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基建借款利息核算问题探讨
高校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高校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的问题及对策探讨摘要:高等学校基本建设是高校教育、科研的依托和基础。
随着高校基本建设规模的扩大,为管理和用好基本建设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财务核算的管理职能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探析高校基建财务核算的若干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高校;基建;财务核算一、高校基建财务核算的重要性高校基本建设在学校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迅速。
为了满足招生规模扩大对基础设施的需要,满足建设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对教学和实验设施的需要,许多高校都纷纷加大了基本建设投入的力度,有的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改造扩建,有的新征土地建设新校区。
在全国性的大规模建设新校园的形势下,保持基建财务核算的严谨性、合规性和合法性,实现高校基本建设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是高校基本建设者和管理者的历史任务与责任。
二、高校基建财务核算存在的问题目前高校基建财务核算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财务核算比较混乱,在财务核算中时有出现基建项目不合法、不合规,财务核算不严谨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 对相关法规政策认识不足,基建管理无序,基建财务失控,致使财务核算混乱(1)基建项目不合规甚至不合法。
(2)施工队伍、施工程序不合规。
(3)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
(4)财务会计核算把关不严。
2 思路不清、基建账务处理不规范,导致财务核算混乱高校基建财务人员对基建方面的知识了解少、思路不清,基建账务处理不规范,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拨入基建经费不能按性质归入正确的二级明细科目;同一业务往来账科目使用不一致,造成查账困难;发生的基本建设支出,认为都是成本支出,随便列在哪个科目,不能正确使用“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科目。
账务处理不正确,使用交付使用资产时不冲销基建拨款;建设单位为施工垫付的施工用水电费在最后的结算中没有扣回;工程价款结算单手续不全也作了记账依据,重复办理结算、重复付款等,导致基建财务核算混乱。
浅谈高校自筹基建资金会计处理若干问题及对策
浅谈高校自筹基建资金会计处理若干问题及对策【摘要】近年来,随着高校利用银行贷款等来购建固定资产这一新情况的出现,会计核算内容得到显著拓宽。
本文就如何科学合理地规范自筹基建账务的处理、保证会计实务的质量进行探讨。
一、现行制度会计处理方面的局限性(一)制度规定的核算范围过于狭窄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形势的发展,高校基建的筹资渠道已不是仅仅局限于制度规定的预算外资金、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而是有越来越多的集资、银行贷款和多方合作出资等方式。
新的资金运作模式的出现,凸显了原制度不利于全面揭示财务状况及防范财务风险的缺陷。
(二)对支出的划分不科学事业财务结转自筹基建数与基建财务完成投资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事业财务将自筹基建经费转存银行,并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支出。
现制度将结转自筹基建划归支出类科目,势必影响当期结余的真实性。
(三)会计信息披露不完整目前,高校基建财务处于既不属于企业会计,也不属于政府和非盈利组织会计且独立于部门预算之外的尴尬境地。
作为高校经济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却无法在表内对其资金进行统筹安排及对财务状况进行评价。
解决以上问题的根本途径有赖于预算会计制度的改革:与国际惯例接轨,将基建财务纳入事业财务统—核算,通盘考虑作为—个会计主体的不同经济业务,拓展核算范围,重新修订制度。
目前,至少还应本着务实的态度,对具体业务统一认识。
二、几种不同情况的账务处理对跨年度工程事业财务结转自筹基建数与基建财务实际支出数不符的问题,笔者建议在年终清理时,事业财务和基建财务将跨年度工程的当年基建拨款数调整为基建实际投资数。
若实际投资数大于当年拨款数,事业财务追加拨款;若实际投资数小于当年拨款数,将小于部分双方先挂于往来账,第二年再做相反分录。
下面按自筹基建经费的不同来源分别进行阐述:(一)用当年财政拨款以外的收入安排自筹基建1.资金结转基建专户时:借:结转自筹基建贷:银行存款2.当年工程完工交付,年终结账时:借:事业结余贷:结转自筹基建同时增加资产: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3.跨年度工程年终结账时:当基建实际投资数大于结转自筹基建数账面数时:借:结转自筹基建(大于部分)贷:银行存款(追加拨款)当基建实际投资数小于结转自筹基建账面数时:借:其他应收款——××工程项目贷:结转自筹基建(“结转自筹基建”账户中尚未形成基建投资部分)借:事业结余贷:结转自筹基建(基建财务实际投资数)(二)用事业基金中的非财政拨款安排自筹基建(分录同上)(三)用专用基金安排自筹基建(以集资建房为例)1.教职工集资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2.资金结转基建专户时:借:其他应收款(不通过“结转自筹基建”科目,避免调整当年事业结余)贷:银行存款3.当年工程完工交付,年终结账时:借:专用基金——住房基金贷:其他应收款同时增加资产和基金:借:固定资产贷:固定基金4.跨年度工程年终结账时,不做处理。
新《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基建会计核算若干问题研究
新《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基建会计核算若干问题研究1. 引言1.1 研究背景高校基建是高校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
随着《政府会计制度》的不断完善和调整,高校基建的会计核算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变革。
近年来,我国政府在高校基建方面加大了投入力度,提高了基建设施的质量和水平,为高校的科研和教学提供了更好的支持。
在新《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基建的会计核算存在着一些问题,如资金使用效率不高、财务管理不规范、资产评估方法不科学等。
为了更好地适应新的会计制度要求,高校需要不断完善基建会计核算,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财务管理水平,使高校基建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
对新《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基建会计核算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通过对新《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基建会计核算若干问题的研究,深入分析政府会计改革对高校基建会计核算的影响和挑战,探讨高校基建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为高校基建会计核算改革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
通过评估高校基建会计核算的实施效果,总结改革的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为未来高校基建会计核算的持续完善和发展提供借鉴。
通过本研究,旨在推动高校基建会计核算规范化、科学化,提升高校财务管理水平,促进高校办学质量和效益的提升,为构建现代化财务管理体系和推动高校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1.3 研究意义高校基建会计核算作为高校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高校资产负债表的透明度、规范高校财务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具有重要意义。
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为高校基建会计核算带来了一系列变革,包括会计核算制度、政府补助核算等方面的调整。
研究高校基建会计核算在新《政府会计制度》下的相关问题,对于提高高校财务管理水平、加强风险防范意识、推动高校财务公开透明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深入分析高校基建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探讨解决方案,有助于完善高校财务管理体系,推动高校经济效益的提升。
对高校基建会计核算的实施效果评估,可以为相关决策提供依据,为高校财务管理改革提供经验借鉴。
高校基建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高校基建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一、问题分析高校基建财务管理是高校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高校的发展至关重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基建财务管理面临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资金管理不规范:高校基建资金来源多样,包括政府拨款、学费收入等,但是资金管理方面存在问题较多。
一些高校在基建资金的使用方面缺乏规范,导致资金浪费严重,甚至出现财务风险。
2. 投资效益不明显:高校进行基建投资时,往往缺乏全面的投资评估和预期效益分析,导致部分基建项目的投资效益不明显,甚至未达到预期效果,造成资源浪费。
3. 财务信息披露不透明:一些高校在基建财务管理中存在财务信息披露不透明的问题,缺乏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开相关财务信息,导致社会舆论质疑和不信任。
4. 决策机制不完善:在高校基建项目的决策机制中,存在着一些决策不科学、不规范的问题,决策者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导致决策错误。
5. 缺乏成本管理意识:高校在基建中缺乏成本管理意识,对基建项目的成本控制不够,导致基建成本增加,影响资金的有效利用。
二、对策研究针对上述问题,应当采取相应的对策,以解决高校基建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推动高校基建工作的健康发展。
1. 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基建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基建资金的来源、使用范围和流转过程,强化资金监管,防止资金的浪费和挪用。
3. 加强财务信息披露:建立完善的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开基建项目的财务信息和决策过程,增强社会对高校基建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4. 完善决策机制:建立健全的基建项目决策机制,明确决策程序和责任人,加强对决策者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三、结论高校基建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严重影响了高校基建工作的健康发展,因此亟需采取一系列的对策来解决这些问题。
只有建立科学规范的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和投资效益评估,健全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完善决策机制,强化成本管理意识,才能有效提高高校基建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为高校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对学校基础建设会计若干问题的思考
对学校基础建设会计若干问题的思考【摘要】学校基建会计作为学校基本建设经济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面对基本建设管理体制和投资体制等的改革,存在着许多不相适应问题。
本文仅对学校基建借款、贷款、征地费用等三个方面的问题作一探讨。
一、关于学校基建借款会计处理问题目前学校对基建借款会计处理方法归纳起来不外乎有两种:一种是事业财务作为借款主体的会计处理方法。
即由事业财务借入基建借款时,事业财务作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借入款项”科目。
将基建借款转到基建财务时,事业财务作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归还基建借款时,事业财务作借记“借入款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再作一笔借记“结转自筹基建”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基建财务收到借入的款项后,作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基建拨款—本年自筹资金拨款”科目。
这种处理方法至少有两点不足之处。
其一,事业财务将款项借给基建财务时,结算的依据是基建财务打的借据。
而该借款到了基建账上,基建财务却将其转作了“基建拨款——本年自筹资金拨款”,这不符合业务的实际情况和往来结算的对应原理,违背了客观性的原则。
其二,事业上“结转自筹基建”的金额与基建上“本年自筹资金拨款”的金额不相符。
按现行基建会计制度规定,基建上“本年自筹资金拨款”应等于当年事业财务“结转自筹基建”的金额。
因为后者是前者的唯一资金来源。
按照上述的处理方法,基建财务转作“本年自筹资金拨款”的金额实际是向事业财务借取的款项,而事业财务“结转自筹基建”的金额则是按还款计划归还银行借款的金额,两者并无对应关系,金额也不可能相等,有逻辑对应关系上的错误。
另一种是由基建财务作为借款主体的会计处理。
即由基建财务直接向银行办理基建投资借款的核算,可以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办理,具体不再多说。
只是在交付时,基建财务按交付使用清册作借记“交付使用资产——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待摊投资等”科目。
关于高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相关问题的探讨
关于高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相关问题的探讨马军让(西安交通大学财务处,陕西西安710049)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进程的加快、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以及高等教育办学规模不断扩张,许多高校采用大规模多校区模式办学、进行新校区建设等活动,高校用于基建的投资不断加大,形成了基建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资金运用复杂化的格局,从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越来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但对于高校而言,其涉及诸多方面管理与核算,需要有关人员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从而指导高校基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的深入,以如实反映高校的基建成本,对有效解决基建财务管理问题有利。
对此,本文主要就该问题做进一步的研究。
关键词:高校;基建财务管理;会计核算;问题1引言基本建设是我国财政支出的重要内容,国家对其给予较大的支持力度。
但是,高校基本建设过程中,国家对其拨款不足以满足其基本建设的发展需要,所以,目前高校基本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有国家拨款、单位自筹、企业捐赠和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共同来完成基本建设活动。
这一过程中,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显得尤其重要。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基本任务是指,贯彻和执行我国政府部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依法筹集和使用基本建设的资金,严控成本,做好资金预算编制及加强监督、控制与考核工作,以实现投资效益的最大化。
因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问题愈加突出。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多校区办学模式不断膨胀,使其对基本建设有着更高的标准要求,同时也需要大量的资金。
由于现行的基建财务制度不能适应高校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需要,因而有关人员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是必要的。
2关于土地方面的问题根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中对土地征用费的明确规定,将其列入“待摊投资”的二级科目,即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
对该科目的核算中,如果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无限期土地使用权,应支付土地补偿费及征收管理费等,国有建设单位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支付土地出让金。
新《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基建会计核算若干问题研究
新《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基建会计核算若干问题研究随着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高校基建会计核算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和问题。
高校基建项目作为国家重要的资本性支出,其会计核算对于正确反映高校资产负债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新《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基建会计核算存在着诸多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和解决。
一、背景介绍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高校基建项目规模不断扩大,项目种类不断增多,建设周期不断延长,造成高校基建项目的会计核算面临着多方面的挑战。
新《政府会计制度》作为适应新形势下全面财务管理改革的重要举措,对高校基建项目的会计核算提出了新的要求。
1. 会计准则的变化:新《政府会计制度》对高校基建项目的会计准则做出了新的规定,要求高校按照国家的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包括资本性支出、资产和债务的确认、计量和披露等方面都有所调整。
2. 会计处理的规范:根据新《政府会计制度》,高校必须遵守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进行会计处理,包括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收支决算表的编制、财务报告的披露等方面都需严格执行。
3. 资产负债管理的要求:新《政府会计制度》要求高校严格管理资产负债,确保资产的真实、完整和有效,科学合理地处理资产负债的关系,保障高校的财务稳健和经营持续发展。
4. 财务风险管理的要求:为了规范高校的财务管理行为,新《政府会计制度》对财务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包括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并要求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预警机制。
1. 加强会计准则的培训和宣传:高校应加强对新《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基建会计核算会计准则的培训和宣传,提高会计人员对会计准则的适用和理解,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加强资产负债管理的监督和检查:高校应加强对资产负债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资产的损耗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资产的真实、完整和有效。
高校基建核算纳入会计核算的探讨
高校基建核算纳入会计核算的探讨[摘要]目前高校基建核算和会计核算由于各种原因,仍然实行分离核算,造成高校会计主体被分解、会计信息不完整、资产负债不真实等情况。
针对这一问题,本文从理论上分析了把基建核算并入学校会计核算的可行性,并提出了合并思路和具体措施。
[关键词]高校;基建核算;会计核算;合并目前我国高等学校依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教育部高校依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市属高校依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规定:“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现行有关制度执行。
”因此,高校基建会计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因此,高校都单独设立基建账,银行贷款和基建拨款一般直接进入基建账,有些单位的银行贷款通过学校会计核算后以往来款形式进入基建账,工程未完工前,基建支出只在基建账核算,完工后未及时记入固定资产,从而造成高校会计主体被分解、会计信息不完整、资产负债不真实,增加了高校财务工作管理的难度。
因此基建核算并入会计核算势在必行。
1 高校基建核算和会计核算的现状(1)一个经济主体,两个会计主体。
高校教学、科研、行政和后勤等方面的收入、支出以及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增减变动的核算依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或《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而基本建设的投入、完成和使用核算依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明显是一个经济主体,却使用两套会计制度,两套财务核算账套和两种会计报表,并且每一张报表都只是学校经济活动的一部分,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高校的会计信息。
(2)具体的核算方法没有给予明确规定。
财政拨入的基建资金直接记入高校基建账,高校事业会计不用记录,而学校自筹基建资金通过学校事业会计核算“结转自筹基建”科目或者“借出款”列支后转入基建账,又在基建账中计入收入,重复列支。
有些无法使用自筹经费的学校采用从银行贷款方式筹措资金,它是以学校为主体、以事业财务报表为根据的借贷方式,还款和利息也是从事业结余中支付。
医学院校基建借款利息核算问题探讨
上, 这是不理智 的也是不划算的。首先 , 临床实习是一名医学
毕业 生必 须 接 受 和 完成 的学 习 阶段 ,如果 错 过 这段 时 间 , 以
后很 难弥补 ; 最重要 的是将直接影响你找T作过程 中笔试 和
面试 时 遇 到 的专 业 考 试 ; 正 确 衡 量 自 己 的 能 力 , 住 能 够 ③ 抓
3针 对 医 学毕 业生 的几 点 建 议
例如《 职业 能力倾 向测验》 中的数量关 系 、 资料分析和判断推
理 具 有 一 定 的技 巧 , 些 技 巧 是 和一 个 人 的思 维 方 式 、 值 这 价
观相连的 , 掌握 了就 能短 时间提高 。然 而常识判 断和语言理 解和资料分析就需要平时 的积累 , 准备 时间不 充裕则了解题 型就 可以了 ; 要在公招 考试 中取得好 的成绩 , ④ 良好 的应 试 心理很重要。有的毕业生孤注一掷 , 对某 次公招考 试寄希望 太大而引起紧张 ,有的毕业生又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参加 , 这 些都 是不 健康的考试心理。既然决定参加考试 , 必须 是经 过 仔细思考和准备后进行更有把握 。当然 , 我们也要认识 到考 试必然有 淘汰 , 如果失败 了 , 认真总结失败原因 , 然后 积极参
出了” 优先 发展教育 , 建设人 力资源强 国” 的重 大决策 , 进一 步确 定了高等教育今后一个 时期 的核心任务是提高质量 ; 市 场导 向的就业 竞争趋势 也是越来越 向高校工作 者和大学 生 响起 了警 号 : 高校要推动 以社会需求为导 向的高等教育改革
取 得 新 的 突破 , 力 提 升 毕 业 生 的实 践 能 力 、 业 能 力 、 新 着 就 创 能 力 和 创 业 能 力 ,大 学 生 需 要 平 时 注 意 提 高 自 己 的 综 合 素 质 , 到 突发 事 件 不 要 回避 , 锻 炼 自 己解 决 问 题 的能 力 。 遇 多 编辑 , 延南 樊
高校基建会计核算面临的问题
施工合 同中规定允许带资承包及其它不合法的条文 ;施工单位没 应依 据 这 些 规 定 、制 度 为基 本 建设 建 立 专 门 的基 建 会 计 账册 , 以
有 取 得 工程 项 目开 工证 ,就 派 施 工 队伍 进 场 开 工 ;施 工 队伍 包 工 便 实现 会 计 核算 的 规 范化 。 头 自行进 行 工 程 结 算 、收 款 ,而 不是 由施 工单 位 进 行 一 管理 、统 2 . 加 强 与基 建 部 门的合 作
高校的会计人 员是高 校基 建会计核算 的主要力量 ,他们的
计核算方面 的法律法规 、制度 、文件 等缺乏了解 ,也缺乏基建专 知识水平直接决定着基建会计核算的质量。因此,高校基建会计 业的基 本知识 ,对基建会计的管理内容和基建工程 的管理也缺乏 人员要加强学习, 改善知识结构 , 不仅要学习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 了解 ,这些都严重影 响了基建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 的质量。 还要学习基建专业基本常识,合同知识等 ,要深入参与项 目建设
会计核算还存着很 多问题。本文就对高校基建会计核 算存在 的问题做了分析 , 并提 出了几 点改进措 施。 关键词 :高校基建 ;会计 ;教育事业
投资、设备投 资、科 目等等。很 多高校在新校区的建设土地的核 高校基建会计核算存在的 问题 随着 国家 教育事业 的越 来越 重视 ,国家对高校 的投 资逐 渐 算 方式 上 ,将 其 视 为 无形 资 产 进 行核 算 ,也 有的 高 校将 其 作 为 支
安全 、经 济 效 益全 面 负责 ,但 它无 权 代 表 签约 合 同 的施 工 单 位 法 基 本建设是高校发展 中一项投资大 、收益 时间长的工作 , 定代表人才能行使的权力)的名义进行工程 的建设 ,他们以项 目 而准确及时的进行会计核算 ,可以为高校的发展切实有力的信息 经 理 部 的 名 义公 开挂 牌 、开 账 户 、发 文 件 等 ,甚 至 对建 设 单 位 开 资料 ,也可以使高校的管理者对资金 的投入进行有效的控制 、减 收据进行预收工程款和结算等。由于一些建设单位对 “ 项 目经理 少不 必 要 的开 支 ,实 现基 本 建 设 资金 使 用 效 益 的最 大 化 ,从 而 促 部 ” 了解 的 不充 分 ,这 很 容 易被 一 些 利 欲 熏心 的项 目经 理 所 利 用 进高 校 快 速 发展 。因 此 ,高 校 的基 建 会 计人 员要 加 强 学 习 ,完 善
高校基建借款利息核算问题探讨
高校基建借款利息核算问题探讨一、论文报告标题:1. 高校基建借款利息的计算方法及意义探讨2. 高校基建借款利息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研究3. 高校基建借款利息对高校发展的影响分析4. 高校基建借款利息的实际应用探究5. 高校基建借款利息的合理化管理二、分析:1.高校基建借款利息的计算方法及意义探讨高校基建借款利息是指高校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时所借贷的资金所产生的财务成本,也是高校经济管理中的一个重要指标。
借款利息的计算方法与其他行业的计算方法类似,主要是按照借款金额、利率和借款期限来计算。
利息的计算需要根据财务数据进行核算,在基建项目的资金预算中必须包括。
高校基建借款利息意义重大。
一是作为经济评估的指标,可以评估高校基建项目的绩效和经济效益。
二是作为经济管理的重要依据,可以对高校经济状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是高校基建借款利息的核算能够为高校提供合理的决策支持,有助于保证高校的可持续发展。
2.高校基建借款利息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研究在高校基建借款利息核算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财务数据的不完整:高校财务数据的完整性是计算基建借款利息的基础。
但由于一些原因,例如项目变更、资金调配等,导致高校财务数据不完整,这就给计算基建借款利息带来了困难。
(2)核算方法的不统一:由于高校规模、项目类型、融资渠道等因素的不同,导致高校基建借款利息核算方法不统一,难以对不同高校进行比较分析,结果不具有可比性。
(3)基建借款利率的变动:高校基建借款利率是根据市场利率进行调整的,市场利率不稳定,就会导致基建借款利率的变动,计算基建借款利息就会受到影响。
如何解决高校基建借款利息核算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加强财务数据的管理,建立完整的财务信息系统,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是制定统一的核算方法,建立基准制度,保证不同高校的计算方法一致。
三是参考其他高校、银行等相关单位的经验,适时调整基建借款利率。
3.高校基建借款利息对高校发展的影响分析高校基建借款利息对高校发展具有双重影响。
2022年高职院校基建借款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
高职院校基建借款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摘要:现阶段高职院校基建业务融资借款的现象比较普遍,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和讨论最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关于贷款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针对高职院校用财政补助资金偿还基建业务借款时消失的重复列支出的会计核算问题绽开分析,深究根源,并就该分析问题提出适当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高职院校;基建借款;会计核算一、高职院校基建业务借款存在的会计核算问题我们首先分析一下最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对于借入资金用于基建业务的账务处理:(1)取得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长/短期借款”;(2)借入资金用于基建业务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非流淌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3)偿还借款时,借记“长/短期借款”,贷记“银行存款”[1]。
从该制度规定账务处理中,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用于基建业务的银行贷款资金在其流淌期间内的账务处理方法唯一,不存在任何有异议的地方。
但是目前很多高职院校为了扩高校校的招生规模,大力投资建设新校区,导致学校的基础建设所需资金已经大大超出其自身财力,在不得已的状况下通过其他途径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大笔资金,然而当这些借款到期时,高职院校自身的学费等事业收入已不足以偿还高额的借款,因此申请用财政补助资金偿还基建借款,该笔业务的账务处理方式不像《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规定的那样清楚明白。
对于同一个基建业务,仅仅是由于用借入资金支付,就消失重复列支出的状况:第一次支出是借入的资金实际用于基建业务时,其次次支出是申请用财政补助资金偿还银行借款时。
依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在详细账务处理中这两次所列支出都是必需的,但是同一个基建业务列两次支出又不符合规律。
二、高职院校基建业务借款存在的会计核算问题分析企业会计的目标是为会计信息使用者供应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结果、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有利于其做出有效的经济决策[2]。
高校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实操问题探析
会计研究ACCOUNTING RESEARCH高校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实操问题探析韦惺魁广西医科大学摘要:本文对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在实际操作中常见的问题进行简要探析,主要分析在报表编制、双分录核算、资金来源管理和资产结转等方面容易出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工作建议。
关键词:政府会计准则;高校;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引言2017年财政部出台了《政府会计制度》,对基建会计核算方法和工作标准提出了全新的要求。
基本建设与高校的发展息息相关,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增长以及城市中教育园区发展的规划,各学校每年都有新建校区、续建教学及办公楼、旧楼及校园基础设施大型维修等基建工程项目,政府会计制度对加强高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力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促进基建会计核算及基建资金管理健康发展提供了基础。
一、政府会计制度下基础建设会计核算的变化2017年财政部出台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简称为新制度),并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新制度取消了2013年1月颁布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基本建设会计核算提出了新的要求,不再单独建账,而是并入单位统一账套,统一核算,也不再编制单独的基建报表,而是并入单位年报。
高校的基本建设投资会计核算参照该制度。
此举不仅减少了高校基建会计核算的工作量,还能及时地在报表上反映高校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大大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完整性。
在新制度的改革下,高校会计报表能更加完整地反映高校的资产负债及收支运营状况。
主要变化如下:一是基建项目涉及现金流的业务都需要进行双分录核算,即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也需要编制预算会计分录;二是取消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取消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科目、固定资产和预付账款科目的双分录核算;三是预付账款通过预付账款——基建工程款科目核算,不再并入在建工程科目。
二、基础建设会计核算容易出现的问题(一)项目报表编制困难因事业单位重视经费收支的预算控制,如高校每年下拨的科研经费项目十分繁杂,通常会通过设立科研项目经费号来方便会计核算。
高校基建贷款会计核算问题探讨
高校基建贷款会计核算问题探讨
叶璋礼
【期刊名称】《《淮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03(024)006
【总页数】1页(P140-140)
【作者】叶璋礼
【作者单位】淮北煤炭师范学院财务处安徽淮北 235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07.967
【相关文献】
1.高校贷款购建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问题探讨 [J], 王东辉
2.高校基建会计核算若干问题探讨 [J], 黄平
3.高校基建会计核算有关问题探讨 [J], 滑亦波
4.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基建会计核算研究 [J], 张玉
5.新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基建会计核算实务探索——以E高校为例 [J], 廖雷英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高校基建会计核算问题研究
高校基建会计核算问题研究20XX年初,新制度已基本在高校落地执行。
但执行初期,基建与事业账的融合问题凸现,直接影响会计核算及信息质量的水平。
新核算体系下基建核算科目设置、核算项目、新增科目的核算、特殊建设项目核算、基建项目报表披露、在建工程成本范围都出现了一系列变化。
高校可以通过强化新《政府会计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学习,科学规范高校基建会计核算业务流程,构建专业完善会计信息化管理系统以及完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等方式来应对新《政府会计制度》下高校基建会计核算的变化。
20XX年初,经过高校会计人员的不懈努力,新《政府会计制度》得以成功转换。
基建项目作为高校重大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大,建设项目多样,核算内容复杂,且基建会计自1995年以来第一次完全纳入“大财务”核算,开始全新的核算模式,实务操作中有关基建核算的科目设置、项目核算、基建财务信息报表披露等问题,文中将逐项解析,以供主管部门及同行参考,增强高校会计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执行能力,支持推动高校财务体制改革和发展。
一、新核算体系下基建核算科目设置20XX年之前,基建账务一直采用单独核算体系,科目设置按照“资金来源类”和“资金占用类”设置,分别在两大类下设置基本建设支出(明细科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货币资金”“预付及应收”和“基建拨款”“基本投资借款”“其他借款”“其他应付款”“应交基建收入”“应交税金”等明细科目;20XX年按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要求将基建账并入“大账”,即原单独核算体系仍使用,仅将基建账务数据按照相应科科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反映基建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实际成本,并同时反映建设资金流入流出和结余情况等。
二、新核算体系下核算项目的特殊变化新《政府会计制度》与旧核算体系的一个特殊的变化,是受托代理负债的和受托代理资产的变化,高校的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多样,有政府拨款、借款、自筹资金,第三方资金,因此在核算项目的设置上应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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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基建借款利息核算问题探讨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关键词] 基建借款;利息核算;资本化;费用化[摘要] 当前,许多高校在改善办学条件时,积极利用基建借款解决教育投入不足的问题。
然而,基建借款必然产生利息,而如何科学合理地核算基建借款利息,准确及时地反映借款高校的利息支出和确保会计信息质量,则成为急需解决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
一、目前高校基建借款利息核算方法及存在问题基建借款利息是指高校因使用基建借款而支付给资金所有者的报酬。
它是一种资金成本,是高校借入基建借款而付出的代价。
而如何科学合理地核算高校基建借款利息,客观真实地反映借款高校的财务状况,现行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均未明确进行规范,如对利息资本化期间如何界定,资本化金额如何计算,利息支出如何进行帐务处理等问题,都没有相关制度规范和政策指导,从而使得在理论上和实践操作上的高校基建借款利息核算方法存在诸多不足。
目前高校基建借款利息核算方法1.“完全资本化”方法。
持此方法的人认为:高校是事业单位,学校资产属于国有资产,为了使国有资产不流失,高校在借款期内所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属于国有资产,借款利息应全部资本化。
按照此方法,利息资本化期间即为整个借款期间,资本化金额即为学校所支付的全部借款利息。
这样,在即便使用基建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也暂不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而是待基建借款全部还清,借款利息已经完全资本化后再办理固定资产的交付使用。
2.“预提费用”方法。
持此方法的人认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随即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但在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同时应对将来要发生的借款利息进行估算,先行预提,提前资本化,将尚未发生的的借款利息也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目前高校基建借款利息核算方法的缺陷尽管高校不同于企业,但就基建借款利息核算方法来说,日益规范化和市场化的企业在借款利息核算方法上可作为审视、分析和考察高校基建借款利息核算方法的参照视域。
从这个角度来说,上述高校基建借款利息核算方法存在以下缺陷:1.违背会计信息质量可比性原则会计信息质量可比性要求是单位办理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最新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按照会计信息质量可比性原则,如果采用“完全资本化”方法,会使不同高校尽管基建借款金额相同,但由于不同高校客观上财务状况、收支结余、未来发展前景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从而使得不同的高校偿债能力不同,导致不同高校对同一金额的基建借款出现不同的还款期限,这与会计信息质量可比性原则是相违背的;而采用“预提费用”方法,不同高校对预提费用同样会受到财务人员的主观影响,如会因财务人员判断能力、专业水平和对学校未来财务前景的期望不同而存在差异,导致用相同金额基建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项目,由于借款期限不一致,以及预提费用的估算不同,最终造价天渊之别,使得相互之间缺乏横向可比性,从而违背会计信息质量可比性要求,不利相关部门对高校会计信息的了理,同时也弱化了绩效评价功能。
2.违背会计信息质量谨慎性原则谨慎性原则,亦称稳健性原则,或称保守主义,是指某些会计事项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可供选择时,应尽可能选择一种不致虚增帐面利润、夸大所有者权益的方法为准则的原则。
[1]出于自身利益考虑,采用“完全资本化”方法核算基建借款利息的高校主观上存在粉饰会计资料的动机,都希望将基建借款利息完全资本化,并尽可能地多资本化一点,以增加购建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进而从总体上增加学校的资产总额,使学校财务数据看起来漂亮一点。
而这样做的结果可能导致高校忽视筹资成本的存在,不去考虑成本效益问题,降低高校还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采用“预提费用”方法核算基建借款利息的高校在预提借款利息费用时会尽可能地人为将期限延长,以便多预提利息。
这两种方法都会虚增国有资产,从而违背会计信息质量核算的谨慎性原则。
3.违背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性原则真实性原则要求会计核算的结果应当与单位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一致,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但是,如果采用“完全资本化”方法,会使高校不能及时将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交付使用,从而造成其游离于帐面之外,导致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帐目对不上、学校实际在使用固定资产实物数与资产帐面数不相符,造成帐帐、帐实、帐卡不相符,违背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性原则要求,导致高校向外提供的财务报告会计信息质量不真实、内容不完整,影响高校主管部门的决策;而“预提费用”是一种应付而未付的利息,是一种负债。
如果高校采用“预提费用”方法,虽然可以避免出现帐帐、帐实、帐卡不相符的问题,却虑列了学校负债,同样不能真实反映借款高校的会计信息。
4.违背收付实现制收付实现制是高校目前执行的记帐基础,指以实收实付为标准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
它是和权责发生制相对的一相概念,它对于收入和费用都按照收付日期确定其归属期,也就是说,凡属本期收到的收入和支出的费用,不管其是否应归属本期,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相反,凡本期未收到的收入和未支付的费用,即使应归属于本期,也不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
[2]而无论是“完全资本化”方法还是“预提费用”方法,都会使高校不能合理界定借款利息资本化期间和正确计算资本化利息金额,而是将尚未发生的基建借款利息预提予以资本化,同样违背了现行高校会计制度对记帐基础的要求。
二、构建高校基建借款利息核算体系的设想高校基建借款利息核算方法的构建应当是一个整体性的系统工程,在这个工程体系中,加快制度建设是前提;合理界定借款利息资本化期间是关键;正确计算资本化利息金额是核心;进行合理帐务处理是手段。
1.加快制度建设是前提制度建设是规范、统一高校基建借款利息核算方法的基础和前提,但我国高校目前执行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分别是在1997年和1998年施行的,制度中没有对基建借款利息的核算方法进行规定。
随着高校教育事业的发展,高校所处的内外经济环境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经济活动日益频繁化和复杂化,原有的制度不能适应新的要求,因此,必须从实际出发,加快制度建设。
为此,应重新修订适合当前高校发展需要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
在这方面,可以借鉴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同时兼顾高校的实际情况,统一规定高校基建借款利息核算方法,使高校在核算基建借款利息时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增强会计信息质量的可比性、公允性。
2.合理界定基建借款利息资本化期间是关键界定基建借款利息资本化的期间是正确计算应予资本化的借款利息的关键所在。
所谓资本化的期间,是指借款利息从开始资本化到停止资本化的这一段时间。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的规定,借款利息开始资本化起点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利息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可见,高校基建借款利息资本化的期间应界定为借款利息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利息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因而借款利息在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应当停止资本化。
当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利息,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需要注意的是,借款利息在从开始资本化到停止资本化这一段时间内,如果固定资产的购建由于某些不可预见或管理决策等方面原因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中断期间的借款利息应暂停资本化。
但如果中断是使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程序,则所发生的借款利息应当继续资本化。
3.正确计算资本化利息金额是核心资本化利息金额的正确计算是正确进行高校基建借款利息核算的核心,也是确保其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前提。
而目前高校对资本化利息金额的计算没有统一的方法。
在此,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的规定,对符合准则规定的资本化条件的借款利息进行资本化,其资本化金额的计算公式为:每一会计期间利息的资本化金额=至当期末止购建固定资产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资本化率在上式中,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每笔资产支出金额×]根据此公式和教育部财政部在《关于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经济责任制加强银行贷款管理切实防范财务风险意见的通知》教财[xx]18号中指出,高校基建借款必须确保专款专用的精神。
高校基建借款属于单一的专门借款,资本化率即为借款的利率。
高校基建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应与发生在固定资产购建活动上的支出金额和占用时间挂钩。
按照“谁使用,谁负担”的原则,资本化期间,基建借款中未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那部分资金负担的利息不应资本化,应作为学校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支出。
[3]这样处理符合会计信息质量的谨慎性原则和真实性原则要求。
4.进行合理的借款利息帐务处理是手段合理的帐务处理能准确、真实地反映借款高校的财务状况,而高校基建借款是为了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它的利息支出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其中一部分是固定资产购建支出的有机组成部分,应作为固定资产原值的一部份,计入固定资产的历史成本。
目前,高校基建借款利息的支付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借款利息直接在基建帐户中支付,即每月支付借款利息时借记:待摊投资,贷记:银行存款。
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化借款利息的帐务处理就较为简单,高校只需将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利息金额在每一会计期末由“待摊投资”科目摊销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即可;另一种情况因贷款取得时是通过学校基本帐户往来的,借款利息也是由银行直接从基本帐户中扣收,即平时的利息支出数都是在事业经费帐户中反映,即每月支付利息时借记:事业支出,贷记:银行存款。
在这种情况下,高校应于每一会计期末将本期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利息金额由事业经费帐划转至基建帐户,在基建帐户借记:在建工程,贷记:自筹基建拨款,正确核算固定资产购建的历史成本。
[4]通过正确的帐务处理后,不仅准确及时反映了高校当年的全部利息支出数,同时也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归集了固定资产购建的历史成本,增强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参考文献:[1] 杨金观.中级财务会计[M] .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9):21[2] 李海波,刘学华.行政事业会计[M] .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1999:39[3] 朱锐.谈医院借款利息的会计处理[J].事业财,xx:79[4] 陈勇敏,朱林.高校银行贷款借款利息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J] .财会研究,xx(8):32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