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治理意蕴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治理意蕴

作者:翟桂萍罗嗣威

来源:《理论与改革》 2020年第1期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理论及其对当代中国的启示研究”(项目编号:15 BKS004,主持人:翟桂萍)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翟桂萍(1975-),女(汉),山东荷泽人,法学博士,国防大学政治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系政治学与国际政治教研室主任、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政治发展、治理理论;罗

嗣威(1997-),男(汉),湖南浏阳人,国防大学政治学院政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翟桂萍罗嗣威

【摘要】新中国成立七十年来,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作为产生于中国土壤的一项基本政治

制度,不断发展成熟。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极具中国特色的制度设计,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

要组成部分,其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特征淡化了长久以来政党制度的“管理”倾向,凸显了“治理”特性。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所具有的主体多元性、过程协商性和

实践合作性等治理特征,使得多党合作的治理效能得以真正发挥,彰显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

优越性。

【关键词】新型政党制度:治理;中国特色;协商民主;新中国成立七十年

【中图分类号】D616 【文件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426[ 2020] 01-0120-009

10.1355 3/https://www.360docs.net/doc/0316897247.html,ki.llygg.2020.01.011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中国共产党领

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构成,从诞生之日起,就发挥了重要的

治理功能。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中国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既坚持

制度的“中国特色”底色,又具有符合现代社会运行模式和需求的“治理”属性,彰显了中国

制度的特色和优势。习近平称其“是伟大的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1]在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瞄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背景下,透视新型政党制度的治理价值,深刻把握中国制度的优越性,以更好推进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的

不断转化。

一、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治理主体的领导性与多元性

著名学者库伊曼(J.Kooiman)和范·弗利埃特(M.Vanvliet)认为,“治理所要创造的结构或秩序不能由外部强加,其发挥作用是要依靠多种进行统治的以及互相发生影响的行为者的互动。”[2]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一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的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多元共治。它既不同于西方国家的两党制或多党竞争制,也不同于有的国家实行的

一党制。这一制度既吸纳了代表社会不同利益的多元主体参政,又克服了不同利益集团争权夺利、相互倾轧的缺陷,具有极大的制度优越性。

(一)实现了领导唯一性与主体平等性的辩证统一

治理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主体的多元性。《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中谈到:“中国共产

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是中国多党合作制度的本质要求。”这一论述有两层内涵:一是其内容包括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两个方面;二是只有两者相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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