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主持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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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主持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奖励经费”

的具体规定

根据《芜湖市推进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芜政办〔2008〕79号)规定,“主持和参与制定的国际、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的单位最高可获得50万元的奖励,按照项目批准部门上下对口的原则,“主持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奖励项目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管理。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在标准发布后应及时将相关材料报市质监局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项目质监局每年分两次集中上报市创新办。申报有关规定如下:

一、申报项目条件

(一)申报项目是2008年10月14日至今正式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采纳且已经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

(二)标准制修订项目已经获得本市财政经费支持的,不再奖励。

二、奖励标准

奖励资金根据标准的级别、参与程度及含有自主创新技术水平的高低,原则上按下列标准申报:

(一)国际标准:主导或参与起草奖励50万。

(二)国家标准:主持起草最高不超过30万,参与起草最高不超过10万。

(三)行业标准:主持起草最高不超过20万,参与起草最高不超过5万。

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主持起草单位:

(一)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唯一起草单位;

(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文本的“前言”中排序首位的起草单位。

不符合上述两款所列条件之一的标准制定者视为参与起草单位。

三、申报材料

带 * 的项目为必须提交项,其他为建议提交项。

(一)芜湖市技术标准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

(二)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四)标准正式文本(非报批稿)(*)

(五)标准项目立项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主管部门下达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任务书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通知文件);

(六)法定主管部门批准发布该标准的文件(*);

(七)标准编制说明;

(八)标准审查会的专家审查意见或会议纪要;

(九)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参与制定相关国际标准的有效证明材料(国际标准项目提供);(*)

四、联系方法

芜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

电话:5968741 5968725

芜湖市技术标准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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