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基地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时用电的监理工作,确保临时用电的安全可靠运行,维护用电市场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临时用电监理的组织与实施。
第三条临时用电监理的目的是保证临时用电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发生,减少用电事故的发生率,提高用电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可靠性。
第四条临时用电监理的范围包括: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监督、检验等活动。
第二章临时用电监理的组织与实施第五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当由有资格的监理机构进行,监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执业能力,以及独立、公正的监理能力。
第六条临时用电监理机构应当建立与相关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的沟通渠道,及时获取临时用电项目的相关信息。
第七条临时用电监理机构应当派遣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监理工作,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八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确保监理工作的合法合规。
第九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当充分了解项目的需求和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监理方案和建议。
第十条临时用电监理机构应当对临时用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监理机构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报告监理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监理的内容和要求第十二条临时用电监理的内容包括:审查临时用电申请材料、检查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质量、监督临时用电设备的运行情况、检验临时用电设备的使用效果等。
第十三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合理和可行性。
第十四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当对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位置、安全防护措施、电气线路、接地保护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
第十五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当对临时用电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设备故障和问题。
第十六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当定期对临时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评估设备的使用效果和可靠性。
第十七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当制定监理报告,对监理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一、前言为提升工程质量,防范事故发生,严格掌控工程成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关于建筑工程临时用电行为的管理规定,特订立该实施细则,旨在规范临时用电监理工作的实施,确保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安全牢靠、经济合理、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二、监理范围该实施细则适用于建筑、市政道路、桥梁、隧道、机场、地铁等工程中,临时用电监理的工作。
三、监理内容1.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前,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报备临时用电计划书,监理人员审查后批准;2.临时用电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监理人员逐一审查通过后方可施工;3.监理人员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的安全、环保、质量、进度要求,强化监理,确保施工单位依照临时用电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用电安全牢靠,避开对周边和环境造成影响;4.监理人员应依照国家标准和建筑电气规范要求,审查施工单位供给的电气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各种证明文件、材料、构件等,确保其符合要求;5.监理人员应布置专人对用电设施的安装、维护、检修等工作进行监督,适时发觉并矫正问题,保证用电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6.监理人员应定期巡查、检测临时用电设备,适时发觉问题,加以处理;7.当临时用电设施显现故障或不再需要使用时,监理人员应适时要求施工单位停止使用,将设备拆除或回收,确保设备归位、器具管理、安全保障和环保要求;8.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相关问题进行记录,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整改看法,确保临时用电施工质量的全过程受到有效监管。
四、监理要求1. 临时用电监理应有合格的专职监理人员进行跟踪监管,保证施工无障碍进行;2. 临时用电监理人员应建立起监督记录系统,实时监控施工现场的用电情况,并适时向建设单位汇报;3. 监理人员应适时发觉工程质量问题,适时提出整改看法,确保施工质量;4. 在临时用电施工中,施工单位与监理人员之间应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适时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相关问题;5. 监理人员应随时留下证据,监督临时用电的施工情况和使用情况。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目的和原则1. 为了确保临时用电安全运行,保障工地施工进度和人员安全,制定本监理实施细则。
2. 本监理实施细则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学管理、合理使用、经济高效。
二、监理责任和职权1. 监理单位负责对临时用电的施工、运行和维护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 监理单位有权对临时用电设备的选型、布置、运行进行检查和审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 监理单位有权随时检查用电设备的完好性和工作状态,并查明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要求。
三、监理实施措施1. 临时用电设备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监理单位有权对设备进行随机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
2.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临时用电设备的选型和布置,并配备专职人员进行日常巡视和维护。
3. 监理单位有权对施工单位的用电负荷进行监测和记录,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优化用电负荷。
4. 施工单位必须配备合格的电工人员进行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和维修,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5.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申请临时用电设备调整或维修时,必须提供及时的支持和协助。
四、安全管理和应急预案1. 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并实施临时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日常巡视、保养和维护等内容,并将制度向监理单位备案。
2.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临时用电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类突发情况。
3. 监理单位有权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核,并提出改进建议。
五、监理报告和验收1. 监理单位必须按月对临时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向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机构提交监理报告。
2.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及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整改报告。
3.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整改措施进行审核,并做出验收决定。
六、监理合同和费用1. 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监理单位的监理费用根据合同的约定支付,不得擅自减少或延迟支付。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时用电的监督管理,保障用电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临时用电监理工作中的各个环节。
第三条临时用电监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临时用电监理的基本任务是:对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单位的用电设备、线路、保护措施、用电负荷等各项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用电安全;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当与施工单位密切协作,加强沟通与配合,共同推进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二章临时用电监理的内容和要求第六条临时用电监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用电设备的选择和设计符合规范要求,能够满足施工单位的需求;(二)用电线路的布设合理,排除电线、电缆的交叉布设,能够防止漏电、短路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三)用电设备的安装与拆除符合规范要求,保证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四)临时用电设备的运行状况监测与维护,确保设备正常工作;(五)对用电负荷进行监测和控制,避免过载、短路等电力故障的发生;(六)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视,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七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要求:(一)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二)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三)具备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能力;(四)具备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五)具备责任心和执行力,能够独立完成监理任务。
第八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供相关的监理报告和建议,确保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九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当妥善保管监理记录和资料,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整理、归档,确保监理工作的可追溯性和材料的完整性。
第十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及时提交监理报告和验收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施工单位的评价和考核。
第三章临时用电监理的工作流程第十一条临时用电监理工作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一)明确监理内容和要求,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制定监理计划;(二)对施工单位的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初步检查,发现和提出存在的问题;(三)根据监理计划,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工程进行现场检查,记录施工现场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四)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解决问题;(五)跟踪监督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解决问题的情况,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六)定期向施工单位提交监理报告和验收意见,评估施工单位的用电安全和临时用电工程的质量;(七)参与有关部门对施工单位的评价和考核工作,提供相关材料和意见。
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4篇)
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针对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的安全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具体规定。
下面是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一些重点内容:1. 监理人员资质要求: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电气工程专业背景和相关资质证书,如电气工程师、电气监理工程师等。
2. 监理范围:主要监督临时用电设备的设计、安装过程、操作、维护和拆除等环节,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法规和安全标准。
3. 监理责任:监理人员负责制定和审核施工方案,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报告。
4. 监理工作内容:包括对临时用电设备的材料、工艺、接地、绝缘电阻等进行检查,对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和相关手续进行审核,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和监督。
5. 监理报告:监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填写监理报告,记录施工现场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并向相关单位提供监理意见和建议。
6. 违规处理: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汇报,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如情况严重,可以采取停工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以上是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一些内容,具体实施细则可能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当地法规和标准进行制定和执行。
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保障临时用电的安全可靠运行,促进工地和现场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工地和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术语定义1. 临时用电:指为工地和现场提供临时用电的供电系统。
2. 工地和现场:指各类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活动场所等。
3. 监理机构:指受业主委托,负责临时用电安全监理的专业机构或个人。
4. 主要责任人:指工地或现场的负责人或相关管理人员。
5. 临时用电设备:指供电系统的输电、配电和用电设备。
6. 监理人员:指被监理机构委派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服务的人员。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范本(3篇)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时用电工程的监理工作,提高临时用电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和电力供应可靠,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建设工程中的临时用电工程,包括施工现场用电、临时供电、中转供电等。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的监理职责由监理机构负责,监理机构的选定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临时用电工程的监理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第五条临时用电工程的监理应从施工前期准备、施工过程的监控、施工结束的验收等方面进行全程监理。
第二章施工前期准备第六条施工人员在施工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要求提出临时用电需求,编制临时用电工程方案,并报监理机构审核。
第七条临时用电工程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电源选择: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电源,包括临时供电、中转供电等;(二)电源容量:根据施工需求和用电设备负荷确定电源容量;(三)用电线路布置:根据施工现场布置材料和设备确定用电线路布置方案;(四)用电安全措施:包括用电设备的安装、接地保护、防雷措施等;(五)用电周期:根据施工进度确定用电周期和计划。
第三章施工过程监控第八条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临时用电工程方案进行施工,并保证用电的安全可靠。
第九条施工人员在临时用电工程的安装、拆卸等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一)用电设备的安装:按照电器安装规范和相关标准进行安装,确保设备固定牢固、接线正确;(二)用电设备的接地保护:使用可靠的接地设备,确保电流正常地流入地下;(三)线路敷设:线路敷设应符合电线电缆敷设规范,避免受到机械损伤和其他外力破坏;(四)防雷措施:对需要采取防雷措施的区域,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安装;(五)用电安全:临时用电工程应设置可靠的漏电保护装置,确保用电安全。
第四章施工结束验收第十条施工结束后,应进行临时用电工程的验收,并编制验收报告。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工程的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用电设备的完好性:查验临时用电工程设备的正常运行、设备完好;(二)用电线路的安全性:检查临时用电工程的线路敷设和接线,确保线路安全可靠;(三)用电安全措施:检查临时用电工程是否设置了漏电保护装置,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四)用电记录:阶段性记录施工过程中的用电情况和问题,并进行总结;(五)用电工程的文件整理和归档:整理和归档临时用电工程的相关文件资料。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以下是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的一些要点:
1.监理单位要根据临时用电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监理方案,并经业主单位审核和批准。
2.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执行施工方案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指导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
3.监理单位要对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其质量达到要求。
4.监理单位要对临时用电的用电容量进行监控,并及时向业主单位汇报用电情况。
5.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进行用电操作的培训,确保施工单位安全使用电力设备。
6.监理单位要定期对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进行巡检,并记录巡检结果。
7.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用电行为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8.监理单位要及时向业主单位汇报施工现场的用电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9.监理单位要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对施工单位的用电操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10.临时用电监理实施期间,监理单位要随时保持与业主单位的沟通,及时解决用电问题。
以上是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的一些要点,具体的细则可能因不同项目而有所差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单位的职责1.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操作。
2.监理单位应制定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任务和检查内容。
定期对施工单位的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监理单位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临时用电的情况,并承担临时用电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二、施工单位的责任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进行临时用电。
在用电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用电线路的安全。
2.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对用电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3.施工单位必须对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定期巡查和维护,不得随意更改用电设备和线路的布置。
4.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要求设置用电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确保用电作业场所的安全。
5.施工单位必须对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记录和备案,以备日后查阅。
三、检查项目和频次1.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单位的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运行。
2.检查项目包括用电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情况、电气线路的布置和接线情况、用电设备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的设置等。
3.检查频次应根据工程规模和用电量确定,大型工程和高风险工程应加大检查频次。
四、处理措施1.对发现的用电设备和线路问题,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设立整改期限。
2.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确保用电设备和线路的安全。
3.如果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监理单位有权采取停工等强制措施,确保用电安全。
五、临时用电安全培训1.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用电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培训,确保他们具备临时用电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
2.施工单位应做好用电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他们遵守用电规定和操作规程。
六、临时用电事故的处理1.如果发生临时用电事故,监理单位应立即组织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制定相应的事故处理措施。
2.施工单位必须积极配合监理单位的工作,提供相关的事故情况和资料,协助处理事故。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以下是关于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的细则:
1. 申请程序:
- 临时用电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
- 申请人应提供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用电负荷、用电时间、用电地点等相关数据。
2. 监理要求:
- 监理机构应设计相应的监测方案,包括用电监测设备的选用、安装位置等。
- 监理机构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监测,确保用电负荷和用电时间符合申请条件。
- 监理机构应定期向有关部门提交用电监测报告,报告中应包括项目的用电情况、监测结果等。
3. 监理责任:
- 监理机构应对用电监测数据进行存档,并确保数据的真实合法性。
- 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用电情况的变化,如发现用电超出申请范围或用电时间延长等情况。
- 监理机构应与申请人保持密切联系,确保监测信息的及时传递与处理。
4. 违规处理:
- 如发现申请人违反临时用电规定,超出申请范围或用电时间延长等情况,监理机构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停止对该项目的监理工作。
- 申请人违规行为的处理由有关部门负责,可能包括停电、罚款等处罚措施。
以上是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的基本内容,具体的实施细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篇)
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旨在规范临时用电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意外事故,保障施工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一、临时用电设备及线路的选择和布置1.临时用电设备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具备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
2.临时用电设备应根据负荷需求进行合理布置,布置过程中应避免交叉敷设电缆,电线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3.临时用电设备应经过专业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临时用电线路的敷设1.临时用电线路应设置防护管或者使用防火电缆,确保线路的安全可靠。
2.临时用电线路敷设时应避免弯曲和拉扯,杜绝线路短路、断电等情况。
3.临时用电线路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三、临时用电操作规范1.临时用电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术资质证书,且经过必要的培训。
2.临时用电施工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3.临时用电操作时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严禁违规操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四、临时用电安全检查1.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2.临时用电设备的电源插座、开关等部件应密封保护,防止灰尘和水分进入。
3.临时用电施工现场应设置明确的安全警示标语和标志,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以上是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基本要求,具体实施过程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保障临时用电安全可靠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临时用电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配电箱、电器设备等临时用电配套设施的安全检查、评估、监督等工作。
第三条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依法、科学、严谨、公正、独立进行监理。
第四条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临时用电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二章监理组织机构第五条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由监理机构(以下简称监理方)负责组织实施。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二篇)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临时用电工程的监督管理,保障用电安全,规范临时用电行为,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临时用电工程的监理实施。
第三条临时用电工程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保障施工和生活用电而临时设置的用电设施。
第四条临时用电工程的监理实施包括对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和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临时用电监理的任务是根据施工单位和设计要求,保证临时用电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提供稳定的供电质量。
第二章监理人员与资格第六条临时用电监理人员应具备工程监理师资格,并经过相关培训和考试合格。
第七条临时用电监理人员应当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掌握临时用电工程的监理实施方法和技术要求。
第八条临时用电监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施工和安装经验,了解临时用电设备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方法。
第九条临时用电监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管理能力,能够独立完成监理任务。
第三章监理程序和要求第十条临时用电监理应按照施工单位的计划和要求进行,并在施工单位的安排下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监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确保临时用电设备符合相关安全、质量和环保要求。
第十二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对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进行全程监督,包括设备的选型、布线、接地、防雷、维护等。
第十三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对临时用电设备的运行进行监测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平稳、电气负荷合理。
第十四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对临时用电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维护和保养。
第十五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对施工场地的用电安全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施工单位。
第十六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定期向施工单位提交监理报告,汇总记录、结论和建议。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十七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定期对临时用电设备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和整改,并向施工单位报告。
第十八条临时用电监理对临时用电设备的抽查工作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有合同、利益等其他方面的影响。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临时用电监理工作,包括临时用电项目的申报、审批、监督检查等环节。
第三条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的任务是加强对临时用电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其安全可靠,保障生产运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临时用电项目的监理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并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执行,保证监督工作的公正、公平、透明。
第二章临时用电项目的申报与审批第五条临时用电项目的申报应当提交相应的材料,包括用电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方案等。
第六条临时用电项目的审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要及时通知,告知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七条临时用电项目的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申报单位,同时公示于相关监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上,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临时用电项目的审批结果应当明确规定项目使用期限,过期后需重新审批。
第三章临时用电项目的监督检查第九条对已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电项目,监理机构应当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其使用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条监督检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用电设备的安全可靠性、用电线路的合理布置、用电项目的合规性等。
第十一条监督检查应当立即整改发现的问题,并向申报单位书面告知整改要求和期限。
第十二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严重安全隐患,监理机构应当立即通知相关执法机关进行处置,并对申报单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对临时用电项目的伪报、瞒报、拖延报告等违法行为,监理机构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四条对监理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查处,对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十五条对不按照本实施细则要求进行申报、审批、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监理机构应当依法保障监督工作的独立性,不受其他利益影响,维护监督工作的公正性。
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监管部门所有。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1. 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电气监理资质和专业知识,负责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 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相关的施工图纸、材料报告和质量验收记录等资料。
- 监理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抽验,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 监理人员有权参与施工单位和供电部门的联络和协商工作,解决用电过程中的问题。
2. 施工单位的职责和义务
- 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临时用电设计方案,并报送相关资料给监理人员。
- 施工单位应按照临时用电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用电设施的安全可靠。
- 施工单位应按照监理人员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施工图纸、材料报告和质量验收记录等资料。
- 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监理人员指出的问题,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3. 监理工作的内容和方法
- 监理人员应对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接线、运行进行监督和检查,包括电气线路的绝缘状态、接地措施、开关、插座等设备的安装质量。
- 监理人员应对临时用电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巡视,并记录相关的数据和问题。
- 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和供电部门保持定期的沟通和协调,解决用电过程中的问题,并记录沟通和协调的情况。
4. 监理报告和记录
- 监理人员应及时制作监理报告,记录临时用电工程的施工情况、问题和整改措施等内容。
- 监理报告应包括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质量、运行情况、施工单位整改情况等内容。
- 监理人员应将监理报告及时提交给施工单位和供电部门,并保留相关的监理记录作为证据。
以上是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的一些基本要点,具体的实施方法和程序还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和补充。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样本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时用电监理工作,保障临时用电安全可靠,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临时用电监理工作。
第三条临时用电监理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临时用电监理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应当及时、公开、公正、客观。
第五条市、县级电力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电监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监理范围第六条临时用电监理范围包括以下项目:(一)临时用电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二)临时用电设备安装及施工现场监督;(三)临时用电设备的验收及运行监督;(四)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临时用电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持有国家认可的有关资格证书。
第八条临时用电监理人员应做到独立、公正、客观,严禁私设附加条件或索要利益。
第三章监理程序第九条临时用电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程序如下:(一)申请人将临时用电工程设计方案报送市、县级电力管理部门;(二)市、县级电力管理部门完成审核后,按规定时间出具审核意见;(三)申请人按照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再次报送市、县级电力管理部门;(四)市、县级电力管理部门完成复查后,出具最终审核意见。
第十条临时用电设备安装及施工现场监督程序如下:(一)申请人将临时用电设备安装及施工现场的相关信息报送市、县级电力管理部门;(二)市、县级电力管理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对临时用电设备安装及施工现场进行审查;(三)市、县级电力管理部门出具监理报告,将结果告知申请人。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设备的验收及运行监督程序如下:(一)申请人将临时用电设备的验收及运行情况报送市、县级电力管理部门;(二)市、县级电力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及运行监督,对临时用电设备进行验收和运行情况检查;(三)市、县级电力管理部门出具监理报告,将结果告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监督检查程序如下:(一)市、县级电力管理部门组织对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进行监督检查;(二)市、县级电力管理部门出具检查报告,将结果告知申请人。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临时用电监理工作,提高施工过程中用电设备和电气装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临时用电监理工作,具体包括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全过程的监理工作。
第三条临时用电监理是指为工程施工过程中安装、使用的临时用电设备提供安全和可靠的电气监理服务的工作。
第四条临时用电监理工作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操作。
第五条临时用电监理工作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监理单位应对其监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和现场实践,确保其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
第六条临时用电监理工作应有详细的监理方案和监理手册,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流程等。
监理单位应根据具体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监理方案和监理手册。
第七条临时用电监理应与施工单位进行全面协调,保持信息畅通。
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进行合理的解决措施。
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理单位的工作,及时改正违规行为。
第八条对于违反规范和标准导致的临时用电设备事故,相关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监理单位也要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第二章临时用电监理的组织和要求第九条临时用电监理应有专门的监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监理人员应经过资格审定和培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监理经验。
第十条监理人员负责编制临时用电设备的电气监理方案和施工图,协调施工单位和供电单位的工作,对临时用电设备进行检测、验收和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监理人员应密切关注临时用电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对于临时用电设备的维护保养,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监理人员应随时做好临时用电设备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工作,记录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情况,及时填写监理报告和整改意见。
第十三条监理人员应具备较强的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在发生事故时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紧急处理和应急救援。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配备通讯设备和安全设备,保证监理人员的通讯畅通和人身安全。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一、项目概况与编制依据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XX工程,涉及大量的临时用电设施,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用电安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编制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临时用电安全的法律、法规。
建设单位提供的用电需求及规划。
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调研结果。
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用电工程特点与标准2.1 用电工程特点本工程用电需求大,涉及设备种类多,用电环境复杂,需确保安全、稳定供电。
2.2 用电工程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用电安全标准。
遵循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安全监控目标与内容3.1 监控目标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安全运行,预防电气事故发生。
3.2 监控内容用电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是否符合规定。
施工现场用电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规操作。
用电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四、监控手段与工作流程4.1 监控手段采用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使用先进的监控设备和技术手段,如红外测温仪、漏电检测仪等。
4.2 工作流程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和时间表。
组织实施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
五、安全监理控制要点5.1 加强对用电设施的日常巡检。
5.2 严格控制用电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质量。
5.3 及时处理和上报用电安全隐患。
六、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6.1 监理工作方法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
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提高监理效率。
6.2 监理措施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加强对施工单位用电安全的培训和教育。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用电安全措施。
七、旁站与验收记录表7.1 旁站记录表旁站记录表应详细记录施工现场用电设施的运行状态、安全检查结果、整改情况等。
7.2 验收记录表验收记录表应详细记录用电设施的验收过程、验收结果、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
八、法律法规与依据本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应遵守以下法律法规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其他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标准。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模版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安全、经济地组织临时用电工程的施工和使用,保障临时用电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临时用电工程监理过程中的监理人员、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
第三条临时用电工程指在建设、装修、拆除、维修等临时性工程中使用的电力设施和配套设备。
第四条临时用电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工程合同文件的要求,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施工、验收等环节提供监督、检查和管理的过程。
第五条临时用电工程监理应遵循公正、勤勉、专业、独立、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临时用电工程监理应具备相关的工程监理资格。
第二章施工监理第七条施工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规范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或改变工程结构和用电负荷。
第八条施工监理人员应进行现场巡查,对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第九条施工监理人员应按照施工进度要求进行工作,确保工程按时完成并投入使用。
第十条施工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解决工程技术问题和纠纷。
第十一条施工监理人员应进行监理日志的记录,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状况、施工方法、施工人员、材料使用情况等。
第十二条施工监理人员应每周对施工进展情况进行汇报,并向监理单位提交周报。
第三章验收监理第十三条验收监理人员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验收。
第十四条验收监理人员应对临时用电工程的电气设备、电线电缆、配电箱等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满足使用要求。
第十五条验收监理人员应检查工程的接地、短路、过载等安全措施,确保电力系统安全可靠。
第十六条验收监理人员应对临时用电工程的线路布置、标识等进行检查,确保设施符合规范标准。
第十七条验收监理人员应通知使用单位参加验收会议,并出具验收报告。
第四章使用监理第十八条使用监理人员应按照临时用电工程设计用电负荷进行用电管理,合理分配用电容量。
第十九条使用监理人员应制定用电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临时用电的安全使用,规范用电行为,保护电力设施和用电设备,减少事故隐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临时用电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工地、展览会场、体育场馆等场所。
第三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当具备电力监理资质,并按照相关要求履行监理职责。
第四条电力供应商应当按照供电合同的约定,提供稳定供电,并负责抢修维护。
第五条用电人应当依法使用电力,合理布置用电设备,确保用电安全。
第六条监理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履行监理职责,保障用电安全。
第二章临时用电监理机构的责任和义务第七条临时用电监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履行如下责任和义务:(一)按照相关要求组织编制临时用电监理计划,并报送电力监管部门备案。
(二)对用电人的用电设施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三)对电力供应设施进行审核,并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
(四)监督用电人和电力供应商严格遵守电力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规行为。
(五)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定期巡视和检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
(六)定期向用电人和电力监管部门汇报用电情况和安全工作情况。
(七)承担因监理工作不力导致的事故责任。
第八条临时用电监理机构应当设立临时用电监理专家组,由具备电力监理资质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协助履行监理职责。
专家组成员应当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
第九条临时用电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理工作制度,明确监理师资的职责和要求,加强监理队伍建设。
第十条临时用电监理机构应当加强与电力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及时反馈用电情况和问题。
第三章用电人的责任和义务第十一条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履行如下责任和义务:(一)依法与电力供应商签订供电合同,并按照合同内容使用电力。
(二)申请临时用电前,应当通过临时用电监理机构审核用电设备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暂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暂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暂时用电监理工作的实施细则,以保障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确保暂时用电的安全运行。
本文档合用于各类暂时用电监理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造工地、道路施工等。
二、监理责任1. 监理单位负责对暂时用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审查。
2. 监理单位要根据施工单位的实际需求和要求,审核暂时用电设备的设计方案。
3. 监理单位在施工期间要与施工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解决使用过程中浮现的问题。
4. 监理单位要对暂时用电设备进行周期性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暂时用电设备的选择和设计1. 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需要,选择符合规范要求的暂时用电设备。
2. 设计方案应包括设备配置、电缆敷设方案、接地方案等。
3. 设计方案要经过监理单位审核才干开始施工。
四、安全管理要求1. 暂时用电设备的安装和拆卸要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2. 暂时用电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工作要遵循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3. 施工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情况,如断电、火灾等。
五、监理工作的程序1. 施工单位在开始使用暂时用电设备之前,必须向监理单位进行报备。
2. 监理单位在收到报备后,派遣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和审核。
3. 监理单位要对暂时用电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
六、附件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1. 暂时用电设备清单2. 暂时用电设备设计方案3. 监理单位检查记录表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 暂时用电设备:指工地或者暂时性使用电力设备。
2. 监理单位:指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机构。
3. 施工单位:指负责具体施工工作的单位。
临时施工用电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临时施工用电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前言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临时施工用电工程监理,旨在确保施工过程中用电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合理性。
本实施细则在执行前必须得到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的认可。
现场安全措施1.在现场设立醒目警示牌,提示用电风险并禁止未经授权人员接近电源设备。
2.确保用电设备符合规定,并接地正常。
对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
3.为了保证施工现场电气安全,设有专人对电力设施进行巡查和检验,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4.按照电力法规要求,现场必须设有灭火设备,并定期对使用的电器设备进行消防检验,如发现故障及时修理或更换。
施工技术控制1.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操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用电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2.尽量避免出现过载现象,定期对电源设备进行负荷检测,并合理分配用电负荷,并且要确保电线路不受过热、短路等问题的影响。
3.监理人员要随时关注施工现场对电力设施的使用情况,核实电力设施符合施工标准、规定。
4.对电力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障施工过程的安全、科学、合理。
交底培训1.在施工前,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2.提供必要的生产安全知识,指导工人怎样防范电器事故。
3.对施工单位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电器安全操作知识、救护急救方面的培训,以提高工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监理记录与整改1.监理人员要对施工现场所用电力设施进行勘察、检验,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
2.对电力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解决安全问题,确保用电安全。
3.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材料和设备进行归档处理,办理文件手续,以备查阅。
4.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书面、口头通知,并即时作出整改措施。
5.对施工使用的电杆、电缆、电器设备,应做好记录文件,进行技术清单计算、材料检查、质量检验,确保施工质量不受影响。
结语本实施细则是保证临时施工用电工程安全、稳定、合理的必要措施,监理人员要认真执行,确保施工过程中电气系统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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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BGZX/中冶宝钢技术湛江产业基地项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工程名称中冶宝钢技术湛江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单位中冶宝钢湛江钢铁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理合同号编制人批准人编制日期 2016年 12 月 1 日上海宝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冶宝钢技术湛江产业基地项目监理组中冶宝钢技术湛江产业基地项目现场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主持编制参加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一.专业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中冶宝钢技术湛江产业基地工程工程建设地点: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钢铁配套园区疏港大道东延段以南,钢富路以北,钢城路以西。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9102.64平方米工程计划工期:2016年11月25日—2017年10月25日中冶宝钢技术湛江产业基地位于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疏港大道东延段与钢富路交叉口,项目总占地面积为96.8亩,目前启动的是项目的一期建设。
一期总建筑面积为19102.64㎡,包含3幢6层砖混结构侯工楼,其中侯工楼A建筑面积为5344.38㎡;侯工楼B、C建筑面积均为5237㎡;1幢2层框架结构食堂,建筑面积为2322.84㎡;1幢单层电气室,建筑面积为417.24㎡;1幢单层水泵房,建筑面积为423.40㎡;1幢单层垃圾收集间,建筑面积为64.14㎡;2个单层门卫室,建筑面积为56.64㎡。
二、编制依据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规程》--------DJ/TJ-2035-200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 号等;三、安全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3.1检查施工单位总包、分包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3.2 检查电工及特种作业人员资质从业资格证书是否有效。
3.3 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制、用电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用电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等。
检查安全体系、制度运行过程记录控制资料。
3.4检查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分配电箱是否按施工方案的要求设置,其装设位置和走向是否合理。
电缆直埋敷设时,埋设深度不得小于0.6米,过道路时,必须埋钢管进行防护。
3.5检查电工是否经常、及时对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巡视检查及记录情况,电箱应统一编号,检查及处理情况要有记录,记录表张贴于箱内。
3.6配电箱周围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和杂物,配电箱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配电箱露天设置时,要有防雨措施。
3.7抽查配电箱内熔丝座是否发热,端子及插座有无烧损,漏电开关是否良好,电缆接线是否符合TN-S制要求,箱外壳接零线是否良好,接零线是否采用黄/绿线等。
3.8检查电焊机的手把线出口应有防护罩,电焊机手把线接头应紧固,并按规范要求进行绑扎。
电焊工应按规定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3.9检查现场用电设备是否严格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规定,抽查漏电开关动作是否正常。
杜绝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或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等。
3.10检查配电箱的N线路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是否分设;配电箱和其它用电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是否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多台用电设备的PE线有无串联连接现象。
3.11检查特殊场所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具的情况: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 2.5m的场所,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潮湿及易触及带电体的场所,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且照明电源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
3.12运转时产生震动的设备的金属基座,外壳与PE线的连接点不少于2处。
3.13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滑升模板的金属操作平台及需设置避雷装置的物料提升机除应连接PE线外,还应做重复接地。
3.14交流电焊机械应配装防二次侧触电保护器,电焊机一次线长度不应大于5m,二次线长度不应大于30m,使用电焊机焊接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严禁露天冒雨从事电焊作业。
没有办理动火证,不准进行焊接作业。
3.15检查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灯架应有可靠的接地(接零)保护和漏电开关保护,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
3.16检查脚手架、井架、配电箱等设施应有可靠接地。
抽查施工单位测试的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姆等。
3.17变配电装置符合规范要求;供电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室设示警牌、灭火机、绝缘毯、绝缘手套等。
3.18所有安全措施的实施,要认真推行“安全首件制”,安全首件制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全面推开,后续安全措施的落实要做到“首件制拷贝不走样”,是安全受控的基础保障工作等。
四、安全监理控制方法、频次和措施4.1.审查核验:4.1.1.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报送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费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应急救援预案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文件、资料。
项目监理机构应保留每次审查的记录。
4.1.2.项目监理机构应重点审查核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文件、资料内容的齐全性、有效性、相符性、针对性,以及报审程序的合法性。
4.1.3.项目监理机构填写报审核验表时,应提出具体的意见,对不符合核验标准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完善后再次报审。
项目监理机构的审查意见,应按规定报建设单位备案。
4.1.4.对施工中发生变化需要重新报审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应要求施工单位重新报审,并及时审查核验,报建设单位备案。
4.2.巡视检查:五、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5.2.1.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现场作业计划范围内的施工作业面进行日常的巡视检查,并在监理日志中记录巡视检查内容。
5.2.2.日常的巡视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5.2.2.1.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工作情况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5.2.2.2.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与管理情况;5.2.2.3.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按照项目监理机构的指令整改实施的情况;5.2.2.4.项目监理机构签发的工程暂停令执行情况。
5.2.3.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情况加强巡视检查,根据作业进展情况,安排巡视次数,但每日不应少于一次,并填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巡视检查记录(GDAQ4308)。
5.2.4.对施工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与消防检查应每月抽查一次,节假日、季节性、灾害性天气期间以及有关主管部门有规定要求时应增加抽查次数,保留抽查记录(GDAQ4305安全监理日志)。
5.2.5.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与消防专项检查,并应保留检查记录。
5.3.告知和通知:5.3.1.项目监理机构以监理联系单(GDAQ4304)形式告知施工总包单位安全监理工作要求、对施工总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进行提示和建议。
5.3.2.项目监理机构以监理工作通知单(GDAQ4309)通知施工单位未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巡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指令限期整改,并报送建设单位。
5.3.3.施工单位针对项目监理机构之令整改后应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GDAQ4310),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查整改结果并签署意见。
5.4.停工:5.4.1.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的(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存在较大事故隐患),或施工单位拒不执行监理通知,整改不力的以及施工现场发生重大险情或生产安全事故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GDAQ4311),按实际情况指令局部停工或全面停工并提出相应整改要求。
5.4.2.工程暂停令应发送总包单位并报送建设单位。
5.4.3.施工单位完成整改后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GDAQ4312),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查整改结果。
5.5.召开监理例会与专题会议:5.5.1.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第一次工地例会上将监理例会的时间、地点、参加会议的人员等要求告知与会各方。
5.5.2.监理例会的主要内容:5.5.2.1.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现状;5.5.2.1.安全生产问题的分析,改造措施的研究;5.5.2.3.施工单位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安排;5.5.2.4.监理机构对安全生产的监督要求。
5.5.3.专题会议的主要内容:5.5.3.1.传达有关主管部门的文件和规定;5.5.3.2.讨论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5.5.3.3.分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定改进措施。
5.5.4.各类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5.6.报告:5.6.1监理报告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在报送建设单位和本单位的同时,提交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
5.6.2.监理月报应包括下列施工安全监督内容:5.6.2.1.施工现场事故隐患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控制情况;5.6.2.2.施工现场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及相关单位的安全行为;5.6.2.3.国家及本市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5.6.2.4.监理开展的审核情况,指令发出机落实情况。
5.6.3.项目监理机构应明确本工程监理专报编制、上报的次数和时间。
5.6.4.当施工现场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项目监理机构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监理紧急报告可采用网上报告、书面报告、电话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保留通话记录。
监理报告应按(GDAQ4313)的要求填写,监理月报可按(GDAQ4306)的要求填写5.7.监理日记: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安全监理工作情况。
5.8.监理月报:按月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月报(GDAQ4306)。
六、相关过程的检查记录(湛江安检站监理表):6.1、安全监理工作联系单 GDAQ4304;6.2、安全监理日志GDAQ4305;6.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旁站监理记录表 GDAQ4308;6.4、施工安全监理月报GDAQ4306;6.5、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GDAQ4309;6.6、暂时停止施工通知GDAQ43011;6.7、复工申请GDAQ43012;6.8、安全监理重大情况报告GDAQ43012等;上海宝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冶宝钢技术湛江产业基地项目监理组2016年12月5日监理细则监理交底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