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实施指南》的通知

合集下载

县级政务公开试点经验

县级政务公开试点经验

县级政务公开试点经验原标题:县级政务公开试点经验:中基层希望这阵风快刮县级政务公开的“试点经验”县级政府能否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整体水平县级政府在中国政权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

在实际工作中,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具体利益的行政行为,大多数由县市级政府作出,直接面向群众的政务服务大多数由县级政府提供。

而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

为此,2012年1月4日,国家预防腐败局、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发布了《关于公布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单位的通知》,要求在全国31个省区市的100个县级政府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试点工作。

在这项改革期间,国家行政学院、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组织成立了“我国县级政务公开试点情况改革跟踪研究”课题组,对部分有代表性的县市区进行典型性调研,总结出一批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推进基层政务公开的创新经验。

浙江永康市:消除城乡数字鸿沟永康市位于浙江中部,有活跃的民营经济和较强的经济实力,上世纪90年代就建立了一些“两公开一监督”等基本制度,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机构、人才基础条件较好。

本次改革试点,永康市委和市政府积极推进基层政府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建立市、镇(街道、区)到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措施;加强了政务公开平台、政务服务系统和电子监察应用系统的建设,实现了电子政务平台的集成并联建设。

在这个过程中,永康市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一个创新特色:探索数字电视政务服务手段。

永康市根据有关政务公开纵向到村的要求,结合有线数字电视用户人口覆盖率达98%的实际,提出并积极实施建设数字电视政务频道的构想,组织力量,把广播电视局作为本次政务公开试点改革的主要责任单位,把数字电视政务频道建设作为实施政务公开“入户”工程的主要抓手,以实现“信息直接从电子政务平台抓取及时更新”为目标,编制了实施数字电视信息化平台系统方案和项目实施计划。

怀来县依托政府网站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

怀来县依托政府网站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

完善功能规范管理突出特色怀来县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扎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怀来县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管理创新为核心,围绕建设“透明政府”、“服务政府”的思路,把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作为推进行政权力分开透明运行、加强权力监控机制建设、提高服务水平重要窗口。

创新服务理念,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水平,突出地方特色和完善网站功能,增强网站的互动性,方便了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在建立服务型政府、开拓政务公开为民服务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一、科学布局,整合资源,不断完善网站功能怀来县把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能、促进依法行政、构建服务型政府的作为政府网建站宗旨,努力把网站建设成为“新闻发布的窗口,政务公开的平台,官民互动的桥梁,公共服务的门户”。

通过科学布局、完善功能,充分发挥其信息发布、科学管理,社会监督的作用。

政府网站始建于2003年。

政府网经过了8年的运行,多次改版,功能逐步完善。

从2006年起,怀来县把“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与“怀来人民政府网”进行资源整合,采用最先进的、最流行的主站子站模式,按照统一机构、统一规划、统一网络、统一软件、分级管理的原则建设,着力打造综合性政务门户网站群管理平台。

将其作为政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载体,并将所有行政权力部门的权力进行网上公开。

同时将一些服务企业、社会公益单位、执法窗口单位的办事公开网纳入政府网管理。

以“怀来人民政府网”为核心门户主站,设有“怀来概况”、“政务信息”、“农村建设”、“怀来经济”、“招商引资”、“旅游天地”、“百姓服务”、“社会事业”、“百姓之声”等栏目。

各部门和乡(镇)网站为子站,将全县所有的政府单位纳入一个公开平台,整合了各单位的网上资源,实行集中式统一管理,实现了政务门户网站与各单位子网站内容的自动同步和互联互通,不仅有效解决了资源共享、信息孤岛等问题,更重要的是保障了政府网站所发布信息的权威性、一致性和时效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指南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指南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9.29•【文号】国办函〔2021〕105号•【施行日期】2020.09.29•【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21〕1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建设指南要求,加强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互联互通,创新服务方式、增强服务能力,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9月29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指南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依托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服务平台大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取得了积极成效,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已成为各级政府服务企业和群众的重要渠道。

但还存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管理分散、标准规范不统一、数据共享不充分、技术支撑和安全保障体系不完备等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一体化平台)移动端建设,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制定本建设指南。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和规范全国一体化平台移动端建设管理,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互联互通,全面提升移动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县级政府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doc

县级政府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doc

县级政府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和加强政务服务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按照《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办函…2011‟99号)(以下简称《意见》)和《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实施指南》(工信部联信…2011‟455号)(以下简称《实施指南》)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试点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为基础,加快推进便民服务事项网上运行,全面提高我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强化为群众服务意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突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实际效果;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的统筹协调,实现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针对不同区域和城乡特点,加强分类指导,有计划、分步骤推进。

(三)工作目标。

在全面完成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系统功能,深化运行内涵,力争通过一年左右时间,实现电子政务平台覆盖市、乡镇(街道)、村(居)三级,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全面准确发布,所有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实时、规范办理,电子监察全业务、全流程覆盖。

二、主要任务(一)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

1、梳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

一是各机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在完善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级政府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以下简称《基本目录》)的规定和要求,认真梳理审核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结合实际细化相关内容,对应公开而未公开的,要督促梳理公开,对己公开但未按要求公开的,要帮助指导、限期整改到位,切实增强公开的全面性和实效性。

二是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清理、规范行政职权,审核确定行政职权事项,并明确每项行政职权的名称、内容、办理主体、依据、条件、期限和监督渠道等。

2012电子政务法律法规

2012电子政务法律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 (12-28)
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 (12-25)
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 (12-25)
北京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计划资金支持项目监督及验收管… (12-21)
北京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计划支持项目管理工作委内实施… (12-21)
广州市电子政务电子签名使用管理试行办法 (06-11)
湖南省信息化条例 (06-10)
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 (06-03)
中国互联信息中心域名注册细则 (05-31)
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意见 (05-29)
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 (05-28)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互联网政务网站管理暂行办法 (05-13)
湖南省关于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07-23)
关于加强“十二五”时期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07-17)
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见 (07-17)
上海市电子政务管理办法 (07-10)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 (07-10)
关于加强军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 (06-29)
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08-27)
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 (08-27)
船舶标识电子标签管理办法 (08-23)
[图文]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 (08-21)
[组图]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 (08-21)
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 (07-27)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 (04-16)
常德市电子政务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03-31)

江苏邳州五位一体 凸现“四民”目标

江苏邳州五位一体 凸现“四民”目标

年第期6专题报道Repres entati ve Reportage江苏邳州:五位一体凸现四民目标“”2011年11月16日,江苏省邳州市被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县(市、区)之一。

2012年4月27日,邳州市在全国100个试点县(市、区)中第一个启用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系统。

这使得邳州市在2009年建设应用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基础上,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明显增强,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能明显提升。

科学规划,建设整合五位一体的综合政务服务平台邳州市在试点工作开展初期,即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列入2012年工作重点,纳入全市科学发展观考核,动员全市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新举措、主动作为,加快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在制定《邳州市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过程中,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和相关职■文/本刊记者邓波有限公司合作,在有线电视网“阳光政务”栏目的基础上,开发建设吉林省有线电视信息公开平台,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基于有线电视终端的政府信息公开互动平台建设方案》已经确定省级有线电视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包括政府信息、政务服务、精彩吉林、政策解读、公示公告、新闻发布、回音壁等7个一级栏目,领导简介、机构设置、政策法规、最新文件、审批服务、办事指南、招投标、吉林概况等30多个二级栏目,使群众在家中通过电视就可以了解相关政策信息和服务信息。

逐步完成各市(州)有线电视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并实现全省范围内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开展“三项特色服务”,创新服务方式一是开设重点投资项目“直通车”服务。

为推进“三化”统筹和实施“三动”战略,快速推进全省重大项目建设,在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等十几个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审批服务窗口,设立大项目直通车服务通道。

凡是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和产值超过亿元的重点企业,在办理时限上原则上实行即办,特殊情况的办理时限要比公开承诺时限压缩50%以上。

“多测合一”管理服务平台

“多测合一”管理服务平台

建设目标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总体部署和《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成国土资发〔2018〕73号,以下简称73号文)要求,针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的地籍测绘、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绘、房屋竣工建筑面积测绘、房屋产权面积测绘、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测绘的5个中介服务事项,为项目业主、中介服务机构、行业主管部门提供中介服务事项委托管理、合同签订管理、测绘成果审核与成果汇交管理、成果共享应用等管理功能,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信息系统。

2.建设规模本次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名录库管理、服务事项管理、项目委托与合同管理、地籍测绘审核、成果审核、成果管理、监督评价、成果共享应用、信息公开和系统管理10个版块43个功能,其中涉及业务审批4个,监督监管9个、数据交换5个、信息查询管理25个。

3.建设内容(一)名录库管理基于中介网上大厅现有成果实现中介机构库实时同步到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信息数据库,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需要,对相关信息进行扩展,并建立中介机构注册、申请、审核、入驻名录库的基本流程,同时将审查结果及名录库信息推送至市大数据办;名录库实现动态管理、末位淘汰机制。

(二)服务事项管理建立服务事项名称、依据等信息目录,形成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服务事项目录;针对各个服务事项,建立与资质、人员等信息相关联的一体化准入条件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服务事项目录与中介网上大厅的信息实时同步机制。

(三)项目委托与合同管理模块通过复用工程建设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大厅相关功能模块,实现项目业主在竣工验收阶段对“多测合一”中介服务事项对中介机构进行选择(目前只记录其选择结果,现阶段暂不涉及选择的标准、过程等信息);机构选择后实现委托结果或成果的查询、统计分析,并根据委托事项,按要求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合同的基本信息由业主在“多测合一”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备案和合同扫描件的上传,同时中介服务机构对合同信息及上传扫描件进行确认;项目业主、行业主管部门按要求及合同内容实施合同监督监管;在中介网上大厅的现有功能基础上,业务委托服务事项时,扩展一次可委托1个或多个服务事项的功能;建立与“多测合一”管理信息数据库的同步机制。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县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县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县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31•【字号】商政办发[2012]34号•【施行日期】2012.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县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的通知(商政办发〔2012〕3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县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步伐,提高我市政务信息化整体水平,实现省、市、县三级电子政务平台的互联互通,根据《陕西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市级信息化综合服务中心及县(区)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的通知》(陕信化办发〔2011〕26号)、《陕西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升级和业务网络迁移工作的通知》(陕信化办发〔2012〕5号)精神,现就加快我市县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县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的重要意义县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是国家电子政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工程,是国、省、市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及各纵向业务信息系统在县级政府的重要分节点和汇接点。

做好县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是我市“十二五”期间政务信息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建设数字商洛、实现政府工作全面提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目前,省、市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已实现互联互通,公文传输、公共服务等一大批应用系统开通运行。

省市电子政务的建设和应用迫切要求加快县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步伐,实现省、市、县三级平台互联互通。

县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作为县级电子政务建设的核心,为县级及以下的电子政务应用系统提供基础网络和服务,为县本级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信息系统及各部门业务系统提供基础的应用支撑,是政府公文电子化处理、公文传输系统、应急指挥系统、视频会议系统、信息直报系统、区域卫生信息化系统等纵向应用系统的载体和平台。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13•【字号】川办函[2012]19号•【施行日期】2012.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2]1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1〕99号,以下简称《通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关于印发〈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实施指南〉的通知》(工信部联信〔2011〕455号,以下简称《实施指南》)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制订实施方案按照《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关于公布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单位的通知》(国预办发〔2012〕1号)精神,新津县、攀枝花市西区、什邡市、珙县为全国试点县(市、区)。

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在各市(州)推荐意见的基础上,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确定成都市成华区、富顺县、泸县、三台县、旺苍县、射洪县、资中县、井研县、南部县、广安市广安区、达县、南江县、雅安市雨城区、青神县、简阳市、九寨沟县、泸定县、西昌市等18个县(市、区)为省级试点县(市、区)。

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的重要举措,各试点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和《实施指南》具体要求,抓紧制订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目标进度和责任单位,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圆满完成试点任务,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8.18•【文号】国办发〔2023〕29号•【施行日期】2023.08.18•【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3〕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国务院办公厅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一网通办”能力显著增强,为创新政府治理、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

但聚焦企业和群众所思所盼,实现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转变仍然面临制度规范不够健全、业务办理不够便捷、平台支撑能力不足等问题,需加大力度持续推进和迭代创新,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为系统总结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双十百千”工程经验,全面巩固实践成果,围绕为民办实事、惠企优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提高创造性执行效能,经国务院同意,现就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聚焦急难愁盼,建立健全办事堵点发现解决机制(一)畅通渠道,健全办事堵点主动发现机制。

加强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投诉建议体系与“好差评”体系、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线上线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媒体机构留言板、领导信箱等渠道的对接联动,打造央地协同、部门联动、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总客服”,畅通堵点问题直达反馈通道。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多措并举强化与企业和群众的常态化沟通互动,主动发现办事堵点,及时掌握企业和群众办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

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工作联系和创新示范,建立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基层联系点,注重发挥市县级平台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中的作用。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10•【字号】甘政办发[2012]249号•【施行日期】2012.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甘政办发〔2012〕249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精神,深入推进效能风暴行动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就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创新行政服务和管理模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全面准确发布,促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全面提升我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优良环境。

(二)总体目标。

各市州统筹组织开发本市州及所属县市区集约化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应用系统软件,满足本市州及所属县市区、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的应用需要,并与省级平台对接联通,建成统一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电子政务平台,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公开、透明、规范、高效运行。

二、建设原则(一)科学规划,统筹建设。

遵循国家电子政务技术规范和网络建设标准,科学规划,分级部署应用,避免重复建设和投资浪费。

(二)整合资源,高效利用。

充分利用各级各部门已有的网络、应用及数据服务和信息安全等基础设施,通过升级改造和整合利用,构建纵向覆盖省、市、县、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横向连接各行政职能部门的统一电子政务网络,为部署应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提供基础环境和支撑。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11.29•【文号】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施行日期】2019.11.29•【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利用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应当具备信息检索、查阅、下载等功能”。

为更好贯彻落实这一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找准定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是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公开平台,也是加强重点政府信息管理的管理平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主动公开内容,特别是第二十条规定的各行政机关共性基础内容,是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重点政府信息。

要牢牢把握“专栏姓专”的基本定位,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以专门性内容的发布和管理,展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独特价值,使其成为社会公众便捷、全面获取重点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

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是各级人民政府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基础,必须统一名称、统一格式,加强规范。

二、统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原则上以各行政机关网站已有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等栏目为依托,不另设专门栏目,不得设立专门网站。

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或者有类似栏目但使用其他名称的,应当统一设置并统一命名为“政府信息公开”,在网站首页位置展示。

没有单独网站的行政机关,其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事宜,由相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2.20•【文号】国办函〔2016〕108号•【施行日期】2016.12.20•【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电子信息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建设指南》)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统筹推动本地区本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当前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开展网上办事,有效优化了政府服务、方便了企业和群众,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了良好环境。

但同时也存在网上政务服务内容不规范、服务不便捷,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不互通、数据不共享,线上线下联通不畅,政务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不够高等问题。

为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全国一体化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整体设计,不断提升各地区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水平。

《建设指南》按照“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推动资源整合、注重开放协同”的原则,以服务驱动和技术支撑为主线,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业务支撑体系、基础平台体系、关键保障技术、评价考核体系等方面,提出了优化政务服务供给的信息化解决路径和操作方法,为构建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提供保障。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建设指南》要求,结合实际统筹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开展政务服务相关体制机制和应用服务创新,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告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负责《建设指南》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评估评价,并围绕《建设指南》实施的主要内容和关键环节,组织有关地区和部门开展培训交流和试点示范。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国办函[2011]99号【发布部门】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日期】2011.09.13【实施日期】2011.09.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1〕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和加强政务服务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现就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开展试点工作是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有效举措。

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对于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和建设服务型政府,都具有重要意义。

县级政府在我国政权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

实际工作中,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具体利益的行政行为大多数由县级政府作出,直接面向群众的政务服务大多数由县级政府提供,县级政府能否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整体水平。

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的有效举措,有利于保证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更好地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促进县级政府依法行政、阳光施政。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1.09.28•【文号】安监总厅[2011]209号•【施行日期】2011.09.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2011〕2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1〕99号)精神,推动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现就做好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开展试点工作是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和加强政务服务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和提供高效便民服务都具有重要意义。

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的具体利益,能否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直接体现着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水平。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不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

二、开展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试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精心组织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一是要选择本行政区划内具备一定电子政务水平,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比较好的县(市、区),积极向本省(区、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推荐。

二是要组织专门力量,协助试点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全面梳理、清理并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16•【字号】宁政办发[2011]175号•【施行日期】2011.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1〕17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为做好我区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1〕99号,以下简称《意见》)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实施指南〉的通知》(工信部联信〔2011〕455号,以下简称《指南》)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试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化政务公开和加强政务服务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也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期望。

县级政府承担着大量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行政事务,县级政府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水平。

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县级政府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非常重视,2011年6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2011年9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又转发了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意见》,决定在县级政府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试点县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试点县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试点县政务公开和
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甘办函[2012]19号
【发布部门】甘孜藏族自治州政府
【发布日期】2012.02.22
【实施日期】2012.02.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试点县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甘办函〔2012〕19号)
泸定县人民政府: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2〕19号)精神,你县作为全州唯一的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省级试点县,将于6月前后接受省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评估检查。

鉴于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试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抽调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
工作班子,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要精心组织部署,抓紧拟订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倒排时间表,并于2月28日前将工作计划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