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法家政治态度刍议——兼与朱汉民教授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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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儒家与法家的政治思想比较

先秦儒家与法家的政治思想比较

先秦儒家与法家的政治思想比较摘要:我们今天讲构建和谐社会,而早在两千多年前孔子就有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有无有以及人之幼”的和谐蓝图与和谐之愿;又说要建立法制社会,推进法制化进程,而在公元前两百多年,韩非就提出了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理论,主张以法治国,“认为以法治国,举措而已。

”儒家和法家作为先秦时的两大重要思想流派对后世产生的深远影响由此可见一般。

儒家尚礼,法家重法且尤种刑,但两者异中又不乏共同之处,探讨儒法两家的异同并从中总结出了两者各自的优劣从而扬起所长避其所短、兼采二者之优对我们今天的社会建设不无裨益。

关键词:历史背景联系区别“德”“法”结合标本兼治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变;凡育所学,皆成性格。

政治思想作为政治和思想的结合物,既有政治的广度又具备了思想的深度,既给人史的明智,又给人诗的灵秀既让人有数学的周密,又让人有科学的深刻,还使人不乏伦理学的庄重与逻辑修之学的善辩。

;历史证明儒法两家就是涵盖了政治是思想这一特质的思想流派。

一、儒、法政治思想产生的历史背景道家认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姑且不论道从何来,一、二、三优势什么,可以推知的是:万事万物皆有因果。

追溯先秦时代的历史,儒法政治思想之“果”产生的因由。

随着周王室的衰落,各诸侯国在华夏大地上纷纷兴起,诸侯国各霸一方,王权被削弱,各诸侯国之间为争夺土地和人民展开了残酷的斗争,烽烟四起,连年战乱,生灵遭殃,百姓涂炭,中华大地陷入了分离与征战的局面。

乱世造英雄,也造就了一大批的思想家,面对混乱的社会现实,知识分子纷纷招徕门徒,宣扬自己的思想,希望借此来实现自己治国安邦的政治抱负,孔子自谓“述而不作”,墨子用“夏政”,道家“无为而治”,法家立言,以儒墨道法为代表的诸家思想应运而生。

儒家产生于奴隶制开始崩溃、封建制尚未形成的过渡时期,创始人是孔子,儒家在先秦时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孔子、孟子、荀子。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详解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详解

2.带有神学迷信色彩,为了维护封建专制 和等级制度而宣扬纲常伦理
复习
• 回答问题: • 1.秦朝治国理念是什么?“焚书坑儒”的实
质是什么? • 2.汉初治国理念是什么?为什么要提出那样
的理念? • 3.汉武帝时期社会经济发生了什么变化?当
时国家面临哪些问题?
焚了哪些书,又保留了哪些?手段如何?
鲁壁 位于山东曲阜孔庙内。据说是秦朝时孔子第
九代孙孔鲋藏《论语》等儒家经典的墙壁
一、秦汉时期治国理论:

Hale Waihona Puke 汉初汉武帝时重法轻儒 道家“无为”思 (焚书坑儒)想
2、汉初的“无为”
汉 初
战争 破坏
“无为”
与 民 宽松
形 势
社会 凋弊
黄老之学 (道家)
休 息
面汉对兴汉,初接秦如之此敝形,势诸侯,并如起果,民你失是作刘业邦而大,
——顾颉刚
三、汉代儒学成为正统思想
思想 肯定董仲舒的新儒学思想
1
、 政治 用文学儒者参与国家大政


兴办太学和建立地方教育系统,
教育 使天下文士都学儒家经典 ,从
此,教育被儒家垄断。
2、汉 代 教 育 状 况
教科书:儒家经典—五经 教官:五经博士
——儒学垄断教育
官办最高学府:太学,考试合格做官 ——凭儒学入仕
汉武帝时,两座宫殿先后失火。董仲舒附会当时 政治,写了篇文章,认为这些灾异都是天在表达它的 意志,应该诛杀不法诸侯和大臣。文章上奏前,被告 发。武帝召集大臣进行讨论。董仲舒的建议引起了许 多重臣的愤怒,建议把他定为死罪,但汉武帝赦免了 他。——《文化发展历程》(岳麓版)
董仲舒的“天人感应”学说,一方面神化君权, 加强皇帝的权威,使得君主的权力神圣化而至高无上; 另一方面,又用天意来限制君权,用灾异来警示君主, 这是汉代儒学思想的重要发展。

“俟时”与“用时”——先秦儒家与汉儒政治态度之比较

“俟时”与“用时”——先秦儒家与汉儒政治态度之比较
治态度方面所呈现 出的历史状态。
关键词 俟 时 月 时 先秦儒家 汉儒

[ 中图分类号 ) 2 2 B 3 [ B 2 ; 23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 号]4 7—62 2 1 )7— 0 4— 8 04 6 X(0 3 0 0 2 0
西周 时期非 常显著 的政治特色是封邦建 国和世 袭性 的权力继承 原则 。然而 , 随着周王室衰微 、 诸侯
切实性 , 而正是这种不切实性让儒者们吃尽 了苦头 ,
们 往往会不遗余力地从古代典籍 中探寻先贤 的微言
大义 , 以试 图来 指 引 现实 政 治变 革 的方 向和 目标 。 可以说 , 先秦儒 家的种种 干政行 为都 是其 努力将 王
尽管他们 “ 回避 失败的可能性 , 以达则兼济 、 不 也 穷 则独善 的坚定态度 , 有效地 化解命 运和 际遇给 他 来 们 的道德理想所造成 的打击 ” ③ 是这种打击 和挫 ,但 折毕竟是真实存在 的 , 从而也 就更加 彰显 了儒者 行 为于乱世 当中的价值 与 意义。就文 献典籍 而言 , 王 道理想本身所具 有 的这双 重特 点在 《 子 ・ 苟 宥坐 》 当 中表现得非常典型 , 让我们来考察一下 :
由于深受 王道 理想的感 召而具 有 了一定 的理想性 。
藜羹不 糁 , 弟子 皆有饥 色。子路 进 而 问之 日:
“ 由闻之—— 为善 者 , 天报 之 以福 , 为不 善 者 ,
天 报 之 以祸 , 夫 子 累德 、 义 、 美行 之 日久 今 积 怀
孔子 南适 楚 , 于陈蔡之 间, 日不 火食 , 厄 七
道理想 落实于现实政治 、 将历 史智慧 与历史 经验 转 化 为救 治现实政治 良药的不断尝试 。 既然现实政治的运作与变革有 了理想的参照模

先秦法家思想对秦国统治的利弊分析

先秦法家思想对秦国统治的利弊分析

先秦法家思想对秦国统治的利弊分析作者:杨坤来源:《青年时代》2019年第36期摘要:春秋战国时代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儒家、墨家、道家、纵横家思想大放异彩,法家则以强横的姿态进入国家政权,造就出那个时代一个个国家的辉煌,而法家思想推行最彻底的秦国最终富国强兵,一统六国。

在秦国历史上,前有秦孝公与商鞅、后有秦始皇与李斯,君王与法学家珠联璧合,依法治国,为秦国统一天下具有积极意义,但同时作为君主专制暴力统治的思想基础,秦国法家思想具有强烈的重刑主义色彩,残忍、连坐等又加速了秦王朝的灭亡。

汉朝以后法儒合流,法家思想逐渐成为封建社会中华法系的基本精神之一,影响深远,至今仍值得深思。

关键词:法家;重刑主义;利弊春秋战国是中国历史上一个特殊的时代,列国割据,战争频繁,人民生活困苦,在如此艰苦的时期,文化上却异常繁荣,出现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盛世景象,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以老庄为代表道家、以墨子为代表的墨家、以张仪苏秦为代表的纵横家纷纷走上历史舞台,阐述自己观点,走上政治舞台,纵横捭阖,影响着历史的进程,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自己璀璨的身影。

而其中以管仲、李悝、商鞅、韩非、李斯为代表的法家思想则在群雄并立、渴望统一的时代迅速被很多君王青睐,最终法家思想推行最彻底的秦国一统六国。

法家是先秦代表新一代贵族利益,主张变法强国和以法治国来实现政治权力和经济利益再分配的一个学派,一般认为在整个春秋战国时代,出现了在秦国崛起和统一六国的过程中起到了不可取代的作用。

一、法家思想的共同特征第一,特别强调“法”的作用,认为“法”是治国最基本的手段和工具。

但法家的“法”本质往往等同于“刑”。

第二,以国家主义为价值本位,主张强权政治与实力主义,倡导耕战,认为农与战是增加国力的源泉,从而提出一整套强化耕战的政策。

第三,法、术、势、刑、赏等是他们最基本最常用的概念和范畴,也是他们的思想支柱。

第四,“法家之言,皆为君主说法”将君主专制主义推向顶峰,是法家理论的归宿。

先秦政治思想中的政治正当性问题刍议

先秦政治思想中的政治正当性问题刍议

先秦政治思想中的政治正当性问题刍议作者:宋宏来源:《东方论坛》 2014年第3期宋摘要:政治正当性意指对政治秩序的道德评价,关系到政治统治的稳定性。

古代中国的政治正当性有着与西方不同的特点:大体上,首先经过殷周之变,西周的政治正当性奠定在了天命论的基础上,统治者有德才能受命于天;其次经由春秋战国时代的历史剧变,儒家的心性论将政治正当性的基础进一步落实于个人内心的德性修养上,并以此与天内在相通。

先秦时代的政治正当性大体奠定在天、君、民三者的相互关系上,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先秦;政治思想;政治正当性中图分类号:K0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7110(2014)03-0019-06收稿日期: 2014-03-20作者简介:宋宏(1966-),男,浙江绍兴人,华东师范大学社会科学部副教授,历史学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政治思想文化史。

政治正当性问题是理解人类政治秩序得以建构和存续的一大关键,尽管在古代,无论中西,政治秩序由于秉承天意、自然或神意,具有某种自然形成的特征,政治正当性问题并不如同近代那样成为核心问题,但是正如韦伯所指出的那样,“从来没有任何支配关系自动将其延续的基础,限制于物质、情感和理想的动机上。

每一个支配系统都企图培养及开发其‘正当性’”[1](P299)。

“政治正当性”(political legitimacy)这一概念通常意指对政治秩序的道德评价,它追问的是权力的道德基础①,亦即政治统治的理据,一旦拥有这样的理据,亦即治者与被治者共同肯认的规范与信念,政治秩序才能稳定。

其重要性一如洛克所言:“从古至今,为患于人类,给人类带来城市破坏、国家人口绝灭以及世界和平被破坏等绝大部分灾祸的最大问题,不在于世界上有没有权力存在,也不在于权力是从什么地方来的,而是谁应当具有权力的问题”[2](P89),洛克在《政府论》中的论辩对象是主张君权神授的菲尔麦爵士,而君主制在人类进入近代之前大体上是人类基本的政治形态,古希腊的城邦政治反倒是一种例外。

从先秦法家视野看当今政治新常态.doc

从先秦法家视野看当今政治新常态.doc

从先秦法家视野看当今政治新常态-2014年“新常态”成为经济学界讨论热词,然而,随着起推动作用的顶层设计的结构化,起基础作用的经济的新常态化,中国政治亦步入新常态化轨道。

一、政治新常态的具体内涵“新”代表着一种与以往不同的变化,“常态”则表明这种变化的持续性、长期性,“新”是一种动态,而“常态”则是动态发展中的相对静态。

我把中国政治新常态概括为两点:1、以反腐败为表现形式的“吏治”的常态化;2、在“良法”前提下的“善治”的常态化。

二、先秦法家思想与当今政治新常态(一)韩非子“吏治”思想与当今以反腐败为表现形式的“吏治”1、反对“近习私说”现代官僚制中往往难以杜绝“跑官要官”现象,前期出现的“刘志军案”,近期新华社点名的“秘书系”“石油系”“山西系”等,纵观这些腐败案例,可以看出越是大的窝案,越是有着“小人物”在起着关键作用,如丁书苗等,而这些小人物都有一个共性,即通过与大人物的私人关系获得隐性权力,从而传承运营权场。

被新华社点名的“秘书系”更是力证,秘书的本质是一个全面的辅助性机构,其协助领导决策而其本身不能决策,但由于其与领导的特殊关系而成为了第二权力,从而为诸如“跑官要官”、建立依附性派系等腐败行为提供温床。

当然,国外亦概莫能外,如仍在发酵的韩国青瓦台红人干政的“秘书三人帮案”等。

韩非子在几千年前便意识到这个问题,其主张君主应与“近习”保持距离,并予以警惕。

2、主张“使贱议贵”现代政治哲学与政治实践均讲求权力的制约与平衡,以防止官员专权腐败,在人治社会,应对权臣的手段便是培植另一个与之分庭抗礼的权臣,令其相互牵制,在法治社会,应对专权的举措便是制定一套制度约束,而韩非子对这种权力的制约与平衡是持反对态度的,韩非子认为用培植权臣的办法制约权臣如同以虎搏狼,因为新培植的权臣如果胜出,他将变成需要被制约的另一个权臣,如果不能胜出,国家与统治者将要面对至少两个权臣,国家与统治者所面对的威胁有增无减。

法家政治思想评述

法家政治思想评述

法家政治思想评述摘要: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

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

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在汉朝形成了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法家的政治思想对于后世产生了巨大影响关键词:法家代表人物主要观点政治评价(一)法家诞生的社会根源和历史背景春秋战国时期,由于经济关系的变革导致了政治局面和社会秩序的混乱。

当时的社会矛盾主要是私田主、国君与公田主即大夫之间的经济关系矛盾;国君的集权与重臣擅权的政治关系矛盾;以法治国还是以礼治国的治国方略矛盾。

在制度上是实行井田制和宗法分封制,还是实行私田制和君主集权制的矛盾。

在这种局面下,虽然有大批有识之士以满腔的热情一边深入思考,一边参与社会实践,视自己个人理念和社会价值为一体,纷纷提出自己治国平天下的主张,开始了后世学者所称道的先秦诸子之间的“百家争鸣”,但是对当时社会变革影响最大而又最切实际的还是法家了。

(二)法家的思想渊源法家思想的理论来源主要是吸收各家学说之所长,糅合自己的观点,从而形成独有的法治思想。

之所以将这些生活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且没有师承关系的人统称为法家,是因为他们有共同的政治主张:以“好利恶害”的人性论和不断发展的社会历史进化观作为变法的理论依据,以“法治”作为治国的方针,通过农耕和战争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鼓吹君主集权以至君主专制,用严刑峻法来镇压人民的反抗。

他们的思想关于治国方略的,涉及到政治、经济、军事、教育、法律等众多领域。

(三)法家政治思想的确立和文献法家是先秦代表新兴地主阶级激进派利益的学派。

代表人物有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韩非等。

他们都是一批主张“变法”的政治改革家和思想家。

他们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极力辅佐一些国君进行社会政治、经济改革,并从某些方面为维护地主阶级统治提供了理论、原则和方法。

法家学派在政治上、理论上,一般说来都是主张变法革新,要求加强君权,提倡以“法治”代替“礼治”,积极发展封建经济,鼓励“耕战”,力求做到“富国强兵”,以达到加强和巩固地主阶级专政的目的。

略论先秦法家规范君权的政治思想

略论先秦法家规范君权的政治思想
见 解很 有 代表 性 : 主一 人 智 能 有 限 , 力不 敌 君 “
非子 ・ 体 》 大 反对 君主 吹毛求 疵 , 滥用 刑戮 ,尽 “
威 以 伤 万 民之 性 ” 主 张君 主 “ 然 闲 静 , , 澹 因天 命, 持大 体 ”“ 人无 离法 之 罪 ” ,使 。如 此 便 可 以
单化 的方式 点评 法家 , 诸如 “ 极权 ” “ 、绝对 专制 ”
之类 。这类说 法 颇值得 商榷 。
一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些学 者早 就 指 出 : 家 学说 包 含 理 性成 法

分 。诸如 提出 系 统 的 立 法 原 则 和 行 为 规 范 [3 1

因人论 与“ 上君尽 人之 智”
(2 —25, P3 5)限制贵 族特权 []P0)符合 资 产 阶 6 2(1 , 6 级 实行 的罪刑 法 定 主 义 E] 3。其 中德 国政 治 学
法 家主张君 主无 为 , 君 臣之 道 , 即“ 臣有事 ,
而 君无事 ”《 . 杂》。无为 之术 的要 旨是 因 ( 慎子 民 ) 道、 因人 。“ 天道 因剐 大 , 刖知 。因也者 , 化 因人
之 情也 。 君 主不 应 “ ” 自任而 躬 事” 而应 设法 因 ,
有些论 述则提纲挈领 , “ 诸如 大道为本 ”“ 、以法治
由于 种种 原 因 , 现有 研 究成 果 大多 对 法 家
缺乏 全面 的认 识和客观 的评 价 。有的学 者 以简
规范 , 诸如 以道修 己、 尚公去 私 、 纳谏兼 听 、 任贤 使 能 、 民利 民等 , 爱 都可 以在法 家文献 中找到 。 本文简要 地列举几个重要 的思 想现象 , 以证 此说不妄 。这样也 可以使读 者见一斑而窥全豹 。

论先秦法家的道德观

论先秦法家的道德观
摘 要: 先秦儒 法之 争 , 主要体现 为二者在 治国理念上的差异 。法家对“ 德治 ” 的批 判和抵制 , 是 以法治秩 序替代
传 统礼 治秩序 的一次积极尝试 。 “ 汉儒 批法 ” 由于将“ 法” 简单地定位 于“ 刑” , 从而忽视 了法家所 固有的道德 内涵 。 事 实上 , 法家并不排 斥道德教 化在 法治 中的地位 与作 用。更为重要 的是 , 法家正是在 变革传 统政 治秩序 的努 力
春秋 战 国时 期 是新 旧势 力 递嬗 、政 治 变革 空 前剧 烈 的 时代 。在 时 代 的压 力和 挑 战面前 , 迅 速 崛 起 的 法 家 ,不 再 满 足 于儒 家 所 推崇 的先 王 之 道 和 礼 治传 统 , 而全 面 提 出 了 自己的抗 辩 :
时 代 的事 , 而在“ 大争之世” 已 明显 过 时 了 : “ 上 古
中, 表达 出一种 以“ 法” 为基 本价值 准则的独特的道德观 。 这种道德观念在 与传统宗法道德的妥协 中, 固然 强化 了
传统道德秩 序 , 但 也 产 生 了诸 多 弊 端 。
关键 词 : 先秦 法家 ; 德治; 法治 ; 尊君 ; 公私
先 秦 法 家 由于对 儒 、 墨之 道 的 激烈 批 判 , 而 长
德 以新 的 时代 内涵 。
必 因人 情 。 人情 者 有好 恶 , 故赏 罚可 用 。 赏 罚可 用 , 则禁令 可立 , 而治道 具矣 ” 。尤其在 “ 多事 之 时” , 诸 侯 国君 要 想 维 持 自己 的统 治 和取 得 兼 并 战 争 的胜 利 , 就 必 须 壮 大 国家 的力 量 , 实行 “ 以 力 服 人” 的“ 霸道” , 而 不 能像 儒 家 那 样 讲 什 么 “ 以 德 服 人” 的“ 王道 ” 。韩非 同样 认 为 , 实 行德 治 只是 远 古

浅谈先秦法家治国思想

浅谈先秦法家治国思想

浅谈先秦法家治国思想作者:张孙强来源:《大东方》2019年第05期摘要:法家的思想核心在于“法治”即依法治国。

韩非子是法家的代表人物,他提出“时移而治不易者乱”,顺应时代的要求,根据具体环境的改变,遵循人们的认知和社会的发展规律,来制定和修改法律。

同时,他还提出“法不阿贵,刑无等级”的思想,统治者也不能随意制定和修改法律,都体现了法家的公平、公正原则。

本文笔者将就先秦法家的治国思想谈谈我的想法。

关键词:先秦;法家;治国一、先秦法家国家治理思想的形成与发展1.1先秦法家国家治理思想的萌芽法从周礼中分离出来,致使法家思想有了萌芽的条件。

春秋时期以前,礼与法还处于混一的状态,《论语·为政》有云:“殷周于夏礼”,可见一来在夏朝时“礼”已经出现,二来说明夏、商、西周三代之礼乃承一脉,并随着时代的进步减损增益、沿袭革新,不断获得发展。

由此可以看出,“周礼”作为相对来说形态更为成熟的礼,是对还未发育成熟的“夏礼”、“殷礼”在形式、内容上的继承和发扬。

此时的“礼”囊括了整个社会生活及其意识形态,大至国之典章,小到风俗、伦理,周礼中一应俱全。

另一方面,“礼外并无法,法即在礼之中”。

这也就是说,此时的“礼”既是法律规范,又可以作道德规范:“以刑护礼,教化扬礼”,在这个时代还未形成独立存在并能够相对保持不变的刑罚体系及其原则,“刑”仍是作为为了维护“礼”的手段依附礼而存在的,通过教化从而更好的弘扬礼。

1.2先秦法家国家治理思想的发展由春秋时代过渡到战国时期,社会依旧战乱不断,各诸侯国之间“兼弱攻昧,取乱侮亡”的大规模兼并战争愈演愈烈。

春秋初期的百余家诸侯,到了战国初期仅剩二十余家,其中以东齐、南楚、西秦、北燕以及中原三晋(赵、魏、韩)七国实力最为强盛,史称“战国七雄”。

也正由于愈演愈烈的兼并战争,先前分散于各诸侯手中的土地连带上的人口以及钱财等资源被逐渐收归到了一起,原来的各个小国家被兼并整合成为了十来个大国,资源的不断集中使得原本各大国之间的战略缓冲空间消失不见,大国之间面临着直接的竞争对抗。

先秦法家思想比较研究——以《管子》、《商君书》、《韩非子》为中心

先秦法家思想比较研究——以《管子》、《商君书》、《韩非子》为中心

先秦法家思想比较探究——以《管子》、《商君书》、《韩非子》为中心引言先秦时期是中国古代思想进步的重要阶段,迥异的哲学思想被提出,并以不同的学派为代表。

其中,法家思想是独树一帜的,通过其奇特的治理理念为后世政治制度的建立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本文以《管子》、《商君书》、《韩非子》为中心,对先秦法家思想进行深度比较探究,以探访其共性和差异,进一步了解先秦法家的核心理念和对社会进步的影响。

一、《管子》——以法治治理社会《管子》是法家思想的重要代表,强调通过法治实现社会秩序和治理。

管仲认为,人性本恶,只有通过法律的约束和制裁,才能使人们恪守规则,追求公正和对等。

他主张制定明确的法律,严格执行,并认为法律的刑罚应当符合罪行程度,以起到警示和震慑的效果。

在管仲看来,法律应当是公正的,不能因为个人的特权而偏袒,要做到公平而不偏袒任何一方。

二、《商君书》——以法家权术治国《商君书》以实际的手段和权术为治理社会的核心理念。

商鞅认为,通过厚葬父母和不同贵族的局面等方式,可以彰显统治者的威武和权力,从而稳定社会秩序。

他主张重视军事力气,建立强大的军队,以防范外部侵略。

此外,商鞅还提出在治理中接受分封制度,以将权力分离给不同的官员,增加制约和监督的机制。

他认为,只有维护好统治者的权威,实施权术和制度的打算,才能够有效地治理国家。

三、《韩非子》——以法治为基础的纯粹统治《韩非子》是法家思想的经典之作,提出了“兼爱非作”的治国理念。

韩非主张以法治为基础,通过建立稳定的社会秩序,实现国家的治理。

他主张制定合理的法律制度,从而通过法律的约束和规范,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公理。

他还主张让官员和各阶层的人共同参与国家事务,实行分权制衡,以充分发挥每个人的才能,保证政府的高效运转。

比较与总结三部法家经典思想作品都强调治国以法治为基础,但它们在推行法治之上有所侧重和不同。

《管子》强调法律的公正和公平,通过法律制裁来实现社会的治理;《商君书》则更为重视权术和手段的运用,通过行动和详尽措施来稳定社会秩序;《韩非子》则着眼于通过制定合理的法律制度和政府机制,实现人民共同治理。

何谓法家?——先秦法家的政治观探析

何谓法家?——先秦法家的政治观探析

何谓法家?——先秦法家的政治观探析作者:任健峰来源:《理论导刊》 2018年第12期摘要:虽然关于法家政治思想的研究非常丰富,但到底“何谓法家”却一直存在着争议。

以“法”“术”“势”来判别法家,仅仅从政治运行的角度而未触及法家政治思想的根本。

这需要从整体上去探究法家对政治的思考,即法家的政治观。

法家的政治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现实主义的政治思考方式,以力为本的政治本质观,为政以力展开政治生活。

从政治观的角度看,“仁政”是对儒家的总结,“力政”是对法家的判定。

对法家政治观的思考应当坚持历史与逻辑的统一,辩证评判法家政治思想。

关键词:法家;政治观;以力为本;为政以力中图分类号:B22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18)12-0089-06作者简介:任健峰(1990-),男,四川苍溪人,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政治学理论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政治思想。

引言春秋战国时期,西陲弱秦经历法家的洗礼一跃而成列国首强,却又在统一六国后瞬间坍塌。

这一切至今仍充满着争论,而这也正是法家的魅惑之处。

然而更有意思的是,到底什么是法家,一开始就存在着争议[1]。

因此,从整体上说明法家政治思想是必要的,而这一方面的研究却相对较少。

政治观是对政治进行的整体性界说,涉及政治最基本、最核心的观念、看法、主张。

政治观的内容至少应包含三个方面:思考政治的方式是什么样的,政治的本质是什么,政治生活应当怎样展开。

当然,学界对于这一问题有相应的思考。

梁启超最早将西方政治理论引入中国政治思想的分析框架。

他认为法家实则是从权力的角度探讨国家起源的,权力乃是政治活动的本质[2]。

可以肯定的是,现行的政治学理论普遍认可政治就是围绕权力的活动,梁著《先秦政治思想史》亦是在西方政治的冲击下写成的。

但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政治在不同的时空中其意义是不一样的。

事实上,法家不单讲权,也有势、术等。

那么,单独用权力来解读法家对政治活动本质的思考是否完备就值得商榷了。

论先秦两汉中国法制观的儒法之争

论先秦两汉中国法制观的儒法之争

2006年第8期(总第187期)学术论坛ACADEM IC FORUMNO.8,2006(Cumulatively NO.187)论先秦两汉中国法制观的儒法之争谢瑞东 [摘 要]先秦两汉是中国法制观产生的初期,在学术思想界影响巨大的儒家与法家的法制观及其激烈相争,极大地推动了中国法制思想的发展。

然而,儒法两家的哲学基础不同,其法制观也是截然不同的。

他们在相互对立之中又有某些统一,最终确立了中国法制发展的儒家化道路。

[关键词]先秦两汉;儒家与法家;人治与法治;礼与法;对立统一;儒家化[作者简介]谢瑞东,武汉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馆员,湖北 武汉,430072[中图分类号]K22;K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06)08-0175-06 中国的法律思想和法制文化,有着悠久的历史。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出现,就使中国的法制理论探索形成了一个异常活跃的局面,其中又以儒家与法家的法制观最具有代表性。

经过学术争鸣与政治斗争,儒家与法家的法制观在秦与汉发生了统治地位上的变化。

这一统治地位的变化,与当时的社会历史状况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它促成了中国法制观的儒家化。

一、人治与法治:儒家与法家的本质区别“人治”与“法治”之争,是先秦儒家与法家针锋相对的焦点,也是他们在法制观上的本质区别。

在治理国家方面起决定作用的,到底是“人治”还是“法治”,先秦时期儒、法两家有过激烈的争论,儒家主张“人治”,法家则主张“法治”。

1.以人为本与以法为本儒家“人治”思想的具体体现,首先表现在主张“以人为本”上,在法律观上也不例外。

必须指出的是,先秦两汉时期儒家的“以人为本”思想,并不是今天意义上的具有人文关怀的“以人为本”,而是实行“人治”的一种手段,他们主张通过加强人和道德修养来达到自律。

荀子的法制思想虽然主张儒、法合流,但就其整体思想体系而言,他还是属于儒家学派。

荀子是主张“人治”的,他开宗明义指出:“有治人,无治法”。

先秦法家的政治思想

先秦法家的政治思想

1、关于“势”的决定作用
慎到的政治思想有两个特点:
一是他较全面地看到了刑、术、势在治国中的作用, 因而他的论述中全面涉及到法家学说的这三个基 本范畴,不过在这三者之中,他更为突出了 “势”,更强调势的作用。
二是为了得到"势",他在倡尊君的同时,看到了法 的制约作用和民的作用,这是后期法家所无的。
• 慎到认为,在刑、术、势诸因素中,势至为重要。 • 所谓“势”,就是地位、权势,因而有了势,就
1、关于术
关于术,顾名思义,即指权术。 术与刑不同:
用法的对象是民众,所以法要公之于众,使 人人皆知;
用术的对象是群臣,只能由君主藏于胸中, 一人操纵。
• 为什么君主要用术来驾驭臣下?申不害完全是为 君主的利益考虑的,他认为,对君主的致命威胁 主要是来自群臣。他说,国君所以要修筑牢固而 高大的城墙和严实的门闾,就是为了防止盗贱敌 寇的强盗入侵,然而,“今夫弑君而取国政,非 必愈城郭之险而犯门间之闭也。”(《大体》) 即那些杀掉国君、夺取政权的,不一定是那些越 城人户的贼寇。往往是君主左右的近臣。因此, 君主首先应该防犯的是大臣,这些人最有篡国弑 君的可能。
法家学说的一般特点主要有以下三点:
• 因而,他们的共同主张是,对民众的行动只 能用严刑峻法,进行镇压,使之不敢妄动: 用高奖重赏,以利诱导,为我役使。
• 在精神上,只要进行"以吏为师"、"以刑为教"的教育即可, 其它一切文化、道德都可以不要。在法家的心目中,君主 对民的要求,只是平时用其力,战时用其死,如此而已。 对臣下,君臣间是"一日而百战",是不得已不用的劲敌, 要警惕百倍,随时有可能篡权,随时有可能杀头。人际间 唯有利害,相互间有如豺狼。因而,他们认为仁义慈惠是 亡国之途,唯有靠峻法威胁才能富国强兵。

先秦法家关于君主专制主义的理论

先秦法家关于君主专制主义的理论

先秦法家关于君主专制主义的理论先秦法家是君主专制最积极的鼓吹者。

学界对韩非的君主专制主义理论虽有不少论述,但对整个法家学派论述甚少,拙文试就这个问题作一点探讨。

一、圣化君主的理论君权神授是说君主专制最有力的辩护词。

法家虽然把君主专制思想推向了极端,可是他们对这一套理论却不大相信。

他们走的是另一条路,概括言之叫做“圣化”。

神化与圣化不同。

神化把君主说成是神的化身或神的代理人,君主具有超人类的性质。

圣化则不然。

圣指极其聪明、极有才能和明达事理。

《管子·正世》说:“圣人者,明于治乱之道,习于人事之始终者也。

”《韩非子·奸劫弑臣》说:“圣人者,审于是非之实,察于治乱之情也。

”神化与圣化在认识上是两种不同的认识道路,两种不同的思维方法。

圣化具有突出的理论思维色彩。

法家“圣化”君主有两个最主要的理论:一是君主拯救人类说;二是君与道同体说。

君主拯救人类说是从他们的历史观中引申出来的。

法家认为历史是一个由低级向高级进化的过程。

《商君书·开塞》把历史分为“上世”、“中世”、“近代”三个不同历史时期。

韩非把历史分为“上古”、“中古”、“近世”、“当今”四个时期。

在人类进化过程中充满了矛盾斗争。

君主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社会矛盾运动的产物。

法家面向人类社会自身,从人类社会内部矛盾运动探讨君主的母胎,这是一个光辉的思想。

不过他们的说法又不尽相同。

慎到认为“天下无一贵,则理无由通”。

1慎到所说的“理”,即人们的行为规范和准则。

人类最初由于没有“理”,所以天下大乱。

天子是为了“通理”宁天下而产生的。

《管子·君臣下》认为,人类最初由于无“君臣上下之别”,造成了“以力相征”的乱局。

在相互争斗中,“智者假众力以禁强虐而暴人止,为民兴利除害,正发之德,而民师之”。

这种智者就是最早的君主;因此又说:“神圣者王,仁智者君,武勇者长,此天之道,人之情也。

”《商君书》的见解更要深刻些。

作者从个人、家庭与社会的矛盾,财产分配的矛盾以及权力占有的矛盾总合斗争中阐述了君主的产生2。

先秦诸子政治态度平议

先秦诸子政治态度平议

先秦诸子政治态度平议朱汉民【摘要】先秦诸子的丰富思想是士人创造的,他们创造的不同思想与其所持的政治态度密切相关。

如果将先秦诸子对王权的政治态度做一基本分类,大体有依附型、疏离型、合作型三种类型。

其中,法家、道家、儒家影响最大,分别体现为依附王权、疏离王权、与王权合作三种政治态度类型。

【关键词】先秦诸子;士人;政治态度;儒家;法家;道家中图分类号:B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660(2017)02-0115-07作者简介:朱汉民,湖南邵阳人,(长沙410082)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教授。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四书学与中国思想传统的重建和整合研究”(15AZD032)先秦诸子学的特点是民间士人的独立立说,体现了士人的独立思想。

士人会因自己的价值观念不同而在面对王权时产生不同的政治态度,同时产生不同的政治选择和人生选择。

要分析、比较先秦诸子的学术思想,探讨诸子学特点和思想传统,可以首先从先秦诸子学派对王权的不同政治态度讲起。

一、先秦士人的政治态度类型夏商周三代时期,学在官府;春秋战国时期,文化下移。

东周以来,原本属于贵族等级的“士”,到了春秋战国因为逐渐失去原来的政治、经济特权,只能在民间社会创办私学,从事知识生产、文化传播,推动了春秋战国时期的文化教育下移,从而导致诸子学兴起。

毫无疑问,从中华文明史的角度来看,丰富多彩的诸子学推动了中华文明的创新和发展,建构了文明史上具有重要地位的中华轴心文明。

为什么诸子学能够创造出如此丰富多彩的思想文化?现代学者均高度赞赏这一个时期思想文化的创造者———士。

士是中国所特有的一个社会阶层。

在西周,士原本是指贵族阶层。

西周社会的贵族阶层有五部分构成,即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士”是西周贵族社会中最低的等级。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一方面,原本是贵族阶层的士因失去政治特权而成为拥有文化知识的平民;另一方面,又有许多平民因获得文化知识而成为士。

总之,“士”是那些没有政治经济特权而拥有西周贵族才有的文化知识的人。

法律毕业论文先秦儒家与汉代儒家法律思想之比较研究

法律毕业论文先秦儒家与汉代儒家法律思想之比较研究

先秦儒家与汉代儒家法律思想之比较研究先秦儒家与汉代儒家法律思想之比较研究从先秦到汉代,儒家法律思想不仅经过儒家弟子们的诸多改造,还吸收了先秦以来多方学说的治国思想及安国策略。

但究其主要方面来说,笔者以为儒家法律思想上的演变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儒家学说内部法律思想的演进和变化;另一个方面是儒家学说对其他学术流派的借鉴和吸收。

正是这两个方面思想上的一次次综合作用,使得儒家法律思想不断改良,在各自的时代顺应着社会的变革,一步步从“处江湖之远”走到“居庙堂之高” ,作为“正统法律思想”在封建社会延续近千年直至清末。

[1]然而这两个方面思想的合流,并不是偶然的,而是一种历史的必然趋势,关于这一点笔者将在下文中具体阐述。

笔者以为,若论及先秦儒家与汉代儒家法律思想的差异,则主要应该从以上两个方面来加以论证。

但由于这两个方面相辅相成,互为表里,所以本文中笔者并未将二者加以明确的区分,而是采取以不同标题的方式边叙边议,由此来论证汉代儒家法律思想对原始儒家法律思想的改造及演进过程。

以下笔者将通过对人性的思考、对待皇权的态度、对宗法意识下伦理观念的阐述以及德行关系论这四个方面,将原始儒家与汉代儒家在法律思想上的差异做以比较。

(一)对人性的思考人性论是对人的本性善恶的判断,是逻辑的起点和价值判断的基本根据。

儒家的人性论,主体是人性本善。

孔子最早涉及人性问题,提出:“性相近也,习相远也”。

[1]认为人的先天素质都差不多,只是后天实践不同,才有了君子、小人之分。

孟子主张“性善”,认为“善”是人皆有之、与生俱来的,只要教化得好,人人皆可为尧舜。

但是,如果放弃了后天的学习改造,就会成为小人,甚至违法犯罪。

与二者不同的是,之后的荀子在人性论方面主张“性恶”。

荀子认为,人的本性是恶的,人都是自私自利的、好逸恶劳的。

这种人性论既不同于孟子的性善论,也不同与法家的“好利恶害”的人性论。

前者是一种天赋道德观,后者则否认人们后天的学习及改造。

先秦诸子政治态度平议

先秦诸子政治态度平议

先秦诸子政治态度平议
朱汉民
【期刊名称】《现代哲学》
【年(卷),期】2017(000)002
【摘要】先秦诸子的丰富思想是士人创造的,他们创造的不同思想与其所持的政治态度密切相关.如果将先秦诸子对王权的政治态度做一基本分类,大体有依附型、疏离型、合作型三种类型.其中,法家、道家、儒家影响最大,分别体现为依附王权、疏离王权、与王权合作三种政治态度类型.
【总页数】7页(P115-121)
【作者】朱汉民
【作者单位】长沙 410082 湖南大学岳麓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B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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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方性知识"视域与先秦诸子哲学起源——战国诸子至汉代史家的第一次研究思潮 [J], 许春华;许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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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Ⅲ一 文 (以下简 称 《平议 》),对先 秦诸 子 的政 治 态度 做 了 比较全 面 的梳 理辨 析 ,读后 觉得 获 益 良 多 。但 是在法 家政 治态度 问题 上 .笔 者有些 浅见 提 出来求教并与之商榷 。
熊掌不 可兼得 。在 笔者看 来 ,如果 以政 治学科 的理 论 为骨 架 ,以历 史学 科 的材料 为血 肉 .文章 可 以写 得更 为 丰满
它看 作一种 历史 现象 .用通 俗 的含义 加 以理解 .避 人 生选 择呈现 出多样 化 的状态 。”“具 体而 言 ,士人 开烦琐 的概 念游 戏 .把 研究 对 象放在 特定 的历 史 会 因 自己的价 值观念 不 同而在 面对 王权 时产 生不
情景 中加 以解读 ,由于概念 辨析 不足 ,容 易把 政治 同的政 治态度 ,同时产 生不 同 的政治选 择 和人生 态度 与政治 思想 混淆 ,但 历史 感较 强 。从 《平议 》一 选 择 。 ”[】]” 随后 在谈 到 法家 的政 治态 度 时又 说 ,
如果承认有其源又无法否认源出王官的历史事实再撇开诸子学术背景那就难以解释他们既有相似的身份士又在相同98的时代背景东周乱世下对时代课题的解读和对时政的态度却出现明显差异的原因胡适在反驳诸子出于王官说时指出
先秦法家政治态度刍议木
兼与朱汉 民教授 商榷
赵 威
(华侨 大学马克思主义 学院 ,福建泉 州 362021)
条件 。具体而言,身份差异 、时代差异 、区域差异、适然差异等又构成 了影 响法家政治态度 的几个变量 。
关键词 :法 家 ;政治态度 ;二重性 ;变量
中图 分 类 号 :B22;DO
文 献标 志 码 :A
文章 编 号 :1001—862X(2018)02—0097—005
朱汉 民教 授最 近发表 《先秦 诸 子政治 态 度平 题 来 阐述 。虽说这 两种 写法各 有千秋 ,但并 非鱼 和
文来 看 ,作者 是用 后一 种路 数写 成 的 ,基 本不 纠缠 核心概 念 的定义及 其 (与其他 政 治概 念之 间 的 )逻 辑 结 构 ,而 是把 政治 态度看 作一 个 约定 俗成 的 问
这 “与他们 的政治 经历 和政 治认 知 、政 治信 念有 关 ”|ljll 。那 么 ,究竞 是诸 子政治态 度 和人生 选择不 同导致 了思想 差异 ,还 是 因思 想差 异产 生不 同的
本刊网址 ·在线杂志 :www.jhh.net.cn
基金项 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项任务项 目(17JD710040);福建 省中青 年教师教育科研项 目(JAS150099)
作者简介 :赵威 (1975一),女 ,满族 ,黑龙 江佳木斯 人,法学博 士,副教授 ,主要研究方向 :政治学理论研究 。
西 周 时 由 于“学 在 王 官 ”,学 术文 化 由官 方垄 断。从西周到东周 ,与社会剧变相伴 随的是 ,思想 文 化 也经 历 了一 个从 “一 源 ”到 “多 流 ”的演 化 ,这 就 是后来 《庄子 ·天下 》所 说 的“道术 将 为天下 裂 ”。 由于 春 秋 王 道 衰 、礼 乐 废 、政 教 失 、国异 政 、家 殊 俗 ,该 时 代 的《诗》出现 “变 风 变 雅 ”即反 映 了当 时 的信仰危 机 与思想迷 茫 。但另一 方 面 ,危机 与迷茫 也 蕴含着 新 的生机 :当原 有 的信仰 被动 摇后 ,新思 想必然被激发出来 ;当王室衰落 、旧秩序失控后 , 又必然导致学术的下移 ,使王官后学流散于民间. “礼失求诸野”即反映了这个社会现实。据《史记 · 历 书 》称 :“幽 、厉 之后 ,周 室 微 ,陪 臣执 政 ,史 不记 时 ,君不告 朔 。故畴人 子弟 分散 ,或在诸 夏 ,或 在夷 狄 。”其 实 ,流 散 的并 不 只是畴人 子弟 ,其他 王官学 者 亦如此 ,所 以清儒 汪 中《述学 补遗 ·吕氏春秋 序 》 云 :“周官 失其 职 .而诸 子之学 以兴 。各 择其 术 以明 其学 ,莫不持之有故 ,言之成理。”以儒 、道 、法为 例 ,《汉书 -艺文志》云 :“儒家者流 ,盖出于司徒之 官 ,助人 君顺 阴 阳明教化 者也 。游 文 于六经 之 中 , 留意于仁 义 之际 ,祖 述尧舜 ,宪 章 文武 ,宗师 仲尼 , 以重其 言 ,于道最 为高 。”“道 家者 流 ,盖 出于史官 , 历 记成败 存 亡祸福 古今 之道 ,然后 知秉 要执 本 ,清 虚以 自守 ,卑弱以 自持 ,此君人南面之术也 ”“法 家 者流 ,盖 出于理官 。信 赏必 罚 ,以辅礼 制 。《易 》 日 :‘先王 以 明罚 饬法 。’此其所 长也 。及 刻者 为之 , 则 无 教化 .去仁 爱 ,专 任刑 法 而 欲 以致 治 ,止 于残 害 至亲 ,伤 恩 薄厚 。”可见 三家 政治 主 张与其 所 出 王 官确有 一定 渊源关 系 。退 一步 说 ,就算 如批 评者 所 言学派 与某 官 的对 应不 够确 切 ,也无 法 否认诸 子必 定学 有其 源 的问题 :如果 承认有 其 源 ,又无法 否认 源 出王 官的历史 事 实 ,再 撇开 诸子 学术 背景 , 那就 难 以解 释 他们 既有相 似 的身份 (士 )又在 相 同
摘要 :探析先秦诸子政治态度之差异 ,要在东周王官流散 、道术为裂 、百家蜂起 、皆务为治这一共同的
历史条件下结合各 家的学术背景来分析 。法家作为政治当权 派 ,其政治态度兼有 国家本位与君主本位的
二重性 。国家本位是 内源性 的,它包 含“治世”的内在逻辑 ;君主本位 只是外生性 的,它提供“治”世 的机会
97
弘 淮端 理 2018.2
政治 态度 ,抑 或身份 多元 化才 使他们 的政治 态度 多样 化 ?总之 ,笔者 读后 既未 能理 清它们 之 间的因 果关系,也未能解决知其然并知其所 以然的问题
对 诸子 百家政 治态 度 的探 讨 有两种 说 法可供 参 考 ,一是 古 人关 于诸 子 出 于王官 说 ( ,二是 胡适 提 出的诸子 出于救 世 (时弊 )说 。但 在 笔者 看来二 者 的关 系是 :源于王 官 ,流为救 世 。也 就是 说 ,诸子 学 术 渊 源 的不 同决 定 了他 们 的政 治 认 知各 异 .影 响 了他们 对 东 周 “乱世 ”的病 源做 出各 自的诊 断 . 开 出的 “救世 ”处方 也 就不 同 ,于是 政治 态 度 的不 同就在其 中。
依据诸子对王权 的态度 ,作者把先秦诸子的
政治态度分为以法家为代表的依 附型、以道家为


先秦 诸子 政治 态度 的影 响因素探 析
现 代人研 究古 代思 想家 的政 治态度 。可 以从 政 治 学 的角 度看 问题 ,把 “政 治态 度 ”看 作 一个 学
代表的疏离型 、以儒家为代表的合作型三大类型。 虽然 不 够全 面 (”,但 还 是涵 盖 了最有 影 响 的派别 。 分析 诸子 不 同的政治态 度 ,必然 要探 究其 产生 的 原因。在文章的第一部分“先秦士人 的政治态度类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科概 念来 辨析 .除了包含 对政 治权 力 与政 治权利 持何种认识外 ,可能还涉及它与政治心理 、政治情 感 、政治认知 、政治动机等概念的关系 .学理性虽 然较 强 ,但 比较 抽象 。也 可 以从 历史 学 的角度 .把
型”中,作者首先指出诸子百家同出于士 .“为什么 会 出现这 么大 的思想差 异 ,这与 士所 拥有 的政 治 态度和人生选择有关”[I]ll 。接着又说 :“士的身份 体 现 出来 的多元化 特点 ,使 得他 们 的政治 态度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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