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人员管理条例
兼职薪资管理制度范本
兼职薪资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对兼职员工的薪资管理,保障兼职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兼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兼职员工。
第三条薪资管理原则:公平、合理、透明、激励。
第四条薪资管理机构: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和监督薪资管理工作。
第五条薪资调整原则:薪资调整应当遵循政策法规,按照市场行情、员工绩效以及公司财务状况进行调整,确保薪资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第六条薪资保密:公司对员工的薪资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员工本人同意,不得向外透露其薪资情况。
第二章薪资结构第七条薪资构成:公司兼职员工的薪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补贴等。
第八条薪酬标准:公司按照市场行情、员工专业能力和绩效水平确定薪酬标准,保证员工的薪酬水平与同行业相对接近。
第九条基本工资:公司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内容、岗位等级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应当公平、合理,符合劳动法规定。
第十条绩效奖金:公司将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贡献等因素考虑在内,设立绩效考核机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奖金。
第十一条福利补贴:公司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包括但不限于餐补、交通补贴、住房津贴等,具体标准和发放时间由公司制定。
第十二条薪资发放:公司规定薪资发放时间、方式和途径,确保员工薪资按时发放到位。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十三条绩效考核目的:通过绩效考核,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贡献,激励员工提升工作业绩。
第十四条绩效考核内容: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团队合作、工作效率等。
第十五条绩效考核方式:公司采取定期评定、360度评定、KPI指标评定等方式进行绩效考核。
第十六条绩效考核结果: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制定绩效奖金发放方案。
第四章其他第十七条公司将兼职员工列入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兼职员工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第十八条公司将不定期进行薪资调查,保持薪资水平与市场接轨,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忠诚度。
对兼职人员的规章制度
对兼职人员的规章制度一、兼职人员的定义及资格条件1.1 兼职人员是指在正式工作单位以外,从事与主要工作职责不相冲突的工作的人员。
兼职人员需同时具备主职单位工作能力,不得因兼职影响正式工作的进行。
1.2 兼职人员应为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能够承担相应工作责任并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
1.3 兼职人员应完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维护单位声誉和利益,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和不道德行为。
二、兼职人员的权利2.1 兼职人员有权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约定时间和报酬参与工作,享受同等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2.2 兼职人员有权获得单位提供的工作指导、培训和技术支持,并有权在工作中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2.3 兼职人员有权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劳动保护和安全保障,单位不得歧视兼职人员的工作条件和待遇。
三、兼职人员的义务3.1 兼职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计划和要求,按时到岗、服从管理、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3.2 兼职人员应保守单位商业机密和客户隐私,不得将工作内容和客户信息泄露给他人。
3.3 兼职人员应维护单位形象和声誉,不得擅自代表单位参与活动或发表言论,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理。
3.4 兼职人员应积极配合正式员工和相关部门的工作,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和团队精神。
四、兼职人员的管理4.1 单位应对兼职人员进行详细的登记和档案管理,记录兼职人员的个人信息、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长等信息。
4.2 单位应为兼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指导、培训和技术支持,定期对兼职人员进行工作评估和绩效考核。
4.3 如发现兼职人员违反规章制度或工作纪律,单位有权暂停或终止与兼职人员的合作关系,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4 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兼职人员管理制度,确保兼职人员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提高单位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总结兼职人员是单位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参与为单位带来了更多的工作力量和专业知识,有利于单位的发展和壮大。
部门兼职人员管理制度
部门兼职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部门兼职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部门兼职人员的资格条件
1.部门兼职人员应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
2.部门兼职人员应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部门兼职人员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的安排;
4.对于拟任部门兼职人员,需经过部门领导同意,并报公司人事部备案。
第三章部门兼职人员的职责
1.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的安排,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2.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3.积极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
4.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第四章部门兼职人员的管理
1.部门领导负责对部门兼职人员进行管理和指导工作;
2.部门兼职人员需定期向部门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及时反馈工作情况;
3.部门领导有权对部门兼职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对表现不佳的人员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4.部门领导应积极为部门兼职人员提供工作支持和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五章部门兼职人员的考核与激励
1.公司将定期对部门兼职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对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2.对于表现不佳的部门兼职人员,公司将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帮助其提高工作表现;
3.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对表现突出的部门兼职人员进行适时的奖励和表彰。
第六章附则
1.本管理制度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为部门兼职人员管理制度,希望大家遵守执行,共同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临时工作与兼职管理制度
临时工作与兼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时工作和兼职管理,提高医院管理效能,保障医院正常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内部规章制度,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临时工作和兼职人员,包含但不限于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
第二章临时工作管理第三条医院临时工作依据需求情况确定岗位,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过医院领导批准后正式发布。
第四条临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正式员工的指挥和布置。
第五条临时工作人员要定时到岗、按时离岗,不得随便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申请。
第六条临时工作人员工资依照医院工资制度执行,结算周期为月度。
第七条临时工作人员需经过医院的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医院将定期对临时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
临时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私自处理医院相关文件和信息,不得擅自向外界透露机密信息。
第十一条对于在临时工作岗位上表现突出的人员,医院将予以适当的嘉奖和表扬,并在考核评价中加以重视。
第十二条对于临时工作人员的不正当行为和违纪违法行为,医院将视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甚至停止其临时工作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兼职管理第十三条医院的兼职人员应依照医院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岗位要求履行职责,并与正式员工签订兼职协议。
第十四条兼职人员在医院内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权益,包含工作保护、安全防护和工伤保险等。
第十五条兼职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医院工作布置和引导。
第十六条兼职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保守医院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信息,不得向外界透露。
第十七条兼职人员应参加医院组织的培训和考核活动,提高自身业务本领和素养水平。
兼职人员需定时完成工作任务,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申请。
第十九条兼职人员工资依照医院工资制度执行,结算周期为月度。
第二十条对于在兼职岗位上表现突出的人员,医院将予以适当的嘉奖和表扬,并在考核评价中加以重视。
内部兼职人员管理制度
内部兼职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充分利用人力资源,提高内部运转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兼职人员管理,包括部门内部、零散项目任务等兼职人员。
第三条兼职人员应服从公司的管理,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完成上级委派的工作任务。
第二章选拔和管理
第四条选派兼职人员应根据项目需求和人员能力,经过部门主管或项目负责人审批确定。
第五条选派兼职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能力背景。
第六条兼职人员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应及时向主管汇报工作进度,接受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待遇和激励
第七条兼职人员根据工作时间和任务难度,获得相应的报酬和奖励。
第八条兼职人员有权享受公司相应的福利政策,如员工培训、健康体检等。
第九条兼职人员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可以获得相应的考核评价和晋升机会。
第四章绩效考核和评价
第十条兼职人员的工作绩效应由部门主管或项目负责人负责评估和确定。
第十一条兼职人员应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活动。
第五章离职和解散
第十二条兼职人员如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工作纪律的行为,将被解除兼职合同。
第十三条兼职人员在项目结束或任务完成后,可提出离职申请,需提前通知部门主管并经过审批同意。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兼职人员在公司内部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任何人员不得违反或修改。
以上为内部兼职人员管理制度,如有需要可对具体条款进行调整和完善。
事业单位兼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兼职行为,确保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性、稳定性和廉洁性,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事业单位所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兼职的范围、程序、条件和监督管理,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
第二章兼职范围与条件第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申请兼职,但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能够保证本职工作不受影响。
(二)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三)兼职工作内容与本人专业或业务领域相关,有利于个人能力提升和事业发展。
(四)兼职单位性质为非营利性组织,且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
第五条以下人员不得申请兼职:(一)在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二)因公出差、休假、病休等未能履行本职工作职责的人员。
(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兼职的情形。
第三章兼职程序与审批第六条兼职申请程序:(一)工作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兼职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所在单位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三)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兼职审批:(一)所在单位对兼职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符合条件。
(二)对兼职申请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审批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兼职管理与监督第八条兼职管理:(一)兼职人员应按照兼职单位的要求,履行职责,不得损害本单位的利益。
(二)兼职人员应保证兼职工作与本职工作不冲突,不得因兼职工作影响本职工作质量。
(三)兼职人员应定期向所在单位和兼职单位汇报工作情况。
第九条监督管理:(一)所在单位应加强对兼职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其兼职行为符合规定。
(二)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对事业单位兼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本事业单位负责解释。
兼职安全员管理规定范本
兼职安全员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兼职安全员的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企业的生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的兼职安全员。
兼职安全员是企业内部担任安全管理职责的人员,是安全生产的骨干力量。
第三条兼职安全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企业的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安全咨询服务,协助企业上级部门进行安全管理。
第二章兼职安全员的任职条件第四条兼职安全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熟悉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二)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能有效地组织和推动安全管理工作;(三)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能够勇于担当并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四)身体健康,无任何影响安全工作的疾病或身体缺陷。
第三章兼职安全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兼职安全员享有以下权利:(一)依法参与企业的安全决策和安全管理工作;(二)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进行整改,并提出整改意见;(三)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四)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自身安全管理水平。
第六条兼职安全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二)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安全隐患,保障员工的安全;(三)参与企业的安全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管理水平;(四)积极协助企业上级部门进行安全督导和检查。
第四章兼职安全员的管理措施第七条兼职安全员应按照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开展安全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一)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备、设施,并记录检查结果;(二)参与安全演练和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提供专业的安全指导和支持;(三)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和目标,并监督执行情况;(四)开展安全培训和宣传活动,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第八条兼职安全员应定期向企业上级部门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汇报内容应真实准确,包括但不限于:(一)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和效果;(二)安全演练和应急处理的情况;(三)安全管理工作的收效和问题。
外聘兼职管理条例
外聘、兼职人员管理条例中心为开展工作,需要外聘影视、报刊出版等行业的专业人士、兼职人员,以保证“出品”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节省经费开支,维护公司正常的管理秩序,特结合公司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条例(试行)。
内容如下:1、外聘、兼职人员需提交个人工作简历(包括身份证、学历、资历证书、工作业绩、获奖情况以及其他一些相关的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接受公司对自己的聘前考量;考量组由人力资源、传媒中心组成,考量该人员是否具备公司的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相关的工作经验、出品质量的技术含量以及工作态度、职业道德等,考量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2、外聘、兼职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协议》或“出品合约”,签订《诚信承诺书》(由中心起草、人力资源审核、制表、签署、备案,)后,办理其他相关手续;3、根据按劳取酬,工效挂钩的原则,外聘兼职人员实行绩效工资制,工作期间要认真考察其本人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质量,身体状况等,试用期满后,用工部门提出留用或辞退意见,在试用期间,求职者本人有权提出辞职。
4、用工部门要与正式聘用的员工签订《员工承诺书》,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交公司人资管理部备案,方可上岗,不签订《员工承诺书》者不得上岗,否则,不发给工资;一般性员工由用工部门灵活掌握。
5、工资福利待遇,根据按劳取酬,工效挂钩的原则。
⑴、聘约人员工资采用“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的原则计发。
⑵、定期聘约和临时员工工资结合本人工作能力及业绩表现,实行日工资制,由用工部门确定,原则上月工资不低于元/月。
⑶、病事假及未出勤按本人日工资扣除。
6、外聘人员可以参加公司所属部门(中心)先进个人的评比,并获得与正式在编员工相同的精神及物质奖励。
7、外聘员工要接受公司在政治思想,法制安全,遵章守纪和岗位培训方面的培训。
8、在用工期间,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须终止劳动关系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9、在用工期间,因各种原因需终止劳动关系时,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上报公司人资管理部备案。
兼职人员管理办法8篇
兼职人员管理办法8篇兼职人员管理办法 (1) 第一节日常行为规范一、考勤制度1、作息时间:每日工作时间8:30—18:00,其中上午9:00—12:00,中午12:00—13:00,按接待顺序轮流值班,不得少于2名销售代表,其余人员可在休息间休息用餐;下午工作时间13:00—18:00如销售旺季公司可实行两班工作制,具体时间另行决定。
2、考勤实行自动刷卡二、休假制度1、总监、现场主管在每周一至周五轮流选休一天。
2、置业顾问采用轮休制度,如遇特殊情况或临时调休须提前向总监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3、有事请假,应写请假报告,注明:时间、事由(事假、病假)经总监批准后方可;请病假不能到公司履行手续者,须电话告之,后补请假单;病假三天以上者,须出具医院证明。
请假三天以上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5、请假者必须在假满后第一天上班时间到现场主管处销假。
6、所有病/事假单将在月底汇总存档并上报公司财务部,做为考核内容之一。
三、仪容仪表1、所有xx员工必须身着公司统一服装,随时保持服装整洁、清爽,佩带工作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男士着西服、浅色衬衫、领带、黑色皮鞋;女士着西服或套裙、浅色衬衫、黑色皮鞋。
3、男士头发要经常修剪,发脚长度以保持不盖耳部和不触衣领为度,不得留胡须,要每天修脸。
4、女士不得留烫发或染发,头发长度以不超过腰上部为适度,头发要常洗,上班前要梳理整齐,保证无头屑。
5、女士不得浓妆艳抹,可化淡妆,让人感到自然、美丽、精神好;不得涂染指甲并随时保持手部清洁卫生;不得佩带除手表、戒指之外的饰物;不得使用气味浓烈的香水。
6、提倡每天洗澡,勤换衣物:其中衬衣两天必须换一次,夏季衬衣须天天换,以免身上发出汗味或其他异味。
7、发型及颜色不得太前卫,须适度。
8、女士着裙装时,应注意个人的走姿、站姿、坐姿的雅观。
9、早、中餐不得食用口味较重的辛辣食品,以保持口腔清爽;午餐后补妆并查看口腔有无异物。
四、行为规范1、公司全体业务人员置业顾问均应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营销技能,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兼任人员管理制度
兼任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兼任人员的作用,加强兼任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所有兼任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兼职人员、兼职教师、兼职工程师等。
第三条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兼任人员管理制度,规范兼任人员行为,确保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兼任人员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单位工作。
第二章兼任人员的聘用第五条兼任人员的聘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兼任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报酬等情况。
第六条兼任人员担任单位职务或者参与单位工作,需要经过单位领导同意,并签订兼任合同。
第七条兼任人员在与单位签订兼任合同时,必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不得歪曲事实。
第八条兼任人员凭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执行工作,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不得擅自离岗、错岗。
第三章兼任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兼任人员有权利按照合同要求获得工作报酬,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
第十条兼任人员有义务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单位工作。
第十一条兼任人员在单位工作期间,应当保守单位机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兼任人员有权参加单位组织的培训、学习活动,提升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四章兼任人员的管理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兼任人员档案,记录兼任人员的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履历等信息。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加强对兼任人员的管理,确保兼任人员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定期对兼任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兼任人员的工作安排。
第十六条单位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兼任人员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第五章兼任人员的激励和奖惩第十七条单位应当根据兼任人员的工作表现给予相应的激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晋升等。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针对兼任人员的工作不端行为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改正、停职或解除兼任合同等。
第十九条兼任人员对单位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绩,单位应当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酒店内部兼职管理制度
酒店内部兼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酒店内部兼职员工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酒店的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内部所有兼职员工。
三、兼职管理1、兼职员工招聘酒店通过内部推荐、网络招聘等方式招聘兼职员工,经过面试合格后方可入职。
兼职员工入职需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要求提供有效证件。
2、兼职员工培训酒店对新入职的兼职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包括酒店的服务标准、工作流程、安全规范等内容。
并定期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
3、兼职员工考核酒店定期对兼职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奖惩,并及时进行提醒或培训。
4、兼职员工福利待遇酒店给予兼职员工合理的工资待遇,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条件,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5、兼职员工管理酒店对兼职员工的出勤情况、工作表现进行监管并记录,对于违反规定或工作不认真的员工进行处罚并记录在案。
6、兼职员工离职兼职员工如需离职,需提前向酒店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离职申请,并在离职前完成工作交接,确保酒店的正常运营。
7、兼职员工安全酒店负责保障兼职员工的人身安全,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和设备,并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机制。
8、其他对于发现的兼职员工违反规定、工作态度消极、影响酒店形象等行为,酒店有权对其进行处理,包括警告、停职等。
四、制度执行酒店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对于制度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调整和改进,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对本制度进行解释权归酒店管理部门所有。
酒店保留对本制度进行调整的权利,并对调整后的制度进行重新发布。
以上为酒店内部兼职管理制度,希望兼职员工严格遵守,并为酒店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兼职安全员管理规定
兼职安全员管理规定一、任务和职责1. 兼职安全员是组织内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角色,负责监督和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保障组织的安全。
2. 兼职安全员应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经验,能够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员工和组织的安全。
3. 兼职安全员应定期检查和审查所负责区域的安全情况,并向上级报告安全问题和措施。
二、任命和培训1. 兼职安全员由组织内部根据安全管理需要和职位要求进行任命,任命前需进行相应的培训,确保其了解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方法。
2. 兼职安全员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知识和技能、应急救援等。
3. 兼职安全员培训由专业人员或相关部门负责,培训过程中应进行考核,确保其掌握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三、安全管理制度1. 组织应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明确兼职安全员的职责和权限,并加以宣传和执行。
2. 兼职安全员应认真学习和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员工的遵守。
3. 兼职安全员应及时反馈并汇报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以便进行及时修订和完善。
四、安全巡查和监督1. 兼职安全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向上级汇报。
2. 安全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场所、设施、设备、工艺流程、人员等方面的安全情况。
3. 兼职安全员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
五、事故应急处理1. 兼职安全员应熟悉事故应急处理的流程和方法,能够及时、有效地组织应急工作。
2. 兼职安全员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练习,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应对措施。
3. 兼职安全员应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以保障事故不扩大。
六、奖惩与激励措施1. 兼职安全员履行职责出色、工作成绩显著的,组织可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2. 兼职安全员履行职责不力、工作失职的,组织可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和追责措施。
3. 组织应建立兼职安全员的绩效考核制度,以激励其发挥更大的工作能力和创造力。
员工兼职行为管理制度
员工兼职行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兼职行为,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兼职行为管理。
第三条兼职指员工在本公司以外同时从事其他工作或经营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兼职教师、兼职零售、兼职代理等。
第四条员工在兼职活动中产生的一切经济利益及法律责任,由员工本人负责,与公司无关。
第五条公司鼓励员工在达到本公司工作要求的前提下,可以进行一定的兼职活动。
第六条员工在进行兼职活动时,应注意避免利益冲突,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第七条公司对员工的兼职活动进行监督,发现违规情况将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公司员工有兼职的权利,但需在不影响本公司正常工作和利益的前提下进行。
第九条员工在进行兼职活动时,须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干扰公司的正常秩序。
第十条员工在进行兼职活动时,须保证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确保公司的利益。
第十一条公司有权对员工的兼职活动进行监督,并要求员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员工应如实向公司报告自己的兼职情况,不得隐瞒或虚假报告。
第十三条公司对员工的兼职活动进行管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公司将兼职情况列入员工档案,进行动态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建立健全兼职审核机制,对员工提出的兼职申请进行审查。
第十六条员工在进行兼职活动时,需签订兼职协议,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时间。
第十七条公司对员工的兼职活动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员工在担任兼职职务时,应遵守兼职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
第十九条公司对员工的兼职行为进行奖惩制度,鼓励规范合理的兼职行为。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二十条员工违反本制度的,公司有权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口头警告;(二)书面警告;(三)停止相关待遇;(四)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员工因兼职行为导致公司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兼职员工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兼职员工的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维护兼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兼职员工。
第三条公司对兼职员工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兼职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四条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兼职员工。
第五条招聘兼职员工时,应明确招聘条件、岗位职责、工作时间、薪酬待遇等事项。
第六条招聘过程中,公司应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进行选拔,确保招聘到合适的兼职员工。
第七条招聘成功后,公司应与兼职员工签订《兼职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工作与职责第八条兼职员工应按照《兼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和地点,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九条兼职员工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维护公司形象。
第十条兼职员工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第十一条兼职员工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应及时向主管汇报,寻求帮助。
第四章薪酬与福利第十二条兼职员工薪酬按月支付,具体金额根据工作量、工作能力等因素确定。
第十三条公司为兼职员工提供以下福利:(一)国家法定节假日、周末休息;(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三)根据工作表现,给予一定的奖金或提成;(四)提供工作所需的相关培训和学习机会。
第五章纪律与考核第十四条兼职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得参与违法活动。
第十五条公司对兼职员工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十六条考核不合格的兼职员工,公司有权根据《兼职劳动合同》约定,予以解聘。
第六章解除与终止第十七条兼职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八条公司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兼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兼职员工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后,公司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兼职员工处罚条例
兼职员工处罚条例
兼职员工管理规定
1、过失类别及处罚标准
A类过失——1000元经济处罚已打印
1、偷拿酒店或客人物品;
2、蓄意破坏酒店设施设备;
B类过失——500元经济处罚
1、在酒店范围内打架斗殴,并造成恶劣影响;
2、旷工
C类过失——200元经济处罚
1、兼职员工操作不当引起客人投诉;
2、上班迟到1小时
D类过失——100元经济处罚
1、仪容仪表不符合酒店规定
2、上班迟到30分钟(不足30分钟以30分钟计算)
1、所有兼职人员不得迟到或早退。
如出现此种情况,30分钟以内处罚金100元,1小时处罚金200元,以此类推;
2、不得蓄意破坏酒店设施设备,如出此情况除赔偿酒店财产损失外,将对派遣公司处以罚金500元;
3、仪容仪表需符合酒店规定,不符合要求者除停止其工作外,还将对派遣公司处以100元经济处罚;
4、不得出现偷吃、偷拿客人或酒店物品等行为,一经发现,除将当事人送交派出所外,还将对派遣公司处以500元罚款;
5、如因兼职员工原因客人投诉,酒店将依据实际情况给予派遣公司不少于200元的经济处罚;
6、不得在酒店出现斗殴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并对派遣公司处500元经济处罚;。
禁止兼职的管理制度
禁止兼职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凡在公司工作的员工都必须遵守。
第三条兼职指员工在公司正式工作期间,参加其他单位的工作或者从事其他经济活动。
第四条公司不允许员工在公司正式工作期间从事任何形式的兼职活动。
第五条公司将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一经发现员工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公司将对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以确保员工不从事兼职活动。
第七条公司将对员工的工作时间进行监控,发现员工有从事兼职活动的行为,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八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员工的规章制度意识。
第二章禁止兼职的原因第九条公司禁止员工兼职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兼职会影响员工在公司正式工作的精力和热情,降低工作效率;(二)兼职可能会造成员工在两个单位之间产生利益冲突,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转;(三)兼职可能会使员工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损害公司的利益;(四)兼职可能会给员工带来额外的经济收入,导致员工不积极工作,影响团队合作;(五)兼职可能会让员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给公司带来法律风险。
第十条公司禁止员工兼职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维护公司的利益,促进员工的职业发展。
第十一条公司禁止员工兼职是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做出的决定,是对员工负责、对公司负责的表现。
第三章禁止兼职的范围第十二条公司禁止员工在公司正式工作期间从事任何形式的兼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一)在公司正式工作期间在其他单位从事工作;(二)在公司正式工作期间开办个体工商户或者注册公司,经营个人事务;(三)在公司正式工作期间从事网络兼职、兼职代写、兼职销售等活动;(四)在公司正式工作期间利用公司资源从事个人经济活动。
第十三条公司禁止员工在公司正式工作期间从事任何形式的兼职活动,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的,无论是在工作时间内还是工作时间外。
协会负责人兼职制度范本
协会负责人兼职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协会负责人兼职的管理,规范负责人兼职行为,保障协会的健康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协会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协会负责人兼职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的原则,充分发挥个人专业优势,提升协会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三条协会负责人兼职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道德风尚,不得从事有损协会声誉的活动。
第二章负责人兼职条件第四条协会负责人兼职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热心协会工作,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专业能力;(三)遵守协会章程,认同协会宗旨和发展目标;(四)能够胜任兼职工作,具备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
第五条协会负责人兼职不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核心职务。
第三章兼职管理第六条协会负责人兼职由协会理事会负责审批。
理事会应当充分考虑兼职负责人的专业背景、工作能力和协会发展需要。
第七条协会负责人兼职期间,应遵守协会规章制度,接受协会理事会的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协会负责人兼职期间,如出现以下情况,理事会有权撤销其兼职职务:(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二)违反协会章程,损害协会利益;(三)不能胜任兼职工作,影响协会正常运行;(四)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担任兼职职务。
第四章兼职待遇第九条协会负责人兼职不享受工资、福利等待遇,但其工作成果纳入协会绩效考核体系。
第十条协会负责人兼职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交通、通讯等补贴。
第十一条协会负责人兼职应积极参与协会活动,为协会发展提供专业支持和建议。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协会理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协会理事会所有。
第十四条本制度可根据协会发展需要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适时调整。
通过以上协会负责人兼职制度范本,我们可以看到,协会负责人兼职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的原则,具备一定的条件,并接受协会理事会的监督和管理。
同时,协会负责人兼职不享受工资、福利等待遇,但其工作成果纳入协会绩效考核体系。
兼职人员管理条例
兼职人员(合伙人)管理条例一、目的为使公司兼职人员的合作及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二、人员要求兼职人员为本公司事业合伙人,负责业务开发拓展工作,要求本人在本市某行业具有一定的资源与人脉。
三、人员培训用人部门要对兼职人员进行兼职工作相关的各项培训。
兼职人员要熟悉公司各项工作的基本常识和一些硬性要求,具体要求如下:1. 要求兼职人员熟知本公司业务范围,本公司的基本情况。
2. 要根据兼职工作性质有针对性的培训,兼职人员必须能够快速反应兼职工作中的常见问题;3. 公司总部需对培训效果进行跟踪。
四、日常管理1、兼职人员工作时间执行自由工时制,工作时长不做具体要求,工作日通过向公司钉钉群签到方式开始、结束工作,并报告每日工作情况。
2、兼职人员由公司总部管理,由负责人根据各兼职人员能力、项目难度等综合方面制定每日每类员工的工作任务,每日需审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状况、业绩不理想的兼职人员用人部门有义务、有责任帮扶和指导。
3、各用人部门每天统计在线兼职人员并统计每人工作量,兼职人员必须每天将当天完成的工作通过日志以纸质或邮件等方式报告负责人。
4、通过用人部门长期帮助业绩依然不理想者,公司将中止与其合作关系。
5、兼职人员等同于公司事业合伙人,与公司建立平等合作关系,不属于公司用工体系,与公司不建立劳动或者劳务关系,公司不负责其人身安全,。
五、工资待遇兼职员工不享受专职员工的福利、劳保、晋职等待遇,薪酬根据考勤和业绩发放工资。
1.根据兼职人员能力和业务开展情况给予绩效工资工资,详见《公司事业合伙人制度》2.兼职人员工资发放时间及形式详见《公司事业合伙人制度》。
六、兼职人员的权利与义务1. 服从公司领导,服从公司安排;2. 不得在与本公司同行业的公司中担任兼职;3. 严格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
在对外工作中代表公司,不得损害公司的形象和利益;七、终止聘用1、出现以下情况者,公司即与其终止合作:a)不能胜任工作;b)不遵守合作协议或者公司相关规定;c)月度公司召见因故缺席达到三次以上;d)工作期满,公司认为应给予终止合作的;2、已终止合作的兼职人员应立即完成工作交接并,经用人部门核实后方结发提成。
兼职人员管理制度兼职人员管理制度条例
兼职人员管理制度兼职人员管理制度条例兼职人员管理制度兼职人员管理制度条例为标准兼职,保障事业单位和兼职员工双方的利益,应制定标准的兼职人员管理。
下面为大家了有关兼职人员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目的为做好公司各部门兼职人员管理工作,进一步标准公司管理,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兼职人员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凡需在本公司从事兼职的人员录用和管理都需遵循本制度三、兼职人员入职1.兼职员工需及时填写兼职员工入职登记表并向资源部备案,否那么不办理劳动报酬,所造成后果自负。
2.兼职员工到岗后,熟悉各部门各项规章制度,为其提供必要的,使其尽快进入角色。
申请人有义务催促兼职员工树立集体荣辱观,自觉维护部门集体形象。
四、兼职人员的工资所有兼职员工的报酬足月按元/月核算,缺乏局部按元/天核算。
兼职员工的报酬有特殊要求的,申请人须经公司负责让人批准。
五、兼职员工的管理1.兼职员工根据自愿的原那么,自愿选择每周应做够小时,2.兼职人员每周需有一个工作总结,对自身的开展。
3.短期兼职人员(两个月以内)离职时应写出工作报告,对所承当工作进行系统总结;由主管人员写出评语(包括任务内容、完成情况、后续需求,该受聘人员的作用与奉献等简短记录)。
作为。
4.中长期人员(超过两个月)应按工作进程写出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告,由主管人员附署工作考评。
作为绩效考核。
5.公司不定期安排兼职员工培训及会议邀请,因故不到,需事先通知。
连续5次不到者,视为自动离职。
6.对认真完成工作的兼职人员和超额完成任务的兼职人员实行奖励政策。
六、其他所有兼职员工需签订保密协议并自觉遵守,利用在我公司工作期间严格保管公司产品。
除小时工外,其他兼职人员离职时应交接工作及所借公物,申请人务必告知人力资源室,否那么申请人将负责所造成的财务损失。
一、目的为了加强兼职人员的.管理及提高兼职人员的工作效率,增强教育宣传面。
二、人员要求1. 中专以上学历,18-28周岁;2. 品行端正,沟通、应变能力强,善于跟人打交道;3. 强烈的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责任心强,不怕吃苦;4. 心理承受能力强,能适应较大的工作压力;三、人员培训要对兼职人员进行兼职工作相关的各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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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人员管理条例
为更好的实现公司产品与品牌推广,则需兼职推广人员参与公司的日常作业之中。
一方面推广公司,另一方面则为个人积累工作经验。
为了实现公司与兼职人员双方协同合作,固针对兼职人员管理列出以下条列:
1.必须服从公司统一管理、统一分配;
2.有积极的态度来完成自己的工作;
3.在兼职过程中,为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
4.不得弄虚作假,敷衍了事,一经发现将取消兼职资格并不予发放
工资。
5.可向公司寻求有助于工作的帮助,比如必要的硬件设施等
6.积极鼓励向公司提出有建设性意义的意见与建议,一经采纳将给
予不同程度的奖励。
7.工资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并按规定发放,
8.上述为基本条列,未尽事宜公司将针对不同项目再做补充。
2013-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