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学-关于大众传媒的误导偏向
新闻传播学与大众传媒的关系与互动
新闻传播学与大众传媒的关系与互动新闻传播学是一门研究新闻传播与媒介运作规律的学科,而大众传媒则是新闻传播学所关注和研究的主要对象之一。
新闻传播学与大众传媒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与互动。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新闻传播学与大众传媒之间的关系与互动。
一、新闻传播学对大众传媒的影响1. 新闻传播理论的指导:新闻传播学研究了大量的关于新闻传播的理论和观点,为大众传媒的实践提供了指导。
比如,媒介效应理论、社会建构主义理论等,都对大众传媒的报道方式、新闻价值观等方面产生重要影响。
2. 媒介技术的革新:新闻传播学研究了媒介技术的发展趋势和应用规律,推动了大众传媒的技术创新与进步。
比如,互联网的兴起和发展,改变了新闻传播的传统形式,使大众传媒能够更加高效地传播信息。
3. 传播策略的优化:新闻传播学研究了不同的传播策略和手段,为大众传媒提供了更科学的经验和方法。
比如,准确把握受众需求、有效运用新闻价值观等,都可以提高大众传媒的传播效果和影响力。
二、大众传媒对新闻传播学的贡献1. 实践案例的积累:大众传媒作为新闻传播的主要承载者和实践者,为新闻传播学提供了大量的实践案例和数据。
通过分析和研究这些实践案例,可以深入理解新闻传播的规律和特点。
2. 媒介创新的挑战:大众传媒的不断发展和媒介创新,给新闻传播学研究提供了新的议题和问题。
比如,社交媒体的兴起引发了大量关于信息真实性、公众参与等方面的讨论和研究,促使新闻传播学不断完善和更新理论体系。
3. 学术交流与合作:新闻传播学研究者与大众传媒从业者之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促进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新闻传播学者可以通过与大众传媒的合作,更好地理解行业需求和趋势,同时,新闻传播学对大众传媒的研究也能为行业提供理论支持和改进建议。
综上所述,新闻传播学与大众传媒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关系与互动。
新闻传播学为大众传媒的实践提供了理论指导和方法支持,而大众传媒则为新闻传播学提供了实践案例和数据资源,推动了学科的不断发展和进步。
新闻报道中的误导和舆论引导研究
新闻报道中的误导和舆论引导研究新闻报道一直是人们获取信息、了解社会和发表观点的主要渠道之一。
然而,随着媒体的发展和传播方式的多样化,新闻报道中的误导和舆论引导现象也日益突出,给受众带来了困惑和困扰。
在这种背景下,对新闻报道中的误导和舆论引导进行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新闻报道中的误导新闻报道中的误导主要表现为信息不完整、事实混淆和主观偏见等方面。
首先,信息不完整是新闻报道中常见的一种误导形式。
由于新闻报道的时效性和碎片化特点,媒体通常只能将事件的部分细节呈现给受众,导致受众往往无法全面了解事件的全部情况。
此外,有些媒体为了抢占头条和制造轰动效应,可能会刻意省略或歪曲事实,使得新闻报道失去客观性和公正性,从而误导受众的判断。
其次,事实混淆也是新闻报道中常见的一种误导手段。
有些媒体为了吸引眼球和满足商业利益,在报道事件时故意混淆事实和观点,制造出不实的信息和矛盾的立场,以引起争议和争端。
这种误导不仅会误导受众的认知,还会破坏社会舆论的和谐和稳定,给相关部门和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最后,主观偏见是新闻报道中常见的误导原因之一。
由于记者的主观意识和价值取向不同,有些媒体可能会将个人观点和情绪融入报道中,使得新闻报道失去客观性和中立性。
特别是在政治、经济和社会敏感事件中,媒体往往会被政治势力和经济利益绑架,失去独立思考和判断的能力,从而成为舆论的工具和政治的牺牲品。
二、新闻报道中的舆论引导新闻报道中的舆论引导主要表现为煽动情绪、操纵意识和渲染氛围等方面。
首先,煽动情绪是新闻报道中常见的一种舆论引导手段。
有些媒体为了引起受众的共鸣和关注,在报道事件时会刻意渲染事件的情感色彩,挑起受众的愤怒和悲伤,制造出一种悲剧化的效果,以达到感情共鸣和舆论煽动的目的。
其次,操纵意识也是新闻报道中常见的一种舆论引导方式。
有些媒体为了引导受众的思维和态度,会故意强调某种观点和立场,忽略其他声音和看法,使得受众在信息获取和意识形态上产生偏差和片面性。
和谐社会中大众传媒发展的不良倾向及其改善建议
和谐社会中大众传媒发展的不良倾向及其改善建议和谐社会中,大众传媒的发展是促进社会进步和民众文化素质提高的重要因素。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需要意识到发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良倾向,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善。
下面我将阐述一些可能的不良倾向,并提出相应的改善建议。
不良导向是大众传媒发展中一个常见的问题。
由于市场化竞争的压力,一些媒体可能选择迎合观众的低级趣味,大量播放低俗、暴力、色情等不良内容,在追求更高的收视率或点击率的却丧失了媒体的社会责任感。
为了改善这一问题,首先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对违规媒体进行严厉的处罚和制裁。
媒体自身也应当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担负起社会责任,提供高质量的正能量内容。
大众传媒的发展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在当前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时代,虽然媒体提供了丰富多样的信息,但经常出现信息质量参差不齐的情况。
一方面,一些媒体追求速度而忽视了真实性和准确性,发布了大量的虚假信息,误导了公众。
为了改善这一问题,媒体机构应加强新闻真实性核查的能力,提高新闻报道的专业性和可信度,并对发布虚假信息的媒体进行严厉惩罚。
公众也应提高对媒体信息的辨别能力,不盲从、不轻信,自觉获取多方面的信息,形成独立思考的能力。
大众传媒发展中,商业化盈利导向也可能成为不良倾向之一。
一些媒体机构面临严峻的市场竞争压力,为了生存和发展,可能不得不制造各种噱头、炒作和低俗内容,迎合消费者的需求。
为了改善这一问题,一方面需要加强行业监管,对媒体机构的商业行为进行规范,防止宣传商业利益的过度侵袭媒体职责,限制广告和赞助对媒体报道的干扰。
媒体机构也应更加注重社会责任,保持独立性和公正性,提供高质量、有价值的信息和内容,增强公众的文化认知和思考能力。
大众传媒发展中的专业水平也是一个需要关注和改进的问题。
在信息爆炸的时代,媒体从业人员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文化素养,才能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为了改善这一问题,媒体从业人员应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接受系统的专业培训和教育,提高新闻报道的准确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大众传媒的误导偏见
行、 家庭 中的 交 往) 自我教 育 ( 和 阅读 、 自 独 参观 博 物 馆 等 等) 方 式来 实 现 。 的 大众 信 息 手 段一 一 广 播 、 电视 和 报 刊 所 起 的 功 能 也 很 大 。 【生活 中, "1 大众 传媒 不 仅成 为 了解信 息 传 播 文化 的 媒 介 , 成 为 文 化 教 育和 文 更
化 倾 向 ; 追 求 效应 中 呈现 出趋 于虚 假 化 倾 向 。 范 大 众 传媒 的 正 确 导 向 , 该 树 立 社 会 主 义道 德 观 , 注 重娱 乐品 质 中反 对 泛娱 乐 亿 债 在 规 应 在
向, 规范传媒 的社会责任 , 在注重提 高大众水平 中反对低俗化倾向; 完善 传媒 的监督 制度 , 在注重保护个人 隐私中反对 窥秘化倾 向l 加强传 媒 的 职 业 精 神 , 注 重提 高传 媒 公 信 中反 对 虚 假 化 倾 向 。 在 关键词 : 大众 传媒 娱 乐 化 低 俗 化 窥秘 化 虚 假 化 导 向 中 图 分类 号 : 6 G2 0 文献标 识 码 : A 文 章 编 号 : 6 4 9 X( 0 ) () 2 0 2 1 7 -0 8 2 1 l b-o 2 -0 O 0 改 革开 放 3 年后 的 今 天 , 国 的 经济 0 中 得 到 了 突飞 猛 进 的 发 展 , 府提 出 了 推进 政 文化 大 发展 大 繁 荣 的 战略 。 战 略 将 文化 该 的发 展 和繁 荣 提 高到 激 发全 民族 文 化 创造 活 力 、 高 国家 文 化软 实 力 、 提 保障 人 民 基本 文化权益的高度。 在 现 代 社 会 科 技 不 断 进 步 的过 程 中 , 大 众传 媒 对于 文 化 教 育 和文 化 发 展起 到 了 十分 重 要的 功 能 。 罗斯 文化 学 家 安娜 ・ 俄 尼 古拉 耶 芙 娜 ・ 尔 科 娃 指 出 摘 要 : 任 何 一 玛 “ 个 人 在 成 长 过 程 中 , 先 要 把 握 前 人 所 创 首 造 的 文 化 知 识 , 会 利 用 前 辈 们 积 累 的 社 学 会 经 验 。 握 文 化 知 识 可 以 通 过 人 和 人 的 把 交往 ( 学 前班 、 学 、 在 小 中学 、 学 、 业 、 大 企 旅 南卫 视 占据 了7 4 . %的收视 份 额 , 排名 第 二 。 湖 南 卫 视 以 “ 造 中 国最 具 活 力的 电视 娱 打 乐 品牌 ” 目标 , 出 “ 乐 中 国 ” 理 念 , 为 突 快 的 其《 乐 大 本营 》 《 级 女 声 、 我 们 约 会 快 、超 《 吧 《 、 快乐 男声 节 目如一 阵 “ 乐 旋风 ” 等 快 刮 遍 全 国 , 起 了快 乐 、 乐 的 热 潮 。 是 掀 欢 但 在 娱 乐性 节 目 中明显 存 在 着 过 度娱 乐 化 的 倾向 , 在提 出 “ 乐 至死 ” 口号 中 呈现 出 娱 的 泛 娱 乐 化 的 倾 向 , 娱 乐 大 众 的 口号 中 却 在 经 常 呈现 出 “ 乐 ” 众 的境 况 。 江 卫 视 愚 大 浙 相亲 节 目《 爱 向前 冲》 勒 令 停 播 , 呈 为 被 就 现 出节 目在 过 度娱 乐 化 中 , 内容 格 调低 下 、 曲 目庸 俗 媚 俗 的 状 况 。 怪论的孳生地 。 1. 在追 求效 应 中呈现 出趋于 虚假 化倾 向 4 大 众 传 媒 应 该具 有 社 会 的 公 信 度 , 注 重 真 实性 应 该 是 其基 本 行业 准 则 。 年 来 , 近 在道德失衡 、 有偿 新 闻等 负 面 因素 的影 响 下 , 了追 求 轰动 效 应 , 新 闻 屡屡 见 诸新 为 假 闻 媒体 。 0 7 2 0 年北 京 电视 台生 活频 道 Ⅸ 明 透 度 》 目訾 北 佳 编 造《 做 的 包子 》 虚 假 栏 纸 的 新闻 , 京某 报《 艺 术人生> 令限期 自 北 ( 被 救 的虚 假 消 息 , 无 中生 有 中煞 有 介 事 , 在 给 社 会 带来 了很大 的 危 害 。 0 7 的“ 20年 陕西 野 生华 南 虎 ” 2 0 年 的 “ 、0 8 平江 野生 华 南虎 ” 事 件 , 为令 人 不 齿 的假 新 闻 。 些 由地 方 成 这
和谐社会中大众传媒发展的不良倾向及其改善建议
和谐社会中大众传媒发展的不良倾向及其改善建议当前,社会和谐稳定是每个国家都在努力追求的目标,而大众传媒作为社会舆论的重要引导者与宣传者,在和谐社会的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在大众传媒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良的倾向,这些倾向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发展,也对大众传媒的形象与价值观造成了一定的冲击。
本文将就和谐社会中大众传媒发展的不良倾向进行分析,并提出改善建议,以期推动大众传媒的发展迈向更加健康和谐的方向。
一、不良倾向1. 信息传播不真实当前,大众传媒作为信息传递的主要渠道,承担着向社会传递真实、客观信息的使命。
在一些时候,一些大众传媒媒体为了迎合读者的口味或者出于某种利益考虑,会故意歪曲事实,传播不实信息,挑动社会情绪,导致社会脆弱群体的恐慌情绪。
这种行为不仅会损害公众的权益,也会使社会矛盾加剧,影响社会稳定。
2. 内容低俗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大众传媒为了吸引观众的眼球,不惜采用低俗的内容来提高观众收视率或点击率。
一些媒体大肆传播黄色暴力内容,甚至渲染矛盾冲突,这种低俗化倾向不仅伤害了观众的审美情趣,也败坏了社会风气。
3. 舆论导向偏颇作为社会舆论的引导者,大众传媒应该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社会事件进行客观报道,并引导公众形成理性、客观的看法。
然而在现实中,一些大众传媒媒体因为投机取巧或者背后有着不可告人的目的,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会选择性地报道、曲解事实,导致舆论偏激,甚至受到一些势力的操纵。
4. 商业化倾向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大众传媒的商业化倾向日益明显。
一些媒体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惜向铺天盖地的广告妥协,甚至在新闻报道中夹杂商业广告,丧失了新闻传播的本质,其中不仅该媒体的公信力受到了严重的损害,也有可能误导了公众的认知。
二、改善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针对大众传媒发展中的不良倾向,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大众传媒的行为。
相关部门应当对大众传媒领域进行严格监管,并建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经济赔偿等相关法律制度,保证大众传媒的信息传递更加真实与合法。
新闻报道误导问题
新闻报道误导问题跟随着社会的进步,新闻报道成为了人们获取新闻信息的主要渠道,而“读者挑选新闻,记者代表新闻”的原则逐渐变得模糊。
在新闻报道中,有时候存在着严重的误导现象。
这种现象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也与新闻媒体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相背离。
本文将深入探讨新闻报道的误导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以期能够够引起更多人的重视。
新闻报道误导问题新闻报道误导是指新闻媒体在报道事件或新闻时存在失实或夸大事实的情况。
这些问题可能出现在新闻标题、新闻摘要或新闻内容的虚假描述等多种情况下。
新闻报道存在误导的情况,会使得读者在获取新闻时产生一定的偏见,影响他们对新闻事件的正确认识,进而对社会和个人产生不良的影响。
误导的原因新闻报道误导问题的产生,有很多不同的原因。
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商业利益。
新闻媒体作为商业实体,必然会侧重于新闻的市场价值和商业化转化。
因此,在获取和筛选新闻时,更倾向于选择具有爆炸性和娱乐性的新闻,并夸大其内容。
这也就会使得新闻记者在报道新闻时不择手段,将新闻内容过度美化或虚假报道。
2. 缺乏职业道德。
作为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应该遵循一定的职业道德,保证报道时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但是在现实中,由于一些媒体从业人员缺乏职业素养,无视自己的道德约束,导致了新闻报道的误导问题。
3.摩擦新闻的热度。
摩擦新闻吸引眼球的能力很强,其报道热度往往也比较高。
因此,如果一个事件本来只是普通事情,但如果将其处理成了摩擦新闻,则极有可能因过度的渲染、夸大其内容,使其产生失真的情况。
误导问题的危害误导性新闻报道,其危害不仅会对新闻媒体产生不良影响,也会损害新闻受众的利益。
物以稀为贵,当公众对新闻失去信任时,更多的人会开始怀疑其报道的真实性和可信度,进而导致新闻媒体的市场江湖断裂。
此外,误导性的新闻报道也有可能影响公众的正常心理及其判断能力。
如果公众对新闻本身就不够理性,难以分析、判断和筛选新闻的真假,那么就会导致其形成错误的价值观,进而导致种种社会问题和不良行为的产生。
和谐社会中大众传媒发展的不良倾向及其改善建议
和谐社会中大众传媒发展的不良倾向及其改善建议在和谐社会中,大众传媒的发展对于社会的繁荣和进步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当前存在着一些不良倾向,这可能会对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产生负面影响。
本文将探讨大众传媒发展的不良倾向,并提出相应的改善建议。
不良倾向一:信息传递的失衡大众传媒在信息传递中存在着一定的失衡。
虽然大众传媒可以提供各种各样的信息,但存在着对一些事件或问题的偏颇报道。
这可能导致信息传递的不公平性,影响公众对事实的准确理解。
此外,过度夸大某些事件的报道也会引发社会恐慌和不稳定。
改善建议:1. 提倡客观公正的报道:大众传媒应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避免偏颇的报道,通过提供多方面的观点和信息,使公众能够全面了解事件或问题。
2. 加强事实核查:在报道之前,大众传媒应对信息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同时,应建立相关机构或机制,加强对媒体报道的监督和评估。
不良倾向二:娱乐至上的导向在和谐社会中,大众传媒普遍存在娱乐至上的倾向。
娱乐类节目和新闻报道成为了大众关注的焦点,而忽视了一些重要的社会问题和价值观的传递。
这导致了社会价值观的扭曲和缺乏公共意识。
改善建议:1. 增加教育类和文化类节目:大众传媒应增加有关教育和文化的节目,提供高质量的内容,增强公众的知识水平和文化素养。
2. 加强社会责任感:大众传媒应承担起社会责任,传递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引导公众关注社会问题,并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支持和帮助。
不良倾向三:网络虚假信息泛滥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发展,虚假信息泛滥成为了一个严重的问题。
不少不良分子利用网络传播虚假信息,干扰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
这给社会和谐带来了一定的威胁。
改善建议:1. 加强网络信息监管:政府和相关机构应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监管,加大对虚假信息的打击力度,确保网络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2. 提高公众的辨别能力:公众需要提高对网络信息的辨别能力,不轻信、不传播虚假信息。
同时,应加强相关教育,提高公众的网络素养。
媒体报道中的误导与偏见对社会的影响
媒体报道中的误导与偏见对社会的影响引言:在当今信息爆炸的数字时代,媒体成为了社会舆论的重要渠道,传递着各类新闻信息和观点。
然而,由于媒体的商业化、竞争压力以及记者主观判断等因素,媒体报道往往会存在误导和偏见的情况。
这些错误的报道对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仅会扭曲公众的理解和判断,还可能导致社会的不信任和分裂。
本文将深入探讨媒体报道中误导与偏见对社会的影响,并提出相关对策。
一、媒体报道中的误导现象1.引导性报道媒体在报道过程中往往会有意或无意地引导读者的关注点,甚至对某个事件或观点提出偏颇的解读。
这种引导性报道经常会以夸张的标题或文章视角选择引起公众强烈关注点的元素,而忽略其他可能更为重要或客观的事实,从而导致读者对事件的理解与实际情况出现偏差。
2.不完整报道由于媒体报道的篇幅限制和时间紧迫等原因,有时会出现不完整或片面的报道,导致观点和事实失衡。
事实的缺失、漏洞或失真会导致公众对事件的认知出现偏差,甚至误导公众对事实的判断。
3.意识形态的渗透媒体报道受到国家和机构意识形态的影响,往往会在报道中体现一定的思想倾向。
这种倾向性报道可能导致对某一群体或事件的偏见,挑起社会矛盾甚至引发舆论风暴,从而对社会秩序和和谐产生负面影响。
二、误导与偏见对社会的影响1.公众信息理解的偏差由于媒体的误导和偏见,公众对事件或问题的判断和理解可能产生误差。
公众往往是依赖媒体报道来了解事实真相和形成观点的,而误导和偏见可能导致公众对事件的认知和理解产生重大的偏差,误导公众做出错误的决策。
2.社会舆论的偏向媒体的误导和偏见可以使得舆论出现偏向,个别事件成为社会热点,公众陷入情绪化的讨论,社会分裂加剧。
这种舆论偏向影响了公众对事件的客观判断,阻碍了公众对问题的深入思考和延伸讨论,丧失了理性和客观的判断能力。
3.社会信任的缺失如果媒体报道的误导和偏见频频出现,公众对媒体的信任会不断下降。
媒体作为监督与报道者的角色受到了公众的怀疑,社会信任关系破裂,丧失了媒体与公众之间的互信基础。
新闻报道中的误导和舆论引导研究
新闻报道中的误导和舆论引导研究新闻报道中的误导和舆论引导研究随着社会的发展,新闻报道在人们的生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面对新闻报道中的误导和舆论引导现象,我们应该怎样看待并进行研究呢?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新闻报道的误导问题。
新闻报道中的误导是指在传播信息过程中,由于记者的主观意识、价值观等方面的影响,信息的真实性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扭曲。
这种误导可能是有意的,也可能是无意的。
有意的误导通常是为了服务于特定的政治、经济或个人利益,通过选择性报道、省略关键信息、夸大事实等手段来达到目的。
无意的误导则可能是由记者的个人认知偏差、信息不完整或错误理解等原因造成的。
其次,舆论引导是指通过一系列的报道来引导公众的舆论倾向。
舆论引导常常是由媒体或利益相关方主导,以达到某种目的。
舆论引导可以通过参差不齐的报道、情感煽动等手段来进行。
在某些情况下,舆论引导也可能伴随有意的或无意的误导。
针对新闻报道中的误导和舆论引导现象,需要进行深入研究。
首先,我们可以通过对环境因素、记者责任感和专业素养等方面的调查研究,探究误导和舆论引导产生的原因和机制。
例如,通过对记者的工作环境、职业道德、新闻价值观等方面的调查,可以了解到这些因素对误导和舆论引导的影响。
其次,我们可以通过案例分析和比较研究,探讨不同地区、不同类型新闻报道中误导和舆论引导的差异和相似性。
这样的研究可以为减少误导和舆论引导提供经验和借鉴。
在针对新闻报道中误导和舆论引导进行研究的过程中,我们还需要制定相应的对策。
首先,媒体应当加强自身的自律和监督机制。
媒体机构应设立专门的道德委员会或监督机构,加强内部的舆论监督和自律。
其次,加强对记者的培训。
提高记者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帮助他们正确处理信息,减少误导和舆论引导的可能性。
此外,公众也要提高辨别能力,积极主动地参与信息获取和传播过程中,不盲从、不人云亦云。
总之,新闻报道中的误导和舆论引导是一个复杂且值得研究的问题。
大众传媒中新闻内容的选择性偏差
大众传媒中新闻内容的选择性偏差在当今信息爆炸的时代,大众传媒扮演着重要角色,对于社会的信息传播起到了关键作用。
然而,我们也不难注意到,大众传媒中新闻内容存在着选择性偏差的问题。
即,媒体机构会选择性地报道某些事件或者从特定的角度报道,导致真实的事实被忽视或者曲解,进而造成对公众的误导。
本文将探讨大众传媒中新闻内容选择性偏差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首先,大众传媒中新闻内容选择性偏差的原因之一是商业因素。
大型传媒机构在追逐利润的同时,往往会考虑到其资本市场的需求,选择报道那些容易引起公众关注的事件。
这种商业导向的报道会导致一些重要但不够“吸睛”的事件被忽视,从而造成公众对整个社会现象的认识有所偏差。
例如,在大量娱乐新闻充斥着大众媒体的报道中,重要的社会问题,如社会不平等、环境污染等,往往被较少关注,使得相关问题得不到足够的关注和解决。
此外,政府的影响也是导致大众传媒中新闻内容选择性偏差的重要原因之一。
政府对于媒体的监管和控制,往往会对新闻报道产生一定的影响。
特定政府可能会有意或无意地限制媒体报道的范围和角度,以保护自身利益或控制公众舆论。
这种政府干预会导致一些具有敏感性的话题或批评性的报道被刻意忽略或审查,从而导致媒体上的新闻内容存在明显的选择性偏差。
此外,一些媒体机构有时会出于自身立场和利益考虑而选择性地报道新闻事件。
媒体的所有者、编辑、记者等有时会根据自身的政治或经济利益,选择性地报道或不报道特定事件或观点。
这种个人或团体的偏见可能导致一些重要的信息被略过,造成新闻内容的选择性偏差。
针对大众传媒中新闻内容选择性偏差的问题,应该采取相应的解决方法。
首先,政府应该推动媒体立法和监管机制的完善,确保媒体的独立性和言论自由。
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媒体机构的监督,防止政府干预新闻报道的现象发生。
其次,媒体机构应该加强自律,避免受到商业利益的驱使而放弃真实客观的报道。
媒体机构应该建立专业的编辑和报道标准,确保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传播的偏向 名词解释
传播的偏向名词解释传播的偏向:谈论信息传播领域中的偏向问题时,常常指的是媒体报道时的主观偏见或信息传递过程中的一些误导或歧视行为。
传播的偏向可以出现在信息的选择、加工和呈现过程中,以及在媒体对事件或话题进行解读和评价时。
一、传播的偏向现象在传播过程中,媒体或个人的偏向通常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选择性报道媒体在选择报道新闻时,往往会基于自己的立场或价值观做出选择。
例如,对某一事件的报道可能会偏向某一特定群体或政治立场,忽略其他观点或事实。
这种选择性报道可能对公众造成误导,形成偏见。
2.信息加工失真信息传播过程中,媒体或个人可能对真实情况进行一定程度的加工,以符合自己的观点或利益。
这种加工可能包括夸大事实、省略重要细节或断章取义。
信息加工失真可能导致公众对事件的理解出现偏差。
3.引导性报道媒体在报道某些话题或事件时,可能会有意引导公众对事件的看法和评价。
通过选取特定的报道角度、采访特定的专家或评论人士,媒体可以对舆论产生一定的影响力。
这种引导性报道可能限制了公众获取多样化的信息和立场。
4.隐含的偏见媒体或个人的偏见可能通过一些间接的方式体现出来,而不是明确地表达出来。
例如,在新闻标题或图片的选择上,通过特定的表述或视觉呈现方式,可以暗示或强调某种看法或态度。
这种隐含的偏见可能潜移默化地影响公众对事件的理解和评判。
二、偏向的影响传播的偏向可能对社会和个体产生一定的影响。
1.舆论引导与意见塑造媒体的偏见报道可能对公众的舆论产生引导作用,导致公众在看待某个话题或议题时倾向于特定的观点。
这种舆论引导和意见塑造可能影响公众的价值观和决策行为,甚至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
2.形成群体间对立传播的偏向可能导致不同观点之间的对立与冲突。
当媒体或个人持续传递一种偏见的观点时,将会吸引拥护者并形成特定的群体行为。
这种对立可能加剧社会分裂,甚至引发一系列的冲突。
3.加剧社会不平等传播的偏向可能对社会不平等问题造成进一步加剧。
新闻学中的大众传媒与媒介集中度
新闻学中的大众传媒与媒介集中度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大众传媒在新闻学领域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传媒集中度是评估一个地区或国家的传媒市场竞争程度的指标之一。
本文将从大众传媒的概念、传媒集中度的定义以及对社会和新闻行业的影响等方面来探讨新闻学中的大众传媒与媒介集中度的关系。
1. 大众传媒的概念大众传媒是指通过印刷、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向公众传播信息的广泛工具和平台。
它可以传达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信息,对社会舆论、公众意见和价值观的形成产生着重要影响。
2. 传媒集中度的定义传媒集中度是评估传媒市场竞争程度的指标,它反映了传媒市场上各个媒体机构的市场份额分布情况。
传媒集中度越高,意味着市场竞争越不充分,媒体机构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越集中。
传媒集中度的计算通常采用经济学中的集中指数等方法。
3. 媒介集中度对社会的影响媒介集中度高会导致新闻报道的单一性和一体化,限制了多样化和多元化的观点和声音的传播。
在这种情况下,大众传媒可能会形成舆论导向或意识形态对齐的局面,公众对于世界的认识和了解可能会被限制或者偏向某一方面。
另外,媒介集中度高也容易导致新闻透明度不足,信息的真实性和客观性难以得到保证。
4. 媒介集中度对新闻行业的影响媒介集中度高会使媒体的经营模式更加注重商业利益,追求点击率和收视率,从而影响新闻的价值导向和质量。
新闻机构往往受到利益相关方的影响,选择报道短期利益较大的事件,忽视那些对于社会有重要意义的事件。
此外,媒介集中度过高也容易造成新闻行业的垄断,影响传媒市场的竞争和创新。
5. 如何降低媒介集中度为了降低媒介集中度,需要政府、监管机构和公众共同努力。
政府应该加强对传媒市场的监管,防止媒体机构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监管机构应该加强对媒体机构的审查和监督,维护传媒市场的公正和公平。
公众应该形成拒绝媒体垄断的意识,积极参与到传媒市场的监督和评价中。
总结一下,大众传媒在新闻学中具有重要地位,而传媒集中度则是评估传媒市场竞争程度的指标之一。
和谐社会中大众传媒发展的不良倾向及其改善建议
和谐社会中大众传媒发展的不良倾向及其改善建议【摘要】现代社会中,大众传媒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其发展也存在一些不良倾向。
大众传媒存在偏见报道、低俗化倾向,导致信息传播失真和社会价值观偏离。
大众传媒存在过度商业化和娱乐化倾向,影响其公共服务功能和社会责任。
为了改善这些不良倾向,首先需要加强新闻伦理建设,倡导客观公正报道,拒绝虚假信息和敏感话题的渲染。
大众传媒应该加强社会责任感,提升公共服务意识,推动社会正能量的传播。
政府应该建立更加健全的监管制度,加强对大众传媒的管理和规范,促进其健康发展。
只有通过以上改善措施,大众传媒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关键词】大众传媒、和谐社会、不良倾向、改善建议、引言、背景介绍、正文、结论、总结1. 引言1.1 背景介绍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大众传媒作为主流媒体渠道,在推动社会发展、传播正能量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信息传播技术的飞速进步,大众传媒也面临着一些不良倾向。
这些不良倾向包括信息失真、低俗化倾向、过度商业化等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发展和社会的精神文明。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来提升大众传媒的发展质量,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接下来将分析这些不良倾向,并提出改善建议,以期引领大众传媒向更加健康、积极的方向发展。
2. 正文2.1 不良倾向分析不足、提示等。
谢谢!在和谐社会中,大众传媒的发展如日中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良倾向。
一些媒体过于商业化,为了吸引眼球和赚取利润,不择手段地追逐煽情和低俗内容,影响了社会风气和价值导向。
一些媒体存在着偏见和不客观的报道倾向,偏向于特定政治势力或利益集团,造成信息传播的失衡和不公正。
一些媒体缺乏自律和责任感,频繁传播虚假信息和谣言,给社会带来了恐慌和混乱。
在和谐社会中,大众传媒应该发挥积极的作用,引导社会舆论,促进社会和谐。
需要加强对媒体的监管与规范,防止媒体的不良倾向进一步加剧。
新闻传播中的虚假信息与公众认知
新闻传播中的虚假信息与公众认知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新闻传播的速度和范围都得到了巨大的扩展。
然而,与此同时,虚假信息在新闻传播中的传播也愈发猖獗。
虚假新闻、谣言、误导性的报道等,不仅干扰了公众认知的形成,也给社会稳定带来隐忧。
如何应对虚假信息在新闻传播中的问题,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难题。
首先,不可否认,虚假信息对公众认知形成的干扰是深远的。
人们过度依赖信息的获取和传播方式,造成了某种程度上的信息“泛滥”现象。
社交媒体平台上的个人账号、自媒体、网络论坛等,存在着较低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很多人因为信任度不够,对信息的传播过程难以评估,容易被虚假信息所误导。
虚假信息一旦传播开来,在公众中迅速扩散,可能导致大规模的认知误判。
其次,新闻传播中的虚假信息也可能对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影响。
虚假信息常常带有夸大、片面、扭曲等倾向,容易激起公众的情绪,进一步引发社会矛盾与冲突。
许多事件由于虚假信息的传播造成了公众的恐慌和恐惧,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
虚假信息也可能影响政治生态的健康发展,干扰公共秩序,破坏社会安宁。
因此,防控虚假信息对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要有效应对虚假信息对公众认知形成的影响,需要多方共同努力。
首先,媒体机构应当加强自身的质量控制。
新闻媒体是社会传播信息的重要渠道,承载着公众获取信息、构建认知的重要职责。
媒体机构应注重事实真实性,不以刺激眼球为目的,真实全面地报道事件。
此外,媒体应增强新闻素质,提高记者的专业水平,减少个人主观情感的干扰,提高报道的严谨性和客观性。
其次,政府部门也应加强对虚假信息的监管和打击。
政府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网络媒体的发展,并加强对网络传播的监控。
同时,政府还可以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信息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遏制虚假信息的传播,从而保护公众的知情权。
此外,公众个体也应提高自身的信息素养。
信息素养是指做出识别和评估信息的能力,可以帮助公众更好地辨别虚假信息和真实信息。
公众个体应教育自己学会质疑信息、辨别信息来源和评估信息可信度,不盲目相信信息,从而减少对虚假信息的接受和传播。
大众传媒的失范与自我纠错机制
大众传媒的失范与自我纠错机制随着科技的发展,传媒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主要方式之一。
大众传媒作为信息的主要传递者,已经担负起了重要的角色。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发现大众传媒在某些方面已失范。
失范的大众传媒很容易误导观众,无意中引发社会不良心态,破坏社会信任和集体认同。
如果这种失范得不到及时的纠正,将会对社会和人类的发展造成严重的影响。
大众传媒在信息传输中失范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信息的真实性不充分,其次是信息的界定不明确。
现在的传媒普遍存在炒作、虚假、夸大的问题。
这炒作、虚假和夸大的信息,在一定程度上误导着观众的思想和判断,甚至违背事实真相。
而传媒没有将真实的信息传递给观众,或者偏离事件的本质,往往会适得其反。
此外,就算传递真实的信息,对信息做出恰当的界定仍然是极为重要的一件事情。
双方的角度或者态度对于事情本身的判断往往会造成千差万别的结论,由此引发的争议就会很大。
然而,我们不能把所有的失范归咎于传媒机构本身。
有些情况下,传媒的失误是由于第一时间没有准确掌握事件的全部事实造成的,也有时是由于描写不当或者好奇心驱使所导致的。
这种情况一方面需要我们对传媒机构进行合理的指导和引导,另一方面也有赖于传媒机构能够建立起自我纠错机制,及时对信息进行修订和更新。
这种自我纠错机制,是现代传媒机构应有的应对策略。
首先,要加强传媒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素质教育,加强信息辨别能力。
同时,建立起内部纠错机制,当遇到重要事故、事件、话题,以及存在疑点的新闻时,进行对照、印证、补充和回溯。
尽管自我纠错机制能够有效减少传媒机构的失误,但依然难以完全消除失误存在的可能性。
因此,我们必须采取全面有效的对策手段,共同协助对传媒的失误问题进行纠正。
我们应该怎样应对大众传媒的失范问题?首先,要拥有必要的信息分析和判断能力,辨别真伪。
其次,传媒需要自我纠错机制,重视反馈信息的处理,并对有错误之处进行时时纠正。
再者,大众传媒应该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和责任意识,遵守新闻行业的规范和伦理,尊重事件、事物的本质,做到实事求是,为人民的利益服务。
和谐社会中大众传媒发展的不良倾向及其改善建议
和谐社会中大众传媒发展的不良倾向及其改善建议和谐社会是每个国家都在努力追求的目标,而大众传媒作为社会的一面镜子,承担着引导公众舆论、传递信息和价值观念的重要职责。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传媒技术的进步,大众传媒在和谐社会建设中也出现了一些不良倾向,比如虚假信息、低俗内容、煽动情绪等问题,这些不良倾向对社会和谐的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
有必要探讨和谐社会中大众传媒发展的不良倾向及其改善建议。
一、不良倾向1. 虚假信息传播随着社交媒体和网络技术的普及,虚假信息的传播已成为大众传媒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些媒体不负责任地发布没有经过核实的信息,导致公众产生误解和恐慌,甚至煽动不良情绪,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
2. 低俗内容泛滥在追求商业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大众传媒倾向于发布低俗内容,如暴力、色情、恐怖等,这些内容严重损害了公众的精神和道德观念,也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3. 煽动情绪有些大众传媒为了赢得眼球和点击率,不惜煽动社会不良情绪,制造民粹主义、仇恨情绪,这不仅会加剧社会的矛盾和分裂,还会对社会的和谐发展造成严重的危害。
二、改善建议1. 强化责任意识大众传媒应当强化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不仅要提供真实、客观、公正的信息,还应当对所发布的内容负起社会及道德责任,避免不负责任的行为。
2. 提高专业素养大众传媒从业人员应当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增强新闻伦理意识和责任感,严格遵守新闻职业道德准则,坚守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以提高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水平。
3. 加强法制建设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严厉打击虚假信息、低俗内容、煽动情绪等不良倾向,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和和谐稳定。
4. 增加监管力度加强对大众传媒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惩罚,切实保护公众利益,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5. 提倡正能量大众传媒应当积极传播积极向上、正能量的内容,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和谐社会中大众传媒的发展不良倾向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只有加强社会责任意识、提升专业素养、强化法制建设、加强监管力度,才能有效纠正和改善大众传媒的不良倾向,为和谐社会的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新闻学习——以事件营销理念看大众传媒的误区
以事件营销理念看大众传媒的误区作者:杜建山杜放事件营销与大众传媒作为现代经营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事件营销与大众传媒的关系最为接近。
概括地说,大众传媒既是企业开展事件营销的重要载体,也是自身需由事件营销理念改进管理观念的市场主体。
事件营销(Event Marketing),亦称活动营销。
即企业通过策划、组织和利用具有新闻价值的人物或事件,引起消费者的兴趣与关注,提高企业或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促成销售目的的过程。
传媒的事件营销现状目前,对于事件的反应,大多数媒体都仅仅停留在这样的层面:一是经营与业务脱节,仅仅以各个采编平台施加对事件的关注,滞后于读者和广告商多元化的需求,没有整合关联资源、经营事件的意识;二是将事件采编完全泡沫化,丧失了内容的独创性。
片面追求广告等经营端的利润,片面追求多媒介平台的简单堆砌,缺少报道的维度;三是将传媒作为企业事件营销的一个工具、一个环节,没有考虑传媒市场主体自身的事件营销也很重要,在固守现有体制的同时奢谈创新。
毫无疑问,以上现象都是短视之举,核心问题在于:在内容上忽视受众需求的多元化和差异化;在经营上想当然地将营销等同于广告、促销,且可与内容剥离。
为什么说这样的传媒产品是违背市场规律的?譬如你费尽心思策划了一起报道活动,准备了丰富的信息背景,邀请了各个领域的专家、官员、读者来搞互动。
但是,第二天,当你满怀信心的卖出报纸时却发现,每次都是固定一些同行表示了关注,都是固定一些读者表示了满足,这些人群还不是在你报纸上登广告者的目标客户。
最令人难过的是,同类报刊对于这件事情的看法与你高度一致,广告商对于你怎么写乃至你写不写表现得很麻木,他们只看位置显不显眼——这绝不是什么正常情况。
既然利润绝大部分都已市场化,那么媒体就要全方位开始学把自己当企业来看待。
以下将从采编平台、广告业务、管理机制、业务扩展四个方面,阐述从事件营销看大众传媒的误区。
采编平台的误区事件营销不等于事件报道。
大众传播的偏向(全文)
大众传播的偏向ZG的大众传媒在社会转型期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进展以及化解社会矛盾的责任,但是,目前存在着的一个事实就是:由于激烈的竞争,某些大众传媒存在严峻的传播偏向,对于信息传播对象具有偏向性。
大众传媒偏向对社会某一阶层提供信息,自觉避开或遗忘社会的其他阶层。
在现实的传播活动中,大众传媒对于社会中下阶层较为冷淡,忽略他们的信息需求,使得处于“边缘”位置的群体更加“边缘化”。
传媒的这种行为,被称为“传媒弱视”。
在我国。
弱势群体作为一个特别的群体,多指在社会转型期、利益重新分配格局中由于不适应变化而被甩到边缘地带的一些人,主要包括下岗职工、进城农民工、“体制外”的人、较早退休的“体制内”的人、相当一部分农民等。
这些人多以经济上的低收人性、生活上的贫困性、政治上的低影响力、心理上的高度敏感性而为显著特征。
弱势群体的形成有多重复杂的社会原因,其地位和生产现状的改变有赖于社会整体的长期努力,大众传播也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
由于传播偏向的存在,传媒对弱势群体“弱视”,一方面导致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需求无法得到表达,割断了各个阶层合理互动的连线;另一方面,一方的弱视,使得另一方更加强势,社会不稳定因素越来越多。
严峻阻碍和谐社会的构建。
一、大众传播偏向的原因弱势群体的形成有自身的原因,也有各种各样的社会深层原因,对于正处在社会转型期的ZG来说,经济社会的急剧转型是形成弱势群体的一个重要原因。
合理处理弱势群体问题,对于ZG的转型以及社会的和谐进展,是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
从理论和实践来说,大众传媒是处理弱势群体问题极为重要的手段。
但是为什么传播会出现偏向,造成“传媒弱视”呢?首先,受商业利益驱使。
在社会的大系统下,市场经济子系统必定会对大众传媒子系统产生影响。
商业逻辑――现实利润最大化渗透于传媒产业之中。
将对其产生深远影响。
媒体的商业利益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吸引最多数的受众,谁吸引了最多的受众,谁就能获得最丰厚的广告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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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大众传媒娱乐化低俗化窥秘化虚假化导向论文摘要:近年来部分大众传媒在关注受众中呈现出过度娱乐化倾向;在迎合市场中呈现出过于低俗化倾向;在追逐时尚中呈现出极端窥秘化倾向;在追求效应中呈现出趋于虚假化倾向。
规范大众传媒的正确导向,应该树立社会主义道德观,在注重娱乐品质中反对泛娱乐化倾向;规范传媒的社会责任,在注重提高大众水平中反对低俗化倾向;完善传媒的监督制度,在注重保护个人隐私中反对窥秘化倾向;加强传媒的职业精神,在注重提高传媒公信中反对虚假化倾向。
在改革开放30年后的今天,中国的经济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中国的文化建设与发展却明显滞后。
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发展的不平衡状况引起了有识之士的警觉,更引起了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提出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即是一个极为英明的战略。
该战略将文化的发展与繁荣提高到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高度,是高瞻远瞩的。
在推进文化的发展过程中,大众传媒具有十分重要的导向作用。
把握与规范大众传媒的作用,确立大众传媒的正确导向,对于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在现代社会科技不断进步的过程中,大众传媒对于文化教育与文化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俄罗斯文化学家安娜·尼古拉耶芙娜·玛尔科娃指出:“任何一个人在成长过程中,首先要掌握前人所创造的文化知识,学会利用前辈们积累的社会经验。
掌握文化知识可以通过人与人的交往(在学前班、小学、中学、大学、企业、旅行、家庭中的交往)和自我教育(阅读、独自参观博物馆等等)的方式来实现。
大众信息手段——广播、电视和报刊所起的作用也很大。
”[1]生活中,大众传媒不仅成为了解信息传播文化的媒介,更成为文化教育与文化发展的重要阵地。
一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加快了市场经济的步伐,市场手段引入到大众传媒的改革中,“将市场经济引发的灵感发挥到更广泛的领域,形成了一系列建立传媒产业的理念,包括规模经济、传媒集团、市场细分、资本经营等。
这些市场经济的概念已经成为中国新闻和传媒改革的重要构成,而且,党和政府经过多年后置式的选择自上而下的创新实践、打击违规行为之后,也开始呈现基于这种市场导向的话语而采取更加主动的策略和态势”。
[2]在市场化的过程中,独立承包、自负盈亏、经济效益等成为大众传媒转型中的一些关键词。
大众传媒在过于注重大众传媒产品的商品性质的同时,却忽略了诸多文化产品的文化内涵,在一味迎合市场过程中,从以往党的喉舌与工具,突然转到大众的娱乐工具。
在转型过程中产生的失重,构成了某些大众传媒从脱离现实的崇高,落入倾心市场的媚俗境地,以致于形成了某些大众传媒误导社会与大众的偏向。
以电视节目为主分析近年来某些大众传媒的误导偏向,大约主要呈现在如下方面:第一,在关注受众中呈现出过度娱乐化倾向。
在市场经济左右下,大多数电视台减少了文化类节目,而增加了娱乐类节目,构成了新闻、电视剧、娱乐类节目为主的荧屏结构。
据统计,中央电视台15个频道的综艺娱乐节目占据了全国77.1%的收视份额,湖南卫视占据了7.4%的收视份额,排名第二。
湖南卫视以“打造中国最具活力的电视娱乐品牌”为目标,突出“快乐中国”的理念,其《快乐大本营》、《玫瑰之约》、《谁是英雄》、《超级女声》等节目如一阵“快乐旋风”刮遍全国,掀起了快乐、欢乐的热潮。
但是在娱乐性节目中明显存在着过度娱乐化的倾向,在提出“娱乐至死”的口号中呈现出泛娱乐化的倾向,在娱乐大众的口号中却常常呈现出“愚乐”大众的境况。
重庆卫视的电视选秀节目“第一次心动”被勒令停播,就呈现出节目在过度娱乐化中,内容格调低下、曲目庸俗媚俗的状况。
第二,在迎合市场中呈现出过于低俗化倾向。
在市场经济的左右下,大众传媒呈现出迎合市场迎合受众的趋向,缺乏在普及中提高的视野,却注重迎合世俗趣味,往往呈现出低俗化倾向。
“明星取代了模范,美女挤走了学者,绯闻顶替了事实,娱乐覆盖了文化,低俗代替了端庄。
”在躲避崇高中推崇轻松惬意,在漠视严肃中恣意挑逗调侃,从轻松滑向轻浮,从通俗堕入庸俗,从求新趋向猎奇。
在某些电视真人秀竞技节目中,眼睛喷火、腿上切肉、滚钉板、吞毒虫等场景的实播,在充满猎奇性的节目中令人不忍观看,在感官刺激中产生视觉污染。
甚至新闻报道也呈现出低俗化的倾向,故意渲染一些残暴凶杀案的细节,津津乐道于某些人间悲剧的色情与暴力,将人们痛苦的经历戏剧化、娱乐化,在不择手段的市场竞争中呈现出低俗化倾向。
第三,在追逐时尚中呈现出极端窥秘化倾向。
为了迎合受众进而掌控市场,某些大众媒体揣摩受众追逐时尚的心态,将关于名人、明星的节目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文化娱乐新闻成为一些大众传媒的主打内容,窥探明星隐私、爆炒明星绯闻就成为某些大众传媒的制胜法宝,或捕风捉影、危言耸听,或道听途说、张冠李戴,或断章取义、别出心裁,或夸大其辞、哗众取宠,在满足受众的时尚心态、追星心理中,扩大市场的份额。
充溢着个人性生活细节的木子美日记的窥视热潮,矫柔造作的芙蓉姐姐的粉墨登场,刘亦菲堕胎变性的恶意谣言,刘晓庆离婚假新闻传播等,连篇累牍的明星逸闻花絮构成了大众传媒的极端窥秘化倾向,使大众传媒成了飞短流长、打探隐私、传播绯闻、炮制奇谈怪论的孳生地。
第四,在追求效应中呈现出趋于虚假化倾向。
大众传媒应该具有社会的公信度,注重真实性应该是其基本行业准则。
近年来,在道德失衡、有偿新闻等负面因素的影响下,为了追求轰动效应,假新闻屡屡见诸新闻媒体。
2007年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透明度》栏目訾北佳编造《纸做的包子》的虚假新闻,北京某报《〈艺术人生〉被令限期自救》的虚假消息,在无中生有中煞有介事,给社会带来了很大的危害。
2007年的“陕西野生华南虎”、2008年的“平江野生华南虎”事件,成为令人不齿的假新闻。
这些由地方行政机构、投资商与大众传媒合谋的假新闻事件,导致一些经济利益市场效应的追求中呈现出虚假化倾向,严重影响了大众传媒的声誉。
哈贝马斯指出:“随着商业化和交往网络的密集,随着资本的不断投入和宣传机构组织程度的提高,交往渠道增强了,进入公共交往的机会则面临着日趋加强的选择压力。
这样,一种新的影响范畴就产生了,即传媒力量。
具有操纵力量的传媒夺了公众性原则的中立特征。
大众传媒影响了公共领域的结构,同时又统领了公共领域。
于是,公共领域发展成为一个失去了权力的竞技场,其意旨在于通过各种讨论主题和文集既赢得影响,也以尽可能隐秘的策略性意图控制各种交往渠道。
”[3]在商业化的左右下,传媒改变了公众领域的结构与公众性的原则。
虽然,如上所述大众传媒出现的这些偏向,仅仅为某些媒体的作为,我们并不因此否定大众传媒所具有的传播信息、文化教育、舆论监督与社会导向的重要作用,但是在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今天,必须要充分关注与克服大众传媒出现的这些偏向。
二大众传媒的负面性影响已经引起了诸多学者的注意,有学者认为大众传媒本身是一柄双刃剑,它既能引导受众又可能误导受众,既能整合社会也可能引起社会动荡,既能教育人又可能造出一批庸人,既能娱乐人又可能毒害人的身心健康。
[4]有学者指出大众传媒娱乐化倾向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负面影响,表现为:削弱大学生的辨别力和批判精神、降低大学生的审美情趣、鼓吹新潮时尚而抛弃节俭实惠、使大学生的社会观呈现出世俗性。
[5]大众传媒对于社会的影响更为广泛。
因此,在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背景中,必须注重引导大众传媒正确健康的舆论方向。
在倡导注重大众传媒的正确健康的导向中,应该注重如下几个方面:首先,树立社会主义道德观,强调传媒作品的文化内蕴与艺术特性,在注重娱乐品质中反对泛娱乐化倾向。
大众传媒进入消费时代后,大众传媒多元化发展无可厚非,不能简单否定传媒的娱乐性,但是必须强调树立社会主义的道德观。
在弘扬主旋律中也不反对非主旋律的作品,在注重大众传媒的教育意义中,也不反对其消遣作用和娱乐作用,但是必须具有某种度的规范,尤其应该强调传媒作品的文化内蕴,在政府部门与社会团体的支助下,扩大与拓展文化作品的艺术深度,尤其注重文化娱乐性作品的艺术特性,反对与避免过度娱乐化的倾向,而应强调作品的艺术品质。
其次,规范传媒的社会责任,强调传媒作品的文化品格与艺术品位,在注重提高大众水平中反对低俗化倾向。
哈贝马斯认为,“新闻媒介是社会之公器,是全体公民窥视社会和自然环境的共同管道和从事公共事务讨论的公共论坛,在现代国家的公共领域建设中具有头等的重要地位。
”[6]大众传媒作为社会之公器有其独特的社会责任。
早在1923年,美国报纸主编协会就制定了《报业规则》七条,规定了报业的责任、新闻自由、独立、诚信、公平、正直、庄重,明确反对和谴责报纸假借道德之理由,对于社会伤风败俗、如奸淫、掳掠之犯罪事实着意描写,迎合低级趣味,煽动低级感情的行为。
在大众传媒中必须强调作品的文化品格与艺术品位,不仅注意文化的普及,更强调文化的提高,反对大众传媒的低俗化倾向。
再次,完善传媒的监督制度,强调具有时尚风格的传媒作品的精品层次,在注重保护个人隐私中反对窥秘化倾向。
在大众传媒的不断发展中,必须不断完善传媒的监督制度,将政府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将政府审核与行业自查结合起来,在政府监督、行业规范、社会舆论三者的结合中,落实传媒的把关意识与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传媒作品的档次,在注重传媒作品的时尚性的同时,更注重作品的文化层次,在不断推出新的作品中,反对一味模仿拷贝的现象,注重具有创意的独创性作品的推出。
在文化娱乐性节目的设计中,注重保护个人的隐私,反对一味猎奇猎艳,反对娱乐性作品的窥秘化倾向。
最后,加强传媒的职业精神,强调传媒人员的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在注重提高传媒公信力中反对虚假化倾向。
作为从事社会之公器工作的传媒人员,应具有独特的职业规范,尤其新闻工作者必须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原则。
在大众传媒中强调传媒的公信力,即以社会责任为己任,通过大众传播提供客观、全面、及时、权威的资讯而获得的社会普遍认同。
媒体的公信力是其可持续发展的原动力,其要义在于实事求是地传播新闻、坚决杜绝虚假新闻。
传媒人员必须具有行业自律精神,在社会的监督过程中加大对于虚假新闻的打击力度,建立大众传媒科学合理的评估体系,加大假新闻的媒体问责制,在注重提高传媒的公信中反对虚假化倾向,坚决杜绝虚假新闻的产生。
有学者对中国传媒制度的变迁作了勾勒,认为从新中国建立到20世纪70年代末形成了制度均衡时期,建立了稳固的党的新闻体制;改革开放后,打破了这种均衡,形成了媒体主动开发财源的现象;传媒与广告共生时期,传媒从单一承担政治使命的宣传工具,转变为辅佐政权与营利的双重角色;传媒集团发展时期,在全球传媒进入与市场经济的威胁下,努力有效地将市场机制吸纳到国家控制的传媒产业中。
[7]在中国传媒制度的变迁中,虽然传媒的形式与结构的方式有所变化,但是传媒的基本特性仍然没有变,作为国家舆论与社会公器的特性仍然是大众传媒的基本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