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
1、危险化学品安全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材第一章(第四修订版)
4).强化职工安全培训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 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 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 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 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 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煤 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 升井,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 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 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 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 的责任。
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2)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 防安全职责:
①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 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②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 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③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 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⑤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⑥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 法律责任。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 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 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实际控制人和上级企业负责人的 法律责任。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 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 理)。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 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本)本月修正2023简版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本)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经营、使用、储存、生产、运输、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活动的管理。
第二章从业人员第三条有关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接受必要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特点和从业人员的工作岗位,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五条危险化学品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第六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选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志的危险化学品设备和工艺,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第四章安全使用第七条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制度,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保证使用过程安全可控。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应当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演练。
第五章安全储存第九条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在专门的仓库或储存区域进行,并按照相应的分类、标志和包装要求进行储存。
第十条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配备相应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储存。
第六章安全运输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选择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和包装容器,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
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应当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对运输过程中的危险情况进行监测和记录,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七章进出口管理第十三条进口、出口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单位应当依法申请进出口许可,并按照规定的标志和包装要求进行进出口活动。
第十四条进口、出口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单位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相关的管理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的进出口活动。
危险化工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习题集(判断题错题)
34、安全检查应有审核人员负责,并由一线管理人员对整个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性进行审核。
第七章
1、较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9人,或者10—49人重伤的事故。
2、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事故。
3、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或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减少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保护事故现场。待弄清事故原因后,再报告单位的有关部门,
5、粉末细的物料可以用负压抽料法。
6、人工投料时,可以从塑料桶直接投料。
7、物料的充满系数反应器为60%,球型容器为50%,不可太满,否则极易冲料,
8、根据常用危险品储存通则(GB15603-1995)可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分为三类:隔离储存,隔开储存,分开储存。
9、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储存方式是分离储存。
12、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而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7、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主要包括:人员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如医疗费用、丧葬及抚恤费、补助及救济费、歇工工资等,事故善后处理费用和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费用等都是不计算在内。
8、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90天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迟不超过30日。
第四章
1、生产、科研、医疗等单位经常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生气领取购买凭证,凭购买凭证购买。
2、个人可以购买农药、灭鼠药、灭虫药以外的剧毒化学品。
3、销售剧毒化学品的记录至少保留半年。
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培训试题库
经济 责任
社会 责任
法律 责任
责任
D
担的( )。
作业场 作业场 作业场 作业场
我国第八届第十次全国人大 55 常委会审议批准实施的国际
所安全 所安全 所安全 所安全 使用化 使用化 使用化 使用化
A
170号公约是( )。
学品公 学品规 学品建 学品说
约
定 议书 明
我国于2002年3月15日开始实施
42
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 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 )
7
日内做出批复。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 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 43 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 养老 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 ) 保险。
10 15
医疗
工伤 社会
航空
运输 A 30 C 商业 C
44
三级教育是针对( 教育。
不得
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从业人员订立
的劳动合同。
可以
或许
必须 A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 法》和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47 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 健全( ),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生 产责任
制
管理规 章制度
岗位责 任制
作业规
程和操 A
作规程
48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 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 )。
四名
B
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50人的,应当配
备不少于( )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
9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 单位必须符合( )条要求。
8
9
10
11
C
《刑法》中规定:违反爆炸性、易燃性、
危化品企业从业人员条件
豫安监管危化〔2009〕162号关于下发《关于规范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基本条件的意见》的通知各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有关要求,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基本素质,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关于规范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基本条件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规范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基本条件的意见二〇〇九年五月三十一日附件:关于规范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基本条件的意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涉及各种危险、有害因素,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多存在高温、高压和连续性生产的作业条件,技术性强,危险性大,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
近年来,随着企业改制和用工制度的变化,不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大量使用未经专业教育、未经业务培训的临时工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
由于文化水平较低、专业素质差、缺乏必要的操作技能训练,违规操作、冒险蛮干现象严重,导致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从近年来我省化工企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中看,80%是由于操作人员违章作业造成的。
从业人员素质低,危险岗位操作人员无化工专业知识,已成为当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安全隐患之一。
为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基本素质,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基本条件,提出如下意见:一、基本从业条件(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分管技术负责人的基本从业条件:1.能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无严重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若因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依法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主要负责人。
危化品企业从业人员条件
豫安监管危化〔2009〕162号关于下发《关于规范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基本条件的意见》的通知各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有关要求,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基本素质,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关于规范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基本条件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规范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基本条件的意见二〇〇九年五月三十一日附件:关于规范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基本条件的意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涉及各种危险、有害因素,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多存在高温、高压和连续性生产的作业条件,技术性强,危险性大,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
近年来,随着企业改制和用工制度的变化,不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大量使用未经专业教育、未经业务培训的临时工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
由于文化水平较低、专业素质差、缺乏必要的操作技能训练,违规操作、冒险蛮干现象严重,导致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从近年来我省化工企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中看,80%是由于操作人员违章作业造成的。
从业人员素质低,危险岗位操作人员无化工专业知识,已成为当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安全隐患之一。
为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基本素质,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基本条件,提出如下意见:一、基本从业条件(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分管技术负责人的基本从业条件:1.能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无严重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若因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依法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主要负责人。
危险化学品安全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
第一节
P1)
安全第一
综合治理
安全生产方针(预防为主Leabharlann 第二节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P1
)
一、安全生产法律 P1
1、《安全生产法》 (P1—2)
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安全生产的综合性基础法律
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P2) 2.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P2)
2、 《职业病防治法》(P4)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不少于48学 时,每一年再培训的学时为16学时。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岗前培训不少于72学时,危险 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第一章 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 安全标准
学习要点:
掌握安全生产方针相关知识 熟练掌握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相关的 法律法规及安全标准
⑤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 评、检举和控告;
⑥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⑦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 出意见和建议。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 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 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
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也就是说: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必须接受 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 全生产管理能力。 凡已取得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的人 员,若继续从事原岗位的工作,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每年应进行一 次再培训。
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基本从业条件的意见
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基本从业条件的意见苏安监〔2008〕14号各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化工是技术密集的高危产业,涉及高温、高压、连续性生产,特别是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生产,技术性更强,危险性更高,对从业人员素质有更具体的标准和更严格的要求。
近年来,随着企业改制和企业用工形式的变化,不少化工企业,尤其是中小化工企业,大量使用未经正规专业教育、未经严格培训的临时工从事化工危险岗位作业。
由于文化水平较低,又不具备基本的化工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违规操作、冒险蛮干现象严重,极易导致事故发生。
2001年以来,我省发生的8起重特大化工生产事故,其中有6起是因操作人员违章作业、盲目蛮干造成的,占事故总起数的75%。
从业人员素质低,尤其是危险作业岗位操作人员不具备基本化工专业知识,已成为当前化工企业重大安全隐患之一。
为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基本素质,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在全省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的要求,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规范危化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基本从业条件,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一、基本从业条件(一)危化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分管技术负责人的基本从业条件1、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无严重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无因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依法受到撤职处分或刑事处罚;2、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3、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分管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中至少有1人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化工专业高级技术职称;4、接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危化品安全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
(二)危化品生产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基本从业条件1、具有国民教育化工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具有化工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企业,至少应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不足300人的企业,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要求
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要求一、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20101103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
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三、安监总局令11号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1名。
安全培训规定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考核不得收费。
2、总局3号令(2006年)第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管理能力。
煤矿、非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工作行为,确保工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岗位责任制度。
二、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危险化学品管理法律法规,熟悉并遵守公司内部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2.在工作中,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能随意更改操作步骤或使用不规范的方法。
3.检查和维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设施,确保其正常工作和使用,并及时上报设施故障。
4.检查和维护危险化学品仓库的整洁和安全,随时检查危险化学品的密闭性和包装完整性。
5.根据工作需求,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考试,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6.发现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必须立即报警,并按照给定的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
7.配合公司内部和外部的安全检查,提供必要的工作材料和资料,并积极改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三、工作要求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操作步骤或使用不规范的方法。
2.注意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卫生,避免发生火灾、爆炸或中毒等事故。
3.在操作危险化学品时,必须穿戴防护服和安全帽等必要的防护用具,并正确使用。
4.注意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完整性和密封性,禁止使用破损或变形的包装容器。
5.在出现事故或突发情况时,要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6.在内部和外部安全检查时,要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材料和资料。
四、考核与奖惩1.对于严重违反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和法律法规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2.对于在工作中表现出色、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将进行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3.对于在内部和外部安全检查中发现并改正工作中存在不足之处的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五、附则1.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寻求帮助。
2.不得传播和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知识,保护公司的利益。
3.需要不断学习新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以上责任制度是我公司对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要求,每一位从业人员都应严格遵守,确保工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危化品人员培训时间要求
危化品人员培训时间要求
危化品人员培训时间要求如下:
1.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从业人员每年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
2.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此外,各地应根据培训人员、内容、工伤预防费等情况,科学确定危险化学品企业三类人员培训时长和线上线下分布。
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培训24-48学时,一线班组长应当培训24-72学时。
三类人员线下培训时长原则上均不得低于总培训时长的60%,班组长实训类课程不少于总培训时长的1/4。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可查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相关文件获取更全面和准确的信息。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
附件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纲(试行)本大纲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目的、要求和具体内容。
1.培训对象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
2.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了解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熟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掌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方法,事故应急措施,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3.培训要求3.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大纲的要求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作业。
3.2 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自己组织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试、考核情况;不具备安全生产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3.3 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重点加强安全意识、规章制度、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农民工的实际,使培训内容易学易懂,易于掌握。
4.培训内容4.1 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管理条例》等。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4.2 安全生产基础知识4.2.1 危险化学品知识——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和特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危险化学品标签。
2023年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考试试题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公司内部安全知识考核姓名____________ 成绩_______ 一、判断题(对的的填√,错误的填×)1.危险化学品与危险物品是同一概念。
( )2.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均不得上岗作业。
( )3.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必须将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报本地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备案。
( )4.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目的是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
( )5.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工商登记注册,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可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
( )6.为维护地方社会稳定,对非重、特大伤亡事故,地方政府可责令新闻媒体不予报道。
( )7.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 8.工会有依法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依法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
( ) 9.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但无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 ) 10.剧毒化学品经营公司应当天天核对剧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发现被盗、丢失、误售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向本地安监部门报告。
( )11.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得使用作废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
( )12.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不定期组织演练。
( )13.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报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备案。
( )14.危险化学品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应相适应。
( ) 15.对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不必进行检查。
( )16.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应进行核查登记。
2024年广东省易制毒化学品从业人员新取证考试题
2024年广东省易制毒化学品从业人员新取证考试题1.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是()。
(2分)【单选题】 [单选题] *○A.安全第一,以人为本○B.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C.安全生产重于泰山○D.安全第一,人人有责2.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分)【单选题】 [单选题] *○A.注册安全工程师○B.安全评价师○C.主要负责人○D.安全管理人员3.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类别划分为:()。
(2分)【单选题】 [单选题] *○A.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B.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C.道路运输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D.以上全部4.当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时,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的罚款。
(2分)【单选题】 [单选题] *○A.十万元以下○B.十万元以上○C.五万元以下○D.五万元以上5.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
(2分)【单选题】 [单选题] *○A.一人○B.两人○C.三人○D.四人6.购买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到()办理购买许可证。
(2分)【单选题】 [单选题] *○A.县级公安机关○B.市公安局○C.省公安厅○D.公安部7.公安上缴的危险化学品,由()部门接收。
(2分)【单选题】 [单选题] *○A.公安○B.环保○C.经贸○D.安监8.易制毒化学品分为()类。
(2分)【单选题】 [单选题] *○A.一类○B.二类○C.三类○D.四类9.个人自用购买少量()的,无须备案。
(2分)【单选题】 [单选题] *○A:高锰酸钾○B.黄樟油○C.麦角酸○D.乙醚10.下列不属于公安机关的职责的是()。
(2分)【单选题】 [单选题] *○A.发放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B.发放剧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C.发放剧毒化学品使用许可证○D.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11.下列()不属于国家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大纲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大纲(最新版)目录一、危险化学品概述二、危险化学品的基本概念三、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四、培训内容五、培训效果和要求正文一、危险化学品概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
我国是化学品使用和生产大国,每年新产生的化学品数量众多,市场上有 150—200 种被认为可致癌,全世界化学品产量超过 4 亿吨。
因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二、危险化学品的基本概念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它们是由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组成的;其次,它们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最后,它们既可以是天然产生的,也可以是人造的。
三、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为了保障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安全,我国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进行了严格的安全知识教育要求。
通过系统的教学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熟悉和掌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学习危险化学品一般化学知识,防火与防爆,职业危害及预防措施,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安全,经营与包装,设备检修,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与监察,异常情况与事故的应急处理、事故救援和调查。
达到具有独立上岗操作的工作能力。
四、培训内容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危险化学品的基本概念和分类,危险化学品的物理化学性质和危害特性,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职业危害及预防措施,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救援,以及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知识。
五、培训效果和要求通过对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旨在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增强他们的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危化品从业规章制度
危化品从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管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等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自身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保障生产安全。
第四条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并定期检查、评估其安全生产情况。
第五条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六条企业应当对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档案,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历、工作经历、培训记录等内容。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身体健康适宜从事危险化学品相关工作。
第九条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单位安排,不得擅自离岗。
第十条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危险情况或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做好相应的处置措施。
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和掌握相关安全生产知识,不得违规操作、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
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进行作业,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防护第十三条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应当全程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尘口罩、防毒面具、防护服等。
第十四条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应当定期检查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更换或维修。
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和掌握相关事故应急预案,熟悉事故应急处置流程。
第十六条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等作业现场,应当设置安全标识,明确标注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性质、危险等级等信息。
第十七条在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围栏和监控系统,避免发生危险事故。
1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路总局令第80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总局令第80号修正,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监督本行业安全培训工作,并按照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监督检查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一、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具有环境危害的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
四、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二)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发放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下同)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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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五节有关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条例》,其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 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1.危险化学品的范围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 腐蚀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者损害 的化学品。p38
3.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积极改善 劳动条件 随着生产发展和技术进步,对原有的落后工 艺和设备要有计划地进行改造,不断提高生: 设施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靠性,减少或消 除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 4.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从业 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水平 5.加强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3.剧毒化学品销售和购买 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应当记录购 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 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至 少应当保存1年。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当每天核 对剧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发现被盗、丢失、误售 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购买剧毒化学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⑪生产、科研、医疗等单位经常使用剧毒化学品的, 应当向设区的市级入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领取购买 凭证,凭购买凭证购买。
事故轨迹交叉原理的侧重点说明人的失误难 以控制,但可以控制设备、物流不发生故障。 管理的重点应放在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上, 即消除“起因物”,当然就不会出现“施害 物”,“砍断”物流连锁事件链,使人流和 物流的轨迹不相交叉,事故即可避免。如图 1-1所示。
三、系统安全与本质安全 系统安全理论告诉人们,系统中存在的危险 源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为了保护从业人员的安全,保证生产的正常 进行,必须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各种危险危 害因素,确保安全生产。这里,十分重要的 是根据系统安全的观点,预防事故发生,搞 好安全生产,并提高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 的程度。
二、事故及其造成的主要危害因素 (1)物的因素 主要包括机械(工具)的因素和环境因素两个方面。 常见的有机械加工作业中可能会发生绞碾或物体打 击事故、化学品生产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火灾爆炸和 化学性灼伤事故;建筑施工作业中可能会发生高处 坠落、倒塌等事故;交通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交 通事故或车辆伤害事故;水上作业中可能会发生落 水淹溺或船舶相撞事故;矿山井下作业中可能会发 生瓦斯爆炸、冒顶透水事故等。
美国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把工业伤害事故的发生发 展过程描述为具有一定因果关系事件的连锁,即: 人员伤亡的发生是事故的结果,事故的发生原因是 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 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是由于人的缺点造成的,人的 缺点是由于不良环境诱发或者是由先天的遗传因素 造成的。 因此,安全工作的中心就是采用防止人的不安全行 为,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中断事故连锁的进程, 从而实现避免事故的发生的目标。
四丶安全生产管理内容 1.提高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以人为本,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原则。不仅要对直接 从事操作的从业人员提出安全要求,同时也要对生 产经营单位的经营者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所要求 2.采取各种技术措施,消除危险危害因素 采取各种技术措施以切实改善劳动条件,使机器设 备和生产环境达到生产安全的要求,消除各种危险 危害因素。 3.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组织机构,完善各项安全规章 制度
2.组织制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其实也是 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延伸,在。单位内部同 样也具有很强的约束力。因此,生产经营单位要根 据各自的生产特点,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同时 根据各生产岗位、各工种的工艺要求和历年来的事 故教训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 作规程一经公布,要求人人遵守。
第一章概述
第一节安全生产概念 一丶基本概念 安全,顾名思义“无危则安,无缺则全”,安全意 味着没有危险,这是人们长期总结出来的一种传统 认识。按照安全系统工程的观点,安全是指生产系 统中人员不受到伤害,财物不受到损坏,环境不受 到污染的状态。这是入们对生产、生活中是否可能 遭受人身伤害的综合认识。因此,无论是安全还是 危险都是相对的。
(2)人为因素。 如由于管理者的失职或失误造成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决策错误等造成事故;对 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不到位,导致从业人员在 操作过程中误操作或违章作业等因素造成事 故;或者由于从业人员的工作时间过长或者 劳动强度过大,造成从业人员生理发生变化, 从而导致误操作而发生事故等。
从事故轨迹交叉原理看,事故起源于生产现场人和 物两个方面的隐患,这两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的。 如人流和物流中的隐患未能消除,两个流动线路轨 迹相交叉的“点”就是发生事故的“时空”。人流 中的隐患即人的不安全行为;而机械和物质危害会 构成能量物流的不安全状态。 这一理论说明,在人流与物流(能量流)之间设置安 全装置作为屏障,可提高机械设备的可靠性,并大 大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所谓“预防为主”,就是按照系统化、科学化的管 理思想,按照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千方百计地 预防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将事故消灭在 萌芽状态。 预防的措施主要包括教育培训、技术管理及法制法 律等三大对策。虽然人类在生产活动中还不可能完 全杜绝事故的发生,但实践告诉我们,只要思想重 视,预防措施得当,事故可以大大减少。因此,日生产便能在符合 安全要求的情况下进行。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就是 为了实现生产与安全、效益与安全、发展与 安全的统一。在生产过程中,生产与安全是 矛盾的统一,是互相紧密联系的,任何一方 面都不能孤立地存在,没有生产活动,就不 存在安全工作;反之,没有安全工作的保证, 生产就不能顺利进行。
三丶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内容 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内容是采取组织措施和技术措 施,保证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免遭伤 害,使国家财产免遭损失,促进经济的发展。主要 有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和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 须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在计划、布置、检 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 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2.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禁止性规定 经营危险化学品,不得有下列行为: (1)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 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2)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用剧毒化学 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 化学品和日用化学品。 (3)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 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 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
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编著
内容提要
本书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 生产管理读本,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概述、安全 庄产法律法规、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和标志、危险化 学品安全管理基本要求、危险化学品的设备检维修 安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和应急救援、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本 书围绕教育培训大纲的要求,紧密结合危险化学品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展开, 以提高管理者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本书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 的安全生产培训。
(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 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规划与审批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 控制,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 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生产、储存危险品。 2.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条件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2)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3)有符合生产或者惦仟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使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劳动保,
1.作业场所的预防措施 (1)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2)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 业场所隔离,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 (3)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 作业场所,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高毒作 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4)用人单位及其作业场所符合以上要求的,由卫生行 政部门发给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方可从事使用有毒 物品的作业。p43
第四节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格局和主要内容
所谓“安全第一”,就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始终 把安全放在首要的位置,优先考虑从业人员和其他 人员的人身安全,实行“安全优先”的原则。 即:要牢固树立人的安全和健康是第一的原则; 要充分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把其放在第一的位置; 在生产与安全、效益与安全、进度与安全、产量与 安全发生矛盾时,要服从安全的要求; 在表彰、评选先进集体与个人时,安全指标具有否 决权; 人的生命是最可贵的,生命一旦丧失,是不可 复生的。
本质安全,是指设备、设施或技术工艺含有内在的 能够从根本上防止发生事故的功能,具体包括两方 面的内容: (1)失误一安全功能。指操作者即使操作失误,也不 会发生事故或伤害,或者说设备、设施和技术工艺 本身具有自动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功能。 (2)故障一安全功能。指设备、设施或技术工艺发生 故障或损坏时,还能暂时维持正常工作或自动转变 为安全状态的功能。 上述两种安全功能应该是设备、设施和技术工艺本 身固有的,即在它们的规划设计阶段就被纳入其中 的功能,而不是事后补偿的。
6.生产、储存和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剧毒化学品的生产、 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 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 失或者误售、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 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7.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安全管理 (三)危险化学品的经营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2)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