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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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能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组织有关部门起草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政策、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2.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

3.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根据国务院授权,组织协调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开展全国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综合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和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并监督实施,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

5.起草药品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并监督实施;依法实施中药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品种保护制度和药品行政保护制度。

6.起草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和监督管理;起草有关国家标准,拟订和修订医疗器械产品行业标准、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7.注册药品,拟订、修订和颁布国家药品标准;拟订保健品市场准入标准,负责保健品的审批工作;制定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负责药品再评价、淘汰药品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的审核和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工作。

8.拟订和修订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9.监督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定期发布国家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公报;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

10.依法监管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特种药械。

11.拟订和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监督和指导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12.指导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和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工作。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国抽药品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国抽药品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国抽药品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11.21•【字号】•【施行日期】2018.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处罚正文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国抽药品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47批次药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110号),我局要求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焦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相关生产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一、抽检基本情况根据国家药品抽检工作安排,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开封医药有限公司经营的标称太仓制药厂生产的批号为161104的盐酸多赛平片进行了抽样检验,检验单位为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结果为“【检查】-重量差异,不符合规定”;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信阳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的标称山西万辉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60303的清胃黄连丸(水丸)进行了抽样检验,检验单位为海南省药品检验所,检验结果为“【鉴别】-(1)显微鉴别、(2)薄层色谱,不符合规定”;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焦作中医院经营的标称河北蔺氏盛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701011507的槟榔进行了抽样检验,检验单位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结果为“【检查】-黄曲霉毒素,不符合规定”。

抽样检验情况已按要求上报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核查处置情况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对开封医药有限公司处以: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947.50元;3.并处药品货值金额1.5倍罚款1425.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汴)食药监药罚[2018]YH-04号,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已在辖区政府网站公开。

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对信阳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假药-清胃黄连丸(水丸)一案移送信阳市公安局老城分局。

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职责与作用

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职责与作用

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职责与作用食品和药品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物品,它们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为了保障公众的权益,各个国家和地区都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负责监督、管理和规范食品和药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

本文将从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职责和作用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作为政府部门,在保障公众安全和权益方面承担着重要的职责。

其主要职责如下:1. 监督食品和药品的生产和加工过程。

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要对食品和药品的生产和加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标准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

他们会督促企业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原料采购、生产工艺和检测控制等环节,以确保产品合格。

2. 检测和评估食品和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会对市场上的食品和药品进行抽检,检测其中是否存在超标、掺假、变质等问题。

同时,他们还会对新产品进行评估,确保其在临床试验和相关检测合格后才能上市销售。

3. 监管食品和药品的流通环节。

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会督促企业和相关单位建立健全的流通管理制度,对食品和药品的进货、储存、配送等环节进行监管。

他们会加强对市场的巡查和监测,查处违法销售、过期食品和药品等行为,以保障公众的权益。

4. 提供相关政策和法规的解释和指导。

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会解读和发布相关法律法规,指导企业和公众遵守相关的规定。

同时,他们还会就监管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提供解答和指导,以维护食品和药品行业的正常秩序。

二、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作用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在保障食品和药品质量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具体表现如下:1. 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食品药品监管机构通过强制执行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食品和药品的质量安全。

他们会对食品和药品进行全面检测和抽检,防止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

同时,在产品出现问题时,监管机构还会及时采取措施,保障公众的权益和安全。

2. 维护行业的公平竞争环境。

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负责监督市场上食品和药品的生产和销售活动,防止企业利用低质产品、虚假宣传等手段违反公平竞争的原则。

开封市市监局为传统食品产业“支招” 等4则

开封市市监局为传统食品产业“支招” 等4则

138 I FOOD INDUSTRY I食药动态TRENDS IN FOOD AND PHARMACEUTICAL INDUSTRY7日8日,湖南省冷水江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来到布溪街道开展大米专项整治行动,旨在进一步加强大米市场管理,规范大米市场经营行为,让消费者吃上“放心米”。

此次专项行动,以粮油批发市场、超市、粮油经营店、大米生产加工小作坊为重点,主要检查证照是否齐全、经营范围是否合法、经营户大米进销货台账、进货票据是否齐备、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落实查验制度是否到位、生产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要求、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出厂检验是否每批次都有重金属的检查项目、其镉含量是否超标、预包装大米是否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等方面。

据悉,此次大米专项整治行动从6月16日开展以来,该局已出动执法人员255人次,检查超市11家、粮油经营专卖店65家,大米生产加工小作坊7家,发现问题24个,责令整改15家,立案查处4件。

(陈慧中)冷水江市市监局开展大米专项整治行动近日,开封市传统食品制作技艺标准化座谈会在河南省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祥路办公区成功召开。

座谈会由开封市市场局标准化科、开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牵头,开封市餐饮行业协会召集开封市辖区内知名的传统食品企业代表、开封市饮食公司原书记、开封餐饮界知名专家孙润田先生参会,共同讨论了开封市传统食品制作技艺标准化的重要性,为地方标准的起草工作,为保障食品安全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座谈会上,开封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科长刘峰做了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前瞻性的报告,给标准化工作提出了开创性的思路。

开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所长李清芳和书记李健分别从技术检验、企业服务、标准起草的框架等角度做了情况说明。

开封市餐饮行业协会、开封市饮食公司、邢家锅贴老店、福兴斋桶子鸡、兴盛德花生等单位代表从企业角度、行业角度等积极发言,讨论了地方标准中技艺起草的相关问题、看法和国内当前的趋势,座谈会现场气氛热烈。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抽检不合格药品的通告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抽检不合格药品的通告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抽检不合格药品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11.23•【字号】•【施行日期】2018.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抽检不合格药品的通告(2018年第14期)经河南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河南省青山药业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生产的6批次药品不合格,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一、经南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河南省青山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麸炒山药(批号16060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性状、显微特征;标示为南阳市方林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鲜皮(批号170208)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性状。

经夏邑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山西云鹏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氯芬黄敏片(批号F170702)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性状。

经虞城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批号1709280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可见异物;标示为河南同真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茱萸(批号18070804)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杂质。

经正阳县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河南利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利巴韦林注射液(批号Z1704251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可见异物。

二、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抽检不合格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等必要风险控制措施,对检品来源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附件:6批次不合格药品名单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1月23日附件6批次不合格药品名单。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表扬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群众满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表扬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群众满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表扬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
统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的通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豫食药纪监[2014]44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4.04.08
【实施日期】2014.04.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表扬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的通报
(豫食药纪监〔2014〕4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2012至2013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局党组的部署,狠抓政风行风建设,认真履职尽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系统基层干部职工执法能力、业务水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有了明显提高,食品药品监管行业的社会公众满意率得到提升。

在2012年、2013年度的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评议中,全省系统27个单位被省政府评定为年度群众满意基层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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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开封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8.23
•【字号】汴政办文[2013]56号
•【施行日期】2013.08.23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药政管理
正文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
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汴政办文[2013]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推进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朱丽萍正市长级干部
副组长:
黄道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郭轲副市长
王载飞副市长
马璞副市长
成员:
魏振峰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张宛红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食安办主任
杨诗敬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恒志市政府副秘书长
娄和彦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同君市委编办主任
田广山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安洪海市财政局局长
刘磊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郭勇市农林局局长
黄东山市商务局局长
憨振东市卫生局局长
赵文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王国立市畜牧局局长
崔延明市工商局局长
孙立超市质监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食安办,负责小组的日常工作,张宛红兼任办公室主任。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3日。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40号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40号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正文:----------------------------------------------------------------------------------------------------------------------------------------------------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40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5号),涉及我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淘宝嗨嗨皮皮岳云鹏星店〔经营者为嗨嗨皮皮(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站)销售的标称嗨嗨皮皮(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开封雏鹰肉类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嚼劲黑猪肉条(五香味),菌落总数检出值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二、风险防控情况: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依法对开封雏鹰肉类加工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企业仓库未发现该批次产品。

经查,2017年9月6日,开封雏鹰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共投料生产嚼劲黑猪肉条(五香味)1668袋(120/g袋,30袋/箱),合计55箱18袋,并于9月14日至27日分5批快递运往嗨嗨皮皮(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开封雏鹰肉类加工有限公司立即发出召回通知,按要求组织该批次产品的召回工作。

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企业认真查找原因,并在规定时限内上报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4月26日——结束——。

面试确认人员名单(开封市药监系统22)

面试确认人员名单(开封市药监系统22)

报考单位职位代码姓名准考证号能力申论尉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20201侯科9090201252265.968.5尉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20201吕雪通9090203291772.661.5尉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20201杨子培9090201122263.770尉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20201张瑞红9090203290871.160.5尉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20201李峥909020118296368.5尉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20201王亚丽9090202152864.467兰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20202邢国占9090202061670.473兰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20202靳辉9090203241167.462.5兰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20202杨丹丹9090201120371.166.5兰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20202闫玉倩9090203070174.861兰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20202王方振9090201030274.858兰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20202赵君丽9090201291565.965.5兰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20203苗婷婷9090203130970.461兰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20203王贵权9090201070963.767兰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20203王开9090201062362.263.5兰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20204郭银聚9090202151875.665.5兰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20204翟建隆9090203142271.964.5兰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20204程琴9090201182866.766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20205王亚苹9090202040473.363.5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20205温艳909020326016371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20205张盼盼9090203272474.859通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20206李琳琳9090203192568.964.5通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20206陈娟娟9090201170367.465通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20206谷永杰9090201212966.765.5通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20206林长伟9090203061664.467.5通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20206李静静9090203201565.265.5通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20206侯巧玲9090201162264.465.5通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20207王久庆9090203221168.967.5通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20207郭嘉9090202130370.461.5通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20207张睿9090203191670.461.5加分总成绩名次067.21067.052066.853065.84065.755065.76071.71569.952068.83067.94066.45065.76065.71065.352062.853575.551068.22066.353068.410672066.93066.71066.22066.13065.954065.355064.956573.21065.952065.952。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疫苗行为的通知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疫苗行为的通知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疫苗行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6.03.20•【字号】•【施行日期】2016.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疫苗行为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总局《关于非法经营疫苗案件查处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2016第62号)、《关于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疫苗行为的通知》(食药监稽〔2016〕30号)和庞某非法经营疫苗案查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彻底查清山东省济南市非法经营疫苗涉案产品来源去向,严惩违法犯罪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把此次案件查处工作作为当前紧要任务抓紧抓好。

组织经验丰富的办案人员,成立专案组,会同公安机关立即深入开展调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具备疫苗经营资质而经营疫苗,是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最高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明知他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仍提供疫苗的,依法可作为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对《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庞某等非法经营疫苗案有关线索的公告》公布的涉案嫌疑人员,在2016年3月23日前未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主动报告违法经营疫苗的品种、来源、去向等情况的,各地要依法从严惩处。

三、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督促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认真核对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每一个涉案嫌疑人员信息,凡与已公布的涉案嫌疑人员有过疫苗交易或存在从非法渠道购入疫苗、向个人销售疫苗行为的,应在2016年3月25日前,将疫苗的品种、规格、数量、批号、购销流向等情况主动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

某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度

某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度

某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度一、机构设置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本县政府直属部门,下设食品监管科、药品监管科、行政执法科、质量控制科等职能部门。

二、职责和任务1.制定并完善本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度和标准,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2.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出相应处罚。

3.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意识和知识。

4.组织并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

5.加强与其他部门、单位的合作,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共享机制。

6.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的培训和业务能力提升,提高监管工作水平。

三、工作流程1.食品监管科、药品监管科等部门负责对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生产环境、产品质量、营业许可证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行政执法科负责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处罚措施可以包括警告、罚款、吊销营业许可证等。

3.质量控制科负责对食品药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4.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由食品监管科和药品监管科等部门负责。

宣传形式可以包括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

5.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由质量控制科负责,根据食品药品的特点和相关数据,评估食品药品的安全风险,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6.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其他部门、单位建立联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合作,提高监管效能。

四、监督机制2.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每年对辖区内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出相应处罚。

3.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档案,对辖区内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的信用档案。

4.加强监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监管工作的专业性和效率。

5.建立双向评价机制,让企业和公众对监管工作进行评价,及时改进监管工作的不足之处。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为核心任务,通过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加强风险评估等措施,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水平,确保公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10.22•【字号】•【施行日期】2012.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行政法正文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现将《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10月22日附件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意见》(豫政办〔2012〕78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结合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构建服务型行政执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按照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

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深入推进“两转两提”,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创新行政执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努力塑造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行政执法形象,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内容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的理念,切实把行政执法职能转变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

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推进行政执法从刚性化到刚柔并济转变,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从突击性执法向长效化执法转变,寓服务于执法过程中,在执法中体现服务,构建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行政执法模式。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一、引言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是河南省政府设立的唯一官方渠道,旨在向公众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行业动态、监管措施、服务指南以及举报投诉等信息。

本文将介绍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的主要功能及内容,以及对公众的重要意义。

二、网站概述1.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的域名为。

2. 网站开设了多个栏目,包括首页、新闻动态、政策法规、行业动态、食品安全、药品监管、食品药品检验、投诉举报、法律法规和服务指南等。

3. 网站提供了搜索功能,方便用户快速找到需要的信息。

4. 网站采用简洁明快的设计风格,页面布局清晰,便于用户浏览。

三、主要功能1. 新闻动态新闻动态栏目展示了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最新动态、重要通知、政策解读等信息。

公众可以及时了解到行业的最新发展和重要政策。

2. 政策法规政策法规栏目发布了国家和河南省有关食品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用户可以查找到最新的食品药品监管政策,以及了解相关法规的解读。

3. 行业动态行业动态栏目介绍了食品、药品行业的最新动态、技术进展、市场监管等方面的信息。

用户可以了解到食品药品行业的发展趋势和重要变化。

4. 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栏目提供了食品安全相关的知识、食品安全事件通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内容。

公众可以通过该栏目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5. 药品监管药品监管栏目介绍了药品注册、审评、监管、不良反应和药品违法行为等方面的信息。

公众可以了解到药品的监管流程和药品安全相关的知识。

6. 食品药品检验食品药品检验栏目介绍了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检验检测工作,包括食品安全抽检、药品质量抽检等。

用户可以查询最新的检验结果,以确保自己所购买的食品药品符合质量要求。

7. 投诉举报投诉举报栏目提供了食品药品违法投诉的渠道,公众可以通过该栏目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网站保障举报者的隐私,对所有举报都进行严格的保密处理。

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

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

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饮食【发文字号】汴食药监[2012]105号【发布部门】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12.12.26【实施日期】2012.12.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汴食药监〔2012〕105号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市食品安全监督所:2013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双节”)临近,为保证全市人民欢度佳节,确保“双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落实监管责任“双节”期间人员流动量大、聚餐活动增多、餐饮消费旺盛,是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集中、食品安全事故易发的敏感时段,切实做好“双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坚决防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对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

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双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在县、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克服麻痹思想,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制定方案,迅速行动,开展“双节”期间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消除本地、本辖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隐患,坚决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对发生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领导人责任。

二、督促自查,严格主体责任餐饮服务单位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进一。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豫食药监〔2018〕74号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豫食药监〔2018〕74号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正文:----------------------------------------------------------------------------------------------------------------------------------------------------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豫食药监〔2018〕74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7号〕,我省郑州市1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现将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在国家监督抽检中,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郑州北环路分公司(负责人:戴凤林)经销的砂糖桔(食用农产品)的检测结论为不合格。

丙溴磷检出值为0.5mg/kg,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2mg/kg)。

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二、产品风险防控情况经郑州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郑州北环路分公司进行现场核查,该公司从万邦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B8区8号中牟县永旗果品商行购进该批200公斤砂糖桔,已于2018年3月30日销售完毕。

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郑州北环路分公司在不合格报告送达后第一时间发出了召回公告。

目前,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该公司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进行立案调查。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7月9日——结束——。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4.11•【字号】•【施行日期】2018.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17号),涉及我省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一、温县聚怀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冬瓜条(一)京东聚怀斋养生堂(经营者为温县聚怀斋食品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温县聚怀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冬瓜条,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1.06g/kg,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35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验机构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经调查,该公司为分装企业,《营业执照》编号:9141082555834163XL(1-1),《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741082500316,食品许可类别:水果干制品、坚果炒货、蜜饯和代用茶分装,法定代表人:王敏。

该公司于2017年1月29日从揭阳县凤江凤枚食品经营部采购冬瓜条一件,规格15kg/件,单价16元/kg,合计240元。

并于2017年2月22日分装冬瓜条30袋,规格500克/袋,单价14.5元/袋,全部通过网店销售。

涉案货值金额435元。

温县聚怀斋食品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温县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依法决定对温县聚怀斋食品有限公司罚款10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35.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温)食药监管罚【2017】10号。

温县聚怀斋食品有限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书面上报整改报告,更换原料供应商,加强原料购进把关,强化产品出厂检验,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对分装产品进行全检,确保产品安全。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抽检不合格药品的通告-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抽检不合格药品的通告-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抽检不合格药品的通告正文:----------------------------------------------------------------------------------------------------------------------------------------------------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抽检不合格药品的通告经河南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亳州市沪谯药业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生产的4批次药品不合格,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一、经南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亳州市沪谯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细辛(批号1704050382)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挥发油;标示为上海上药信谊厂有限公司生产的吡拉西坦片(批号003161206)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性状。

经洛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亳州市济生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麸炒苍术(批号17040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水分。

经许昌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安徽协和成药业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五加皮(批号1608300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浸出物(详见附件)。

二、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抽检不合格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等必要风险控制措施,对检品来源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附件:4批次不合格药品名单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4月28日附件4批次不合格药品名单序号药品品名标示生产企业名称/产地药品规格生产批号检品来源检验依据检验结果不合格项目检验机构名称1细辛亳州市沪谯药业有限公司/1704050382南阳市中医院《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不符合规定挥发油南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吡拉西坦片上海上药信谊厂有限公司0.4g003161206南阳市第九人民医院《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不符合规定性状南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3麸炒苍术亳州市济生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170401洛阳市洛龙区博康大药房《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不符合规定水分洛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4五加皮安徽协和成药业饮片有限公司/16083001许昌大参林保元堂药店连锁有限公司《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不符合规定浸出物许昌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结束——。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

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指南一、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信息,提高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地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地服务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指南.二、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位于开封市自由路东段号,是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直属机构,是开封市人民政府综合监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药品监督管理地工作部门.根据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辖市以下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机构改革方案地通知》(豫编〔〕号)和《关于省辖市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机构编制调整问题地批复》(豫编〔〕号)等文件精神,组建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所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并挂本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地牌子.其主要职责是: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实施食品、药品国家法定标准;制定本行政区域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地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地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地职能,承担保健品审核报批职能;对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地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二)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标准、药品包装材料法定标准及产品分类管理;依法核发相关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对本行政区域内地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三)依法核发药品零售企业许可证;组织实施国家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地购销规则;协助管理药品广告.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四)监督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地药品质量,依法查处制售使用假劣药品和其它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地行为.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五)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特种药械.(六)负责本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及国有资产、经费地管理;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七)承办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交办地其它事项.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憨振东: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男,汉族,中共党员,硕士学位,主持全面工作.郭黎: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女,满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分管纪检监察、机关党委和办公室工作.安晋林: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男,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分管药品流通监管和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王存强: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男,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分管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郭卫民: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男,汉族,无党派人士,专科学历,分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刘双平: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稽查大队长,男,满族,中共党员,专科学历,分管药品稽查工作.彭旭峰: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助理调研员,男,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责、主要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办公室主要职责:(一)负责局机关综合协调及上下级机关之间地联络地工作;(二)负责局机关文秘、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信息、综合治理、统计及后勤保障工作;(三)负责承办局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地其它事项.办公室负责人:丘琳电话:法制科主要职责:(一)负责本系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地实施、宣传、教育、调研,制定并实施地方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地规范性文件,规范执法行为;(二)组织开展药品行政地监督及听证工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三)负责本系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地《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地登记、换发、年检等工作;(四)负责承办局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地其它事项.法制科负责人:邵虹辉电话:食品安全科主要职责:(一)负责贯彻执行食品监管法律法规,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地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地职能,承担保健品审核报批职能;(二)负责承办局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地其它事项.食品安全科负责人:刘永胜电话:药品安全监管科主要职责:(一)负责监督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二)负责监督国家药品标准地实施;(三)负责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品种资料地初审上报;(四)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五)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六)负责药包材生产企业地监督管理;(七)承办局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地其它事项.药品安全监管科负责人:张文英电话:药品流通监管科主要职责:(一)负责贯彻实施药品流通法律法规,拟订本系统药品流通监管具体办法和规定;(二)依法对药品经营企业和县级以上有床位医疗机构地药品购销行为实施监督管理;(三)依法核发药品零售企业、零售连锁企业许可证;(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零售企业、零售连锁企业许可证内容变更事项地审批;(五)负责监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经营企业地药品经营行为,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处方药、非处方药流通分类监督管理;(六)负责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七)协助监督管理药品广告;(八)承办局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地其它事项.药品流通监管科负责人:郭锐峰电话:医疗器械科主要职责:(一)负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卫生材料产品法定标准和质量规范;(二)负责依法核发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三)拟订本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监督管理具体办法,并依法组织对其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四)负责医疗器械广告地监测工作;(五)承办局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地其他事项.医疗器械科负责人:张玉山电话:人事教育科主要职责:(一)负责贯彻执行党地干部(人事)工作路线、方针、政策;(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局机关和直属机构直管干部进行考核、任免、管理监督,为党组提供干部使用和调配意见;(三)承办直属单位党组地日常工作(与市局党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四)做好本系统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地调配、聘用、考核、奖惩、辞职、辞退等管理工作;(五)负责本系统体制改革、人事、机构编制和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工作;(六)负责管理本系统职工人事档案;(七)按照权限审核、审批本系统职工工资;(八)负责执业药师培训、对外交流和科技工作;(九)负责制定本系统职工教育规划,并指导、协调其实施;(十)负责管理离退休老干部;(十一)负责本系统军转干部、大中专毕业生需求计划和接收安置;(十二)负责承办局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地其它事项.人事教育科负责人:常景全电话:财务科主要职责:(一)负责制订本系统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本系统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二)负责编制、申报本系统财务收入支予、决算报表,审核、分解直属机构行政经费和事业经费及局直属事业单位经费地审核、上报和转批.(三)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投资、技术装备购置地审核、申报及基本建设计划编制、审核、申报;(四)负责本系统会计专业知识培训、会计证管理及局机关财务管理;(五)负责承办局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地其它事项.财务科负责人:孟岩电话:监察室主要职责:(一)负责监督系统内党地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执行情况和遵纪守法情况,对局党组及其成员和其它领导干部实行监督;(二)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三)监督检查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研究制定本系统预防和惩治腐败地措施;(四)受理对检查、监督对象地控告及其申诉,查处违反党纪、政纪案件;(五)承办局党组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地其它事项.监察室负责人:张孝林电话:机关党委主要职责:(一)宣传和执行党地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地决议;(二)组织党员学习党地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地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严格党地组织生活;(四)维护群众地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地思想政治工作;(五)负责做好机关文明创建工作;做好经常性地发展党员工作;(六)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地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七)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八)负责承办局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地其它事项.机关党委负责人:陈勇电话:药品稽查大队主要职责:(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稽查工作,对县稽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地受理、立案、调查和处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证生产、经营药品和药品集贸市场地查处、取缔;(四)负责制定本系统药品抽验计划,监督国家、省、市抽验计划地落实;(五)建立药品质量跟踪、登记制度,定期发布药品质量信息;(六)承办局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地其它事项.药品稽查大队负责人:宋学斌李振强电话:食品药品检验所主要职责:(一)负责本辖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地药品检验和技术仲裁;(二)草拟本辖区药品抽验计划,承担药品监督管理局抽验计划下达地抽验任务,提供本辖区药品质量上报所需地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三)参加有关药品质量标准地制订和修订工作,开展检验技术和检验方法地研究工作;(四)承担本辖区医院制剂检验复核工作;(五)指导本辖区县级药品检验所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质量检验机构地业务技术工作,协助解决技术疑难问题,培训有关地技术和管理人员;(六)综合上报和反馈药品质量情报信息;(七)执行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地有关药品监督任务.食品药品检验所负责人:李清芳电话:三、政务公开项目、形式及地点类别公开项目公开形式公开地点机构职能类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成员及其分工、主要职能、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职责.互联网站局网站法规文件类涉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地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地部门规范性文件.互联网站、纸质材料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局网站行政许可类行政许可地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地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互联网、宣传版面、纸质材料局网站、宣传栏、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决策类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工作和重要决策事项、针对食品药品监互联网、宣传版面、纸质材料局网站、宣传栏、局政务公开办公室管地重大决定、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管地规划和各类计划、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地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便民服务类、行政许可事项地办事指南.、行政处罚地依据、罚没收入金额及上缴财政情况.、药品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方法.、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地址、办公时间、电话、传真、网址、电子邮箱.、互联网、宣传版面、纸质材料局网站、宣传栏、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事机构、承办人员、服务承诺、办事纪律和违法违诺地投诉处理途径.、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批评意见、建议及其处理结果工作动态类、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及分解、工作进度及完成情况.、食品药品地监督检查情况.、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各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动态消息、业务公告、通告,有关工作文件等.互联网、宣传版面、纸质材料、广播、电视、报刊局网站、宣传栏、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媒体四、办事指南.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实施地行政许可事项名称、依据、条件及办事程序.。

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铿锵玫瑰”--记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王小夙

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铿锵玫瑰”--记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王小夙

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铿锵玫瑰”--记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王小夙本刊编辑部;无【期刊名称】《中国食品药品监管》【年(卷),期】2017(0)1【摘要】出身中医世家的王小夙,大学毕业后毅然投身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在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道路上辛勤劳作,挥洒汗水,因此被人称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铿锵玫瑰”。

作为开封市龙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她先后被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授予人事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被开封市表彰为优秀组工干部、“三八”红旗手,以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职业道德“双十佳”先进个人,2013-2015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总页数】1页(P71-71)【关键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铿锵玫瑰”;开封市;河南省;监管队伍;局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食品药品监管局【作者】本刊编辑部;无【作者单位】不详;<中国医药报>社记者部【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426.82【相关文献】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毕井泉调研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对北京市食药监管局连续两年获得国务院食安办考评第一给予高度评价 [J], 高军;2.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亲属涉食品药品行业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 [J],3.食品药品监管战线的忠诚卫士--记安徽省铜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执法监察员马国新 [J], 本刊编辑部;无4.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李克强副总理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作重要批示卫生部部长陈竺发表讲话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邵明立作工作报告[J], 徐兴利;祁梦君5.打造苏北一流的监管样本——记江苏省阜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王志厚[J], 俞正秀;乌兰察夫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药品经营许可流程图

药品经营许可流程图

有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事 项,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 系人的陈述申辩意见
特别程序不 计入审查时 限,(包括 现场踏勘、 现场勘验、 检验检测、 专家评审、 公示公告、 听证、中介、 测 绘 等 ) 45 日。
不申请听证 申请听证
组织听证
制作听证笔录
当场处罚决定报行政机关备案 结案(立卷归档)
备注:本流程图适用于符合“《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 号)第四十二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 50 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 以 1000 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规定的行政处罚 项目。
市食药监局行政审批科 核查(两名以上行政执法
人员进行)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 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 有陈述和申辩权的,告知陈述申辩权
有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事 项,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员进行)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 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 有陈述和申辩权的,告知陈述申辩权
有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事 项,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 系人的陈述申辩意见
记录陈述申辩意见
形成调查终结报告
不申请 听证
申请 听证
组织听证
制作听证笔录
法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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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投诉举报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工作,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信件,电话、互联网、传真等形式,向我局反映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等违法行为。

二、投诉、举报实行首问负责制,分辖区核查处理,稽查队专人负责,对通过信件,电话、互联网、传真、走访、手机短信等方式接受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按时间顺序进行编号登记、汇总、上报。

首问负责制是指接到投诉举报的人员负责向被投诉举报辖区负责人及稽查队上报、转办、交办和转送投诉举报,负责跟踪、督促投诉举报办理工作,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

三、对接受的投诉、举报要详细记录,包括违法事实或基本线索,被举报单位或个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举报人的姓名(匿名除外)和联系方式,同时要求举报人提供必要的证据和以下基本材料:
(一)投诉人的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二)被投诉人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三)投诉的请求、理由和事实经过、购货凭证等相关证据。

四、根据举报的具体内容,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及时受理登记,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应予耐心解释,
建议其到其他部门反映或举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诉,原则上不应受理:
(一)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
(二)无明确的投诉举报对象或违法行为的;
(三)应当依法通过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五、对于举报的案件应及时向辖区队负责人汇报;各队受理投诉、举报后,应及时办理。

六、食品、药品的投诉举报管理程序:
(一)登记。

对涉及食品药品的投诉、举报应积极受理,由接待人做好登记,并报有关领导审批。

(二)核查。

对已受理的投诉、举报,依照法定程序,按辖区由各队调查核实。

(三)处理。

对已核实的投诉、举报,按国家有关规定,按辖区由各队进行调解或做出行政处罚。

(四)上报。

局稽查队专人负责对受理的投诉、举报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处理和上报。

七、节假日期间投诉举报的办理
(一)节假日投诉举报由值班人员登记,汇报给带班领导,由带班领导安排组织查处并作好记录。

(二)需抽调本局其它人员参加时,由带班领导协调,被抽调人应积极参与。

被抽调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赶到指定地点,按照统一安排,参加稽查办案。

八、投诉、举报受理后3日内,提出处理意见,10日内回复投诉者处理结果。

九、在办理举报案件的过程中,应注意保护举报人的人身安全,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案情以及与举报人有关的情况,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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