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考试总结
知识产权总论知识点总结
知识产权总论知识点总结一、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1、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具有独占性的权利,它是人类智慧创造的产物。
它包含了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工业设计等多种形式。
2、知识产权的特征:不同于传统产权的实物权,知识产权是具有不可见性、不耗尽性、移动性和包容性的特征。
3、知识产权的分类:知识产权按照其所保护的对象不同可以分为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工业设计权等。
4、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知识产权的建立和保护,对于促进社会创新、鼓励科研成果转化、推动经济增长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知识产权的保护1、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主要是知识产权法律规定的创造性产品,如发明创造、商标标志、文学艺术作品等。
2、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主要包括法律保护、技术保护、商业保护等多种方式。
3、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主要是通过法律立法和法官解释来规定,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有所不同。
4、知识产权的保护国际化: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深,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日益国际化,国际合作和国际规则制定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实施至关重要。
三、知识产权的运用1、知识产权的运用方式:知识产权的运用方式包括授权、转让、许可、合作等多种方式。
2、知识产权的商业化运作:知识产权在商业运作中的应用,主要是通过知识产权的转让、许可、合作等方式用于产品和服务的创新与开发。
3、知识产权的管理:企业、科研机构对于知识产权的有效管理,对企业的创新与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4、知识产权的利用:基于知识产权的多种利用方式,提高对知识产权的利用效益。
四、知识产权的立法与政策1、知识产权的立法:各国家对于知识产权的立法建设日益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成为国家法律体系不可或缺的部分。
2、知识产权的政策:国家制定系列相关政策,激励和促进知识产权的创新与保护。
3、知识产权的国际合作: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成为国际关系中重要的合作领域。
4、知识产权的法治建设: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成为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部分。
知识产权保护考试知识点汇总
知识产权保护考试知识点汇总知识产权保护考试是为了评估个人、企业或组织对于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了解程度以及能否合法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
下面将针对知识产权保护考试的主要知识点进行汇总,以便大家更好地准备考试。
一、知识产权概述知识产权是指在法律范围内依法对知识性、创造性的成果所享有的权利。
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推动创新、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二、专利权保护1. 专利的定义和分类专利是指对于新的技术、新的产品或新的设计所享有的独占权。
根据保护对象的不同,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2. 专利的申请和保护申请专利需要提交申请文件,并进行审查。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在保护期间内可以享有独占权,防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制造或销售该专利。
3. 专利权的侵权行为和救济措施专利权侵权行为包括制造、使用、销售等。
当专利权被侵犯时,专利权人可以通过诉讼、采取行政救济等方式维护自身的权益。
三、商标权保护1. 商标的定义和分类商标是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
根据商标所表示的内容,商标可以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组合商标、声音商标等。
2. 商标的注册和保护商标的注册需要提交申请文件,并进行审查。
商标的保护期限为10年,可以无限期地续展。
商标权人可以防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3. 商标权的侵权行为和救济措施商标权侵权行为包括仿冒、盗用、擅自使用等。
商标权人可以通过诉讼、采取行政救济等方式维护自身的权益。
四、著作权保护1. 著作权的定义和保护范围著作权是指对于原创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权利。
保护范围包括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等。
2. 著作权的取得和保护著作权在创作完成之时即产生,不需要进行注册。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及70年。
著作权人可以通过诉讼、采取行政救济等方式维护自身的权益。
3. 著作权侵权行为和救济措施著作权侵权行为包括翻译、改编、复制、发行等未经授权的行为。
知识产权保护考试知识点汇总
知识产权保护考试知识点汇总知识产权是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创新、发明和知识的保护。
为了保护和促进创新,许多国家都制定了法律和政策来保护知识产权。
考试中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知识点非常重要,下面将对知识产权保护考试中常见的知识点进行汇总。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种类知识产权是指以人的智力创造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版权、商标和商业秘密等。
其中,专利保护的是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版权保护的是文学、艺术、音乐、电影等作品;商标保护的是商品或服务的标识;商业秘密保护的是商业信息和技术。
二、知识产权的保护机制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各国采取了不同的保护机制,包括法律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
法律保护是通过法律法规来规范知识产权的取得、行使和保护;行政保护是通过行政机关来管理和监督知识产权的实施;司法保护是通过司法机关来处理知识产权纠纷。
三、知识产权的取得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取得主要通过申请和登记的方式进行。
其中,专利和商标需要在专利局或商标局进行申请和注册;版权则不需要登记,只要作品完成即享有版权。
为了保护知识产权,需要注意保密措施、合同约定和技术措施等。
此外,还可以通过诉讼、仲裁和和解等方式解决知识产权纠纷。
四、知识产权的侵权和惩处知识产权的侵权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复制、传播或销售他人的知识产权作品。
为了惩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可以采取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等措施。
刑事处罚主要包括罚款和监禁,而民事赔偿则是要求侵权人支付经济赔偿和停止侵权行为。
五、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随着全球化的发展,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变得越来越重要。
各国通过国际公约和协定来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世界贸易组织(WTO)和巴黎公约等。
此外,还可以通过跨国打假、国际仲裁等方式来维护国际知识产权。
六、知识产权与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创新密切相关。
知识产权的保护能够激励创新,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同时,创新也需要有稳定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以确保创新者的享有权益。
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和实务》考点归纳
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和实务》考点归纳知识产权,作为经济师考试中的一个重要考点,涉及到了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法律法规、保护和运用等多个方面。
本文将从中级经济师考试《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和实务》的角度,对常见的考点进行归纳和解析。
一、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作出来的智力成果上所享有的权利。
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多种形式。
其中,专利权是对发明者新技术的保护;商标权是对产品或服务商标的保护;著作权是对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商业秘密是对商业信息的保护。
二、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在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主要依靠相关法律法规。
例如,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它们规定了知识产权的权力归属、保护范围和手段等内容。
考生需要掌握这些法律法规的基本要点,理解其内涵和外延。
三、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是经济师考试中的重要考点之一。
在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考生需要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原则和手段。
同时,熟悉知识产权的申请、审查、授权等程序,掌握侵权行为的认定和追究的方法。
在知识产权的运用方面,考生需要了解知识产权的合作与许可、技术转移等相关内容,掌握知识产权对企业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四、知识产权的国际制度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
考生需要了解知识产权在国际上的保护机制和合作形式,掌握国际知识产权组织(WIPO)等国际机构的主要职能和作用。
五、知识产权相关案例分析在考试中,经常会涉及实际案例的分析和解答。
考生需要通过学习和总结,举一反三,灵活运用知识产权的理论和实务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例如,知识产权的侵权纠纷案例、技术转移合同案例等。
六、知识产权的最新发展趋势考生还需要关注知识产权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特别是在技术创新、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方面的应用和保护。
了解这些新的发展趋势,将有助于考生提高考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综上所述,中级经济师考试《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和实务》的考点主要包括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法律法规、保护和运用等多个方面。
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点总结
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点总结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点总结包括以下内容: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分类知识产权的概念是指在创造和创新活动中产生的可以转化为经济利益的产权。
知识产权主要分为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几大类。
专利是对发明创造的一种保护,商标是对商品或服务的标识的保护,著作权是对文学、艺术等作品的保护,商业秘密是对商业信息的保护。
二、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促进创新。
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激励创造者和发明者进行新的创新活动,推动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
2、保护创造者的利益。
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保护创造者的合法权益,激励他们进行创造和创新活动。
3、促进技术转移和合作。
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促进技术的转移和合作,促进科技发展和经济繁荣。
4、维护市场秩序。
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维护市场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三、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体系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体系主要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和世界贸易组织(WTO)等国际组织组成,通过签署国际公约和协定,建立了一套全球统一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是一个致力于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组织,负责制定和推动全球知识产权体系的建立和发展。
世界贸易组织(WTO)则负责协调和推进全球知识产权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四、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专利保护。
对发明和创新的成果进行专利保护,保护发明人的合法权益。
2、商标保护。
保护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权利,防止他人侵犯商标权。
3、著作权保护。
保护作者对文学、艺术等作品的版权权益,防止他人侵犯著作权。
4、商业秘密保护。
保护商业秘密的保密权,防止未经合法授权他人泄露商业秘密。
五、知识产权的侵权和纠纷解决知识产权的侵权和纠纷解决主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包括起诉、调解和仲裁等方式。
知识产权法是一种专门的法律,用于保护知识产权,并对侵权行为进行法律制裁。
通过起诉和仲裁等方式,可以解决知识产权的侵权纠纷,保护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实务知识产权知识点总结
实务知识产权知识点总结一、专利知识产权专利是指对于新的技术创新所获得的专有权。
专利权可以有效保护发明创造者的利益,鼓励技术创新,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1. 专利的类型专利通常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类型。
发明专利是对新的技术方案或产品的技术解决方案的保护;实用新型专利是对新的技术方案或产品的结构的保护;外观设计专利是对产品外形、图案的保护。
2. 专利的申请及保护范围申请专利需要通过国家知识产权部门进行审查和授权。
一旦获得专利授权,专利持有人就能够获得独占性利益,防止他人在一定时期内不经许可进行同类技术和产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等行为。
专利技术保护的范围主要包括技术方案或产品的结构、功能和效果。
3.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专利权保护期限根据不同类型的专利而有所差异。
发明专利一般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为15年。
在保护期限内,专利持有人可以享有专利权的专有权益。
4. 专利权的侵权行为对于未经专利持有人授权,擅自生产、销售、使用专利技术或产品的行为,将构成侵犯专利权的侵权行为。
专利持有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行为的停止、赔偿损失等。
5. 专利的许可使用专利持有人可以通过许可协议,允许他人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其专利技术,获得许可费用。
许可使用可以促进专利技术的传播和应用,实现双方合作共赢。
二、商标知识产权商标是企业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标识,用以区分其商品或服务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来源。
具有商标注册的商标所有人享有商标的专有权。
1. 商标的分类及注册商标通常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组合商标、立体商标等多种形式。
商标的注册需要通过国家商标局进行审查和授权,注册成功后商标所有人获得专有的商标权。
2. 商标的使用范围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主要包括注册商标在注册商品范围内的使用。
商标的持有人拥有在注册商品上独占使用该商标的权利,防止他人擅自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进行混淆。
3. 商标的期限和维持商标注册的有效期限为10年,注册后可以无限期地向国家商标局申请续展期限。
自学考试知识产权法简答题整理及参考答案全
第一章简答题1.简述知识的特征。
答:知识,作为一种形式,是非物质的。
非物质性这一本质,决定了"知识"具有如下特征:(1)不具有实体性,它必须依赖于一定的载体为存在条件。
知识所彰显的是反映一定思想和情感的信息。
信息如果不借助于一定的载体便无法存在。
以物质为载体的可感知的存在形式,才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知识”。
(2)在时间上具有永存性的特点。
(3)受其非物质性决定,它在空间上可以无限地再现或复制自己。
知识一旦被生产出来并予以公开,客观上就为人们提供了共占、共享该知识的可能。
当其他人获取或利用该知识时,并不导致知识的生产者失去该知识,他仍然拥有它,他可以与众多的人不受数量限制地、互不干扰地、同样地占有和利用该知识。
2.简述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
答:二者的区别主要有:(1)权利的对象或标的不同。
物权的对象是动产和不动产以及其他实实在在存在的物理上的“物”。
知识产权的对象则是不含物质实体的思想或情感的表现形式,是客观存在,是非物理的虚拟的“物”。
(2)物权与知识产权虽然同为绝对权利,但是在独占性、专有性和排他性上,知识产权显然要弱于物权。
(3)物权往往可以通过事实占有实现,知识产权则须仰仗法律的保障。
(4)当知识产权与物权发生冲突时,知识产权通常要让位给物权。
(5)知识产权的期限不同于物权的期限。
知识产权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一定的期限,期限届满,权利归于消灭。
物权则无此法律规定,物权的期限与物的自然寿命竞合。
(6)知识产权作为一种财产,其价值无论是质的规定性还是量的规定性,都不同于物权。
3.科学发现能否作为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为什么?答:知识产权理论认为,科学发现不宜作为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科学发现不同于发明创造。
简单地说,科学发现是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认识对象的现象,本质和规律是固有的,不是人造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故不应当为任何人所专有。
发明则是对客观世界改造的成果,它不是客观物质世界固有的,是人类的创造物,是智力劳动的成果。
知识产权 简答题总结
如何理解公开? 如何理解公开?什么叫不丧失新颖 性的公开? 性的公开?
• 出版物公开 在正式出版物上已经记载了同样发明创造 出版物公开: 的情况---绝对新颖性。 • 使用公开:由于使用导致一项或多项技术方案的公开或处 使用公开: 于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该技术方案的状态---绝对新颖性 • 口头或其他方式公开 口头或其他方式公开:能为公众所指的其他方式
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度: 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度:
• • • 优点: 加速了专利信息的交流; 给申请人充分时间来考虑是否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和什么时候提出实审请求, 申请人中有一部分将根据实际情况放弃实质审查请求的,从申请人来讲避免 了被驳回,节约了审查费用,从专利局来讲减轻了审批的工作量,使审查员 能集中精力审查处理那些提出实审请求的专利申请案。 缺点: 但是,这种审查制时间太长,使专利申请案长期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容易 造成纠纷。 另外从早期公开到颁发专利证书这一段时间是法律上的临时保护期 临时保护期,在这期 临时保护期 间申请人的权益得不到充分、可靠的保护。 总的来说,早期公开延迟审查 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综合了形式审查和即时审查制 形式审查和即时审查制的优点,解决 早期公开延迟审查 形式审查和即时审查制 了专利制度发展历史上出现的比较尖锐的矛盾,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用。
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的区别: 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的区别
• ①著作人身权是一种精神权利,不具有直接财产内容;而 著作财产权就是保证著作权人实现财产利益的权利。 • ②著作人身权与著作权主体不可分离除发表权外 ,只能 由著作权原始主体享有;而著作财产权则可由著作权人依 其意志自由转移,由著作权继受主体享有。 • ③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 期有严格规定,超过法定时间便不再受保护。 • ④一般情况下,著作人身权只能由著作权人自己行使,而 著作财产权既可以由著作权人自己行使,也可以由他人行 使
知识产权考试重点.docx
感谢RM整理1. 知识产权的特征: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排他性:知识产权属于无形的财产权知识产权具有相对的时效性知识产权具有一定的地域性知识产权的客体具有可复制性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与权利主体和支配主体的相互分离知识产权权利利益的受损害及其救济专有性: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
不过,由于知识产品是精神领域的产品,知识产权的效力内容不同于所有权的效力内容。
地域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地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该处的地域既可以是一个国家,也可以是 i地区。
时效性:其不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永恒的权利,其时效性的特点表现:它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使用。
2•知识产权的保护模式:行政保护(版权,工商,专利管理部门以及海关部门)仲裁程序保护司法保护——民事司法保护和刑事司法保护3 •作品的归属■委托作品的归属■有明确书面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走或约走不明的归委托人■职务作品的归属■有劳动关系-本职工作范围内■主要利用单位的资源作者享有署名权,其他权利归单位■:匚编作品的归属: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 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合作作品的归属: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苦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演绎作品的归属: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己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英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4•专利的三种类型及三大特征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夕卜观设计特征(软件的专利法保护的审查标准):新颖性、创造型、实用性5技术措施■技术借户措施•控制访问:授权访问控制使用:控制用户复制或传播作品技术保护:防止软件披复制(盗版)所采用的技术■对技术措施的限制(例:江民公司的逻辑炸弹)•技术措施只能是防御而不能攻击•不能超出制止侵权行为的必要限度•不能损害公众利益•不能超出法律范围6 •权利管理信息•概念:在自己作品加贴防伪标识(如水印digital watermarking )的技术•内容:权利管理电子信息■对权利管理信息的限制•不得负载攻击性权利管理信息•不得收集获取作品的用户的个人身份标识信息7•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以下权利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8•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自然人:享年+50年法人:(由公司领导开发)50年9•不受版权保护的成分的判断(三步法)抽象分解:分析,反向编程,把软件拆分(源程序)过滤:看哪些是公共data ,把属于公共部分或不受版权保护的部分剔除(又称提炼)比较:核心部分是否实质性相似,是否受版权或专利保护10.数据库的法律保护结构与编排,不保护数据与内容11.知识产权的侵权如果构成要承担的责任:停止侵权,赔偿损失、12•软件开发的类型及成果归属:合作开发:先签合同,再开发,一般有三种合同约定1.双方共同拥有该软件2.一方请人开发,软件归请人的一方3.分成几块(可分割的)归类好哪块归谁如无合同,则软件归双方共有委托开发:受委托开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委托合同中确定,没有确定或者确定不明确的,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属受托人。
知识产权法考试重点整理
第一章总论一.知识产权概念:是指人们依法对自己特定的智力成果, 商誉和其他特定相关客体等享有的权利。
二.范围:传统的知识产权可大致分为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三.知识产权的特征1.客体非物质性(智力成果)2.专有性(独占性)3.地域性(除非有国际条约, 双边或多边协定,否则效力只限本国境内)4.时间性四.与物权的区分a.获得了物质载体并不等于享有物质载体所承载的客体的知识产权。
b.对任何物体的转移,在缺乏协议的状况下,不导致物体中版权或任何版权中排他性权利的转移。
c.侵犯载体的物权不等于侵犯知识产权。
五.性质:私权力,受公权力的调整和干预。
六.知识产权侵权救济的程序保障1.临时措施◆诉前责令停止侵权(知识产权人, 利害关系人申请;可复议一次,期间不停)◆诉前证据保全◆诉前财产保全2.管辖与时效管辖:●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居处地人民法院●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 侵权结果发生地●级别方面(一审)●专利:中级法院●著作商标:中级以上时效:诉讼时效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超过两年起诉的,只要著作权, 专利权和商标权仍在爱护期内的(20年),法院应当,判决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但损害赔偿数额只从起诉之日起向前2年推算。
3.知识产权恳求权物上恳求权---物权之诉------恳求停止侵害,赔礼致歉救济恳求权---债权之诉------恳求损害赔偿第二章著作权法律制度概述一.概念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邻接权特指:●表演者对其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广播组织对其播出的节目信号●出版者对其设计的版式享有的专有权利第三章著作权的客体一.作品的概念:是指文学, 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二.作品的条件:1.必需是人类的智力成果2.必需是能够被他人客观感知的外在表达(思想不受爱护,对思想的详细表达才受爱护)3.具有独创性三.作品的范围: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 戏剧, 曲艺, 舞蹈, 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 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 产品设计图, 地图, 示意图8.计算机软件9.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四.作品要件1.文学, 艺术, 科学领域内(解除自然界中自然存在)2.智力成果3.能够被客观感知的外在表达(解除思想)4.独创性五.独创性的“独”(不是首创,不要求新奇,而要求由作者独立完成)1.从无到有进行独立创作2.以他人已有作品为基础进行再创作六.独创性的“创”1.指肯定水准的智力创建高度。
知识产权知识点总结大全
知识产权知识点总结大全一、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是指在法定期限内,对知识、技术、文化、商号、版权等各种专有权益的称谓。
因此,知识产权即是知识与产权的合称,是以法律的形式对人们的智力成果和精神财富的一种法律权利。
1.1 知识产权的内涵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它们保护的是人们在科学、文化、技术和商业领域的创造,保障知识和信息的合法使用和创新。
1.2 知识产权的作用知识产权的存在,可以激励人们进行创造、创新,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繁荣,保护创意成果,鼓励投资和合作,促进国际贸易和文化交流。
1.3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商业秘密法等,通过这些法律对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进行法律保护。
二、专利权知识点梳理专利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为了保护发明的技术成果而设立的一种独占权利。
专利是对发明者提供的一种临时的独占权,以鼓励和保护他们的创新。
2.1 专利的种类专利根据保护的创新内容可以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按照国际范围的划分可以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利等。
2.2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权主要是对发明内容的专有权利。
一旦获得专利,就可以在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内独占使用、转让或许可。
其他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
2.3 专利权的取得条件专利权取得需要的条件主要是:可保护的对象,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
2.4 专利权的权利期限专利权的期限根据不同的专利种类和国家而有所不同。
通常是在20年左右。
专利侵权是指未取得专利权人的许可,擅自制造、使用、销售专利产品,或者进口、销售专利产品。
专利权可以通过起诉、协商等形式进行保护。
三、商标权知识点梳理商标是商品和服务的标志,用以在其他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上加以区别,并起到标识和宣传的作用。
商标是企业形象的代表,更是企业的无形资产。
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总结
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总结中级经济师考试中的知识产权这部分,那可真是一块不好啃的骨头!但别怕,咱们一起来好好捋一捋。
知识产权这玩意儿,就像是一座神秘的宝藏,藏着无数的宝贝和秘密。
你要是能掌握它,那可就厉害了。
先来说说著作权。
这就好比是作家的宝贝箱子,里面装着他们的心血和创意。
从文字作品到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再到美术、建筑作品,还有摄影作品、电影作品等等,那可真是五花八门。
就像一个超级大杂烩,啥都有。
你想想,要是有人随便拿了别人箱子里的宝贝,那还得了?所以著作权法就是保护这些宝贝不被乱拿的规则。
再看看专利权。
这就像是给发明家的超级武器。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一个比一个厉害。
发明专利那是要有重大创新的,就像是发现了新大陆;实用新型专利呢,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就像给产品做了个巧妙的改进;外观设计专利则是让产品变得更漂亮、更吸引人,就像给产品穿上了一件漂亮的新衣服。
你说,这些专利要是得不到保护,那发明家们得多伤心啊!商标权也很重要。
商标就像是一个企业的脸面,是让大家能记住你的标志。
好的商标能让人一眼就认出你来,还能给人留下好印象。
要是有人冒用了你的商标,那不是把你的脸给抹黑了吗?在学习知识产权的时候,可不能死记硬背。
得像拼图一样,把各个部分拼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画面。
要多做练习题,就像练武一样,光知道招式不行,还得实战。
多看看实际的案例,看看人家是怎么运用知识产权保护自己的,这就像是看别人打架,自己也能学到不少技巧。
还要学会总结归纳。
把相似的知识点放在一起比较,找出它们的不同之处,就像区分双胞胎一样,仔细观察才能发现细微的差别。
遇到不懂的地方,别不好意思问,要像个好奇宝宝一样,打破砂锅问到底。
总之,中级经济师考试中的知识产权部分,虽然有点复杂,但只要我们用心去学,就一定能把这座宝藏给拿下!让我们一起加油,冲啊!。
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章节要点总结
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章节要点总结嘿,朋友!咱们来聊聊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这个章节。
咱先说说知识产权的概念吧。
这就好比是你家的传家宝,独一无二,只属于你,别人不能随便碰。
它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等,这些可都是宝贝呀!专利就像你精心研发的秘密武器,能让你的产品在市场上大杀四方;商标呢,那是你的招牌,让人一眼就能认出是你的东西,就像看到麦当劳的大M 就知道有好吃的汉堡在等着你;著作权呢,就像你写的一本精彩绝伦的小说,别人可不能随便拿去抄袭。
再讲讲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
这就好像是给你的宝贝加上了一个时间的保险锁。
专利有一定的有效期,过了这个时间,别人就能用了,是不是有点像限时特供的美食,过了点就没啦?商标的保护期限可以续展,只要你一直需要它,它就会一直陪着你,是不是很贴心?著作权呢,作者生前加上死后一段时间都受到保护,这就像是给作者留下的一份永恒的礼物。
说到知识产权的侵权判定,那可复杂啦!这就好比是在迷雾中找路,一不小心就走错了。
比如说,别人的产品和你的专利长得太像,那可能就侵权啦;有人用了和你一样的商标卖东西,这不是捣乱嘛;还有抄袭你的著作,简直就是偷你辛苦种的果实。
还有知识产权的许可和转让,这就像是把你的宝贝借给别人或者卖给别人。
许可呢,就是暂时借出去,还能收回来;转让可就是彻底卖出去啦,可不能反悔哟!在学习这个章节的时候,一定要多做练习题,就像练武要多切磋一样。
反复琢磨那些知识点,把它们深深地刻在脑子里。
别嫌麻烦,这可是通往成功的必经之路啊!总之,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这个章节,知识点多又重要。
咱们得像对待宝贝一样,细心呵护,认真钻研。
只有这样,才能在考试中稳稳拿下这部分分数,你说是不是?。
大学知识产权期末考总结
大学知识产权期末考总结一、引言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或享有的智力成果上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重要。
大学知识产权课程是系统地学习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实践,培养学生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以下是我对大学知识产权期末考的总结。
二、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1. 知识产权的含义知识产权是指人类在创造和创新活动中所产生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权利。
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一系列权益。
2. 知识产权的分类知识产权可以根据其不同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分类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商业秘密等。
3.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包括:文学、艺术、科学、图形、音像作品、发明创造、商标、工业设计等。
三、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1. 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著作权法保护的是著作权人对其作品所享有的特定权益。
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权利归属原则、权利保护原则、权利限制原则和权利滥用禁止原则。
2. 专利法的基本原则专利是对新发明的技术和解决方案的一种保护。
专利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新颖性原则、创造性原则、实施可行性原则和公开性原则。
3. 商标法的基本原则商标是商品或服务的标识,用于区分不同企业和商品。
商标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独占原则、真实原则、初次使用原则和合理使用原则。
四、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1.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WIPO是一个专门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组织。
其主要任务是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制定知识产权的国际规则和标准。
2. 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国际上最重要的知识产权公约包括:伯尔尼公约、巴黎公约、马德里体制和国际专利合作条约等。
这些公约为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基础。
3. TRIPS协议TRIPS协议是世界贸易组织的一个重要协议,要求成员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采取一定的措施,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五、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1. 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包括:登记保护、合同保护、技术保护和法律保护等。
知识产权中级知识点总结
知识产权中级知识点总结一、专利专利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形式,它是指国家授予发明者或其他权利人对其所创造的发明所享有的独占权利。
专利可以保护发明的技术方案、产品、方法和应用等内容。
专利权的主要特征是在一定期限内,专利权人有权利对其专利所保护的发明实施独占性的使用。
专利权是一项法律上的权利,专利法规定了专利权人对其发明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专利权人可以就其专利授权给他人使用,也可以就其专利申请提出专利侵权的行政或者司法的诉讼,维护其专利权利。
专利权人收到专利会费。
二、商标商标是商品或服务的标识,用于区别和识别自己的产品或服务与他人的产品或服务。
商标可以是社会具有识别力的视觉标识、文字标识、字母标志、数字标识、颜色组合标志,声音标志、动态标识、组合标识等。
商标不仅仅是一种标识,还是一种资产。
商标的有效期限以10年为单位,可以无限期地延长使用期限。
商标法规定了商标权人的一系列权利和义务。
商标权人享有对其商标提出专保及维护商标权利的权利。
商标法保护商标的独占权利。
三、著作权著作权是指对作品享有的专有的权益,它是对以文字、音乐、绘画、雕塑等形式表现的作品的权利保护。
著作权的实质是保护作品创作者的肖像权、署名权、修改权、决定权等权利。
著作权是立法规定的一种人身权利,受到国际给予保护。
著作权归著作权人享有终身权利。
著作权侵权纠纷使提交的裁切正利可以要求著作权人给予修正。
CHKERRQ民法院可以依法加重赔偿金额。
保护压力权的作品是人类造陆文化、科学、技术和科学的精神财富。
四、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由公司、企业或个人发明、发现、总结的技术和商业信息,具有经济价值,并且对相关利益方保密的信息。
商业秘密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持有者对其商业秘密享有保密权,并对侵犯其商业秘密权提出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商业秘密保护的内容也包括商业信息的保密义务。
公司、企业或个人需要对一定范围内的当事人对其公司、企业或个人的商业秘密实施保守的义务。
企业对部分特定的员工,全国员工,商务合作伙伴以及其他人设高阶保密义务。
司考知识产权知识点总结
司考知识产权知识点总结导言知识产权是指人们通过智力劳动创造的、在法律上被保护的权利。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培育新品种植物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
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仅有利于激励创新和保护创新成果,也是国家和企业提高竞争力,实现可持续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
在司法考试中,知识产权是一个重要的考试内容,掌握好知识产权方面的知识,对于通过司法考试非常重要。
一、专利权专利权是指发明人对其发明所拥有的专利权利。
专利权是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它保护了发明人的发明成果,促进了创新和技术进步。
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等行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他人便不得进行上述行为。
在司考中,专利权是一个常见的考试内容。
考生需要了解专利权的种类、保护范围、取得条件等内容,并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解答案例题。
二、商标权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商标是商品或服务的标识,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商标权保护了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的专有权利,包括使用、许可使用、转让等权利。
商标在司考中是一个重要的考试内容,考生需要了解商标注册的程序、商标侵权的行为、商标权的保护范围等内容,并能够通过案例题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和解答。
三、著作权著作权是指作品的创作人对其作品所享有的权利。
著作权保护了作品的原创性和独创性,包括文学作品、音乐作品、美术作品、电影作品、计算机软件等。
著作权是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它鼓励了创作人的创作积极性,并保护了其作品不受侵权。
在司考中,著作权是一个常见的考试内容。
考生需要了解著作权的保护对象、著作权的取得方式、著作权的保护期限等内容,并能够通过案例题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和解答。
四、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是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人对其设计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主要保护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人对其设计的专有权利,包括复制、制造、销售和进口等行为。
小学安全知识产权竞赛总结
小学安全知识产权竞赛总结在本次小学安全知识产权竞赛中,我们旨在提高学生们对知识产权重要性的认识,并通过实际参与来培养他们的创新意识和保护意识。
以下是对本次竞赛的总结。
首先,竞赛的筹备工作非常充分。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组织委员会,负责竞赛的策划、宣传和实施。
我们邀请了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进行讲座,为学生们提供了丰富的学习资源和指导。
竞赛形式多样,包括了知识问答、案例分析、创意设计等环节。
学生们积极参与,展现出了极高的热情和创造力。
在知识问答环节,学生们对知识产权的基础知识掌握得相当扎实;在案例分析中,他们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对实际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而在创意设计环节,学生们的创新思维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本次竞赛还特别强调了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我们通过模拟情景,让学生们了解在网络环境下如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以及如何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这一环节不仅提高了学生们的安全意识,也加深了他们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
通过这次竞赛,我们发现学生们对知识产权的认识有了显著提高。
他们开始意识到,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个人的权利,也是对社会的贡献。
同时,学生们的团队协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和提升。
最后,我们对获奖的个人和团队表示祝贺。
他们的优秀表现不仅为学校争得了荣誉,也为其他学生树立了榜样。
我们希望所有参与竞赛的学生都能将这次经历作为宝贵的学习机会,在未来的学习和生活中,继续关注和参与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总之,本次小学安全知识产权竞赛取得了圆满成功。
我们期待在未来能够举办更多类似的活动,进一步激发学生们的创新精神和保护意识,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社会责任感的新一代贡献力量。
【VIP专享】知识产权考试总结
权人”;第 6 条第 3 款规定,“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 16 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 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给 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合理的报酬。
1 评价我国的职务发明制度
答:职务发明制度,就是规定关于职务发明及其专利权归属等相关方面问题的
制度。 主要涉及到了两个方面,一个是职务发明的概念及其认定,另一个是职务 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归属。下面就主要从这两个方面来论述我国职务发明制度。 一、我国职务发明创造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 10 条规定,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执行本单 位的任务: 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如负责研究开发照明工具的工程师作出 了一种新型的电灯。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这主要是指 根据单位的要求,工作人员所承担的短期或临时的职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 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我国在解决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属问题上的 三大原则: (1)专利权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的单位 (2)约定原则 (3)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 三、我国职务发明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职务发明成果归属认定易产生分歧 2.关于发明人离职后一年内作出的职务发明的规定存在缺陷 3.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的分类不尽合理 由以上我国职务发明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可以看出,一方面在我国,不仅 职务发明专利归雇主所有,而且职务发明的范围太宽,限制了科技人员的研发 积极性和灵活性;另一方面如发明人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是在退职、退休或者调 动工作后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作出的,在自己离职一年以后再提出专利申请,或 者直接将发明成果授意给第三人申请专利;发明人也可能会在一定时间内多次 转职,以上情况按现行法是难以确定发明创造的归属的。因此可能对企业的投 资是不利的。所以需要对现有的职务发明制度: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知识产权是在传统物权、债权、人身权
知识产权考试总结
知识产权综述1.巴黎公约——工业产权(专利权、商标权);伯尔尼公约——著作权(版权)2.知识产权的特点: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
著作权1.著作权的客体:作品(独创性,可复制性)2.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对象: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3)时事新闻;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3.著作权的主体:著作人(创作作品的作者((一)作者(二)被视为作者的其他著作权人(三)外国作者)和作者以外的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1.继承人2、承受人3、受赠人4、受让人5、国家)的人两大类。
)4.著作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回收作品权,接触作品权,追续权5.著作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注释权和整理权。
6.著作邻接权:出版权,(0.版式设计权1.图书出版者的专有出版权2、作品文字修改权3、报刊出版者的投稿选登权4、报刊出版者的作品转载、摘编权5、图书出版者的重印、再版作品权)专利权(私权)1,专利制度的特征:科学审查,技术公开2,专利权的主体:发明人,设计人(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主体;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人),共同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人,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主体,外国人3,发明人的权利:署名权,申请权,转让申请权,4,专利权的客体:发明创造一般来讲主要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此外还有植物品种等。
5,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6,发明、实用新型授予专利的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7,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申请文件: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摘要,权利要求书。
8,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申请书,图片和照片,简要说明,外观设计样品或模型9,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算的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算的10年。
司考中关于知识产权的总结
知识产权1.知识产权的创造性不体现在商标权上。
2.著作权不强调地域性,由于自动保护,只要作品创作完成在所有的伯尔尼公约成员国都自动保护。
因此,著作权的国际保护不是作者自己可以为的,而是通过国家间的条约公约实现的!3. 知识产权会消灭,但是知识产权的客体――智力成果不会因为期限消灭。
商标权例外,不消灭。
4.TRIPS协议的主要内容:⑴.明确知识产权是私权利,是民事权利;⑵.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范围:例如版权和有关权利例如邻接权,另外如商标,包括了服务商标;地理标志;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增加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以及未公开信息和植物新品种;⑶特别是:集成电路不图设计保护和植物新品种权以及未公开信息保护只在TRIPS中有。
5.著作作品的邻接权不是著作权,而是和著作权相关的权利,不是在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中规定的,而是在1961年的《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与广播组织罗马公约》中规定的。
6.国民待遇和权利独立原则是巴黎公约和伯尔尼公约都有的原则;著作权法0.创作行为是事实行为,但不一定是合法行为,例如创作反动作品,不能视为作品。
1.仅著作权具有人身权属性,其他知识产权不含有;著作权注重人身权的保护;2.著作作品独创性和专利创造性不同:只要求独自完成,不要求首创性,不同的人创作的作品完全相同也没事;3.作品只能是人创造的作品:大自然的杰作不是,例如九寨沟;4.口述作品也是作品,比如连战的北大即席演讲,别人记载心里面也是;5.盲文作品也是著作权保护的;6.杂技艺术作品是新增加的;戏剧作品指的就是剧本,不是演出,因此它是文字作品。
7.新著作权法把建筑作品从美术作品中分立出来,单独一类;8.仅仅从摄像装置反映,而没有创意在里面的摄影不是美术作品,例如身份证的照片,银行监视系统的录像等机械录制的。
9.著作权法的适用范围:法律法规的译本不是官方译本,可以适用该法产生著作权;试卷是官方的文件,不可以适用著作权保护;律师的代理词适用,法官的判决书否;新闻联播整体作为汇编作品是有著作权的,单一的新闻没有;10.注意:通用数表,要有通用二字,并非所有数表都不受保护;11.著作权主体里面:创作主体必须是直接产生作品者才行,咨询、组织、辅助者不是;创作是事实行为,不需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儿童、神经病也可以称为作者;普通职务作品著作权权利属于作者,单位两年内有优先使用权;12.百科全书,辞书作品,教材由法人其他组织组织创作的也属于特殊职务作品,除署名权以外都属于单位享有;特殊职务作品必须是但外额外安排创作,工资之外另外安排津贴,经费,比如单位为了参加建国60周年庆,组织创作话剧,另外拨经费,住宾馆,单位监督整个创作过程的才是特殊职务作品;否则在单位平时上班,领正常工资,创作的本职作品都是个人的!13.演绎作品不存在职务作品之说,谁演绎就是谁的作品;但是要注意的是:演绎作品的作者不能禁止其他人也演绎这个作品;只有原作者有权禁止!14.合作作品合作者有正当理由可以阻止其他合作者的单独使用,例如作品尚需要修改;单个合作者不能行使转让权;15.电影中的演员在电影中不享有作为作者的署名权,而是作为表演者的表明表演者身份的权利,它是一种邻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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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评价我国的职务发明制度答:职务发明制度,就是规定关于职务发明及其专利权归属等相关方面问题的制度。
主要涉及到了两个方面,一个是职务发明的概念及其认定,另一个是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归属。
下面就主要从这两个方面来论述我国职务发明制度。
一、我国职务发明创造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0条规定,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如负责研究开发照明工具的工程师作出了一种新型的电灯。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这主要是指根据单位的要求,工作人员所承担的短期或临时的职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二、我国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第6条第3款规定,“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第16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合理的报酬。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我国在解决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属问题上的三大原则:(1)专利权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的单位(2)约定原则(3)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三、我国职务发明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1.职务发明成果归属认定易产生分歧2.关于发明人离职后一年内作出的职务发明的规定存在缺陷3.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的分类不尽合理由以上我国职务发明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可以看出,一方面在我国,不仅职务发明专利归雇主所有,而且职务发明的范围太宽,限制了科技人员的研发积极性和灵活性;另一方面如发明人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是在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作出的,在自己离职一年以后再提出专利申请,或者直接将发明成果授意给第三人申请专利;发明人也可能会在一定时间内多次转职,以上情况按现行法是难以确定发明创造的归属的。
因此可能对企业的投资是不利的。
所以需要对现有的职务发明制度进行改革。
2 阐述知识产权的性质答: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知识产权是在传统物权、债权、人身权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民事权利,与传统民事权利相比,有许多突出的特点。
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
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区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本质特性。
知识产权的客体即知识产品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所在。
知识产权的特征1 专有性。
专有性即知识产权所具有的排他性和绝对性,其专有性表现:第一,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第二,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第三,知识产权的排他性则主要是排斥非专有人对知识产品进行不法仿制、假冒或剽窃。
第四,知识产权的独占性是相对的。
2地域性。
地域性是知识产权所具有的另一种重要的特征,所谓地域性,是指根据一国或地区的知识产权法所取得的知识产权的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不具有域外效力。
知识产权的这一特点有别于有形财产权。
3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时间性是知识产权异于物权的又一个重要的特征。
时间性是指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
3 著作人身权与一般人身权的关系答:著作人身权,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是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
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
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
人身权,又称非财产权利。
指不直接具有财产的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
(一)人身权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因此,人身权同时具有不可转让的法律属性。
(二)人身权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不能以金钱的价值尺度衡量人身利益。
(三)人身权是一种绝对权。
又称为对世权。
相同点:(1)不可被替代、被扣押、被执行或被剥夺;(2)既不得转让也不能放弃;(3)也不能被继承、遗赠;(4)具有非经济属性。
即使著作人身权产生间接经济效果不同点:著作人身权保护的是特定人(著作权人)的作品的一种权利。
其权利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著作权人创作出作品。
著作人身权对作品的依赖。
正是因为有了著作权人创作出了作品,才使得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具有了与作品密切相关的权利(既著作权)。
著作人身权是作者身份所固有的和后天的。
它是作者的身份所固有的,专属于创作者本人。
它与普通人身权利不同,它产生于创作行为,不是天生就有,因而不属于所有民事主体,只属于著作权人。
1、俩者从主体上,客体上,还是从权利产生的根据上来分析,都是不相同的。
2、产生的原因不同。
著作人身权取得是由于作品的创作,一般人身权取得是由于出生。
期限不同。
3、期限不同。
著作人身权期限除发表权外,其它人身权没有期限;一般人身权的期限则是自然人生命存续期间。
4 计算机软件中的字库属于软件作品吗答:属于。
软件产品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软件作品特性:1.软件是一种逻辑产品,不是客观的实体,看不见摸不着,具有无形性,它是脑力劳动的结晶,它以程序和文档的形式保存在作为计算机存储器的磁盘和光盘介质上,通过操作计算机才能体现出它的功能和作用。
2.软件产品的生产主要是研制,软件产品的成本主要体现在软件的开发和研制上,软件开发研制完成后,通过复制就可以产生大量的软件产品,不需要再花人力和物力。
3.软件产品不会用坏,不存在磨损、消耗等问题4.软件产品生产主要是脑力劳动,还未完全摆脱手工开发方式,大部分产品是“定做的”。
5.软件费用不断增加,软件成本相当昂贵。
软件的研制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复杂的、高强度的脑力劳动,它的成本非常高。
所以计算机软件中的字库属于软件作品。
5 进口权能阻止平行进口吗答:所谓进口权,是指权利人享有自己进口或者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进口其知识产权产品的权利。
进口权普遍规定于专利法,部分国家的版权法也有规定。
所谓平行进口,是指在国际贸易中,未经国内知识产权权利人授权,进口由权利人或者经权利人同意投放市场的产品或者服务,或者进口与权利人的权利具有同源性的知识产权产品的行为或者现象在进口权与平行进口的关系问题上,涉及两个问题,一是进口权是否与销售权等权利一样,受制于权利穷尽原则,即进口权能否用来阻止平行进口取决于进口权是否可以被穷尽。
二是如果进口权受制于权利穷尽原则,则又取决于在平行进口的情形,权利穷尽原则是否具有地域性,即一国承认国-内穷尽还是国际穷尽。
进口权的规定与阻止平行进口没有必然的联系,从现有国际条约和各国国内立法与司法实践看,权利人很难直接根据进口权阻止平行进口,因为进口权能否阻止平行进口取决于其与权力穷尽原则关系。
当然,一国也可以基于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需要,规定进口权不受穷尽原则的制约,但至少在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不能自然得出进口权可以阻止平行进口的结论。
6 浅析未经行政审批的作品是否适用损害赔偿的救济方式答: 1、“未经行政审批的作品”是指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应当经过有关行政部门的审查才能出版、传播的作品。
如电影作品应经过广播部门审查取得公映许可证之后才能公映。
2 、法律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人身权、财产权因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而受到侵害,依照法律规定向有权受理的国家机关告诉并要求解决,予以补救,有关国家机关受理并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活动。
目前,法律救济的方式主要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民事诉讼。
一部本身内容完全合法,但是尚未经过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作品,被他人未经许可利用时,著作权人除了可以请求法院判决他人停止侵权之外,是否还可以获得损害赔偿呢?这一问题目前在涉及国外影视剧著作权侵权案件纠纷中尤为突出。
未经行政审批的境外影视作品侵权纠纷处理存在三种方式:1、该作品属于“法禁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法禁作品”源于我国著作权法原第四条的规定,“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该处理方法往往会审查涉案作品是否经过行政审批,是否履行了进口手续,如果没有,以著作权法不保护“法禁作品”为由,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该作品与其他作品相同,享有完整的侵权救济权利。
该种处理方法将该类作品与我国作品完全等同对待,认为其享有请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权利。
该处理方法的逻辑在于:第一,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境外影视作品应当与我阅作品享有同样的“国民待遇”;第二,依据《伯尔尼公约》,作品自创作完成之日起即享有著作权,履行进口审批手续并非境外影视作品享有著作权的条件。
3、该作品权利人享有侵权救济的权利,但不享有获得损害赔偿额的救济权利。
该处理方法认为该类作品应当受到保护,权利人有权要求他人停止侵权,并支付合理费用,但因其没有经过行政审批,故无法获得损害赔偿额的救济。
事实上,禁止传播致使未经行政审批的境外影视作品的权利人无法获得损害赔偿额的救济。
第一,作品的传播与作品的经济利益密不可分。
著作权经济利益源于作品的创作,始于作品的传播。
作品创作完成后,如同普通商品一样,只有交换才能产生经济效益,作品的传播与作品的经济利益密不可分。
因此,禁止作品的传播实际上是禁止权利人通过作品获取任何经济效益。
第二,未经审批的境外影视作品的权利人不存在经济损失、我国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额的确定适用一般民事赔偿的损失填平规则。
损害赔偿额计算所依据的经济损失是可得利益的损失,而不是任意扩大的将来可能产生的不确定损失。
第三,关于侵权人获利的处理,“任何人不能通过违法行为获利”,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应当予以剥夺,但剥夺的收益不应给予权利人,而应由相应的行政机关予以没收。
因为侵权人不仅侵犯了权利人享有的私法性质的著作权,还侵犯了行政机关就境外影视作品实行的公法性质的行政管理规定,因禁止传播封闭了著作权人通过私权保护获得收益的路径,故侵权人获利对应的行为就是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理应由行政机关予以没收但是,我国对于作品内容的审查,导致一部分“实体上合法”但是“程序上不合法”的作品出现。
也就是说,现实中存在大量按照行政审批制度被“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而其内容并不违反任何法律法令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也就是说,从程序上看,由于未经审批,这些内容在国内是禁止出版、传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