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大股东侵害度实证分析[1]
年度广东省校精品课程申报表
模式创新实证研究》,2009 年 5 月立项。
编著的教材: (1)《罗斯<公司金融精要>(第六版)学习指导》(双语版),2010 年 2 月,拟由
电子工业出版社正式出版。 (2)《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与评估》(自编教材,获教务处认可),2008 年 9 月。
院金南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510632)
研究方向
投资学、公司金融、市场微观结构和金融计量学
近五年来讲授的主要课程(含课程名称、课程类别、周学时;届数及学生总人数) (不超过五门);承担的实践性教学(含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 学生总人数);主持的教学研究课题(含课题名称、来源、年限)(不超过五项);在 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含题目、刊物名称、署名次序及时间) (不超过十项);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不超过五项)
2⑴-2
教学 情况
讲授的主要课程
课程名称
专业/课程类别 年级/届数
公司金融 (全英)
金融学/本科生 3 年级/2 届 专业必修课
公司金融 (双语)
金融学(含双学 位班)/本科生 专业必修课
3 年级/5 届
项目投资 与评估
金融学/本科生 专业选修课
4 年级/5 届
公司金融
金 融 学 / 全 日 制 1 年级/5 届
二○一○年五月
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
本人自愿牵头申报广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认可所填写的《2010 年度广东省高校精品课程申报表》(以下简称为《申请书》)为有约束力的协议, 并承诺对所填写的《申请书》所涉及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 争议。项目申请如获准立项,在专业建设过程中,接受广东省教育厅或其授权(委 托)单位、以及本人所在单位的管理,并对以下约定信守承诺:
大股东对小股东利益侵占的研究
大股东对小股东利益侵占的研究大股东对小股东利益侵占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也是公司治理领域的一个热点话题。
在股东结构中,大股东通常拥有公司控制权,而小股东则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
这种不对等地位容易导致大股东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侵占小股东的利益,从而引发公司内部矛盾,影响公司的长期发展。
本文将从大股东对小股东利益侵占的表现形式、原因和解决对策等方面展开探讨,希望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解决这一问题。
大股东对小股东利益侵占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控制权滥用:大股东通过操纵公司决策、侵吞公司资源等方式滥用自己的控制权,使得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2. 股东利益转移:大股东在公司内部进行资金流转,将公司的利润通过虚假交易、收购等手段转移到自己的企业或个人账户,从而损害小股东的利益。
3. 财务舞弊:大股东通过财务造假、虚增收入、虚假披露等手段抢占公司利润,使得小股东的投资价值受到损害。
4. 资产侵占:大股东通过违规占用公司资产、挪用公司资金等手段侵占公司的资产,损害小股东的利益。
5. 自股交易:大股东通过自股交易等方式损害小股东的利益,例如在低价位回购股份,导致小股东的股份价值受损。
以上几种表现形式只是大股东对小股东利益侵占的一部分,实际上在日常经营中还存在许多其他表现形式,这些表现形式共同构成了大股东对小股东利益侵占的全貌。
二、大股东对小股东利益侵占的原因1. 控制权优势:大股东在公司中拥有控制权,控制着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从而容易利用自己的地位对小股东进行利益侵占。
2. 利益冲突:大股东和小股东在利益上存在冲突,大股东为了自身利益而对小股东进行利益侵占。
3. 监管不足:监管制度不够健全、监管措施不够到位使得大股东对小股东的利益侵占得以实施。
4. 信息不对称:大股东通常拥有更多的信息资源,可以通过操纵信息、掩盖事实等手段隐瞒真相,导致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状况缺乏透明度,容易受到利益侵害。
5. 管理层代理问题:公司的管理层可能存在代理问题,使得大股东能够通过操纵管理层来进行利益侵占。
中国上市公司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利益关系分析
中国上市公司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利益关系分析摘要:首先分析上市公司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利益冲突的表现,进一步分析产生冲突的原因,认为大股东与中小股东间的权利不对等,在监督上市公司时的成本与收益不对等,以及大股东具有对中小股东利益侵占的动机和可能性导致利益冲突的发生;然后阐明两者利益冲突所产生的后果,最后提出有效解决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利益冲突的建议。
关键词:大股东;中小股东;利益关系;上市公司对上市公司的许多研究表明,公司治理的主要矛盾并不是股东与经理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而是居于控制地位的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
一、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利益冲突的表现由于大股东与中小股东间的权利不对等,导致大股东有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条件和倾向,在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表现出大股东与中小股东间利益的冲突。
首先,表现在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时的冲突。
具体而言是表现在股东对董监事职位的角逐上。
在资本多数决定原则下,控股股东选派的代表很容易占据董监事的多数。
上市公司董监事会成员的选任不但基本上被控股股东操纵,而且很多董监事完全就是控股股东的代表。
控股股东一旦控制了董监事成员的选任,实际上也就控制了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股利的分配,中小股东没有委派代表担任公司董监事等高管职务,基本上被排斥在公司经营管理之外,而沦为一个单纯的出资人。
其次,表现在股利分配上的冲突。
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标准,应当遵循股份平等分配原则。
但是,在存在控股股东的公司中,控股股东往往采取有利于自己的分配方式和分配时机。
由于股东持股份额悬殊,加之中国证券市场IPO阶段同股不同价的特殊背景,坚持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但分配结果却未必公平。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利益侵占问题,表现在控制性大股东热衷于通过派发现金股利的方式对中小股东进行掠夺。
超能力派现或恶性分红事件时有发生。
有的公司在经营状况不尽人意的情形下,将再融资所得现金作为红利分配,甚至借钱分红,无疑是以牺牲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为代价来满足控股股东对私利的追求,同时也间接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造成不公平结果。
深究细节 发现大股东资产侵占——审计案例分析
深究细节发现大股东资产侵占——审计案例分析作者:高莉雷德新来源:《经营者》 2019年第13期高莉雷德新摘要我国资本化市场一直存在大股东占用公司资产的问题,严重侵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文将通过分析关于大股东资产侵占的审计案例,结合工作实践,就如何通过内部控制建设结合往来款审查,确定审计关注事项,锁定审计重点与大家做以下探讨与交流。
关键词大股东侵占资产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与审计范围为促进下属单位提质增效、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某审计组于2017年4月对L公司2014—2016年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管理审计。
审计组通过现场查证、访谈、问题核实等方式,对L公司本部及所属投资公司的战略执行、投资管控、内控与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审计。
二、审计过程分析(一)综合分析公司现状,确定审计重点经审计了解L公司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金近2亿元,截至2016年末处于研发投入期,经营规模较小,尚未形成生产能力,主要行使对子公司的管理职能。
其中一家子公司——D从事汽车销售、服务等业务,其下属十多家全资公司均为汽车4S店。
通过综合分析审计组认为从事汽车销售的子公司D经营规模扩张迅速,但整体利润率偏低,资金面趋紧,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应将其作为此次审计的重点。
(二)梳理公司权属关系,寻找管理薄弱点经审计核实,2014年3月L公司与当地民营企业A公司共同组建了D公司,其中A公司的注册资金迟迟没有全部到位。
十多家汽车4S店由于南北地域跨度较大,L公司仅派出一名行政副总及一名财务总监参与D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管理,4S店的总经理及管理团队均为老股东A公司的原班人马。
A公司在当地影响力较大,下属公司又是其原有管理团队,在如此复杂的经营环境下D公司如何实现对下属公司的有效管控成为经营管理的难点,经过讨论审计组决定在审计中对关联交易予以特别关注。
(三)审查细微之处,发现审计线索考虑D公司下属十多家公司主要收入来源,包括整车销售、售后服务、精品收入、质损车等业务类型。
大股东“隧道挖掘”的经济学解释
大股东“隧道挖掘〞的经济学解释在股权相对集中的情况下,公司中的主要利益冲突己由股东与经理之间的矛盾转变为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
“隧道挖掘〞形象地描述了大股东对小股东的利益侵害行为及其性质。
大股东通过非公平关联交易、资金占用、现金股利、股价操纵等方式来攫取控制权收益。
有必要加强对大股东“隧道挖掘〞进行监管。
大股东隧道挖掘“隧道挖掘〞即“tunneling〞,是johnson、la porta,lapez-de-silames和shleifer(jlls)在2000年提出的一个概念。
原意指通过地下通道转移资产行为。
jlls把它理解为企业的控制者从企业转移资产和利润到自己手中的各种合法的或者非法的行为,这种行为通常是大股东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侵犯。
la porta等(l999,2002)指出,在大多数国家的大公司中,最主要的代理问题已不是jensen 和meckling(1976)所证明的股东和经理的冲突,而是最终控制性股东与外部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这种冲突有可能降低公司价值,是一种更加严重的代理问题。
于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公司治理中委托代理问题的焦点开始转移到大股东小股东这一代理关系上来。
一、大股东“隧道挖掘〞与代理理论的新开展基于股东经理利益冲突的代理理论是传统代理理论的焦点,它关注股权高度分散下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目的在于寻找一套鼓励兼容的制度安排,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然而,在现实中,企业可能存在多元利益主体,从而代理问题的类型又有所不同。
实际经验告诉我们,所有者之间并不是无差异的,股东有大小之分,他们在企业中的地位、与经营者的关系、所拥有的企业经营决策信息等等,都是不同的。
在“一股一票〞的制度安排下,大股东可能凭借其在投票权上的优势以牺牲其他股东和债权人权益的方式来攫取比所持股份相应的资本收益更大的额外收益。
在这种情况下,代理问题研究的视角就应参加对所有者时机主义倾向和相应的公司治理机制设计的研究。
上市公司大股东占用资金问题研究案例
上市公司大股东占用资金问题研究案例近年来,上市公司大股东占用资金的问题备受关注。
大股东以其在公司中的地位和权力,占用公司资金进行个人或其他企业的投资和融资活动,给公司带来了重大的风险和损失。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全面评估,并通过案例分析、个人观点和理解,撰写一篇有价值的文章。
1. 上市公司大股东占用资金问题的背景上市公司大股东占用资金的问题一直存在,但近年来却愈发突出。
大股东通过各种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关联交易、资本运作等,将公司资金用于个人或其他企业的融资和投资活动,导致公司利益受损,股东权益受到侵害。
在监管不力、法规松散的情况下,这一问题变得更加严重。
2. 案例分析以某上市公司A的大股东B为例,B利用其在A公司的地位,通过虚增交易、转移资产等手段,占用了大量公司资金进行个人融资和投资,严重损害了A公司的利益和股东权益。
监管部门介入后,揭露了B对A公司资金占用的问题。
该案例说明上市公司大股东占用资金问题的存在和严重性,也暴露了监管的薄弱和法规的不完善。
3. 个人观点和理解对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占用资金的问题,我认为应该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和规范,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强化股东权益保护。
监管部门应加大对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查处力度,严惩违规行为,确保上市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公司内部也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信息披露,增强股东对公司经营的监督能力。
4. 总结和回顾性内容通过对上市公司大股东占用资金问题的研究和案例分析,我们深刻认识到这一问题的危害和严重性。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的运作,保护股东利益,我们需要加强监管,加大惩治力度,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本文中,我详细阐述了上市公司大股东占用资金问题的背景和案例,共享了个人观点和理解,并对问题的解决提出了建议。
希望本文能够对读者对这一问题有所启发,并引起更多关注和讨论。
控股股东侵害中小股东权益案例研究
控股股东侵害中小股东权益案例研究控股股东侵害中小股东权益案例研究引言:股东是公司的法人或自然人成员,他们共同拥有公司的股份,享有相应的权益和责任。
在公司治理中,控股股东通常具有优势地位,能够对公司的重要决策产生重要影响。
然而,不少控股股东滥用权力,侵害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文通过案例研究,深入分析了控股股东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典型行为、原因和应对策略,旨在为中小股东保护权益提供启示和借鉴。
案例一:股权稀释陷阱某上市公司A控股股东拥有70%的股权,决定进行增发,募集资金。
然而,在增发过程中,控股股东采取了低价认购和优先认购的方式,使得中小股东无法享受同等机会,被股权稀释,权益大幅缩水。
原因分析:控股股东在增发中保留优先认购权,通过低价认购增发股份,不仅能够降低成本,还能够进一步稀释中小股东的权益,进一步加强了其控制权。
应对策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限制控股股东的优先认购权,确保中小股东的平等权益。
同时,加强监管力度,防范股权稀释陷阱的出现。
案例二:私自决定公司重大事项某公司B的控股股东在未经中小股东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如董事会成员的选举和公司的战略规划。
这些决策对中小股东的权益造成了巨大损害。
原因分析:控股股东利用自身控制力和信息优势,突破公司治理机制,未经相应程序和程序的情况下,作出对中小股东利益不利的决策。
应对策略:加强对控股股东的监管,确保其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建立有效的投票权和表决权机制,使中小股东在重大事项的决策中发挥应有作用。
案例三:剥夺股权转让权某公司C控股股东将股权转让权限全部剥夺,使中小股东无法自由转让股权,进而限制了中小股东的退出机会。
原因分析:控股股东为进一步巩固其控制地位,剥夺中小股东的选择权,通过限制股权转让来阻碍中小股东的退出。
应对策略:加强对控股股东的监管,防止其滥用权力损害中小股东的权益。
建立健全的股权转让制度,保护中小股东的退出权。
结论:控股股东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案例时有发生,这对于公司治理和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构成了严峻挑战。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行为的分析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行为的分析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行为是指控股股东以其控制地位为依托,通过各种手段侵占和削弱中小股东的利益。
这种行为往往涉及窜改财务报表、利用自身优势占据优先权、贪污挪用公司资金等多种手段。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通过窜改财务报表来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
控股股东可以通过虚报利润、隐瞒负债等手段,使公司的经营状况看起来比实际情况要好,从而影响中小股东的投资决策。
而当实际情况暴露出来后,中小股东的投资价值大幅下降,利益遭到严重侵害。
控股股东往往会利用其自身的优势占据优先权,使中小股东在公司决策中处于弱势地位。
在股权融资、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中,控股股东可以通过控制权发挥决策的主导作用,进而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削弱中小股东的利益。
控股股东还可能利用虚假承诺、承担不当义务等手段来限制中小股东的发言权和表决权,进一步损害他们的利益。
控股股东还可能存在贪污挪用公司资金的行为,直接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
控股股东可以通过虚假交易、内部交易等手段将公司的利润转移至其他关联企业,从而使中小股东无法分享到应得的利益。
控股股东还可能将公司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或投资其他事业,进一步削弱中小股东的利益。
针对控股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加大对财务报表的审核力度,避免控股股东虚报财务信息,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应加强对控股股东的监督和约束,建立健全治理机制,避免控股股东滥用权力,损害中小股东的权益。
应加强法律制度建设,明确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机制,提高中小股东维权的便利性和效力,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是一种严重影响公司治理和市场秩序的行为。
相关各方应加强监管和治理力度,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维护市场的健康发展。
中小股东也应加强自身的识别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降低受到侵害的风险。
财务论文参考文献
财务论文参考文献财务论文参考文献本文关键词:参考文献,财务,论文财务论文参考文献本文简介:财务论文参考文献一:[1]孔庆辉.宏观经济波动对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影响的实证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20xx[2]胡国柳,曹丰.高管过度自信程度、自由现金流与过度投资[J].预测.20xx(06)[3]杨继东,刘诚.高管权威影响公司绩效波动吗[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xx 财务论文参考文献本文内容:财务论文参考文献一:[1] 孔庆辉. 宏观经济波动对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影响的实证研究[D]. 东北财经大学 20xx[2] 胡国柳,曹丰. 高管过度自信程度、自由现金流与过度投资[J]. 预测. 20xx(06)[3] 杨继东,刘诚. 高管权威影响公司绩效波动吗[J].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20xx(08)[4] 陈仕华,卢昌崇. 企业间高管联结与并购溢价决策--基于组织间模仿理论的实证研究[J]. 管理世界. 20xx(05)[5] 宋建波,沈皓. 管理者代理动机与扩张式并购绩效的实证研究--来自沪深A股市场的经验证据[J]. 财经问题研究. 20xx(02)[6] 李延喜,郑春艳,王阳,薛光. 上市公司控制权溢价水平及影响因素研究[J]. 管理评论. 20xx(01)[7] 肖峰雷,李延喜,栾庆伟. 管理者过度自信与公司财务决策研究述评[J]. 当代经济管理. 20xx(01)[8] 李善民,陈文婷. 企业并购决策中管理者过度自信的实证研究[J].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xx(05)[9] 王霞,张敏,于富生. 管理者过度自信与企业投资行为异化--来自我国证券市场的经验证据[J]. 南开管理评论. 20xx(02)[10] 朱盈盈,曾勇,李平,何佳. 中资银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背景、争论及评述[J]. 管理世界. 20xx(01)[11] 雷辉,吴婵. 董事会治理、管理者过度自信与企业并购决策[J].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xx(04)[12] 史永东,朱广印. 管理者过度自信与企业并购行为的实证研究[J]. 金融评论. 20xx(02)[13] 饶育蕾,王建新. CEO过度自信、董事会结构与公司业绩的实证研究[J]. 管理科学. 20xx(05)[14] 叶玲,王亚星. 管理者过度自信、企业投资与企业绩效--基于我国A 股上市公司的实证检验[J].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20xx(01)[15] 翟爱梅,张晓娇. 管理者过度自信与企业并购决策及企业绩效之关系[J]. 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 20xx(10)[16] 谢玲红,刘善存,邱菀华. 管理者过度自信对并购绩效的影响--基于群体决策视角的分析和实证[J]. 数理统计与管理. 20xx(01)财务论文参考文献二:[1] 戴致光. 套期保值动机与效应研究[D]. 东北财经大学 20xx[2] 李善民,李珩. 中国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绩效研究[J]. 管理世界. 20xx (11)[3] 余明桂,夏新平,邹振松. 管理者过度自信与企业激进负债行为[J]. 管理世界. 20xx(08)[4] 陈其安,刘星. 基于过度自信和外部监督的团队合作均衡研究[J]. 管理科学学报. 20xx(06)[5] 郝颖,刘星,林朝南. 我国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过度自信与投资决策的实证研究[J]. 中国管理科学. 20xx(05)[6] 宋淑琴. 信贷契约的治理效应研究[D]. 东北财经大学 20xx[7] 李井林. 公司存在目标资本结构吗?[D]. 东北财经大学 20xx[8] 孔庆辉. 宏观经济波动对中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影响的实证研究[D]. 东北财经大学 20xx[9] 王世文. 交易所企业债收益率波动研究[D]. 苏州大学 20xx[10] 张征. IPO企业盈余管理及其对新股发行市场异象影响的实证研究[D]. 华南理工大学 20xx[11] 王婷. IPO浪潮和最优上市时机[D]. 武汉大学 20xx[12] 李善民,朱滔. 管理者动机与并购绩效关系研究[J]. 经济管理. 20xx (04)[13] 张新. 并购重组是否创造价值?--中国证券市场的理论与实证研究[J]. 经济研究. 20xx(06)[14] 唐宗明,蒋位. 中国上市公司大股东侵害度实证分析[J]. 经济研究. 20xx(04)[15] 奥利弗▪哈特,朱俊,汪冰,顾恒中. 公司治理:理论与启示[J]. 经济学动态. 1996(06)财务论文参考文献三:[1] 赵存丽,安丽君. 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学分析与度量[J].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xx(05)[2] 赵存丽. 基于包容性增长的企业绿色财务管理范式创新[J]. 财会通讯. 20xx(20)[3] 赵存丽. 绿色财务管理:企业的战略选择[J]. 商业会计. 20xx(14)[4] 李彦龙. 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内涵、理论基础和责任边界[J]. 学术交流. 20xx(02)[5] 李月娥. 20世纪20年代美国企业福利资本主义运动评析[J].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xx(05)[6] 张兆国,刘晓霞,张庆. 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管理变革--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研究[J]. 会计研究. 20xx(03)[7] 辛杰. 企业社会责任驱动因素研究--以山东省2200家企业调查为例[J]. 预测. 20xx(06)[8] 黎友焕,龚成威. 基于外部性的企业社会责任福利分析[J].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xx(06)[9] 李建升,李巍. 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财务绩效关系:争议与统一[J]. xx 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xx(06)[10] 吴继忠. 社会责任与企业可持续发展研究--基于PE支持企业的视角[J]. 当代经济管理. 20xx(04)[11] 赵存丽. 不同企业性质的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相关性研究[J]. 会计之友. 20xx(02)[12] 郑若娟,陶野. 论企业社会绩效与财务绩效关系研究的分歧[J].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xx(02)[13] 王毅,赵平. 顾客满意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研究--基于中国部分上市公司的面板数据[J]. 中国管理科学. 20xx(01)[14] 黎文靖. 所有权类型、政治寻租与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一个分析性框架[J]. 会计研究. 20xx(01)[15] 王艳婷,罗永泰. 企业社会责任、员工认同与企业价值相关性研究[J]. 财经问题研究. 20xx(01)[16] 刘健,刘然. 企业社会责任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基于钢铁类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J]. 软科学. 20xx(10)[17] 林晓华,林俊钦,高燕. 大股东身份、生态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基于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行业的研究[J]. 宏观经济研究. 20xx(08)[18] 赵瑞. 企业社会资本、财务绩效及其持续性--基于我国上市公司面板数据[J]. 宏观经济研究. 20xx(07)[19] 高汉祥. 公司治理与社会责任:被动回应还是主动嵌入[J]. 会计研究. 20xx(04)附件下载:。
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掏空行为及其原因探析
-1-
使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丧失殆尽,中小股民损失惨重,严重制约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掏 空行为已经成为阻碍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我国资本市场要发展必须要治 理大股东这种肆无忌惮的掏空行为。
沿着这一思路,Johson,La Porta,Lopez-de-Silanes 和 Shleifer(2000)将大股东通过种 种手段非法掠夺上市公司、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定义为掏空[1]。他们从一个国家法律环 境对投资者保护好坏的视角出发,研究了欧洲国家一些关联交易的判例,表明即使是在发达 的资本市场上,大股东也会为了私人收益将资产或者利润从上市公司转移到自己所控制的公 司手中,一国的法律环境对投资者保护的好坏显著影响大股东的掏空行为。在这一背景之下, 学者们对大股东掏空公司的行为进行了大量的理论和实证研究。
(四)操纵上市公司业绩获得再融资资格从而进行掏空。上市公司为了达到证监会的配 股或者增发要求,存在普遍的盈余管理行为(陈小悦、肖星、过晓艳等,2000)。孙铮和王 跃堂(2000)的研究结果表明,其操纵盈亏的动机直接源于监管部门的配股政策、特别处理 政策和摘牌政策。控股大股东大肆掏空、侵占上市公司资源,使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丧失殆 尽。为避免 ST 或者 PT,或欺骗配股资格、进一步掠夺中小股东,控股股东通常会利用其 地位,指使、策划、帮助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银广厦自 1998 年到 2001 年捏造了 77156.70 万元的利润,使得该公司能够获得配股的权力,在骗局被揭破前,该公司通过配股筹集了大 量的资金,其中的大多数后来又被转移到控股股东那里。盈余管理还提高了中小股东的融资 成本,加大了他们的融资风险。盈余管理最终必将败露,而一旦败露后,投资者将遭受到巨 大的损失。银光厦造假丑闻败露后,股价连续 15 个交易日跌停,郑百文、琼能源等公司的 股民也难逃厄运。
《2024年上市公司大股东股权质押的利益侵占行为研究》范文
《上市公司大股东股权质押的利益侵占行为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持续发展,上市公司已成为经济的重要支柱。
然而,近年来,上市公司大股东股权质押行为频发,且逐渐成为了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
在此过程中,不乏一些大股东通过股权质押等方式实施利益侵占行为,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上市公司大股东股权质押的利益侵占行为,并从多角度进行深入分析,以期为监管部门、投资者等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大股东股权质押概述大股东股权质押是指上市公司大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作为抵押物,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的一种融资方式。
这种融资方式具有快速、灵活的特点,成为了一些大股东的融资首选。
然而,当大股东通过股权质押获得资金后,可能存在将资金挪作他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
三、大股东股权质押的利益侵占行为分析(一)利益侵占的动机与手段大股东股权质押的利益侵占行为主要是指大股东利用其持股优势和信息优势,通过股权质押等手段侵占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其动机主要包括个人利益最大化、转移公司风险等。
手段则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挪用、内幕交易、信息披露不实等。
(二)案例分析以某上市公司为例,大股东通过高比例股权质押获得资金后,将部分资金挪用于个人消费或投资高风险项目。
同时,大股东利用其信息优势进行内幕交易,获取非法利益。
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利益侵占行为的危害与影响大股东股权质押的利益侵占行为对上市公司及市场产生诸多负面影响。
首先,侵害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破坏了市场的公平性。
其次,影响了上市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绩表现,甚至可能导致公司破产。
此外,还可能导致投资者信心下降,影响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五、防范与应对措施(一)加强监管力度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上市公司大股东股权质押行为的监管力度,制定更加严格的法规和政策,规范大股东的行为。
同时,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监管效率。
(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上市公司应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准确地向投资者披露大股东股权质押的相关信息,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210996141_大股东侵占企业资金行为及结果分析——以科迪乳业为例
人生疑。
据调查,科迪乳业大股东存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和违规担保方式占用资金的行为。
据证监会调查,科迪乳业从2016—2017年,大股东进行了12次股权质押,科迪乳业第一大股东科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迪食品”),持科迪乳业股份44.27%,质押股数100%,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清海持有公司462.84股全部质押。
截至2020年8月,科迪乳业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金额2.72亿元,资金以或有负债的形式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尽管这样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资金直接流出,但是当关联方无法偿还资金时,企业会产生大量的减值损失,造成企业陷入财务危机。
2019年,科迪乳业公开承认大股东侵占资金行为,称由于大股东借款导致公司货币资金减少16.45亿元。
2020年12月,科迪乳业因大股东科迪食品违规占用资金18.65亿元,并且由于款项无法及时收回,2020年计提减值损失9.33亿元,以及对外担保金额计提预计负债2.72亿元。
三、科迪乳业大股东资金侵占原因分析(一)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科迪乳业的控股股东为科迪食品,张清海持有60%科迪食品的股份,其妻子许秀云持有科迪食品39.83%的股份,夫妇二人共持有科迪食品99.83%的股权。
科迪乳业第二大股东河南农业综合开发公司持股8.6%,第三大股东王宇骅持股0.73%,第二大股东与第三大股东合计持有不到10%的股份,因此科迪乳业实际上是“一股独大”的情况。
并且科迪乳业在上市后的第二年总经理变更为张清海的儿子张枫华,此外张清海的亲戚家人也在科迪乳业担任了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
科迪乳业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家族企业,控制人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可能会选择伤害企业的利益,从而做出侵占公司资金的行为,企业中小股东的利益就会被侵占。
并且家族企业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与管理人作为同一个家族成员,权力集中,内部关系错综复杂,利益相关。
造成了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形同虚设,治理结构不合理,内部控制有效性缺失,缺乏有序的控制活动,公司掌控在张家人手中,当集团利益和家族利益不一致时,往往会造成实际控制人侵占其他股权利益的情况,阻碍公司的发展,从而导致了企业大股东侵占企业资金的行为。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利益典型案例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利益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在商业世界中并不鲜见。
这种行为可能导致公司的财务状况恶化,甚至导致公司破产。
下面将介绍一个典型的公司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利益的案例,并探讨相关的法律责任和应对措施。
一、案例背景:某公司是一家创业型企业,由几位股东共同创办。
在公司刚刚成立的时候,几位股东都对公司的发展充满信心,并共同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一个成功的企业。
然而,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一些股东开始滥用自己的权利,以谋求个人利益,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利益。
二、滥用行为:1. 虚报公司支出:有的股东为了获得更多的分红,故意虚报公司支出,从而减少公司的利润,致使公司无法按时支付员工工资和采购成本。
2. 恶意挪用资金:还有一些股东将公司的资金挪用到自己的个人账户中,并以各种理由为自己辩解,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
3. 不当决策:部分股东在董事会上做出不当决策,制定一些不合理的规章制度,给公司的管理和运营造成了不小的困扰。
三、损害后果:以上行为导致了公司财务状况恶化,导致公司面临了严重的经营困难,员工的工资得不到保障,一些供应商开始拒绝合作,公司信誉受损。
公司的经营业绩逐渐下滑,客户和投资者的信心也大大受挫。
四、法律责任:根据《公司法》和《股东权益保护法》,公司股东有责任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得滥用自己的权利损害公司的利益。
一旦股东以违法、违约等方式损害公司合法权益,公司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承担违约责任等。
五、应对措施:1. 加强公司治理: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的权利和责任,规范董事会的决策,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
2. 严格内部审计:加强对公司财务的监管,加强内部审计力度,防止发生资金挪用和虚报支出等行为。
3. 持续监督和交流:加强对股东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建立股东会议制度,及时交流和协商解决分歧。
六、结语:公司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公司利益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不仅会影响公司的经营发展,也会给员工、供应商和客户带来负面影响。
从股利政策角度谈投资者利益保护
从股利政策角度谈投资者利益保护摘要:在我国资本市场上,大股东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极大的阻碍了资本市场的发展。
近年来,一些上市公司大股东利用股利政策来“掏空”中小投资者,使得股利政策和投资者利益保护成为了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关注焦点。
本文将从股利政策的角度,对“掏空”理论、投资者保护影响的表现及原因、效果评价指标及措施三方面阐述投资者利益保护问题。
关键词:股利政策;投资者利益保护;“掏空”理论中图分类号:f83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11-0208-01股利政策理论作为西方传统财务理论之一,一直都是财务学研究的热点。
在代理问题严重的公司,股利政策极大可能的成为了大股东侵害中小投资者的手段,他们的利益博弈因此无时不在进行。
la portaetal(1998,2002)也认为,股利的支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并且很多国家的上市公司中,控股股东与中小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成为了最主要的代理问题。
为了使大股东、中小投资者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达到均衡,股利政策是有效的方法之一。
一、股利政策与“掏空”理论la portaetal(1999)等提出了控股股东为了实现自身的利益最大化是脱离公司价值最大化这一财务目标,以牺牲其他股东利益为代价产生的。
llsv(2000)提出了大股东“掏空”(tunneling)的概念,bebchuketal(l999)证实控股股东对中小股东大多采用“掏空”(tunneling)方式来实现利益的输送,如上市公司利润不是以股利的形式支付给中小投资者,而是投资于那些净现值为负的项目,从而实现控制权收益。
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发现,包括美国在内的资本市场,其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模式大多数是相对集中的,而不是分散的。
在这种股权结构模式下,大股东就能对公司的管理层和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控制,完成大股东“掏空”。
唐宗明等(2002)研究指出,中国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侵占小股东利益的程度要远高于欧美国家的上市公司。
关于控制权、控制权私利和投资者法律保护
关于控制权、控制权私利和投资者法律保护【论文关键词】控制权控制权私利投资者法律保护【论文摘要】控制权具有收益性,在投资者法律保护弱的新兴市场中,控股股东常通过隧道行为侵占中小股东利益,获取控制权私利。
本文从控制权与控制权私利、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分离程度与控制权私利、投资者法律保护程度与控制权私利等方面系统回顾了现有文献对控制权私利相关问题的论述,并结合我国资本市场公司治理实际进行了评述。
传统公司治理理论大都基于Berle和Means、Jensen和Meckling关于现代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高度分离情况—F,所有者和管理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之上。
然而,所有权和控制权高度分离并非普遍现象,不少国家和地区上市公司的股权不是分散而是相当集中的。
在股权相当集中的公司中,最主要的代理问题已不是股东和管理者的冲突,而是大股东和小股东的代理问题。
这种代理问题的核心是控股股东通过隧道行为侵占中小股东利益,获取控制权私利。
在新兴市场中,由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制度不健全,这种利益冲突尤其严重。
一、控制权与控制权私利控制权具有收益性,控制权收益包括共享收益和私有收益(即控制权私利)。
共享收益是指公司会计账户上的收益,它是全体股东按现金流权比例获取的投资收益;而控制权私利则主要表现为控股股东利用控制权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侵占,包括货币性控制权私利和非货币性控制权私利。
关于控制权私利对公司行为的重要性,经济学家Williamson早在1964年就有论述,Grossman和Hart (1988)则进一步开创了控制权理论的研究,明确将控制权带来的额外收益定义为控制权私利。
Johnson, Laport, Lopez- SalinesandShleifer(2000)则在此概念上提出了“隧道理论”,认为控制权私利是控股股东通过隧道行为转移资产、侵占上市公司利润而获取的,具体手段包括制订有利于自己的转移定价、关联交易、侵害公司的投资机会、利用内幕消息交易等等。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侵权行为及治理对策
.代理人寻租的漏洞.搞幕后交易,空手套白狼 .用极少的 持股比例在 2% 以上 . 5 可见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都存在着控股股 位” 这种既无实力又无诚意的受让者,一 东. 部分控股股东利 用其 自身的优 势地位通过种种手段侵 占中小 付出获取上市公司控股权 . 中小股 股东的权益 .拖累上市公司 . 大名鼎鼎 的 s 猴王 s T T兴业 ,s 旦入主上市公司往往会迫不及待地实施既定的掠夺计划. T 东就成了这种股权转让 游戏 的直接受害者 。唐宗 明 蒋位 ( 0 } 。 2 2 0 轻骑都是代表。 分析了 1' 年~2o 年 间沪 、 99 9 o1 深两市 8 家上市公司共 9 项大宗 8 O 控股股东侵权的主要表现形式
4利用股利政策侵害小股东的利益。我国的上市公司中不分 极的作用。 .
。 。
鉴于以上分析. 笔者认为. 股权结构问题并不是控股股东侵权 配或很少分配现金股利的公司 除了一部分由于经营业绩羞. 无 问题 的主要症结 我国股市的规范和监管的重点是上市公司 上 能力之外. 绝大部分应该是没有充分的理由长期不分配。究其原 因.主要是控股股东不愿意和 中小股东分享 上市公司的利润 .从 市公司的质量是根本。一方面要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另一
的利益 ,针 对这些现 象本文从上市公 司治理 、公司外部监 管等角度提 出治理对 策。 【 关键词】控股股 东 侵权行 为 中小股 东 治理 对策
有些控 何谓控股股东 .国外研究一般认 为一个股东如果持有 2 %~ 0 借历次发行股票的溢价及壳资源 的稀缺 出让股票来获利 . 一而再地制造重组题材. 使一 2 % 的股份一般就能实现对公司 的控制 据 巨潮 网相 关数 据统 股股东由于经营无方便恶意炒作. 5 批批公众投资者被套 牢。而有些 受让 者利用 国有股 所有者缺 计 .截至 20 年 4月底 ,我 国 9 .7 的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的 05 19%
上市公司大股东占款问题分析
上市公司大股东占款问题分析上市公司大股东占款问题分析引言:上市公司大股东占款问题是指公司大股东将公司资金或资产占为己有的行为。
这种行为通常涉及违反公司治理原则,损害了广大股东和公司的权益。
本文将通过对大股东占款问题的分析,探讨其原因和影响,以及可能的解决办法。
一、大股东占款问题的原因1.信息不对称:大股东往往掌握着更多的信息和权力,可以通过利用信息不对称,将公司的资金转移到其他企业或个人名下。
2.监管不力: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的监管不力,监管手段不完备,容易让大股东有机可乘。
3.公司治理不健全:一些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公司决策集中在大股东手中,缺乏有效的制衡机制。
4.利益驱动:大股东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不惜采取各种手段侵占公司的资金。
二、大股东占款问题的影响1.损害股东利益:大股东占款导致公司资金流失,降低了公司的利润,并且会导致股东权益被侵害。
2.影响公司形象:公司大股东占款问题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的质疑,降低了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3.影响股票交易:一旦大股东占款问题曝光,投资者的信心会受到打击,股票价格可能会受到波动甚至暴跌,给公司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4.阻碍公司发展:大股东占款会导致公司内部资源利用不当,无法充分开展业务拓展和创新活动,阻碍了公司的发展。
三、解决大股东占款问题的途径1.加强监管力度:通过完善监管法律法规和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减少大股东占款的机会。
2.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独立的监事会,加强公司治理,实现权力制衡,避免大股东对公司的控制过度集中。
3.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加强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监管,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减少大股东利用信息不对称的机会。
4.依法惩处违规行为:对大股东占款等违规行为严惩不贷,通过司法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起到震慑作用。
5.加强投资者教育:通过加强公众对上市公司投资风险的认知,提高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减少大股东占款的风险。
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产、
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产、引言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产是指在上市公司中,大股东利用其具有控制权和影响力,通过各种手段将上市公司的资产侵占或转移至自己的个人或关联企业名下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涉及违反公司治理原则和法律法规,也对广大股东和公司员工的利益构成严重威胁。
本文将就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行为特点、造成的影响以及防范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探讨。
一、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行为特点1. 滥用控制权:大股东通常有较高的持股比例,通过掌握公司决策权和董事会控制权等手段,形成对公司的控制力。
他们可以利用这一优势,以便利自己的方式,将公司资产转移到自己或关联企业名下。
2. 虚假交易:大股东通过虚构交易或通过与关联企业进行内部交易的方式,将公司资产转移到关联企业,以达到侵占资产的目的。
这些交易通常没有真实的商业目的,而是为了获得非法利益。
3. 非法占用收入:大股东可以通过将应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收入或利润转移至自己或关联企业的账户,使公司的财务状况受损,从而实现资产侵占的目的。
二、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影响1. 股东利益受损:大股东的侵占行为直接导致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
公司资产的流失导致公司价值下降,股东的股权价值也将随之减少。
2. 公司形象受损:大股东的侵占行为将对公司形象产生不利影响。
投资者和公众将对公司的经营和治理产生疑虑,从而影响公司的信誉和声誉。
3. 资本市场不稳定:大股东的侵占行为容易引发市场恐慌,投资者信心受到打击,导致股票价格的大幅波动,进而影响整个资本市场的稳定性。
三、防范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措施1.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股东权益和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通过增加独立董事的比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等方式,加强对大股东行为的监督和制衡。
2. 加强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应及时、准确地向市场披露重要信息,防止大股东通过隐瞒关键信息来进行侵占行为。
3. 强化法律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应进一步明确大股东侵占行为的禁止和处罚规定,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大股东侵害小股东权益情形总结
大股东侵害小股东权益情形总结根据所持公司股权的多少,公司股东被划分为大股东与小股东(控股、参股股东)。
由于维持公司制度运行的基本原则之一——“资本多数决原则”的作用,大股东与小股东在对公司的表决权、控制力上差别很大。
大股东因持有公司多数(绝对多数或相对多数)股权而对公司产生一种控制权。
一旦拥有控制权,大股东就有可能滥用这种控制权直接或间接侵害小股东权益。
在公司的治理中,股东将其自身意志转化为公司的意志,并经由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称“董监高”)来具体执行。
同时,股东也是公司利益的最终享有者,公司利益受到侵害实际上也就是股东本身的利益受到侵害。
因此,大股东利用控制权侵害小股东权益,就至少有以下两个路径:(1)大股东操纵公司或董监高,通过公司或董监高侵害小股东权益;(2)大股东或者大股东控制的董监高侵害公司利益,进而间接侵害小股东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并同时依照《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将大股东侵害小股东权益的可能情形总结如下:一、大股东操纵公司或董监高,通过公司或董监高侵害小股东权益大股东利用其持有多数股权的优势,可能会通过形成有利于自身而不利于小股东的决议,侵害小股东权益;或者指示公司贯彻自身意志,侵害小股东权益。
同时,董监高是公司意志的执行者,依法履行相关职责,应保障公司及股东的权益,但由于公司董监高往往主要由大股东担任或者确定、指派,甚至在一些公司形成了董监高与大股东之间的人身依附关系,因此大股东可能会利用董监高身份或者指示董监高不履行或者消极履行其应履行的职责,从而侵害小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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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市公司大股东侵害度实证分析唐宗明(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 200052) 蒋 位(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200433) 内容提要:本文选择了1999年到2001年间,沪深两市88家上市公司共90项大宗国有股和法人股转让事件作为样本,分析股权的转让价格,发现样本公司的平均转让价格高于净资产价值近30%。
笔者对影响转让价格的因素进行了多变量线性回归分析,发现随着转让股份比例的上升,转让价格也随之上升,并且在统计上显著;转让溢价高低与企业规模成反向变动,并在统计上显著;企业获利能力与溢价高低成反比,但没有发现在统计上显著。
本文最后对大股东侵害度进行了国际比较。
关键词:集中的所有权结构 控制权溢价 大股东侵害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公司治理中,集中的所有权结构是一种普遍现象,而随之产生的大股东侵害小股东行为也成为困扰各国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
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侵害小股东问题日益受到广泛的关注,但迄今还没有人对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侵害程度进行过比较精确的测量,本文对此进行了研究。
本文各部分安排如下:首先对大股东侵害问题进行了理论回顾和分析;第二部分对大股东侵害度进行测算;第三部分分析了影响大股东侵害度的一些因素变量;第四部分对大股东侵害度进行了国际比较分析。
最后给出结论。
一、大股东侵害:理论回顾一般的金融理论认为,公司股东根据它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得到公司的收益。
但是,大量的研究表明,持有大宗股权的大股东往往会得到与他所持股份比例不相称的、比一般股东多的额外收益(Fama&Jensen,1983;De Angelo,1985;Demsetz&Lehn,1985)。
这部分额外的收益就是大股东利用控制权为自己谋求的私利,也就是大股东对小股东进行侵害获得的收益。
由于很难直接测算大股东对小股东利益的侵害程度,实证研究主要是用间接的方法进行测量。
如果控制权意味着能够通过侵害小股东利益为自己谋求私利,市场就会对控制权进行定价。
这样,当企业的所有权结构发生变化或出现兼并收购等涉及控制权转移事件时,控制权的价值就会反应在企业股票价格中或以某种方式影响股票价格的变动,通过观测这些股份的交易价格变化就可以从中测算控制权的价格,从而间接了解大股东对小股东的侵害度。
Bradley(1980)分析了美国控制权市场上发生的161项企业间收购出价,发现收购方对被收购企业股份的平均收购出价要高于当时市场交易价格约13%。
于是,他认为被收购企业股票价格的这一溢价不是来自收购方对企业的净现金流量的索取权,而是来自对被收购企业资源的控制权。
Barclay和H olderness(1989)分析了1978—1982年间,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美国证券交易所发生的63项私下协议的大宗股权交易价格,发现该交易价格要明显地高于消息被宣布后的市场价格,平均溢价水平达到20%。
他们认为这一溢价反应了控制权的价值。
Lease,McC onnell和Mikkels on(1984)研究表明,当一个企业有两种发行在外的股票,两种股票别的权利都一样,仅在投票权上有所区别,则拥有较多投票权的股票通常比拥有较少投票权的股票存唐宗明、蒋 位:中国上市公司大股东侵害度实证分析在5%的溢价。
他们还指出,这一溢价并不总是为正,溢价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
二、大股东侵害度(控制权溢价)实证分析我国上市公司大宗股权转让和交易极其频繁,并且主要是持有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的控股股东向其他法人转让股份,由于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公开上市流通,它们的转让主要是通过私下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并且这种转让往往涉及到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这为笔者研究分析控制权溢价(即大股东侵害)问题提供了很好的样本。
11样本数据的收集。
笔者选取了1999—2001年间发生的90项大宗股权转让作为样本数据,所有的样本数据都来自上市公司关于股权转让的公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数据库。
在选取样本的时候,满足以下条件的大宗股权转让才进入样本:(1)股权转让的双方都是出于自愿,并按照市场交易的规则进行股权转让交易,剔除了那些由于上市公司股东涉及到担保诉讼等事项导致的股权被强制拍卖产生的股权转让;(2)仅包括在上海和深圳两地A 股市场上市交易的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并且这些公司没在B 股市场和境外市场上发行股票;(3)涉及到的被转让股权仅包括不能公开交易流通的国有股或法人股,虽然有些上市公司的流通股也会产生较大数额的转让,但它们占总股本的比例毕竟太小,其中包含的控制权也很少;(4)样本中涉及到的股权转让都已经完成,其中国有股的转让都已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政府管理部门的批准。
表1样本描述平均值最大值最小值标准差转让股份比例1917%6119%110%1117%转让价格217619110112每股净资产211512015018净资产收益率313%1914%-12317%1819%总股本1822857586510010218流通股69932190213054797 注:转让价格和每股净资产以元为单位,总股本和流通股以“万 股”为单位。
21模型。
以P A 表示大宗股权转让的每股交易价格,P B 代表被转让股份的每股净资产,则转让溢价(即控制权的价格CP )定义为: CP =(P A -P B )ΠP B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的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公开上市交易,所以缺少多个买方和卖方参与竞价的公开透明的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大都是买卖双方在对转让股份进行价值评估的基础上,通过一对一的谈判确定股权转让价格,这为笔者的研究带来难度。
为了分析的方便,笔者假设被转让股份每股价值就等于其每股帐面净资产。
理由是:首先,净资产值是国际通用的资产定价基准。
其次,我国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或法人股不能流通,流动性很差,市场对其定价将低于具有同样收益但流动性高的资产。
第三,虽然在90个样本里,被转让的股权都是有收益的资产,但由于上市公司很少分派现金红利以及股份不流通,持有这些股份的股东并不能得到持续的现金流入和从二级市场获取投资或投机收益。
而且,转让股份的样本公司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只有313%,按照这一收益率推算,即使转让股份的每股真实价值高于每股净资产值,也不会高出太多。
31实证结果及分析。
表1对这些股权转让的样本在统计上进行了概括描述。
从表1可以看出,大宗股权转让中包含的股份数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变化很大,最小的只有110%,而最大的达到6119%,平均为1917%,而国外一般认为,超过5%(或更严格的10%)的股权转让就意味着控制权的转移。
在90项股权转让中,有45项股权转让后购买被转让股份的新股东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股权转让的价格在每股110元到619元之间变动,平均为217元,而股份被转让公司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却只有313%,这一比率要远低于沪深两地上市公司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①这表明业绩较差公司的股权容易被转让。
2002年第4期①2000年上市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166%。
唐宗明、蒋 位:中国上市公司大股东侵害度实证分析在90项股权转让中,新股东全部是企业,转让后新股东或他们的代表大都进入公司的董事会或是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并对企业进行了不同程度的重组和资产置换。
有16家上市公司的经营主业在新股东进入后通过重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如远洋渔业的控股公司———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2919%的公司法人股转让给广州新太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后,新太公司对远洋渔业进行了重组,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从远洋捕捞转变为高科技领域的IT信息服务。
但奇怪的是,90项股权转让中只有7项转让是发生在同一经营领域的两个公司之间的。
Barclay和H olderness (1989)发现,美国上市公司大宗股权转让中,约有2Π3购买股权的企业和其所购买股份的企业的经营主业是相同的,这说明国外的股权购买方购买股权可能更多地出于经营协同战略考虑或是为了减少同业竞争。
而在我国资本市场上,新股东购买大宗股权入主上市公司的目的可能更多地是为了实现“借壳上市”,甚至是仅为了制造题材在二级市场上炒作获利。
表2对样本的溢价情况进行了统计描述。
表2大宗股权转让溢价分析平均值最大值最小值标准差转让股份溢价水平2719%34718%-6814%6115%转让股份溢价总值31345111234318-693515270918溢价总值占股份转让总值比例911%7717%-21617%4114%溢价总值占销售收入比例910%9719%-2111%1816%溢价总值占公司总资产比例219%3915%-918%711% 3转让股份溢价总值单位为万元,并以当年价格计算。
在90个样本中,上市公司大宗股权转让价格平均要高于其每股净资产的2719%,最高溢价水平为34718%,最低为-6814%。
溢价总值占大宗股份转让总值和样本公司销售收入的平均比例分别为911%和910%。
这一溢价水平反应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剥削和侵害程度。
再有,90个样本有18项转让的价格小于其每股净资产。
由前面的分析知道,带有控制权的股权的转让价格高于其净资产的溢价部分反应了控股股东对从控制权中获取私利的预期。
那么,当转让价格低于净资产时,则在某种程度上反应了控股股东对获取私利小于其付出的成本的预期。
因为,控股股东为获取私利是要付出成本的,这些成本包括:(1)侵害过程中的资源耗费。
控股股东通常采用关联交易、价格转移等手段侵害公司资源或是少数股东的权益,在这一过程中要耗费成本。
此外,家族控制的企业常常采用金字塔型或交叉持股等方式控制上市公司,这些所有权结构都会便利控股股东通过对少数股东或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侵害谋取私利,①但也会带来相应的组织成本和税负的增加;(2)由侵害导致的大股东声誉的损害。
控股股东侵害过度会在市场上形成不好的名声,这会降低上市公司再次融资的股票发行价格,严重的甚至导致融资失败;(3)由侵害带来的可能遭受法律诉讼的风险。
如果控股股东承受的成本超过预期的收益,他就不会购买这些股份,除非这些股份能够以一定的折扣出售,以使得新的控股股东的未来预期收入大于预期成本。
而原有的控股股东也愿意以较低的价格出售。
三、溢价水平的决定因素分析这里用回归的方法对上述90个样本进一步分析其控制权转让溢价的影响因素。
①金字塔型和交叉持股的所有权结构在东亚国家的家族企业中比较普遍,在我国上市公司的所有权结构中并不常见。
但值的注意的是,随着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的股权由国有向民营转移,金字塔型和交叉持股的所有权结构也趋于增多,如被媒体广泛报道的“德隆系”、“华晨系”,以及“太太药业”、“用友软件”等,都是一种典型的金字塔型结构。
6411被解释变量:溢价水平(Pc )的指标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