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资源产权确权登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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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物权登记问题研究——以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为背景

地下水物权登记问题研究——以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为背景

2017年5月第29卷第2期青岛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Qingdao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May,2017Vol. 29 No.2DOI:10. 3969/J.ISSN. 1674-1471. 2017. 02. 012地下水物权登记问题研究—以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为背景周魏捷(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福建福州350117)摘要:以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为基础推进自然资源产权体系的建立健全是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也 是自然资源确权的必然要求。

地下水资源的物权登记是指私人对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相关物权权利的一项重要对外宣示制度,主要针对的是用益物权登记的问题。

但当前我国尚无关于地下水用益物权登记之相关法律规定,因此从权利视角对地下水用益物权的特殊性进行分析,对比登记制度相较于行政许可的优势,构建和完善地下水物权登记制度的具体措施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地下水;用益物权;登记中图分类号:D923.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 — 1471(2017)02— 0061 — 06Studies on the Issues of the Property Right Registration of Groundwater ------In the Context of Natural Resources^ Unified RegistrationZHOU Wei-jie(School of Law,Fujian.Normal University,Fuzhou 350117 ,China)Abstract:It is a critical part and inevitable requirement in the compilation of Chinese Civil Code to establish and perfect the property right system of natural resources based on real property registration system. Groundwater’s property right registration refers to a declaration system of the relevant rights in the process of individual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on the groundwater.Groundwater’s property right registration is about an issue of usufruct.However,the legal system is still lack of relevant provisions,so i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analyze the characters of groundwater^s usufruct and the advantage of registration compared to administrative licensing,and to build and improve specific measures of groundwater’s property right registration.Key words :groundwater;usufruct;registration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印发了《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的意见》及《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将福建省作为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担负“先试 先行”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试验的任务,方案 中明确提出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逐渐 开始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

水权确权登记制度的构建与完善

水权确权登记制度的构建与完善

水权确权登记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绿色、环保的生态理念正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而水权确权登记制度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资源紧张的环境下提升了水资源利用率,促进了水权交易市场的发展。

本文以“水权确权登记制度的构建与完善”为研究主题,首先从水权的基本概念、确权类型及确权存在的问题对水权确权现状进行多方位分析,由此提出了动态确权的方法,利用区间动态化的确权方式灵活划定用水户的基本水权,以建立赏罚分明且具有科学性的取用水制度。

除此之外,本文对水权确权的原则进行分析,从确权的登记形式、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的有机融合等方面明确水权确权的概念。

其次,就提升交易效率、明确水权权属两方面阐述登记制度的实际意义,为工农业用水提供制度保障,保障其平稳运行。

最后,本文从水权确权登记制度的构建完善角度出发,提出健全相关法律条文及登记内容,采用多种形式拓宽登记制度的形式。

关键词:水权确权;登记制度;水资源引言:水权确权登记制度能够最大程度上满足取水用户的需求,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但是在制度的建立与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少问题,本文就其原则、意义、实施措施等方面进行探究,希望为水权确权登记制度的创新发展提供有效建议。

一、水权确权的现状分析1.水权的基本概念水权概念是水权制度的核心,同时也是与水资源相关的所有权的总称,主要概括为水资源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的总和。

本文通过对各个学派的观点进行分析讨论,认为水权在实际运用过程中是以水物权与取水权为基础进行的一系列有关水的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取水权的内涵,取水权是指在江河、湖泊或是地下水丰富的地区取用水的权利,其具有明显的债权性质,能够将资源水转化为产品水,水物权具有物权性质的特点,两者为我国水权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2.水权确权类型分析水权确权主要分为四大类型,主要是区域取用水总量和权益确认、取用水户的水权确认、使用公共供水确认、农村集体水权确认。

井灌区地下水水权交易机制与保障措施研究

井灌区地下水水权交易机制与保障措施研究

井灌区地下水水权交易机制与保障措施研究1. 引言1.1 研究背景井灌区地下水资源是农业灌溉的重要水源,然而由于长期的过度开采和管理不善,导致地下水资源面临着严重的问题,如地下水位下降、水质恶化等。

为了有效管理和保护井灌区地下水资源,需要建立起科学的水权交易机制,并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水权交易已成为解决地下水资源配置不合理和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途径。

在井灌区,地下水水权交易机制是指基于水权确权的基础上,进行地下水资源的交易与配置,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研究井灌区地下水水权交易机制及保障措施的意义和价值在于通过深入分析和探讨,为实现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持。

对于井灌区地下水资源管理的改革和完善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1.2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研究井灌区地下水水权交易机制与保障措施,通过对井灌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与利用情况进行分析,探讨水权交易机制对地下水资源合理配置和可持续利用的作用,进一步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和实施路径。

具体研究目的包括:深入了解井灌区地下水资源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后续研究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分析水权交易机制在井灌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中的作用和优势,探讨其应用前景及潜在影响;提出有效的保障措施,确保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为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和改进建议。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研究和分析,旨在为井灌区地下水水权交易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提供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导。

1.3 意义和价值井灌区地下水水权交易机制与保障措施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对水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而地下水作为重要的补充水源,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探讨井灌区地下水水权交易机制,有利于合理利用地下水资源,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确保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深入研究井灌区地下水水权交易机制与保障措施,有助于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水权确权的实施方案

水权确权的实施方案

水权确权的实施方案水右确权的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由于水资源的稀缺性和水污染的加剧,水权确权成为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手段。

水权确权是指明确水资源使用和管理的权利归属,以便更好地保护、合理利用水资源。

二、水权确权的意义1. 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水权确权可以明确水资源的权属,使得水资源的配置更加合理,提高利用效率。

2. 保护水资源环境:水权确权可以明确水资源的保护责任,促进水资源的保护和环境的改善。

3. 推动水资源优化配置:水权确权可以促进水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和优化配置,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三、水权确权的实施方案1. 法律法规制定: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水权确权的原则、程序和具体实施细则。

2. 研究水资源现状:开展水资源调研,了解水资源的分布、利用和污染情况,为水权确权提供科学依据。

3. 制定水资源评估指标:建立水资源评估指标体系,对水资源进行评估,确定水权确权的优先顺序和配额分配。

4. 开展水权确权登记:组织开展水权确权登记工作,要求水资源使用单位对自身的水权提出申请,并通过评估后获得水权确权证书。

5. 完善水权流转机制:建立水权流转市场,鼓励水资源使用单位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买卖、租赁等方式流转水权,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

6. 加强监督管理:建立水权确权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水资源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水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推进水权确权的措施与建议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水权确权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水资源保护的认识和意识。

2. 建立沟通机制:建立政府、企业和公众之间的沟通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合作,推动水权确权的顺利实施。

3. 强化执法力度:加大对水资源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力量,确保水权确权的顺利实施和有效执行。

4. 加强监测和评估:加强对水资源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掌握水资源的变化情况,为水权确权提供数据支持。

总之,水权确权的实施方案需要多方合作,依法依规推进。

地下水灌溉系统产权制度的创新与理论解释小型水利工程的实证研究

地下水灌溉系统产权制度的创新与理论解释小型水利工程的实证研究

四、方法
本次演示采用文献回顾、实地调查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研究。首先, 通过文献回顾了解国内外地下水灌溉系统和水利工程产权制度的研究现状和发展 趋势;其次,通过实地调查了解我国小型水利工程和地下水灌溉系统的现状和问 题;最后,通过案例分析对地下水灌溉系统产权制度创新进行深入探讨。
五、结果
农田水利产权制度与灌溉组织制度是农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本次演示通过对 农田水利产权制度与灌溉组织制度的研究,发现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产权主体 不明确、流转机制不健全、组织化程度低等。针对这些问题,本次演示提出了相 应的解决方案和建议,为完善我国农田水利产权制度与灌溉组织制度提供了理论 支持和实践借鉴。
参考内容
一、引言
地下水灌溉系统作为农业水资源的重要利用方式,对于保障农业生产和粮食 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而小型水利工程作为国家农业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 对于调节水资源分配、提高灌溉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本次演 示旨在通过对小型水利工程中地下水灌溉系统产权制度的创新与理论解释,探索 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模式。
二、文献综述
农田水利产权制度与灌溉组织制度的研究一直以来受到广泛。国内外学者从 不同角度对农田水利产权制度与灌溉组织制度进行了研究。在产权制度方面,学 者们主要研究了产权的界定、分配和流转等问题。在灌溉组织制度方面,学者们 主要研究了灌溉组织的类型、职能和演变等问题。然而,现有研究多从单一角度 出发,对农田水利产权制度与灌溉组织制度的互动关系及其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研 究不够深入。
调查结果显示,该县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一 些小型水库存在着严重的渗漏和淤积问题,影响了水库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效果; 其次,一些机井和灌溉渠道存在着老化损坏问题,影响了灌溉效果和使用寿命; 最后,一些水利工程的维护和管理费用较高,超出了使用者的负担能力,影响了 水利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积极稳妥地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

积极稳妥地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

5 8 1 . 8万 m3 献 县 2 0 1 3 2 0 1 4年 两 次 从
1 个 国 营农 场 献 县 境 内河 流 属 海 河 流 域子 牙河水 系 . 主 要 行洪 河 道 有 子 牙
河、 子牙新河 、 滏 阳河 、 滏 阳新 河 、 滹 沱
王快 水 库 引 水 量 共 计 4 6 0 0万 m . 用 于 农 业 灌 溉 针 对 当 前农 村 “ 大锅水” 使 节
河等5 条. 总长 1 0 O k m: 骨 干 排 涝 河 渠 有 北 排河 、 滹 沱 河古 道 、 古 洋河 、 黑 龙 港
河、 亭子河 、 朱家河 、 冯家 河 、 渭河 、 白龙
受 到 节水 直接 效 益 主要 是 节 省 电费 . 而
量之 和 . 依 据《 河 北 省 水 权 确 权 登 记 办
喷 灌 和 滴 灌 等 高 效 节水 灌 溉 技 术 . 取 得
较 好 的节 水 增 效效 果 . 特 别 是 在 节 水 压
采方 面. 项 目区年 减 少 开 采 深 层 地 下 水
献 县 位 于 沧州 市西 南 部 . 地 处黑 龙 港 流 域 全县 面积 1 1 7 3 k nz i .耕 地 面积
约用 水 与农 民利 益 没 有 直 接 挂 钩 . 由于 目前 农 业 灌 溉 用 水 以电 计 量 为 主 . 农 业 灌溉用 “ 大锅水” 现象十分普遍 . 农 民感
核定 . 其 中人 均 用 水 量 采 用 经合 理 分 析
后 的 近 3年平 均值 生 活 用 水 户 水权 确 权. 即生活用水户水权 = 经 合 理 性 分 析 后 的 近 3年 人 均 用 水 量 × 现 状 用 水 人 口 工业 用 水 量 为 各 用 水 企 业 合 理用 水

河北省水权确权登记方法解析

河北省水权确权登记方法解析

河北省水权确权登记方法解析一、水权确权登记的目的和意义水资源是宝贵的自然资源,为了更好地保护和管理水资源,确权登记是必要的。

水权确权登记的目的和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水资源使用主体。

水权确权登记可以确定水资源使用的主体,明确每个使用者的水权范围和用水量,从而防止水资源的滥用和乱用。

2.保护法定水权。

通过确权登记,可以保护法定水权的正当权益,维护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减少水资源的浪费。

3.推动水资源管理体制。

水权确权登记是水资源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确权登记,可以建立完善的水权管理体系,促进水资源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二、水权确权登记的方法水权确权登记的方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登记范围。

首先需要确定水权确权登记的范围,包括确权登记的区域范围、水系范围等。

2.制定登记办法。

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水权确权登记的办法和规定,明确登记的流程、要求和时间等。

4.核实调查。

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核实调查,确保登记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5.编制登记册。

根据核实调查的结果,编制水权确权登记册,包括水权使用者的登记信息、用水量、水权范围等。

6.公示备案。

将登记册进行公示,并进行备案工作,确保登记的透明和公正。

7.颁发水权证书。

对于确权登记成功的水权使用者,颁发水权证书,明确其享受的水权范围和用水量等。

8.建立水权管理制度。

在完成水权确权登记后,需要建立健全的水权管理制度,包括水资源使用的监管、违法处罚等。

三、水权确权登记的注意事项在进行水权确权登记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1.确保登记的准确性。

水权确权登记是涉及到自然资源的重要工作,需要确保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减少错误和遗漏。

2.保护水权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在确权登记过程中,需要注重保护水权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其享有的水权得到保障和尊重。

3.强化监管和执法。

完成水权确权登记后,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管和执法机制,对违反水权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和监督。

水权确权登记工作最新实施方案

水权确权登记工作最新实施方案

水权确权登记工作最新实施方案水权确权登记工作最新实施方案为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结合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开展水权确权登记的必要性开展水权确权登记是实施水权交易的基础和前提,是推进以市场为基础配置水资源的具体实践,在水权水市场建设工作中具有全面性、基础性和根本性的作用。

目前水资源取水初始分配主要采用取水许可制度,取用水户的取用水受到严格控制。

开展水权确权登记,取得水资源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体可以合理转让水资源,利用市场机制进一步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

开展水权确权登记工作是保障取用水户合法权益的需要。

对取用水户进行确权登记,有利于确立取用水户作为水资源使用权人的主体地位,将水资源使用权的各项权能落实到使用者,对于保障取用水户的取用水权利并促进水权交易具有重要意义。

开展水权确权登记工作是保障农业安全、生态安全和农村、农业、农民用水权益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工业用水和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逐渐增多,部分原作为农业灌溉用水的水源调整用途,将灌溉用水转化为工业和城市生活用水,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挤占了农业用水,对粮食安全构成了威胁。

开展水权确权登记,明确农业用水水权,认真落实《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处理好农业用水与其他行业用水的关系,对保障农业安全、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八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优先保证生活用水,确保生态基本需水,保障粮食生产合理需水,优化配置生产经营用水,全面启动、共同推进,开展水权确权登记,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初始水权分配制度,明确水权归属,建立完善水权交易市场,让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原则与基本方法

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原则与基本方法

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原则与基本方法一、基本原则对现有调引水工程能够覆盖、具有一定工程基础和计量等配套措施的水资源,选取使用权清晰、条件成熟的部分进行确权登记。

生活用水量按人口确权到供水厂(站)或行政村。

工业用水量分两个层次进行确权,须办理取水许可的工业企业用水量确权到各工业企业;从公共供水管网取水的工业企业,若工业企业用水采用联片集中供水管网供水,则将工业企业用水量确权到相应的供水厂(站);若工业企业用水采用单村供水管网供水,则将工业企业用水量确权到行政村。

生态环境用水量确权到相应管理单位。

农业用水量确权到镇(办),具备条件的确定到用水户。

生活、须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工业企业、生态环境用水以取水许可的形式确定各用水户的水权,农业用水以水权证的形式确定各镇(办)及部分用水户的水权,预留水权确权由水权分配方案批准机关核定。

二、生活用水确权登记方法调查胶州市近3年城镇及农村供水厂(站)的供水范围、供水人口、供水量、供水水源等情况。

统筹配置区域内的各种水源,将水质好、供水保障率高的水源优先用于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必要时应限制其他行业用水。

生活用水量根据区域内用水人口和合理的人均用水量进行核定。

合理的人均用水量根据近3年人均用水量平均值进行合理性分析确定,且满足有关节水定额的要求。

用水人口根据域内人口的变化趋势进行合理性分析。

根据公共供水企业供水范围、供水规模以及实际供水量,以取水许可的方式确定供水厂(站)生活用水取水权。

对已取得取水许可的供水企业应根据近3年平均用水量和用水人口对其取水许可进行核定,根据核定后的取水量开展取水许可变更;对于未取得取水许可的供水企业及农村生活用水等应按照取水许可相关规定办理取水许可。

生活用水按照合理的生活用水量确权到供水厂(站)或行政村,具体如下:确权到供水厂(站)或行政村的生活水量=现状合理的生活用水量=人均合理的生活用水量×用水人口。

三、工业用水确权登记方法(1)须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工业企业用水量确权到企业,按下列方法确权:已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工业企业按照取水许可证许可的水量进行工业用水量确权,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工业企业按照实际用水量进行合理性分析后确权。

水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实践与体会——以巢湖确权登记为例

水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实践与体会——以巢湖确权登记为例

水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实践与体会——以巢湖确权登记为例摘要本文以安徽省2022年度巢湖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省级项目为例,梳理了水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工作流程、技术方法,提出实施项目质量管控的方法及措施,简要分析了巢湖自然资源各类情况,总结开展水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三点体会。

关键词水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践与体会0引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生态文明建设,十九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全新的高度,多部委相继出台了多份文件,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四个边界。

水流资源是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学者洪雪倩[1]探索研究了水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关键技术,高宇[2]提出分阶段分类别开展水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法,杨丰[3]探讨了河流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划分方法。

2020年10月,按照《安徽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要求,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启动了省级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本文以巢湖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为例,梳理了水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工作内容、技术流程、数据成果等,并提出做好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三点体会。

1项目区概况巢湖是位于长江中下游的中国五大淡水湖之一。

位于安徽省中部,由合肥、巢湖、肥东、肥西、庐江二市三县环抱,东西长55公里、南北宽21公里。

巢湖湖岸线周长176公里,其中巢湖市93.7km,庐江县26.9km,肥西县19.5km,合肥包河区16.1km,肥东县18.8km。

2工作内容1.前期准备。

包括组织准备、技术准备和资料准备。

成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项目部;组织开展技术培训,统一技术标准;收集整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已有的相关资料。

2.编制工作底图。

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和技术处理,以最新的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编制工作底图。

3.预划登记单元。

按照水流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划分要求预划巢湖登记单元,按照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划分要求预划巢湖半岛国家湿地公园。

水权确权实施方案

水权确权实施方案

水权确权实施方案水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增长,水资源的需求与供给矛盾日益加剧,水权确权成为解决水资源管理和利用问题的基础和前提。

二、目的和意义水权确权实施方案的目的是明确水资源的权属和使用权,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制度,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步骤(一)识别水权主体。

水权主体包括水资源所有者、水资源使用者、水资源管理者和水环境保护主体等。

通过调查和核实,明确各水权主体的范围和权力。

(二)建立水权档案。

收集、整理、建档各类水权证照、水资源分配和使用情况等相关资料,建立完整的水权档案。

(三)确定水权界线。

通过现场勘测、测量等手段,确定水权界线和水资源的分布情况,明确各水权主体的边界和权益。

(四)制定水权管理方案。

依据水权界线和水权主体的权益,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明确水资源的使用和保护方式,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安全。

(五)实施水权确权。

依据制定的方案,对水权进行确权登记和备案,明确各水权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健全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水权确权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水资源管理和利用的意识和能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水权确权的氛围。

(二)健全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水权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加强水权监管和执法力度,维护水权主体的权益。

(三)强化技术保障。

采用先进的水资源监测和管理技术手段,提高水资源管理和利用的科学性和精准度。

(四)加强合作交流。

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和地区的合作交流,推进水资源合理利用和共享,共同维护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安全。

五、总结水权确权是水资源管理和利用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是推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安全的关键措施。

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推进水权确权工作,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水资源权属管理改革形势下水权确权登记制度研究

水资源权属管理改革形势下水权确权登记制度研究

1 . 1 水资源权属管理的现状
在实 行最 严格 水资 源管理 制度下 , 各省 区严 格控 制 水 资 源消耗 总量 实行 水 资 源 的宏 观 配 置 。各 省 区采 取 自上
而 下分 水的方 法 , 依据 黄河 、 黑 河等 水量分 配 方案 , 逐 步 解
究 了 水 资 源 确 权 登 记 的 范 围 包括 取 水 权 和 农 村 集 体 经 济 组 织 水 使 用 权 , 并 在 此 基 础 上 明 确 了 取 水 权 和 用 水 权 的 确 权 主 体 和 确 权 内
容、 水权确权登记的机关、 确 权和登记 的具体程序 , 提 出水资源确权在 整个确权登记 过程处于 主导 地位 , 而登记是 取水权交 易的前提 条件 . 在此基础上提 出对 当前 取水许 可制度进行改革 . 按照产 权制度的要求 。 强化 水权 的权属管理和水权 的法律保护 。据此, 本 文提
资源权属管理制度 亟需改革 。水资源权属管理应该重点关注水资源的使用权 。 包括取水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水使用权、 少量用 水权 和应急用水权。水资源确权 登记是 水资源权属管理改革 中的基础和根 本环节。文章通 过演化博弈模 型构建用水户 之间的复制 动态 和进化稳定策略 , 论证 建立水 资源确权登记制度的理论支 撑, 结果 表明一个 区域 内取 水量越 小 , 采取超 额取水 策略的用 水户 比例 越 大。 当采取超额取水策略的用水户 比例较高 时, 区域 内各个用水户的期望收益和整体期望收益都较低 . 极易造成水资源使用过程 中的 用水矛盾冲突 。 而用水 户采取 限额取水 策略能够增加 总体的期望收 益。本文明确 了水资源产权确 权与登记制 度的主要含义 。 重 点研
水资源, 充分利用和挖掘水资源的价值 , 提高用水者 的用

211072456_水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关键技术探索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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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LAND&RESOURCES29TANSUOYANJIU探索研究为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着力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所有权边界模糊等问题。

2019年7月,自然资源部等五部门联合制定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2020年2月,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明确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开展提供了技术规范。

水流作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部分,又是较为特殊、复杂的登记单元类型。

在实际生产工作中,以水流管理范围线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划定登记单元,存在很多的不确定性。

例如水流呈线状的特殊性,不同区域管理范围线的划定方法不同,且部分成果与实地不相符以及无堤防段等情况;水流权属管理的复杂性,管理范围线内普遍存在集体土地、合法城镇建设项目以及政策解读不够全面、社会面存在各种疑虑等问题。

因此,做好水流登记单元类型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结合浙江省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项目——苕溪干流自然资源所有权确权登记以及省内其他水流确权登记工作实践经验进行探索研究,并提出水流登记单元划定相关规则及可操作的具体划定方法,以推动水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提供经验借鉴。

一、现状分析按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等现行规范,水流登记单元的划定以管理范围线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划定;有堤防的,原则上在堤防和护堤地一定范围内划定;无堤防的,原则上在设计洪水位范围内、以地方政府确认的水域岸线划定;以及原则上要避让城镇开发边界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等。

规范较于原则,不确定性较大,因此,如何划定仍需细化具体操作方法。

水面确权情况汇报

水面确权情况汇报

水面确权情况汇报
根据最新的水面确权调查情况,我们对所辖水域的确权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
和整理。

在此,我将向大家详细汇报我们的调查结果。

首先,我们对所辖水域的确权情况进行了地毯式的调查,包括湖泊、河流、水
库等水域。

经过调查发现,部分水域的确权情况并不清晰,存在一定的争议和纠纷。

这主要是由于历史原因导致的,一些水域在过去的确权过程中存在着不完善和不规范的情况,导致了现在的争议。

其次,我们对水域的确权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研究。

我们发现,一些水域
的确权情况存在着多方面的问题,包括土地所有权、水资源利用权、水域保护权等方面的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水域的合理利用,也给水域的保护和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针对以上情况,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的解决方案和措施。

首先,我们将加强与相
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共同研究解决水域确权问题的方案。

其次,我们将加强对水域确权情况的监测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对水域确权情况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公众对水域确权问题的认识和理解。

最后,我们将积极推动相关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建立健全的水域确权制度和管
理机制,为水域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总之,水域确权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问题,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加强合作,
共同推动水域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

我们将继续加大力度,解决水域确权问题,为水域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作出更大的贡献。

感谢大家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水域确权工作,为
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水域资源服务。

水资源权属管理的几点思考

水资源权属管理的几点思考

水资源权属管理的几点思考摘要:当前,水资源的权属管理存在多头管理、权属不清。

文章探讨了水资源的股权制度取代取水许可制度,并从加强人才培养、规划编制、依法治水几方面来论述解决水资源权属管理问题。

关键词:水资源权属管理水资源股权制度水资源权属管理的基本内容就是将涉水的行政管理职能统一交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来行使,实现水量、水质、地表、地下、城市、农村的水资源统一管理,使有限的水资源能最大化地满足人们的需求。

目前,水资源权属管理存在的问题是地表水与地下水、水量与水质、农业用水与城市用水的管理相分割。

随着政府机构改革的深入和水务管理一体化的发展进程,水资源权属管理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

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水权问题解决前后,必须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并以此来促进水权问题的解决。

一、以水资源股权制度逐步代替取水许可制度取水许可制度是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水资源的行政权的重要方面。

它的核心,是对需水单位用水申请的审核和下达用水计划,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其弊端日益明显,主要表现在:一是水资源量的年度不确定性,导致下达的年度用水计划的不可执行性,从而影响了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权威性。

如若下达给某企业年用水量为500万方,但由于干旱,可能仅能供给100万方,这就直接影响了企业生产,将本身属于不可抗拒的矛盾转嫁为用水单位与供水部门之间的供需矛盾。

二是不利于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水利建设的局面,人为地割裂了供用水单位之间本应相互依存的关系。

三是不能有效实行优水优用,不能很好地做到限制耗水量大的产业用水,不利于产业结构调整。

笔者认为,可以实行水资源股权制度,以逐步代替取水许可制度。

这里的股权是指水资源的使用权,即由各用水单位按出资额大小来拥有其相应的年度水资源量供给的比例。

许多发达国家就是采取这种方法。

这样做的好处有:一、增强节水意识。

若不节水就必须加大投资以获得更大的水资源使用权。

二、有利于形成全社会关心水利的局面。

用水单位必须时刻关注水资源的状况,因为它获得的不是水资源供给量的保证,而仅仅是供给比例,随着总供水量的增减,用水单位的用水量也必须随之调整,这必然对企业生产有着影响,所以用水单位不关心水利是不行的。

地下水资源产权确权登记研究

地下水资源产权确权登记研究

地下水资源产权确权登记研究董四方;冯嘉【摘要】建立健全地下水资源产权制度是践行“两手发力”治水新思路的改革方向,是当前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地下水资源产权确权登记是建立并完善地下水资源产权制度体系的前提,本文结合经济学和法学中产权内涵,研究提出地下水资源产权确权登记范畴和确权登记主体,并分析与地下水取水许可管理的关系,提出有关产权确权登记工作建议.【期刊名称】《地下水》【年(卷),期】2018(040)001【总页数】2页(P1-2)【关键词】地下水;产权制度;确权登记;取水许可【作者】董四方;冯嘉【作者单位】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北京100053;苏州大学,江苏苏州215006【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P641.8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

2016年全国总供水量6 040.2亿 m3,其中地下水源供水量1 057.0亿 m3,占比17.5%。

超量开采和污染是目前地下水开发利用最主要问题,并形成了诸多负效应,对经济、社会、生态和环境带来许多不利的影响[1]。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对水流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2014年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明确要求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地下水资源的产权制度。

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基础性制度[2]。

地下水资源产权确权登记是建立健全地下水资源产权制度,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产权制度的前提,是整个制度体系构建的第一个环节。

1 必要性1.1 是实施地下水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的前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了未来我国自然资源产权制度的改革方向,按照自然资源包括地下水资源的所有者权利与监管者权力相分离的原则,由国家指定的机构或部门按照市场原则统一行使所有种类国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从事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收益和处分等事务;而自然资源作为生态环境要素的保护,则主要依靠行政监管手段,由自然资源监督管理部门来行使其监督管理权。

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实施方案(最新)

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实施方案(最新)

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实施方案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工作是水资源使用权确权试点工作的延伸和深化。

为顺利推进我区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工作,做好与水资源使用权确权试点工作成果的衔接,根据《xxx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实施方案》(水规计〔x〕302号),现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背景x年6月,水利部将xxx列为全国水权试点要求对黄河干流农业用水和工业用水开展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

确权登记对象为:引黄自流灌区农业用水以确权登记到乡镇为主,扬黄灌区可以进一步确权登记到农民用水协会或农民用水户;主要工作任务为: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调查,建立水资源使用权数据库;开展相关制度建设;探索开展水权交易。

水权试点工作实施以来,x将取水总量控制指标和用水指标分配到市、县,制定了《xxx水资源管理条例《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技术细则(试行)》等,组织开展了水权确权登记相关调查摸底工作,印制了水资源使用权证样本。

我区在x分配取用水总量指标基础上,进一步将本区域取用水总量配置到农业、生态等行业;组织开展了水资源使用权相关现状的调查摸底工作;对农业用水和生态用水,认真核定各单元(支x)的最终用水指标,并将确权水量分解到干渠直开口各支斗渠,向各乡镇农民用水协会发放水资源使用权证36本(套)。

x年11月,我区水权试点顺利通过了水利部和x 人民政府组织的行政验收。

x年11月,为落实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经国务院同意,水利部和x将x列为全国水流产权确权试点,主要任务是在全区开展水资源使用权确权工作。

总体上看,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工作是水权试点工作的延伸和深化。

与水权试点相比,此次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工作有以下特点:一是试点区域从黄河干流的有关区域扩大到全区,其中农业用水确权范围包括引黄自流灌区和扬黄灌区,还包括井灌区,二是确权水源不仅包括黄河干流的地表水,还包括黄河支流的地表水及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地下水;三是农业确权对象要在对乡镇进行确权的基础上,进一步确权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协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进一步确权到农户;四是要加强水资源使用权确权后的管理,包括健全计量监测设施,强化水资源使用权用途管制,实行水资源使用权动态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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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下 水 是 水 资 源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是 关 系 经 济 社 会 长 远 发展 的重 要 战略 资源 ,是生 态环 境 的控制 性 要素 。2016年 全 国总供水 量 6 040.2亿 m ,其 中地 下 水 源供 水 量 1 057.0亿 m ,占比 17.5% 。超 量开 采和 污染 是 目前地 下水 开发 利 用最 主要 问题 ,并 形成 了诸 多 负 效 应 ,对 经 济 、社 会 、生 态 和 环 境 带 来 许 多 不 利 的 影 响 … 。 党 的 十 八 届 三 中 全 会 《中 共 中 央 关 于全 面 深化 改革 若干 重大 问题 的决定 》明确 提 出对 水 流等 自 然 生态 空 间进行 统一 确权 登 记 ,形 成 归 属清 晰 、权 责 明确 、监 管有 效 的 自然资 源 资 产 产权 制度 。2014年 中 央 财经 领 导 小 组 明确 要求 有 关 部 门建 立 健 全 地 下 水 资 源 的 产 权 制 度 。产 权 制度 是 市场经 济 的基石 ,归 属清 晰 、权 责 明确 、监 管 有效 的 自然 资源 资产 产 权制 度 ,是 建 设 生 态 文 明 的 基 础性 制 度 。 地 下水 资 源产权 确权 登记 是建 立 健 全地 下 水 资 源 产权 制 度 , 形成 归 属清 晰 、权 责 明确 、监 管有 效 的产 权 制 度 的 前 提 ,是 整 个 制度 体 系构建 的第 一个 环节 。
[摘 要 ] 建立健 全地 下 水资 源产 权制 度是 践行 “两手 发 力 ”治 水新 思路 的 改 革 方 向 ,是 当前 地 下 水 管理 和 保 护 工作 的重要 内容 。地 下水 资 源产权 确权 登 记是 建 立并 完善地 下 水资 源产权 制度 体 系的前 提 ,本 文 结合经 济 学和法 学 中产权 内涵 ,研 究提 出地 下水 资 源产 权 确 权 登记 范畴 和 确 权登 记 主 体 ,并 分析 与 地 下 水取 水许 可 管理 的 关 系 ,提 出有 关 产 权 确 权 登 理部 门来 行 使 其 监 督 管 理 权 。地 下 水 资 源 确权 登 记是 在坚 持水 资源 国家所有 的前 提 下 ,针对 地 下 水 资源 所 有 权及 其衍 生 出来 的水 资源使 用权 、取 水 权 、用 水 权 等权 利 ,对 权利 行使 者 、权 属 主体及 权利 的 内容 、范 围 、界 限等进 行 确 认 并进 行公 示登 记 ,是 实施 水 资源产 权制 度改 革 的重 要前 提 。 1.2 是 以市 场 化 手 段 配 置 和 保 护 地 下 水 资 源 的 基 础 性 措 施
1 必 要 性
1.1 是 实 施 地 下 水 资 源 产 权 制 度 改 革 的 前 提 党 的 十八届 三 中全会 决定 明确 了未来 我 国 自然 资 源产权
制 度 的改革 方 向 ,按照 自然 资 源包 括 地 下水 资 源 的所 有者 权 利 与监 管 者权力 相分 离 的原则 ,由 国家 指定 的机 构 或 部 门按 照 市场 原 则统一 行使 所 有种 类 国有 自然 资 源 的所 有 权 ,从 事 自然 资源 的开 发 、利 用 、收 益和 处分 等 事 务 ;而 自然 资 源 作 为 生 态 环境 要素 的 保 护 ,则 主要 依 靠 行 政 监 管 手段 ,由 自然 资
DONG Si—fang ,FENG Jia (1.W ater Resources management center,MWR, Beijing 100053, China;2.Soochow University,Jiangsu Suzhou 215006) A bstract:Establishing and perfecting the groundwater resources property right system is the reform direction and the im — portant content of the current groundwater resources m anagem ent work. The registration of the groundwater resources proper ty f ight is the precondition of establishing and perfecting the proper ty right system . This paper,combines the property right con— notation of the economics and law ,studies the range of the registration of the groundwater resources proper ty f ight,analyzes the registration subject and the relationship with water—drawing permit,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on the registration of prop— erty right. K ey w ords:groundwater resources;prope ̄y right;registration of the prope ̄y f ight;water— drawing perm it
[关键 词 ] 地 下水 ;产权 制 度 ;确 权登 记 ;取 水许 可 [中图分类 号 ] P641.8 [文 献标 识码 ] A [文章 编号 ] 1004—1l84(2018)01—0001—02
The study on registration of the groundwater resources property right
2018年 1月 第 40卷 第 1期
地 下 水 Ground water
Jan.,2018 Vo1.40 NO.1
地 下 水 资 源 产 权 确 权 登 记 研 究
董 四 方 。冯 嘉 (1.水 利 部水 资源 管理 中心 ,北京 100053;2.苏 州大 学 ,江 苏 苏 州 2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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