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驻地监理处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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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监理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监理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引言为了加强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确保监理部车辆的安全运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并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监理部所有车辆,包括行政车辆、工程车辆、公务车辆等。

第三条目标和原则1.目标:确保车辆交通安全,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原则:科学管理、防患于未然、依法行车、安全第一、全员参与。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四条车辆管理责任1.监理部领导要重视车辆交通安全工作,明确车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及其责任。

2.监理部车辆管理员要严格执行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第五条车辆驾驶员责任1.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2.车辆驾驶员必须熟悉并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3.车辆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必须确保自身身心状态健康良好,不得饮酒、吸烟、疲劳等。

第三章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第六条车辆定期检查第七条车辆登记管理1.监理部车辆管理员要建立车辆登记制度,对所有车辆进行登记管理。

2.车辆驾驶员必须凭借有效的驾驶证和行驶证才能开展车辆行驶活动。

第八条车辆保险制度1.监理部车辆管理员要确保车辆保险的购买,包括交强险和商业保险。

2.车辆驾驶员在发生事故时必须及时报警并拍照备案,以保证保险公司理赔。

第九条交通违章处理1.车辆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的,由监理部车辆管理员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2.严重违章行为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纳入监理部考核系统,影响个人职业发展。

第四章应急处置措施第十条事故报告和调查1.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驾驶员必须及时报告给监理部车辆管理员,并协助进行事故调查。

2.监理部车辆管理员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第十一条应急预案制定第十二条人员救援和慰问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监理部车辆管理员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和慰问,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和关心。

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高速公路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车辆管理,提高用车效率,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综合部负责公司车辆管理工作,做好驾驶人员的x安全学习、车辆的年审及换证等工作。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第三条公司所有用车由综合部统一调度,严格把关:(一)公司各部门用车到驻地县城以外,本项目范围以内的,须先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综合部,经综合部负责人审核同意再统一安排用车。

(二)凡超出本项目范围使用车辆,需经过分管综合部领导批准。

(三)公司员工在驻地县城内临时用车,由用车人向综合部负责人申请,综合部根据实际,酌情安排用车。

(四)驾驶员要做好每一次出车日记记录,包括出车时间、出车地点、回到驻地时间、用车人(随车乘客)。

如遇重大事项还需用车人(随车乘客)签字证明。

第四条车辆使用和安排首先服从第一线生产指挥需要,按轻重缓急安排用车。

用车时原则上同一地点或同路线方向的安排共乘1辆车,尽量减少一人一车的情况出现。

第五条因公事或双休日须返邕过夜的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

第六条任何人不得指使驾驶员提出违反x规则的要求,对此驾驶员有权抵制执行。

因出差到外地过夜的,要妥善保管车辆确保安全,并报告综合部领导。

第三章车辆用油及维修管理规定第七条公司车辆统一定点加油,车辆办理加油主卡1张,每辆车办理副卡1张。

第八条车辆按每月每辆大概行驶里程给予相应的加油金额。

办理副卡时,要求加油站必须核对车号及密码后,方能加油。

第九条综合部对超标耗油的车辆应及时查找原因,及时解决,以减少费用的开支,做好《车辆月度汇总表》登记。

第十条坚持车辆定点维修,完善保修工作程序。

选取维修技术好、服务信誉好的维修厂作为公司定点维修站。

第十一条公司成立车辆故障检修鉴定小组,负责对车辆发生故障进厂维修前作出初步鉴定,提出意见。

车辆进厂维修,先由驾驶员填写《车辆报修单》经鉴定小组签字确认,再报综合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能送车进厂修理。

监理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监理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监理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监理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保障车辆行驶安全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监理部的所有车辆及相关人员。

三、车辆使用1. 接受车辆使用任务的人员必须熟悉并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规定。

2. 使用车辆前必须检查车辆状况,包括车辆灯光、刹车系统、转向系统等,并确保其正常运转。

3. 长时间使用车辆时,每隔一定时间就要检查一次车辆状况,如加油液位、轮胎胎压等。

四、交通违法行为禁止1. 严禁超速行驶。

2. 严禁酒后驾驶。

3. 严禁疲劳驾驶。

4. 严禁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定。

5. 严禁占用对向车道行驶或逆行。

五、交通事故处理1. 发生交通事故时,必须立即停车并进行现场保护,及时报警并通知监理部相关人员。

2.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部的要求进行处置。

六、责任追究1. 对违反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人员,将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低岗位工资等。

2. 对因违反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发生交通事故的人员,必须进行事故责任追究,根据事实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宣传教育1. 定期组织车辆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2. 在车辆内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海报等,提醒驾驶员和乘车人员注意交通安全。

八、监督检查1. 监理部将定期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 监理部将建立交通违法行为投诉制度,接受对车辆交通安全问题的投诉并进行调查处理。

以上为监理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执行细则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监理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监理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监理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监理部车辆的交通安全,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规范车辆的使用和管理。

适用范围是监理部所有的车辆,包括巡逻车、服务车、公务用车等。

二、车辆使用与管理:1. 车辆使用:所有使用车辆的人员必须持有合法的驾驶证,并了解并遵守交通规则。

2. 车辆巡逻:巡逻车应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进行巡逻,严禁私自停留或改道,巡逻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驾驶或违反交通规定。

3. 车辆维护:车辆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按时更换机油、滤清器等易损件,定期检查刹车、转向等关键系统的运行状况。

4. 车辆保养记录:车辆的保养记录应当详细记录维护的时间、内容以及维护人员等信息,方便查询和跟踪。

5. 年检和保险:车辆应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年检和投保交强险,并将相关证件妥善保管,保证车辆的合法运行。

6. 车辆使用报告:车辆使用人员应按时上报车辆的使用情况,包括行驶里程、燃油消耗、维修维护情况等。

三、安全教育和培训:1. 驾驶员培训:所有车辆驾驶员必须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熟悉行车安全知识,特别是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知识。

2. 安全宣传:监理部应定期组织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 事故处理:车辆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并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处理,保护现场,保障相关人员的安全。

四、责任和处罚:1. 主要责任人:车辆使用人是车辆交通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对车辆的安全使用和管理负有直接责任。

2. 处罚措施:对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事故或其他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人员,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扣分、停驶等。

五、其他:1. 本制度的内容应向车辆使用人员进行宣传,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制度。

2. 监理部应定期检查和评估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3. 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监理部根据需要进行进一步制订,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高速公路监理车辆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监理车辆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监理车辆管理办法
1.总监办配备的车辆是为总监办的监理工作和生活服务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指定人员统一管理。

2.监理人员需要用车时,应提前向综合办口头申请,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指定人员统一安排出车。

完成任务后应及时返回总监办。

3.驾驶员必须树立为工程服务为大家服务的思想,必须随时处在待命状态,保证随叫随到。

不得擅自出车,严禁出私车(如遇特殊情况,个人也可以申请用车)
4.车辆和驾驶员须相互对应,要专人专车,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交换开车。

5.驾驶员必须作好车辆的清洁保养工作,若发生人为故障,驾驶员要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6.要文明开车、安全行驶,非特殊原因,罚款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7.车辆维修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并指定专人参与。

车辆维修必须有详细的维修记录。

监理部车辆管理制度

监理部车辆管理制度

监理部车辆管理制度一、概述为了更好地管理监理部的车辆资源,规范车辆使用和保养,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安全性,特制定本车辆管理制度。

二、车辆使用范围及权限1. 本制度适用于监理部所拥有和使用的所有车辆。

2. 车辆使用权限按岗位和职责划分,不同岗位和职责的人员享有不同的车辆使用权限。

具体权限由监理部领导根据职责分配。

3. 车辆使用权限包括车辆的领取、使用、维修等环节,使用人员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操作。

三、车辆使用流程1. 车辆领取a. 车辆领取需提前预约,使用人员应填写领取申请单,并经上级审批后方可领取。

b. 车辆领取时,使用人员应填写车辆领用登记簿,包括车辆的使用时间、起止地点等信息。

c. 车辆领取后,使用人员应对车辆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损坏或故障应及时报告,不准擅自驾驶或继续使用。

2. 车辆使用a. 使用人员应按照预定的行程和路线使用车辆,不得擅自更改行程。

b. 严禁超载和超速行驶,车辆使用人员应按照道路交通法规的要求行驶。

c. 车辆使用期间,如发生事故或交通违法行为,使用人员要及时报告,并按照相关程序处理。

d. 长时间停放车辆时,使用人员应选择合适的停车场,确保车辆安全,并及时进行防盗措施。

3. 车辆维修和保养a. 车辆定期保养由监理部负责安排,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将车辆送至指定维修点进行保养和检修。

b. 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使用人员应及时停车,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或处理。

c. 车辆维修过程中,使用人员应积极配合,并按照要求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协助。

四、车辆管理责任1. 监理部领导负责车辆管理工作的组织和监督,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2. 车辆使用人员负责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车辆使用,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和问题。

3. 车辆维修人员负责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并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4. 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车辆的管理和监督,包括车辆档案、使用记录等的管理。

五、违规处罚和奖励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车辆使用人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

监理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监理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监理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是监理部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企业车辆安全以及员工的出行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车辆使用行为,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监管,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运营的顺利进行。

二、车辆管理1. 车辆购置(1)购置新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提交相关证件材料。

(2)购置二手车应进行全面检测,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3)购置车辆应在保险公司投保商业车辆险,保证车辆安全及相应赔偿。

(4)购买车辆的资金应从规定渠道支付,禁止使用非法渠道采购。

2. 车辆保养维护(1)每辆车应建立档案,记录车辆的保养和维修情况,包括保养时间、维修项目和费用等。

(2)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检查发动机、制动系统、轮胎、灯光等关键部位。

(3)每辆车在出车前应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行车安全。

三、驾驶员管理1. 驾驶员资质(1)所有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并符合驾驶所需车型的驾驶资质。

(2)驾驶员应定期参加交通安全培训,了解最新的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

(3)驾驶员需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2. 驾驶行为规范(1)驾驶员应熟悉并遵守企业的交通安全制度,严禁违反交通规则。

(2)驾驶员应按照国家标准佩戴安全带,不得随意超车或者占用非机动车道。

(3)驾驶员不得擅自带乘客,严禁在行驶途中接送其他人员。

四、出车管理1. 出车申请(1)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填写出车申请表并提交,包括出车时间、目的地等信息。

(2)监理部对出车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出车符合规定,并指定人员负责出车监督。

2. 出车安全检查(1)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车辆的机械状况、油水是否充足、轮胎胎压是否正常等。

(2)在行驶途中,驾驶员应随时注意车辆的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3. 出车记录(1)驾驶员在返回后应填写出车记录,记录行车路线、里程数等信息。

(2)监理部对出车记录进行备案,并进行必要的审核和监督。

监理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监理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监理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车辆交通安全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为加强对监理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确保车辆的安全出行,制定本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二、管理职责1.监理部负责对所有监理车辆的交通安全进行管理,并组织实施相关的工作。

2.监理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具体落实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执行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

3.车辆驾驶员是车辆交通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并严格按照本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三、车辆检查和维修1.监理部定期对监理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车辆的制动系统、灯光及信号系统、轮胎、底盘等关键部件的状态。

2.发现车辆故障或不安全情况,必须及时进行维修,并保证维修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3.对于一些特殊施工条件下需要使用的车辆,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加装安全设施。

四、安全驾驶要求1.车辆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并熟练掌握交通法规和车辆驾驶技术。

2.车辆驾驶员必须按照交通法规的要求,保持车距、注意保持车辆的稳定,合理行驶并佩戴安全带。

3.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信号,不得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

4.临时施工路段,车辆驾驶员必须谨慎驾驶,注意行人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5.禁止使用手机、耳机等影响驾驶安全的设备。

五、应急处置1.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时,车辆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并采取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安全。

2.车辆驾驶员必须迅速向监理部报告,提供详细情况,并采取并配合附近交通警察指挥的措施。

3.车辆发生火灾时,车辆驾驶员必须尽快疏散车辆乘员,并使用灭火器进行初期灭火。

六、违章处理1.对违反交通法规的车辆驾驶员,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对多次违章行为的车辆驾驶员,将视情况采取停职、降薪等措施。

3.对严重违章行为或造成事故的车辆驾驶员,将采取停聘或解聘等严厉措施。

七、奖励机制1.对安全驾驶的车辆驾驶员,可以给予奖励,如物质奖励或表彰。

监理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监理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监理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监理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形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1 本制度适用于监理部所有车辆和驾驶员。

1.2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实行责任制,各级管理人员和驾驶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1.3 监理部应建立健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车辆安全、高效运行。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成立监理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

2.2 小组成员包括:部长、副部长、安全员、驾驶员等。

2.3 部长负责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检查;2.4 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和维护;2.5 安全员负责车辆交通安全培训、宣传教育、事故处理和统计分析;2.6 驾驶员负责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三、车辆管理3.1 车辆选购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合法手续和保险。

3.2 车辆使用前,驾驶员应进行培训,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规程。

3.3 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3.4 车辆应保持整洁,严禁超载、超速、疲劳驾驶。

3.5 车辆应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擅自改变路线。

四、驾驶员管理4.1 驾驶员应持有有效驾驶证,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经验。

4.2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违章驾驶。

4.3 驾驶员应参加定期的交通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4.4 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得患有影响驾驶的疾病。

4.5 驾驶员应服从管理,积极配合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五、交通安全教育与宣传5.1 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5.2 利用宣传栏、网络等途径,普及交通安全知识。

5.3 组织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以案说法,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5.4 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鼓励员工积极参与。

六、事故处理与分析6.1 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监理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监理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监理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监理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车辆出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监理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遵循法律法规的原则,依法保障车辆的正常运营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部所有车辆及相关人员,包括驾驶员、乘车人员和车辆管理人员等。

第二章车辆安全管理第四条监理部车辆安全管理应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并保障行车安全。

第五条所有车辆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包括车辆外观、车辆灯光、刹车系统、轮胎、车辆底盘、安全带等各项设备的检查。

第六条监理部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确保驾驶员拥有合法的驾驶资格。

第七条驾驶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反交通法规及相关规定。

第八条监理部车辆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不得超速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

第九条监理部车辆驾驶员应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行驶路线。

第十条监理部车辆驾驶员必须熟悉车辆的操作性能,并注意保持车辆的清洁和车内环境的整洁。

第三章事故处理管理第十一条监理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采取适当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第十二条监理部车辆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警察的指挥和规定,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第十三条监理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相关人员必须配合保险公司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监理部上报事故情况。

第十四条监理部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监理部应当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在事故调查过程中,不得隐瞒、篡改事故证据。

第四章违章处理管理第十五条监理部车辆违反交通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向监理部上报违章情况。

第十六条监理部车辆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发生违章行为,应接受相应的处罚,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七条监理部车辆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及时处理发现的违章行为。

第五章教育培训管理第十八条监理部车辆驾驶员应定期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监理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监理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监理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确保监理部车辆的安全运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监理部所有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

三、管理要求
1. 车辆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并且持证上岗,不得酒后驾车或者超速行驶。

2. 车辆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轮胎、刹车系统、燃油系统、灯光等方面的检查,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 车辆行驶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安全行车距离,注意观察道路情况,避免超过规定时速。

4. 在遇到道路交通事故时,车辆驾驶员应及时报警、拨打救援电话,并做好现场保护措施,协助相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5. 出差期间,车辆驾驶员应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行驶计划。

6. 车辆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应注意不要驾驶疲劳,并按时休息,以保证安全驾驶。

7. 车辆驾驶员应当爱护汽车,保持车内卫生,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

8. 车辆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不得使用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以免分散注意力,造成交通事故。

四、监督检查
1. 监理部将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及时安排维修。

2. 对于违反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驾驶员,将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扣除奖励、罚款等。

3. 员工可对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提出建议和意见,监理部将认真考虑并及时进行改进。

五、附则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同步公告于监理部内部网站,凡监理部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

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同时,监理部将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修改和完善。

监理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监理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监理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为了规范监理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车辆安全行驶,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监理部所有使用公务车辆的人员。

三、管理要求1. 驾驶员管理1.选用具有合格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的人员驾驶公务车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

2.驾驶公务车辆时,要严格按照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行车,并注意遵守相关车辆管理制度。

3.驾驶员需要定期进行安全驾驶培训,提高安全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4.驾驶员在行车途中不得实施超速、疲劳驾驶、酒驾等违法行为。

2. 车辆保养管理1.对公务车辆按时保养、维修,定期进行全面检查。

2.对于车辆出现故障时,要及时将车辆送到指定的维修站维修,不得在非指定的维修站自行修理。

3. 车辆使用管理1.公务用车必须按照用车计划进行使用,不得超出计划范围使用。

2.公务用车在行车途中要注意车辆的安全行驶,不得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违章停车等。

3.公务用车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车,严格按照车辆的燃油消耗标准进行使用。

4. 车辆安全技术管理1.公务车辆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定期进行技术检查。

2.对于高速公路、山区、雨雪冰冻等特殊路况,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车辆的技术故障预防工作和技术保养。

四、监督管理1.部门领导对车辆管理负总责,并按照制度要求进行监督管理。

2.全员参与,建立健全相应的惩处和奖励机制。

五、制度执行1.所有使用公务车辆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执行。

2.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被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六、总结本制度旨在规范监理部公务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保障车辆的安全行驶和人员的生命安全,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监理部各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学习和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车辆安全使用。

监理部车辆管理制度

监理部车辆管理制度

监理部车辆管理制度1. 车辆登记管理1.1. 所有监理部使用的车辆必须完成机动车登记手续,并获得相应的车牌号码和行驶证。

1.2. 车辆登记证明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重新办理。

1.3. 车辆登记证明必须定期更新,确保有效性。

2. 车辆使用管理2.1. 车辆的使用必须符合监理部工作需要,严禁超员或载运超重。

2.2. 车辆出行必须按照预定路线和时间安排,不得随意更改。

2.3. 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驾驶。

3. 车辆保养管理3.1. 车辆保养必须按照规定的保养周期和方法进行,确保车辆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3.2. 车辆保养费用应由监理部负责,及时支付给维修单位。

3.3. 车辆保养记录必须详细记录下来,包括保养日期、内容和费用等。

4. 车辆维修管理4.1. 车辆发生故障或需要维修时,驾驶员必须及时向监理部报告,并按照指定的维修单位进行修理。

4.2. 车辆维修费用应由监理部负责,及时支付给维修单位。

4.3. 车辆维修记录必须详细记录下来,包括维修日期、内容和费用等。

5. 车辆保险管理5.1. 所有监理部使用的车辆必须按规定购买商业保险和交强险,并确保保险合法有效。

5.2. 车辆保险费用应由监理部负责,及时支付给保险公司。

5.3. 车辆保险记录必须详细记录下来,包括保险日期、保险金额和费用等。

6. 车辆事故管理6.1.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报警,并及时向监理部报告事故情况。

6.2. 车辆事故后的赔偿事宜应由监理部负责处理,确保合理且及时赔付。

6.3. 车辆事故记录必须详细记录下来,包括事故时间、地点、责任认定和赔偿情况等。

以上为监理部车辆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点,为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管理,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制度规定。

同时,监理部应定期对车辆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以提高车辆管理水平和效率。

高速公路驻地监理处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驻地监理处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驻地监理处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加强高速公路驻地监理处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规范驻地监理处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高速公路驻地监理处所有车辆及驾驶员。

三、车辆管理1.车辆归口管理:所有车辆必须经过注册登记,由驻地监理处管理。

管理车辆包括:车辆登记、车辆保险、车辆日常维护保养、车况检测等。

2.车辆保养:驻地监理处为提高车辆运行效率、保证车辆健康、延长车辆使用寿命应及时进行保养。

应每年固定时间检查、修整与清洁等保养工作,特殊情况加强维护保养。

3.车辆维修:保养过程中发现的故障及时维护修理。

大修和重大修理,驻地监理处应根据实际情况与维修方达成一致。

4.车辆突发故障处理:驻地监理处应及时组织人员去现场处理,如出现重大事故应迅速报告上级部门,并按照上级部门指示进行处理。

5.车辆驾驶员禁止操作禁止酒后驾车:驾驶员禁止擅自改变车架结构、安装非规定设备,同时禁止使用闪光警示灯,严禁酒后驾车。

四、驾驶员管理1.驾驶员考核:驾驶员应定期进行身体和心理检查、驾驶技能测试。

驾驶员应接受高速公路及其相关规定的培训。

2.驾驶员要求:驾驶员要服从高速公路及其相关规定,自觉保护公共生命财产安全,始终注意交通安全,严格遵守道路交通信号规定,持有合法驾驶证及许可证、勤劳节俭,积极参与驻地监理处工作。

3.驾驶员禁止操作禁止饮酒:驾驶员要禁止车辆危险驾驶,对需要提高提高意识的驾驶员加强工作纪律,禁止饮酒后驾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通报上级部门。

五、附则1.所有驾驶员应在驻地监理处集合,做好车辆和装载物品安全后方可出发。

2.高速公路驻地监理处应设有车辆及驾驶员管理人员,严格管理,做好记录和统计分析工作并报告上级部门。

3.本制度未能涉及的其他问题,企业应与监管机构商讨修改。

监理部车辆管理制度

监理部车辆管理制度

监理部车辆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车辆购置:监理部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制定车辆购置计划,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车辆购置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有文件记录。

2. 车辆使用:监理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车辆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私自改变行车路线。

3. 车辆维护:监理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保养周期进行定期保养,并做好保养记录。

车辆出现故障需要及时维修,维修记录需妥善保存。

4. 车辆保险:监理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进行保险购买,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必要的险种,保险购买记录需妥善保存。

5. 车辆油耗管理:监理部车辆使用油耗管理制度,确保车辆燃油的合理使用,避免浪费。

车辆加油需经过授权,加油记录需妥善保存。

6. 车辆报废处理:监理部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或无法正常使用时,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废处理,包括交车辆报废申请、财务结算等。

7. 车辆管理责任:监理部设立车辆管理责任制,明确车辆的使用、管理责任人,定期进行车辆使用情况的检查与评估,确保管理的有效性。

以上是监理部车辆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监理单位驾驶员管理制度

监理单位驾驶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监理单位车辆的安全、高效运行,加强驾驶员队伍建设,提高监理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单位所有驾驶员及其车辆。

第三条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责任心和熟练的驾驶技能,确保行车安全,遵守交通法规,维护监理单位的形象。

第二章驾驶员招聘与培训第四条驾驶员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五条招聘条件:1. 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性,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2. 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驾龄3年以上;3. 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交通法规意识;4.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第六条驾驶员培训:1. 驾驶员入职前,应参加监理单位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司规章制度、交通安全法规、车辆维护保养知识等;2. 定期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驾驶员的综合素质。

第三章驾驶员职责与义务第七条驾驶员职责:1.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2. 认真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监理单位的形象;3. 保持车辆整洁,定期进行车辆保养;4. 负责车辆运行过程中的车辆使用、维护、保养等工作;5. 配合监理工程师完成各项监理任务。

第八条驾驶员义务:1.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领导安排;2. 认真听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确保监理任务顺利完成;3. 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内部信息;4. 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时,及时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

第四章车辆管理第九条车辆使用:1. 驾驶员需按照规定使用车辆,不得私自改变车辆用途;2. 车辆使用过程中,应确保车辆性能良好,不得使用故障车辆;3. 车辆行驶过程中,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条车辆维护保养:1. 驾驶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上报;2. 驾驶员应按照车辆保养计划,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3. 车辆保养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章奖惩第十一条对表现优秀的驾驶员,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驾驶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分。

监理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监理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监理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确保监理部车辆交通出行安全,遵守道路交通规定,提高驾驶员素养,最大程度削减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驾乘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订立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监理部全部车辆的驾驶员、乘员、监理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三、相关责任1. 责任人员•监理部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交通安全进行全面的管理与监控,确保车辆、司机、乘客及其他行人、车辆的安全。

•车辆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服从管理,认真执行本制度要求。

•乘车员:遵守交通安全规定,不乱扔物品,不干扰司机的行驶安全。

2. 责任内容(1)监理部车辆管理人员•负责编制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为监理部车辆配备安全设备和材料,如应急工具、医药箱、灭火器、安全带等。

•加强对车辆驾驶员的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保证车辆安全的性能和操作。

(2)车辆驾驶员•具备良好的驾驶素养,具有驾照证和评分合格记录。

•谙习车辆性能及驾驶技巧,遵守道路交通规定和管理制度。

•在驾驶过程中,认真察看并避开盲曲、盲角等,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对车辆情形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性能良好和安全使用。

(3)乘车员•在搭乘车辆前了解车辆的基本情况,如乘客数量、车辆性能、行驶路线等。

•乘车时,要系好安全带;不能往外伸手、伸头和任意开车门。

•禁止吸烟、吸毒、酗酒等行为,不在车内大声喧哗、吵闹等。

•假如发觉车辆存在问题,适时向司机或监理管理人员反馈。

四、车辆管理1. 车辆备案监理部每辆车都应在备案管理中心备案,车辆资料包括车辆用途、车辆公里数、车辆保险及维护情况等。

2. 车辆安全管理•监理部车辆要定期进行检查,包括车辆各项技术指标、安全设备等。

•监理部车辆必需配备依照规定摆放的安全设备和材料。

•监理部车辆必需安装行车记录仪,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3. 车辆维护和修理和保养管理•监理部车辆的维护和修理和保养应严格依照规定程序进行,保养记录应当认真记录。

监理部车辆交通安全制度

监理部车辆交通安全制度

监理部车辆交通安全制度一、引言为了保障监理部车辆的交通安全,提高监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以规范监理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监理部所有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用车、公务用车等。

三、车辆使用规定1.所有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并具备相关车辆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2.在驾驶车辆前,驾驶员应检查车辆的行驶证、驾驶证、保险证等相关证件的有效期,并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达到要求。

3.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车辆的安全行驶。

4.车辆驾驶过程中严禁酒后驾车、超速行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5.驾驶员应定期检查车辆的燃油、轮胎、制动系统等重要部件,确保车辆在良好的工作状态下行驶。

6.长时间停放车辆时,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四、车辆维护保养1.监理部车辆应按照制定的维护保养计划进行定期保养,并保留相应的维护记录。

2.车辆的保养工作应由专业的维修人员进行,并使用合适的维修设备和工具。

3.车辆保养过程中,应对发动机、制动系统、悬挂系统等关键部件进行仔细检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工作。

4.定期更换车辆的机油、滤芯、刹车油等易损耗部件,确保车辆的性能和安全性。

5.车辆保养结束后,应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车辆在安全的状态下投入使用。

五、事故处理1.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

2.驾驶员应通过事故责任认定程序进行事故责任的判断,并按照程序进行相应的赔偿和处理。

3.监理部应对交通事故进行严肃的调查和处理,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事故处理过程中,驾驶员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证据。

六、责任与处罚1.对于违反交通安全制度、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扣分、停职等。

2.对于严重违反交通安全制度、造成重大事故的驾驶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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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篇、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办法
本办事处为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特制定本办法。

1. 监理处所有车辆实行统一管理和调配,不设专车。

驾驶员为所驾车辆直接责任人,公务用车辆由驻地高监安排后勤部长根据工作需要负责管理和统一调度,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2. 驾驶员应提前两个月上报后勤部长安排车辆年检和缴纳规费,当地不能年检和缴纳规费的要上报办事处安排年检和缴纳规费,如逾期没办导致罚款,其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3. 车辆的附带资料,如行使证、保险卡由各车辆驾驶员随车携带保管,车辆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违禁物品。

4. 本办法中驾驶员的雇用、解雇、奖惩各项,均依办事处人事管理制度处理,不再另订。

5. 各公务用车应由后勤部长将各车每月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维修保养记录上报办事处查核,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查明原因。

6.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必须立即与后勤部长和办事处联络,后勤部长应即刻前往出事地点处理,协商无果的应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查勘理赔手续。

7.车辆应由专职司机驾驶,需由他人驾驶时应上报办事处主任同意。

专职驾驶员应每周对车辆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8. 非公务用车或长途出车时,应事先填妥“派车单”(附表 3.5.3),经后勤部长电话上报办事处主任核准后交后勤部长调派。

无“派车单”擅自出车,每次给予驾驶人300元罚款并记大过一次。

9.“行车记录表”(附表3.5.4)上所载里程数应与车辆里程表数相符,否则应由司机负责缴纳差数里程的油费。

10.不准违规停车或在危险路段停车,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

11.本办法经呈办事处主任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行车记录表
二、驾驶员管理规定
1.监理处所有驾驶员由后勤部长直接领导和调度,并对其负责,任何人无权直接调度。

2.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办事处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凡违反交通规则的罚款概由违反的驾驶人负担。

3.驾驶员应爱惜车辆,每周对车辆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4.驾驶员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所驾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

5.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维修。

出车回来时,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

6.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后勤部长,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车辆送去维修。

确定了定点维修厂家的必须到指定单位维修,特殊情况不能定点维修的必须报后勤部长批准。

7.驾驶员应经常检查所驾车辆的各种证件有效性,出车时要保证证件齐全。

8.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驾车。

9.驾驶员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0.车内不准吸烟。

他人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

11.驾驶员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
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

12.按时出车,不得误点,并清点好随车人员。

13.上班时间内未被派出车的驾驶员,应在办公室等候出车。

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告知后勤部长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出车外出回来后,应立即到后勤部长处报到。

14.服从后勤部长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监理处长反映。

15.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后勤部长,并说明原因。

16.上班时间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并保持通讯畅通。

17.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指定地点,并将车钥匙交后勤部长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8.未经后勤部长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19.驾驶员应拒绝任何人的非安全行车要求。

20.节能驾车,不要在非行驶时使用空调,合理节约用油。

21.办事处和监理处每季度负责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对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晋级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违规驾驶发生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罚款直至辞退处理。

22.每次出车都必须做好行车记录,记录起讫地点、行车时间、随车人员、经办事项、行车里程等。

23.奖励制度: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年度安全奖励2400元。

被评为年度优秀驾驶员的奖励500元。

24.惩罚制度:
(1)不服从调度,无正当理由拒绝出车者每次扣50元。

(2)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而耽误出车者,每次扣20元。

(3)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非司机和非在岗司机)的一次扣200元,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自负。

(4)因公出车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经济损失500元以上的扣发当季安全奖;1000元以上的扣发半年安全奖;3000元以上扣发全年安全奖。

25.驾驶员考核实施办法
为了激发驾驶人员的爱岗敬业精神,保证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充分体现同工同酬,按劳分配的原则,做到有奖有罚,奖惩分明,制定本办法。

(1)考核形式:采取自己、监理处、办事处三级考核制度,使每个驾驶员得到公平公正的评价。

(2)考核项目及分值:
驾驶员考核实行百分制,具体分六大项
a. 行车安全 60分
b. 工作态度 10分
c. 劳动纪律 15分
d. 仪表仪容 5分
e. 车容车貌5分
f. 车辆维护5分
(3)考核方法:
a. 采用季度考核,年终总评的方法,驾驶员在本年度上岗时间在半年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

b. 各监理处对驾驶员采取年度考核的办法,对某项内容的综合考核时间在下一年度考核打分作为办事处考核驾驶员主要依据。

c. 只要违返“考核内容”中某条款的,该条款分值全扣。

d. 每季度考评一次,按驾驶员车辆动态管理表填写的实际行车公里计算,累计到年终参加总评。

年度考核得分=(自评+项目+办事处考核)÷3
e. 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优良,70—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f. 本年度连续两次考评不合格者,停职检查或解除聘用。

g. 年终总评时对考核成绩前叁名的驾驶员,给予表彰和发给一定的物质奖励。

优秀驾驶员一名,奖励500元整,优良驾驶员奖励300元整。

三、车辆肇事处理规定
1.下列各款均为肇事:
(1)汽车(机车)相撞或为他种车辆相撞,致双方或一方有损害伤亡者。

(2)汽车(机车)撞及人畜,路旁建筑物及其他物品,致有损害伤亡者。

(3)汽车(机车)行使倾倒或撞及障碍物,致人或车辆有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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