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进一步推进品牌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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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进一步推进品牌战略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青海省进一步推进品牌战略实施意见
(二○○八年四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品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我省的经济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经省政府研究,现就推进我省品牌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推进品牌战略的重要意义
品牌是企业形象、文化、管理水平、科技水平、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等的综合体现,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和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品牌的总体发展水平反映了地区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强弱。在市场和资源不断向品牌集中的趋势下,实施品牌战略,是支持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竞争力,形成优势产业集群、优化产业结构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客观要求。从目前我省品牌培育发展的现状来看,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青海省著名商标、青海名牌和出口品牌近年来虽然有较快的发展,但由于起步较晚,基础薄弱,数量不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省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上的竞争力。积极培育和发展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品牌,不仅能有效提高我省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而且对于我省发展品牌经济,提升区域经济实力具有积极推动作用。为此,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品牌战略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引导支持企业改变粗放式经营的发展模式,以品牌求效益,靠品牌促发展,在创立青海品牌、中国品牌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形成我省的优势品牌群。
二、进一步推进品牌战略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紧紧围绕省委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科学发展、保护生态、改善民生”三大任务,树立“品牌兴省、品牌强省”的思想,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为重点,以创建品牌、经营品牌、提升品牌和延伸品牌为核心,建立健全“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的品牌建设机制,积极引导企业争创品牌,大力扶持优势企业做强品牌,通过实施品牌战略,推进结构优化、产业升级,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二)发展
目标。围绕我省特色经济和“四区两带一线”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坚持品牌优先、梯级推进的原则,以扩大注册商标总量为基础,以打造青海品牌、中国品牌为重点,建立健全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努力形成品牌布局合理、载体丰富、效应明显的良性格局,使品牌经济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争取到2012年,形成注册商标、青海品牌和中国品牌“三大方阵”。一是注册商标方阵。力争使全省注册商标的总量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出口企业的国际注册商标总数明显增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总量达到10件以上。二是青海品牌方阵。青海省著名商标和青海名牌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三是中国品牌方阵。力争使全省中国名牌产品拥有量达到8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拥有量达到10件以上,中华老字号实现零的突破。同时,努力培育国际知名品牌。力争在国际区域市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产品达到3件以上。
按照“三大方阵”的总体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四区两带一线”区域经济发展布局,努力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进一步推进品牌战略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青海省进一步推进品牌战略实施意见
(二○○八年四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品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我省的经济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经省政府研究,现就推进我省品牌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推进品牌战略的重要意义
品牌是企业形象、文化、管理水平、科技水平、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等的综合体现,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和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品牌的总体发展水平反映了地区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强弱。在市场和资源不断向品牌集中的趋势下,实施品牌战略,是支持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竞争力,形成优势产业集群、优化产业结构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客观要求。从目前我省品牌培育发展的现状来看,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青海省著名商标、青海名牌和出口品牌近年来虽然有较快的发展,但由于起步较晚,基础薄弱,数量不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省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上的竞争力。积极培育和发展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品牌,不仅能有效提高我省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而且对
于我省发展品牌经济,提升区域经济实力具有积极推动作用。为此,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品牌战略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引导支持企业改变粗放式经营的发展模式,以品牌求效益,靠品牌促发展,在创立青海品牌、中国品牌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形成我省的优势品牌群。
二、进一步推进品牌战略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紧紧围绕省委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科学发展、保护生态、改善民生”三大任务,树立“品牌兴省、品牌强省”的思想,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为重点,以创建品牌、经营品牌、提升品牌和延伸品牌为核心,建立健全“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的品牌建设机制,积极引导企业争创品牌,大力扶持优势企业做强品牌,通过实施品牌战略,推进结构优化、产业升级,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二)发展目标。围绕我省特色经济和“四区两带一线”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坚持品牌优先、梯级推进的原则,以扩大注册商标总量为基础,以打造青海品牌、中国品牌为重点,建立健全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努力形成品牌布局合理、载体丰富、效应明显的良性格局,使品牌经济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争取到2012年,形成注册商标、青海品牌和中国品牌“三大方阵”。一是注册商标方阵。力争使全省注册商标的总量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出口企业的国际注册商标总数明显增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总量达到10件以上。二是青海品牌方阵。青海省著名商标和青海名牌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三是中国品牌方阵。力争使全省中国名牌产品拥有量达到8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拥有量达到10件以上,中华老字号实现零的突破。同时,努力培育国际知名品牌。力争在国际区域市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产品达到3件以上。
按照“三大方阵”的总体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四区两带一线”区域经济发展布局,努力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进一步推进品牌战略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青海省进一步推进品牌战略实施意见
(二○○八年四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品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提高自主创
新能力,不断增强我省的经济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经省政府研究,现就推进我省品牌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推进品牌战略的重要意义
品牌是企业形象、文化、管理水平、科技水平、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等的综合体现,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和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品牌的总体发展水平反映了地区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强弱。在市场和资源不断向品牌集中的趋势下,实施品牌战略,是支持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竞争力,形成优势产业集群、优化产业结构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客观要求。从目前我省品牌培育发展的现状来看,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青海省著名商标、青海名牌和出口品牌近年来虽然有较快的发展,但由于起步较晚,基础薄弱,数量不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省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上的竞争力。积极培育和发展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品牌,不仅能有效提高我省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而且对于我省发展品牌经济,提升区域经济实力具有积极推动作用。为此,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品牌战略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引导支持企业改变粗放式经营的发展模式,以品牌求效益,靠品牌促发展,在创立青海品牌、中国品牌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形成我省的优势品牌群。
二、进一步推进品牌战略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紧紧围绕省委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科学发展、保护生态、改善民生”三大任务,树立“品牌兴省、品牌强省”的思想,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为重点,以创建品牌、经营品牌、提升品牌和延伸品牌为核心,建立健全“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的品牌建设机制,积极引导企业争创品牌,大力扶持优势企业做强品牌,通过实施品牌战略,推进结构优化、产业升级,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二)发展目标。围绕我省特色经济和“四区两带一线”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坚持品牌优先、梯级推进的原则,以扩大注册商标总量为基础,以打造青海品牌、中国品牌为重点,建立健全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努力形成品牌布局合理、载体丰富、效应明显的良性格局,使品牌经济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争取到2012年,形成注册商标、青海品牌和中国品牌“三大方阵”。一是注册商标方阵。力争使全省注册商标
的总量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出口企业的国际注册商标总数明显增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总量达到10件以上。二是青海品牌方阵。青海省著名商标和青海名牌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三是中国品牌方阵。力争使全省中国名牌产品拥有量达到8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拥有量达到10件以上,中华老字号实现零的突破。同时,努力培育国际知名品牌。力争在国际区域市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产品达到3件以上。
按照“三大方阵”的总体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四区两带一线”区域经济发展布局,努力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进一步推进品牌战略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青海省进一步推进品牌战略实施意见
(二○○八年四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品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我省的经济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经省政府研究,现就推进我省品牌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推进品牌战略的重要意义
品牌是企业形象、文化、管理水平、科技水平、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等的综合体现,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和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品牌的总体发展水平反映了地区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强弱。在市场和资源不断向品牌集中的趋势下,实施品牌战略,是支持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竞争力,形成优势产业集群、优化产业结构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客观要求。从目前我省品牌培育发展的现状来看,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青海省著名商标、青海名牌和出口品牌近年来虽然有较快的发展,但由于起步较晚,基础薄弱,数量不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省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上的竞争力。积极培育和发展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品牌,不仅能有效提高我省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而且对于我省发展品牌经济,提升区域经济实力具有积极推动作用。为此,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品牌战略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引导支持企业改变粗放式经营的发展模式,以品牌求效益,靠品牌促发展,在创立青海品牌、中国品牌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形成我省的优势品牌群。
二、进一步推进品牌战略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
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紧紧围绕省委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科学发展、保护生态、改善民生”三大任务,树立“品牌兴省、品牌强省”的思想,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为重点,以创建品牌、经营品牌、提升品牌和延伸品牌为核心,建立健全“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的品牌建设机制,积极引导企业争创品牌,大力扶持优势企业做强品牌,通过实施品牌战略,推进结构优化、产业升级,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二)发展目标。围绕我省特色经济和“四区两带一线”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坚持品牌优先、梯级推进的原则,以扩大注册商标总量为基础,以打造青海品牌、中国品牌为重点,建立健全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努力形成品牌布局合理、载体丰富、效应明显的良性格局,使品牌经济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争取到2012年,形成注册商标、青海品牌和中国品牌“三大方阵”。一是注册商标方阵。力争使全省注册商标的总量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出口企业的国际注册商标总数明显增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总量达到10件以上。二是青海品牌方阵。青海省著名商标和青海名牌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三是中国品牌方阵。力争使全省中国名牌产品拥有量达到8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拥有量达到10件以上,中华老字号实现零的突破。同时,努力培育国际知名品牌。力争在国际区域市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产品达到3件以上。
按照“三大方阵”的总体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四区两带一线”区域经济发展布局,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