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降观测点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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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降观测规范要求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

沉降观测规范是指在土地开发和建设过程中,为了确保土地的稳定性和建筑物的安全性,对土地沉降进行监测和观测的一套规范要求。以下是一种可能的沉降观测规范要求的示例,总字数超过了1000字。

1. 观测目的和范围

沉降观测的目的是为了掌握土地沉降的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观测范围应包括土地开发和建设区域以及周边可能受到影响的区域。

2. 观测设备和要求

2.1 观测设备应选用精度高、稳定性好的沉降测量仪器,能够满足相关测量要求。

2.2 观测设备应经过校准和检验,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2.3 观测设备应具备数据采集和存储功能,能够满足数据分析和应用的需要。

2.4 观测设备的安装位置应在可能发生沉降的区域,且应避免干扰因素对观测结果的影响。

3. 观测点选择和设置

3.1 观测点的选择应根据工程规模、性质和要求等因素确定。

3.2 观测点的设置应尽可能覆盖整个开发和建设区域,包括潜在的沉降隐患区域。

3.3 观测点的数量和密度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得少于3个。

3.4 观测点的设置应注意选择稳定的地质地貌和土层,避免影

响观测结果。

4. 观测方法和频次

4.1 观测方法应选择合适的测量技术和方法,如水准测量、全站仪测量、GPS测量等。

4.2 观测频次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确定,一般建议进行初次观测、定期观测和专项观测。

4.3 初次观测要在土地开发或建设前进行,用以确定基准值和变化趋势。

4.4 定期观测要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时间间隔进行,以便及时掌握土地沉降的情况。

4.5 专项观测要在土地发生较大沉降或异常变化时进行,以研究其原因和影响。

房屋沉降观测规范

房屋沉降观测规范

房屋沉降观测规范

房屋沉降观测规范是为了确保房屋沉降观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下面将对房屋沉降观测规范进行详细介绍:

1. 观测设备要求:

(1) 观测仪器应符合国家标准,并有有效的校准证书。

(2) 应选择合适的观测设备,能够满足观测要求,具备较高

的灵敏度和精度。

(3) 观测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2. 观测点选择:

(1) 观测点应选择在房屋结构的关键部位和重要构件上。

(2) 观测点的数量应足够,能够全面反映房屋的沉降情况。

(3) 观测点应尽量避免受到外力的影响,如地震、风等。

3. 观测方法和周期:

(1) 应选择合适的观测方法,如土壤中水平位移法、水准法等。

(2) 观测周期应根据房屋的变形情况进行确定,一般不应少

于一个季度。

(3) 观测过程中应确保数据采集和记录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4. 数据处理和分析:

(1) 观测数据应进行及时的整理和汇总,确保数据的完整性。

(2) 应采用合适的数据处理方法,如平均值法、拟合法等,

对观测数据进行分析和计算。

(3) 观测数据的处理结果应进行可靠性评估,确保其准确性和可信度。

5. 结果评价和报告编制:

(1) 观测结果应进行综合评价,对房屋的沉降情况进行分析和描述。

(2) 应编制详细的观测报告,包括观测过程、数据处理方法和结果等内容。

(3) 观测报告的编制要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包含必要的图表和数据资料。

总结:房屋沉降观测规范是确保房屋沉降观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的重要依据。在观测设备的选择、观测点的确定、观测方法和周期的安排、数据处理和分析以及结果评价和报告编制等方面都需要遵循相关规范和要求,确保房屋沉降观测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沉降观测规范

沉降观测规范

沉降观测

1 一般规定

1.1 建筑沉降观测可根据需要,分别或组合测定建筑场地沉降、基坑回弹、地基土分层沉降以及基础和上部结构沉降。对于深基础建筑或高层、超高层建筑,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时开始。

1.2 各类沉降观测的级别和精度要求,应视工程的规模、性质及沉降量的大小速度确定。

1.3 布置沉降观测点时,应结合建筑结构、形状和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并应顾及施工和建成后的使用方便。同时,点位应易于保存,标志应稳固美观。

1.4 各类沉降观测应根据剧本规范第9.1节的规定及时提交相应的阶段性成果和综合成果。

2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

2.1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应分别测定建筑相邻影响范围之内的相邻地基沉降与建筑相邻影响范围之外的场地地面沉降。

2.2 建筑场地沉降点位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可选在建筑纵横轴线或边线的延长线上,亦可选在通过建筑重心的轴线延长线上。其点位间距应视基础类型、荷载大小及地质条件,与设计人员共同确定或征求设计人员意见后确定。点位可在建筑基础深度1.5~2.0倍的距离范围内,由墙外向外由密到疏布设,但距基础最远的观测点应设置在沉降量为零的沉降临界点以外;

2 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点应在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布设线路之外的地面上均匀布设。根据地质地形条件,可选择使用平行轴线方格网法、沿建筑物四角辐射网法或散点法布设。

2.3 建筑场地沉降点标志的类型及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标志可分为用于监测安全的浅埋标和用于结合科研的深埋标两种。浅埋标可采用普通水准标石或用于直径25cm的水泥管现场浇灌,埋深宜为1~2m,并使标石底部埋在冰冻线以下。深埋标可采用内管外加保护管的标石形式,埋深应与建筑基础深度相适应,标石顶部须埋入地面下20~30cm,并砌筑带盖的窨井加以保护;

沉降观测规范

沉降观测规范

沉降观测规范

1. 引言

沉降是土地或建筑物由于地下工程施工、地下水开采、地层变形等原因导致的竖向位移现象。沉降观测是衡量和监测这种竖向位移的方法之一,对于工程建设和地质研究非常重要。本文档旨在规范沉降观测的操作流程,以保证观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观测前的准备工作

在进行沉降观测之前,需要进行以下准备工作:

2.1 确定观测目标

在进行沉降观测之前,需要明确观测的目标是什么,例如是对一个建筑物进行观测,还是对一个地下水源进行观测等。

2.2 确定观测点的位置和数量

根据观测目标,确定需要安放观测点的位置和数量。观测点的位置应该选取在受观测对象周围合适的地方,确保其代表性。

2.3 准备观测仪器和设备

根据观测的要求和目标,选择合适的沉降观测仪器和设备,并确保其状态良好。常见的沉降观测仪器包括水准仪、GPS测量仪等。

2.4 制定观测计划

根据观测点的数量和位置,制定观测计划,包括观测时间、观测频率等。观测计划应该合理,确保足够的数据量。

3. 观测过程

3.1 安装观测点

根据观测计划,依次安装观测点。观测点的安装应该符合

规范,确保观测点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观测点可以通过混凝土桩、测站等方式安装。

3.2 进行观测

在观测点安装完成后,按照观测计划进行观测。观测过程

中要注意观测仪器的准确使用,避免外界因素对观测的干扰。

3.3 记录观测数据

观测过程中,及时记录观测数据,并保留满足要求的原始

数据。观测数据应包括观测点的位置、日期、观测结果等信息。

4. 数据处理和分析

4.1 数据校核

对于观测数据进行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校

沉降观测点规范

沉降观测点规范

沉降观测点规范

沉降观测点规范

一、引言

沉降观测是土木工程中重要的施工监测内容之一,能够及时发现地基沉降情况,为工程施工提供及时的监测数据,对保障工程的安全质量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本规范是针对沉降观测点规范进行制定,旨在保证沉降观测点的合理布置以及沉降观测数据的准确可靠。

二、观测点布置原则

1.观测点布置应覆盖工程区域,能够从整体上全面观测到地基

的沉降情况。

2.根据工程区域的特点,合理选择观测点的数量和位置,确保

观测数据的代表性。

3.观测点布置应均匀分布,适量增加在非均匀沉降区域的观测点。

4.观测点应距离工程区域边界一定距离,避免边界效应对数据

的影响。

5.观测点应远离可能产生沉降的干扰源,如地铁、管道等,以

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

三、观测点布置要求

1.观测点布置应综合考虑工程区域的地质条件、土层厚度、土

层性质等因素,选择合适的观测点。

2.观测点应避免设置在易发生沉降的特殊地质构造上,如断层、裂缝等。

3.观测点应避免设置在临时性施工设施上,如钢管支撑、临时

土方等,以免干扰测量数据。

4.观测点应设置在稳定的地面上,避免设置在可能发生滑动、

坍塌的地层上。

5.观测点的标志物应稳固牢固,防止标志物移位或倾斜导致观

测数据不准确。

6.观测点的标志物应具有较好的可观测性,方便观测人员进行

观测,如安装标尺、测量孔等。

四、观测点维护与管理

1.观测点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标志物移位、标尺损坏等情况,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2.观测点应避免受到人为破坏,设置警示标识,确保观测点的

安全。

3.观测点应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系统,记录观测点的位置、布

建筑物沉降观测点布设技术要求

建筑物沉降观测点布设技术要求

建筑物沉降观测点布设技术要求

1)布设高度在室外地坪以上0.3米左右,且上边2米内无遮挡物,便于标尺气泡居中观测;

2)应特别考虑到装修阶段因墙或柱饰面施工而破坏或掩盖观测点的情况,故使装修完后能保证观测点头部能露在外面;

3)点位要布在承重柱或墙上,(如图所示),具体点位可视情况予以调整;

4)观测点在墙内10公分以上,并务必保证点位的稳定性;

5)钢筋头应在Φ15以上,且头部应打磨成圆形。

沉降观测点布置图,见附图。

2、观测点的保护

标志的立尺部位应加工成半球形或有明显的突出点,并涂上防腐剂,标志的设置应避开雨水管、窗台线、散热器、暖水管、电气开关等有碍设标与观测的障碍物,并应视立尺需要离开墙面10cm以上。为避免点位被落物碰动,需在上方做护盖以起保护作用。

沉降观测规范

沉降观测规范

沉降观测规范

沉降观测规范是指进行沉降观测时需要遵守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

沉降观测规范:

1. 观测点的选择:观测点应具有代表性,能够真实反映监测区域的沉降情况。观测点

应选择在土地沉降较为显著的区域。

2. 观测仪器选择:应选择高精度的沉降仪器进行观测。观测仪器的测量精度应满足实

际要求,并且应定期进行校准和检验。

3. 观测时间:观测时间应至少包括建设前、期间和建设后的阶段。观测时间应长达数

年以获得准确的沉降数据。

4. 观测频率:观测频率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通常建议每月观测一次。在建设期间,

观测频率可以适当增加。

5. 数据处理与分析:观测数据应经过严格的处理和分析,包括数据采集、校正、滤波

和拟合等步骤。应采用合适的数学模型进行数据分析,以得到准确的沉降结果。

6. 数据记录与报告:观测数据应详细记录并进行备份。观测结果应及时报告,并编制

详细的观测报告,包括观测过程、仪器校准、数据处理方法、结果分析等内容。

7. 观测误差控制:应采取措施降低观测误差,包括仪器的校准、环境条件的控制、操

作人员的培训等。观测误差应根据要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请注意,这些规范仅为一般性建议,实际的沉降观测规范可能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进行沉降观测前,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最新的准确规范。

沉降观测点规范

沉降观测点规范

沉降观测点规范

沉降观测点应该设置在哪里?沉降观测点规范是怎样的?下面是本店铺带来的关于沉降观测点规范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沉降观测点的布设

建筑物确定需要进行沉降观测之后,在工程开工之初,应根据设计图纸的安排做好沉降观测策划工作、制定沉降观测方案,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观测,适时埋设观测点。

根据《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法》DGJ32/J18-2006和《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22的要求,沉降观测点应布设在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的点位,砌筑小阴井加以保护,宜选在下列位置:

A、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B、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不同地质条件、不同荷载分布、不同基础类型、不同基础埋深、不同上部结构、建筑裂缝、后浇带、沉降缝和伸缩缝的两侧,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C、宽度大于或等于15米,或宽度小于15米但地质条件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的承重内隔(纵)墙设内墙点,以及框架、框剪、框筒、筒中筒结构体系的楼、电梯井和中心筒处;

D、筏基、箱基的四角和中部位置处;

E、多层砌体房屋纵墙间距6~10米横墙对应墙端处;

F、框架结构建筑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墙轴线上,以及可能产生较大不均匀沉降的相邻柱基处;

G、高层建筑横向和纵向两个方向对应尽端处;

H、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滨(沟)处;

I、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形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J、对于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构筑物,应设在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点数不少于4个。

建筑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

建筑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

建筑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

1.观测目标和范围:

2.观测周期:

3.观测方法和仪器:

4.观测点的选择和布置:

观测点的选择应考虑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和变形特征,应避免遮挡干扰和地质条件差异。观测点的布置应均匀分布在建筑物主体结构和基础上,并确保能够同时观测到水平和垂直方向的沉降。

5.数据采集与处理:

观测数据应定期采集并储存,以便后期的比对和分析。数据处理应包括数据质量控制、数据校正和数据分析等步骤。数据处理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6.观测报告:

7.安全措施:

总之,建筑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是确保建筑物安全运行和使用的重要准则。遵守这些规范要求,可以有效地监测和评估建筑物的沉降情况,以采取相应的预防和修复措施,保障建筑物的安全和可靠性。

基础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

基础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

基础沉降观测的规范要求

基础沉降观测是土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其目的在于监测土地或建筑物在施工过程中的沉降情况,以确保工程的安全可靠。为了保证观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基础沉降观测有一系列的规范要求。下面将具体介绍这些规范要求。

一、观测点的选择

1.观测点应根据工程需要选择,包括建筑物主体结构、土体变形特征明显的区域等。

2.观测点的设置应考虑沉降区域的不均匀性,覆盖全部可能的沉降区域。

3.观测点的选择应满足观测设备的布置要求,便于观测操作和数据采集。

二、设备与方案的选择

1.观测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使用精密仪器进行测量。

2.观测设备的配置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包括自动观测系统、手动观测仪器等。

3.观测方案应综合考虑经济性、实用性和准确性,确保能够全面观测到该工程的沉降情况。

三、观测周期与次数的确定

1.观测周期应根据实际情况选定,包括工程的施工周期、建筑物结构的变形特点等。

2.观测次数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需要进行确定,可以分为周期观测和

临时观测两种形式。

四、观测数据的处理

1.观测数据应定期进行处理,包括数据的录入、校核和分析等步骤。

2.观测数据的处理应根据相应的规范和方法进行,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观测数据分析要注重长期趋势的分析和变化规律的研究,预测未来

的沉降趋势。

五、观测结果的报告

1.观测结果应及时进行整理和总结,并编写成观测报告。

2.观测报告应包括观测数据的处理方法和结果、数据的分析和解释以

及对未来可能的沉降情况的预测等内容。

3.观测报告应通过合适的方式和途径进行传达,以便有关方面进行决

基础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和要求

基础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和要求

基础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和要求

基础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和要求如下:

1. 布置原则:基础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应尽可能均匀地分在基础结构的各个位,覆盖整个基础面积。观测点的数量和应根据工程的尺寸和重要性来确定。

2. 观测点位置:观点应选择在基础结构的组成部分,如柱子、墙体或基础板等上。观测点之间应尽量保持一定的间距,一般来说,观测点的间距不应超过基础结构高度的1/3。

3. 观测点数量:观测点的数量应根据工程的规模和需要确定。通常情况下,对于较小的结构,可以布置数个观测点;而对于大型和复杂的结构,需要布置更多的观测点以确保全面观测。

4. 观测点设置要求:观测点应固定在基础结构上,并采用标志物或测量器具来标记观测点的位置。观测点的高度应与基础结构的水平面保持一致,并且观测点应固定牢固以确保不会移动。

5. 观测频率和时间:基础沉降观应确定观测的频率和持续时间。观测频率通常在施工阶段进行较频繁的观测,以便及时发现沉降情况。观测的时间应根据工程的要求来确定,可能需要长时间的观测。

6. 数据采集记录:观测点数据的采集和记录应准确可靠。可以使用各种测量仪器来获取数据,并将其记录在观测表格或数据库中。同时也要确保的安全存储和备份。

请注意,以上是一般的基础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和要求,具体的

实施应根据工程的具体要求和现场情况来确定。在进行观测前,建议咨询专业工程师的建议和指导。

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和要求

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和要求

沉降观测点的布置和要求

沉降观测点对桥梁的状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沉降观测点的布置要结合自身情况进行,并切实落实观测————要求,确保测量精确、可靠。

1、要考虑桥梁的结构型式、跨度、支座位置和施工工艺,明确水平变形量集中位置,沉降观测点应设在水平变形量集中的位置。

2、沉降观测点的数量应根据桥梁的跨径决定,桥梁长度的占比要求:当桥梁跨径100米以内时,观测点数量需均匀分布在每座桥中,每单元长度不大于15米时,观测点数量

一般在2~3个;当跨径大于100米时,沉降观测点数量需增加,每单元桥梁长度可达20米。

3、沉降观测点距离支座不宜过近,以免支座反应不全,准确性下降;也不宜过远,

以免沉降及水平变形离散不明显,测量有误。

4、沉降观测点位置宜设置于桥墩的上部,以免水淹对测量的影响。

5、沉降观测点的位置应满足桥梁利用率,避免沉降观测点与桥梁基础、桥面板材料

不兼容,影响桥梁使用效率。

6、沉降观测点宜设置在车辆通行过程中受轨道作用力影响小的段桥上,如构造较复

杂的多段桥,有必要设置车辆作用点的观测点,以提高测量的准确性。

7、考虑到沉降量的大小和外部环境因素,沉降观测点的位置必须明确,以确保观测

准确度,特别是在桥墩上部越跨延伸桥实体或弯曲跨度越大的桥结构,必须采用观测点确

保观测准确性。

8、沉降观测点宜选取高程较为解放、地面层次较低、防护耐磨能力较强的位置,结

合具体上下文,沿桥墩连续设置沉降观测点,以九点为每孔设定9~10点的沉降观测点;

同时,要安排几个抗议点,并定期连续观测,以检测观测点的变化趋势,及早发现沉降的

沉降观测点设置规范

沉降观测点设置规范

沉降观测点设置规范

沉降观测是土木工程中一项非常重要的监测工作,主要用于测量土地或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垂直位移。准确地选择和设置沉降观测点可以保证观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并为工程的安全运营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沉降观测点设置规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观测点的设置数量和位置。观测点的设置数量应根据工程的规模、性质和周边地质条件进行合理确定。一般来说,在大型工程中,观测点的数量要适当增加,以保证数据的全面性和可靠性。观测点的位置应选在工程的关键部位,如基础、支撑结构等位置上,并考虑到土地或建筑物可能发生的沉降变化。

2. 观测点的标志和标定。每个观测点应设置明确的标志,以便进行定位和辨认。标志可以采用固定的钉子、杆子或标识牌等形式,标志的高度应便于观测和测量。观测点的位置应进行精确的测量和标定,并在观测前进行偏差校正和调整。

3. 观测点的监测设备和仪器。观测点的监测设备和仪器应选择具有较高精度和可靠性的测量设备。常用的沉降监测仪器包括税卡仪、自动水准仪、倾斜仪等。在选择仪器时,应考虑其适用范围、精度和稳定性等因素,并进行仪器的校准和检验,以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观测点的观测频率和方式。观测点的观测频率应根据土地或建筑物的使用情况和工程的特点进行合理安排。在工程初期,

观测频率可以较高,以追踪土地或建筑物的变化趋势;在工程使用稳定后,观测频率可以适当减少。观测方式可以采用定期观测和特殊观测相结合的方式,根据需要进行全面的定期观测,同时对关键部位进行特殊观测。

5. 观测点的数据处理和分析。观测点的数据应进行及时、准确的处理和分析。数据处理包括数据的录入、整理和校核等工作,数据分析包括数据的趋势分析和变化幅度分析等。数据处理和分析的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工程的设计者、施工方和监理单位等相关人员,以便他们对工程的运行和安全进行及时的调整和决策。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

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是指规定了建筑物沉降观测的技术要求、观测方式和观测结果评定的一系列标准和规定。建筑物沉降观测是土木工程领域中的重要技术手段,用于监测和评估建筑物的沉降状况,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稳定。下面是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的一些要点。

1. 观测设备和仪器的选择

建筑物沉降观测需要使用高精度、稳定可靠的测量设备和仪器,例如全站仪、测斜仪、水准仪等。在选择设备和仪器时,应考虑其测量范围、测量精度、稳定性以及对环境因素的适应能力。

2. 观测点的布设

建筑物沉降观测需要选择代表性的观测点,并合理布设观测测点。观测点的选择应考虑到建筑物的结构特点和荷载分布情况,尽量选取在建筑物主要荷载作用区域的位置。观测点之间的布设要均匀,避免集中在局部区域,以反映整个建筑物的沉降情况。

3. 观测参数的测量

建筑物沉降观测的主要参数包括竖向位移、水平位移和倾斜等。这些参数的测量可以通过全站仪进行,也可以利用测斜仪和水准仪进行。观测参数的测量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和频率进行,以获取连续、准确的观测数据。

4. 观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

观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是判断建筑物沉降状况的关键步骤。观

测数据应进行去噪、平滑和插值处理,以消除随机误差和异常值的影响。经过处理后的观测数据可以绘制沉降曲线和位移变化图,以直观地反映建筑物的沉降情况。

5. 沉降观测结果的评定

建筑物沉降观测结果的评定应根据规定的评定标准和方法进行。常用的评定方法包括累积沉降、速度沉降和加速度沉降等。评定结果应与建筑物的设计要求和规范进行比较,判断建筑物的沉降是否超出允许范围。若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沉降观测规范

沉降观测规范

沉降观测规范

沉降观测是地基工程中的重要环节,用于监测地表或建筑物在荷载作用下发生的垂直位移变化。沉降观测的规范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是一份关于沉降观测规范的参考文档,共计1000字。

一、概述

1.1 本规范适用于地基工程中的沉降观测。

1.2 沉降观测应在地基施工前后进行。

1.3 观测结果应及时记录、分析和评价,并根据需要采取相应

的措施。

二、观测设备和仪器

2.1 观测设备和仪器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并具备合格证明。

2.2 观测设备和仪器应进行校准,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2.3 观测设备和仪器应放置在稳定的基础上,并采取防震措施。

三、观测点选择

3.1 观测点应选择在工程影响范围内的代表性位置。

3.2 观测点应具备稳定的地基条件,并远离潜在的干扰源。

3.3 观测点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观测深度。

3.4 观测点应密集布设,以便对整个工程进行全面评价。

四、观测方法

4.1 观测方法应根据实际工程特点选择。

4.2 常见的观测方法包括沉降柱法、测斜仪法和超声波法等。4.3 观测方法应与其他相关观测数据进行对比和分析。

五、观测数据处理与评估

5.1 观测数据应及时记录,并按照规定格式进行整理。

5.2 观测数据应进行初步处理和筛选,排除异常数据。

5.3 观测数据应进行统计分析和趋势预测。

5.4 观测数据应与变形限值进行对比和评估。

5.5 观测数据的分析结果应编制成专业报告。

六、安全措施

6.1 在进行地基施工和沉降观测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6.2 观测点周围应设置警示标志,防止观测设备受损。

6.3 在沉降观测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沉降观测点规范

沉降观测点规范

沉降观测点规范

沉降观测点的布设

建筑物确定需要进行沉降观测之后,在工程开工之初,应根据设计图纸的安排做好沉降观测策划工作、制定沉降观测方案,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观测,适时埋设观测点。

根据《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法》DGJ32/J18-2006和《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的要求,沉降观测点应布设在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的点位,砌筑小阴井加以保护,宜选在下列位置:

A、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B、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不同地质条件、不同荷载分布、不同基础类型、不同基础埋深、不同上部结构、建筑裂缝、后浇带、沉降缝和伸缩缝的两侧,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C、宽度大于或等于15米,或宽度小于15米但地质条件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的承重内隔(纵)墙设内墙点,以及框架、框剪、框筒、筒中筒结构体系的楼、电梯井和中心筒处;

D、筏基、箱基的四角和中部位置处;

E、多层砌体房屋纵墙间距6~10米横墙对应墙端处;

F、框架结构建筑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墙轴线上,以及可能产生较大不均匀沉降的相邻柱基处;

G、高层建筑横向和纵向两个方向对应尽端处;

H、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滨(沟)处;

I、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形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J、对于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构筑物,应设在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点数不少于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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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基坑外的观测点,应埋设常用的普通水准点标石。观测点应在所选坑内方向线的延长线上距基坑深度1.5~2.0倍距离内布置。当所选点位遇到地下管道或其他物体时,可将观测点移与之对应方向线的空位置上。
3 应在基坑外相对稳定且不受施工影响的地点选设工作基点及为寻找标志用的定位点。
3.3 回弹标志应埋入基坑底面以下20~30cm,根据开挖深度和地层土质情况,可采用钻孔法或探井法埋设。根据埋设与观测方法,可采用辅助杆压入式、钻杆送入式或直埋式标志。回弹标志的埋设可按本规范附录D第D.0.2条的规定执行。
2.2 建筑场地沉降点位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可选在建筑纵横轴线或边线的延长线上,亦可选在通过建筑重心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轴线延长线上。其点位间距应视基础类型、荷载大小及地质条件,与设计人员共同确定或征求设计人员意见后确定。点位可在建筑基础深度
1.5~2.0倍的距离范围内,由墙外向外由密到疏布设,但距基础最远的观测点应设置在沉降量为零的沉降临界点以外;
3.9 基坑开挖后的回弹观测,应利用传递到坑底的临时工作点,按所需观测精度,用水准测量方法及时测出每一观测点的标高。当全部点挖见后,再统一观测一次。
3.10 基坑回弹观测应提交的主要图表为:
1 回弹观测点位布置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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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回弹观测成果表;
3 回弹纵、横断面图(本规范附录E)。
4 地基土分层沉降观测
2 辅助杆宜用空心两头封口的金属管制成,顶部应加工成半球状,并在顶部侧面安置圆水准器,杆长以放入孔内后露出地面20~40cm为宜;
3 测前与测后应对钢尺和辅助杆的长度进行检定。长度检定中误差不应大于回弹观测站高差中误差的1/2;
4 每一测站的观测可按先后视水准点上标尺、再前视孔内标尺的顺序进行,每组读数3次,反复进行两组作为一测回。每站不应少于两测回,并应同时测记孔内温度。观测结果应加入尺长和温度改正。
2 主体施工的相邻地基沉降观测和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的周期可按照本规范第5.5节的有关规定确定。
2.6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应提交下列图表:
1 场地沉降观测点平面布置图;
2 场地沉降观测成果表;
3 相邻地基沉降的距离-沉降曲线图;
4 场地地面等沉降曲线图。
3 基坑回弹观测
3.1 基坑回弹观测应测定建筑基础在基坑开挖后,由于卸除基坑土自重而引起的基坑内外影响范围内相对于开挖前的回弹量。
沉降观测点规范
篇一:沉降观测规范
沉降观测
1 一般规定
1.1 建筑沉降观测可根据需要,分别或组合测定建筑场地沉降、基坑回弹、地基土分层沉降以及基础和上部结构沉降。对于深基础建筑或高层、超高层建筑,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时开始。
1.2 各类沉降观测的级别和精度要求,应视工程的规模、性质及沉降量的大小速度确定。
3.2 回弹观测点位的布设,应根据基坑形状、大小、深度及地质条件确定,用适当的点数测出所需纵横断面的回弹量。可利用回弹变形的近似对称特性,按下列规定布点:
1 对于矩形基坑,应在基坑中央及纵(长边)横(短边)轴线上布设,纵向每8~10m布一点。横向每3~4m布一点。对其他形状不规则的基坑,可与设计人员商定;
3.7 基坑开挖前的回弹观测,宜采用水准测量配以铅垂钢尺读数的钢尺法。较浅基坑的观测,可采用水准测量配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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杆垫高水准尺读数的辅助杆法。观测结束后,应在观测孔底充填厚度约为1m的白灰。
3.8 回弹观测的设备及作业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尺在地面的一端,应使用三脚架、滑轮、重锤或拉力计牵拉。在孔内的一端,应配以能在读数时准确接触回弹标志头的装置。观测时可配挂磁锤。当基坑较深、地质条件复杂时,可用电磁探头装置观测。当基坑较浅时,可用挂钩法,此时标志顶端应加工成弯钩状;
4.1 分层沉降观测应测定建筑地基内部各分层土的沉降量、沉降速度以及有效压缩层厚度。
4.2 分层沉降观测点应在建筑地基中心附近2m×2m或各点间距不大于50cm的范围内,沿铅垂线方向上的各层土内布置。点位数量与深度应根据分层土的分布情况确定,每一土层应设一点,最浅的点位应在基础底面下不小于50cm处,最深的点位应在超过压缩层理论厚度处或设在压缩性低的砾石或岩石层上。
3.4 回弹观测的精度可按本规范第3.0.5条规定以给定或预估的最大回弹量为变形允许值进行估算后确定,但最弱观测点相对邻近工作基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得大于?1.0mm。
3.5 回弹观测路线应组成起迄于工作基点的闭合或附合路线。
3.6 回弹观测不应少于3次,其中第一次应在基坑开挖之前,第二次应在基
坑挖好之后,第三次应在浇筑基础混凝土之前。当基坑挖完至基础施工的间隔时间较长时,应适当增加观测次数。
2 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点的标志与埋设,应根据观测要求确定,可采用浅埋标志。
2.4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的路线布设、观测精度及其他技术要求可按照本规范第5.5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2.5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的周期,应根据不同任务要求、产生沉降的不同情况以及沉降速度等因素具体分析确定,并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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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下列规定:
1 基础施工的相邻地基沉降观测,在基坑降水时和基坑土开挖过程中应每天观测一次。混凝土地板浇完10d以后,可每2~3d观测一次,直至地下室顶板完工和水位恢复。此后可每周观测一次至回填土完工;
1.3 布置沉降观测点时,应结合建筑结构、形状和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并应顾及施工和建成后的使用方便。同时,点位应易于保存,标志应稳固美观。
1.4 各类沉降观测应根据剧本规范第9.1节的规定及时提交相应的阶段性成果和综合成果。
2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
2.1 建筑场地沉降观测应分别测定建筑相邻影响范围之内的相邻地基沉降与建筑相邻影响范围之外的场地地面沉降。
2 场地地面沉降观测点应在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布设线路之外的地面上均匀布设。根据地质地形条件,可选择使用平行轴线方格网法、沿建筑物四角辐射网法或散点法布设。
2.3 建筑场地沉降点标志的类型及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邻地基沉降观测点标志可分为用于监测安全的浅埋标和用于结合科研的深埋标两种。浅埋标可采用普通水准标石或用于直径25cm的水泥管现场浇灌,埋深宜为1~2m,并使标石底部埋在冰冻线以下。深埋标可采用内管外加保护管的标石形式,埋深应与建筑基础深度相适应,标石顶部须埋入地面下20~30cm,并砌筑带盖的窨井加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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