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规概论 整理 (高等学校岗前培训资料)
第一讲 岗前培训_高等学校法律绪论
我国教育法制的基本原则
一、保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原则 二、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 三、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原则 四、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五、教育与终身学习相适应的原则
西方教育法制的发展历程
第一阶段:教育法制的初创时期:这一阶段的各国教育立法活动, 第一阶段:教育法制的初创时期:这一阶段的各国教育立法活动, 开创了现代的教育法制建设。 开创了现代的教育法制建设。这一阶段各国的教育立法主要侧 重于普及初等义务教育,而对其他领域的教育立法关注不多, 重于普及初等义务教育,而对其他领域的教育立法关注不多, 但毕竟走出了教育法制建设的第一步。 但毕竟走出了教育法制建设的第一步。 第二阶段:教育法制的形成时期: 第二阶段:教育法制的形成时期:这一时期的教育法制建设较之 于初创时期,立法的领域有了较大的扩展, 于初创时期,立法的领域有了较大的扩展,有的国家还初步建 立了教育法规的体系, 立了教育法规的体系,对促进现代教育制度的形成起到了重要 作用。 作用。 第三阶段:教育法制的完善时期:各国全面加强教育法制建设, 第三阶段:教育法制的完善时期:各国全面加强教育法制建设, 建立起较完备的教育法规体系,促进了现代教育制度的形成。 建立起较完备的教育法规体系,促进了现代教育制度的形成。 第四阶段:教育法制的改革时期:这一时期教育立法的特点, 第四阶段:教育法制的改革时期:这一时期教育立法的特点,主 要是面向21世纪的挑战,以提高本国教育质量、 21世纪的挑战 要是面向21世纪的挑战,以提高本国教育质量、适应公民终身 学习的需要为基本宗旨,在原有的教育立法的基础上, 学习的需要为基本宗旨,在原有的教育立法的基础上,进一步 改革和完善。代表着教育法制建设发展的基本动向。 改革和完善。代表着教育法制建设发展的基本动向。
宪法 自治条例 法律 单行条例 (行政)法规 行政) 国际条约与国家协定
辽宁省高校岗前培训-法规概论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1 答题过程中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1)1.1宏观、思路要开阔 (1)1.2突出重点问题 (1)1.3容易出案例的问题 (1)1.4答题中存在问题 (1)2 案例分析题(教材设计42个案例) (1)2.1教材42个案例 (1)2.2案例分析 (2)3 我国当前依法治教中存在的问题 (3)4 我国颁布的教育法律 (4)第一章依法治教 (4)问题1:依法治教的概念与含义 (4)问题2:结合我国和本单位实际谈依法治教的必然性(P5-6) (4)问题3:如何理解教育管理的手段(P8-10) (5)问题4: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P23-24) (5)问题5:结合实际谈谈高校教师在依法治校中的作用(P24-26) (5)第二章教育法基础与我国教育基本制度 (5)问题1:教育法的概念、特征与作用 (5)问题2:简述教育法的基本原则(P39-40) (6)问题3:简述我国教育法的渊源(P41-43) (6)问题4:如何理解教育法监督(P49-50) (6)第三章高等教育制度 (6)问题1:高等教育的性质与任务(P60-62) (6)问题2:如何理解高等教育原则(P63-65) (7)问题3:政府对高等教育管理的权利与职责(P77-80) (7)第四章高等学校法律制度 (7)问题1:高等学校与学生的关系(P89-90) (7)问题2:如何理解高校办学自主权(P96-97) (7)第五章高校教师法律制度 (8)问题1:教师职业特点与地位(P101-102) (8)问题2:如何理解取得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P106-107) (8)问题3:如何理解高校教师的权利与义务(P109-121) (8)问题4:联系本校实际(或结合案例),谈教师聘任制度事实与改革(P125-131) (9)第六章高校学生法律制度 (10)问题1:如何理解高校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10)问题2:高校教师如何维护学生的权利 (11)问题3:结合案例说明,与高校教师有关的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和教师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11)第七章教育法律责任 (11)问题1:如何理解教育法律责任 (11)问题2:高等学校的教育法律责任(P168-173) (12)问题3:高校教师的教育法律责任(P174-179) (12)问题4:如何理解高校学生教育法律责(P179-183) (12)主要指违反《宪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 (12)第八章教育法律救济制度 (12)问题1:简析法律救济的方式与意义 (12)问题2:试述教师申诉制度的概念、特征与适用范围(P190-193) (13)问题3:如何理解高校学生申诉制度(P194) (13)问题4:试述行政复议制度的概念、特征与适用范围(P196-197) (13)问题5:民事讼诉与行政讼诉的概念、特征及二者的区别 (13)参考法律条文 (14)1 答题过程中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1.1宏观、思路要开阔简述(分析)题(1,15分)论述题(2,20、25分)(2,25、25分)案例题(1,40分)(50分)1.2突出重点问题教育——教师——高校教师。
岗前培训(第一讲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精品资料共34页文档
岗前培训(第一讲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吹衣 。 2、 秋 菊 有 佳 色,裛 露掇其 英。 3、 日 月 掷 人 去,有 志不获 骋。 4、 未 言 心 相 醉,不 再接杯 酒。 5、 黄 发 垂 髫 ,并怡 然自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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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既然我已经踏上这条道路,那么,任何东西都不应妨碍我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康德 72、家庭成为快乐的种子在外也不致成为障碍物但在旅行之际却是夜间的伴侣。——西塞罗 73、坚持意志伟大的事业需要始终不渝的精神。——伏尔泰 74、路漫漫其修道远,吾将上下而求索。——屈原 75、内外相应,言行相称。——韩非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整理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整理第一章教育法概述第二章教育法的体系第三章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第四章高等教育法律关系第五章高等教育法律制度第六章高校教师与法律责任第七章学校教育赔偿第八章高校教师、学生与法律救济【】内的非课件内容。
考试题型:一、填空题二、名词解释三、简答题四、案例分析整理人:船政交通学院林铖、陈雯第一章教育法概述一、教育法的概念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教育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二、教育法的调整对象教育法所调整的是在教育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类权利与义务关系,要紧包含两部分:一是教育的内部关系。
二是教育的外部关系。
【教育法调节的社会关系要紧涉及:学校与行政机关的关系、学校与教职员工的关系、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学校与社会的关系等等。
这些关系尽管错综复杂,但根据其特征的不一致能够分为两类,即具有纵向里属性特征的教育行政关系与具有横向平等特征的教育民事关系。
】非教育活动中发生的各类社会关系,即使有教育机关、学校或者教育者参加,但也非教育法调整的范围。
三、教育法的产生(不考)教育作为人类传递与学习知识技能的一种社会现象,自人类产生以来就存在。
近代教育立法始于义务教育立法。
义务教育立法源自于中世纪后期宗教改革及其倡导的普及教育思想,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与资产阶级革命,各国政府纷纷抛出普及义务教育的方案与法律。
最早实施义务教育的国家是德国。
1717年,《普鲁士义务教育法》出台,其中规定:凡为父母者须送其4-12岁子女入学,学习宗教、阅读、计算等。
国家从教会手中获得了教育管理权,促使义务教育进一步世俗化。
法国教育在18世纪中叶往常几乎完全被教会操纵。
1789年爆发资产阶级革命。
1791年《法国宪法》与1793年《法国宪法》都强调了受教育权。
英国从1833年通过向初等教育拨款的教育补助金法案起,直到1870年、1876年、1880年与1900年《初等教育法》,基本实现了普及初等义务教育。
辽宁省高校岗前培训-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第一章 . 依法治教1.简述依法治教的概念及如何理解 .P22.什么是法治 ? 它与人治有什么不同 ? P2& P3-43.什么是法制和教育法制 ?P4&P54.如何理解教育管理法制化的含义 ? P6-75.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P21 & P23-246.高校教师如何实施依法治校 ?P25-26第二章 . 教育法基础与我国教育基本制度1.教育法的特征是什么 ?P30 & P31-342.教育法的渊源有哪些 ?P41-433.试述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P39-404.试述教育法的监督体系 .P49-505.试述我国教育基本制度的主要内容 .P51-59第三章 . 高等教育制度1.高等教育的性质是什么 ?P60-612.高等教育的原则是什么 ?P63-653.试述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证书制度的主要内容 . P66-674.试述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 .P715.试述政府在高教管理体制中的主要权利与职责 .P77-80第四章 . 高等学校法律制度1.简述高等学校与教师的法律关系 .P87-882.简述高等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 .P89-903.简述建立高等学校法人制度的必要性及其意义 . P93-944.试述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P96-985.试述高等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 .P98-99第五章 . 高校教师法律制度1.浅谈教师的法律概念 .P101-1022.高校教师的权利有哪些 ? 如何理解这些权利?P109-111 & P111-1153.高校教师的义务有哪些 ? 如何理解这些义务?P116-117 & P117-1214.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条件有哪些 ?P106-1075.简述教师职务制度的内涵及助教职务的职责 . P121-122 & P1236.简述教师聘任制度的特点和基本原则 .P126 & P1277.如何进一步深化高校教师聘任制度的改革 ? P130-131第六章 . 高校学生法律制度1.高校学生的权利有哪些 ?P139-1402.高校学生的义务有哪些 ?P143-1443.高校教师应当如何维护学生的权利 ?P151-1534.结合案例说明 , 与高校教师有关的学生伤害事故发生之后 , 学校和教师应该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 P153-155第七章 . 教育法律责任1.简述违法行为的概念 .P158-1592.简述刑事 ,民事 ,行政及经济法律责任的特征 . P160-1643.高等学校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P168-1734.高等学校教师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P174-1795.高等学校学生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P179-181第八章 . 教育法律救济制度1.试述法律救济的概念与基本特征 .P185 & P1872.试述教师申述制度的概念 ,特征与适用范围 .P191 & P1923.试述学生申述制度的概念与特征 .P1944.试述行政复议制度的概念 ,特征与范围 .P196 & P1975.试述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概念 ,特征及两者之间的区别 .P200-204案例 :0.大陆学生行贿 , 香港教授举报 . 261.欠贷学生起诉母校讨回大学毕业证 . 682.学院书记强迫女生陪领导跳舞 . 843.学校周边环境差 , 学校实施”关门教育”. 学校与周围商贩如何协调 . 864.学校违反合同被告上法庭 . 875.教授不努力 , 高职低聘 . 896.学生遭到意外伤害 , 学校是否有责任 ? 907.副教授”裸体教学”. 教学自由可以如此么? 1118.学生报复老师 , 老师起诉学生 . 1159.院士聘期中得病住院 , 学校提出解聘 . 可以么 ? 13010.冒名顶替上大学 . 136.11.考试作弊被取消学士学位资格 . 13712.学生状告母校索要毕业证书 . 14213.研究生毒液泼导师 . 15114.学生体育课受伤 , 谁负责 ? 155.15.某艺校被吊销办学许可证 . 16116.大学生起诉广告公司侵害肖像权 . 16217.总督学受贿被判无期 . 16318.招办主任帮儿舞弊 . 16719.大学二级学院违法招生 . 16920.大学资金违规 17221.大学校长贪污 ,受贿 ,挪用公款 . 17422.导师迫博士干私活 , 博士炒导师 . 17523.教师侵犯女学生的人格权 . 17624.大学副教授论文造假 . 17725.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被撤销 . 178.26.枪手揭替考内幕 . 18027.盗窃 , 诈骗 , 敲诈勒索 , 故意伤害 , 杀人, 网络违法犯罪 . 181-18328.职校发假证 . 18429.教师教育教学权的维护 . 193.30.学生受教育权的维护 . 19531.老师提出行政复议 . 19932.尚某考试小灵通响了 , 被认为作弊 , 行政诉讼失败 . 202。
岗前培训《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应试总结试题和答案
岗前培训《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应试总结试题和答案1.选择题1.可以给予学业成绩、品行、身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创新精神。
答案:A。
2.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提出申诉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在接到申诉的20日内作出处理。
答案:A。
3.我国建国以来,由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第一部有关教育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答案:C。
4.在我国教育法系中,居于第一层次的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答案:C。
5.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准予毕业。
答案:A。
2.判断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都是我国的教育基本法律。
答案:√。
2.XXX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是我国的部门规章。
答案:√。
3.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教育。
答案:√。
3.改写后的文章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总复一、选择题1.下列哪些可以给予创新精神?A.学业成绩 B.品行 C.身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答案:A。
2.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提出申诉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在接到申诉的多少天内作出处理?A.20 B.30 C.45 D.60.答案:A。
3.我国建国以来,由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第一部有关教育的法律是哪个?A.《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B.《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答案:C。
4.在我国教育法系中,居于第一层次的法是哪个?A.《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答案:C。
5.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准予毕业。
答案:A。
二、判断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都是我国的教育基本法律。
答案:√。
2.XXX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是我国的部门规章。
岗前培训-《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应试总结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总复习一、选择题。
1.我国建国以来,由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第一部有关教育的法律是AA.《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B.《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教育行政法规是由---------制定和发布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
C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教育部3.我国《教育法》规定,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BA.传统文化B.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C.知识与技能D.讲文明礼貌4.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属于-----------。
DA.企业法人B.社会团体法人C.机关法人D.事业单位法人5.我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CA.传授专业知识B.传授实验技能C.教书育人D.为人师表6.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DA.低于B.高于C.同等于D.不低于或者高于7.学校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教师,可以给予--------。
BA.行政处罚B.行政处分或解聘职务C.撤销教师资格D.追究民事法律责任8.在我国教育法系中,居于第一层次的法是---------。
CA.《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制定机关为--------。
B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10.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国家保障教育事业的优先发展。
DA.保障B.前提C.先锋D.基础11.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高校教师培训《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
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
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
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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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本领,提高了自己的素质,将来能找到一个
好的工作,从而有一个美好的个人生活,比如生活
愉快,人生充实,前途美好,事业辉煌,甚至找到
一个漂亮的老婆,生一个聪明的儿子,所以我强调
读书应该是为了自己。”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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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 8月31日,湖南省株洲市教委就 此查处情况向全市发出情况通报,认为株洲 市中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在评选论文过程 中把关不严,缺乏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能 力,工作有马虎、失职行为;
• 刘芳认为,学生来到学校,是为了获取知 识。她本人由于学校对其培养没尽到责任, 致使其虽然拿到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但所获取的知识却没有达到预期目的,更 没有达到真正的研究生水平。因此,刘芳 以学校没有尽到培养责任,违约为由,将 南艺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该校退还她 已缴的学费2.4万元,及银行同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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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忠说,这次浙江浙中律师事务所的 两位律师不远千里给尹健庭提供无偿法律援 助,不是为了别的,只是帮助他讨个公正的 说法,因为他们赞赏法国思想家伏尔泰的一 句名言:尽管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愿 意用生命来捍卫你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
他说,尹健庭读书为自己的读书观的正确
与否不是今天庭审案件的内容,他也无意对
株洲市教委对尹健庭的限聘行为是不是具体行政 行为和株洲市教委是否有权对尹健庭实施限聘是法庭 辩论的两大焦点。
株洲市教委的代理律师认为,对尹健庭通报的性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岗前培训
教师资格考试复习提纲--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第一章教育法基本原理第一节教育法的概念一、教育法的概念和性质(P1)定义:法律: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教育法:就其基本性质而言,它是行政法的一个分支,是规范教育活动,调整教育行政关系(事实上也包括部分教育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简答:理解教育法的定义,我们应该把握以下几层意思:(P2)(一)教育法是国家干预、管理和协调教育的法(教育行政机关是一个管理者,而且也是一个协调者、服务者);(二)教育法是规定教育管理过程中和实施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不同主体的地位及其权利与义务的法律;(三)教育法是国内法,它是由各种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构成的整体(我们所讲的教育法就是由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具有不同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所组成的一个整体。
我们不能把教育法仅仅理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二、教育法的地位和作用:(P4)教育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可以概括为:教育法是行政法的一个分支;教育法是宪法的重要实施法。
三、教育法与党的教育政策的关系:(P7)党的教育政策是党为完成一定时期的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而规定的活动准则,它是党实现对国家教育工作领导的基本方式。
教育法和党的教育政策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它们都以四项基本原则为指导。
教育法和党的教育政策又有区别。
这种区别具体表现在:1、制定主体不同,教育法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而党的教育政策不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
2、表现形式不同,教育法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形式表现,内容比较明确、具体;而党的教育政策通常是以决议、决定、纲领、宣言、口号等形式表现出来,内容一般比较原则。
3、实施方式不同,教育法更主要的是依靠国家强制力,而党的教育政策为人民群众自觉的行动。
4、调整范围不同,党的教育政策调整教育关系的范围比教育法要广泛。
第二节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我国教育法的基本原则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P10)(一)保证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或方向原则1、由工人阶级掌握教育的领导权;2、公民平等地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3、宗教与教育分离。
岗前培训-《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应试总结
二、判断题。
A.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D.《中华人民共和国职 Nhomakorabea教育法》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9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A. 美国 D. 英国
B. 日本 C. 德国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都是我
C. 国 务 院 的制定机关为 -------- 。 B
18. 学位证书的发放是一种国家
(× )
适用范围? 120\344 第二条
其由《教师法》 规定的合法权益的。
特许的权利。(√ )
32. 高等学校的教师的聘任,应
2. 高等学校学生的基本权利
6. 怎 样 理 解 我 国 的 教 育 方
19. 学位是国家或国家授权的教 当遵循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由高
和 基本义务 。166\170 高校学生的 针? 139 第三段
育机构授予个人的一种终生的学术
等学校的校长与受聘教师签订受聘
权利由两部分组成, 一、作为学生,
7.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何
性称号,表明学位获得者所达到的
合同。( √ )
他享有与其他层次学生一样的基本
异同? 153
学术或专业学力水平。 (√ )
33. 某教师受到学校的行政大过 权利,《教育法》第 42 条对此作出
和接班人, 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C B.由教师自己申请
A.
党 委 负 责 制 外,还必须是有四个以上国家规定
A. 传授专业知识 B. 传授实
C. 学 校 规 章 制 度 确 立 B. 校长负责制
的学科门类为主要学科。 (× )
验技能 C. 教书育人 D. 为人师 D.双方平等自愿
北京市高校教师岗前培训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复习资料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第一章教育法基本原理1、简述法律的概念。
1)广义:与法的含义相同,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称。
2)狭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按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2、简述教育法的概念。
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教育活动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3、简述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1)保证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原则2)教育的公共性原则3)公民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4)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4、试述教育法体系的基本结构。
纵向和横向结构(P12)5、试述我国的基本教育制度。
(P19)6、我国有哪些现行有效的教育法律?七部1)1980:《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2)1986:《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最新修改3)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4)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5)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6)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7)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章教育法制与教育管理1、如何理解教育法制。
三种含义:1)指国家制定的有关教育的法律和制度,是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制度的总合。
2)指有关教育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活动过程。
3)将其理解为依法治教,按照依法治理的原则和方式来管理和规范各种教育活动。
2、试述教育法制的特征。
(P36)1)能保障国家教育权的有效行使2)能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实现3)能保障学校自主办学4)有完善的立法制度和法规体系5)有明确的法律责任规定6)有完善的法律监督制度7)有与法治社会相适应的法律文化3、结合实际谈谈如何依法治教。
依法治教指依照法律管理教育事业。
具体而言,是指国家机关以及有关机构依照有关教育的法律规定,在其职权范围内从事有关教育的治理活动,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社会组织和公民依照有关教育的法律规定,从事办学活动、教育教学活动以及其他有关教育的活动。
高师岗前培训法规概论1-缩印精华版
教育法制化是教育法律化和制度化的简称,它是国家机关制定完备的教育法律,并依照法律的规定来领导和管理国家教育事业,促进教育事业的法制化、制度化。
教育法(狭义)仅指教育法律,即教育基本法和教育单行法。
(广义)指所有有关社会主体的教育行为以及教育权利和义务的宪法性规范、法律、法规、规定和其他教育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广义的教育法有下列基本含义:1、教育法是调整教育法律关系和规范教育主体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教育法是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定和认可的,具有国家意志性。
3、教育法是有权制定教育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制定或认可的,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
4、教育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具有国家强制性。
教育法律体系:是教育法作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系统结构,它是指一国现行教育法律规范所构成的完整的、内部协调一致的、有机联系的教育法律的整体系统。
教育法体系的基本原则:1、依法治教的原则。
2、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推进人的现代化的原则。
3、依法保障教育主体合法权益的原则。
4、公民教育权利平等的原则。
5、教育活动应当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6、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的原则。
7、增加教育投入、保障教育经费稳定来源和增长的原则。
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
它是规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他们之间的衔接和关系的制度。
国家教育考试制度是由国家批准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受教育者进行的知识水平和能力测试的一种制度。
包括:各种入学考试、各种水平考试、各种文凭考试、各种资格证书考试。
学业证书是指由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在该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正式注册并完成了相关学业的受教育者颁发的、证明其完成学业情况的凭证。
是用人单位衡量持有者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的依据。
分为: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三种。
结业证书: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但有些课程不及格,没有达到毕业水平。
岗前培训《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应试总结试题和答案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总复习一、选择题。
1.我国建国以来,由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第一部有关教育的法律是AA.《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B.《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教育行政法规是由---------制定和发布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
C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教育部3.我国《教育法》规定,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BA.传统文化B.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C.知识与技能D.讲文明礼貌4.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属于-----------。
DA.企业法人B.社会团体法人C.机关法人D.事业单位法人5.我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CA.传授专业知识B.传授实验技能C.教书育人D.为人师表6.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DA.低于B.高于C.同等于D.不低于或者高于7.学校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教师,可以给予--------。
BA.行政处罚B.行政处分或解聘职务C.撤销教师资格D.追究民事法律责任8.在我国教育法系中,居于第一层次的法是---------。
CA.《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制定机关为--------。
B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10.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国家保障教育事业的优先发展。
DA.保障B.前提C.先锋D.基础11.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福建高师岗前培训材料-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无重复)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一、单选题(每题1分,40题,共计40分)1、下列属于法的社会作用的是()。
DA.依照法律的导向来约束自己的行为; B.根据法律规范来判断买卖行为是否合法;C.通过实施法律规范来提高社会民众的法律意识; D.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促进经济发展2、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属于()。
DA.企业法人;B.社会团体法人;C.机关法人;D.事业单位法人3、我国的法制宣传日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分别是每年的()。
BA.12月1日和3月13日;B.12月4日和3月15日;C.12月3日和3月16日;D.12月5日和3月15日3、中国的法制宣传日是()。
AA.每年的12月4日;B.每年的3月15日;C.每年的6月5日;D.每年的6月26日4、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中国的法治建设仍面临一些问题,关于这些问题,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A.通过法治教育,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已经达到较高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B.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C.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和执行难的问题时有发生;D.有的公职人员贪赃枉法、执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对社会主义法治造成损害5、从逻辑的结构上看,任何单一、完整的法律规范都应包含法定条件、行为准则和()这三个组成部分。
AA.法律后果;B.法律责任;C.行为结果;D.法律依据6、不属于教育法律的责任种类的是()。
DA.行政法律责任;B.民事法律责任;C.刑事法律责任;D.行为法律责任7、表述义务性教育法律通常采用的字样是()。
AA.“必须”;B.“可以”;C.“有权”;D.“有……的自由”8、作为一个部门法,教育法规与其他部门法相比较,具有的特征,除了内容具有多层次性、广泛性和调整对象的多样性之外,还包括()。
BA.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B.法律后果的特殊性;C.国家强制性;D.法律规范内容的明确性9、根据我国《立法法》有关规定,在法理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教育法规与国家教育部的教育规章相比,其法律效力如何?( )AA.地方性教育法规的效力高;B.教育部的教育规章效力高;C.两者的法律效力相等;D.两者的法律效力无法比较1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 )。
高师岗前培训法规概论1-缩印精华版
教育法制化是教育法律化和制国家教育考试制度是由国家批职业教育:指国家为实现以初中教育申述制度是各级各种学校度化的简称,它是国家机关拟订准实行教育考试的机构依照必定后为要点的不一样阶段的教育分的教师和学生对学校、其余教育齐备的教育法律,并依照法律的的标准,对受教育者进行的知识流,经过创办或同意创办各级各机构或政府有关部门作出的影响规定来领导和管理国家教育事水平易能力测试的一种制度。
包类的职业教育学校和各样形式的其利益的办理不服,或许在其合业,促使教育事业的法制化、制括:各样入学考试、各样水平考职业技术培训,提升劳动者的劳法权益遭到伤害时,依法履行申度化。
试、各样文凭考试、各样资格证动素质,增添劳动者的就业渠道,诉权,向法定的国家机关申明不教育法(狭义)仅赐教育法律,书考试。
为社会输送大批专业型、技术型服、申述原因、恳求复查或从头即教育基本法和教育单行法。
学业证书是指由国家同意建立和应用型人材的一种教育活动。
办理的一项法律制度。
(申述人:(广义)指所有有关社会主体的或许认同的学校及其余教育机民办教育是国家机构之外的社教师、学生;申述对象:学校、教育行为以及教育权益和义务的构,依照有关规定,对在该学校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其余教育机构或政府有关部门)宪法性规范、法律、法例、规定或许其余教育机构正式注册并完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余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余和其余教育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成了有关学业的受教育者颁发教育机构的活动。
组织以为行政主体的详细行政行广义的教育法有以下基本含义:的、证明其达成学业状况的凭据。
教育侵权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公为伤害其合法权益,依法能够向1、教育法是调整教育法律关系和是用人单位权衡拥有者的知识水民、法人和其余组织违犯教育法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规范教育主体行为的法律规范的平易能力的依照。
分为:毕业证律、法例的一般规定,直接或间律、法例规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总称。
2、教育法是特定的国家机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三种。
高师培训法规
法规概论重点复习内容第一章重点复习内容•简述法律的概念。
•简述教育法的概念。
•简述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简述教育法体系的基本结构。
•简述我国现行的基本教育制度。
•简述我国现行有效的教育法律。
第二章重点复习内容•教育法制的概念与特征。
•结合实际谈谈如何依法治教。
•简述教育法与教育道德的关系。
•简述教育法与教育政策的关系。
第三章1.简述立法的概念2.简述教育立法的程序3.教育法的实施有哪几种方式4.教育法律监督的方式和种类有哪几种第四章重点复习内容•简述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概念。
•简述高等教育行政行为的概念。
•简述我国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的基本体制。
•简述高等教育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第五章重点复习内容•简述我国高等教育的方针。
•试述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原则。
•简述高等教育学制的概念。
•简述高等教育学业证书的概念。
•简述高等学校学业证书的种类。
第六章重点复习内容•简述设立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基本条件。
•简述高等学校的基本权利。
•简述高等学校应履行的基本义务•简述高等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
•简述什么情况下学生应退学。
•简述高等学校学生纪律处分的类型。
•试述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学生申诉的程序。
第七章1.教师有哪些权利2.教师有哪些义务3.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条件有哪些4.哪些情况下可撤销教师资格5.简述高等学校教师聘任制的概念第八章重点复习内容•简述高等学校学生的法律地位。
•简述高等学校学生的权利。
•简述高等学校学生的义务。
•简述国家对贫困大学生的扶助手段。
第九章重点复习内容•简述法律救济的概念。
•简述教师申诉制度的概念。
•简述学生申诉制度的概念。
•简述教师申诉制度的具体内容。
•简述高校学生申诉制度的具体内容。
•简述教育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第十章重点复习内容•简述法律责任的特征。
•简述教育法律责任的概念。
•简述教育法律责任的类型。
•简述《教师法》对教师法律责任的规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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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1、教师职务制度(教材199)2、《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的学生(大纲16)3、《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所称的高等学校(大纲46)4、考区(大纲15)5、学位(教材151)教育法: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教育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法律体系(教材53)教育行政关系(教材60)教育制度(教材74-75)学制(教材252)义务教育(教材144)国家教育考试(教材88)国家教育考试制度(教材149)教育评估(教材97)学业证书(教材150)教师的权利(教材161)教师的义务(教材365)教师资格制度(教材197)教师聘任制度(教材200/271(高校))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教材25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257)教师申诉制度(教材316)学生申诉制度(教材322)《高等教学法》中的高等教育(教材355)《高等教学法》中的高等学校(教材364)《高等教学法》中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教材364)考点(大纲15)考场(大纲15)《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的独立学院(大纲7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的国家教育考试(大纲10)二、问答1、哪些情形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大纲17)2、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的哪些行为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大纲11)3、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情形有哪些?(大纲26)4、教育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哪些?(大纲6)三、案例1. 考试中,学生考试作弊,被监察领导发现(1)根据2005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学生的纪律处分有哪几种?答: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2)该高等学校在对该学生作出开除学籍规定的过程中有哪些违反2005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行为?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4条规定:“(大纲26)”第52条规定“学校给予学生的纪律处分,应当与学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案例中的学生A不能充分符合第52条规定,使学生的违纪行为与开除的相关条例没达成相适应,该生的行为不能充分反应该生已达到第54条所规定的达到开除学籍的条件,所以学校违反了第52条与54条规定。
第55条规定:“(大纲26)”。
在案例中学校对学生的处分没有做到程序上收集充足的证据,在不听取学生辩解的情况下就立刻对学生的作弊给出了开除的处分,因此依据不明确,不符合第55条规定。
第56条规定:“(大纲26)”。
由案例可知,在事件发生的整个过程中,学生试图辩解,但均被监考老师与院系和教务处拒绝;第57条规定:“(大纲26)”。
在案例中,学生的处罚决定是由学校教务处和校教学委员会联合作出的,所以不符合法定。
第58条规定: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应当出具处分决定书,送交本人。
在案例中,学校对该生的处分决定是由院系副书记当面通知该学生本人,并没有出示处分决定书,送交本人,所以不符合这条规定。
2. 学生在校期间怀孕或在校亲吻、拥抱被学校开除请根据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分析法院的判决答:在新《规定》中取消了一些涉及学生婚恋的强制性规定,新《规定》撤销了原《规定》中的第30条“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
”对学生能否结婚不再作特殊规定。
新《规定》取消了与目前国家基本法律不一致的特殊规定。
学生能否结婚,可根据国家《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执行。
《规定》没有禁止大学生在校结婚后怀孕。
与婚姻问题一样,新《规定》尽管没有明确提及大学生婚后怀孕这一问题,但是新《规定》中关于休学有这样一条:“学生申请休学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者,由学校批准,可以休学。
”这是为学生在校期间结婚怀孕留有余地。
这位负责人强调,没有规定不等于提倡。
从教育者的角度来说,应该承认学生在法定年龄后有结婚生子的权利。
但这与提倡大学生在校结婚有区别。
学校是学习的场所,学校没有义务为结婚的在读大学生提供场所,也不具备为他们提供这样条件的能力。
这位负责人表示,总的来说,新《规定》根本出发点是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新《规定》通篇用语都按法规性文件要求作了处理,对可能涉及学生的基本受教育权、改变学生身份的强制退学条件和剥夺学生身份的开除学籍的处分标准予以科学界定,取消了含义模糊、难以界定的处分条件,代之以明确的、清晰的、易于判断的法律标准、纪律标准、学业标准、疾病标准,可以依法切实保护高校在校学生接受学历教育的基本权利。
如取消了作为开除学籍理由的“品行极为恶劣,道德败坏”规定,增加了“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开除学籍等规定。
这些规定将有助于减少学校处分行为的随意性、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
新《规定》第27条、第54条明确了退学处理和开除学籍的法定情形,而两起案件中学生的行为不属于其中规定的情形,所以,若依新《规定》两起案件中学校的处分决定和法院的判决均不能成立。
3. 学生带纸条,溜出去与父交流,老师迟到闲淡,出现雷同卷问:(1)学生的行为哪些属于违纪,哪些属于作弊?答: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五条(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属违纪”,第五条(六)“擅自离开考场属于考试违纪”。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六条(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小纸片作弊”第六条(四)“使用通讯设备属于考试作弊”。
(2)监考老师应该承担什么责任?答: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三条(七)教师严重违纪违法,并出现雷同卷,应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3)学校对学生和教师的处理是否合法?答:本案涉及到《宪法》、《教育法》以及国家关于考试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
学校对严某的处分应依法进行,而不应随意剥夺严某作为公民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严某对学生而言:在事件发生后,严某对处分决定不服,向校方提出申诉,但校方未给予任何书面答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第60条(大纲p26),第61条(大纲p26),因此,校方应该组织申诉处理委员会,为学生提供申诉平台。
对教师而言:简单批评是不对的,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15条“(p10)”,因此应由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建议所在学校给予行政处分。
4. 罗彩霞事件问:(1)学校撤销王佳俊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是否合理?答:(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8条规定:“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
”第38条规定:“(p24)”,《学位条例》第17条“(p380)”,学校可据此撤销王佳俊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班主任张文迪对其参与该案的行为应承担什么教育法律责任?答:从本案介绍和纪委的处理来看,张文迪参与了该高招舞弊案,违反了《教育法》第77条“(p354)”,应该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3)分析王峥嵘的犯罪构成?答:王峥嵘采取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及高考成绩信息等资料、伪造被冒用者的户口迁移证及学生学籍档案等手段,并通过其他途径使其女儿以被冒用者的身份就读大学,影响了公安机关对人口户籍管理的正常活动,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名誉和声誉,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了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了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王峥嵘的犯罪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4)罗彩霞应如何主张及维护自己的权利?答:罗彩霞认为,被告王佳俊在其父母的直接帮助下,以不正当手段冒用了原告的个人身份及高考成绩就读于被告贵州师范大学,并取得相应(本科)《毕业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构成对原告姓名权及受教育权的侵害,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其他被告作为原告高中阶段就读学校、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王佳俊大学阶段就读学校、负责审核颁发《教师资格证书》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未尽合理审查义务,主观上存在过失(且不排除故意),客观上亦对第一被告的上述侵权行为提供了帮助,故亦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5:因不满学校乱收费,老师“被精神病”问:请依法分析教师李某和学校的行为。
(1)李某的行为符合《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有权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李某如实反映了学校存在的问题是依法行使其权利。
李某可依据《教师法》第39条“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2)根据《教育法》第29条,学校有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义务。
《教师法》第36条这样规定:“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
国家工作人员对教师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追究刑事责任。
”(3)若李某所述乱收费事件有事实依据,则根据《教育法》第78条(“p354”),应给予学校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