的销售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国家并未禁止其生产加工预包装食品,现做现卖也是其常见的经营方式,其事实上生产地方特色传统食品等情况,建议在《条例》中将食品小作坊定义为“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生产规模较小、从业人员较少、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比较简单,达不到国家规定的食品生产许可要求,从事传统、特色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生产经营者(不包括食用农产品生产者)”。
食品三小专项整治方案内容
食品三小专项整治方案内容一、食品三小专项整治的背景“三小”是指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这些地方是食品安全隐患的重点区域。
小作坊生产环境混乱,卫生条件差,容易导致食品污染;小摊贩经营的食品品种多样,监管难度大;小餐饮店的食品加工和储存条件较差,容易滋生细菌。
因此,加强对这些地方的监管,对于保障食品安全至关重要。
二、食品三小专项整治的措施1. 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店的监督检查频次,严格落实“一店一表”制度,实现全覆盖、全程监管。
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增加违规经营者的处罚力度,对多次违规者取消经营资格。
2. 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定期培训,确保他们能够正确使用食品原料和加工工具。
3. 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
加强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店的指导和培训,确保他们能够按照标准规范经营。
4. 强化食品安全监控加强对食品产地、加工环节、销售环节的监控,建立食品追溯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隐患。
对食品上市前进行全面检测,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
5. 完善法律法规制定更加严格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更加严格。
给予监管部门更多的执法权力,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的法治保障。
三、食品三小专项整治方案的现状目前,我国对食品三小专项整治的工作正在取得显著成效。
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店的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健全,食品安全标准得到了更好的落实。
但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监管力度不够、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食品安全标准不够健全、监控手段不够完善、法律法规不够严格等,这些都制约了食品三小专项整治的效果。
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食品三小专项整治方案,以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四、食品三小专项整治方案的改进1. 加大监管力度加大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店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全覆盖、全程监管。
街道食品三小整治工作总结
街道食品三小整治工作总结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街道上的食品三小问题也日益突出。
为了保障居民的饮食安全,街道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积极开展了食品三小整治工作。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挑战。
首先,我们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大了对食品三小的监管力度。
我们加强了对小餐饮店、小摊贩和小作坊的日常巡查,发现了一些存在卫生隐患和食品安全问题的地方。
我们及时督促相关经营者整改,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了严厉处罚。
通过这些措施,我们有效地提高了食品三小的管理水平,保障了居民的饮食安全。
其次,我们加强了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我们组织了一些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班,邀请了专业人士为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了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卫生习惯。
同时,我们还建立了一套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了从业人员的行为,确保了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然而,在整治工作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挑战。
一些食品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存在违规行为的情况较为普遍。
同时,一些小作坊的管理水平和卫生条件较差,整治难度较大。
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这些地方的监管力度,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综上所述,街道食品三小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我们将继续加大对食品三小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居民的饮食安全。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难点及对策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难点及对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是我国长期形成的食品经营形式。
由于人文文化、消费习惯、体制机制上存在多头管理、无人愿管及交叉管理职责不清等原因,各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工作一直是个难题,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就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工作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表现形式及特征一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从业人员少、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但生产条件及设备较为简单,一般都是从事炒货、糕饼、酿酒、豆制品和卤制品作坊等,其生产加工是主要环节,生产的食品是否卫生,质量是否合格是监管的关键。
二是小餐饮,在固定场所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和服务性劳动,向消费者提供现场餐饮和消费场所服务的经营户,多表现为早点店、小吃店、小餐馆等,提供现场餐饮和消费场所服务是显著特征,行业本质属餐饮。
三是食品摊贩。
一种是固定食品摊贩,指在当地政府允许或者临时指定的街巷或者其它公共场所有摊位(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经营者在相对固定的场所进行食品销售活动,以经营预包装为主、散装食品为次;另一种是流动食品摊贩,指以流动为主要经营形式,摆摊设点经营食品的经营户,没有固定场所,占用禁止摆摊设点的街巷和公共场所经营,不但食品的质量和卫生要求难以达到要求,而且影响交通、影响环境和城市秩序。
二、恩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难点(一)大部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呈现脏、乱、差特点。
食品生产小作坊大多都在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城区的背街小巷、居民住宅区,大部分经营规模小、分布散、卫生条件差、设施简陋,从业人员多数是农民和下岗职工,文化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以谋生为主要目的,流动性比较大。
消费人群主要是低收入者、学生及卫生意识差的群众。
(二)部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处于无证无照状态。
《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国家对食品活动实施分段监管,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三小监管存在问题和建议
三小监管存在的困难和建议三小普遍存在的问题:数量多,分布广,低成本、低标准、高销量1、生产经营条件简陋,资金投入少导致冷藏、消毒设施设备不足;2、从业者文化知识偏低,食品安全意识淡薄,从业人员缺乏健康体检;3、存在今天开业,明天歇业,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现象。
目前监管中已经采取的措施:一是按照市局要求,对小作坊实行目录管理,对小作坊可以生产加工的食品范围进行限定,原则上禁止或者限制其生产加工高风险食品,指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可以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
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新泰市局印发了食品生产从业人员的培训教材,发放到从业人员手中,让业户学习了解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遵守各项制度,签订承诺书;把小作坊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小摊贩由镇综合执法部门划定摆摊区域,由我们来负责管理;小餐饮通常是引导帮扶,改造提升,让其不断改善生产经营条件,争取达到许可标准。
为更觉有效的监管建议:一是制定三种不同的生产形式应该达到的基本条件和要求,监管部门对其审查后实行食品安全备案登记管理制度;注重对三小生产经营过程和结果的监管。
宽进严管,降低入门标准,标准过高束缚了监管,不管采取什么形式,只要把它纳入监管了就可以,所以建议降低三小入门门槛,制定简单、操作性强的标准。
二是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的职责,镇政府牵头,疏堵结合,划行入市,突出重点区域的管理,比如学校周边还有建筑工地等等,重点管理。
;三是技术层面-----配备快速检测设备,提高现场执法能力;四是突出安全这个中心,对业户要规范引导和进行岗前培训,明确三小的关键注意事项,逐步规范和改进经营、操作行为。
告知他从事这个行业应该注意什么,应该怎么做,这样能有效避免食品安全隐患;消除监管盲点-----网格化:建广覆盖,网络化的监管格局,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消除死角.痕迹化的监管是我们搞好基层监管工作的主要抓手。
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小作坊的销售范围现在是限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销售范围,我觉得只要从源头上管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行为,又能从流通过程中做到追溯。
浅谈“三小”监管难点及对策(食品安全)
浅谈“三小”监管难点及对策(食品安全)浅谈“三小”监管难点及对策(食品安全)2017年3月1日,《**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填补了我省对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等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业态监管的法律空白,对于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安全监管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而随着“三小”管理的不断深化和推进,“三小”监管的实际操作中所存在的难点、痛点也随之浮现。
自条例实施以来至今年1月,**市依据《**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进行处罚的办结案件数量为312件。
其中查处使用过期原材料进行生产、经营过期食品93件;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违法使用添加剂88件;查处未取得健康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37件;查处以假充真9件;查处食品变质、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等85件。
(以上数据来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而笔者所在的**区,自条例实施以来至今年8月。
依据《**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进行处罚的一般案件共61件。
其中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违法使用添加剂34件;查处使用过期原材料进行生产、经营过期食品18件;查处食品变质、以假充真等9件,占辖区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总数的27%。
从这一组组数据中我们不难发现,新条例的实施促进了对“三小”的监督管理,而“三小”业态中所存在的种种问题也越发明晰的呈现出来。
一、存在的问题(一)经营主体存在低、旧、隐、乱问题。
1.低,文化水平低法律认知低。
“三小”行业经营规模往往比较小,从业人员数量少,大部分经营者文化水平比较低。
且多以家庭式经营、家庭式作坊为主要形式。
这一点在小摊贩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在检查过程中我们的执法人员常常遇到不知“健康证”为何物甚至不会写自己名字的经营者,就更不要谈食品安全意识了。
大部分的从业人员在进行经营活动前,都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对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法规认识不清,食品安全意识薄弱。
2.旧,经营设备旧加工方法旧。
浅论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监管
企业培训与管理创新65浅论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监管刘一榕,邵玲(辽宁科技大学)摘要:食品安全关系民生尤为重要,食品安全监管更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有力手段。
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必须要从食品根源治理。
本文将对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监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从而阐明食品安全对日常生活及社会长远发展的重要性。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措施一、我国的食品安全现状食品安全并不陌生,它不仅直接关系着人类的生命健康,对社会经济发展也有着重大影响。
食品安全也逐渐成为了国际社会所重视的公共卫生安全问题。
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庞大,食品需求长期相对处于供不应求状态,导致我国进口食品量居高不下,国际食品源的安全有待进一步检验。
对于国内食品市场,食品安全不仅仅要对成品检验检疫,更应对食品生产链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
我国也从立法,行政,网络,等多种途径完善现代化监管体系。
现阶段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仍然不容乐观,受到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化学污染,食品添加剂,假冒伪劣产品,食品包装材质不合格,监管漏洞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改善。
食品安全的管理应从食品生产根源入手,贯穿食品交换,消费全过程。
不仅要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卫生安全意识,更应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人民群众对于食品安全问题仍处于旁观者的立场,且对食品安全的认识仅停留在对人体是否会产生即时即刻的负面影响,如服用某种食品后出现了“肚子疼、胃痛、食物中毒、过敏”等现象则将某一种食品拉进“黑名单”。
忽视了部分食品长期食用可能导致的危害。
随着社会的进步,食品本身的安全性虽逐步提高,但老一辈人的节俭思想与现代食品安全却呈现背道而驰的情形。
此外,普通民众获取食品安全知识的渠道十分有限,大多通过新闻、微博、朋友圈转发等了解个案,无法使群众对食品安全形成规范性,标准化的概念,从而导致群众无法深刻认识食品安全的危害之大。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也存在缺陷。
大部分企业自我管理能力差,小摊贩、小作坊、小工厂仍大量存在。
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的新挑战及应对措施
本版责编/苟明**************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的新挑战及应对措施■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市场监管局于圣筛近年来,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快速发展,全过程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安全标准体系逐步健全,检验检测能力不断提高,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得到控制,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保障。
但是,食品安全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一是食品安全环境复杂,全程无缝监骨而临新考验当前,“高、精、尖”与“小、散、低”产业并存且呈“二八分化”现象,也就是说“高、精、尖”食品产业仅占20%,80%为“小、散、低”。
以我区举例,食品生产企业47家,小作坊70家,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20家,销售经营单位5206家,餐饮服务单位3562家,共计8905家,其中80%的单位均属于小、散、低(规模小、分布散、从业人员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低)。
同时,由种养殖环节进入食品加工消费环节及由国外进入国内的食品输入性风险仍占主导位置,源头监控、全程监管的压力依然巨大。
特别是城市快速发展和历史遗留问题带来的无照无证经营痼疾顽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和小集贸市场及农村食品加工场所等食品安全风险居高不下,学校及周边、建筑工地的食品安全问题仍时有发生,互联网食品经营等新经济业态迅猛发展带来新的监管难题,都对强化监管、防控风险提出更大的考验和挑战。
二是监管体系完善和能力建设.成为食品监管事业持续发展的新课题。
尽管食品监管队伍整体技术支撑体系比较完备,监管执法能力不断提升,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队伍建设方面一些弱项逐渐显现,比如,监管理念与新形势不相适应、不协调的问题日渐突出(全区每个村、社区均配备了食品安全协管员,但作用没有有效发挥,食品安全隐患不能做到第一时间排查到位);食品监管岗位人员年龄结构、知《中国质量监管》总第383期竹研究I Work research识结构、专业结构不合理和业务素质不均衡问题日趋明显(市场监管局目前在编人员160名,食品监管岗位人员20名,食品相关专业人员8名);检验检测、审评认证等技术机构和技术手段与监管执法的分割,难以发挥体系化效能(检验检测项目局限性,仅针对国家标准项目实施检测,很多行业潜规则项目无法检测,同时,很多小微食品生产企业出厂检验形同虚设,无法满足食品的出厂检验要求);基层食品安全执法队伍建设的整体性、稳定性不牢;各类信息化系统还存在信息孤岛和碎片化问题,未能实现数据集成、共享和大数据分析对食品监管工作的强有力支撑(目前,省、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各环节涉及到食品监管的系统就有8个,且数据不能互通)。
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情况的探讨
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情况的探讨摘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也是监管工作的难点。
近年来,国家及省市都高度重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工作,出台了相关政策法规,但在监管实践中仍存在不少问题,食品安全隐患较大。
关键词:小作坊;摊贩;监管;探讨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也是监管工作的难点。
近年来,国家及省市都高度重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工作,出台了相关政策法规,但在监管实践中仍存在不少问题,食品安全隐患较大,现根据我市监管现状谈几点看法。
1 基本情况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1〕13号)中的管理分类,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数量共计2790家。
1.1 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44家,其中糕点类15家、米面类11家、肉制品6家、其他12家。
1.2 全市食品摊贩共2260个,其中:不提供餐饮服务的流动食品摊贩2100个;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160个。
1.3 全市“前店后坊(厂)”共458家,其中:“前店后坊”现场制售食品,其食品在本店销售,但不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经营者数量为453户;提供餐饮服务的“前店后坊(厂)”数量为5家。
1.4 全市学生“小饭桌”共28家。
2 监管工作中存在问题2.1 缺乏技术手段,难以掌握现场制售食品及食品摊贩经营的食品安全标准。
由于缺乏必要的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质量检测等技术手段,各监管部门在食品监管工作中主要靠登记食品或食品原料的来源、登记生产中所添加的原料、辅料、登记生产加工记录等方式来增强经营者的自律。
对食品是否无毒、无害、有营养,是否增加了非法成分很难做出科学的判定,对经营劣质食品,食品加工偷工减料,粗制滥造,食品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等的行为难以取得科学证据及时做出处罚。
我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我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
建议
我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有:
1.法律意识淡薄。
有些企业法律意识淡薄,企业质量安全意识不高,
在巡查中强调,但难以持续保持企业生产的条件。
2.责任意识不强。
小作坊多由家庭成员组成,文化水平普遍较低,
缺乏企业生产知识,生产工艺技术含量较低,普遍存在卫生环境差的现象。
3.缺乏有效的管理。
因《食品安全法》出台后,对食品小作坊的监
管各省还没有制定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因此,对小作坊的监管目前只能是摸清底数,抽样检验,发现问题限期整改,造成监管力度不到位,小作坊目前存在的问题不能有效的根治。
建议如下:
1.建立政府引导的改革机制。
对现有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整合。
2.完善法律法规。
制定出符合各地区的具体的管理办法。
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方案
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方案
一、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和备案管理
1.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数据库,收集、登记和备案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负责人等。
2.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巡查和检查工作,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要求,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3.组织培训和宣传活动,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法律法规和卫生要求的宣传,提高其法律意识和卫生水平。
二、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监管工作
1.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管理规范,明确卫生要求和操作规程,对食品生产加工过程进行全面监控和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2.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卫生检查,对于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作坊进行整改,对于严重违规的作坊采取停产措施,确保食品安全。
3.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食品卫生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操作规程的严格执行。
三、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工作
1.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遵守法律法规的能力。
2.建立监管机构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其存在的问题和需求,及时解决问题和提供帮助。
3.对于严重违法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加强监管力度,保障食品安全。
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频曝光,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旨在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这一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监管是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的重要举措。
政府应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管力度,提高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对于生产疫区或病媒传染病等高风险食品,应加强检验检疫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此外,政府还应建立健全的监测系统,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
加强食品抽检工作,确保市场上的食品质量安全。
对于发现的问题食品,要及时追溯其生产经营环节,追究责任,形成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二、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食品生产经营者是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主体,他们应当具备较高的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培训和教育,提升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同时,加强对小作坊、小摊贩等小微企业的管理。
这些企业通常规模较小,管理水平较低,容易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政府应加强对这些企业的指导和监管,促使其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完善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依据。
政府应完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将其与国际标准接轨。
同时,要加强对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等指标的监测,确保食品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此外,政府还应加强对食品标签的管理,确保标签上的信息真实可靠。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应能够清晰地了解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原料来源等必要的信息。
四、提升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消费者是食品安全的最终受益者,也是食品安全监督的重要参与者。
政府应加大对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教育力度,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注重选择正规渠道和有品牌信誉保障的产品,避免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此外,消费者还要注重食品的储存和烹饪方式。
春节期间小商贩的食品安全问题
春节期间小商贩的食品安全问题春节是中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之一,人们喜欢在这个特殊的时刻享受美食,尤其是在街头巷尾的小商贩摊位上购买各种美食。
然而,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增加,小商贩的食品安全问题也逐渐引起了广泛关注。
本文将围绕这个话题展开讨论,并对小商贩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和解决方法进行探究。
一、小商贩食品安全问题的现状1. 食品卫生条件不佳很多小商贩摊位的卫生条件不理想,摊位附近没有妥善处理垃圾、污水等问题,容易滋生各种细菌和病原体。
此外,小商贩常常使用不合格的食材、添加剂等,给消费者的健康带来风险。
2. 缺乏食品安全意识由于小商贩通常没有相关的培训和教育,缺乏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和意识。
他们在处理食材、加工过程中存在许多不规范的行为,如不洗手、不戴手套等,这些都会引发食品安全问题。
3. 检测标准不完善对于小商贩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还不够完善,许多小商贩能够逃避监管,用次级食材、添加物等制作食品。
而对于一些小摊位,监督难度大,检测标准也相对低,导致小商贩的食品安全问题很容易被忽视。
二、小商贩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1. 经济压力小商贩通常来自经济条件较为困难的人群,为了维持自己的生计,他们往往会选择低成本的原材料和辅料,以追求更高的利润。
这样做虽然在短期内节省了成本,但却在食品安全方面造成了隐患。
2. 缺乏法律法规意识对于小商贩而言,尤其是那些没有正规注册的摊位,他们往往缺乏法律意识和对食品安全法规的了解。
他们可能没有认识到自己违反了食品安全规定,也没有遭到相应的处罚和制裁。
3. 监管不到位监管部门对小商贩的监管力度不够,很多小商贩能够逃避检查和处罚。
这给了他们自由发展的空间,也让他们有机可乘。
三、解决小商贩食品安全问题的方法1. 加强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机制,加大对小商贩食品安全的监督和检查力度。
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突出的地区,要加强执法力度,严处违法行为,给予适当的处罚,震慑不法商贩。
2. 提供培训和教育针对小商贩,有必要加强相关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行为规范。
小摊贩食品安全的调研报告
小摊贩食品安全的调研报告小摊贩食品安全的调研报告摘要:本报告通过对小摊贩食品安全的调研,分析了小摊贩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给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建议。
调研结果表明,小摊贩食品安全问题普遍存在,主要原因包括卫生条件不达标、食品来源不明确、食品加工环节存在问题以及监管不到位。
为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完善卫生健康监管制度、加强监管力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等建议,以确保小摊贩食品安全。
关键词:小摊贩、食品安全、调研、问题、解决措施一、引言小摊贩是我国城市街头常见的一种经营模式,他们提供各种各样的小吃和快餐,深受广大市民的喜爱。
然而,随着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的频发,小摊贩食品安全问题也备受关注。
本报告旨在通过调研,深入了解小摊贩食品安全现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保障市民的饮食安全。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和实地观察相结合的方法。
通过随机选择若干个地点,对小摊贩进行访谈,收集相关数据,并观察小摊贩的卫生环境、食品加工过程以及食品来源等。
三、调研结果1. 卫生条件不达标通过实地观察发现,部分小摊贩的卫生条件不达标,如操作台、餐具、食品容器等都存在卫生问题。
这些不达标的卫生条件给食品带来潜在的污染风险。
2. 食品来源不明确大部分小摊贩无法提供食品来源证明,无法保证食材的质量和安全性。
一些小摊贩使用过期食材或低质食材,给消费者的健康带来潜在威胁。
3. 食品加工环节存在问题部分小摊贩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如使用未经检验的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合格的食用油等。
这些问题可能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潜在的危害。
4. 监管不到位调研发现,一些地方对小摊贩的监管不到位,监管人员数量不足,监管力度不够,导致小摊贩食品安全问题得不到有效监管和控制。
四、解决措施建议1. 完善卫生健康监管制度建议相关部门加强立法工作,完善小摊贩的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和规定,明确责任主体和监管要求,加大对小摊贩的监管力度。
2. 加强监管力度应增加监管人员的数量,提高监管的精细化程度,加强对小摊贩的巡查和检验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2020年度专项整治:三小食品行业状况总结
2020年度专项整治:三小食品行业状况
总结
简介
本文档总结了2020年度三小食品行业的状况和相关整治措施。
三小食品行业指小作坊、小摊贩和小餐饮等小型食品生产和销售企业。
行业状况
在2020年,三小食品行业面临了以下问题和挑战:
1. 食品安全问题:由于生产设备落后、管理不规范等原因,三
小食品往往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如添加非法添加物、质量不合格等。
2. 无证经营问题:部分三小食品企业没有取得相关许可证,存
在无证经营的情况,违法违规行为较为普遍。
3. 环境卫生问题:由于生产场所狭小、卫生条件差等因素,部
分三小食品企业的生产环境卫生状况较差。
2020年度整治措施
为保障公众食品安全和维护市场秩序,相关部门在2020年采
取了一系列整治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 加大执法力度:相关执法部门加大对三小食品企业的监督检
查和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完善监管机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同合作,建立健全三小
食品行业的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
3. 提升行业标准:制定和完善三小食品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引导企业规范经营,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4. 加强教育宣传: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食品安
全的认知和重视程度,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结论
2020年度三小食品行业在相关整治措施的推动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然而,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提升行业标准,加
强教育宣传,以确保食品安全和市场秩序的稳定。
三小食品企业也
应该积极配合整治工作,加强自身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立国之本,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的稳定发展。
近期江西“鼠头鸭脖”、焦作高校食堂吃烤鱼吃出“蛆虫”蠕动等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强烈谴责,也暴露出了食品安全领域的诸多问题和不足,因此要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
下面就我市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结合实际提出对策建议。
一、当前我市食品安全现状目前,全市共有食品经营单位*户,其中:食品生产企业*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户。
餐饮服务单位*户,学校食堂*户,其他单位食堂*户,食品小摊点*户;食品销售单位*户。
全市食品安全的形势总体来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责,各项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基础不断夯实,食品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在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方面的力度不断加大,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但有关食品安全的问题还偶有发生,主要由于商家经营管理不当,缺乏社会责任意识,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等原因,造成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困难。
二、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一)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是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我市现有A、B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户,而C、D级小微生产经营主体为*户,占比*乐小微食品经营主体多数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有的甚至是六七十岁的老人,法律意识极端淡薄,观念老、思想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安全管理能力较弱,很多不掌握基本的食品安全操作技能,不了解相应的法律知识,不了解应当履行的义务,生产经营行为多数凭经验,不规范,随意性大,真正有效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还存在一定难度。
二是管理制度还不健全,风险管控还不合理,一些企业没有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结合生产经营业态、规模大小、食品类别、原料风险、工艺流程、产品研发等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没有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内嵌于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过程。
食品安全问题现状及建议措施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到千千万万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问题。
可是在我们中国,食品安全问题日益严峻,令人心惊胆战.对中国的食品安全现状,有资料描述道:“中国食品安全标准目前采用国际标准的比列仅为23%,二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英法德国家农业出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已达到80%以上。
"而对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网上流传着这样的的话:中国在食品中完成了科普:从大米中我们认识了石蜡;从火腿肠中我们认识了敌敌畏;从咸鸭蛋、辣椒酱中我们认识了苏丹红;从火锅里我们认识了福尔马林;从木耳中我们认识了硫酸铜;最近我们又从奶粉中知道了三聚氰胺的化学作用。
为了除虫害,有人大量使用高毒,甚至剧毒农药,致使蔬菜、果品农药残留严重超标;为了提高产量,有人盲目使用违禁激素;为了增加猪的瘦肉率,有人竟在饲料中掺上“瘦肉精”;为了使面粉和粉丝增白,有人胆敢把有毒化学品“吊白块”掺和其中;为了骗钱,有人用稻草沤水兑上色素和盐当酱油卖;为了赚取高额利润,有人把含有黄曲霉素的霉变陈大米抛光上腊充新大米出售,食品安全问题令人担忧。
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不断发生,再次敲响了食品安全问题的警钟。
食品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为什么在我国家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呢?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1、从中国发展的历史来说,长期以来,我国食品生产的总体水平不高,我国国民的食品安全意识薄弱,一次事件过后,往往不会去思考它深层次的原因.同时,中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制度与法制建设正在完善中,技术、法律和管理跟不上,环境污染导致食品安全风险性居高不下,人们的功利主义思想比较严重等原因,造成了食品安全问题屡现。
2、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来说,一是现在中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这是国内国外企业存在大量不诚信的现象的主因.政府之前没发现是因为监管力量不均衡造成的,而监管不到位,就不会给企业提供诚信的土壤。
二是目前中国经济体制面临转型,过去粗放不完善的经营模式,迟早会遭遇滑铁卢,企业早一点觉醒和发现问题,可为品牌再造达成好的基础。
“五小”行业基本情况分析及整治规范对策(胡)
九龙坡区“五小”行业基本情况分析及整治规范对策“五小”行业(餐饮业、食品流通、小旅馆、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洗浴室、小网吧)是我区广大市民日常餐饮、娱乐消费的主要场所,也是迎接国家卫生城区暗访检查的重点行业,其主要特点是行业数量多、分布广、流动性强、基础设施差、监管难度大、存在的问题多等。
我局将针对我区“五小”行业整治情况作一个综合汇报。
一、“五小”行业基本情况根据九龙坡区中梁山以东8个街镇(杨家坪、谢家湾、黄桷坪、石桥铺、石坪桥、渝州路、九龙镇、中梁山)的摸底数据统计,共有“五小”行业3297家,其中餐饮行业1529家、食品流通1174家、公共场所(小旅店51家、小美容美发店551家、小小歌舞厅179家、小洗浴室20家、小网吧38家)839家(按照我局制定的“五小”行业卫生要求划定的面积为标准),持有有效许可证的约占60%(一部分是有证无效,如:铁马市场;一部分是无证经营,如:背街小巷或社区内不具备基本卫生发证条件的);涉及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约1600余人;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约占70%。
这些“五小”行业除“两证”不全外,普遍存在经营面积小、不能按要求划分功能分区、基本的卫生设施欠缺、经营者法律及卫生意识淡薄等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无证照经营比较普遍。
检查中多数食品生产经营户未取得有效证照,从业人员多数未持健康证上岗。
2、部分领域存在严重的监管空白。
尤其是前店后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各职能部门的衍接存在问题,质监部门不发食品加工许可证,工商部门不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而且这些网点基础条件较差,极易造成严重的监管空白。
3、流动性大。
“五小”行业经营户多为个体,流动性大、不稳定、经营业主文化程度低、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欠缺,监管部门的整改意见得不到落实。
4、经营场所面积狭小。
大部分“五小”行业经营场所面积狭小,有的既是经营场所又是生活场所,无法进行合理布局,存在严重的交叉污染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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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小作坊、小摊贩的
食品安全监管现状与建议
食品小作坊、小摊贩非常广泛地分布在人们周围,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便利的服务和美味的食品。
近年来,在政府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努力下,管理逐步规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也大幅降低,但是, 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由于经营体量大、规模小、地方散、经营环境乱等因素,导致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仍然教委突出。
各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监管,任然是困难重重。
一、我区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特点及监管现状
我区目前存在着大量的从事食品生产和加工销售的小作坊、小摊贩,大都分布在城乡结合地带、学校周边、居民聚居区及人流量较大的区域。
他们大都从事的是特色的传统食品生产加工行业或快餐类的行业,来满足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的需要。
(一)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特点
小作坊、小摊贩主要是指生产、加工和销售人员低于10人的食品从业单位和个人。
小作坊、小摊贩在我区大量存在着, 目前在食药监部门主要从事豆制品、白酒、酱卤肉、面条、食用油加工,大多规模较小,从业人员较少,其中数量
最多的为豆制品加工小作坊,仅梁平区礼让镇从事豆筋加工的小作坊约有500多家(包括没有在食药监管部门登记的);从这些摊贩的经营形式看,主要经营早点、小吃、快餐、水果、蔬菜等。
从经营场所看,一般在学校周边、市场周边、小区周边、建筑工地周边、闹市中心隐蔽处、以及人流量较大的叉路口、马路边等城乡结合部,有些还沿街兜售。
从经营人员来看,大多为进城务工人员,还有部分城镇下岗职工,这些人员流动性大、文化素质低、卫生意识淡薄,经营者多抱有投机心理。
从经营时间看,多集中在上下班前后、学生放学、节假日等人流量大的时间段。
同时,小作坊、小摊贩的生产规模和销售规模很小,主要是对居民提供现时的食品服务,因此,生产经营的门面、从业人员等规模较小,但是,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分布范围及其广泛。
(二)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监管现状
1.完善了法律层面的支持
对于食品生产小作坊、小摊贩的卫生安全问题,食药监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中关于规范和引导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已经开始采取一系列的措施进行整治和管理措施。
在市级层面上,2016年11月24日,在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二十九次会议上,通过了《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并于2017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
在区级具体开展的工作中,区食药监分
局通过大力宣传、规范引导使辖区内的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管理逐步规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也大幅降低。
截止目前,全区共实施作坊登记管理的有536家,实施备案管理的食品流动摊贩135家(均为市政划定区域的固定摊位)。
2.加大了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培训。
针对“两小”行业在监管过程存在的实际问题,食药监部门在《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发布以后,多次组织开展了,由辖区内大部分“两小”经营单位负责人,共计500余人参加的法规知识宣贯培训会,大大提高了“两小”经营单位负责人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掌握程度。
3.强化监管措施,加强监督执法。
通过加大巡查和监督抽检力度,力求监管全覆盖。
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870人次,对536家食品加工小作坊,135家食品流动摊贩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了“两小”单位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状况、加工销售场所环境卫生、添加剂使用情况、原材料采购使用及索证索票制度执行等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对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查处。
今年以来,共查处违法案件7起,处罚没款4万元,没收不合格食品2000公斤。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针对“两小”单位的食品监管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
但是由于涉及的体量较大,管理职能涉及部门较多,加之前些年监管重心主要放在对大中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对“两小”的监管较为松散,导致目前仍然存在较多风险隐患。
(一)风险控制力弱,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多
大多数食品小作坊、小摊贩从原材料的采购、加工到销售,没有专门的风险控制制度和人员负责,质量安全无法保障。
而且,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大都位于环境卫生状况较差的地区,其生产环境的卫生状况不理想。
而且大多数小作坊、小摊贩不能保证对生产设施进行有效消毒,加工场所的卫生条件多数不符合要求。
小作坊、小摊贩大都没有自我检测的制度和设备、人员,因此,小作坊、小摊贩生产销售的食品难以控制风险隐患,安全质量令人堪忧。
(二) 从业人员专业素质、食品安全意识低
在食药监部门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中发现, 我区大多数在小作坊、小摊贩中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的人只有中小学文化,文化水平平均偏低,大部分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从业人员不了解甚至不知道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
因此,食品小作坊、小摊贩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自律准则,对于食品安全没有充分的认识。
同时, 食品小作坊、小摊贩从业人员的自我卫生意识比较差,在生产、销售中不注意自身的卫生状况,极易产生对食品的二次污染。
(三)食品原料来源不明,加工销售食品的基本条件达不到要求
由于“两小”单位,一些摊贩为降低经营成本,进货渠道不规范,采购的食品原料根本无索证索票,加工销售食品的基本的条件都无法达到,如:加工销售食品所需的基本防蝇防尘设施,清洗用工具的饮用水、盛装食品的容器等。
(四)食品加工过程不规范,食品添加剂滥用情况严重在流动食品小摊贩中的餐饮摊贩在加工食品的过程中,餐具的清洗往往在一个盆子或者塑料桶内反复进行,餐具的干净卫生无法得到有效的保证。
餐饮摊贩为了所加工的食品最大程度的吸引顾客,往往不顾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限量,滥用增色、增香、增味类的食品添加剂,这种现象在加工烧烤类食品中尤为突出。
(五)部门联系松散,监管形成合力难度大
目前,在针对“两小”的监管,涉及到市政、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在法律层面,监管部门管辖环节具体职能基本理清,但是在实际监管工作中仍然有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工作中存在一定漏洞。
比如:按照《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规定,食品流动摊贩的备案公示工作由食药监部门实施,但办理备案公示的前置是对在合法的区域和时段经营食品的摊贩进行备案,严格来讲,我区目前尚无一处区域是划定的合法经营的场所,这样一来食药
监部分在实施备案管理工作就举步维艰。
三、加强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监管的建议
对于如何加强对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监管,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改进: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意识
要建立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长效机制,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活动。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消费者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改变过去只重价格不重质量的消费观念和消费取向。
深入开展消费知识宣传活动,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其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让制假售假行为失去市场。
强化对从事“两小”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从业、守法经营意识。
(二)创新监管模式,促进社会共治
对于食品小作坊、小摊贩,我们不能一概否认,它们也有它们存在的社会基础和经济条件,我们不能一味的完全打压。
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创新监管模式来实施监管,比如:针对学校周边的食品摊贩,我们可以严格管控“高峰期”。
上午七点到八点、下午四点到五点,正是学生上放学的人流高峰,以对校园周边200米内食品流动摊贩严格管控为重点,加强学校周边重点地段的日常巡查。
用标准化的管理来提高对小作坊、小摊贩食品的监管。
但是,如果设立较严格的市场准入门槛,将会导致大量人员失业,给群众生活带来不便,加重政府的负担,影响社会稳定;如果放松市场准入门槛,又会带来食品安全隐患,无法确保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因此,我们必须通过“关、停、并、转”等各种措施来实施有效监管,以保证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监管工作落实。
在加大上述监管工作的同时,在区政府及区食安办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能职责分工,开展对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监管,坚持专项督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推动专项整治行动任务落实。
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采取函告、约谈、通报、等方式,加强工作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