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支付结算制度
第二章支付结算制度
(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不同,分为基本存款 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
(三)银行结算账户根据开户地的不同,分为本地银行 结算账户和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第二章支付结算制度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
出。
第二章支付结算制度
第二节 现金管理
二、现金使用的限额
现金使用限额,又称库存现金限额,是 指为了保证开户单位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 允许单位留存现金的最高额度。
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银行和开户单位根 据具体情况商定凡在银行开户的单位,银 行根据实际需要核定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数额作为该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
3.开户单位对于符合现金适用范围规定, 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的,应当写明用途, 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 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二章支付结算制度
第二节 现金管理 三、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
4.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生产或市场急需、抢 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 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 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5.开户单位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不得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 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 名义存入储蓄;不准保留账外公款;不得未经批准坐支 现金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 等。银行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将按规定予以处罚。
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
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
《会计法规》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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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 各单位必须加强对货币资金的管理;单位负责人对本 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 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一)岗位分工(横向)及授权批准(纵向) 横向控制:货币资金收支与记账的岗位应该分离 典型事例: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 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纵向控制: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 付业务 具体要求:①支付申请 ②支付审批 ③支付复核 ④办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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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银行在 支付结算中是充当中介机构的角色) 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 体制 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3、银行不垫款 旨在划清银行资金与结算当事人存款资金的界限,防 止透支和盲目扩大信贷资金 银行办理支付结算时,必须做到“先付后收、收妥 抵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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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使用范围的规定 1、一般规定:共7点 (1)—(6)项没有结算起点,注意一定要在此范围 内。 结算起点:1000元人民币
2、特殊规定: (1)单位对个人收购农副产品,以及出差人员必须 随身携带差旅费等,现金支付不受结算起点的限制。 (2)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 以支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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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处罚 资料另附,主要看: 第1点,存款人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处罚。 第2点,开户银行违反结算账户管理的处罚,可以略。
(附答案)财经法规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知识点归纳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概述一、支付结算:1、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使用(票据、信用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2、支付结算必须通过(央行批准的银行)进行,(银行)是支付结算的中介机构3、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4、支付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5、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管理体制二、单位、个人、银行都必须遵守的支付结算原则是(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银行不垫款)三、非现金支付结算的主要方式有(三票一卡)和(结算方式)1、“三票一卡”指(支票)(汇票)(本票)(信用卡),结算方式包括(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2、目前(票据)(汇兑)在我国大额支付中占主导地位,(信用卡)在我国小额支付中占主导地位四、支付结算的主要依据有(票据法)等五、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1、单位、个人、银行办理支付必须使用(央行)统一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2、未使用央行统一印制的票据会(无效),未使用央行统一印制的结算凭证会(银行不受理)3、票据和结算凭证中文大写金额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如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会(银行受理)4、中文大写金额到元为止的(应写正),中文大写金额到角为止的(可以不写正),中文大写金额到分为止的(不写正)5、“¥1409.50”大写金额应写成(人民币壹千肆佰零玖元伍角)、“¥6007.14”大写金额应写成(人民币陆千零柒元壹角肆分)、“¥107000.53”大写金额应写成(人民币拾万零柒千伍角叁分)6、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紧接的大写金额数字不得留空7、小写金额数字前应填写(¥)符号8、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9、票据出票中文大写日期在填写(1月、2月、10月、1~9日、10日、20日、30日)前加“零”;在填写(10日~19日)前加“壹”10、(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会(不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受理,但是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11、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受理)12、少数民族地区和外国驻华使领馆根据实际需要(金额大写可以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外国文字记载)13、伪造票据是指(假的签章),变造票据是指(改变签章以外的内容),伪造变造票据属于(欺诈)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14、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受理)15、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签名+盖章)16、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第二节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1、在企业的所有资产中,(现金)的流动性最强2、单位可用现金支付的款项有(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津贴、劳务报酬,国家颁发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劳保、福利,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差旅费,零星支出)8项,其中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除(向个人收购的农副产品)(差旅费)外,其他支付现金每人一次不得超过1000元,超过部分应(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应(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二、现金使用限额:1、现金使用限额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确定,特殊情况最高不超过(15天日常零星开支),现金库存限额由(开户银行)核定2、附属单位也要实行现金管理,也要核定限额,其限额(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限额之内)3、商业和服务行业的找零备用现金也要根据营业额核定定额,但(不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之内)三、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1、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当日送存开户银行)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2、开户单位支付现金的可(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现金)3、开户单位提取现金时应写明(现金用途),并由(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4、开户单位不得(白条顶库)(套取现金)(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四、建立健全现金核算内部控制1、单位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清查,一般采用(实地盘查)法2、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3、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4、单位货币资金应建立(授权批准)制度,审批人应(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超越权限),经办人应(按审批人批准意见办理)5、办理货币资金支付的程序是(申请人申请)(领导审核)(会计复核)(出纳支付)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一、银行结算账户:1、银行结算账户的特点是:(1)办理(人民)币业务;(2)办理(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结算业务;(3)是(活期)存款账户2、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指(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个体户、自然人)二、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个人),按用途不同分为(基本户)(一般户)(专用户)(临时户),按开户地不同分为(本地户)(异地户)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基本原则1、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四个基本原则(一个基本户)(自主选择开户银行)(守法合规原则)(存款信息保密原则)2、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个基本存款账户,不能多头开立基本账户3、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户转基本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户)除外4、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5、存款人在同一营业机构销户后再开户的,自(开立日)起可办理付款业务6、银行依法为存款人账户信息保密,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个人查询四、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变更、撤销1、银行结算账户开立的程序(申请)(协议)(审查)(备案或核准)2、需要应申请材料报送央行当地分支行核准后办理开户手续的是(基本户)(临时户)(预算单位专用户)账户3、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5)工作日内向央行当地分支行备案的是(一般户)(除预算单位以外的专用户)(个人户)账户4、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行提出变更申请。
第2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 异地结算是指结算双方不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转账结算。
同城 银行本票
银行汇票
支票
商业汇票
异地 汇兑
委托收款
托收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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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支付结算的特征
• 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 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 支付结算包括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 电子支付等结算行为,而该等结算行为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 行批准的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才能进行。《支付结算办法》 第六条规定:“银行(包括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 用社)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未经中国人民银 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 支付结算业务。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 明,支付结算与一般的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行为不同。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一、支付结算概念和特征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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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பைடு நூலகம்
按照是否使用票据方式作为结算工具,支付结算方式可以分为票
据结算方式和非票据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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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适用区域分类,支付结算可以分为同城结算和异 地结算两种。
• 同城结算是指结算双方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转账结算。
• 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
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银行)以及单位和个人(含个 体工商户),办理支付结算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
规和支付结算办法的各项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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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三个原则【《支付结算办法》第十六条】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 (2)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填写人 民币符号“¥”。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要认 真填写,不得连写分辨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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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纳:字体:用楷体或行书,出现繁体字也可以。
❖ 小写金额:前面加币种符号
❖ 或人民币 壹佰伍拾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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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的书写要求 ❖ (1)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
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 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 ❖ 举例如下: ❖ ①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金额 要写“零”字。如¥1508.50,应写成人民币 壹仟伍佰零捌元伍角整。
不得自造简化字。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 繁体字,也应受理。 ❖ 如壹(壹)、贰(贰)、叁(叁)、肆(肆)、伍 (伍)、陆(陆)、柒(柒)、捌、玖、拾(拾)、佰、 仟、万(万)、亿、圆(元)、角、分、零、整(正) 等字样。不得用一、二(两)、三、四、五、 六、七、八、九、十、廿、毛、另(或0)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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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 2月14日
❖ 5月1日
5月12日
5月20日
❖5月30日 10月1日
10月10日
❖ 11月1日
11月13日 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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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选题
❖ 1、开户单位的现金收入应当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因特殊 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级单位有关部门
❖ C、税务机关
❖ B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 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 C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 实,不得伪造、变造。
❖ D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 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 改。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概述一、支付结算的概念、种类及基本原那么(一)支付结算的概念、种类支付结算是指单位、团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运用现金、票据、信誉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停止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用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银行、城市信誉协作社、乡村信誉协作社(以下简称银行)以及单位(含集体工商户)和团体是操持支付结算的主体。
其中,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多项选择)支付结算的方式(多项选择):1.票据结算方式: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考试要求掌握两种)2.非票据结算方式: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信誉卡、信誉证等【例题•多项选择题】依据«支付结算方法»的规则,支付结算的方式包括( )。
A.现金B.银行汇票C.支票D.信誉卡[答案]BCD(二)支付结算的原那么(简答)无论对单位还是团体都是要遵守的原那么1.遵守信誉,履约付款原那么。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那么。
对存款人的资金,除国度法律另有规则外,必需由其自在支配。
3.银行不垫款原那么。
即银行在操持结算进程中,只担任操持结算当事人之间的款项划拨,不承当垫付任何款项的责任。
【例题•多项选择题】以下各项中,属于支付结算时应遵照的原那么有( )。
A.遵守信誉,履约付款原那么B.谁的钱进谁的帐原那么C.谁的钱由谁支配原那么D.银行不垫款原那么[答案]ABCD【例题•简答题】支付结算的原那么有哪些?[答案]支付结算的原那么是:1.遵守信誉,履约付款原那么;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那么;3.银行不垫款原那么。
二、操持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1.单位、团体和银行操持支付结算必需运用按中国人民银行一致规则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未运用按中国人民银行一致规则印制的票据,票据有效;未运用按中国人民银行一致规则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例题•多项选择题】以下关于支付结算的说法中,正确的选项是( )。
财经法规学习笔记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笔记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一)支付结算的概念1.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2.银行、单位和个人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
【注意】这里说的银行,包括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
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
3.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二)支付结算的特征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2.支付结算是一种票据行为;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10、04、02年多选题;03简答题)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3.银行不垫款。
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一)汇票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是一种无条件支付的委托,其基本当事人有三个:一是出票人,即签发票据的人;二是付款人,即接受出票人委托而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的人,付款人可以是包括银行在内的他人,也可以是出票人;三是收款人,即持有汇票而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人。
汇票的分类: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汇票的行为:出票、提示承兑、付款汇票的付款方式:见票即付、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
(二)本票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本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两个:一是出票人,二是收款人。
本票的分类:仅指银行本票本票的付款方式:见票即付(三)支票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第二章支付结算制度
第二章支付结算制度本章知识点简介本章是关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引见,支付结算包括票据、信誉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电子支付等结算方式。
凡是与支付结算的各种结算方式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和中央性规则都是支付结算的法律依据。
适用支付结算的法律制度主要有:«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方法»、«支付结算方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方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方法实施细那么»、«银行卡业务管理方法»等。
本章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支付结算概述。
包括支付结算的概念、法律特征;操持支付结算的原那么;办理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操持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二是现金管理。
包括开户单位运用现金的范围;现金运用的限额;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树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外部控制。
三是银行结算账户。
包括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分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各种银行结算账户的运用范围、开户要求和开户顺序;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违犯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的罚那么。
四是票据结算。
包括票据的概念和种类;支票的概念、种类、出票、付款和操持要求的有关规则;商业汇票的概念和种类、出票、承兑、付款、背书、保证等有关规定:银行汇票的概念、运用范围、记载事项、兑付要求等规则;信誉卡的概念和种类、申领、销户、资金来源、运用等有关规则;汇兑的概念和分类、操持汇兑的程序、撤销和退汇等有关规则。
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一〕支付结算的概念支付结算是指单位、团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运用票据、信誉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电子支付等结算方式停止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用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依照能否运用票据作为结算工具,支付结算方式可以分红票据结算方式和非票据结算方式。
第二节-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概述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况、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特征: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二、支付结算的原则: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银行不垫款。
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汇票、支票、本票,结算方式有:汇况、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电子支付。
四、主要法律依据:票据法1996年,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电子支付指引。
五、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1.单位、个人和银行应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2.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3.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必须做到标准化、规范化,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票据日期填写要求,月为1.2.10的,日为1——9和10.20.30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11——19应在前加壹。
第二节现金管理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支付职工工资、津贴;支付个人劳务报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支付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服从于付的价款;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结算起点为:1000元。
二、现金使用的限额: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确定。
《财经法规》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2011年版
《财经法规》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2011年版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概述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是一种法律行为)。
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1)支付结算的方式包括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托收承付、委托收款、信用卡和信用证等结算行为。
(2)《支付结算办法》规定:“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未经批准的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
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制定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总行可以根据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结合本行情况,制定具体管理实施办法,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后执行。
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二)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三)银行不垫款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我国目前使用的人民币非现金支付工具主要包括“三票一卡”和结算方式。
“三票一卡”是指汇票、本票、支票三种票据和信用卡,结算方式包括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电子支付等。
四、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等。
五、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一)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二)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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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现金管理
四、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
1.严格职责分工。 2.加强现金管理,实行交易分开。 3.实施内部稽核,加强监督检查。 4.实施定期轮岗制度。
(一)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原则
第二节
现金管理
四、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 (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有关规定
1.单位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 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 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2.单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 员,并根据单位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3.单位应当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 准,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的业务的授权批准方 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 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4.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 业务。
第二节
现金管理
三、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
4.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生产或市场急需、抢 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 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 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5.开户单位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不得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 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 名义存入储蓄;不准保留账外公款;不得未经批准坐支 现金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 等。银行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将按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节
现金管理
四、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
5.单位对于重要货币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 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 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 6.单位应当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 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 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 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7.单位应当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 8.单位应当建立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 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和不 定期地进行检查。
银行结算账户
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 (一)一个基本账户原则 (二)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 (三)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原则 (四)守法原则
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
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存款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 账户。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1.存款人的账户名称。 2.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3.地址等其他开户资料。
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
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三)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因牵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4.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第三节Leabharlann 【单】下列各项中,不符合票据和结算凭 证填写要求的是( B )。 A、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角”为止,在 “角”之后没有写“整”字 B、票据的出票日期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C、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填写人民币符号 D、“1月15日”出票的票据,票据的出票 日期写成“零壹月壹拾伍日”
第二节
现金管理
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 (二)支付结算的法律特征
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 融机构进行。 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 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 理体制。 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五、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 (一)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3.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 真实,不得伪造、变造。所谓“伪造”,是指无 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人名义签章的行为。
4.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 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 涂改。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2 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支付结算概述 现金管理 银行结算概述 票据结算方式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 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 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 金清算的行为。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 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单位(含个体工商户) 和个人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
第二节
现金管理
三、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
1.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 户银行。 2.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 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 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 坐支)。 3.开户单位对于符合现金适用范围规定, 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的,应当写明用途, 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 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银行结算账户
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多】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有 关规定,存款人申请开立的下列人民币银 行结算账户中,应当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 地分支行核准的有( AB ) A、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B、临时存款账户(不包括注册验资和增资 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 C、个人存款账户 D、异地一般存款账户
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称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这里所说的单位 包括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 和其他组织等。
(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不同,分为基本存款 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 (三)银行结算账户根据开户地的不同,分为本地银行 结算账户和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第三节
(三)基本存款账户的使用
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
五、基本存款账户
【单】下列各项中,不具备开立基本存款 账户资格的存款人为( D ) A、企业法人 B、民办非企业法人 C、社区委员会 D、单位设立的非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
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
六、一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 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 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 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一 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 理现金支取。
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
七、专用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 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二)专用存款账户的适用范围 (三)专用存款账户的开户证明文件
(一)专用存款户的概念
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
七、专用存款账户 (四)专用存款账户的使用
1.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基本存款账 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 务。 2.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 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 得支取现金。 3.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 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 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 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
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
五、基本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办理日常 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 账户。
(二)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证明文件
(一)基本存款账户的概念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一 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存款 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资 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 理。
(二)一般存款账户的开户证明文件 (三)一般存款账户的使用
(一)一般存款账户的概念
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
六、一般存款账户
【单】宏大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A 市支行开立了基本存款账户,现因经营需 要向中国建设银行B分行申请贷款100万元, 经审查同意贷款,其应在B分行开设(B)。 A、基本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 C、专用存款账户 D、临时存款账户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 2.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 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 人的其他支出。 4.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 出。
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
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 的办理资金收付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二)特点
(一)概念
1.办理人民币业务。 2.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 3.是活期存款账户。
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 (一)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 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第二节
现金管理
二、现金使用的限额
现金使用限额,又称库存现金限额,是 指为了保证开户单位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 允许单位留存现金的最高额度。 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银行和开户单位根 据具体情况商定凡在银行开户的单位,银 行根据实际需要核定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数额作为该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的计算方式一般是: 库存现金=前一个月的平均每天支付的 数额(不含每月平均工资数额)×限定天数
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
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单】关于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与撤销,下列表 述中不正确的是( B ) A、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 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变更申请,并出 具相关证明 B、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于3个工作 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 C、存款人因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于5个 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 请 D、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 请撤销该银行结算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