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特许经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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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使用管理制度

特许经营使用管理制度

特许经营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特许经营的管理,保障特许方和特许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特许方的权利和义务1. 特许方有权根据特许合同的约定,对特许人在特许经营过程中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

2. 特许方有义务向特许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确保特许人符合特许品牌的标准和要求。

3. 特许方有权对特许经营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特许人的不正当经营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4. 特许方有义务保护特许品牌的形象和声誉,确保特许人的经营行为符合特许品牌的定位和价值观。

三、特许人的权利和义务1. 特许人有权在特许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内使用特许品牌和经营体系,获得特许方提供的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

2. 特许人有义务严格遵守特许合同的约定,遵守特许品牌的经营管理规定,确保特许经营行为符合特许方的要求。

3. 特许人有权根据特许品牌的形象和市场需求进行合理的经营管理调整,提升特许店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4. 特许人有义务积极参与特许方组织的培训和活动,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反馈特许方的管理建议和意见。

四、特许经营的管理流程1. 特许方通过评估特许人的申请资料和条件,确定特许人的资质和合作意向,签订特许合同。

2. 特许方向特许人提供技术培训和经营支持,确保特许店的运营符合特许标准和要求。

3. 特许方对特许人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和经营指导。

4. 特许方根据特许合同的约定,对特许人的不当经营行为进行警告、制止或终止合作。

五、特许经营的管理措施1. 建立健全特许经营的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特许方和特许人的权利和义务,规范经营管理行为。

2. 制定特许品牌的形象和标准,对特许人的经营店面和服务质量进行严格把控。

3. 加强特许培训和经营指导,提升特许人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特许店的盈利和发展。

4. 定期开展特许经营的经营管理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保障特许经营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特许经营规定

特许经营规定

特许经营规定特许经营是一种商业模式,指的是特许人将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或经营权许可给他人使用,并以此获取利润。

特许经营的特点是特许人提供品牌、技术、经营模式等支持,特许经营者则负责运营和管理,并支付一定的费用给特许人。

为了保护双方的权益,特许经营通常需要遵守一些规定。

首先,特许经营规定着特许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循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

特许经营合同是特许经营的基础,内容涵盖了经营者的经营权、知识产权的使用、市场开拓、销售管理等等。

特许经营者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经营,不能随意变更或违反特许人的规定。

其次,特许经营规定着特许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必须保护特许人的知识产权。

特许人在特许经营中通常会提供给特许经营者一些专利、商标、技术等知识产权,并授权其使用。

特许经营者应该妥善保管这些知识产权,防止被盗用或侵犯。

同时,特许经营者也应该积极配合特许人进行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如果发现有侵权行为,应及时向特许人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此外,特许经营规定着特许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必须维护品牌形象。

特许人提供给特许经营者的品牌是经过精心建立和维护的,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特许经营者应该按照特许人的要求,正确展示品牌形象,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低俗营销等不良行为,以免给品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最后,特许经营规定着特许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必须进行合法经营。

特许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应该依法纳税、遵守劳动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特许经营者应该建立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权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特许经营规定了特许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的一系列行为准则,目的是保护特许人和特许经营者的权益,维护特许经营的良性发展。

特许经营者应该遵守特许经营规定,履行好自己的义务,以实现双赢的局面。

品牌授权与特许经营管理制度

品牌授权与特许经营管理制度

品牌授权与特许经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公司品牌授权与特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涉及品牌授权与特许经营的各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承办人员以及特许经营商。

第三条定义1.品牌授权:指公司将其品牌及相关商誉授予特定企业或个人,在肯定区域内代表公司经营或销售产品的合作模式。

2.特许经营:指公司依据特定条件授予特定企业或个人在肯定区域内使用公司品牌进行经营活动的合作模式,包含特许经营合同的签订、使用权、培训、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章授权与合作伙伴选择第四条授权流程1.公司品牌授权由市场部负责管理,具体授权流程如下:1.申请:特许经营企业向市场部递交授权申请书,并供应相关料子,包含营业执照、经营计划书、财务报表等。

2.评估:市场部依据申请企业的经营本领、市场前景和合作意愿进行评估,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尽职调查。

3.审核:市场部依据评估结果进行初审,再由高层决策层进行最终审批。

4.签订合同:经审核通过的特许经营企业与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5.培训:公司将进行必需的培训,确保特许经营企业了解并掌握公司的品牌理念、产品知识和销售技巧等。

6.启动运营:特许经营企业按合同商定进行经营活动。

第五条合作伙伴选择1.公司在选择合作伙伴时,应重点考察以下因素:1.资质:合作伙伴必需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符合相关行业准入条件。

2.经验:合作伙伴应有肯定的行业经验,并具备良好的经营管理本领。

3.信誉:合作伙伴在行业内应有良好的声誉和经营记录。

4.市场前景:合作伙伴所在区域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

2.公司应建立合作伙伴库,收集、整理和更新合作伙伴的相关信息,以便选择适合的合作伙伴。

第三章品牌授权与特许经营管理第六条特许经营合同1.特许经营合同是品牌授权的具体规范,由公司与特许经营企业签订,并载明以下内容:1.双方的基本信息:公司和特许经营企业的名称、住址、联系方式等。

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特许经营是指特许人将其经营权授权他人使用并得到报酬的行为。

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许经营的法律制度,保护特许人和特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特许经营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特许经营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双向选择、均衡协作、风险共担的合作关系。

第三条国家对特许经营实行认可、审批和管理制度,发挥市场调节作用,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领域内进行的特许经营活动。

第二章申请与审批第五条申请特许经营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资质条件。

特许经营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程序向行业主管部门或者特许经营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第六条行业主管部门或者特许经营管理机构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对特许经营申请进行审查,并进行公示。

符合条件的特许经营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向有权机关申请特许经营。

第七条有权机关应当对特许经营申请进行审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决定。

特许经营申请被批准的,发给特许经营许可证,并登记、备案。

第三章特许经营合同第八条特许经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许经营期限、特许经营方式、特许经营范围、特许经营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标准、特许经营费用的支付方式、特许经营申请人需要满足的条件及其它事项。

第九条特许经营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不得包含有损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条款。

禁止虚假广告、强制销售、捆绑销售、恶意垄断、违规扩大特许经营范围等不正当经营行为。

第十条特许人应当遵守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提供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指导,维护特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特许经营者应当遵守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严格按照规定的特许经营方式流程和标准,保证特许经营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标准。

公司特许经营权管理制度

公司特许经营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特许经营权的授予、使用、管理和监督,保障特许经营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特许经营业务的经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授权经营的所有特许经营店。

第三条公司特许经营权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诚实守信、合作共赢原则;(三)合法合规、保障权益原则;(四)可持续发展原则。

第二章特许经营权授予第四条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遵循以下程序:(一)特许经营申请人提交申请,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特许经营店经营计划等材料;(二)公司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三)公司组织评审,评审内容包括特许经营店的经营能力、管理团队、市场前景等;(四)评审通过后,双方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明确特许经营权的授予范围、期限、费用、权利义务等;(五)公司向特许经营店颁发特许经营权证书。

第五条特许经营权的授予期限一般为3-5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三章特许经营店经营管理第六条特许经营店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特许经营合同,依法开展经营业务。

第七条特许经营店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经营模式、品牌形象、服务标准进行经营,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第八条特许经营店应定期向公司报告经营情况,包括经营数据、财务状况、市场动态等。

第九条特许经营店在经营过程中,如需变更经营内容、调整经营策略等,应事先征得公司同意。

第四章特许经营权的变更与终止第十条特许经营权的变更包括以下情况:(一)特许经营店因故需要调整经营地点;(二)特许经营店需要变更经营内容;(三)特许经营店需要调整特许经营期限。

第十一条特许经营权的终止包括以下情况:(一)特许经营合同到期;(二)特许经营店严重违反特许经营合同,经公司警告无效;(三)特许经营店因故申请终止特许经营;(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二条公司设立特许经营管理部门,负责特许经营权的授予、使用、管理和监督。

饭店特许经营管理制度范本

饭店特许经营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饭店特许经营行为,保障特许经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饭店特许经营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饭店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公司取得特许经营权的饭店,包括直营店、加盟店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特许经营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规范特许经营行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高效运作。

第二章特许经营合同第四条特许经营合同是特许经营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依据,应包括以下内容:1.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基本信息;2. 特许经营权的授予范围、期限和地域;3. 特许经营费用及其支付方式;4. 特许经营店的经营模式、管理规范和标准;5. 特许经营权的终止条件和违约责任;6. 双方的保密义务;7. 争议解决方式。

第五条特许经营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章特许经营店的管理第六条特许经营店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经营模式、管理规范和标准进行经营,确保服务质量。

第七条特许经营店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员工行为,确保服务质量。

第八条特许经营店应定期向公司提交经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经营状况等。

第九条特许经营店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第四章特许经营费用第十条特许经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特许经营费、管理费、培训费等。

第十一条特许经营费用按合同约定支付,支付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

第五章违约责任第十二条特许经营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特许经营店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消费者权益;2. 违反公司经营模式、管理规范和标准;3. 擅自改变特许经营店的名称、标识等;4. 未按时缴纳特许经营费用;5. 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第十四条特许经营店违约,公司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 责令其改正;2. 限制或取消其特许经营权;3. 恢复合同约定的违约金;4. 追究其他法律责任。

特许经营合同管理制度

特许经营合同管理制度

特许经营合同管理制度一、总则公司为了规范特许经营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保障特许经营合同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签订合同1. 合同申请特许经营合同的签订应当由特许经营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报告应包括特许经营合同的内容、条件、金额等主要条款。

2. 合同评审特许经营管理部门应对特许经营合同的申请进行评审,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特许经营部门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审批。

3. 合同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合同应明确约定特许经营的范围、地域、期限、费用等内容。

4. 合同备案特许经营合同签订后,特许经营管理部门应及时对合同进行备案,并将备案文件妥善保管。

三、履行合同1. 特许使用权管理特许经营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特许使用权进行管理与跟踪,并对特许经验营使用权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 费用管理特许经营管理部门应当对特许经营合同中涉及的费用进行监控和支付,确保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特许费用、技术费、广告费等。

3. 特许期限管理特许经营管理部门应当对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进行管理,及时提醒和反馈相关情况。

四、合同变更与终止1. 合同变更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需由特许经营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并按照规定程序变更合同内容。

2. 合同终止特许经营合同到期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解除的,应当由特许经营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特许经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处理,同时应及时通知合同方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合同管理档案特许经营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特许经营合同管理档案,包括合同原件、备案资料、履行记录等,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归档和保管。

六、合同风险管理特许经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合同风险的监控和预警,及时发现和应对合同履行中的风险,保障公司的利益。

七、制度执行特许经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制度的宣传培训,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落实制度管理。

八、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制度的解释权归特许经营管理部门。

特许经营权管理条例

特许经营权管理条例
在全国特许经营从业者的千呼万唤中,《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终于出台了。新《条例》与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有什么不同,会给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带来哪些利弊?让我们一起来解读。
新条例说什么
xx年新春之际,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85号国务院令,公布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该《条例》自xx年5月1日起施行。此后,商务部于xx年5月1日颁布了《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和《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这一条例和两个办法的颁布,标志着我们特许经营行业的基本法律规范初步形成。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秘书长裴亮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条例》的出台和实施将对整个特许经营市场重新洗牌,不规范的企业将被淘汰出局,规范企业的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扩大,品牌影响力将得到更好的保障,这对特许企业来说,是一次机遇。”
特许经营的新繁荣
周 勇
xx年12月31日,商务部第25号文件《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发布,这个《办法》出台以后受到业界的很大争议,争议的焦点是“信息披露”、“特许人与被特许人条件”两个方面。认为有些信息的披露可能涉及商业秘密,主要是财务数据以及法人代表和主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至于特许人与被特许人都不可以是自然人,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业内人士也觉得这一条“太过严苛”
(三)《条例》用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九条这四个条款来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或报告”。这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诸多问题,并存在隐患。近年来,特许经营的欺诈案例不断出现,引起了行业和政府部门的关注,大概是基于这个原因才提出了加强监督管理的要求。这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国外对特许人的监管力度也非常大,像纽约州曾经规定特许经营公司的广告必须在送交审核后7天内播出或刊登,并限制电视广告不得超过30秒,报纸和杂志广告必须附注“在此的广告诉求必须经由特许经营公司的说明书达成协议”(This Offering is made by Pro-spectus Only)。但是,随着特许经营的良性发展,很多国家现在已经逐渐取消或正在减少此类经营性的限制条款。1997年出台的《办法(试行)》所实施的是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备案制”,实际上是“自愿备案”;xx年出台的《办法》改为“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逐级上报”,具有很强的行政管理的痕迹。今年出台的《条例》虽然取消了“逐级上报”的要求,但仍然要求“强制备案”,而且备案以后还要特许人“等待”接受商务主管部门的“通知”,这个“通知”很有可能演变成为“批文”。违背这一条款的处罚与信息披露不实的处罚是同等的。另一方面,我国政府要做的事情比较多,而特许经营未来的发展趋势又将十分迅猛。这一规定有可能对特许经营的正常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实际上,政府备案也好,政府审批也罢,并不能避免或减少特许经营的欺诈行为,反而会给政府带来很多“麻烦”。投资人一旦受到欺骗或损害,首先想到的是找政府,因为政府备案了、通知了、网上也公布了,有些甚至被政府命名为“4050就业实事工程”。但就是这些工程,照样出问题,结果,投资人就找政府。关键是政府要规定特许人:你必须向投资人提供信息披露,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性,一旦不真实,政府就要处罚特许人,如果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则强制特许人赔偿。比较适当的办法还可以是:政府授权连锁协会实施“强制备案”,凡是要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企业都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首先向连锁经营协会提供信息披露,并办理备案手续。

6种销售薪酬制度

6种销售薪酬制度

6种销售薪酬制度销售薪酬制度是指企业制定的用于激励和鼓励销售人员提高销售业绩的薪酬激励体系。

下面将介绍六种常见的销售薪酬制度。

1.固定薪酬加提成这是一种常见的销售薪酬制度,基本工资为固定的金额,而销售人员通过完成销售任务或达到销售目标后,再获得额外的提成。

这种制度能够稳定销售人员的收入,同时也能够激励他们努力工作,提高销售业绩。

2.阶梯式提成这种制度根据销售业绩的不同,将销售人员的提成进行分级,业绩越高,提成比例越高。

例如,当销售额达到一定水平时,提成比例就会逐渐提高。

这种制度能够鼓励销售人员不断提高销售业绩,追求更高的销售目标。

3.奖金制度奖金制度是指根据销售人员的销售成绩给予相应的奖金,奖金的发放可以根据销售额、销售增长率、市场份额等指标来确定。

奖金制度能够激励销售人员积极开拓市场、提高销售业绩,同时也能够激发他们的竞争意识。

4.销售激励计划销售激励计划是指根据销售人员的表现给予一定的奖励,例如旅游、礼品、升职等。

这种制度能够激励销售人员积极追求更高的销售目标,同时也能够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5.特许经营制度特许经营制度是指销售人员可以根据一定的标准自主决策并经营一定的销售渠道或区域,从中获取利润。

这种制度能够激励销售人员主动承担风险、积极开发市场,同时也能够提高他们的企业意识和管理能力。

6.分级薪酬制度分级薪酬制度是指根据销售人员的职位和等级给予不同的薪酬待遇。

根据不同的职位级别和工作负责范围,销售人员可以获得不同的薪酬水平。

这种制度能够激励销售人员积极追求晋升,提高工作绩效。

在实际应用中,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销售目标,设计适合的销售薪酬制度。

通过合理激励销售人员,企业可以提高销售业绩,增强竞争力。

特许经营部规章制度

特许经营部规章制度

特许经营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许经营部的管理和运作,保障特许经营部的正常运转,维护特许经营部的形象和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特许经营部内的所有员工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特许经营部的宗旨是以客户为中心,服务第一,诚实守信,共同发展。

第四条特许经营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行业规范,维护企业形象,秉持公平竞争原则。

第五条特许经营部的管理结构分为总经理办公室、市场销售部、客户服务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

第六条特许经营部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根据绩效评定结果进行薪酬发放。

第七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职,保守公司机密。

第二章员工管理第八条特许经营部对员工进行招聘应当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有歧视性行为。

第九条员工在入职时应当接受公司规章制度及相关培训,了解公司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

第十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上下级关系,服从领导安排,不得擅自决定事项。

第十一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守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旷课等。

第十二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保护公司财产,杜绝浪费现象,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十三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信息安全规定,确保公司信息的安全和完整。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十四条特许经营部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根据绩效评定结果进行薪酬发放。

第十五条员工的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

第十六条绩效考核定期进行,员工应当按时参与绩效考核,不得擅自推迟或拒绝。

第十七条绩效考核结果公平、公正,员工可进行申诉,公司应当进行重新审查。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八条特许经营部建立奖惩制度,对于员工的表现给予奖励,对于不良行为进行惩处。

第十九条奖励方式包括荣誉奖励、物质奖励、晋升提拔等。

第二十条惩罚方式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辞退等。

第二十一条员工的奖惩应当建立档案,定期进行评估。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二条特许经营部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维护公用事业市场秩序,保障公用事业运行安全,促进公用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国家授权给特许经营者或者特许经营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公用事业提供服务的管理行为。

第二章:特许经营者的资格和监管
第三条:从事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从事特许经营业务的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缴纳特许经营费用。

第四条:特许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保障公用事业运行安全和服务质量,不得违法操作或者出现服务事故。

第五条: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者的监管,做好行业准入、退出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并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第三章:特许经营管理
第六条:特许经营者应当对公用事业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定期报告相关数据,并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第七条:特许经营者应当依法签订合同与用户进行服务约定,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期限等,保障用户权益。

第八条:特许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受理机制,对用户提出的投诉要及时处理并进行记录,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九条:对于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特许经营者,相应的主管部门有权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暂停服务等。

第十条:特许经营者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违法行为造成损失的用户,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其他未尽事宜,由国家有关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二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内容,希望对于相关领域的从业者有所帮助和指导。

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特许经营管理条例1. 引言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是指特许经营的各项规定和管理措施,旨在确保特许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公平性和规范性。

特许经营是一种经济活动模式,允许特许授权人将其品牌、商标、技术或业务模式转让给特许经营人,并在一定的条件下享受特许授权人提供的支持和指导。

2. 特许经营的法律基础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制定基于以下法律和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3. 特许经营人的资质要求特许经营人必须满足一定的资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注册资本要求:特许经营人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以保证其能够履行特许经营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行业经验要求:特许经营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行业经验和管理能力,以确保特许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法律合规要求:特许经营人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或违规经营活动。

4. 特许经营合同的内容和要求特许经营合同是特许经营人与特许授权人之间的一种合作协议,其内容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特许经营范围:特许经营合同明确规定了特许经营人可以经营的产品或服务范围。

•特许使用期限:特许经营合同规定了特许使用的期限,特许经营人必须在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

•特许费用和权益分配:特许经营合同明确规定了特许经营人需要支付的特许费用,以及特许授权人给予的权益。

•质量和服务要求:特许经营合同规定了特许经营人必须保证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5. 特许经营的监督与管理为了确保特许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对特许经营的监督和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监督责任:特许授权人应当对特许经营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其符合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行为,特许授权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停止授权等。

•投诉处理: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了投诉处理的程序和要求,特许经营人和特许授权人应当积极处理投诉,并及时回应投诉人的诉求。

特许经营相关条例

特许经营相关条例

特许经营相关条例第一章特许经营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条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

商务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特许经营活动第七条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第八条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二特许经营合同样本;三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四市场计划书;五表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经批准方可经营的,特许人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特许经营与特许权管理制度

特许经营与特许权管理制度

特许经营与特许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特许经营和特许权管理,提升企业形象,加强特许合作伙伴关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要求,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特许经营与特许权管理的各个环节以及与特许合作伙伴间的合作关系。

第三条定义1.特许经营:指本公司授权给特定合作伙伴使用商标、专利、技术、品牌等资源,并供应相关支持和监督,共同开展经营活动的合作方式。

2.特许权:指本公司享有的特许经营的各项权益,包含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知识、品牌形象等。

3.特许合作伙伴:指经本公司认可并签订特许合作协议进行合作的商业机构或个人。

4.特许合作协议:指本公司与特许合作伙伴签订的明确商定双方权责的合同文件。

第二章特许合作伙伴申请与评审第四条申请条件1.特许合作伙伴应具备独立承当经营风险的本领和稳定的财务基础。

2.特许合作伙伴需具备相关行业的经验和管理本领,并能够充分发挥创新本领和市场开拓本领。

3.特许合作伙伴应认同本公司的经营理念,且具备良好的商誉和品牌形象。

第五条申请流程1.特许合作伙伴向本公司提交申请书,并供应相关资质和证明文件。

2.本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料子进行评审,对符合要求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查。

3.符合初步审查要求的申请将进入面试环节,由本公司进行面试评估。

4.面试评估通过后,本公司将向特许合作伙伴供应合作协议草案,并进行商务洽谈。

5.双方商务洽谈达成全都后,正式签署特许合作协议。

第三章特许合作伙伴管理第六条特许合作伙伴权责1.特许合作伙伴有权使用本公司授权的商标、专利、技术和品牌形象,开展经营活动。

2.特许合作伙伴应遵守本公司的经营规范、品牌形象标准和市场行为准则,维护本公司的品牌形象。

3.特许合作伙伴应依照商定向本公司支出特许使用费、技术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4.特许合作伙伴应及时向本公司汇报经营情况,并进行相关数据的共享和信息沟通。

第七条特许合作伙伴培训1.本公司将建立特许合作伙伴培训制度,对特许合作伙伴进行培训,提升其经营管理和技术水平。

特许经营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特许经营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特许经营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和争议解决,维护特许经营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特许经营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和争议解决。

第三条特许经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特许经营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和争议解决,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第二章特许经营合同的签订第五条特许经营合同的签订应当经过以下程序:1. 事先进行市场调研,评估特许经营项目的可行性;2. 确定特许经营合作伙伴,进行尽职调查;3. 制定特许经营合同草案;4. 双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5. 签订正式特许经营合同。

第六条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合同当事人基本信息;2. 特许经营项目的名称、内容、地点;3. 特许经营期限;4. 特许经营费用及支付方式;5. 经营指导、培训和监督;6. 违约责任;7. 争议解决方式;8. 合同生效条件及生效日期;9. 合同解除条件及解除程序;10. 其他双方认为必要的条款。

第三章特许经营合同的履行第七条特许经营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特许人应当提供以下服务:1. 提供特许经营所需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2. 对被特许人进行经营指导、培训和监督;3. 维护特许经营品牌的形象和声誉。

第九条被特许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特许经营合同约定进行经营活动;2. 不得擅自变更特许经营项目的名称、内容、地点;3. 不得侵犯特许人的知识产权;4. 不得损害特许经营品牌的形象和声誉。

第四章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和终止第十条特许经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十一条特许经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可以终止:1. 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成就;2. 双方协商一致;3. 一方违约,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品牌授权与特许经营管理规章制度

品牌授权与特许经营管理规章制度

品牌授权与特许经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章制度的订立目的和依据1.1 本规章制度的订立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的品牌授权与特许经营管理,以确保企业品牌形象的统一性和品质的稳定性,提高特许经营业务的管理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1.2 本规章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商标法》《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而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2.1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授权方和特许经营方,包含国内外合作伙伴。

2.2 公司授权方指授权本公司使用其品牌、商标及其他相关资产的单位。

2.3 公司特许经营方指在公司授权下可使用该公司品牌、商标及其他相关资产进行经营的单位。

第二章品牌授权管理第三条品牌授权流程3.1 公司与品牌授权方签订品牌授权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授权期限等。

3.2 授权方需向公司供应相关资质文件,并经公司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授权。

第四条品牌授权合作细则4.1 授权方在使用本公司品牌、商标及其他相关资产时,应严格依照合作协议的商定进行经营,不得超范围或擅自转变经营方式。

4.2 授权方需定期向公司供应经营数据和财务报表,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监督和审核。

4.3 授权方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品牌形象规范,不得损害公司品牌形象和声誉。

第五条品牌授权管理措施5.1 公司设立品牌授权管理部门,负责品牌授权的管理和监督。

5.2 公司定期对授权方进行品牌宣传和培训,提高其品牌意识和经营本领。

5.3 公司对授权方的经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第三章特许经营管理第六条特许经营合作流程6.1 公司与特许经营方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营范围、区域划分等。

6.2 特许经营方需供应相关资质文件,并经公司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特许经营。

第七条特许经营合作细则7.1 特许经营方在特许经营期间,应依照公司的经营标准和流程进行运营,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品质。

7.2 特许经营方应支出特许经营费用,并定时向公司供应经营数据和财务报表,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监督和审核。

特许项目管理制度

特许项目管理制度

特许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节法律依据为统一特许项目管理行为规范,保护特许项目管理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各界对特许项目管理从业人员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许经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制定目的为了规范特许项目管理行为,保证特许项目管理的安全、合法、有序进行,促进特许项目管理的健康发展,确立特许项目管理权与义、责任、义务,保障特许项目管理从业人员、消费者、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增强社会信仰。

第三节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特许项目管理人员在特许项目管理实践中的各种行为。

第四节制定原则本制度制定原则是服务宗旨,坚持依法管理,勤勉尽责,独立自主,公正公平。

第五节主管部门特许项目管理制度的主管部门为国务院特许项目管理主管部门。

第二章特许项目管理从业资格第一节特许项目管理从业资格的范围特许项目管理的从业资格是指特许项目管理人员从业的法定条件,以及个人技能与经济能力要求。

第二节资格取得条件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具有法人资格的法人适用于第一条的规定;(三)尚未因非法经营而被吊销特许项目经营许可。

第三节资格取得程序(一)申请人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二)主管部门审核材料;(三)主管部门进行资格考核。

第四节持有资格的期限特许项目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二十年。

第三章特许项目管理从业人员权利与义务第一节特许项目管理从业人员的权利(一)参与特许项目管理协会的管理和活动;(二)参加特许项目管理行业讲座、研讨会等活动;(三)享受在特许项目管理项目中工作与活动中应得的收入、福利等;(四)依法维护本人合法权益;(五)依法向特许项目管理主管部门反映特许项目管理意见、建议。

第二节特许项目管理从业人员的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特许项目管理规章制度;(二)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项目顺利进行;(三)维护公司形象,维护客户利益;(四)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企业特许经营管理制度

企业特许经营管理制度

企业特许经营管理制度企业特许经营管理制度是一种在现代经济和商业环境中兴起的商业模式。

本文将详细分析企业特许经营管理制度的定义、特点、分类以及在商业运作中的作用和意义。

一、定义企业特许经营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将自有的商业模式、经营理念和技术经验用特许权的形式授权给其他企业,让其按照既定的规则和标准开展经营活动的管理制度。

这种制度可以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实现商业价值的传递和利益的共享。

二、特点1. 双方利益共享:企业特许经营管理制度允许特许方和被特许方在商业活动中实现共同的利益。

特许方能够通过授权获取特许费用和品牌价值的提升,而被特许方则能够获得成功经营所需的商业模式和经验支持。

2. 知识产权保护:企业特许经营管理制度在授权过程中对知识产权进行了明确保护。

特许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对商业模式、品牌标识和技术经验等进行保护,从而确保其在特许经营中的竞争优势和长期利益。

3. 经营标准化:企业特许经营管理制度要求被特许方必须按照既定的规则和标准来开展经营活动。

这种标准化能够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三、分类企业特许经营管理制度根据授权范围和业务领域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商标特许经营:通过商标特许经营,企业可以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商标标识,在特定区域内销售指定产品或提供服务。

这种特许经营可以帮助企业快速扩张市场份额,并在区域内树立品牌形象。

2. 技术特许经营:技术特许经营是指企业将自有的核心技术和专利授权给其他企业进行生产制造。

被特许方可以通过获取先进技术和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3. 商业模式特许经营:商业模式特许经营是指企业将自己成功的商业模式授权给其他企业复制和应用。

被特许方可以通过借鉴成功的商业模式,减少市场风险和经营成本,实现快速盈利和稳定发展。

四、作用和意义企业特许经营管理制度在商业运作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1. 促进经济发展:企业特许经营管理制度通过授权模式将经营理念、技术和商业模式传递给其他企业,促进了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快速传播,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的进步。

公司特许经营管理制度

公司特许经营管理制度

公司特许经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1.1 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确立公司特许经营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规范特许经营行为,保护公司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1.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特许经营业务的全部相关方,包含特许经营商、特许经营合作伙伴、特许经营项目负责人等。

1.3 特许经营是指公司将肯定的经营权利授予特许经营商,在肯定区域内以公司品牌、形象和经营模式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条特许经营管理的基本原则2.1 公司特许经营管理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特许经营商与其他合作伙伴的利益平等。

2.2 特许经营管理坚持标准化、专业化的原则,确保特许经营商依照公司的要求从事经营活动。

2.3 特许经营管理强调合作、共赢的原则,促进公司与特许经营商的利益最大化。

第二章特许经营商的准入和退出第三条特许经营商的准入条件3.1 特许经营商必需具备独立承当法律责任的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本领。

3.2 特许经营商必需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和品牌形象,具有与公司相符的经营理念和价值观。

3.3 特许经营商必需具备肯定的经济实力和资源,能够依照公司的要求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特许经营商的退出机制4.1 特许经营商在以下情况下可能被要求退出特许经营业务:—违反合同商定,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经营不善,连续多次亏损;—不依照公司的要求从事经营活动,违反特许经营管理制度;—公司调整经营策略,对特许经营业务进行调整或撤销。

4.2 特许经营商退出特许经营业务后,必需停止使用公司品牌和形象,不得以任何方式连续从事与公司相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章特许经营项目管理第五条特许经营项目的选择和评估5.1 公司依据市场需求和发展战略,筛选特许经营项目,并进行评估分析,确定特许经营项目的可行性和潜在风险。

5.2 特许经营项目的选择必需符合公司的经营理念和品牌形象,并具备肯定的市场需求和竞争优势。

第六条特许经营合作伙伴的培训和支持6.1 公司为特许经营商供应专业的培训和支持,包含但不限于产品知识、经营管理、市场推广等方面。

特许经营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特许经营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特许经营费用支出管理制度1. 引言特许经营是一种经济合作与发展模式,通过授权许可给予特许人特定的经营权利,由特许人负责经营管理,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

为了保证特许经营费用支出的合理、规范和透明,制定特许经营费用支出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2. 定义特许经营方指授权许可给予经营权利的一方,也称为“特许人”。

特许经营权指特许经营方授权给特定实体或个人的特许经营权力。

特许经营费用指特许经营方向特许经营人收取的一定费用,用于覆盖特许经营方提供的支持和服务。

特许经营人指被特许经营方授权进行经营的实体或个人。

3. 特许经营费用支出管理流程3.1 特许经营费用收取特许经营方应在特许经营合同中明确特许经营费用的数额、支付方式和周期,并向特许经营人提供相应的发票和凭证。

特许经营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周期及时支付特许经营费用。

特许经营费用通常包括固定费用和变动费用。

3.2 特许经营费用的管理和审核特许经营方应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对特许经营费用进行管理和审核。

特许经营费用的登记和记录特许经营费用的核对和审核特许经营费用的结算和支付。

特许经营方应制定相应的流程和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权限,保证特许经营费用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3 特许经营费用的使用和报销特许经营方应根据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将特许经营费用用于特许经营人经营活动的相关支出。

特许经营人应按照特许经营合同的规定,及时提供相关的费用报销申请和凭证,并经特许经营方审核后进行报销。

特许经营方应确保特许经营费用的使用和报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保持相关凭证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4. 相关责任和义务4.1 特许经营方责任特许经营方应对特许经营费用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确保特许经营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性提供特许经营费用的详细清单及相关凭证及时处理特许经营人的费用报销申请。

4.2 特许经营人责任特许经营人应按照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支付特许经营费用,并按时提供相关的费用报销申请和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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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玄元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操作手册一、特许申请须知二、特许加盟流程三、特许经营申请表三、特许经营合同范本四、运营方案五、受许店管理制度六、培训方案七、受许店工作流程八、受许店岗位职责九、特许资格监督、考核方案特许经营方式下的受许店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河北省玄元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特许人”)的“玄元民俗工艺品专营”商业模式下各特许经营受许店的民俗工艺品专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各受许店的组织经营活动、权利义务等内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河北省玄元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的企业法人,主要从事广告、展会展示、互联网信息提供、经济咨询服务、工艺美术品销售等业务。

下属各玄元受许店作为与特许人共同合作的经营者,属于独立的企业法人,它们经营上接受特许人统一管理。

第三条各受许店应是由各店所有者自行依法注册并投资建设的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其在与特许人的加盟合作中经营“玄元”系列民俗工艺美术商品或提供与之直接相关的服务,受许店在进货、价格、配送、销售、形象、宣传、培训等方面接受特许人的统一管理,在人员录用、成本负担和利润分配方面自行承担责任、自负盈亏。

第四条特许人旗下“玄元民俗工艺品专营”商业模式的经营理念是:特色文化品位文化开拓创新服务社会。

第一章组织管理制度第一条特许人和各受许店都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特许人许可各受许店加入玄元民俗工艺品的专营体系后,各受许店在内外部经营方面接受特许人统一管理。

第二条受许店所有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担任受许店的店经理,以及该店其他员工,行政上隶属于该店,但在经营组织方面接受特许人的统一管理、考核。

第三条各受许店应遵守特许人规定的统一营业规则,以实现彼此之间的合作。

第二章各受许店的权利义务一、受许店的权利第一条受许店经特许人的特许生效之日起,可以且必须使用“玄元”商号及有关形象设计。

第二条受许店可以且必须接受特许人统一组办的市场宣传、广告促销及其他共同活动的权利。

第三条受许店可以且必须接受特许人统一的门头和店面装修、装饰与陈设的技术指导。

第四条受许店可以且必须采用特许人统一的管理方式。

第五条受许店可以且必须接受特许人统一的经营计划的执行。

第六条受许店可以且必须采用特许人为保证经营品质而按照特许价格统一提供的商品及物品。

第七条受许店可以且必须采用特许人统一制定的操作流程。

第八条受许店可以且必须接受特许人统一的关于特许经营资格的定期考核。

第九条受许店可以且必须接受特许人统一的培训。

第十条受许店享有特许人提供的商业信息支持的权利。

二、受许店的义务:第一条受许店应积极执行与特许人签定的特许经营合同,及时支付货款,接受指导、监督和资格考核,并按照约定开展营业活动。

第二条受许店应按照特许经营合同向特许方支付特许经营费、保证金、管理费等有关费用。

第三条受许店应向特许人及时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合同约定的信息。

第四条受许店应按照特许人统一的形象设计进行店内布置或改装,其首次费用由特许人承担。

如受许店配合不周以致影响本店或特许人(有形或无形)利益时,受许店负责人(受许人)应负完全责任。

第五条受许店应根据销售和经营情况定期向特许人申购商品、物品,不得从其他渠道采购商品、物品。

从特许人进货的商品,只能用于本店的经营使用,不得提供给其他受许店及任何单位和个人。

第六条受许店希望从事玄元统一计划外的广告促销、宣传活动时,应先向特许人提出申请。

第七条受许店应在根据本店实际经营情况的基础上,接受特许人关于待售商品品种、结构、库存水平等的建议,将商品存量保持在适合经营的水平。

第八条受许店营业地点变更、店经理变更等事项均应事先通知特许人同意,否则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行负担。

第九条受许店不得加入本组织以外的同业受许店组织。

第十条受许店对于特许人专营体系的计划、营运、活动等商业内容及被特许人告之的玄元公司商业信息等有保密义务,不得泄漏与他人,特别对下列事项保守重要机密,如有违反,其所发生的损害,应由当事人负赔偿之责。

1.经销商品及物品类的采购厂商、价格、进货条件等。

2.受许店的详细经营计划内容,特别对进货、销售、资金、市场推广的计划具体内容。

3.属于特许人特有的应予保密的合法商业信息。

4.其他特许人指定的事项。

第十一条受许店不得有任何毁损特许人和整个专营体系名誉的行为。

第十二条受许店应维护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不得将被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利和称号再次向其他组织或个人转授。

第三章特许人的权利义务一、特许人的权利:第一条特许人有监督、指导各受许店日常经营管理、重大经营决策的权利。

第二条特许人有统一装修、布置、规划、设计受许店形象的权利。

第三条特许人有根据市场情况统一采购商品、物品并供给受许店使用的权利。

第四条当受许人违反特许经营合同规定、侵犯特许人合法权益、破坏特许经营体系时,特许人有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或终止其特许经营资格的权利。

第五条特许人有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特许经营费、保证金、管理费等的权利。

第六条特许人有根据合同内容对受许店的经营情况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考核的权利。

二、特许人的义务:第一条特许人在受许店所属的营业区域内,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

第二条特许人应定期为受许店相关人员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销售、业务或者技术上的指导、培训及其他服务。

第三条特许人应制造、开发或采购商品及营业所需物品提供给受许店,其提供的售价应合理。

第四条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为受许人提供的货物,应能够确保特许经营品质,并应提供索赔指导。

第五条特许人应根据受许店的实际情况,提供待售商品品种、结构、质量、数量和库存水平等的建议,或提出若干已经特许人确认的供应商供受许店选择。

第五条特许人应统一策划所有受许店的宣传促销与市场推广活动。

第六条为增进受许店的效益及确保利益,特许人应提供统一的专业营销手段。

第七条特许人应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时向受许店披露特许经营需要的信息。

第四章人事管理制度受许店职员的聘用、试用、转正、管理及解聘等按本制度办理:1.聘用受许店应由店经理提出用人计划,所需职员一律按照特许人规定的岗位要求向社会公开招聘,以聘用职员的学识、品德、能力、经验、身体适合于该职务和该工作为原则。

预聘用的职员资料应传特许人审核,如特许人认为其不符合特许经营标准,可提请否决。

已被特许人确认的录用人员资料,应传特许人备案。

2、试用新进人员试用期为1-3个月,可根据职员的表现及能力缩短和延长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合格人员与受许店签定聘用合同,成为受许店的正式职员。

3、管理受许店职员由各店经理负责安排工作,职员自开始工作起,应接受玄元特许经营体系文化的教育和职业培训,在人才筛选和管理上,参照特许人有关人事管理制度执行。

4、解职解职包括自动辞职和解除劳动合同两种,职员的书面自动辞职声明必须提前一周报告受许店店经理,受许店因工作事由解聘职员,必须提前半月向被解聘职员发出书面通知,有关人员异动情况应当月向特许人通知。

5、建议特许人可定期向受许店提供人力资源构成和用人资质建议,受许店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特许人提出用人方面的意见。

6、考核由受许店经理对本店员工进行人事考核。

第五章考勤休假制度为了维护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受许店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使职员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特许经营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制度:1、作息制度受许店店经理和职员实行每天上班前、下班后两次打卡制,店经理根据受许店的实际经营情况安排作息时间,并报特许人批准后,严格遵照执行。

营业时间8:30-22:00。

2、考勤内容及纪律代人打卡:第一次对双方当事人各罚款人民币20元整,第二次对双方各处以行政记大过一次,并对每人罚款人民币30元;第三次代人打卡或代人打卡被发现后在工作上表现有不满情绪者,特许人将予以辞退。

3、迟到、早退职员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人民币10元整;一个月迟到、早退5次(含5次)者,予以解聘或辞退。

各受许店店经理考勤卡由特许人统计,于每月2日前交特许人存档,各受许店职员考勤卡在受许店存档,特许人行政组定期抽查。

4、打卡规定因工作或其它原因未打卡者,须由该职员上级在考勤卡上签字并注明未打卡原因,否则,特许人在月底考勤时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5、请销假规定受许店职员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必须遵守特许经营有关规定,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并获批准,方可休假。

特殊情况(急病、住院、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应事先电话联系或请人向店经理代交假条,事后立即阐明情况,否则以旷工处理。

1次性请假不得超过5天,特殊情况另予审批。

①事假因私事需本人处理,应由职员个人提出申请,填写“请假单”,事假1-5天除店经理审批外,报受许人审批,同时将相关手续留存。

②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应由职员个人提出申请,填写“请假单”,病假时将相关手续及医院诊断证明详细资料报受许店留存。

③工伤按劳动法规定的工伤范畴,基本工资全发,但须出据医院的证明及发生意外事故证明。

④旷工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1小时,或未经批准不到岗者,视为旷工。

旷工半天(迟到1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扣发日工资的60%,行政记大过一次;旷工1天扣发2天工资。

在一个月内旷工2天以上(含2天),全年累计旷工4天(含4天)者,受许人予以辞退。

第六章行政管理制度一、店堂环境管理制度为创建一流企业形象,加强内部管理,树立受许店良好的对外形象,特作以下规定:1.店内营业区和仓库区内不得无故聊天。

2.店内营业区和仓库区内一律不得吸烟,违者每次罚款人民币10元整。

3.进入受许店的顾客,每位职员必须用主动热情的态度进行,并做好应答和解释工作,无论何种原因,都不得对客户大声争吵,影响工作秩序。

确实委屈之事应采取暂时回避态度,并通过正常渠道向上级反映。

4.任何时间不得在店内营业区和仓库区内从事打牌、下棋等活动,违者予以辞退。

5.办公室内固定设施不得随意搬动。

6.办公桌应保持整洁,不得放置闲杂物品,离开座位后应将办公椅归位放置。

不得在办公桌旁的区域隔板或墙上粘贴任何纸张,违者罚款人民币10元。

7.工作牌由特许人统一制作,必须正确佩戴在左胸衣兜上方一公分处,如上班时间未戴工作牌,罚款20元,如胸牌丢失,需到特许人申购,同时交20元的罚款。

8.操作层职员不得动用店经理电脑,受许店应作好电脑管理,一般须设定密码,凡出现此类事件,受许人应对店经理及动用电脑人员处以各50元罚款,并记行政大过一次。

9.操作层职员一般不得使用工作区电话,若有特殊需要,应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10.职员不得在店内营业区和仓库区内阅读书刊、杂志,凡发现者,将予以罚款人民币1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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