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综合化解执行难”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09.07.17•【文号】法发[2009]43号•【施行日期】2009.07.17•【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执行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发〔2009〕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七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近年来,在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下,人民法院不断推进执行体制和机制改革,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但是执行难问题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执行的力度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此,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一系列文件精神,以解决执行难为重点,切实改进和完善执行工作体制机制,着力推进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
一、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一)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
要努力提高执行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联系,及时处理执行线索和突发事件。
高、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成立执行指挥中心,组建快速反应力量。
有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成立执行指挥中心。
指挥中心负责人由院长或其授权的副院长担任,执行局长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为了便于与纪检、公安、检察等有关部门的协调,统一调用各类司法资源,符合条件的执行局长可任命为党组成员。
指挥中心办事机构设在执行局,并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
快速反应力量由辖区法院的执行人员、司法警察等人员组成,下设快速反应执行小组,根据指挥中心的指令迅速采取执行行动。
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的方案
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的方案【方案】一、目的和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整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失信行为的深入开展工作要求,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降低执行积案数量和期限,健全完善执行长效机制,依法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为民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任务1、做好前期工作,制定可行的工作方案:为保证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取得实效,各级法院要对各项工作进行规划和部署。
在制定工作方案时,要充分考虑当地法律法规、执行难度、人力物力投入等因素,有针对性地明确任务分工、衔接协作和配合支持等工作要求。
2、强化执行力度,快速化解积案:各级法院要把目光放在执行积案数量相对集中以及执行难度较小的案件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提高诉讼活动的效率和质量。
重点处理和清理执行期限较近的执行积案;解决因债务人迁出管辖区、隐瞒财产、失去拍卖抵扣、转移产权等情况下的执行问题;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惩戒,形成震慑作用。
3、加强措施保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各级法院要对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同时,还要不断完善并健全执行机制,提高执行效率和质量,为群众提供更加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
三、工作流程1、前期工作阶段(1) 确定专项活动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协调相关部门参与;(2) 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包括活动时间、场地、人员等,明确各项工作责任分工;(3) 针对执行积案中的重点问题,研究出一系列可行的对策措施,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2、执行过程阶段(1) 制定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职责;(2) 设立专项工作队伍,明确工作重点并分工合作;(3) 整合执行资源,加强执行力度,快速化解积案;(4) 坚决维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的公正、公平和效率;(5) 持续评估和总结经验,实现长效机制的建立。
四、工作要求1、组织协调方面(1) 统筹考虑各项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的配合;(2) 设立专项工作队伍,明确工作重点并分工合作;(3) 完善协调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最高人民法院对十三次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409号建议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对十三次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409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09.08•【分类】其他正文对十三次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409号建议的答复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民事、刑事案件执行一体化工作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您对当前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面临执行难的原因作了非常全面和深刻的分析,完全符合当前的实际情况,所提五点建议很具针对性,对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改进工作,切实解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执行难问题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一、关于设立预立案程序的问题您建议设立预立案程序,在正式立案前先行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进行执行立案;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对申请执行人予以说明,如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转交执行局办理相关手续。
该建议很具启发性和现实意义。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较为普遍。
大量的案件直接进入执行程序会导致法院出现大量无法执结的案件。
此将进一步加剧案多人少的矛盾,牵扯司法资源。
通过预立案,在正式立案前作一定筛查,将一部分明显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排除在正式立案之外,并作出相应的处置,是一定程度解决上述困境的思路之一。
但需要进一步研究的是,申请法院执行是胜诉当事人的权利,设置预立案程序,特别是对某些案件不正式立案,涉及对当事人权利的限制,其正当性和法律依据值得探究。
同时,目前对于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立案执行后,将根据财产调查的情况,在严格把握条件的前提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如果预立案后最终还是导入终本程序,则预立案程序的独立价值会大打折扣。
以前地方法院有过预立案的探索,因为终本制度的施行,一定程度解决了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单独管理问题,且更利于保护当事人的权利,所以并没有继续推广。
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此方面的研究,着重探讨预立案制度如何与现有的终本、中止、终结制度既相互区分,又相互衔接和协调,使其各自承担不同的制度功能,以及如何切实充分保护申请执行人的权利。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7.14•【文号】中法委发〔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7.14•【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治建设,执行,执行程序,执行正文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法委发〔201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全面依法治省(区、市)委员会,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已经中央依法治国委领导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19年7月14日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确保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实现,现就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重要意义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是依靠国家强制力确保法律全面正确实施的重要手段,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
做好执行工作、切实解决长期存在的执行难问题,事关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将解决执行难确定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作出重大决策部署。
三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执行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同时,一些制约执行工作长远发展的综合性、源头性问题依然存在,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仍需加倍努力。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加强执行工作、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重大意义,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完成党中央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立审执协调配合全流程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立审执协调配合全流程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06.29•【字号】苏高法〔2020〕131号•【施行日期】2020.06.29•【效力等级】•【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执行程序正文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立审执协调配合全流程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高法〔2020〕131号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海事法院,徐州铁路运输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执行改革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意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的协调配合,建立全流程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机制,省法院审判委员会日前研究通过了《关于立审执协调配合全流程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指导意见》。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贯彻落实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报告省法院。
2020年6月29日关于立审执协调配合全流程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加强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的协调配合,建立全流程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机制,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中法委发〔2019〕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执行改革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意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切实解决执行难是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及中法委发〔2019〕1号文件提出的具体要求,是人民法院肩负的政治责任。
解决执行难实施方案
解决执行难实施方案近年来,我国法院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就是执行难。
执行难是指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文书规定的义务或者拒不接受执行的情况。
为了解决执行难问题,我国不断推出各种实施方案。
本文将就解决执行难的实施方案进行探讨。
一、完善执行程序执行难问题往往源于执行程序的不规范或瑕疵,因此完善执行程序是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关键之一。
首先,我们应该强化对于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调查力度,确保执行信息的真实可靠。
其次,应加快执行程序的速度,提高执行效率。
同时还需要建立完善的执行监督制度,加大对执行过程的监督力度,确保执行程序的公正和透明。
二、加强执行力度执行难问题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执行力度不够,执行措施不到位。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法院要加强对于执行命令的贯彻执行,确保执行命令及时生效。
同时,应采取更加有力的强制措施,如冻结、扣押被执行人财产,以及采取拍卖、拆迁等措施变现财产,确保被执行人真正履行法律义务。
三、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执行难问题往往伴随着信息不对称,执行信息无法及时传达给执行机关和社会公众。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使执行信息对于所有人都能及时了解和查询。
法院可以在官方网站和其他媒体平台上公布执行案件的有关信息,提高执行公开度,增加社会监督力度。
四、加强跨域协作执行难问题多为涉及跨地域、跨部门的问题,因此跨域协作是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重要手段。
法院要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在执行过程中实现跨域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
此外,法院还应加强与其他国家、地区的司法机构的合作,共同解决涉外执行难问题。
五、加强法律意识教育执行难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参与执行的各方缺乏法律意识。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需要加强法律意识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
在学校和社会中普及法律知识,增加人们对法律的了解和尊重,提高大众的法治意识。
总之,解决执行难问题是一项复杂而繁重的任务,但通过完善执行程序、加强执行力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跨域协作以及加强法律意识教育等措施的实施,我们可以逐步解决执行难问题,推动法治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的方案
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的方案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的方案一、活动背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法院和本级政府关于依法加强执行工作的决策部署,解决执行难、执行慢等问题,全面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我院决定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
二、活动目标1. 大力推进执行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建设,确保执行工作顺畅、高效。
2. 在原有执行工作的基础上,通过“零积案”工程和深入开展执法宣传教育,推进执行标准化建设。
3. 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努力打破执行难、执行慢的困难局面,切实维护社会公正。
三、活动内容1. 统筹组织。
成立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工作组,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计划涉及的案件数量和执行标准。
2. 认真开展调查研究。
制定详细的调查研究计划,全面了解积案的情况和背景,查明案件的执行难点和症结所在,制定程序性和问题性执行方案。
3. 加强组织协调。
积极协调和沟通相关的执行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部门,共同协作解决执行工作中的问题和难点。
4. 加强执行标准化建设。
深入开展执法宣传教育,推进执行标准化建设,加强与其他地方法院的交流与合作,形成信息共享、经验交流、联动作业的工作机制。
5. 开展“零积案”工程。
对积案超过6个月的案件开展强制执行,对积案不足6个月的案件开展督促执行,切实促进执行工作的十分规范化和标准化。
6. 深入推进执行工作。
大力推进执行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案件能够及时完成。
四、活动要求1. 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工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工作顺畅开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 落实工作机制。
各部门要按照专项工作组的统筹部署,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有序运行。
3. 严格执行标准。
各级法院要严格执行标准化的执行方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计划展开。
同时,还要加强对律师和公众的执法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关注度和信任度。
解决执行难实施方案
解决执行难实施方案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执行难已经成为阻碍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
许多人都曾遇到过执行难的问题,包括挣扎于高额的债务、受骗而无法挽回财产损失等等。
执行难的根源在于当前执行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如制度不完善、执行力度不够、法律意识淡薄等等。
因此,解决执行难问题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任务,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
一、建立完善的执行制度初步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关键在于建立完善的执行制度。
建立完善的执行制度,一方面要完善立法,另一方面还需要加强对执行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加强立法包括法律制度、理论制度和实务制度。
比如,要制定更加具体,更加完善的执行法规和执行细则,减少执行会产生的纠纷等。
同时,为了加强对执行人员的培养和考核,我们应该要建立统一的培训系统和考核机制,确保执行人员从业资格的质量,提高执行人员从业水平。
此外,应该加强对执行人员的从业监管和惩罚力度,厘清责任,加大处罚力度,以杜绝不当执行行为。
二、加强执行力度当前,执行难问题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于执行力度不够。
为了加强执行力度,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正确理解执行的重要性执行是法律的生命。
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执行工作的重要性,要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执行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 加大实体资产的查封和拍卖力度执行的最根本目的是实现债权人的权利。
而实现权利的直接途径是查封和拍卖债务人的财产。
因此,我们应该加大对实体资产的查封和拍卖力度。
同时,还可以探索建立网络拍卖平台等,以提高拍卖效率和执行效果。
3. 建立执行委员会制度执行委员会作为一种新型机制的出现,有利于强化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
因此,我们可以考虑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执行委员会制度。
三、提高法律意识法律意识淡薄是执行难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此,提高法律意识是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一个根本性问题。
要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必须全面加强法制教育。
三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二篇)
三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司法局实施三项重点工作经验材料为深入推进“___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证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州司法行政机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扎实工作,为维护___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围绕三项重点,精心安排部署为切实将三项重点工作和孟书记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位,一是及时___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相关文件、上级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是积极动员,全面安排部署,下发了《___开展“州司法行政系统机关干部进乡村”参与指导矛盾纠纷化解活动的实施方案》、《州律师行业开展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州公证行业开展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州司法__关于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同时,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机构,进一步明确了实施三项重点工作的职能职责。
三是按照要求,制定并下发了《州司法行政系统规范和推进行政执法档案建设实施方案》、《州司法行政系统规范和推进行政执法档案建设领导小组》等文件,并___全体干警进行了相关工作的培训,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积极开展。
二、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千促”活动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州司法行政系统中,抽调近___名干部职工投入到“千名干部进村入户促民族团结”活动。
一是顺利完成了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二是积极配合当地群众开展抗旱救灾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期间,我局党员、领导干部和职工向灾区捐助抗灾资金___元。
二是抽调的“千促”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___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___化解”主题宣传活动,集中排查调处了一批涉及村两委换届选举及农村春耕生产和抗旱救灾工作中存在的矛盾隐患,通过___多天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千促”各项工作任务。
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深入推进___化解。
三项整治实施方案
三项整治实施方案
首先,我们需要加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整治。
针对当前社会上存在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应当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盗窃、抢劫、诈骗、走私等行为。
同时,要加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和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从源头上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其次,我们需要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整治。
当前,环境污染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严重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因此,我们应当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强对各类环境污染行为的打击和整治,包括但不限于工业污染、车辆尾气排放、垃圾处理等方面。
同时,要加强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活环境。
最后,我们需要加强对社会治安问题的整治。
社会治安问题是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保障,而当前社会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社会治安问题,如扒窃、打架斗殴、黄赌毒等问题。
因此,我们应当加大对社会治安问题的整治力度,加强对各类违法乱纪行为的打击和惩治,提高社会治安水平,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
总之,通过以上三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推行,我们将能够有效解决当
前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希望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全力支持和配合这些整治
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安定、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研究处理对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研究处理对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9.04.21•【分类】工作报告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研究处理对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2019年4月21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安排,现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处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将解决执行难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重大部署,要求“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于2016年3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三年来,全国法院广大干警特别是执行干警全力以赴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明显成效。
2018年10月24日至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在历史上是第一次,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同志10月25日在参加联组会议时发表重要讲话,对做好下步执行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指明努力方向,广大法院干警深受鼓舞、倍感振奋。
审议询问期间,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对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提出许多宝贵意见建议。
会后,最高人民法院迅速传达学习栗战书委员长重要讲话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精神,系统梳理审议意见,制定贯彻措施,狠抓督促落实。
一、认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狠抓审议意见落实落地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报告后,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贯彻栗战书委员长重要讲话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精神,部署全力以赴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同时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把“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常态化制度化。
青岛市司法局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青岛市司法局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10.09.21•【字号】青司发[2010]92号•【施行日期】2010.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青岛市司法局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司发[2010]92号)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抓源头、抓根本、抓基础的战略部署,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坚持调解优先,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1、继续深化“大调解”工作格局。
全面推行所庭联动、所所联动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化解能力。
积极协调各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制定《法律服务队伍参与民商事调解指导意见》,探索实行“邀请式调解、委托式调解、指定式调解、联合式调解”等多种工作形式。
大力推进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参与化解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土地承包、环境保护、医患纠纷、道路交通、物业管理、轻微伤害等热点、难点纠纷调解,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
2、积极推动人民调解机制创新。
完善“三级五层一中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体系,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网络工作平台,建立民间纠纷排查反馈机制,围绕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社会稳定等内容,加大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力度,定期开展大排查、大调处和疑难纠纷集中攻坚活动,力争使矛盾纠纷不出社区,不出镇街;建立民间纠纷评估研判机制,实行“红黄绿”三级预警,定期发布矛盾纠纷分析研判评估报告,有效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指标考核机制,以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数、化解率为基础,以同期信访量、民事诉讼案件受理数为参照,以“民转刑”案件数量为标准,努力实现从被动等调向主动寻调的转变。
三大领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三大领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当前,我国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涉黑涉恶、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活。
为了有效打击和整治这些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我国提出了三大领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打击涉黑涉恶犯罪针对涉黑涉恶犯罪活动,我们将采取严厉打击的措施,加大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坚决铲除各类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黑社会组织和恶势力犯罪活动;加强对涉黑涉恶人员的打击和处罚,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加强对黑恶势力的资金来源和经济基础的打击,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经济活动和非法经济犯罪。
三、整治黄赌毒活动针对黄赌毒活动,我们将采取全面整治的措施,坚决打击各类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对黄赌毒活动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黄赌毒活动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加强对黄赌毒活动的源头治理,切实减少各类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四、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针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采取严厉整治的措施,坚决打击各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监督检查,切实减少各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五、结语三大领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社会治安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这些方案,全力以赴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全利益,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我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实施意见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我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7•【字号】•【施行日期】2017•【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执行程序正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我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实施意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集中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为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并取得实效,经研究,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思想重视,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是确保我省法院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的迫切需要。
基本解决执行难必须“难”、“乱”兼治,对外解决被执行人难找、可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对内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以及执行不廉、作风不正、有令不行等突出问题。
内部执行不规范很多时候正是外部执行难的诱因,规范执行行为要从各级法院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抓起,重点解决“灯下黑”,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执行工作的新气象。
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深化之年、攻坚之年,全省法院务必增强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最高法院的工作部署以及省法院的意见要求上来,以勇于担当、攻坚克难的精神,积极投身到专项整治行动中,以整治行动的显著成效,推进我省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关键性胜利。
(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是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的迫切需要。
实现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满意度的提升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主要任务目标和重要评估依据。
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问题时有发生,“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慵懒散奢”不正执行作风屡禁不止,严重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影响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权威和执行公信的评价。
随着依法治国和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特别是最高法院作出“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重大决策部署以来,人民群众对公正执行、高效执行、文明执行期待更高,对执行法官的执业操守要求更严,必须下更大决心贯彻最高法院工作部署,全面整治不规范执行行为,进一步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以规范执行、阳光执行、公正执行、廉洁执行的实行行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法院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法院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高检、省院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及《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高检、省院和市委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找准检察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大力加强公正廉洁执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公信力,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工作原则1、坚持服务大局原则。
要从服务省院和市委工作大局出发,将三项重点工作纳入检察工作的总体部署、摆在突出位置来抓,着力解决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2、坚持立足职能原则。
最大限度地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持以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立足点,以执法办案为依托,善于抓住关键环节和主要矛盾,力争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真正做到在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中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3、坚持改革创新原则。
重点围绕国检察长提出的“三个龙头”、“三个五”,大力加强思维创新、理念创新和工作创新,以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的转变,促进工作方式方法的转变,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4、坚持统筹兼顾原则。
把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与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活动等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着重在统筹兼顾上下功夫,在协调推进上做文章,把上级的部署要求与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相结合,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
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为了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政法[2005]52号)和省、市政法委对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工作部署,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1、本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解决执行难为目标,抓住机遇,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的支持,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执结具有执行能力的案件,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维护法律尊严和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
2、活动目标是:(1)凡是有执行条件的超期案件要全部执结,努力消除执行积案;(2)严格执行期限的规定,确保新收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执结。
防止新的积案发生,为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奠定基础;(3)通过专项活动,使中发(1999)11号文件和中央政法委《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入人心,扩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影响,使执行工作外部环境取得较大改观。
二、范围和重点本次专项活动的范围是:已超过法定执行期限未执结的全部案件。
清理重点:1、已超期限一年以上的案件;2、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各种非法干预未执结的案件;3、特困群众申请执行的案件;4、拖欠建筑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案件;5、政府机关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6、中止执行,暂缓执行应当恢复执行的案件;7、领导、监督机关督办的案件、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
三、组织领导本院成立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光为组长,副院长孟永奇、李学记、赵学彬、刘庆春、执行局长王广跃、政治部主任王耀宇为副组长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由梁剑峰、宋继宏、马仲平、刘国华、孙延辉、简春刚、余冠丽、马高伟。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梁剑峰兼任,宋继宏兼任副主任。
1、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全面开展及协调工作。
2、实行法院党组成员包案制,每位党组成员至少包一起疑难复杂的执行案件,必须在要求的期限内执结。
市政法委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意见
2018年市政法委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意见市委政法委关于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实十项重要任务的实施意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中办发〔2009〕46号)和省、随州市关于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结合广水市实际,现就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实十项重要任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确保全市社会政治稳定这一目标,牢牢把握队伍建设和严打整治两条主线,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着力在健全大调解格局、完善社会管理、提高执法公信力、夯实基层基础四个方面狠抓落实,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好于上年,政法队伍整体形象好于上年,经济发展环境好于上年,法律普及率好于上年,执法质量好于上年的五大目标,为建设县域经济强市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任务(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确保社会和谐安定。
1、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社会各界参与调解的工作格局。
全市各乡镇办事处、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都要建立调解组织,落实专职调解干部,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
要坚持“有访必接、接访必处、有信必办、接处有效”的十六字方针,及时化解处理矛盾纠纷。
各基层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实行党委分管副书记牵头,整合综治办、维稳办、信访办、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力量联合办公,按照鄂办发〔2009〕59号文件规定,从农村“以钱养事”经费中按人均2元的标准落实一部分资金,以保障基层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必要的经费支出,完善综治维稳中心建设,实行社会矛盾统一受理、直接处理、调解到底的工作机制,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2、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市委政法委要组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家组,由法学家、律师和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司法人员组成,定期集中办公,对复杂疑难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执行积案从程序和实体上进行论证,提出指导性意见。
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周玉华
【期刊名称】《山东审判》
【年(卷),期】2010(026)004
【摘要】@@ 同志们:rn这次读书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近期召开的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对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刚才,柏继民书记代表省委做了重要讲话,全省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着重就加强审判管理、社会管理创新、法院队伍建设三个方面的问题讲几点意见,请大家讨论.
【总页数】7页(P4-10)
【作者】周玉华
【作者单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充分发挥检查职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白水县检查院党组成员、副检查长石彬朝 [J], 贺文荣
2.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进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J], 梁振洋
3.北碚法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J],
4.努力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检察机关化解矛盾纠纷的途径与对策 [J], 李伟;梁建福
5.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积极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王川同志在农业银行全国纪检监察保卫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95年3月29日) [J], 王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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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委发〔2010〕28号
中共南充市高坪区老君镇委员会
南充市高坪区老君镇人民政府
关于集中开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综合化解执行难”
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南充市高坪区关于集中开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综合化解执行难”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高坪区老君镇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领导小组。
组长:张文举镇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郭育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曹兴强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李滨镇党委综治维稳专职副书记成员:欧阳红镇人大副主席
彭君镇武装部长、副镇长
喻丽春镇副镇长
李宏伟派出所所长
杨昭良司法助理员
张毅社会事业中心工作人员
赵丹大学生村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赵丹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活动日常工作。
二○一○年七月九日
主题词: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实施意见
送:区法院。
南充市高坪区老君镇党政办 2010年7月9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