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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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江西省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江西省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实施江西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建立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体系,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特设立江西省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西省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旨在推动全省研究生培养单位建设一批有利于培养研究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质课程。

推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构建我省研究生教育教学的交流与合作平台,全面提升我省研究生课程教学的质量与水平。

资金来源与管理第三条江西省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从省教育厅专项经费中安排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部门的审计。

第四条江西省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具体由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实施,其资金使用范围为:(一)教材和案例库建设;(二)现场教学录像和教学电子媒体制作;(三)反映课程改革与建设的教学研究论文;(四)赴国内重点院校调研;(五)经同意的其他必要的研究支出等。

第五条江西省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项目申报与评审第六条江西省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每年3月组织申报。

申报限额由省政府学位办下达。

第八条江西省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范围为:公共课程、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

第十条申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所申报课程应为各高校研究生教育的优势、特色课程,且经过一轮以上教学实践的检验。

(二)课程主讲教师(教学团队)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

(三)有规范的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和教材能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最新科技和教学改革成果,体现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的新趋势,有内容丰富的教学案例(库)。

(四)有较好的教学改革基础,积极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能较好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辅助教学和教学管理,教学文件齐全。

(五)使用国内优秀研究生教材或国外原版教材,或自编特色教材与讲义,选课研究生人数较多。

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进一步调动教学和管理人员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深入发展,全面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教育的跨越式发展,特设立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研究生教改项目),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教改项目是指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称省学位办)在构建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过程中批准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第三条省学位办对全省研究生教改项目进行综合管理。

二、项目申报第四条研究生教改项目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可行性,研究周期为1-2年。

项目主要范围是:1、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2、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程教学与学位论文指导;3、研究生实验能力培养;4、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5、研究生培养管理;6、研究生素质教育。

第五条研究生教改项目的申报人应为在岗教师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干部。

第六条研究生教改项目每年申报一次,申报时间一般在当年五月份。

第七条项目主持人每年只允许牵头申报一个项目,在其原有项目结束前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第八条项目主持人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表》一式四份。

第九条省学位办组织专家对各类项目分组评审,并根据专家组的评审结果,确定本年度研究生教改立项项目。

三、项目管理第十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教改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省学位办资助每个研究生教改项目经费一万元,各单位要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投入经费。

第十二条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费、印刷费、差旅费等,也可用于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教学材料、课程调研、学术交流、教材出版、多媒体课件制作等费用和研究生教育研究类学术刊物的论文发表版面费(不含增刊)。

第十三条建立项目中期检查制度。

项目主持人应向本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中期研究报告。

江西省教改管理平台使用手册(教师版)

江西省教改管理平台使用手册(教师版)

江西省教改管理平台使用手册(教师版)1.1.系统简要说明江西省省级教改课题管理平台受理江西省内96所高校的教师关于教改课题的提交,专家审核和评定,并统计审核结果。

1.2.教改课题申报流程图1.3.进入系统使用IE 浏览器(IE6以上版本),在地址栏输入网站: http://219.229.249.71/jxedu/default.htm 进入以下登录页面教师登录提交申报课题教务处部门审核教务处部门审核课题中心管理员专家评审中期报告开题报告结题报告教务处部门审核教育厅审核打印结题证书通过通过分配通过通过不通过不通过不通过不通过1.4.用户注册在系统页面直接点击“教师注册”按钮进入用户注册页面输入登陆用户名,密码(尽可能包含数字和字母的组合)及确认密码,教师姓名,教师性别,出生日期(可手动输入,也可通过“”选择),所在学校,通讯地址(非必填项),联系电话,身份证号,教师职称(非必填项),最终学位,电子信息信箱,备注(非必填项)。

注:请认真填写注册信息,注册成功后教师姓名,出生日期,所在学校,身份证号不可修改,如信息有误请联系本校管理员。

点击“注册”出现注册成功提示框,可点击“确定”,直接回到登录页面。

1.5.用户登录在进入登录界面后输入已注册的用户名、密码后点击“登录”按钮进入教改平台的首界面。

(注:如果输入信息有误,将会有错误信息提示,输入正确验证成功后方可进入首界面)注:如果忘记密码,请联系本校管理员。

1.6.首页功能首页的主界面主要分为一级栏目导航、基本用户操作、功能菜单、用户信息、日历、通知公告、工作提示。

若是未通过审核的教师,则只有“管理首页”这一模块(如下图)。

管理首页将会显示登录的教师用户信息、日历、通知公告以及工作提示。

1.7.用户信息1)查看个人信息用于查询个人信息,页面右边页面会出现如下信息:修改个人信息用于修改个人信息可修改教教师性别,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教师职务,最终学位,电子信息,备注(非必填项)。

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及管理办法(试行)

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及管理办法(试行)

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及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推进我校教育教学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使我校教研课题的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立项范围与申报条件第二条立项范围凡有关学校办学模式、人才培养模式、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教学方法、教学管理等教育教学各方面的科学研究与改革方案。

第三条申报条件(一)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必须是我校在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科研人员和管理干部,并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研究能力。

(二)课题组成员应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熟悉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高度的责任心与事业心。

(三)凡已承担教学研究课题尚未完成,或到期完成情况不好的课题主持人,不得再申请新课题。

(四)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

(五)申请的课题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前瞻性和可行性。

保证申报的课题研究目标明确,现状和发展趋势基本清晰,方法和措施得当,成果要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

第三章课题申报与评审程序第四条教务处负责发布有关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信息,统一组织、集中受理项目申报。

第五条各教学院(部)和有关部门负责通知和组织本单位(部门)教研项目申报工作。

申请人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XXX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并经所在教学院(部)和部门签署意见后集中报教务处。

第六条申报课题汇总后,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组审阅,专家评审组按照评审指标对上报课题进行逐一审查,并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立项课题和课题资助类别(校级教研立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类别)。

而后由教务处签署专家组评审意见。

第七条对国家、省有关部门或团体下达的研究课题及我校确定的重大课题,教务处采取公开招标、公开答辩及论证的方法确定课题主持人及主要参加人员。

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及管理办法

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及管理办法

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及管理办法(试行)为贯彻《关于实施江西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意见》(赣教研字〔2006〕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研字〔2007〕1号)精神,实施好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研究生选择创新性强及富有挑战性的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课题,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和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分为:省级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经费来源于省教育厅划拨经费、学校按1:1配套的经费;校级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经费由学校划拨。

创新资金主要用于资助研究生自主开展科学研究和创新实践,支持研究生进行学科交叉性创新研究,组建多学科创新团队从事新产品研发和转化,以及研究生之间跨学科交流与合作。

重点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可行的创新性研究与实践研究项目。

第二条成立“江西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研究生院及各学院分管领导组成,在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包括创新资金的经费筹措、管理、使用和研究项目的申报、评审、跟踪检查、结题、接受和处理有关异议事项等。

第三条研究生创新资金采取多种渠道筹措,包括上级部门和学校专项资金以及来源于公司、个人和其他情况的社会资助等。

第四条研究生创新资金资助项目的评选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采取“自主申请、择优资助”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资金项目的申报和评审第五条省、校级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资助对象为我校已经注册的上一年入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第六条申报创新资金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创新、协作精神;成绩优良,学有余力,能在导师指导下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研究任务。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项目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项目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12.31
•【字号】
•【施行日期】2021.12.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
革研究课题立项项目的通知
各高校:
为深入推动我省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2021年,我厅继续组织开展省级教改课题申报立项工作。

在各校申报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网上评审,确定了立项名单,并于2021年12月20日至24日在江西教育网进行了公示,没有收到异议。

现将2021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项目予以下达。

请各校高度重视,对下达的立项课题予以支持,切实落实研究课题所需经费,为课题组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课题承担人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原则上,一般课题每项经费不低于0.5万元,重点课题及省教育厅委托课题(含“四新”专项课题)每项经费不低于2万元,高职企业委托课题项目经费由企业按照有关协议安排。

附件:2021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项目名单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项目编号:
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中 期 检 查 表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所在院系:
立项时间:
拟定结题时间:
研话和Email地址
课题组主要成员基本情况(含课题负责人)
姓名
职称
职务
在本项目组中的分工
1、一年来项目的进展情况(应对照原来申报时填写的工作计划安排,说明实际工作进度,现已完成的主要内容和成果形式;未能如期完成的,应详细说明情况)
2、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变动情况(包括项目组主要人员的变化、项目建设目标、内容及成果形式的变化、完成时间的变化等)
3、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以及拟解决的办法:
4、该项目的下一步工作计划:
5、项目组自查意见: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6、院(系)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党委︵总支︶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党委公章)
年月日
院系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月日
7、研究生院意见
(研究生院公章)
年月日

关于公布我校省、校级教改课题立项项目的通知.doc

关于公布我校省、校级教改课题立项项目的通知.doc

上饶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饶师院教字〔2020〕14号
关于公布我校2019年省、校级教改
课题立项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课题负责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项目的通知》(赣教高字〔2019〕54号)和《关于组织遴选2019年教改课题工作的通知》(饶师院教字〔2019〕65号),2019年我校省级教改课题立项共18项,校级教改课题立项共49项,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根据新的上饶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将对2019年省级立项教改课题进行奖励。

对校级教改立项课题完成时间最迟为2021年12月31日。

请各项目组按照拟定的研究计划,积极、认真地开展课题研究工作,按时高质量地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特此通知
附件:
1. 上饶师范学院2019年省级教改课题立项项目
2. 上饶师范学院2019年校级教改课题立项项目
上饶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0年3月3日
附件1:
上饶师范学院2019年度省级教改课题立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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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上饶师范学院2019年度校级教改课题立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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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教改管理平台使用手册(教师版)

江西省教改管理平台使用手册(教师版)

江西省教改管理平台使用手册(教师版)1.1.系统简要说明江西省省级教改课题管理平台受理江西省内96所高校的教师关于教改课题的提交,专家审核和评定,并统计审核结果。

1.2.教改课题申报流程图1.3.进入系统使用IE 浏览器(IE6以上版本),在地址栏输入网站: http://219.229.249.71/jxedu/default.htm 进入以下登录页面 教师登录提交申报课题教务处部门审核教务处部门审核课题中心管理员专家评审中期报告开题报告结题报告教务处部门审核教育厅审核打印结题证书通过通过分配通过通过不通过不通过不通过不通过1.4.用户注册在系统页面直接点击“教师注册”按钮进入用户注册页面输入登陆用户名,密码(尽可能包含数字和字母的组合)及确认密码,教师姓名,教师性别,出生日期(可手动输入,也可通过“”选择),所在学校,通讯地址(非必填项),联系电话,身份证号,教师职称(非必填项),最终学位,电子信息信箱,备注(非必填项)。

注:请认真填写注册信息,注册成功后教师姓名,出生日期,所在学校,身份证号不可修改,如信息有误请联系本校管理员。

点击“注册”出现注册成功提示框,可点击“确定”,直接回到登录页面。

1.5.用户登录在进入登录界面后输入已注册的用户名、密码后点击“登录”按钮进入教改平台的首界面。

(注:如果输入信息有误,将会有错误信息提示,输入正确验证成功后方可进入首界面)注:如果忘记密码,请联系本校管理员。

1.6.首页功能首页的主界面主要分为一级栏目导航、基本用户操作、功能菜单、用户信息、日历、通知公告、工作提示。

若是未通过审核的教师,则只有“管理首页”这一模块(如下图)。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是高校为了推进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规范研究项目及经费的管理而制定的管理办法。

以下是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的一些主要内容:一、项目类型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包括教改研究项目、课程建设项目、教材建设项目等类型。

其中,教改研究项目主要面向研究生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为促进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创新能力的提高。

二、项目申报与评审1. 项目申报人应为从事研究生教学的教师、研究生导师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专职人员。

每个申报人每次只允许申报1个项目,在其原有项目未结题前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2. 项目申报应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可行性报告等。

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学校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战略需要。

3.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标准包括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等。

评审结果将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

三、项目经费管理1. 学校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经费使用应遵守学校的财务管理规定。

2. 项目经费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项目的研究、实践、培训等方面。

项目申报人应合理使用经费,确保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学校有权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四、项目实施与结题1. 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申报人应按照项目计划和任务安排,认真组织研究和实践工作。

学校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解决问题。

2. 项目完成后,项目申报人应提交结题报告和成果材料,并接受学校的验收和评估。

验收合格的项目的成果将纳入学校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库,并推广应用到研究生培养工作中。

3. 对于未能按期完成的项目,项目申报人应向学校提交延期申请,并说明原因和后续计划。

学校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延期。

五、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包括撤销项目、追回经费、取消申报资格等。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申请书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主持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太原理工大学
二0一一年制
填报说明
一、申请立项的具体项目,根据各自的基础、条件与优势自行确定。

二、申请书要逐条认真填写,表达明确、严谨。

要求用A4纸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由所在学院(系)、研究所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提交教务处教研科。

三、在“学院(系)、研究所意见”一栏中,应明确各单位在人员、经费、时间、条件、政策等方面的保证措施。

一、基本情况
二、立项依据(项目的现实意义、研究现状、自身条件)
三、项目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
四、教学改革基础
五、申请者所在学院(系)、研究所专家组意见
六、申请者所在学院(系)、研究所意见
七、学校评审意见。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
划项目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教研司[2005]7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05.01.28
【实施日期】2005.01.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
(教研司[2005]7号)
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保证项目的申报、审核、实施、评价等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现就项目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有关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2、成立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专家工作小组。

专家工作小组的职责是:提出项目
安排与初选建议、对项目实施提供指导、组织项目检查评价和组织经验交流、提供政策咨询等。

二、项目申报与审批
1、项目申报一般由具有研究生院的高。

江西省学位和研究生

江西省学位和研究生

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要求一、项目结题需提交的材料项目主持人应提交以下材料:1、结题报告;2、项目申报书(盖有省教育厅项目主管部门“同意立项”公章的原件);3、中期报告;4、成果附件(含必备的研究报告,格式见附件一);5、《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鉴定表》(见附件二);上述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1-4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并提供封面(见附件三)和目录;《结题鉴定表》一式五份,单独装订。

二、项目结题的程序1.项目主持人应该按照项目申报书设定的研究计划按时完成研究工作,填写《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鉴定表》(见附件二),并将全部结题材料汇集成册,上交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对照项目申报书设定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成果形式及管理要求,对项目主持人递交的结题材料进行初审,决定是否同意上报结题。

对研究时间少于1年的项目,不受理其结题申请。

3.省教育厅对专家的鉴定意见和学校的结题意见进行审核。

经同意后,对无异议的发放盖有江西省教育厅研究生教改项目管理专用章的《结题证书》。

附件一:研究生教改项目所要求的研究报告的内容与结构研究报告是在项目研究工作结束后、申请结题前,项目组对整个研究过程及研究结果进行整理分析、表达研究成果的书面材料。

它是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的主要成果形式之一。

撰写研究报告的主要目的是表述研究成果,推广研究成果。

除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组成员、完成单位、完成时间)之外,研究生教改项目的研究报告由3大部分组成:一、前置部分,指正文之前的信息。

包括标题、署名、摘要、关键词,以及序言(或前言等)、目录。

二、正文部分,指研究报告的主体。

包括导论(研究背景、问题陈述、研究意义)、研究队伍、研究过程、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研究结果、讨论与分析、结论与建议。

三、结尾部分,指研究过程中所引用的资料。

包括参考资料、他人的研究成果、参考书目、注释和附录(附表、附图),以及后记等。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和加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经费的管理,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同《教学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项目经费管理应严格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规划,专项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对获得校、厅级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一般课题,每项予以3000元经费资助,重点课题每项予以5000元经费资助;对获得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课题,若主管部门没有经费拨付,学校对每项予以10000元经费资助,若主管部门有经费拨付,学校不予配套;对获得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课题的资助另行规定。

根据不重复建设原则,学校对同一课题获得不同级别立项,学校只按照最高限额核拨一次经费。

第二章管理办法第三条项目经费开支实行项目负责人(主持人)负责制。

项目经费由财务处和教务处共同管理。

第四条项目负责人是其主持项目的经费使用责任人,对项目的建设与实施全面负责。

按学校的有关规定,项目负责人认真履行以下职责:1.依照项目的有关要求和规定,负责制定项目任务书及经费支出计划;2.按规定合理安排使用项目经费,审核、决定购置设备品类、数量和金额;3.审核项目经费报销凭证;4.项目负责人对其管理的经费开支的真实性、合理性、有效性负责,经费开支必须按项目任务书中的预算项目列支, 且手续必须完整,票据必须合法。

第五条项目经费采取票据报销的方式支付,按规定执行。

第六条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对违反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者,将停止经费使用。

对于弄虚作假、挪用或滥用经费者,将冻结其经费使用,并视情节予以处理。

项目组自立项之日起,根据项目的进度合理安排使用经费。

当年度项目经费结余可以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对当年度项目结余经费不得随意终止。

项目经费必须于项目完成(结题验收)后6个月内办理决算手续。

第三章经费使用范围及报销程序第六条项目组严格掌握资金使用范围,各项目建设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

江西省高校教改课题管理平台

江西省高校教改课题管理平台

江西省高校教改课题管理平台提交课题调整教师用户操作说明概述:教师作为申请调整课题信息的主要用户,涉及到申请调整课题信息(包括调整课题名称、参与人、研究起止时间)、修改课题调整信息、查看课题调整信息三个重要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 教师需要点击申请调整课题信息菜单如图1-1,出现申请调整课题界面如图1-2。

教师需要针对课题申报年份,选择进入调整课题信息入口。

图1-1 教师菜单列表图1-2 点击申请课题调整信息出现的界面2) 如果教师是针对13年以前申报的课题进行调整,点击进入后出现界面如图1-3。

教师针对选择的不同课题调整类型填写相应的调整信息,务必在提交之前请谨慎检查所填写的调整内容。

图1-3 针对13年以前申报的课题进行调整3) 如果教师是针对13年以后(包含13年)申报的课题进行调整,点击进入后出现界面如图1-4,即系统以列表的形式显示你目前尚未结题的课题信息。

教师可以针对某一个课题信息点击进入调整如图1-5。

教师针对选择的不同课题调整类型填写相应的调整信息,务必在提交之前请谨慎检查所填写的调整内容。

图1-4 13年以后(含13年)需调整的课题列表图1-5 可以针对某一个课题信息点击进入调整4) 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完调整课题信息后,可以点击查看课题调整申请信息如图1-1。

点击进入后出现界面如图1-6,即显示个人目前申请过的所有课题调整信息,教师可以实时查看目前课题信息调整申请处于哪一个阶段?图1-6 查看个人的课题调整申请信息5) 教师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个人未被审核通过(学校审核不通过、教育厅审核不通过)的课题调整申请信息,可以点击修改课题调整信息菜单,点击进入后出现界面如图1-7,即显示目前个人所有未被审核通过的课题调整申请信息,教师可以针对某一个课题调整申请信息进行修改出现界面图1-8,填写修改后的课题调整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修改操作。

图1-7修改个人课题调整信息列表图1-8 修改个人课题调整信息6) 教师需注意的事项:i.申请调整过程需要在教育厅规定的时间内,如若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系统会弹框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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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进一步调动教学和管理人员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深入发展,全面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教育的跨越式发展,特设立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研究生教改项目),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教改项目是指省教育厅在构建全省学位与研
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过程中批准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由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负责。

二、项目申报
第三条研究生教改项目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可行性,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项目主要范围是:
1、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
2、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程教学与学位论文指导;
3、研究生实验能力培养;
4、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
5、研究生培养管理;
6、研究生素质教育;
7、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8、研究生教学改革;
9、其它相关问题。

第四条研究生教改项目的申报人应为在岗教师或学位与研
究生教育管理干部。

第五条研究生教改项目每年申报一次,申报时间一般在当年五月份。

第六条项目申报人每年只允许牵头申报一个项目,在其原有项目结束前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第七条项目申报人须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表》,报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第八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类项目分组评审,并根据专家组的评审结果,确定本年度研究生教改立项项目。

三、项目管理
第九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研
究生教改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省教育厅给予每个研究生教改项目一定的经费资助。

第十一条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费、印刷费、差旅费等,也可用于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教学材料、课程调研、学术交流、论文发表、教材出版以及多媒体课件制作等。

第十二条建立项目中期检查制度。

项目主持人应向本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交中期研究报告。

第十三条对未按计划进展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限期
整改,或视情况暂停或撤销项目,追回研究经费,并及时报告省教
育厅。

第十四条项目进行中需对研究计划、主要人员作重大调整、变更或有其它重大变化的,由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报省教育厅批准。

四、项目结题
第十五条项目完成后,项目主持人根据项目申报表设定的研究计划、研究目标及研究任务的实际完成情况,向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结题申请。

第十六条项目主持人申请结题时应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提供以下材料:封面、目录、项目申报书、中期报告、研究报告、结题鉴定表、成果附件。

结题可分为一般性结题和鉴定结题。

第十七条为了确保项目质量和专家评审意见客观、公正,鉴定结题方式一般为会议鉴定。

项目组需陈述、答辩。

鉴定意见由省教育厅聘请3~5名专家集体评定、签署。

结题鉴定费用由项目组负责。

第十八条项目成果通过鉴定后,由省教育厅颁发统一印制的《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证书》。

五、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省教育厅。

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表
项目名称:
学校名称:
项目主持人:
江西省教育厅制
二○○年月
填表说明
1、此表栏目不要调整、增减,内容要简明扼要。

如因篇幅原因需对表格进行调整时,应当以“整页设计”为原则。

2、此表一式三份,江西省教育厅、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管理部门及课题主持人各一份。

办理申报时,此表一式三份报省教育厅,批复签章后返回高校两份。

3、预期成果及形式:指教改方案、教学大纲、讲义、教材、研究报告、实验报告、调研报告、课件、教学软件、着作、论文等。

4、经费支出情况:包括图书资料费、国内调查费、计算机使用费、成果打印费、小型会议费等,详见《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鉴定表
课题编号
项目名称:
学校名称:
项目主持人:
江西省教育厅制
二○○年月
填表说明
1、此表栏目不要调整、增减,内容要简明扼要。

如因篇幅原因需对表格进行调整时,应当以“整页设计”为原则。

2、此表一式三份,江西省教育厅、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管理部门及课题主持人各一份。

办理结题时,此表一式三份报省学位办,批复签章后返回高校两份。

3、计划完成时间:按《申报表》的计划时间填写。

4、成果形式:指教改方案、教学大纲、讲义、教材、研究报告、实验报告、调研报告、课件、教学软件、着作、论文等。

5、经费支出情况:包括图书资料费、国内调查费、计算机使用费、成果打印费、小型会议费等,详见《江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计划完成时间年月实际完成时间年月
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序号姓名职称
实际承担和完成
的项目研究工作
签名1
2
3
4
5
经费合计元。

其中,省学位办拨款元,学校配套资助元,其他自筹经费元。

经费支出情况:
学校盖章
年月日
二、研究意义、价值及创新点(500字)
1、课题研究意义
2、课题研究价值
3、课题创新点
三、研究成果(500字)
1、课题研究成果形式
2、成果的主要观点与内容,实践效果或应用情况,社会影响等
四、专家鉴定意见
(内容提示:专家组对项目研究的任务、目标、方法,研究成果水平、实践效果、推广价值等进行评价)
专家组组长签名:
年月日
五、专家组成员名单
专家组姓名职称单位签名组长


六、所在学校审核意见
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
年月日
七、省教育厅意见
省教育厅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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