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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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校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校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为了保障校园安全、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校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于本校全面实施。

现将该制度内容详细说明如下: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学校内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使用,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保障校园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的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使用,包括实验室、化学品库房以及与化学相关的教学、实验活动等。

三、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危险化学品分为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放射性等五种类别。

学校将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进行分类,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四、危险化学品的购置与储存1.危险化学品的购置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提供,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购买手续。

2.学校设置专门的化学品库房,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存放符合安全要求。

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爆、通风等必要设施,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3.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该进行分类、分区,保证不同类别的化学品分开存放,同时标注清晰,以便于管理。

4.危险化学品的库存应进行定期盘点,并更新库存清单,确保数量准确,没有过期或变质的化学品。

五、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与处置1.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必须经过相关责任人的批准,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使用过程中应佩戴个人防护用具,确保人员安全。

2.在危险化学品使用结束后,必须进行垃圾分类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3.对于不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置,不得私自处理。

六、事故应急处理1.学校应设立事故应急小组,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2.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将事故发生地周边的人员疏散至安全地点,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3.对于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应迅速进行清理和修复工作,并对可能受到污染的区域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

七、员工培训与安全意识教育1.学校应定期组织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培训和知识普及,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太原理工大学使用剧毒、易制毒化学品

太原理工大学使用剧毒、易制毒化学品

太原理工大学使用剧毒、易制毒化学品
安全责任书
为了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规范对剧毒、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按照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购买使用剧毒、易制毒化学品,特要求各单位购买使用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前,签订安全责任书,并按责任书要求管理和使用。

一、使用人员要认真学习执行国家、山西省、太原市和学校对剧毒、易制毒化学品的相关管理规定。

二、使用单位负责人要增强安全管理意识,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组织使用人员学习法规,经常开展安全教育,进行安全检查。

三、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做到“四无一保”,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

四、使用单位要制定相关制度,落实专人管理,专用存放柜、双人双锁和如实登记制度,按时向主管部门报备,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五、剧毒、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人员(教师)必须具备应有的知识和技能,严格按规程由两人以上操作,必须填写使用台账,使用台账必须经两人签字,并且保留两年备查。

六、严禁未经备案私自买卖、储存或转让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

七、剧毒、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后的废渣、废液等,不得私自乱倒污染环境,要经学校统一回收处理。

八、出现违规事故,将依据剧毒、易制毒化学品相关管理办法,停止相关学院剧毒、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严重的追究使用责任人的
责任;负有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国有资产管理处和使用单位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使用责任人(教师)使用单位专管员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签字):(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使用单位盖章)。

学校剧毒化学品存储和使用管理制度

学校剧毒化学品存储和使用管理制度

学校剧毒化学品存储和使用管理制度1. 背景剧毒化学品是一类具有极高毒性和危险性的化学物质,对人体和环境均有严重危害。

为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制定并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存储和使用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学校剧毒化学品的存储和使用,确保剧毒化学品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对人员、设施和环境造成任何伤害或污染。

3. 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剧毒化学品的存储和使用管理工作,包括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部门等。

4. 主要内容4.1 剧毒化学品的分类和标识所有剧毒化学品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分类,并在上粘贴明确的标签,标明化学品的名称、危险性和防护要求。

4.2 剧毒化学品的存储- 剧毒化学品应存放在专门的储存区域或专用柜子中,禁止存放于非相应区域或非专用中;- 存储区域应设立警示标识并设置防护措施,如通风设备和防火设施;- 存储区域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化学品无泄漏或损坏。

4.3 剧毒化学品的使用- 使用剧毒化学品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合法的操作证书;- 在使用剧毒化学品时,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 操作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工作现场、彻底消毒,并将剧毒化学品妥善存放。

4.4 废弃剧毒化学品的处理废弃剧毒化学品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严格管理和处理,禁止随意倾倒或非法处理。

学校应建立废弃剧毒化学品的收集和处置机制,并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处理。

5. 风险防控措施为预防和应对剧毒化学品事故,学校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的快速响应和处理能力。

6. 监督与检查学校应设立剧毒化学品存储和使用管理的监督与检查机制,定期组织内部或第三方的检查,对相关部门和人员的遵守情况进行审核和评估。

7. 法律责任违反本制度的规定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学校将采取相应的纪律措施和处罚措施,确保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8. 其他事项本制度的解释和修订权归学校行政部门所有,学校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变更。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概述剧毒化学品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具有致死、致残、致畸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化学物质。

为了保障剧毒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实施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剧毒化学品的安全存储、运输、使用和处理,减少或消除剧毒化学品造成的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责任与义务1. 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剧毒化学品的管理与安全工作,并组织开展相应的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 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剧毒化学品管理制度,并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3. 剧毒化学品的供应商应确保所供应的化学品符合国家法规和标准,提供相关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操作指南,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

4. 运输单位应建立严格的剧毒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无事故。

三、存储与管理1. 剧毒化学品应存放在专门的仓库或存储间内,确保通风良好,温度适宜,防火防爆设施完善。

2. 剧毒化学品应分类存储,禁止与其他物资混放,标签清晰可辨,有效防止混淆和误用。

3. 剧毒化学品应定期检查,记录温度、湿度等相关数据,确保存储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4. 存放剧毒化学品的仓库或存储间应划定明确的区域,并设置隔离设施,保障存储过程中的安全。

四、使用与操作1. 使用单位应制定明确的剧毒化学品使用操作规程,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掌握安全操作知识。

2. 使用剧毒化学品的操作人员应佩戴相应的防护设备,如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毒面具等。

3. 使用剧毒化学品时应戴好手套,防止物质直接接触皮肤,同时应注意防护措施的正确使用方法。

4. 对于剧毒化学品的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或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五、处理与处置1. 对于剧毒化学品的废弃物或溶液,应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正确处理与处置。

2. 废弃剧毒化学品应经过专门的搜集、包装、封存和标识,交由有资质的废弃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置。

高等学校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与实践

高等学校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与实践

高等学校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与实践摘要:随着公安部门对剧毒化学品管控力度的不断加强,高等院校对于剧毒化学品的使用需要在新形势下合理调整管理程序,完善各项安全管理。

本文论述了高等学校加强剧毒化学品管理的重要性,针对高校剧毒化学品在采购、运输、保管、废弃物处理等环节提出了具体的管理方法,强调过程化管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提高了高校剧毒化学品的管理水平。

关键词:剧毒化学品分类安全管理剧毒化学品是化工生产过程中重要的原料和产品,在高校开展的许多科研项目和实验课题以及日常教学实验中也常常涉及到剧毒化学品。

所谓剧毒化学品,是指具有非常剧烈毒性危害的化学品,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学品及其混合物(含农药)和天然毒素。

剧毒化学品往往同时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等多种危险特性如氰化物与硝酸盐、亚硝酸盐等混合时反应就相当剧烈,可以引起爆炸;氰化物与酸接触生成剧毒氰化氢气体,磷化铝与水或水蒸气作用生成易燃、剧毒的磷化氢气体[1~2]。

剧毒化学品的管理使用涉及采购、运输、保管、废弃物处理等环节,任何一个环节出现漏洞或管理不善,都会出现严重的事故隐患,甚至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对人民生命财产、环境造成很大危害。

近年来,国内外高校频繁发生因非法使用剧毒化学品造成的校园事故,某些高校甚至提出校园内禁止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强制规定。

然而,在无机化学、电化学、火工品等研究领域内,诸如叠氮化钠、汞、五氧化二钒等常见的剧毒化学品仍是学科研究实验的重要辅料。

因此,为同时保证实验工作和安全管理的顺利进行,需要结合公安部门提出的“五双”管理办法,建立适用于高校实验教学与科研的剧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本文结合南京理工大学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对剧毒化学品购运、储存、领用和废弃处理等环节的具体管理规章,旨在提高实验室安全质量[3]。

1 剧毒化学品分类根据2002年版《剧毒化学品目录》335种,以及《剧毒品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GA 57-93),将剧毒化学品分为A级有(无)机剧毒物品和B级有(无)机剧毒物品2种[4~6]。

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XX学院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维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正常教学、科研工作秩序,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依据《XX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是指在教学、科研实验活动中涉及的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家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为准。

易制毒化学品根据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

具体详见《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等公安部门根据情况认定的需要管制的化学品,统称管制类化学品。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教学、科研实验用危险化学品、1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监督与管理,包括采购、存储、使用和处置等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按照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实行学校、学院(部、所)、实验中心(室)三级管理,统一领导、责任到人,“谁购买、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

第五条资产设备处是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二)受理校内相关单位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申购需求,报采购部门按程序执行采购或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备案。

(三)负责学校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委托处置。

(四)对各单位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保管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保卫处负责指导、监督实验室各类化学品消防安全及安保管理。

协助完成危险化学品的申购审批,配合做好全校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全过程管理。

大学剧毒和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办法

大学剧毒和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办法

大学剧毒和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剧毒和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以及《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中所指实验室,是指在全校校区范围内开展教学、科研的实验、实训场所,包括各实验中心(室)、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剧毒和易制爆化学品是指公安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并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中所规定的危险化学品。

当XX批准调整剧毒和易制爆化学品品种时,本办法也同步作相应调整。

第四条凡在我校内从事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涉及剧毒和易制爆化学品的购买、运输、储存、领用、销毁等以及监督管理全过程人员,均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我校剧毒和易制爆化学品均实行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人双锁、双本账的“五双”制度,精确计量、记录,防止被盗、丢失、误领、误用。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各相关学院(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建立相应的责任体系和责任网络,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建立健全剧毒和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与考核,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等工作。

第七条剧毒和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由XX大学科研工作领导小组统领导。

保卫处、科技处、教务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是剧毒和易制爆化学品管理的职能部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简称:国资处)对剧毒和易制爆化学品设立专管员。

各单位涉及剧毒和易制爆化学品实验室设立实验室内剧毒和易制爆化学品保管员。

其中,剧毒和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职责如下:(一)保卫处负责剧毒和易制爆化学品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及购置审批,负责每季度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足之处进行修订、涉及全校安全管理、安全防火、治安保卫、交通安全等较大或重大问题,要及时做出决策,并组织实施。

学校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近年来,学校中的危险化学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日益成为重要的问题。

为了保障校园安全,保护师生的身体健康,学校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危险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旨在详细阐述该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二、危险化学药品的分类与标识根据危险化学物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危险化学药品可分为剧毒、易制爆、易燃、高压气体、腐蚀等多种类别。

为了方便识别和管理,学校应当对不同类别的危险化学药品进行分类标识。

具体的标识要求如下:1. 剧毒类:标识为黑底白字,上方画有骨头图案;2. 易制爆类:标识为橙底黑字,上方画有爆炸图案;3. 易燃类:标识为红底白字,上方画有火焰图案;4. 高压气体类:标识为黄底黑字,上方画有气瓶图案;5. 腐蚀类:标识为蓝底白字,上方画有腐蚀图案。

三、危险化学药品的采购与存储1. 采购管理:学校应当设立专门的采购机构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化学药品的采购工作。

所有采购都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

2. 存储要求:学校应当尽量减少危险化学药品的存储量,避免长时间储存过期药品。

存储区域必须做到防火、通风、干燥、无尘,并且远离易燃易爆品和食品。

各类药品应当分别存放,不得混放,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管理。

四、危险化学药品的使用与操作1. 使用管理:使用危险化学药品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和持证上岗,保证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使用过程中应当佩戴防护用品,并配备相应的急救设备和人员,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

2. 操作规范: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工作,严禁随意更改或者忽略相关操作步骤。

如需进行实验研究,必须经过事先的安全评估,并且在专门的试验室中进行,确保周围环境和其他人员的安全。

3. 废弃物处理:使用完毕的危险化学药品及其废弃物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妥善处理,严禁随意倾倒或排放到环境中。

五、安全应急与事故处理1. 安全应急预案:学校应当制定和完善危险化学药品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应急措施。

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家根据化学品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为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在教学、科研和服务等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所有学校单位与个人在购买、储存、使用和处置危险化学品时,均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本规定。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各单位的主体责任。

第二章申购管理第五条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须严格遵守供应商具有危化品生产经营许可资质的管理要求。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必须符合教学、科研工作实际需要,各单位和实验室须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品种和用量,严禁超量购买和储备。

第六条对国家限制使用或重点监控的危险化学品如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等管控类化学品的申购,实行逐级审批制度,基本程序如下:(一)申请人填写相关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学校职能部门审核。

各单位要严格控制购买数量,同时落实储存条件和安全防护措施。

(二)学校职能部门负责将相关材料报送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获得批准后统一实施采购。

严禁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购买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第三章储存及使用管理第七条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化学特性和安全特性科学有序存放,严禁在实验室超量储存任何危险化学品。

第八条各单位应安排具体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人员,安全管理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安全管理员或危险化学品的具体管理人员退休、离职,或其他与危险化学品相关的人员出现变动情况时,须及时安排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上岗并监督做好危险化学品的账物清查和交接工作,避免造成危险化学品遗失、管理缺位等问题。

学校实验室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实验室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实验室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剧毒化学品的安全规范管理,避免因剧毒化学品使用、保管不当而引发严重的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杭州市安监部门的要求,结合实验室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剧毒化学品是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收录的剧毒化学品。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剧毒化学品的申购、使用、存放、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根据学校安全保卫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于2019年10月16日共同发布的《关于对使用剧毒化学品、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进行资质认定的通知》规定,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场所须填写《本校剧毒化学品、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使用资质认证表》,经过实验室处、保卫处审批同意进入资质认定名录后,方可申领、使用、存放剧毒化学品;第五条实验室除了经过认定的4个场所(详见学校资质认定名录)可以申购、使用、存放剧毒化学品外,其他未经过资质认定的场所禁止申购、使用、存放剧毒化学品,不得擅自购买或私下接收校内外单位转让和赠送的剧毒化学品,一经查实,将交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处理;第六条剧毒化学品采购必须根据实际需要,严格控制品种和用量,严禁超量购买和储备。

剧毒化学品使用应遵循“尽量不用、少用或以无毒、低毒物质代替”的原则,因教学、科研实验需要,确无其他代用品,需要购买、使用剧毒化学品,必须填报《本校剧毒化学品、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申领表》,经学系主管实验室安全的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字、加盖公章并经学校实验室处、保卫处审批后,到物资中心危化品仓库申领;第七条领用、存放剧毒化学品应严格遵守学校的“五双”制度,即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使用,双人运输。

任何个人不得携带剧毒化学品擅自离开存放地点或使用场所;第八条剧毒化学品一律不供私人使用,不得挪为他用,不得外借和出售。

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负责该场所剧毒化学品的安全操作与日常监督管理;第九条系里每年将根据学校职能部门的工作安排负责对剧毒化学品的种类、数量、使用、管理情况等进行日常监督、控制和核查(填写《实验室剧毒品使用、存放、处置核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资质认证要求的将申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第十条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剧毒化学品的有关物理化学性质,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因此,进入实验室工作和学习的师生,必须先经过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加强防毒、急救等知识的安全教育;第十一条使用剧毒化学品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强化领用、交接、运送、使用、三废处理等各环节的管理,堵塞漏洞,严防丢失、被盗和非法使用。

大学实验室剧毒化学品管理规定

大学实验室剧毒化学品管理规定

大学实验室剧毒化学品管理规定一、制定依据及适用范围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实验室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剧毒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储存保管、领取使用等行为,防止事故发生,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剧毒化学品是指具有非常剧烈毒性危害的化学品,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学品及其混合物(含农药)和天然毒素。

第三条凡学校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销毁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二、管理体制及职能划分第四条根据《XX大学实验室化学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XX市公安机关的相关要求,学校对剧毒化学品管理实行学校、学院(中心)、实验室分级负责制。

(一)保卫处负责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代表学校与各学院(中心)签订《XX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2.负责校级剧毒化学品库房的安全保卫工作;3.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

(二)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以下简称设备处)负责全校实验室剧毒化学品采购和安全管理工作。

1.负责办理剧毒化学品的购置审批手续、集中采购、储存保管;2.负责剧毒化学品的领用与回收等日常管理工作;3.负责剧毒化学品及化学废弃物的报废处置工作;4.负责实验室剧毒化学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学院(中心)负责本单位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1.制定本单位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2.与各实验室负责人、院级化学品管理员签订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书;3.组织并审定本单位剧毒化学品的购置计划;4.负责本单位剧毒化学品使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工作;5.负责本单位剧毒化学品报废及废弃物处置工作。

(四)实验室(具体使用单位)负责本实验室剧毒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1.各实验室必须建立健全本单位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2.制定相应的剧毒化学品事故处理应急措施;3.指定专人对本实验室剧毒化学品使用过程进行管理;4.实验室应与剧毒化学品使用人员签订剧毒化学品安全使用责任书;5.负责本实验室剧毒化学品废弃物的收集保管。

清华大学剧毒物品安全管理办法

清华大学剧毒物品安全管理办法

清华大学剧毒物品安全管理办法清华大学剧毒物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严格遵照执行北京市剧毒物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条例。

第二条剧毒物品要按照“五双制”规定(双人保管、双锁、双账、双人领取、双人使用)严格管理。

第三条“谁主管,谁负责”,单位负责人要认真检查,严格管理。

每季度末将剧毒物品的使用数量、结余数量书面报校保卫处备案。

第四条要指定责任心强、工作负责的同志保管剧毒物品。

保管人员变更时,要及时报校保卫处备案。

第五条单位负责人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法制观念和业务管理水平。

第六条剧毒物品必须使用专用铁皮保险箱(柜)保管、储存。

第七条剧毒物品保管人员要对剧毒物品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手续齐全,并经常检查使用情况,对不按规定使用者,要及时纠正或收回。

第八条剧毒物品不得私自转让、赠送、买卖,如各单位之间需要相互调剂,必须到校保卫处审批。

第九条剧毒物品只能在规定的房间内使用,且要严格出入制度。

第十条学生在使用剧毒物品时,必须由教师带领。

临时工作人员不得使用剧毒物品。

第十一条剧毒物品用完后,废弃物要妥善保管,不得随便丢弃、掩埋或水冲。

应集中保存,由学校统一处理。

第十二条领取剧毒物品后,要立即返回,入库立账。

第十三条各单位不得私自购买、运输剧毒物品。

购买剧毒物品要到校保卫处领取申请表,经批准后到化学品库领取。

第十四条使用剧毒物品的单位要加强安全防护措施,严防被盗、丢失、误用、中毒事故。

出现事故后,要及时报校保卫处。

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

第十五条化学危险品库负责全校剧毒物品的购买、运输和贮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4号令)和北京市剧毒物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随进口设备附带的剧毒物品须到校保卫处备案,纳入剧毒物品管理。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视其情节予以行政处理。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学易制毒化学品技术安全管理办法

大学易制毒化学品技术安全管理办法

XXXX大学易制毒化学品技术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易制毒化学品技术安全管理,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以及公安部《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XXXX大学危险化学品技术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

易制毒化学品的具体分类和品种,见本办法附表列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单位及所有使用人员。

第四条依据《XXXX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校长对我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我校实行实验室建设与技术安全委员会领导下的分级分工负责制,具体分工如下:第五条(一)实验室设备处负责制定、完善易制毒化学品规章、制度,发布、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指导、督查、协调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易制毒化学品技术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通知或通报有关单位,督促安全隐患整改。

第六条(二)保卫处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防火、防盗等工作,参与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监督、检查,参与处置易制毒化学品突发事件。

第七条(三)各学院、直属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安全负责。

各单位负责制定、完善院级易制毒化学品制度,发布、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指导、督查、协调系所、中心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实验室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通知或通报实验室安全隐患,督促落实整改;向实验室设备处、保卫处或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情况。

第八条(四)教学负责人、课题组负责人是易制毒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交接和废弃化学品处置等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危险、剧毒化学品管理,严防恶性事故发生,保障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危险、剧毒化学品,是指国务院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规定的危险、剧毒化学品。

第三条学校涉及危险、剧毒化学品的申请、采购、使用、储存,以及废弃物、包装物处置等,适用于本规定。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安全管理第四条学校危险、剧毒化学品实行分级管理。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危险、剧毒化学品的采购审核,废弃危险、剧毒化学品及包装物,以及使用危险、剧毒化学品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的集中或委托处置的管理;保卫处负责剧毒化学品采购审核、准购证申请和危险、剧毒化学品安全督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小量采购,危险、剧毒化学品的仓储保管、登记发放和使用管理各单位分管领导是本单位负责危险、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危险、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应设置危险、剧毒化学品专用存储仓库或保管室。

剧毒化学品存储保管人员、存放地点须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保卫处备案。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和使用单位,应经常对存放危险、剧毒化学品的仓库及盛装容器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条危险、剧毒化学品专用存储仓库或保管室应当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并根据物品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温、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

危险、剧毒化学品储存地点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

第七条危险、剧毒化学品管理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

剧毒化学品的管理应严格遵循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的“五双”制度。

任何个人不得携带危险、剧毒化学品擅自离开使用场所或存放地点。

第八条涉及危险、剧毒化学品的工作人员(采购、保管、运输、领用人员)必须经过有关的安全操作培训,并取得由相关部门核发的《安全操作证》,或是具有一定技术等级的专业人员。

南开大学剧毒化学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南开大学剧毒化学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南开大学剧毒化学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国有资产和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和公安部《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7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第二条根据天津市安监、公安部门的有关要求,学校设立剧毒化学品库,对剧毒化学品实行统一管理。

严禁任何单位私设剧毒化学品库,严禁个人擅自购买或携带剧毒化学品离开使用场所或存放地点。

第三条剧毒化学品库的保管人员由实验室设备处负责审查和指定,报保卫处备案,经天津市安监、公安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工作人员管理守则。

第四条剧毒化学品的申购、出库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

凭证和批件应妥善保存,不得涂改或销毁。

第五条剧毒化学品库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在库的剧毒化学品必须保证账、物相符(包括品种、规格、数量、领用人、领用时间)。

第六条剧毒化学品库的保管人员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并严格遵守“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以及购买、储存、使用、运输等管理制度,坚持规范化管理,严禁混存、混运。

第七条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企业),参照学校剧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管理组织和具体管理办法,落实学院(中心、所)和实验室负责剧毒化学品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对使用、保管、废弃物处置等工作环节,进行严格的监管检查监督。

第三章剧毒化学品的购进和调拔第九条剧毒化学品的采购人员由实验室设备处负责审查、指定,报保卫处备案。

采购人员凭许可证件按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剧毒化学品必须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采购,严格控制品种和用量,严禁计划外超量储备。

大学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大学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大学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教职工及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剧毒化学品是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规定的危险化学品。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从事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学院、单位、部门及其相关人员,凡使用、购买、储存、处置剧毒化学品的学院、单位、部门和实验室等,都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有关部门按其工作职责进行分工,并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设备处负责剧毒化学品的购买许可审批、采购、仓储保管、发放;相关学院、单位负责本学院、本单位各实验室、学科组剧毒化学品的登记、使用和管理;后勤管理处负责废弃剧毒化学品、包装物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的集中委托处置;保卫处负责剧毒化学品安全督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

第五条剧毒化学品的管理必须严格遵守“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领退、双人使用,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

第二章申请、审批与购买第六条因教学、科研实验需要,确无其他代用品,需要购买、使用剧毒化学品,必须由实验室主任或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品名、用途、用量等情况,并填报“XX大学剧毒化学品购买审批表”(附件1),经学院、单位主管实验室安全的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设备处、保卫处审批。

设备处统一办理向公安机关申领《剧毒化学品准购证》等审批手续。

第七条剧毒化学品由设备处负责向有销售资质的供应商统一购买,不得向未取得剧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剧毒化学品生产批准书的单位采购剧毒化学品。

剧毒化学品购入后要及时登记购买台账,如实记录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等信息,对应的购买许可证件、发票等购买凭证的复印件要妥善保存备查,购买凭证回执需交市公安局备案。

学校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学校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

学校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对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确保校内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初中化学实绘刚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保管和使用。

三、职责1由分管校长主管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保管、使用。

2安全部门负责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日常管理,负责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相关审批。

3采购部负责剧毒化学品、易制剧化学品的购买。

4化学实验员负责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储存、保管。

四、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的购买1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的采购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采购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和时间到公安部门登记备案。

2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采购人员必须根据采购报告的批准购进量和品种到具备刚清品、易制爆化学品销售资质的单位购买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不得多购、少购或购错必须确保安全,3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的采购人员必须确保所采购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的数量、质量和品种与批准报告中的一致则毒品、易制爆化学品的外包装不得有任何的外观损坏。

五、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的存存保管、发放。

1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贮存、保管、领用必须实行“五双”制度。

即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双人领用、双本账、双把锁。

2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的药品柜中不得与其他的危险化学品共同存放。

3库房必须设置双门、双锁,双锁的钥匙应分别由两名保管员保管,保证有一个门必须是防盗门和暗锁。

保管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公安部门注册登记熟悉储存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的性质和急救措施取得从业资质做到持证上岗。

4保管员应做好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的进出登记工作实行“双台帐”分别由两名保管员保管记录台账上应明确记录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的品名、时间。

数量和出、进领发的人员名单。

5.剧毒品、易制爆化学品库房为重要地段不得让外来人员及本公司无关人员进入,因工作需要进入库房应得到公司领导批准办好相关手续方可进入,同时应该做好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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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 处理等环节 , 任何 一 个环 节 出 现 漏 洞 或 导 致 重特 大 事 故 的 发 生 , 对 人 民生 命 财 产 、 环境造成很 大危害 。 药品安全得不到 保证。 以 南京 理 工大 学 为 例 , 在 火 工 品专 业 ,
全警示标 识 。 剧 毒 化 学 品 的 专 用 储 仔 场 所
科 技 教 育
高等 学校剧毒化 学品的安全管理 与实践①
孙欣 徐旭 冉 ( 南京 理工大学 江苏 南京 2 1 0 0 9 4 ) 摘 要: 随 着公安部 门对 剧毒化 学品 管控 力度 的不 断加 强, 高等院校对 于剧毒化 学品 的使 用需要在 新形势下合理 调整管理程序 , 完善各 项 安 全 管理 。 本 文论 述 了高等 学校加 强剧毒 化 学品管 理的重要 性 , 针对 高校 剧毒 化 学品在采 购 , 运输, 保管、 废弃 物处理 等环 节提 出 了具 体 的 管理方 法, 强调过 程化 管理 , 切实 消除安 全隐患 , 提 高 了高校 剧毒化 学品 的管理水 平 。 关键 词 : 剧毒 化 学品 分类 安全管理 中图分 类号 : X 9 1 3 文 献标 识码 : A 文章编 号 : 1 6 7 2 - 3 7 9 1 ( 2 0 1 4 ) 0 1 ( b ) 一 o 1 5 4 — 0 2 剧毒 化 学 品 是 化 工 生 产 过 程 中重 要 的
品等 研 究 领 域 内 , 诸 如 叠氮 化 钠 、 汞、 五 氧 学 品全 部 统 至 学 校 药 品 仓 库 严 格 进行 管 栅 窗 钢 筋 直 径 不 少 于 1 2 t T I r i 1 , 栅 杆 间距 不 化 二 钒 等 常 见的 剧 毒 化 学 品 仍是 学 科 研 究 理 , 那 么 势 必 会 对 教 学 与 科 研 工 作 造 成 影 得 超 过 1 0 C H I 。 “ 技 防” : 专 用 储 存 场 所 或场
或 场 点 必须 符 合 人 防 、 物防 、 技防“ 三防 ” 治

管理 不 善 , 都 会 出 现 严 重 的事 故 隐 患 , 甚至 2 . 2教 学科 研使 用情 况
安 防 范 措施 要求 。 “ 人防” : 专用 储 存场 所 或
叠 氮 化 钠 等 剧 毒 化 学 品 作 为起 爆 药 等 实 验 场 点 附 近 设 置 值 班 室 , 实行2 4 小 时 弩人 值
原料和 产品 , 在高 校开展的许 多科研项 目 品、 试剂 、 医药品和农药4 大类。 等流动性较 大的使用 人员, 必 须 要 存 老 师 的指导下使用剧毒化学 品。
和 实 验 课 题 以 及 日常 教 学 实 验 中 也 常 常涉 2 剧毒化学 品管理难点 及到剧毒化学品。 所谓剧毒化学品 , 是 指具 2. 1储存 条件 有非常 剧烈毒性 危害的化学 品, 包 括 人 工
3 . 1购运 和储存 学校教学 、 科研所需剧毒化学品 , 由 实
根据公安部f 】 对 于 剧 毒 化 学 品 的 管理 验 室 负 责 人提 出 申请 , 填 写 购 买 申请 审 批 以 下几 项 重 要 的 基 础 条 件 : 明确 的 管 理 、 登 交 至化 学 药 品库 办 理 。 购 买剧 毒 化 学 品 时 , 由化 学 药 品库 负 责 向 公安 机 关 申请 剧 毒 化 人双锁 管理 , 2 4 小时监 控设 备等 。 而 在 高 学 品 购 买 许 可证 和 道 路 运 输 通 行 证 , 单 位
合成的化学 品及其混合物( 含 农药) 和 天 然 办 法 , 使 用 单 位 储 存 剧 毒 化 学 品 需 要 具 备 表 , 经学院批准 , 再 报 学 校 有 关 部 门 审 批 后
毒素。 剧 毒 化 学 品往 往 同时 具 有 易 燃 易爆 、
酸盐 、 亚 硝 酸 盐 等混 合 时 反 应 就 相 当剧 烈 ,
校 甚 至 提 出 校 园 内禁 l 卜使 用剧 毒 化 学 品 的 强制规定。 然而 , 在 无 机化 学 、 电化 学 、 火 工
属 类 化 学 品 也 常 见 于 本 科 及研 究生 教 学 实
用 储 存 场 所 或 场 点 应 当 安 装 防 盗 『J , 安 装
验 中。 按 照 现 行 的管 理 办 法 , 如 果 将剧 毒 化 双 把 锁 , 并 配 有 消 防 等安 全 器 材 和 设 施 , 铁
腐蚀 、 毒 害 等 多 种 危 险 特 性 如 氰 化 物 与 硝 记 制 度 , 专用 保 险 箱 存 放 , 双道防 盗门 , 双
可以引起爆炸 ; 氰 化 物 与 酸 接 触 生 成 剧 毒 校 , 多年 来 对 于 剧 毒 化 学 品 的 安 全 管 理 并 和 个 人 不得 私 自购 买 、 出借、 转t 和 接 受 剧
值 班 室 必 须 配 置通 讯设 施 、 断 电 照 明 设 近 年来 , 国 内 外 高 校 频 繁 发 生 因 非 法 的 重 要 原 料 , 参 与 实 验 的 教 师 与 学 生 接 触 守 ,
使用剧毒化 学品造成 的校园事故 , 某 些 高 频 率 很 高 ; 在无机化学实验室内 ,・ 些 重 金 施 、 自卫装 备 、 值 班记 录 台 帐 等 。 “ 物防” : 专
氰化 氢气体 , 磷 化 铝 与 水 或 水 蒸 气 作 用 生 不 严 格 , 绝 大 部 分 实 验 室 不 具 备 储 存 剧 毒 毒 化 学 品 。 成 易燃 、 剧 毒 的 磷 化 氢 气体 l 】 】 。 剧 毒 化 学 化 学 品 的 基 本 条 件 , 而 大 部 分 剧 毒 化 学 品 剧毒化学 品必须集 中保管 , 在 专 用 储 存场所 或场点分类储 存 , 品 的 管 理 使 用涉 及 采 购 、 运输 、 保管 、 废 弃 也 实 际 分 散 干 各 实验 室 的 普 通 药 品 柜 内 , 并 设 置 明 显 的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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