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和药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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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4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4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4号)【主题分类】证券期货【发文案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4号【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修订)605996783886458122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修订)605997583886458921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修订)6059973838864587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修订)605997683886459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修订)60599202838864716000【处罚日期】2021.07.14【处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处罚机关类型】中国证监会/局/分局【处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省级【执法地域】山东省【处罚对象】徐春泉彭保丽【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1.09.06 17:38:37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4号)〔2021〕4号当事人:徐春泉,男,1965年6月出生,住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

彭保丽,女,1965年2月出生,住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

依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徐春泉、彭保丽内幕交易“鲁商置业"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

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徐春泉、彭保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内幕信息及其形成过程上市公司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商置业,现更名为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福瑞达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瑞达医药)同属山东省商业集团(以下简称鲁商集团)控股的公司。

反收购:毒丸计划、白衣骑士

反收购:毒丸计划、白衣骑士

反收购:毒丸计划、⽩⾐骑⼠
讲了横向并购、混合并购、借壳上市、管理层收购和敌意收购,再介绍反收购。

毒丸计划的效果主要体现在:对恶意收购⽅产⽣威慑作⽤,有兴趣的收购⽅会减少。

下⾯⽤案例来分析反收购:毒丸计划、⽩⾐骑⼠运⽤。

案例:盛⼤收购新浪案(毒丸计划)
2005年2⽉,盛⼤与新浪的收购案中就采⽤了“毒丸计划”。

在收购⽅盛⼤买⼊新浪19.5%的股权之后,被收购⽅新浪就宣布实施“毒丸计划”:即如果盛⼤再继续收购新浪0.5%的股权,新浪现在的股东将有权以市价的⼀半买进新浪股份。

2.反收购——⽩⾐骑⼠
借⼒⽩⾐骑⼠
案例:丽珠集团借⼒⽩⾐骑⼠
案例:丽珠集团
(1)起因
2002年,丽珠集团管理层与第⼀⼤股东光⼤集团不合,光⼤集团有意将全部股权转让给合作伙伴东盛科技。

(2)过程
为了避免公司控制权落⼊东盛科技之⼿,公司管理层主动与太太药业配合,将公司第⼆⼤股东丽⼠投资所持有的丽珠集团的股份以较优惠的价格全部转让给太太药业,⽽丽⼠投资有丽珠集团员⼯持股会持股90%。

太太药业同时通过⼆级市场收购流通A股和B股,以及协议收购法⼈股等⽅式最终成为丽珠集团的实际控制⼈。

(3)结果
通过引进“⽩⾐骑⼠”,丽珠集团既避免了被⾮友好⽅所控制。

日沪深重大事项公告快递

日沪深重大事项公告快递

日沪深重大事项公告快递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000606)青海明胶: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青海明胶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月12日召开,选举许正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审议通过《公司董(监)事、独立董事年度工作津贴方案》的议案。

(000035)ST科健:1月29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月29日(星期五)下午2: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5.股权登记日:2010年1月22日6.登记时间:2010年1月27日、2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30)7.会议审议事项:《关于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000676)思达高科:重大诉讼事项持续披露2010年1月12日,思达高科接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郑民四初字第33-1号民事裁定书,就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借款一案裁定如下:准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撤回起诉。

目前,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借款已到期归还,本息结清,借款额度正常循环使用,公司资金周转正在恢复正常。

(000100)TCL集团:1月28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会议地点:深圳市科技园高新南一路TCL大厦B座19楼第一会议室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月28日上午10点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5.股权登记日:2010年1月21日6.登记时间:2010年1月27日7.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000100)TCL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TCL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1月12日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郭爱平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通知召开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8月十大牛股盘点:次新股、重组股仍受青睐

8月十大牛股盘点:次新股、重组股仍受青睐

2014年第34期伴随着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小幅反弹,8月行情已经接近尾声,本月市场经历持续震荡盘整的走势,截至8月28日收盘,8月上证指数微跌0.26%,深证成指挫2.68%,而中小板指、创业板指分别收涨3.73%、4.41%。

8月市场指数未能承接7月的胜利,重新回到结构性的个股行情。

值得注意的是,次新股仍是本月受追捧的对象,在前十大牛股中,次新股占据5席,成为月涨幅冠军。

另外并购重组概念也是本月黑马股的集中营,其中跨界并购备受资金青睐,但也不乏依靠“真本事”一鸣惊人的股票,佳电股份就是典型的案例。

本刊将为您梳理出本月涨幅榜前十名的上涨原因为您理清投资脉络。

中材节能:低价发行受追捧本月涨幅187.35%,涨幅第一。

作为刚刚上市的新股,公司主要服务于水泥等工业领域,已为国内外近300条水泥窑生产线设计和配套了低温余热发电系统,国内市场占有率22.95%。

半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0亿,同比增10.93%,净利润5107.07万元,同比增12.18%,面对多家券商给予不到9元的上市定位,该股上市后一口气冲至最高17.89元。

业内人士认为因公司发行价仅有3.46元,绝对股价低吸引了游资参与炒作。

艾比森:股价大涨董事长诉苦水本月涨幅93.10%,涨幅排名第二位。

公司主要经营LED 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

由于LED 行业正处于逐步回暖的状态,游资对其追捧乐此不疲,该股也成为7月末至8月初上市的次新股中唯一保持持续大涨的股票。

颇为有趣的是在艾比森的上市答谢酒会上公司董事长丁艳辉大诉苦水,痛诉审批太慢,不过相信上市后的股价表现会让这位董事长喜开颜笑。

西南药业:蓝宝石龙头借壳上市本月涨幅165.39%,涨幅排名第三位。

通过资产置换,蓝宝石龙头企业奥瑞德实现借壳上市。

西南药业自8月12日开市起复牌后,股价连续9个涨停,走势颇为强劲。

通过重组后,西南药业主营业务由医药行业转变为蓝宝石晶体材料和单晶炉设备供应商。

广东一禾公司亿元国资遭违法贱价

广东一禾公司亿元国资遭违法贱价

广东一禾药业亿元国资遭贱价“收购”本报记者郑科授王子璇发自湛江日前,记者接到广东一禾药业有限公司(下简称一禾药业)一些职工的实名报料称,该药厂价值3.35亿元的职工股遭到前董事长等人的贱卖,违法将不能向外转让的职工股收购后向外出售,仅用3200万元就掌控了价值3.35亿元、年销售收入7000万元的国企一禾药业的控制器,最终致54%的股份被他人收购,造成巨额国有资产的流失。

一禾药业职工股遭竞争对手恶意收购据了解,2010年8月份,一禾药业的董事长颜色清即将退休,该公司突然传出流言说公司在颜退休后将经营不下去,职工手中所持的股份将变成一张白纸。

职工为此人心惶惶。

在流言传出不久,颜色清授意该公司时任副总经理林丽斌及财务部会计李丽英等人通过介绍和鼓动职工将股份以每股10元(即每份16万元)的低价私下卖给一禾药业以外的颜振基、林少贤,一共出售了122份。

每份为16000股,每份实际资产净值89万元。

在交易时,颜色清以帮职工交各种手续费的名义扣下每一份股份3万元,122份股份就一共扣下366万元。

但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职工发现有人继续违规收购职工手中的股份,当即向湛江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下简称湛江国资公司)反映。

在湛江市国资公司的过问下,一禾药业于2010年4月27日在《湛江日报》头版刊登声明:“一禾药业股份转让要依法规范进行,目前发现有人暗中收购员工股,此收购行为是非法的,所发生的股权转移我司不予承认,并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曾经提供资金委托一禾药业副总经理谢文学进行收购一禾药业职工股行为的广东恒诚制药有限公司的老板谭什成在2010年4月份收购了80.4份员工持股。

在一禾药业声明后的2011年12月2日,湛江市国资委召集湛江国资公司、一禾药业、谭什成等人开会,湛江市国资委领导明确指出一禾药业的员工持股依法不得转让,对已经发生的转让行为必须依法依情妥善处理。

谭什成当时亦在会上明确表态按市政府的意见办。

但距离其表态18天后的12月20日,谭什成私下又与颜振基、林少贤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书》,再次收购了121份一禾药业员工持股。

王老吉药业合资延续议案被否 广药与同兴将对簿公堂

王老吉药业合资延续议案被否 广药与同兴将对簿公堂
徐乐怡, 等:浙江海洋经济对区 域经济发展影响的实 证研究
产业 结构 。
4 . 2 建议
l 区域经济 I
与临 海工 业 区互动 ,使 其相 互依 托 ,协调 发展 。
鉴于 以上分析 ,笔者认为浙江海洋经济还有很大 的发
展 空间 ,应 采取 积极 措施 提 升海洋 经 济贡 献度 。 ( 1 )优 化 浙 江 海 洋 产 业 布 局 ,对 于 不 同 地 区 和 海 域 ,其 自 然 资 源禀 赋 、 生态环 境 容量 、产业 基 础和 发 展潜 力 各不 相 同 ,应视 地 域现 实情 况 ,逐步 形 成层 次清 晰 、特
大会主要 是两大议案 ,其一是 “ 审议 关于 自然人股 东先行预分 红的议案”,其二是 “ 审议 关于签订新的十年合 资经营广 州王
老 吉药业股份有 限公 司合 同的议案”,但 两个议案都没有获得 通过。而本会议 ,景雨淮表示,这是因为王健仪 出国了。 据会后王老吉药业向记者通报的结果,本 次股 东大会参与
高新技 术 为 支撑 , 改造 过度 依赖 渔 业 资源 的传 统 产业 ,积
极 开 发新 型 海洋 能源 ,拓展 旅 游 、港 口运 输等 服 务业 ,不 断优化 产 业 结构 。 地 ,因 此 ,要积 极 推进 海 陆一 体化 建 设 ,充 分利 用 陆域 的
[ 5 ] 张善坤 . 浙江 海洋经济 发展示 范区建设 的总体思路 与
内容到 了 现场 才看到 ,其间我们想发表意见,但主持方称 没有
安排提 问环节而被阻止,从开会到表决开始时间大概只用 了1 0 分
钟。”而倪依东则表示,没有听到对方发表过任何意见。 来源: 《 第一财经 日报) )
影 响分 析 [ J ] . 资源 开发 与市 场 ,2 0 1 1( 5 ).

智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高能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清忠、安胜化学哈密合成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智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高能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清忠、安胜化学哈密合成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智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高能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清忠、安胜化学哈密合成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农)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农)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01【案件字号】(2021)兵12民终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杨伟新胡旭东游乐然【审理法官】杨伟新胡旭东游乐然【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智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安胜化学哈密合成新材料有限公司;高能顺兴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胜化学有限公司;高能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清忠【当事人】智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安胜化学哈密合成新材料有限公司高能顺兴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胜化学有限公司高能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王清忠【当事人-个人】王清忠【当事人-公司】智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安胜化学哈密合成新材料有限公司高能顺兴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胜化学有限公司高能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傅明霞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伊沁梅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李宝江天阳(北京)律师事务所;马茗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傅明霞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伊沁梅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李宝江天阳(北京)律师事务所马茗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傅明霞伊沁梅李宝江马茗【代理律所】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天阳(北京)律师事务所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智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安胜化学哈密合成新材料有限公司;高能顺兴实业集团股份有【本院观点】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在于:案涉《借款合同》的合同效力应当如何认定;上诉人智胜化工公司在本案中是否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索通发展并购预案公告模板

索通发展并购预案公告模板

关于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XX一、预案概述1. 预案名称: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2. 交易对方:薛永、三顺投资(全称广州市三顺商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梁金、张宝、谢志懋、薛占青、薛战峰、张学文3. 交易标的:欣源股份(全称佛山市欣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94.9777%的股份4. 交易价格:不高于12亿元5. 交易方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6. 配套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7. 交易目的:通过本次交易,公司旨在收购欣源股份,进一步拓展锂电负极材料业务,实现公司业务多元化发展。

二、交易方案1. 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本次交易价格不高于12亿元,由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

2. 发行股份:本次发行股份价格为17.73元/股,共计发行约6780.61万股。

3. 支付现金: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支付交易现金部分。

4. 配套募集资金: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用于支付交易现金部分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1. 欣源股份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产品以及薄膜电容器的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

2. 欣源股份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欣源股份净资产为2.16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4.32亿元,净利润为0.54亿元。

3. 欣源股份竞争优势:欣源股份采用全工序一体化生产,在负极材料业务上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生产成本可控,更具成本优势。

四、交易风险提示1. 行业风险:锂电负极材料行业竞争激烈,市场需求波动较大,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业绩波动。

2. 交易标的整合风险:交易完成后,公司需对交易标的进行整合,可能面临整合风险。

3. 市场风险:本次交易涉及的资金规模较大,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五、预案生效条件1. 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

2.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相关监管部门批准。

IPO_终止企业数量同比超两成_三家保荐机构撤否率达100%

IPO_终止企业数量同比超两成_三家保荐机构撤否率达100%

青海春天的风险不仅是“听花酒”本刊编辑部:青海春天因“听花酒”产品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股价在3月18日一字跌停,次日反弹。

该产品的营收和利润情况如何?邱诤:听花酒虽然售价很高,但带给青海春天的却是亏损累累。

2018年3月,青海春天以3385万元的价格收购了大股东西藏荣恩的关联方西藏正库持有的西藏听花酒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西藏春天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听花”)100%股权,西藏听花并不生产酒,收购时西藏听花与宜宾凉露酒业有限公司(后名为“宜宾听花酒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凉露酒业”)签署了二十年期的凉露酒销售合同。

在收购西藏听花之前,青海春天无任何酒水业务,收购后,西藏听花的主要业务为销售凉露酒业生产的凉露酒,2018年西藏听花的营业收入为2519.62万元,净利润亏损6546.34万元。

同在2018年,青海春天预付给凉露酒业子公司的预付款就达6笔,合计1亿元。

2018年至2022年间,青海春天累计预付给凉露酒业子公司的预付款合计高达3.90亿元,同时青海春天还有对凉露酒业的预付投资款1亿元,计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3年9月30日,青海春天的预付款项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合计仍高达3.13亿元,主要为预付给凉露酒业及其子公司的款项。

西藏听花在2018年巨亏之后,2019年营业收入下滑至2306.82万元,净利润再亏2286.12万元。

2020年凉露酒业开始被逐渐“谢幕”,青海春天称放缓“凉露”系列酒产品的渠道开拓工作,同时加速了和战略合作伙伴(即凉露酒业)的“听花”系列酒的上市准备工作。

同年西藏听花营业收入大幅下滑至869.34万元,净利润再亏1842.92万元。

本刊编辑部:2021年听花酒正式上市,5860元-58600元/瓶之高的售价仍没有为西藏听花带来收益?邱诤:正常白酒企业的工艺流程是以高粱、大麦、豌豆等粮食为原料,经过自然发酵制酒、储存等工艺生产而来,而凉露、听花酒跳过前期环节,直接购买原酒,再添加薄荷、花椒、葡萄、梨、橘皮、罗汉果、莲子等,经所谓二次发酵等工艺,摇身变成了公司的产品。

广州药业换股吸收归并白云山的绩效

广州药业换股吸收归并白云山的绩效

广州药业换股吸收归并白云山的绩效3广州药业并购白云山的案例介绍广州药业和白云山大体情形(1)广州药业大体大体简介广州医药集团下属有8家中成药制造企业和4家医药贸易企业,他们在1997年9月1日进行了归并重组,成立了广州药业股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药业。

广州药业1997年10月在香港联交所正式上市,在2001年2月正式在上海交易所正式上市。

目前的广州药业,拥有8家中成药制造企业,1家植物药研发企业,2家研发公司和4家医药贸易公司。

广州药业已经成为我国较大的医药公司,同时也是南方地域最大的医药制造、零售及物流中心。

目前该公司主要的经营范围是中成药的制造与销售,医疗器械的批发,进出口医药贸易,和新医药的研发等方面。

广州药业是华南地域中的行业领头羊,广州药业拥有许多中国驰誉商标和著名商标,其中独家代理的国外著名医药产品可能有一百多种。

公司在国内拥有许多著名的商标,主要有陈李济,奇星等多个中医药百年老字号,和乌鸡白凤丸、蛇胆川贝液等都是公司的名牌产品。

广州药业在华南地域乃至整个中国都拥有明显的品牌和资源优势。

自从2008年开始,广州药业在公司范围内成立和实施了全新的营销制度,健全了企业的管理控制渠道,健全了公司的分销体系和路径。

在实施全面营销制度以后,公司的业绩出现了持续上升,公司管理制度加倍的健全,公司逐渐成为全国著名的医药企业。

(2)广州白云山制药大体简介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等五家企业通过重组与改制以后,成立了广州白云山制药股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山。

在1992年11月份,广州白云山制药通过广州市市政府批准成立。

白云山在1993年11月份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白云山成为广州市首批上市的公司,而且是我国最先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现在白云山的总股本是亿元。

广药集团是白云山的母公司,白云山此刻总共拥有13个下属子公司,其中包括白云山制药总厂、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白云山天心制药厂、光华制药厂总共四个制药公司和一个医疗用品中心和化学药创新中心等公司。

王武、青岛根源生物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武、青岛根源生物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武、青岛根源生物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02【案件字号】(2020)鲁02民终268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孙琦齐新甘玉军【审理法官】孙琦齐新甘玉军【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武;青岛根源生物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王武青岛根源生物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王武【当事人-公司】青岛根源生物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申勤君广东梵意律师事务所;王宗慧山东天正平(崂山)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申勤君广东梵意律师事务所王宗慧山东天正平(崂山)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申勤君王宗慧【代理律所】广东梵意律师事务所山东天正平(崂山)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王武【被告】青岛根源生物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本院观点】综合双方当事人的诉辩主张,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1、车辆补贴应否认定为王武工资的组成部分;2、根源公司是否违法解除与王武的劳动合同;3、2018年8月至2018年12月5日期间根源公司支付王武的工资数额应如何认定;4、根源公司应否支付王武业务折让费用和电子固化费用。

首先,根据根源公司规定,业务人员收入组成不包括车补,王武的实发工资明细中不包括“汽车费用",车补亦不在根源公司与王武约定的工资收入范畴内,故车补不属于工资范畴,一审判决对此已进行详细阐述,本院不再赘述。

王武提交的与其同事的微信聊天记录及与刘某的电子邮件往来等证据涉及根源公司事业部经理刘某宣布王武离职等话题,且刘某也将王武。

【权责关键词】显失公平代理合同合同约定诚实信用原则传来证据证据不足自认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质证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变卖【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本院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

广州联存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杨鑫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广州联存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杨鑫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广州联存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杨鑫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3.24【案件字号】(2020)粤01民终281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何慧斯叶嘉璘何润楹【审理法官】何慧斯叶嘉璘何润楹【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广州联存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杨鑫【当事人】广州联存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杨鑫【当事人-个人】杨鑫【当事人-公司】广州联存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刘凯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封华清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刘凯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封华清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刘凯封华清【代理律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广州联存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杨鑫【本院观点】上诉人联存医药公司虽上诉称杨鑫代持邦利公司股权,认为杨鑫私自将邦利公司的股权转让给第三人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严重侵犯了联存医药公司和邦利公司的合法权益,给联存医药公司和邦利公司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但在本院审理期间,联存医药公司既未有新的事实与理由,也未提交新的证据予以佐证自己的主张,故本院认可原审法院对事实的分析认定,即对联存医药公司上诉请求,不予支持。

【权责关键词】无效恶意串通合同合同约定第三人证明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变卖【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判决查明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上诉人联存医药公司虽上诉称杨鑫代持邦利公司股权,认为杨鑫私自将邦利公司的股权转让给第三人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严重侵犯了联存医药公司和邦利公司的合法权益,给联存医药公司和邦利公司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但在本院审理期间,联存医药公司既未有新的事实与理由,也未提交新的证据予以佐证自己的主张,故本院认可原审法院对事实的分析认定,即对联存医药公司上诉请求,不予支持。

同和药业:四季度经营稳定_在研新品种较多

同和药业:四季度经营稳定_在研新品种较多

同和药业:四季度经营稳定在研新品种较多本刊记者王柄根同和药业(300636)于11月28日接受了80多家机构投资者的特定对象调研。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庞正伟先生对公司四季度经营情况及原料药行业情况作了简要介绍,公司四季度经营情况与三季报披露后交流的情况基本一致,出口运输海运紧张及运费暴涨的情况基本恢复正常,原材料价格和人民币汇率也比较平稳。

在调研中,同和药业透露,明年二厂区一期产值大概在5亿元,销售在3亿元,加上一厂区8亿元的收入,预计明年的收入在11亿元左右。

CMO/CDMO板块,项目交货在四季度较为集中(6000万元左右),全年过亿的销售目标会超额完成,明年这一板块预计销售收入在1.5亿元左右。

调研首先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庞正伟先生对公司四季度经营情况及原料药行业情况作了简要介绍。

公司四季度经营情况与三季报披露后交流的情况基本一致,出口运输海运紧张及运费暴涨的情况基本恢复正常,原材料价格和人民币汇率也比较平稳。

CMO/CDMO板块,项目交货在四季度较为集中(6000万左右),全年过亿的销售目标会超额完成,明年这一板块预计销售收入在1.5亿左右。

新产品专利全球范围内陆续到期,销售继续增加。

内销保持持续增长,今年截至目前完成注册的品种3个,完成发补的品种5个(12月可能会有4个品种通过CDE审批),计划提交注册的品种4个,内销板块产品储备较为丰富,明年内销的原料药品种将从3个增加到11个。

据庞正伟介绍,关于这个月的欧洲cphi展会,虽然公司的销售人员没有去参加,但是公司国外的代理在会议期间也拜访了一些重要的客户,与兄弟公司也做了一些交流,同和认为公司产品的未来销售预期还是比较好的。

2023据同和高管介绍,明年二厂区一期产值大概在5亿,销售在3亿,加上一厂区8亿的收入,预计明年的收入在11亿左右。

替格瑞洛、利伐沙班、维格列汀、阿齐沙坦、米拉贝隆这几个新品种都会对2023年的业绩有较大贡献;成熟品种中,明年如果瑞巴派特CDE能转A,它的内销就会实现零的突破,瑞巴派特和加巴喷丁在国内的用量也不少,它们也会对明年的业绩产生一定贡献。

李文彩、青岛绿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李文彩、青岛绿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李文彩、青岛绿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8.30【案件字号】(2021)鲁02民终924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马喆齐新甘玉军【审理法官】马喆齐新甘玉军【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李文彩;青岛绿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当事人】李文彩青岛绿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李文彩【当事人-公司】青岛绿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杨志刚北京市中永(青岛)律师事务所;同伟北京市中永(青岛)律师事务所;刘金玲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战明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杨志刚北京市中永(青岛)律师事务所同伟北京市中永(青岛)律师事务所刘金玲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战明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杨志刚同伟刘金玲战明【代理律所】北京市中永(青岛)律师事务所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李文彩【被告】青岛绿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李文彩主张绿谷投资公司向其支付2012年3月至2019年11月的工资279000元,但李文彩已经于2019年以绿谷投资公司作为被申请人向青岛市黄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绿谷投资公司向其支付2012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21日待岗工资,两案中,当事人相同,所争议的法律关系亦相同,一审法院认定对于2012年3月至2019年3月21日期间的工资李文彩在本案中属于重复起诉,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确认。

【权责关键词】合同合同约定证人证言证据不足自认关联性合法性质证诉讼请求不予受理维持原判执行标的强制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李文彩主张绿谷投资公司向其支付2012年3月至2019年11月的工资279000元,但李文彩已经于2019年以绿谷投资公司作为被申请人向青岛市黄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绿谷投资公司向其支付2012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21日待岗工资,两案中,当事人相同,所争议的法律关系亦相同,一审法院认定对于2012年3月至2019年3月21日期间的工资李文彩在本案中属于重复起诉,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确认。

广州玻思韬控释药业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审行政判决书

广州玻思韬控释药业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审行政判决书

广州玻思韬控释药业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商标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裁决【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4.30【案件字号】(2020)京行终73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东勇郭伟吴静【审理法官】王东勇郭伟吴静【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广州波思韬控释药业有限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当事人】广州波思韬控释药业有限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当事人-公司】广州波思韬控释药业有限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代理律师/律所】阴亮天津君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阴亮天津君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阴亮【代理律所】天津君悦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广州波思韬控释药业有限公司【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诉争商标是否属于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

【权责关键词】证据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属实,且有被诉决定、诉争商标档案、各引证商标档案、各方当事人在行政程序和诉讼程序中提交的证据,以及当事人陈述等在案佐证,本院予以确认。

另查,根据在案证据显示,截至本案审理终结之时,引证商标二已于2020年4月13日在全部服务上被撤销并公告。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诉争商标是否属于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

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判断是否构成2013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应当结合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所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关联程度、引证商标的显著性、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的近似程度等因素,以是否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引证商标有特定联系为判断标准。

青岛宝胜国际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李海英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青岛宝胜国际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李海英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青岛宝胜国际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李海英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1.26【案件字号】(2021)鲁05民终9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聂燕王辉崔海霞【审理法官】聂燕王辉崔海霞【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青岛宝胜国际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李海英【当事人】青岛宝胜国际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李海英【当事人-个人】李海英【当事人-公司】青岛宝胜国际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李杰山东恒岳律师事务所;李兴凤山东恒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杰山东恒岳律师事务所李兴凤山东恒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杰李兴凤【代理律所】山东恒岳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青岛宝胜国际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被告】李海英【本院观点】李海英入职时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李海英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宝胜公司有权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但双方劳动合同解除时,李海英实际并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也未领取退休金,本案的情形应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七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其他情形,因此,一审判决宝胜公司支付李海英经济补偿金正确。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新证据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关于焦点问题一。

本院认为,李海英入职时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并不当然终止,只是用人单位享有劳动合同解除权。

李海英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宝胜公司并未与其终止劳动关系,直至2020年4月14日通知李海英不用再来公司上班,故一审判决认定李海英与宝胜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于2020年4月14日解除并无不当。

【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同和药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同和药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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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的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 通过。本议案尚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 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 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 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 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 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4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7.06亿元。2018年度立信为近1万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包括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 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18年底,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 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 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有 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 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9年度,公司给予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报酬为62.96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

企业信用报告_同和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报告_同和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目录一、企业背景 (5)1.1 工商信息 (5)1.2 分支机构 (5)1.3 变更记录 (5)1.4 主要人员 (6)1.5 联系方式 (6)二、股东信息 (7)三、对外投资信息 (7)四、企业年报 (7)五、重点关注 (9)5.1 被执行人 (9)5.2 失信信息 (9)5.3 裁判文书 (9)5.4 法院公告 (9)5.5 行政处罚 (9)5.6 严重违法 (10)5.7 股权出质 (10)5.8 动产抵押 (10)5.9 开庭公告 (10)5.11 股权冻结 (10)5.12 清算信息 (10)5.13 公示催告 (11)六、知识产权 (11)6.1 商标信息 (11)6.2 专利信息 (11)6.3 软件著作权 (11)6.4 作品著作权 (11)6.5 网站备案 (11)七、企业发展 (11)7.1 融资信息 (12)7.2 核心成员 (12)7.3 竞品信息 (12)7.4 企业品牌项目 (12)八、经营状况 (12)8.1 招投标 (12)8.2 税务评级 (13)8.3 资质证书 (13)8.4 抽查检查 (13)8.5 进出口信用 (13)8.6 行政许可 (13)一、企业背景1.1 工商信息企业名称:同和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120118000164562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8MA05KJ635L法定代表人:原燕飞组织机构代码:MA05KJ63-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经营状态:开业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注册时间:2016-07-27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旷世国际大厦2-1204(天津信隆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0770号)营业期限:2016-07-27 至 2066-07-26经营范围:投资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市自贸区市场监管局核准日期:2021-11-301.2 分支机构截止2022年01月29日,爱企查未找到该公司的分支机构内容。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7.03.10
•【文号】证监许可〔2017〕345号
•【施行日期】2017.03.1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关于核准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证监许可〔2017〕345号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报告》(江同药〔2015〕012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000万股。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证监会2017年3月10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关于核准彭秀玲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关于核准彭秀玲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关于核准彭秀玲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证监局
•【公布日期】2009.04.16
•【字号】青证监许可[2009]7号
•【施行日期】2009.04.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关于核准彭秀玲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青证监许可[2009]7号)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彭秀玲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中万证人字[2009]1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审核,决定核准彭秀玲(身份证号码: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请你公司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监会令第39号)的有关规定办理彭秀玲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手续。

自作出此任职决定之日起20日内办理证券业务许可证的变更手续。

特此批复。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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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36 证券简称:同和药业公告编号:2020-038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5月25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0年5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 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4名董事(梁忠诚、俞初一、彭丁带、陈国锋)以通讯方式表决)。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庞正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申请江西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项目扶持资金不超过7,000万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年产100吨7-甲氧基萘满酮、30吨利伐沙班等原料药及20亿片(粒)口服固体制剂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申请政府扶持资金不超过7,000万元。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股东庞正伟先生以不超过所持600万股公司股份为公司申请扶持资金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
同意控股股东庞正伟先生以不超过其所持有的600万股公司股份为公司申请扶持资金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扶持资金数额以政府最终审批为准),不收取担保费用。

庞正伟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庞正伟先生为公司关联人,本次担保构成了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同和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长庞正伟先生在审议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原<一厂区溶剂罐区、公用工程及部分车间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及部分项目内容的议案》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不超过9500万元在一厂区实施技改项目,拟新建溶剂灌区2、新建公用工程楼3及改造原合成六车间。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需要在一厂区对部分老产品产能进行调整,并将部分已完成中试的新产品投入规模化生产,因此,同意对部分项目内容进行调整,项目名称变更为《一厂区溶剂罐区、公用工程及部分车间新、改、扩项目》,项目投资额和实施时间不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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