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健美操锦标赛竞赛规程
健美操竞赛规则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总则 世界健美操锦标赛 成套编排 裁判 评分 违例动作与纪律处罚
第一章 总则
1、1
竞技健美操定义
竞技健美操是一项在音乐伴奏下,能够表现连续、复杂、高强 度动作成套动作的运动项目,该项目起源于传统的有氧健身运动。 成套动作必须通过连续的动作组合,展示运动员的柔韧性和力量、 七种基本步伐的多样性操化动作组合、结合难度动作完美完成成 套动作的竞技能力。 1、3 竞赛 世界健美操锦标赛是国际体联正式比赛 1、4 竞赛安排 世界竞技健美操锦标赛每两年举行一次 2010年举行第11届世界健美操锦标赛
仲裁
主席成员
成绩得分相同名词将按以下标准
最高完成分 最高艺术分 最高难度分 考虑全部艺术分(不去最高分和最低) 考虑三个艺术最高分 考虑两个难度最高分 考虑最高完成分 同样适用于完成分
竞赛项目
参赛人数
女子单人 一名女运动员 男子单人 一名男运动员 混合双人 一名男运动员和一名女运动员 三人 三名运动员男子、女子、混合 集体六人 六名运动员男子、女子、混合
评分标准
成套动作要求三次托举 任何少于或多于三次的托举将被-0.5分 站立托举 例如:一个人托两个人,举的高度不能超 过两个人站立的头顶高度
第五章 评分
艺术分 4名艺术裁判去掉最高分去掉最低分,所剩分数的平均分是最后艺术分, 两个中间分为下列允许的分差范围 完成分 4名完成裁判去掉最高分去掉最低分,所剩分数的平均分是最后艺术分, 两个中间分为下列允许的分差范围 最后得分10.00-8.00=0.3 7.99-7.00=0.4 6.99-6.00=0.5 5.99-0.00=0.6
健美操比赛竞赛规程
健美操比赛竞赛规程一、比赛日期、地点2010年3月31日下午3:00,比赛地点另行通知。
二、竞赛项目全国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第二套规定动作“三级”成套动作(包括地上动作)。
三、参加单位人文科学系、外语系、生命科学系、信息与电子系、工程与技术系、经济与管理系。
四、参加办法(一)以系为单位组队参加,每系限报一队,每队报领队1名、教练1名、队员12人,后备队员1-2名(限于女生)。
(二)参赛队员必须是元培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以学生证依据。
(三)报名时间:请各参赛代表队于3月22日之前把报名表送至元培学院基础课部(7幢103),联系人:穆老师,短号:669619。
五、竞赛办法(一)按照赛前抽签顺序进行比赛。
(二)三级规定动作以《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大众健美操锻炼标准录象带为准。
(二)比赛场地为12m×12m,音乐可用原音乐也可自选音乐,自选音乐要求音乐速度为每10秒钟22—26拍,音乐必须刻录成碟,放在碟前第一首,报到时交大会统一播放。
(三)整套动作要求至少两个造型、一次配合和四次或四次以上的队形变化。
六、评分办法(一)参照中国大学生体协健美操、艺术体操分会制定的《全国健美操锦标赛健身健美操--竞赛规则》。
其中须说明的几点是:(1)成套动作评分因素包括艺术分和完成分,各为10分,总分为20分。
(2)艺术分的评分包括整套动作设计、队形与场地的使用、音乐、开始/结束动作与配合动作、表现力等几个方面。
(3)为了保持健美操的特色,对于不利于健美操发展的其他项目的表现形式,以及身体各关节过分伸展与过分弯曲的易损伤身的动作应禁止使用。
(二)比赛采用公开示分的方法,三级规定动作满分为20分。
裁判员评分精确到0.1分,运动员得分精确到0.01分。
七、着装与仪容队员必须着适合运动的有弹性的紧身服装和运动鞋,整洁、美观、大方;长头发须系于后;不允许使用悬垂饰物。
八、裁判员仲裁、裁判长、裁判员由主办单位指派九、录取名次比赛录取前三名予以奖励,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得分相同时,以艺术分得分高者至前。
健身健美操竞赛规则
中国健美操协会(CAA)2009年-2012年健美操评分规则普及组(健身健美操)评分指南2009年1月版第一章总则1.1 竞赛性质与种类性质:全国健美操锦标赛、全国健美操联赛、全国健美操冠军赛、全国体育大会健美操比赛及各类普及健美操比赛。
种类:比赛分风采赛,组合赛,集体赛三种。
1.2 参赛项目与人数风采赛: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参赛人员资格不限)。
组合赛:混双操(1男1女)或3人操(性别不限)。
集体赛:徒手操、轻器械操(5 ~8人性别不限)。
比赛组别:由具体赛事的竞赛规程决定。
更换运动员: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换运动员时,需持有效证明,经组委会批准方可。
1.3 运动员年龄与分组少年组:7~12岁(小学组)、13~17岁(中学组)。
风采赛:18~35岁(运动员可兼报组合赛或集体赛)。
青年组组合赛和集体赛:18~35岁,比赛分院校组、行业组、明星组。
1.4 竞赛内容徒手自编套路:指各种符合规则及规程要求的成套动作。
轻器械自编套路:指运动员利用个人能手持移动的器械所创编的符合规则及规程要求的成套动作。
1.5 成套动作的时间计时由第一个可听到的声音开始(不包括提示音),到最后一个可听到的声音结束。
风采赛的成套动作时间为1分20秒~1分40秒。
组合赛的成套动作时间为1分40秒~1分50秒。
集体赛的成套动作时间为1分40秒~1分50秒。
1.6 音乐参赛队自备比赛音乐,并将音乐录制在高质量CD光盘的第一曲。
1.7 场地比赛场地为:组合赛和集体赛10×10平方米,风采赛7×7平方米的健美操比赛地板或地毯,标记带为5厘米宽的红色或黑色带,标记带为场地的一部分。
1.8 轻器械运动员个人能手持移动的器械称做轻器械。
轻器械的运用要体现安全性与美观性,不允许使用刀、枪、剑等较锋利的、具有伤害性的器械。
1.9 着装、仪容运动员须着适合运动的服装(如:背心,短袖和长袖的紧身服,上下连体、分体等服装均可)和鞋;着装应整洁美观。
健美操健美操规则与裁判法
第二章健美操规则与裁判法健美操的比赛规则与裁判法一、竞赛通则1.竞赛项目分为:男子单人;女子单人;混合双人;男子3人;女子3人;混合6人(男3人女3人)。
2.运动员年龄参加成年组竞赛的运动员在竞赛之年不小于18,不大于40岁。
参加少年组竞赛的运动员在竞赛之年不小于12岁。
3.运动员服装男运动员:背心、短裤。
女运动员:背心式健美裤、泳装或紧身裤。
男、女运动员均穿旅游式运动鞋,可加护腿或护腕。
运动员不准戴除发带、发卡外任何装饰品(手饰)或手表。
二、竞赛内容和时间1.健美操只进行自选动作比赛,自选动作必须符合规则要求。
6人项目整套时间比赛为90〜120秒。
2.音乐运动员必须自备录音带,录音必须在空白磁带的“A”面开头。
运动员采用的各项比赛的录音带,必须事先在录音带盒的端面标明运动员的所属队名,姓名和竞赛项目的名称,并在运动员报到时将登记卡交给大会。
3.竞赛程序和计分方法竞赛程序:健美操竞赛分为“预赛”和“决赛”两种。
计分方法:凡报名参加竞赛的运动员,均需参加预赛。
预赛中取得前6名成绩的运动员可参加决赛。
预赛中团体总分为各单项成绩之和。
得分多者,名次列前,总分相等时,以单项中高分多者名次前;成绩相等,名次并列,下一名为空额。
决赛:参加决赛的前6名运动员所获得的预赛得分和决赛得分之和,为决赛总分,以预赛总分多者,名次列前;成绩相等,名次并列,下一名次为空额。
4.参加比赛的队的人数要求每队6人(男3人、女3人)每个运动员兼项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5.男子3人、女子3人、混合6人竞赛场地要求场地为12*12平方米地板或地毯,并用5厘米宽的白标志带固定(该带宽计算在12平方米之内)。
6.男子单人、女子单人、混合双人竞赛场地要求场地为9*9平方米的地板或地毯,并用5厘米宽的白色标志固定(该带宽计算在9平方米之内)。
三、裁判法1.裁判长①组织裁判员进行规则学习,统一评分标准,研究评分细则。
②赛前5分钟召集裁判组人员准备入场。
健美操比赛的组织和规则
• 比赛进行中的分工 • 1、检录工作:检录员按照规程所知名的比赛场次、项目、比 赛顺序进行点名检录。此工作在比赛开始前进行,一般是提前 10分钟左右开始检录前几组上场的运动员,保证比赛的顺利进 行。 • 2、评分工作:裁判员根据规则评分要求对运动员完成的动作 进行现场独立的评分,并将评分填在评分表上或示分牌上,转 交裁判长并由裁判长做其他扣分。 • 3、宣告员工作:负责每场比赛的开始和结束、介绍仲裁委员 及裁判长,宣布每场比赛的裁判员入、退场,宣布出场比赛队 的名称、比赛项目及上一场参赛队得分情况。另外,可以借助 比赛空隙时间对本赛事具体情况进行介绍,做好宣传工作。
• 三、建立竞赛组织机构
• 根据比赛规模的大小,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对涉及的单位较多的比赛,通常由主办单位确定 组委会名单人员的构成,一般包括主办单位负责 人,赞助单位领导、上级领导机关代表、有关知 名人士和组委会总裁判长。对于规模较小的比赛 或单位内部的比赛,组委会成员一般由单位有关 领导、项目负责人和相关的后勤保障人员组成。
1、目的:组织本次比赛的目的。 2、比赛项目及内容:规定操或自编操 3、比赛场地与设备:比赛场地有多大,有没有放音设 备,裁判席一般在比赛场地的正前方。 4、比赛办法:根据比赛队伍的多少决定有无预赛、复 赛还是直接决赛,出场顺序如何决定。 5、音乐伴奏:是组织单位准备还是参赛单位自备,对 音乐的要求(如音乐的速度、长度、节奏、感染力 等),自备音乐要清楚地标明赛队名称及参赛顺序 。 6、参赛选手要求:服饰、化妆、道具等的要求。
•
健美操比赛的组织是一项细致而复杂的工作,组织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 比赛的质量。
• 一、筹办联席会议 • 由主办单位或主要负责人召集相关单位或相关人员出席的协商会议。会议 的主要内容是商议并落实有关比赛的具体事宜,包括竞赛的组织筹备、经费 来源、比赛的日期、地点等。有主办单位或主要负责人具体分工,并落实到 具体负责人。
健美操比赛规则
健美操比赛规则4.1裁判组成A.高级裁判组由健美操委员会3名指定成员组成。
B.世界与洲际健美操锦标赛、世界运动会与世界杯系列赛的裁判组艺术裁判4 裁判号码1—4完成裁判4 裁判号码5—8难度裁判2 裁判号码9—10视线裁判2 裁判号码11—12计时裁判1 裁判号码13裁判长1 裁判号码14共计:14人4.2裁判的职责与资格4.2.1高级裁判组1.监督整个比赛情况,处理影响比赛进程的违纪情况或特殊情况。
2.查看裁判员的评分,对在裁判工作中表现不佳或倾向性打分的裁判员提出警告。
3.更换被警告后仍表现不佳的裁判员。
4.2.2裁判员A.艺术裁判职责艺术裁判根据下列标准评价运动员的“艺术质量”:●成套编排:编排与竞技健美操的内容。
●表演:表现力与动作结合音乐的准确性。
●(参见附录I艺术裁判指南)艺术分最高为10.0分,以0.1递增。
评分范围标准1.0动作设计最多4分1.1音乐的适宜性最多1分●动作的风格与类型以及运动员的表现必须和音乐的特色完美结合:风格、节奏、乐句、重音、高低音、乐器、音响效果以及方式。
●音响效果必须是高质量的,并有足够的音量和运动员的成套动作相配合。
标准:非常好0.90~1.00好0.70~0.80满意0.50~0.60差0.30~0.40不可接受0.00~0.201.2强度最多1分竞技健美操的动作完成质量取决于心、血管系统耐力和肌肉耐力。
所有外表的动作形式裁决于动作的强度。
强度水平取决于下列因素:●动作频率:以高速度完成动作,展示做复杂、快速和突然动作的能力。
●速度/幅度(速度与动作幅度有关):以高速度和大幅度完成动作。
●耐力:在整套动作中(无间歇)保持心血管系统运动强度的能力。
●重力:(抵抗重力的运动):爆发力、腾空高度,特别是完成连续的空中动作时。
●移动:当连续完成难度、健美操步伐和动作组合时,从一个地方移动到另一个地方。
标准:非常好O.90~1.00好O.70~O.80满意O.50~O.60差O.30~O.40不可接受O.00~O.201.3创造性最多2分整套动作的特征必须包括下列的编排质量和特点.●独特性优秀的竞技健美操成套动作必须是令人难忘的和与众不同的。
2010年阳光体育全国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展示大会健身操比赛规程
附件3:2010年阳光体育全国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展示大会健身操比赛规程一、比赛项目集体自编操(6人)二、竞赛规则执行《中国学生健身健美操竞赛评分规则(2005年6月)》。
三、比赛办法(一)各队的出场顺序,赛前抽签决定。
(二)按成绩排列名次,如成绩相同,则名次并列,(递减下一名次),以此类推。
四、录取名次与奖励录取前8名,并颁发奖杯和证书。
五、竞赛要求(一)本次比赛的成套动作时间为2分30秒至3分,时间不足或超出规定时间都将做出相应的扣分;(二)本次比赛的成套音乐由各队自由选择,风格不限。
音乐速度每10秒钟22—26拍;(三)本次比赛的成套动作风格和内容不限,由各队自行编排。
但不允许编排表现宗教、战争、暴力和色情等不健康的内容,以及有危险性的动作;(四)本次比赛的场地为12m×12m的正方形场地,参赛队伍在规定的场地中完成成套动作的表演;(五)各队的成套动作编排应合理、均匀的使用场地,不得偏场;(六)本次比赛服应以紧身为主,式样不限,可穿着长裤(女运动员可穿着超短裙)。
服装修饰要适度,不能影响运动。
禁止穿有描绘战争、暴力、宗教信仰的服装;(七)本次比赛的参赛运动员必须穿着白色轻便运动鞋。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规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主办单位。
2010年阳光体育全国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展示大会定向越野比赛规程一、比赛分组男子组、女子组二、比赛项目(一)个人赛:男子短距离;女子短距离。
(二)团体赛:统计个人赛各队六名运动员成绩之和。
三、比赛办法(一)执行《中国定向运动竞赛规则》及本届定向越野比赛有关规定。
(二)彩色地图:按《国际定向运动制图规范》最新绘制。
(三)运动员出发顺序由计算机随机抽签决定。
四、录取名次与奖励(一)个人赛:男、女各组别按成绩分别录取前8名,并颁发证书。
(二)团体赛:统计个人赛各队6名运动员所用时间之和。
对获得团体赛前八名的代表队颁发奖杯和证书。
(三)团体赛名次计算办法1、各队6名运动员个人赛所用时间之和短的队名次列前。
健美操比赛规程范文
健美操比赛规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健身活动的开展,提高健美操水平,增强健康体魄,特制定本比赛规程。
第二条:本比赛规程适用于各类健美操比赛,包括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健美操比赛。
第三条:比赛的目的是培养参赛选手的体魄、协调性、技巧和表演能力,增强团队协作精神,同时推动广大群众参与健身活动。
第四条:本比赛规程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组织者和裁判员要严格遵守规程,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参赛选手必须遵守社会公德和道德规范,不得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和财产安全,不得在比赛中使用违规辅助器械,否则将取消资格。
第二章:比赛项目第六条:健美操比赛共设立以下项目:个人自由操、双人对练以及团体操。
每个项目按照参赛选手年龄、性别等条件,分别设立不同组别。
第七条:个人自由操是选手个人表演,时间不得少于3分钟,不得超过5分钟。
选手根据自己的特长和风格设计并表演健美操动作,注重动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双人对练是由两名选手搭档完成的表演,时间不得少于4分钟,不得超过6分钟。
选手之间应相互配合,动作要求高度协调。
第九条:团体操是由4至10人组成的团队完成的表演,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不得超过8分钟。
团队成员应配合默契,并注重整体统一感,力求创造出精彩的表演效果。
第十条:各项目的评分主要从动作准确性、连贯性、表现力、独特性和创新性等方面进行。
第三章:评分系统第十一条:比赛采用打分制,裁判员根据选手的表演情况给予评分。
评分分为技术分和艺术分两个部分。
第十二条:技术分主要根据选手动作的准确性、规范性、连续性、难度等指标进行评定,分值范围为10分到20分。
第十三条:艺术分主要根据选手的表演能力、创新性、舞台效果、音乐配合等指标进行评定,分值范围为10分到20分。
第十四条:总分为技术分和艺术分之和,最高分为40分,最低分为20分。
裁判员根据选手表演的整体情况,对各项指标进行评分,然后求和得出选手的总分。
第四章:赛程安排第十五条:比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中国健美操协会CAA
中国健美操协会(CAA)2009年-2012年健美操评分规则普及组(健身健美操)评分指南2009年1月版第一章总则1.1 竞赛性质与种类性质:全国健美操锦标赛、全国健美操联赛、全国健美操冠军赛、全国体育大会健美操比赛及各类普及健美操比赛。
种类:比赛分风采赛,组合赛,集体赛三种。
1.2 参赛项目与人数风采赛: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参赛人员资格不限)。
组合赛:混双操(1男1女)或3人操(性别不限)。
集体赛:徒手操、轻器械操(5 ~8人性别不限)。
比赛组别:由具体赛事的竞赛规程决定。
更换运动员: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换运动员时,需持有效证明,经组委会批准方可。
1.3 运动员年龄与分组少年组:7~12岁(小学组)、13~17岁(中学组)。
风采赛:18~35岁(运动员可兼报组合赛或集体赛)。
青年组组合赛和集体赛:18~35岁,比赛分院校组、行业组、明星组。
1.4 竞赛内容徒手自编套路:指各种符合规则及规程要求的成套动作。
轻器械自编套路:指运动员利用个人能手持移动的器械所创编的符合规则及规程要求的成套动作。
1.5 成套动作的时间计时由第一个可听到的声音开始(不包括提示音),到最后一个可听到的声音结束。
风采赛的成套动作时间为1分20秒~1分40秒。
组合赛的成套动作时间为1分40秒~1分50秒。
集体赛的成套动作时间为1分40秒~1分50秒。
1.6 音乐参赛队自备比赛音乐,并将音乐录制在高质量CD光盘的第一曲。
1.7 场地比赛场地为:组合赛和集体赛10×10平方米,风采赛7×7平方米的健美操比赛地板或地毯,标记带为5厘米宽的红色或黑色带,标记带为场地的一部分。
1.8 轻器械运动员个人能手持移动的器械称做轻器械。
轻器械的运用要体现安全性与美观性,不允许使用刀、枪、剑等较锋利的、具有伤害性的器械。
1.9 着装、仪容运动员须着适合运动的服装(如:背心,短袖和长袖的紧身服,上下连体、分体等服装均可)和鞋;着装应整洁美观。
第十届运动会健美操策划
第十届运动会健美操比赛策划为丰富我院大学生课余文化生活,充分展现我院学生朝气蓬勃。
活力四射的良好精神面貌和青春风采,弘扬校园文化主旋律,培养大学生的创新与实践能力。
配合全民健身的目标,增强运动强身健体的理念,体现出当代大学生的青春、时尚、竞争、和谐的风采。
提高我院大学生综合素质,很好的为当代大学生成才服务,积极推动我院学生会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迎接校第九届运动会特决定举办此次活动。
一、参赛对象:凡我学院学生均可报名参加一、参赛形式:报名者以团队形式参赛,规定人数12人,其中6名男生,6名女生。
二、比赛时间:初赛:2010年10月28日上午九点复赛:2009年10月29日下午两点三、比赛地点:皖西学院本部操场四、参赛办法:1、各队上场顺序抽签确定。
2、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第二套五级套路。
3、自编一套健美操,时间为1分45秒,有加减5秒的宽容度。
4、音乐自选,动作每10秒为20-24拍。
5、自编操要有3次队形变化。
五、评分规则:1、起评分10分。
2、动作整齐且与音乐节奏相符,服装统一,精神面貌好。
3、上、下场队伍整齐。
4、五名裁判员评分累计得分,积分高的队名次列前。
六、比赛规则:1.规定成套健美操评分因素包括:规定动作质量完成的一致性,队形的整体性,表现力和总体印象等。
自编成套动作的健美操评分因素包括:成套动作编排,完成动作情况,总体印象,成套动作时间和现场表现力等。
2.比赛顺序以抽签号码为出场顺序(抽签时间为2009年10月29日下午2点前,地点为比赛场)3.每套健美操比赛时间为3到5分钟,低于或超过该时间都会扣分。
规定成套动作中不允许出现任何清楚的显示其他项目特征的动作(如:芭蕾、拉丁、搏击操)4.参赛队音乐自备(光盘),但要注意光盘质量和音响效果,赛前标号序号和曲目并提前交由音响师。
5.参赛队服装自备,要求服装整齐、美观、大方、着装为体现健美操特征的健美操和健美服和运动鞋,头发要求盘起或梳理整齐,不得遮住脸部,要求化淡妆,整体形象符合大学生形象。
全国健美操锦标赛健身健美操竞赛规则.
第二章 成套动作的评分
成套动作的评分包括: 艺术分、 完成分、 裁判长减分。
5、有一半以上动作降低了强度,扣0.5
音乐1分
音乐的选择应完整并与成套风格协调 音 乐 不 完 整或无开头、结尾扣 0.1---0.3
音效应是高质量的并有足够音量,必须和运动员 成套相配合 与动作不符 扣0.1---0.3
音乐质量不好或音量不够扣0.1---0.3
对形与空间 2分
队形:自然、迅速、流畅、美观,全套动作的 对形变化不得少于5次
完成分是从10分起评,对每一个完成错误给予减分。 1、技术技巧----在成套中准确完成动作,展示完美的
姿态及身体各部分的正确位置。 (1)身体的正确姿态 (2) 动作的准确性:技术规范、部位准确、方向清
楚、控制完美。 (3) 动作的熟练性:熟练、轻松、流畅。 (4) 动作的力度:爆发力、力度及耐久力。
艺术裁判的评分:
10分起评、对每一个错误给予减分
艺术裁判的评分因素为: 1、动作设计(5分) 2、音乐(1分) 3、队行与空间(2分) 4、表演(2分)
动作设计 5分
动作设计的原则:
Hale Waihona Puke 健身、娱乐原则、安全无损伤原则、
全面发展身体原则、
符合年龄特点原则
动作设计 5分
1、步伐手臂组合2分
1、1—2次未表现出热情、活力、自信扣0.1 2、3—4次未表现出热情、活力、自信扣0.2 3、1/3次未表现出热情、活力、自信扣0.3 4、1/2次未表现出热情、活力、自信扣0.4 5、2/3次未表现出热情、活力、自信扣0.5 6、1名或几名运动员动作出现一次与音乐不符扣0.1 全套最
2010健美操大赛活动方案
健美操大赛活动方案一.活动目的:为了丰富同学们的大学生活,展现同学们的青春风采,特此学校举办了全院健美操比赛。
二.活动主题:全民健生运动三.活动时间:2010年5月24日。
四.活动地点:西区足球场五.活动内容:内江师范学院下各二级学院选派三支队伍参加健美操大赛。
六.主办单位:内江师范学院学生会文娱部七.承办单位:张大千美术学院学生会文娱部八.宣传报道:利用海报(宣传部)、广播和班主任会议通知形式,对此次健美操大赛进行宣传;利用拍照和海报的粘贴进行报道。
九.活动前提准备:1.提前进行宣传,让同学们踊跃报名参加。
2.我们集合所有报名同学进行选拔。
3.聘请健美操教练。
4.音乐的选取、服装的借取、比赛节目的编排等。
5.队员的健美操训练。
6.比赛时的化妆、道具、音乐等准备。
十.活动流程:1.所有比赛队员穿好服装化好妆于2010年5月24日下午2点在西区足球场集合。
2. 评委等入场。
全部观众2点半于西区足球场门口集合一次入场。
3.2点半健美操大赛正式开始。
4.按照编排的顺序,第一个节目上台表演时,后面的节目在后台预备。
5.在节目表演完后评委就评分,在下一个节目表演完后评委亮出评分,主持人报出所有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算出平均分,主持人报出健美操比赛节目的最后得分。
后面依次这样。
6.全部健美操节目表演完后,评分全部报出并分出名次。
7.主持人宣布健美操大赛就此结束。
十一:组织纪律、安全要求:全场内的纪律和安全问题由学生会组织部门负责安排任务,其他部门协调工作。
告知同学们注意安全。
十二:活动效果预测:全院健美操大赛取得圆满成功。
这次活动既丰富了同学们的大学生过,又给同学们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
全国健美操锦标赛健身健美操竞赛规则.
1、队形变化未在1x8内完成 扣0.2 2、5次队形变化 每少一次扣0.2 3、区域使用不当 根据情况扣0.1—0.3 4、4个方向 每少一个扣0.2 5、2次空间变化 每少一次扣0.2
表演 2分
充分显示热情、活力、魅力,并传达给观众 运动员的动作必须与音乐的节拍相符,并配乐句
5、参赛人数与更换运动员
5、1参加人员:每队4----6人、性别不限。 5、2更换运动员:如有特殊情况更换运动
员时,需持有效证明,经组委会同意方可。
6、比赛场地:
比赛场地10x10平方米的地板或地毯,标 志带为5厘米宽的红色或黑色带,
标志带是场地的一部分。
7、 服装
运动员须穿适合运动的健美操服和运动 鞋,着装整洁、美观、大方;
完成分是从10分起评,对每一个完成错误给予减分。 1、技术技巧----在成套中准确完成动作,展示完美的
姿态及身体各部分的正确位置。 (1)身体的正确姿态 (2) 动作的准确性:技术规范、部位准确、方向清
楚、控制完美。 (3) 动作的熟练性:熟练、轻松、流畅。 (4) 动作的力度:爆发力、力度及耐久力。
不允许使用悬垂饰物,例如:腰带、飘 带和花边等;
女运动员的头发须梳系于头后,头发不 得遮挡脸部;
允许化淡妆,禁止带首饰。
8 、 裁判组的组成
裁判组:由裁判长1人、 艺术裁判3—5人、 完成裁判3—5人、 视线裁判2人、 辅助裁判若干人组成。
9、评分方法
9、1比赛采取公开示分方法裁判员评分精确到 0.1,运动员得分精确到0.01分。
6、不鼓励难度动作
出现0.3度---0.2
国际体操联合会健美操技术委员会
国际体操联合会健美操技术委员会中国健美操协会2010-2012普及组有氧健美操评分规则2010年7月试行本规则由FIG健美操技术委员会提供,中国健美操协会技术委员会翻译修订,将于2010年全国健美操联赛开始予以执行。
本规则中出现的相关技术方面的问题请结合FIG竞技健美操评分规则与CAA2010-2012年全国健美操联赛、锦标赛、冠军赛竞赛规程进行阅读。
若本规则与技术规程之间存在矛盾之处,则以竞赛规程为准。
目录第一章总则1.1 竞赛性质与种类1.2 参赛资格1.3 比赛项目与内容1.4 参赛年龄与分组1.5 比赛成绩1.6 场地1.7 着装与仪容第二章成套创编2.1 成套时间2.2 成套音乐2.3 创编内容2.4 难度动作2.5 轻器械第三章裁判3.1 裁判组的组成3.2 裁判组职责与评分标准3.2.1 艺术裁判职责与评分标准3.2.1.1 艺术裁判组5人3.2.1.2 艺术分10分A)特色内容4分B)形式多样2分C)动感流畅2分D) 表现音乐2分3.2.2 完成裁判职责与评分标准3.2.2.1 完成裁判组3人3.2.2.2 完成分10分A)姿态控制4分B )整齐划一3分C )强度评价3分3.2.3 裁判长职责与裁判长减分3.2.4 嘉宾评委的职责第四章记分4.1 记分方法4.2 最后得分第一章总则1.11.1 竞赛性质与种类本评分规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中国健美操协会指导下的一切普及组有氧健美操竞赛。
由中国健美操协会主办的官方赛事为全国健美操联赛、全国健美操锦标赛和全国健美操冠军赛。
1.2 参赛资格在中国健美操协会进行常规备案的单位具有参赛资格;参加竞技组比赛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普及组比赛。
1.4 参赛年龄与分组学生组:6~11周岁(小学组)、12~17周岁(中学组)、18周岁以上(大学组)社会组:18~35周岁(青年组)、36~55周岁(中年组)根据比赛需求,为增强与观众互动的效果,可增设两组表演赛:明星组(35岁以下曾经获得全国前三名的运动员)大师组(36岁以上曾经获得全国前三名的运动员)1.5 比赛成绩各比赛组别与项目分为预赛和决赛;预赛成绩决定团体名次,决赛成绩决定单项名次。
全国性健美操项目办赛指南
全国性健美操项目办赛指南引言:一、组织机构:1.主办单位:由国家体育总局或相关体育机构担任主办单位;2.承办单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委员会)、体育学校负责承办;3.协办单位:由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体育协会共同协办。
二、参赛资格:1.参赛选手必须是中国公民,且具有合法身份;2.年龄限制在16岁及以上(不含16岁);3.参赛选手必须具备较高的健康水平,经医学检查合格;4.参赛选手需具备相应的健美操技能水平,参加选拔赛或入场检查。
三、赛事类别:1.项目分为男子组、女子组和混合组;2.男子组和女子组项目相同,包括套路表演和自选动作;3.混合组由男子和女子共同组成,项目同男子组和女子组。
四、比赛规则:1.裁判:必须由具备丰富经验的健美操专业人员担任;2.评委:评委由裁判长和评委组成,评分原则严格按照技术动作、编排、形态、音乐等项目评分;3.实施方式:比赛采用团体自选动作和个人套路表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根据比赛规模适当增加选拔赛、复赛等环节。
五、比赛流程:1.报名阶段:参赛者需按照组委会要求,提供有效的报名资料;2.选拔赛:在报名结束后,按照一定的比例选拔出参加正式比赛的选手;3.复赛:根据选拔赛成绩,合理设置复赛环节,确定最终参赛选手;4.决赛:在复赛结束后,根据分组情况,进行最后的决赛;5.颁奖仪式:决赛结束后举行颁奖仪式,对获奖选手进行表彰和奖励。
六、比赛场地:1.场地要求:比赛场馆应符合国家标准,场地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2.场地布置:根据比赛规则,设置合适的竞技场地,符合比赛评分标准;3.竞技设备:场地应配备完善的竞技设备,如舞蹈地板、镜子等。
七、比赛评分标准:1.技术动作:根据动作的难度和完成程度进行评分;2.编排:评估选手动作的整体编排和有机组合程度;3.形态:评价选手的姿势、舞台形态等方面的表现;4.音乐:评判选手与音乐之间的配合和协调性。
八、奖项设置:1.个人项目: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2.团体项目:设立团体总分奖和团体表演奖。
健美操比赛规程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畜牧系健美操比赛规程一、比赛时间:预赛:2010年 11 月 29 日开始决赛:2010年 12 月 02 日二、比赛地点:北校区田径场三、比赛对象:09级、10级男女生四、比赛内容与要求:1、参赛动作包括健身健美操类或有氧舞蹈类,队形变化至少3次。
2、各班级参赛队伍,每队6-12人;3、成套动作时间2分30秒至3分钟,有加减5秒的宽容度;4、比赛音乐由各参赛队自备,音乐刻在u盘或CD盘中第一首的位置;音乐要符合主题,能够体现当代大学生的青春风采;5、比赛顺序抽签确定,抽签时间另行通知;6、比赛服装为健身服或运动式休闲服和运动鞋。
服装上可有亮片等装饰物,女选手可化淡妆;比赛时选手不得佩带首饰。
五、奖励:本次比赛奖励一等奖1名、二等奖2 名、三等奖5名、最佳创意奖1名、最佳表现奖1名。
五、各参赛班级请于10月28日-29日将参赛人员名单报畜牧系学生会女生部。
畜牧系学生会女生部2010年10月28日各单位可参照以下健美操的评分规定,进行自编与练习附1 动作评分标准一、动作评分(10分制)评分因素与分值:1表现力(2分)表现力:动作要表现内心的激情,体现一种健康、向上的情绪提倡个人风格的表现力。
2连接动作的流畅性(2分)连接动作的流畅性:动作之间的连接要自然、流畅动作的转换及方向的变化要干净利落,无多余动作。
3身体的协调性(2分)身体的协调性:全身协调运动、动作轻松、有弹性、动作清晰,无多余动作、动作避免过分松弛或过分紧张。
4动作的正确性(2分)动作的正确性:身体姿态要舒展、动作技术要正确、动作范围要适当。
5节奏感(2分)节奏感:动作要充分表现音乐情绪、动作和音乐节奏要配合协调、一连串动二、裁判长减分裁判长对比赛的过程进行组织和监控,并对下列情况进行减分,每项均减0.2分:1、被叫到后20秒内未出场;2、成套时间不足或超过;3、着装不符合规定;4、比赛时掉物或装束散落。
附2 特殊情况处理运动员在遇到以下特殊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做动作并向裁判长反映,在问题解决后重做,在成套动作结束后提出的要求将不被接受。
2010年川沙中学华夏西校第七届“我爱华夏杯”健美操比赛
6.、动作设计必须包括:踏步,开合跳,吸腿跳,踢腿跳,弓步跳,弹踢腿
跳,后踢腿跳或类似变化。
7.、动作要展示内心的激情,体现一种向上和健康的情绪,体现团队精神。
九 .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各组设
特等奖 1 名、 一等奖 1 名、
二等奖 2 名、 三等奖 3 名
(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承办单位对本规程具有解释权
5、报名表从学校网站下载,于 4 月 30 日之前上交。
(注 :一律上交电子报名表,发送至:149185263@)
八、比赛要求
1、服装要求统一着装,整洁大方。
2.、队形变化不得少于 8 个。
3.、必须有开头造型和结尾造型。
4.、不得有危险动作,例如:下腰,侧手翻,叠罗汉等。
5.、必须有 2 个以上的双人(多人)配合。
2012年上海市川沙中学华夏西校第九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我爱华夏杯班班健美操比赛2012517182012年上海市川沙中学华夏西校第九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我爱华夏杯健美操比赛竞赛规程一主办方
2012 年上海市川沙中学华夏西校第 九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我爱
华夏杯”班班健美操比赛
秩序册
2012-5 -17、18
10
初一(7)班 领队:黄海华 队名:青春无畏队 1.朱浩 2.徐扬 3.盛俊杰 4.朱嘉骏 5.奚陈宇 6.曹卿云 7.张子欣 8.张思奕 9.丁愉 10.张婷欢 11.黄越岚 12.邱宇婷 13.瞿奕 14.何迎晨 15.杨敏捷 16.黄菁 17.褚怡雯 18.陆佳莉
初一(8)班 领队:陆懿萍 队名:终极八班 1.杨阳 2.胡静怡 3.李宜星 4.丁源 5.顾辰皓 6.陈树正 7.钱玮 8.王一川 9.吴晓婷 10.张诗瑶 11.丁媛媛 12.瞿诗绮 13.顾紫烟 14.秦宇风 15.姚绮雯 16.庄奕 17.丁曹蕾 18. 严紫娇
健美操竞赛规则
健美操竞赛规则第一篇:健美操竞赛规则怀化学院体育系一活动目的 07级健美操比赛为了促进我系群体活动和全民建身活动的开展,培养同学们参加各种体育锻炼,增强学生体质、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健美操运动技术水平和兴趣二主办单位怀化学院体育系三承办单位怀化学院体育系健美操专修班四比赛场地怀化学院体育系健美操馆五参赛对象健美操专修班除外的其他专修班的全部学生六参赛人数每个专修班组1队参加比赛,每组6人,其中有女生的队伍必须有2名女生参加七报名方法(一)联系方式:(二)报名日期:自2010年5月10日至5月12日截止,逾期一律不予报名。
(三)报到地点:八竞赛内容内容包括:大众健美操三级时间限制:2分30秒—3分30秒九评分标准1、成套动作的分值分配动作规范性5分动作整齐度2分仪表(服装,妆容)1分表演艺术1分动作与节奏感1分2、评分方法① 根据成套动作中不同动作的难易程度,确定各部分动作的分值,并明确完成和未完成的界限,如有遗漏或动作变质现象,均应扣除其分值,有必要还应追加扣分。
② 在完成动作时出现的各种姿态、技术、节奏、路线和方向等错误,要按轻微、显著、严重三种错误分别进行减分。
③成套动作应整齐、协调、一致。
个别人不整齐、不协调、不一致扣0.1-0.2分三分之一的人不整齐、不协调、不一致扣0.3-0.4分二分之一的人不整齐、不协调、不一致扣0.5-0.6分④总印象包括动作的优美性、表现力、服饰和化妆等。
评分时应根据错误情况相应扣0.1-0.5分。
3比赛规则按时参加比赛。
迟到十五分钟未到,或者本组人数未到齐安弃权处理,总积分为0 分。
2 音乐开始播放之后,无特殊情况不得停止音乐。
要求从新开始时必须由领队申请,经主裁同意方可。
比赛爱开始时,未完成比赛动作退出比赛者安弃权处理。
总分为0分。
在比赛期间,其他人员故意扰乱比赛,扣除本队相应分数,严重者本队总分记0分。
5 比赛期间,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裁判席,或者拉拢裁判,一经发现,本队总成绩记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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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国健美操锦标赛竞赛规程一、时间和地点(一)时间:待定(二)地点:待定二、参赛单位2010年在中国健美操协会进行常规备案或专项备案的全部参赛单位。
三、竞赛项目(参见附录)(一)成年竞技组(18岁—35岁)1、精英组:已获得运动健将的运动员参加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混合双人操、三人操(男女不限)、六人操(男女不限)的比赛;比赛按国际体联《2009年--2012年竞技健美操规则》创编自选套路。
2、新人组:未获得运动健将的运动员参加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混合双人操、男子三人操、女子三人操、男子六人操、女子六人操、混合六人操(男女不限)的比赛;比赛按国际体联《2009年--2012年竞技健美操规则》创编自选套路。
3、院校组:未获得运动健将的在校运动员参加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混合双人操、三人操(男女不限)、六人操(男女不限)的比赛;比赛内容为中国健美操协会审定的《2009年--2012年技术等级规定动作(成年组)》各单项的成套动作。
(二)普及组不参加竞技组比赛的运动员,比赛设:1、大学组(1)、自选组个人风采赛:男子单人操个人风采赛:女子单人操组合风采赛:混双或3人(3人男女不限)集体徒手赛:5-8人(男女不限)集体器械赛:5-8人(男女不限)比赛按中国健美操协会审定的《2009年—2012年普及组健美操评分指南》创编自选套路。
(2)、规定组集体徒手赛:8-12人(男女不限)集体器械赛:8-12人(男女不限)比赛内容为中国健美操协会审定的《2009年—2012年普及组健美操大学组规定套路》。
2、中学组(1)、自选组个人风采赛:男子单人操个人风采赛:女子单人操组合风采赛:混双或3人(3人男女不限)集体徒手赛:5-8人(男女不限)集体器械赛:5-8人(男女不限)比赛按中国健美操协会审定的《2009年—2012年普及组健美操评分指南》创编自选套路。
(2)、规定组集体徒手赛:8-12人(男女不限)集体器械赛:8-12人(男女不限)比赛内容为中国健美操协会审定的《2009年—2012年普及组健美操中学组规定套路》。
3、小学组(1)、自选组集体徒手赛:5-8人(男女不限)集体器械赛:5-8人(男女不限)比赛按中国健美操协会审定的《2009年—2012年普及组健美操评分指南》创编自选套路。
(2)、规定组集体徒手赛:8-12人(男女不限)集体器械赛:8-12人(男女不限)比赛内容为中国健美操协会审定的《2009年—2012年普及组健美操小学组规定套路》。
(三)少年甲组(15岁—17岁):1. 预备健将组:已获得一级的运动员参加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混合双人操、三人操(男女不限)、六人操(男女不限)的比赛;比赛按国际体联《2009年--2012年竞技健美操规则》创编自选套路(同健将组要求)。
2. 一级组:未获得一级的运动员参加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混合双人操、三人操(男女不限)、六人操(男女不限)的比赛;比赛内容为中国健美操协会审定的《2009年--2012年技术等级规定动作(一级组)》各单项的成套动作。
(四)少年乙组(12岁—14岁):1. 预备一级组:已获得二级的运动员参加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混合双人操、三人操(男女不限)、六人操(男女不限)的比赛;比赛按《2009年--2012年竞技健美操规则》和《竞技健美操国际青少年技术规程》创编自选套路(同甲组要求)。
2. 二级组:未获得二级的运动员参加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混合双人操、三人操(男女不限)、六人操(男女不限)的比赛;比赛内容为中国健美操协会审定的《2009年--2012年技术等级规定动作(二级组)》各单项的成套动作。
(五)少年丙组(9岁—11岁):1. 预备二级组:已获得三级的运动员参加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混合双人操、三人操(男女不限)、六人操(男女不限)的比赛;比赛按《2009--2012年竞技健美操规则》和《竞技健美操国际青少年技术规程》创编自选套路(同乙组要求)。
2. 三级组:未获得三级的运动员参加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混合双人操、三人操(男女不限)、六人操(男女不限)的比赛;比赛内容为中国健美操协会审定的《2009--2012年技术等级规定动作(三级组)》各单项的成套动作。
(六)少年预备组(6岁—8岁):比赛内容为中国健美操协会审定的《2009年--2012年技术等级规定动作(基础套)》三人操和六人操的比赛,参赛运动员不得兼项。
四、参赛资格(一)竞技组:参赛运动员需持有中国健美操协会有效备案卡;参赛运动员经备案后一年内不得更换组别;(二)普及组:不参加竞技组比赛的运动员,可随时备案;无需通过联赛分站赛,即可参加锦标赛;(三)成年竞技组、少年组(甲组、乙组、丙组)按运动员积分管理办法在分站赛中单项积分达到五分及以上或达到各单项相应分值要求的运动员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三)少年预备组:无需通过联赛分站赛,即可参加锦标赛;(四)参加竞技组成年精英组、少甲预备健将组、少乙预备一级组、少丙预备二级组比赛的运动员,是指已经获得了该年龄组别国内最高运动等级的运动员;(五)参加竞技组成年新人组、院校组、少甲一级组、少乙二级组、少丙三级组比赛的运动员,是指未获得该年龄组别国内最高运动等级的运动员。
(六)未按照竞赛规程参赛的运动员,一经发现取消比赛成绩。
五、竞赛办法(一)总则:1、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组别、最多两个单项的比赛;2、同一单位最多只允许两名或两组运动员进入单项决赛;3、预、决赛出场顺序赛前均由组委会抽签决定;4、预、决赛中兼项运动员出现间隔不足5个成套,组委会有权做出相应调整,以避免此类情况发生(调整原则为不损害其他队利益)。
(二)竞技组:1.各单项进行预赛和决赛;2.执行国际体联《2009年--2012年竞技健美操评分规则》、中国健美操协会审定的《2009年--2012年竞技健美操技术等级规定动作评分办法》和国际体联《2009年--2012年技术规程》;3、规定动作比赛中,除少年组的规定难度外其他0.6及0.6以上难度可降低难度或更改为同组难度(须更改为0.4及0.4以下难度);否则判更改难度(如一级男单中的托马斯可更改为单腿全旋:成年组男单中的分腿水平支撑可更改为水平肘撑);成套动作中不可出现同根难度;4、比赛中,难度动作的面向必须便于裁判员的判定(如无支撑垂地劈腿面向侧面,文森俯卧撑面向侧面同时搭腿靠裁判一侧);集体项目的难度动作不允许相互遮挡;否则裁判长减0.5分;5、六人操只能做相同的难度动作;只允许同时或依次完成;否则裁判长减0.5分;6、竞技组男运动员比赛服上不允许有亮片;否则裁判长减0.2分;7、为提高创新性抄袭或未改变上年度及以前的音乐裁判长减0.2分;抄袭或未改变上年度及以前的比赛套路裁判长减0.5分;8、比赛中只接受竞技组自编套路对本队的难度分进行申诉,申诉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本套动作的分数公布显示后8分钟内,按申诉程序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
(三)普及组:1、各单项进行预赛和决赛;2、执行中国健美操协会审定的《2009年—2012年普及组健美操评分指南》;3、普及组不接受申诉。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一)普及组设立等级奖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其余为优秀奖。
(二)普及组评选特别奖(见附件1)(三)竞技组评选特别奖(见附件2)(四) 少年预备组设立等级奖(见附件3)(五)其它参加规定动作比赛的组别各单项进行预、决赛,预赛参赛套路的数量决定进入决赛参赛套路的数量,录取相应的名次,并按《全国健美操联赛积分管理办法》获得相应积分;(六)参加自选动作比赛的组别各单项录取前八名进入决赛,进入决赛不足八名时,以获得的分数是否达到本组别最高运动级别的分数而定(见下表) ,录取相应的名次;并按《全国健美操联赛积分管理办法》获得相应积分,决赛名单和两位替补名单将在预赛以后公布;(七)进入决赛的运动员均颁发获奖证书,竞技组自选动作比赛各单项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第一名颁发奖杯;(八)各单项决赛获得第一名队伍的教练员,颁发本场比赛的优秀教练员证书;(九)本次比赛成年组设综合团体、竞技团体(精英组、新人组混合记分)、院校组团体的比赛,根据各单项预赛积分予以记分。
各单位赛前须指定每项一名(队)运动员为参加团体赛的运动员(队),其成绩积分计团体分。
团体赛录取前八名,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成绩相等,名次将按顺序取决于最好名次数量。
1、综合团体:参加全部十个项目(竞技精英组或竞技新人组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混合双人操、三人操、六人操和普及组明星男子单人、明星女子单人、组合风采、集体徒手、集体器械)比赛的运动队;2、竞技团体:参加竞技组全部五个项目(竞技精英组或竞技新人组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混合双人操、三人操、六人操)比赛的运动队;3、院校组团体:参加院校组全部五个竞技项目(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混合双人操、三人操、六人操)和两个普及组项目(任选一名集体赛和组合风采赛)比赛的运动队;(十一)本次比赛设普及组团体赛1、普及组大学团体赛:参加普及组自选动作全部五个项目(男子单人风采、女子单人风采、组合风采、集体徒手、集体器械)比赛的运动队;2、普及组中学团体赛:参加普及组自选动作全部五个项目(男子单人风采、女子单人风采、组合风采、集体徒手、集体器械)比赛的运动队;3、普及组小学团体赛:参加普及组自选动作全部两个项目集体徒手、集体器械)比赛的运动队;七、裁判团和高级裁判组(一)裁判团成员由中国健美操协会选派,辅助裁判由赛区选派;(二)裁判员报到时应携带裁判员等级证书及裁判服,不按时报到者,大会将不安排裁判工作,经费自理;(三)高级裁判组职责范围执行国际体联《2009年--2012年竞技健美操规则》。
八、报名(一)符合参赛要求的运动员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赛前二十天)完成报名,逾期将不予补报;(二)参赛运动员人数在4人以下的队可报领队或教练1名;7人以上的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10人以上的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2名;(三)报名同时按参赛组别向承办单位缴纳运动员参赛管理费:少年丙组、成年普及组100元/人;少年乙组、成年竞技组、少年甲组200元/人。
九、报到(一)裁判员、运动员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二)参赛运动员须带身份证报到以备大会资格审查;(三)所有参赛人员必须驻会(含赛事承办地参赛人员);(四)参赛队报到时应缴纳赛会期间的全部费用;(五)参赛队提前离会者,其费用不退;(六)参赛队提前报到者,大会视接待能力酌情解决;(七)自选动作参赛的运动队到达比赛地点以后,须向组委会交参赛音乐和难度表(注明参赛单位、组别、项目、运动员姓名)。
十、经费(一)各参赛队管理费、保险费、差旅费、食宿费自理;(二)裁判员差旅费、食宿费用由大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