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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物业管理商业用房管理办法完整版

小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物业管理商业用房管理办法完整版

小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物业管理商业用房管理办法完整版小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物业管理商业用房管理办法完整版一、总则为了加强小区物业管理,保障业主权益,提高小区居民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小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物业管理商业用房的管理,旨在规范物业管理工作,确保小区的安全、整洁、有序。

二、管理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办公用房和商业用房,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商铺、会议室、休息室等。

三、使用和管理规定1. 使用权的获取及变更1.1 任何业主或租户均可申请使用办公用房或商业用房。

1.2 使用办公用房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经物业管理处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1.3 使用商业用房需进行项目规划,并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经审批后才可进行经营活动。

2. 办公用房和商业用房的维护和保养2.1 办公用房和商业用房的维护工作由物业管理处负责。

2.2 维护和保养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清洁、设备检修、灯光照明维护等。

2.3 业主或租户应及时向物业管理处报告任何维护和保养问题,并协助物业管理处进行处理。

3. 使用权的转让和终止3.1 业主或租户可将使用权转让他人,但需经物业管理处书面同意。

3.2 使用权终止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主或租户提出终止申请、合同期满等。

3.3 使用权终止后,业主或租户应将办公用房或商业用房交还给物业管理处,并清空所有个人物品。

4. 办公用房和商业用房的安全管理4.1 物业管理处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办公用房和商业用房的安全管理。

4.2 业主或租户应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办公用房和商业用房的安全。

4.3 发生火灾、水灾、地震等突发事件时,业主或租户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处进行应急处理。

四、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物业管理处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 警告:口头或书面警告违规行为。

2. 罚款: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物业管理处有权对业主或租户进行罚款。

3. 暂停使用权: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物业管理处有权暂停业主或租户的使用权。

2024年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多份

2024年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多份

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目录一、总则二、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三、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四、物业服务企业五、物业的使用和维护六、法律责任七、附则附件一: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标准附件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织规则附件三: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标准附件四: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五:物业服务质量评价标准附件六:物业纠纷调解处理办法附件七:物业收费标准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居住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循业主自治、专业服务、公平竞争、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第六条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遵循规划、便民、利于管理的原则,根据物业项目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建筑物规模、配套设施设备、道路、绿地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新建物业项目的物业管理区域,由建设单位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划分意见,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确定。

第八条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项目,由业主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划分申请,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征求业主意见后予以确定。

第九条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后,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并告知相关业主。

三、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第十条业主大会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应当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三)选举和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审议物业服务企业提交的物业服务计划和物业服务费用预算;(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决定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续筹;(八)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处置;(九)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职责。

物业管理规约

物业管理规约

物业管理规约《物业管理规约》引言概述:物业管理规约是指物业管理公司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管理规则和规定,旨在维护小区或物业的秩序、安全和环境卫生。

遵守物业管理规约是每位业主和住户应尽的责任,也是保障小区和居民权益的重要保障。

一、入住规定1.1、入住前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和相关证明文件,确保身份真实合法。

1.2、入住时需与物业签订入住合同,明确租赁或购买房屋的相关事宜。

1.3、入住后需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二、公共区域使用规定2.1、公共区域禁止随意堆放杂物,保持通道畅通。

2.2、公共区域禁止吸烟、乱扔垃圾,保持环境整洁。

2.3、公共设施如电梯、楼道需爱护使用,如有损坏需及时报修。

三、安全管理规定3.1、严禁在小区内私自搭建违章建筑或乱拉乱挂电线。

3.2、安全出入口需保持畅通,不得占用或封闭。

3.3、安全防火设施如灭火器、消防通道需定期检查和保养。

四、噪音管理规定4.1、居民需避免在晚间或清晨时段大声喧哗,尊重邻里间的安宁。

4.2、室内装修或装修施工需提前向物业报备,避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4.3、物业需定期进行噪音检测,对超标者进行警告和处理。

五、纠纷处理规定5.1、如有邻里纠纷或物业服务问题,应先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可向物业管理公司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投诉。

5.2、物业管理公司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及时处理业主和住户的投诉,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5.3、对于严重违规者,物业管理公司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结语:遵守物业管理规约是每位业主和住户的责任,只有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才能建立一个和谐、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希望大家能够共同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共同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

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物业条例之总则 (1)第二章物业条例之业主管理组织 (2)第三章物业条例之物业管理企业与服务 (5)第四章物业条例之前期物业管理 (6)第五章物业条例之物业的使用 (7)第六章物业条例之物业的维护 (9)第七章物业条例之法律责任 (10)第八章物业条例之附则 (11)第一章物业条例之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创造和保持整洁、文明、安全、舒适的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依照合同约定,对物业进行管理并提供相应服务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物业,是指房屋及其附属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本条例所称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本条例所称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新建物业,应当实行物业管理;其他物业,应当创造条件,逐步实行物业管理。

第五条物业管理实行专业管理服务与政府、社会、业主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物业管理向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发展,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改善人民生活和社会环境。

第六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物业条例之业主管理组织第七条业主依法享有对物业共用部分和共同事务进行管理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业主的权利:(一)参加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二)享有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表决通过业主公约和业主委员会章程;(四)决定有关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五)监督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工作和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南昌市物业管理条例(二)2024

南昌市物业管理条例(二)2024

南昌市物业管理条例(二)引言概述南昌市物业管理条例(二)旨在规范南昌市物业管理行业的运营和服务,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本文将就该条例的五个主要方面进行阐述,包括物业管理单位的责任、业主权益保护、物业费收取与使用、安全与消防管理,以及纠纷解决机制。

正文一、物业管理单位的责任1. 物业管理单位应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职责和权限。

2. 物业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3. 物业管理单位应积极推动社区文化建设,组织各类文体活动,促进居民间的交流和融合。

4. 物业管理单位应加强对小区环境的治理,保持小区的整洁和良好的环境品质。

5. 物业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投诉反馈机制,及时解决居民的诉求和问题。

二、业主权益保护1. 业主享有按时付费物业服务的权利,并有权监督物业管理单位收取物业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性。

2. 业主有权参与物业管理单位的管理决策,并享有公平公正的选举权和监督权。

3. 业主有权享受合理的公共服务设施,如停车场、健身房等,并有权对其使用进行监督。

4. 业主有权对物业管理单位的服务质量提出异议,并要求物业管理单位进行整改。

5. 业主有权参与社区自治组织,共同协商解决小区内的事务和问题。

三、物业费收取与使用1. 物业费的收取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进行,物业管理单位不得私自提高物业费用。

2. 必要时,物业管理单位可以采取预收物业费的方式,但应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3. 物业费的使用应公开透明,用于小区维护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4. 物业费的具体收取标准和使用方式应向业主公示,并应接受业主监督。

5. 物业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障物业费的合规使用和公正分配。

四、安全与消防管理1. 物业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巡查,确保小区内的道路、楼栋、公共设施等的安全状况。

2. 物业管理单位应配备专业的消防人员和设备,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宁波物业管理条例全文(一)2024

宁波物业管理条例全文(一)2024

宁波物业管理条例全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宁波市物业管理工作,维护物业业主、承租人和物业服务提供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宁波市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循依法平等自愿、公平交易、互利共赢的基本原则,保障业主、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行为、提供服务的原则,促进物业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

第五条物业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对房屋和土地的管理,维护良好的社区环境和生活秩序,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保障共有部分的使用维护,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发展。

第六条物业管理应当依法保护业主、承租人的财产权益,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七条物业管理应当依法制定管理规定,明确管理内容和责任,规范物业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物业服务提供者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依法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第二章物业服务提供者第九条物业服务提供者应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

第十条物业服务提供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有完整的组织结构和专业化管理人员;(二)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声誉;(三)具备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所需的经济实力和技术条件;(四)具备能够有效履行物业管理职责的能力。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决议的要求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业主大会的决议和合同约定,履行物业管理职责,保障业主、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物业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对外公开其资质证明、业务范围和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物业服务提供者应当保障业主、承租人的知情权,及时向其提供物业管理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业主、承租人的投诉。

第十六条物业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其管理队伍进行培训,提高专业水平,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十七条物业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使用进行规范化管理。

2020年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法全文.pdf

2020年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法全文.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法全文物业一般是指小区服务机构,物业管理直接关系着小区居民的居住环境,居民的供热、供电、天然气等问题都可以找物业解决。

但是居民每年需要缴纳一定的物业管理费。

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法全文是怎样的?物业一般是指小区服务机构,物业管理直接关系着小区居民的居住环境,居民的供热、供电、天然气等问题都可以找物业解决。

但是居民每年需要缴纳一定的物业管理费。

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法全文是怎样的?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法全文是怎样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成都物业管理条例(2024两篇)

成都物业管理条例(2024两篇)

成都物业管理条例(二)成都物业管理条例(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成都市物业管理工作,保障业主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成都市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服务的原则,依法合理行使物业管理权益,维护业主共同利益。

第四条:物业管理涉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维护物业公共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公共秩序,提供物业服务,处理业主纠纷等。

第二章:业主权益保护第五条:业主有权按照规定参与物业管理决策,参与和监督物业管理费用的收支情况,并享有与物业有关的权益。

第六条:业主有权随时了解物业管理规定,学习物业安全知识,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第七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向业主提供有关物业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并接受业主合法合理的监督。

第八条:物业管理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物业用途、改变物业规模和结构,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

如确需变更的,需经过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物业管理费用第九条:物业管理费用包括日常管理费用、维修资金和其他费用。

第十条:物业管理费用的使用应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与使用应公开透明,不得恶意提高费用标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章:物业设施和设备维护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对公共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业主应根据物业管理规定,合理使用公共设施和设备,不得私自修改、破坏。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及时修复公共设施和设备的损坏,确保其正常运行,同时加强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

第五章:物业服务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公司应提供必要的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保洁、绿化养护、供水供电、安全巡逻等,确保业主的生活环境安全有序。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公司应设立服务窗口,接受业主的咨询、投诉和建议,并及时作出处理和回应。

重庆物业管理条例2024版重庆物业管理条例

重庆物业管理条例2024版重庆物业管理条例

重庆物业管理条例2024版一、总则为了规范重庆的物业管理行为,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提升小区居民生活品质,根据《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适用于重庆市范围内的物业管理单位、业主、住户等相关主体。

二、物业管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1.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依法成立并具备相应资质,保证物业服务的正常运行。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为住户提供公共区域的清洁、维护、绿化等服务,确保小区环境整洁有序。

2.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保障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及时组织疏散和救援工作。

3. 物业管理单位应建立文明礼仪指引,培育小区文化,提倡邻里和睦、互助互爱的社区氛围。

同时,物业管理单位应确保住户的投诉渠道畅通,并积极处理住户的投诉和纠纷。

三、业主的权利和义务1. 业主有权对物业管理单位进行监督,及时反映问题和建议。

业主可以参与业主大会,并根据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决议,对物业管理单位的行为进行评定和监督。

2. 业主应当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于公共设施的维护与改善、安全设施的更新和维护等费用。

业主还应当遵守小区内的公共秩序,不得损坏公共设施和造成噪音等影响他人的行为。

3. 业主有权知晓小区的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和重大决策,并参与相关讨论和决策程序。

四、住户的权利和义务1. 住户有权享受物业管理单位提供的公共服务,包括清洁卫生、绿化养护、安全保障等。

住户有权提出合理的建议和要求,并期待物业管理单位做出积极回应。

2. 住户应当自觉遵守小区的公共秩序,保持卫生,不扰民。

住户应当爱护小区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改动、损坏公共设施。

3. 住户应当遵守物业管理单位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配合物业管理单位的工作,不得阻碍物业管理单位履行职责。

五、争议解决1. 物业管理单位与业主、住户之间的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

双方可以选择独立第三方的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

2.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住户的投诉。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制度.pdf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制度.pdf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制度精品文档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制度物业收费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规范物业公司收费和管理,保障物业公司资金的安全,更好的完成各项收费工作,使物业正常工作运行不受影响。

下面是物业收费管理条例,欢迎参阅。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制度 1 1、物管公司收款使用的收款收据由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统一登记发放,并可派驻专人负责。

物管公司根据收费项目专人领取、保管收款收据,并按规定进行领用、退回登记。

、收据保管人员对收据须妥善保管,如出现丢失、被盗现象,要及时向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报告,由此造成集团损失,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收款人员收到现金,须在当日下午下班前上交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或将现金缴存指定的公司银行账户,并须于次日上午上班时凭银行缴款回单到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结账。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财务结账的,必须征得物业公司及集团财务总监的同意。

、收费的同时须向业主开具集团统一的收款收据,杜绝出现收款不开票以及违规擅用白条代票的行为发生。

一经发现,均视为贪污处理,除须追回相关款项外,将对当事人处以违规收款金额50%的罚款,并予以开除处理。

、严禁出现收款不上交以及挪用公款行为的发生。

一经1 / 9精品文档发现,除相关款项外,集团将对当事人处以未交款项或挪用公款金额30%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收取租金物管费须做到“一人开票,一人收款”,尽量减少现金交易,物管人员须告知经营户缴纳租金、物管费时,可直接到银行转账或者存现金到集团指定的银行账号上,经营户凭银行转账单或现金缴款单到物管部开票,物管人员再凭转账单或现金缴款单到财务结账,以提高工作效率,及避免收假钞和收缴双方的现金在途风险。

、收款人员在日常收款过程中要认真鉴别钱币的真伪,收到伪钞由经办人自行负责。

、物管公司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将收到的款项坐支有关开支(退装修押金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的,须征得物业公司负责人和集团财务总监的同意。

、物管公司每月须对住户(商家)的情况进行清理,及时掌握应收物管费的情况,并在每月的5日之前将上月度相关情况上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台账。

物业管理条例(完整版)(2份)

物业管理条例(完整版)(2份)

物业管理条例(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城市、镇规划区内的住宅小区、办公楼、商业综合体等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和谐稳定。

第四条物业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并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第二章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第六条业主大会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第七条业主大会应当定期召开,并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第八条业主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选举和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三)审议和批准物业服务合同;(四)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和处分;(五)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六)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七)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管理和服务事项;(八)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经营和收益分配;(九)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十)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转让、抵押和出租;(十一)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处分;(十二)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收益分配;(十三)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更新和改造;(十五)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经营和收益分配;(十六)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转让、抵押和出租;(十七)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处分;(十八)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收益分配;(十九)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二十)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二十一)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经营和收益分配;(二十二)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转让、抵押和出租;(二十三)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处分;(二十四)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收益分配;筹集、使用和监督;(二十六)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二十七)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经营和收益分配;(二十八)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转让、抵押和出租;(二十九)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处分;(三十)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收益分配;(三十一)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三十二)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三十三)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经营和收益分配;(三十四)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转让、抵押和出租;(三十五)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处分;(三十六)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收益分配;(三十七)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三十八)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三十九)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经营和收益分配;(四十)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转让、抵押和出租;(四十一)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处分;(四十二)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收益分配;(四十三)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四十四)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四十五)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经营和收益分配;(四十六)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转让、抵押和出租;(四十七)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处分;(四十八)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收益分配;(四十九)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2024最新带目录带附件详细版-物业管理条例(完整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第三章物业服务企业第四章物业服务合同第五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第六章物业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第七章物业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第八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经营和收益分配第九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转让、抵押和出租第十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处分第十一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第十二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经营和收益分配第十三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转让、抵押和出租第十四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处分第十五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收益分配第十六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第十七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第十八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经营和收益分配第十九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转让、抵押和出租第二十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处分第二十一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收益分配第二十二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第二十三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第二十四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经营和收益分配第二十五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转让、抵押和出租第二十六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处分第二十七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收益分配第二十八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第二十九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第三十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经营和收益分配第三十一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转让、抵押和出租第三十二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处分第三十三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收益分配第三十四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第三十五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第三十六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经营和收益分配第三十七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转让、抵押和出租第三十八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处分第三十九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收益分配使用和监督第四十一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第四十二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经营和收益分配第四十三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转让、抵押和出租第四十四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处分第四十五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收益分配第四十六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第四十七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第四十八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经营和收益分配第四十九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转让、抵押和出租第五十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处分第五十一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收益分配集、使用和监督第五十三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第五十四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经营和收益分配第五十五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转让、抵押和出租第五十六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处分第五十七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收益分配第五十八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第五十九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第六十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经营和收益分配第六十一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转让、抵押和出租第六十二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处分第六十三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收益分配第六十四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第六十五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第六十六章物业管理2024最新带目录带附件详细版-物业管理条例(完整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第三章物业服务企业第四章物业服务合同第五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第六章物业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第七章物业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第八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经营和收益分配第九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转让、抵押和出租第十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处分第十一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第十二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经营和收益分配第十三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转让、抵押和出租第十四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处分第十五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收益分配第十六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第十七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第十八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经营和收益分配第十九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转让、抵押和出租第二十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处分第二十一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收益分配第二十二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第二十三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第二十四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经营和收益分配第二十五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转让、抵押和出租第二十六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处分第二十七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收益分配第二十八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第二十九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第三十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经营和收益分配第三十一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转让、抵押和出租第三十二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处分第三十三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收益分配第三十四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第三十五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第三十六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经营和收益分配第三十七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转让、抵押和出租第三十八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处分第三十九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收益分配第四十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第四十一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第四十二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经营和收益分配第四十三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转让、抵押和出租第四十四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处分第四十五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收益分配第四十六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第四十七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第四十八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经营和收益分配第四十九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转让、抵押和出租第五十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处分第五十一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收益分配集、使用和监督第五十三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第五十四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经营和收益分配第五十五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转让、抵押和出租第五十六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处分第五十七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收益分配第五十八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第五十九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第六十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经营和收益分配第六十一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转让、抵押和出租第六十二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处分第六十三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收益分配集、使用和监督第六十五章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共有部分的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第六十六章物业管理。

2024物业管理条例(两篇)

2024物业管理条例(两篇)

2024物业管理条例(二)2024物业管理条例(二)第一章:物业管理的目的和原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办公楼宇等各类物业管理单位。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依法遵守本条例,并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第三条 物业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加强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估,以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二章:物业管理的基本职责和义务(一)维护和管理建筑物、配套设施和相关公共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二)制定和执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巡查和监督,及时处理业主反映的问题和投诉;(三)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定期向业主公开有关物业管理的信息;(四)协助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安全防范、环境卫生、消防管理等工作;(五)收取合理的物业管理费用,并按照规定使用;(六)与业主共同维护和改善小区环境,加强居民自治和社区建设;(七)制定应急预案和管理措施,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第三章: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和使用第五条 物业管理费用由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合理收取。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依法、透明地公布收费标准,并说明收费项目的具体内容和用途。

第六条 物业管理费用主要用于下列方面:(一)维护和管理公共设施及配套设备,保障其正常运行;(二)支付物业管理单位及其员工的管理费用和工资待遇;(三)开展物业管理的宣传、培训和评估工作;(四)进行日常巡查、维修、保养和改善工作;(五)购置和更新管理所需的设备和器具;(六)缴纳相关税费和保险费用;(七)其他与物业管理相关的费用。

第四章: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一)知情权,了解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二)参与权,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就物业管理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三)监督权,监督物业管理单位的工作,对其违法违规行为提出投诉;(四)合法权益,获得物业管理单位提供的公共服务;(五)公平待遇,物业管理单位不得因种族、性别、宗教、残疾等原因歧视任何业主;(六)建议权,向物业管理单位提出对小区环境和设施改善的建议。

菏泽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规定

菏泽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规定

菏泽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物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菏泽市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行为,维护住宅小区内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小区居民的生活及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菏泽市内各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行为,包括新建和现有的住宅小区,适用于小区业主、住户、物业管理公司等有关方面。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业主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住宅小区和谐稳定的发展。

第四条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应遵循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管理规范,充分尊重业主意愿,尽可能满足业主的合理需求。

第五条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应该强调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的统一,注重培养和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法律、经济、技术和管理等综合素质。

第二章物业管理责任与权利第六条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履行业主委托的物业管理职责,维护住宅小区的安全和秩序。

第七条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保持、管理、维护住宅小区的公共设施、公共用房和公共绿化等;(二)制定和执行住宅小区的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三)落实居民的入住资格审查制度,对住户进行管理;(四)维护住宅小区的环境卫生和消防安全;(五)履行业主委托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物业管理公司有权依法对住宅小区内的行为进行管理和调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向有关单位报告。

第九条业主有权利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行为,对其服务质量和收费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并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回应和解释。

第三章小区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第十条住宅小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应当做到定期清扫、垃圾分类、绿化美化等,确保小区整洁、美观。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和修缮制度,保障小区内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加强对小区公共设施的监管工作,及时发现维修和更新等问题,并及时解决。

第四章安全管理与维护第十三条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小区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防盗、防水等。

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

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

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石家庄市物业管理工作,维护业主和住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石家庄市范围内的住宅小区、商业物业、办公楼宇等各类物业管理,包括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物业费用的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坚持和谐、高效、安全、便利的原则,推动社区和谐发展,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保护业主和住户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业主和住户的个人信息安全。

第五条物业管理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环境保护和文明创建工作,提升社区的整体形象。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第六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自行选举产生,依法代表所有业主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并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和若干委员组成,主席负责组织召集会议,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委员协助处理有关事务。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1. 组织召集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关于物业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项;2. 监督物业服务质量,协调解决业主之间的纠纷;3. 筹集物业费用,制定物业费用的收取方式和标准,并进行合理使用;4. 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公司的选聘和解聘;5. 维护小区的公共利益,提出改进小区环境和设施的建议。

第三章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第九条物业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和保养;2. 小区环境的卫生清洁;3. 小区安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4. 住户的日常管理和服务;5. 物业设施的维修和维护;6. 其他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十条物业服务质量应符合以下标准:1. 及时响应住户的需求和投诉,解决住户的问题;2. 维护小区的公共设施和环境的整洁和良好状态;3. 保障小区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4. 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确保住户的安全和利益不受侵害;5. 保障物业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时进行维修和保养;6. 做好小区文明创建工作,倡导住户文明行为。

物业管理内容及标准

物业管理内容及标准

物业管理内容及标准一、概述物业管理是指对房地产项目进行综合管理的一项工作,包括维护、保养、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管理。

本文将详细介绍物业管理的内容及标准。

二、物业管理内容1. 维护与保养物业管理应确保房地产项目的建造、设备和公共区域的正常运行。

具体包括定期巡视、检修设备、维护绿化、清洁公共区域等工作。

2. 安全管理物业管理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制定消防安全计划、安排消防演练、安装监控设备、加强安全巡逻等,确保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 环境卫生物业管理应保持房地产项目的环境卫生,包括垃圾分类采集、垃圾清运、绿化养护、清洁卫生等工作,提供一个干净整洁的居住环境。

4. 社区服务物业管理应提供优质的社区服务,包括接待居民、处理居民投诉、组织社区活动、维护社区设施等,提升居民的满意度和生活品质。

5. 财务管理物业管理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编制预算、收取物业费用、核算费用支出等,确保物业管理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度。

三、物业管理标准1. 服务态度标准物业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亲和力,提供热情、周到、高效的服务,解决居民的问题和需求。

2. 工作流程标准物业管理应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作流程,确保各项管理工作有序进行,减少管理漏洞和失误。

3. 设备维护标准物业管理应定期检修和维护房地产项目的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

4. 安全管理标准物业管理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巡逻、消防设施检查等工作,保障居民的安全。

5. 环境卫生标准物业管理应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垃圾分类、清洁公共区域等工作,维护良好的环境卫生。

6. 社区服务标准物业管理应提供优质的社区服务,及时响应居民需求,处理居民投诉,组织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

7. 财务管理标准物业管理应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物业费用的收取和使用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

四、总结物业管理内容包括维护与保养、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社区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管理法2023年新规定伙伴

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管理法2023年新规定伙伴

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法2023年新规定伙伴范本一: 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物业管理条例适用于住宅小区、写字楼、商业综合体等不同类型的物业管理社区。

第三条物业管理的目标是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居住和工作环境,促进社区安宁和谐。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业主的意见和需求,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物业管理主体第五条物业管理主体包括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大会。

第六条物业管理委员会是业主大会选出的代表业主利益的机构,负责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运营,协助业主大会决策。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是为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八条业主大会是业主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和决策权利的机构,负责审核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第三章物业管理职责第九条物业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提供安全、清洁、整洁的环境。

(二)保障小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营和维护。

(三)履行物业费用的收取和管理职责,保障物业管理的资金运转。

(四)协助居民处理日常生活中的问题和纠纷,维护社区和谐。

第四章物业费用管理第十条物业费用主要包括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管理服务费和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物业费用的收取和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收费标准和用途。

第十二条物业费用的使用应当公开透明,按照合理、公正、节约的原则进行,不得挪用或滥用。

第十三条物业费用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公示和审计。

第五章纠纷解决第十四条物业管理纠纷应当依法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予以解决。

第十五条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是解决物业管理纠纷的专门机构,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纠纷仲裁机构是独立、公正的第三方机构,负责受理和裁决物业管理纠纷。

附件:物业费用收费标准及用途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 物业管理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代表业主利益,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运营。

物业管理分类

物业管理分类

物业管理分类物业管理分类1. 住宅物业管理住宅物业管理是指对于居住在小区或住宅楼的业主提供的服务和管理。

由于住宅区域通常包含多个房屋和公共设施,对居民生活质量、设施维护和安全保障等方面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

住宅物业管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社区安全管理:负责小区大门的进出管理、安全防范设施(如监控摄像头、门禁系统等)的安装和维护,以及安全巡逻等工作。

- 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小区的清洁卫生工作,如垃圾清理、公共区域的清洁和绿化等。

- 设施设备维护管理:负责小区内公共设施(如电梯、楼道、停车场等)的维修和保养工作,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 社区活动组织:负责组织社区内的庆祝活动、公益活动、社区交流等,增加居民之间的互动和凝聚力。

2. 商业物业管理商业物业管理是指对于商业用途的房地产项目提供的服务和管理。

商业物业管理的目标是为商家提供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以促进商业活动的发展和商家的利益最大化。

商业物业管理常见的工作内容包括:- 租赁管理:负责商业综合体内的商铺租赁工作,包括商铺出租、租约管理、租金收取等。

- 商业设施维护管理:负责商铺内的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确保商家的正常经营。

- 销售和市场营销:负责商业综合体内的空置商铺的销售推广工作,吸引更多的商家入驻。

- 客户服务:负责商业综合体内商家的客户服务工作,解决商家的问题和需求。

3. 工业物业管理工业物业管理是指对于工业园区或工业厂房提供的服务和管理。

工业物业管理与住宅和商业物业管理有所不同,主要关注的是生产设备和生产环境的维护和管理,以保障工业企业的正常运营。

工业物业管理涉及的内容包括:- 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负责工业园区内的道路、电力、水源等基础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 安全管理:负责工业园区内的安全防范措施的制定、实施和维护,确保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

- 环境保护:负责对工业园区内的环境进行监测和管理,包括废水处理、废气排放等。

- 设备维护和保养:负责工业企业内的设备设施的维修和保养,以确保其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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