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重庆市大学生寒假带薪实习工作的通知(渝教学〔2011〕30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就业工作领导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定向就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发文字号】渝人社发[2011]275号【发布部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日期】2011.10.31【实施日期】2011.10.3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定向就业培训工作的通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定向就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27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就业办,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培训机构:为鼓励支持用人单位招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充分发挥定向就业培训在提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11〕86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11〕48号)、《关于切实加强短期技能培训监督管理的意见》(渝办发〔2011〕63号)以及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6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定向就业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主要指应届和毕业后两年内现未就业的重庆市高校毕业生以及市外高校重庆籍或户口已迁入重庆的毕业生(含自考、成教、电大、函授、远程教育等国家承认其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未就业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二、培训机构(一)开展定向就业培训的用人单位或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用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每年招聘10名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具备岗前培训能力的在渝企事业单位。
2.培训机构:具备培训资质,与用人单位签订委托培训协议的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部关于加强建设类专业学生企业实习工作的指导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部关于加强建设类专业学生企业实习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部•【公布日期】2012.01.20•【文号】建人[2012]9号•【施行日期】2012.01.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部关于加强建设类专业学生企业实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2〕9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教育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及有关部门、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教育局,部机关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各有关社会团体: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建设类专业学生是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新生力量,是宝贵的人才资源。
做好建设类专业学生企业实习工作,对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至关重要。
近几年,各地学校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事业单位密切合作,完善学生实践性教学环节建设,努力探索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方式,创新管理模式,迫切需要推进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企事业单位,要把建设类专业人才实践能力培养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学生到企业实习,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使培养的人才更加适合行业的用人需求。
为做好建设类专业学生企业实习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学校对学生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一)企业实习是建设类专业教育的重要环节,对于树立学生的工程意识,促进理论知识转化为工程实践能力,提高学生就业本领极为重要。
企业实习一般包括认识实习、课程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顶岗实习)等多种形式。
学校要根据建设类专业培养目标和专业规范的要求,在不同教学阶段统筹安排学生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合理确定企业实习的内容、时间、形式、学分和评价方式等,做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2011年度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2011年度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中共重庆市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3.06•【字号】渝教工委办[2012]17号•【施行日期】2012.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其他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2011年度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渝教工委办〔2012〕17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教育局,各高校,各直属单位:2011年,全市教育系统围绕教育高地建设、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民生、“五个校园”建设等中心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向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报送了大量的信息,为领导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渝教办〔2006〕35号)精神和各单位信息工作2011年度得分在本类别单位的排名情况,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决定对南岸区教委、中共重庆大学委员会、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市教育考试院、市教委办公室等57个信息工作先进集体(见附件1)和鞠乾勇、陈林、谭宗莉、徐海、罗永星等57名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见附件2)进行表彰。
同时,对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委、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重庆旅游职业学院、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市巴蜀小学、市教委师范处、市教委招生考试管理处、市教委机关党群办公室等10个2011年信息工作取得较大进步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在2012年度信息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各区县教育部门、各高校、各直属单位和全体信息工作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不断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
附件:1.2011年度重庆市教育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名单(按类别以年度得分排名,共57个)2.2011年度重庆市教育系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名单(按类别以年度得分排名,共57人)2012年3月6日附件1:2011年度重庆市教育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名单(按类别以年度得分排名,共57个)南岸区教委垫江县教委永川区教委渝北区教委巴南区教委沙坪坝区教委九龙坡区教委开县教委云阳县教委巫山县教委丰都县教委梁平县教委涪陵区教委璧山县教委合川区教委江津区教委大渡口区教委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委武隆县教委忠县教委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委奉节县教委万盛区教委万州区教委綦江县教委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委中共重庆大学委员会重庆邮电大学中共西南大学委员会重庆三峡学院重庆文理学院西南政法大学重庆教育学院重庆交通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重庆科技学院重庆工商大学中共四川美术学院委员会长江师范学院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三峡职业学院中共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重庆工商职业学院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中共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评估院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市第一中学校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市教委办公室市教委宣教处市教委基教处市教委学生处市教委安稳办附件2:2011年度重庆市教育系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名单(按类别以年度得分排名,共57人)南岸区教委鞠乾勇垫江县教委李世强永川区教委宋世海渝北区教委李更久巴南区教委白军沙坪坝区教委孙永红九龙坡区教委马春亮开县教委袁鑫云阳县教委杨镇霆巫山县教委方德伦丰都县教委蒋新梁平县教委丁倩涪陵区教委许顶银璧山县教委邹景中合川区教委何顺江江津区教委刁宇峰大渡口区教委邹凤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委刘永忠武隆县教委王华东忠县教委吕圣龙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委窦向军奉节县教委张修郡万盛区教委吴明芳万州区教委谈德成綦江县教委杨友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委冉俊柏重庆大学陈林重庆邮电大学熊余西南大学郭亮重庆三峡学院邢文重庆文理学院乐万里西南政法大学冉鸿重庆教育学院黄俊杰重庆交通大学苗国厚重庆师范大学陈进东重庆科技学院范登龙重庆工商大学王洪四川美术学院郁薇长江师范学院谢秀军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谭宗莉重庆三峡职业学院陶毅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罗湘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汪洋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喻永均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彭星霖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唐辉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黄毅力市教育考试院徐海市教育评估院陈友力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郑胜利市第一中学校周卫华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周锐市教委办公室罗永星市教委宣教处粟朗市教委基教处苏建新市教委学生处徐柏泉市教委安稳办陈小强。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重庆市教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重庆市教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重庆市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2.27•【字号】渝教工委[2012]16号•【施行日期】2012.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重庆市教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渝教工委〔2012〕16号)各区县(自治县)委教育工委,高等学校党委,委直属中小学党组织:现将《重庆市教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2年2月27日重庆市教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12年工作要点2012年重庆市教委关心下一代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教党〔2009〕20号,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渝教工委〔2010〕2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围绕《重庆市中长期城乡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充分发挥教育关工委优势,坚持不懈地在青少年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加强对职业院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指导;以“五好”关工委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推进基层关工委建设。
突破薄弱环节,拓展工作领域,不断创新提高,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作出新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三届十次全委会精神,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关工委作用,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中,针对不同年龄阶段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创新形式和方法,努力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广大青少年在知、信、行上下功夫,帮助他们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六个一活动总结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六个一”活动总结为促进大学生了解国情市情民情,积极引导大学生在实践中接受锻炼,努力培养“又红又专”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切实按照《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重庆市教委的要求,我院按照学院的相关部署,以开展以带薪实习、种树、学农、学工、学军和社会调研为主的 “六个一”活动。
2010年11月10日,重庆市政府对在校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推出新举措,要求全市大学生进行以“六个一”为主题内容的社会实践并且每一名在渝大学生在校期间种100棵树,每所大学建一片大学林;带薪实习一个月;到农村“三进三同”一个月;到企业做工一个月;军事训练一个月;撰写一篇有价值的社会调研报告。
重庆市政府正在研究制定大学生实践工作机制、政策措施和财力保障等,“六个一”活动旨在促进大学生深入了解国情、市情、民情,以此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有关让大学生在校期间植树,是为了提高大学生爱护环境的意识,通过带薪实习,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些学生的经济压力,并锻炼其社会实践能力。
重点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假期不能回家的学生,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带给学生。
大学生勤工助学、勤工俭学,也属于带薪实习的一部分。
组织大学生进村社、进农户、进田间,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了解农民的生活和农村现状,感受民生疾苦,增进同农民群众的感情。
并且组织全市在校大学生到企业生产和服务一线,与工人一起做工,使其培养劳动观念,了解生产流程,提高操作技能,促进学以致用。
参加了不少于15天的军事训练在校大学生也将会锤炼意志品质,强化国防观念,大大的提高了学生的爱国情操。
撰写的调研报告促进学生们的整合水平也检测一名大学生在“六个一”活动中的各方面的学习情况,同时报告优秀的还将得以表彰和奖励更是提高了学生们的兴趣和认真态度。
关于做好大学生带薪实习社会实践活动推优评选工作的通知
重庆师范大学委员会重师委学发〔2011〕6号关于做好大学生带薪实习社会实践活动推优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各实习分队、相关职能部门:自2010年暑期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校利用假期先后三次组织开展大学生带薪实习活动,均已圆满完成,并受到各界广泛好评。
为鼓励和表彰在此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决定开展大学生带薪实习活动推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类别:带薪实习先进工作者、带薪实习优秀团队、带薪实习先进个人。
二、评选范围:参加2010年暑假、2011年寒假、2011年暑假三次大学生带薪实习活动的组织者、领队老师、实习学生。
(一)带薪实习先进工作者:从参加我校三次大学生带薪实习的工作人员中评选,包括学校相关部门的组织者、参与者;各学院的领队老师和参与组织带薪实习的工作人员;实习单位的指导老师及组织人员。
(二)带薪实习优秀团队:从参加我校三次大学生带薪实习的学院、带薪实习分队、实习小组中评选。
(三)带薪实习先进个人从参加三次大学生带薪实习活动的学生中评选。
三、评选办法(一)带薪实习先进工作者和带薪实习优秀团队采取自主申报、学校审核评定的方式,实习单位的指导老师及组织人员由各领队老师联系推荐。
1.带薪实习先进工作者申报条件:(1)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开展工作,密切联系实习单位合作良好;(2)工作成绩突出,学生反响好,实习单位肯定;(3)带薪实习期间及后期密切关注学生动态,注重学生安全、纪律教育、关心学生工作、生活情况等。
(4)带薪实习先进工作者拟从学校相关部门的组织者、参与者中评选2名;从三次带薪实习领队老师中评选8名;从学院参与组织带薪实习的工作人员中评选2名;从实习单位的指导老师及组织人员评选2名。
2.带薪实习优秀团队申报条件:(1)按照学校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带薪实习,遵守纪律,并在实习中切实得到成长和锻炼;(2)实习团队成员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奉献精神;(3)实习团队成员受到实习单位的肯定和表彰;(4)实习团队编辑的简报质量高,能认真撰写带薪实习心得体会和实习教育手册。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重庆市高校学生工作优秀论文的通报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重庆市高校学生工作优秀论文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1.25•【字号】渝教工委办[2013]6号•【施行日期】2013.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其他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重庆市高校学生工作优秀论文的通报(渝教工委办〔2013〕6号)各高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探索创新新形势下高校学生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高校学生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促进我市高校学生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学生工作优秀论文评选的通知》(渝教办学函〔2012〕203号)精神,经各高校推荐、专家组评审和我委研究审定,共评选出高校学生工作优秀论文89篇,现通报如下:《运用手机报助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探析--以“重邮e站”手机报为例》等9篇论文获“重庆市高校学生工作优秀论文一等奖”;《浅谈非艺术类院校艺术类大学生的学生管理工作》等30篇论文获“重庆市高校学生工作优秀论文二等奖”;《大学生初始信任决策的影响研究》等50篇论文获“重庆市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优秀论文三等奖”。
希望获奖的同志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继续从理论和实践层面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学生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式。
希望全市广大高校学生工作者向获奖同志学习,不断提高理论学习意识、理论研究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各高校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切实加强对学生工作的领导,把立德树人作为学校工作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强化学生主体地位,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不断提升我市高校学生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贡献。
附件:重庆市高校学生工作优秀论文获奖名单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13年1月25日附件:。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2年重庆市主城区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2年重庆市主城区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
•【字号】渝人社发[2012]125号
•【施行日期】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资福利
正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2年重庆市主城区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2〕12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通过对我市部分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的综合统计分析,结合对部分企业的实际调查,现发布2012年重庆市主城区部分职业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供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参考。
远郊区县请结合本地区人力资源市场供需情况,通过调查分析发布本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附件:2012年重庆市主城区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附件:
2012年重庆市主城区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度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团队项目名单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度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团队项目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10.25•【字号】渝教高[2012]58号•【施行日期】2012.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2年度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团队项目名单的通知(渝教高〔2012〕58号)各有关高等学校: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学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高〔2012〕37号)精神和我市教学团队建设规划,我委组织开展了2012年市级教学团队申报评审工作。
在各校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专家网上评审、会议评议和公示,决定将西南政法大学“行政管理学教学团队”等41个本科教学团队和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图形图像制作专业教学团队”等22个高职高专教学团队列为2012年重庆市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团队,其中重庆大学、西南大学10个教学团队不占2012年重庆市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团队建设指标。
为推进我市“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整体发展,支持库区学校和民办院校建设,经专家评议,决定将重庆三峡学院“计算机类核心课程教学团队”等11个2011年重庆市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团队培育项目列为2012年重庆市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团队。
希望各高校,特别是培育项目所在高校对团队建设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以教学团队建设为契机,建立团队合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思路和措施,开发优质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经验交流,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2012年重庆市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团队名单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12年10月25日附件:。
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在大学生中实施社会实践学分工作的规定(1)
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在大学生中实施社会实践学分工作的规定重医大教〔2011〕17号各院、系、部、处、室、教学基地:为了促进我校大学生对社会的了解,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养和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和造就知行合一、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重庆市委、市府和重庆市教委《关于做好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各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我校各专业学生培养计划中增加社会实践环节必修学分,实现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全覆盖,现制定以下规定:一、组织机构各院、系、部要成立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安排和管理本单位分管专业大学生的社会实践项目。
院、系、部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二、指导思想按照医学院校自身的学科特色以及各类医学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和场所,实现所有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全覆盖。
三、社会实践内容和形式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内容除了重庆市委、市府和重庆市教委统一组织的“六个一”活动定点项目以外,各院系部以及教学基地应结合医学专业特点和本单位的实际工作需求,设立医院导医、志愿者、勤工助学、社区卫生服务、社会调研岗位和形式。
各附属医院和教学基地还应为我校贫困大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寒暑假带薪实习岗位。
四、实施方案1. 将大学生带薪实习、种树、学农、学工、学军和社会调研等社会实践活动纳入专业培养计划的必修内容,总学分为6个学分(含军训2个学分)。
2. 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每16个学时计为1个学分,学生在校期间需修4个社会实践学分(除军训外)方可毕业。
3. 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基地要研究确定适应各阶段、各类专业大学生可承担的社会实践岗位计划,并在每学期期末向校学生处提供本单位假期开放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项目的岗位类型和数量供学生选择,学生亦可在家庭所在地自行联系社会实践地点,但实践项目要与学校提供的社会实践项目相同或相近。
渝人社发【2009】122号
渝人社发〔2009〕122号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再就业办、财政局: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38号)和市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9‟71号)文件精神,鼓励支持用人单位建立就业见习基地,接受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帮助其积累职业实践经验,增强就业竞争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现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2009年-2011年,组织3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建设一批提供岗位多、见习质量高、促进就业强、社会影响好的就业见习基地;高校毕业生见习后促进就业率达到85%以上,其中见习留用率达到20%。
二、见习对象两年内未就业的重庆籍高校毕业生、在渝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毕业学年在校生。
三、基地设立(一)设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每年能够提供10个以上、具有一定技术和服务含量的就业见习岗位,见习期满后留用见习毕业生比例不低于20%。
(二)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向市或区县(自治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报,填写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附件1),提供见习单位简介、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区县(自治县)人才中心初审合格的,提交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汇总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统一授予“重庆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标牌。
见习基地期限为三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继续挂牌。
四、见习实施(一)信息发布。
根据见习基地提供的见习岗位需求信息,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才中心通过重庆大学生就业网、区县政府人事局网和新闻宣传媒体向社会发布。
(二)见习报名。
自愿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失业登记证(未办理失业登记证的,可到市和区县人才中心填报就业失业登记表)或学生证到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参加现场报名,也可持以上证件到见习基地报名或登陆重庆大学生就业网进行网络报名。
以改革为动力 以创新求发展
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求发展自2011年起,重庆高等教育将立足实际,以服务国家特别是重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国际视野为参照,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求发展,推动重庆高等教育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基本思路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重庆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纲要为契机,围绕推进城乡教育统筹发展,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促进高等教育的四个“更加”,即“布局更加合理、结构更加优化、体制更加灵活、特色更加鲜明”。
二、主要措施1.以大学生“六个一”社会实践为抓手,在社会实践教育上取得突破,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合格建设者与可靠接班人根据《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渝委发(2010)27号)精神,积极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
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教学计划,把社会实践纳入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完善大学生社会实践学分制,每名学生每学年活动时间不少于30天。
二是利用寒暑假和周末组织大学生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农村开展“植树”、“带薪实习”、“到企业做工”、“三进三同”、“军事训练”、“撰写社会调查报告”等社会实践活动。
三是努力创建具有重庆特色的社会实践品牌基地,各高校每个院系至少建立一个固定的社会实践基地。
四是各高校按照学生每年国家财政投入总额0.5%~1%的比例,落实社会实践专项经费。
2.以“五说”论坛为抓手,开展教育思想大讨论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没有改革的思想就没有改革的行动。
为了在全市高校进一步树立现代高等教育理念,推动高等教育改革,我们在全市高校开展了“五说”论坛系列活动,开展教育思想大讨论。
“五说”即高等学校“书记校长说办学”、”分管教学院长、教务处长说教学”、“院系领导说专业”、“教师说课程”、“学生说学习”。
活动的开展将促进我市高等学校进一步明确办学目标和定位,厘清办学思路,引导高等学校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培育学校办学特色,切实将高等教育工作重心从规模扩张转移到全面提高质量的内涵式发展上来。
企业及区县岗位及分配明细
郭剑锋 张靖 李莎 向丽 闫康生 淡明明 夏露 刘翔 刘兆春 何文军 赵国梅 罗涛 王安华 邓六三 吴玉玲 吴玉玲 涂善俊 刘安俊 王崭新 袁仕宏 洪流 金晶 淳玲 王晓强
开州大道中段233号 开州大道中段233号 开州大道中段233号 云枫街道办盛山街2号 汉丰街道盛山社区 开州大道中段233号 万寿大道100号 南宾镇玉带北街1号 移民局 南宾工业园区工业孵化楼503 南宾镇玉带北街1号
单位名称 重庆水泵厂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水泵厂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江北嘴天成建设有限公 司 重庆市江北嘴水源空调有限公 司 华兴监理公司 重庆银行重大支行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 司 中国兵工物资西南有限公司 交运集团万运公司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区经济信息委 区城乡建委 区人口计生委 区审计局 区检察院 綦江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 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綦江区监察局 綦江区民政局 綦江区财政局 科委 梁平县水务局水政执法 梁平县城乡建委办公室 梁平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梁平县司法局梁山司法所 梁平县统计局办公室 梁平县市政局办公室 教委 发改委 司法局 财政局 规划局 旅游局
实习岗位 数量 6 4 2 1 2 2 5 1 3 50 5 20 5 2 5 2 3 1 2 2 15 2 2 1 1 2 2 4 1 1 1 1 2
学院分配明细 机械6 建管4 土木2 城环1 建筑2 经管2 动力5 材料1 贸行1、经管2 机械50 经管5 建管5、土木5、城环5、建筑5 贸行5 贸行2 法学5 电气2 电气3 资环1 资环2 计算机2 光电5、生物5、化学5 通信2 通信2 通信1 电影1 电影2 外语2 体育1、艺术3 自动化1 自动化1 自动化1 自动化1 弘深2
材料1 材料1 材料1 材料1 材料1 材料2 软件1 文新1 数统1 物理1 农学1
《学工简报》
《学工简报》(第1期总第1期)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学生工作部xx年4月9日目录1、xx年大学生寒假带薪实习工作顺利完成2、心理咨询中心开展福利院“学雷锋·送温暖”活动3、坚持站岗监督保持校园的良好风貌4、严于律己认真工作为树立健康校园风气课管部在行动5、构建和谐校园,维护寝室安全——寝室违规物品大检查6、社团联合会新学期动员大会顺利开展7、学工部召开工作会8、院领导到学工部调研9、建设和谐社区文化,开启宿舍文化之窗10、“学雷锋、当传人、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启动仪式隆重举行11、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运动场落成典礼隆重举行12、春季义务植树活动顺利开展13、3月团组织生活顺利开展14、淘宝市场,淘你所爱15、学工部第一次全体学生干部大会顺利举行16、师生一席,工作汇报17、累积经验,勤工助学18、我院“学雷锋,当传人,树新风”之看电影活动顺利举行19、接受市教委安稳工作专项督查得到充分肯定20、简讯六则第1页,共8页xx年大学生寒假带薪实习工作顺利完成为贯彻市教委《关于认真做好xx年重庆市大学生寒假带薪实习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学工部顺利完成了xx年大学生寒假带薪实习活动的全部工作。
本次寒假带薪实习活动共与25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成功接洽,为50名在校大学生提供为期一个月的带薪实习活动,实习单位所在地涉及渝中区、沙坪坝区、合川区等。
xx年1月12日在我院001阶梯教室召开了本次带薪实习活动的启动仪式和培训会。
截止到xx年2月16(出征仪式上院党委王书记为实践队授旗)日,全部实习生结束实习工作顺利返校。
实习期间,共完成了50篇心得体会,撰写了50篇调研报告。
其中,部分优秀作品上报市教委。
本次大学生寒假带薪实习活动,是我院在重庆市大学生“六个一”社会实践工作联席办指导下开展的第四次带薪实习活动。
与去年寒假相比,实习岗位数量增长194%,为全院各院、系争取了更多的实习岗位,为更多在校大学生提供了实习机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落实渝府办发(2013)158号文件精神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落实渝府办发(2013)158号文件精神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8.12•【字号】•【施行日期】2013.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落实渝府办发〔2013〕158号文件精神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委内相关处室,相关委直属单位:为了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3〕158号)(以下简称“渝府办发〔2013〕158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将《市教委落实渝府办发〔2013〕158号文件精神任务分解方案》(以下简称“任务分解方案”)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渝府办发〔2013〕158号文件明确了我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近三年的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做好此项工作的主要政策依据。
该文件将相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分解为33项具体任务,《任务分解方案》就是将由我委组织实施或配合工作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到委内相关处室和相关直属单位。
各相关处室、委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和本通知要求,制定方案,加强协调,积极推进,狠抓落实,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各牵头处室、委直属单位要积极争取市级相关部门的支持,整合资源,密切合作,力争今年9月底前制定并出台具体的工作方案或实施办法。
配合处室、委直属单位要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
委内将于今年底对各相关处室、委直属单位的工作完成或进展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和通报。
三、各牵头处室、委直属单位要指导督促高校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抓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要指导各高校根据市政府的文件精神和我委,以及市级相关部门的文件要求,加强工作统筹,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和合理确定办学规模,动态优化专业学科结构,优化教育教学内容;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工学融合,强化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培养,切实提高毕业生的核心就业能力;进一步做好就业指导服务和援助帮扶工作,教育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确保毕业生充分就业和更高质量的就业。
政府部门实习工作总结
政府部门实习工作总结政府部门实习工作总结紧张又充实的实习生活又将谢下帷幕,想必你学习了很多新方法,需要回过头来对这段实习经历认真地分析总结了。
可是怎样写实习总结才能出彩呢?以下是店铺整理的政府部门实习工作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政府部门实习工作总结篇1很庆幸,在参加政府见习的笔试面试面前,自己选择了试一试。
很感谢学校、感谢老师给我这个机会,让我来到市政府,来到工信委……我们的处事不拘小节与精确细致并存,我深知政府工作人员肩负的担子之重,他们任何一个决策都影响着百姓的衣食住行,所以始终把工作时的严肃认真放在首位。
在这个不寻常的假期里,很感谢老师们把我当做运行处的一份子,让我明白了找准定位、谨言慎行、细心的重要;“学以致用”,知识的学习要扎实而灵活运用更是重中之重;我懂得了“格局决定一切”,大局观影响着一个人的谈吐气质乃至处事方式;“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其实政府的工作生活并没有多么神秘,从大大小小物资公示的光明磊落,到工作流程的严谨,处处体现着责任、担当。
工作中的任何一项举措都必须建立在一定的规矩和标准之上,在我看来有时候甚至近乎“苛刻”、“锱铢必较”。
“无规矩不成方圆”,老师说,这样有章可循,规范、严谨。
这个寒假,我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工作之外的更多,辟如严谨,辟如认真。
现在,从哪里来,该回到哪里去了。
我们都会在各自的方向上努力的向前走,我会带着满满的收获与感动,回到母校,回到团委,继续做好一名学生,当好一名学生干部。
政府部门实习工作总结篇2为期一个月的实习生活弹指一挥间已划上句号,这期间我作为一名政府工作人员了解了职场人员的酸甜苦辣,体会到了乡镇政府工作人员的不容易和肩负的责任。
回想起7月4日,年轻的我怀揣着一颗热情、兴奋而又充满期待的心,来到黔江区石家镇人民政府,激动不安之情油然而生。
一个沉甸甸的问号,不停的在我脑中盘旋。
我不由得问自己:作为一个实习生,我能胜任这份工作吗,我能做好吗?而如今,实习已经圆满结束,我所获得的收获见证了我的成长,为我的实习生活划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12.04•【字号】渝教招考[2012]12号•【施行日期】2012.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渝教招考〔2012〕12号)在渝成人高等院校:现将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2〕2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市有关成人高校招生的政策规定。
成人高等院校招生是高等教育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规范我市高等院校招生秩序、严肃高等教育招生纪律、维护考生利益,我市先后印发《关于重申成人高等教育规范管理的通知》(渝教招考〔2012〕2号)、《关于印发<重庆市规范高等教育招生秩序严肃高等教育招生纪律若干规定>的通知》(渝教招考〔2012〕8号)(简称《规定》)等文件。
有关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各项招生政策规定以及我市制定的高等教育招生“五严格”、“八严禁”要求。
二、加强管理,严厉打击国家招生体制之外违规招收录取考生的行为。
一是各举办成人高等教育院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下达的招生计划、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录取审批程序招生,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和变更计划类型及层次,不得向生源不足省份调入计划或超计划录取或降低录取标准。
因2011年违规招生而受处理的院校,要认真吸取教训,确保不再发生违规招生问题。
二是坚决打击体制外录取、非法中介招生录取和“地下”招生录取活动。
要采取严密措施,防止不法人员私刻学校招生印鉴,私制印发招生录取通知书。
三是要加强对成人录取通知书的管理。
招生单位录取的新生名单必须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机构审核签章,打印新生录取名册,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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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教学…2011‟30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重庆市大学生
寒假带薪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渝委发…2010‟27号)精神,促进大学生了解国情市情民情,积极引导大学生在实践中接受锻炼,培养信念坚定、知行合一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经我委和市人力社保局、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市工商联等部门沟通协调与发动,在今年寒假期间共为全市大学生提供8000余个带薪实习岗位。
现将这些岗位分配到各高校,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高校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
发动,必须于学校放假前安排部署此项工作。
同时,要严格纪律,细化工作方案和制定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确保此项工作的安全、顺利推进和圆满完成。
二、各高校应安排教师及时与相关单位和企业对接,了解岗位的要求及相关情况,组织学生在放假后尽快到岗,统一前往,并签订《带薪实习合作协议》。
学生到岗及相关情况需报我委学生处备案。
三、各高校应加强学生教育管理,积极做好参加带薪实习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实习接收单位或企业的规章制度,珍惜机会,接受锻炼,加强自律,注重形象,并对实习学生进行活动情况介绍、岗前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指派指导老师全程参与整个活动,动态管理。
四、各高校应指定专人跟踪负责带薪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收集参加带薪实习学生的心得体会、实习照片和意见建议。
在学生带薪实习期间,应尽量坚持日报告制度,可以通过大学生社会实践高校QQ群上报,也可将信息发送至市大学生实践办邮箱sdxssjb@。
实习活动结束后的一周内,各高校务必向我委学生处上报工作总结。
五、各高校应加强沟通联系,主动配合相关单位和企业做好学生寒假带薪实习活动工作,学生实习结束时,学校应为学生准备实习鉴定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实习单位或企业签署意见后,1份由学校汇总存档,另1份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六、各高校应坚持学生自愿及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原则,积极发动、组织学生参加实践活动。
采取有效措施,提供政策保障,确保学生的实习时间达到规定要求。
七、带薪实习补贴原则上由接收单位按每人每工作日40元人民币标准执行。
八、重庆市校方责任保险太平洋财产保险共保体就本次活动涉及到的校方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作如下说明:
(一)对于本次活动,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共保体将参照《重庆市校方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中关于高校校外实习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承担保险责任。
(二)学生在实习单位实习过程中、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可视同校园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按校内责任进行有责赔付、无责补偿,赔付标准按照《重庆市校方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中第七条“高等院校”赔付标准执行,最高赔付标准为50万元/生。
(三)学生在发生意外事故后,如有其他途径先行赔付,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共保体按照保险条款补充赔偿。
联系人及电话:
市教委:杨欢,60393053
市直机关工委:孙钰峰,63897062
市国资委:霍果果,67678092
市工商联:赵安民,67516772
市人力社保局:刘路,67502944
附件:2012年重庆市大学生寒假带薪实习岗位分配及高校联系人一览表(具体岗位分布以电子版独立随同下发)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大学生带薪实习高校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2月2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