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并网运行安全性评价
2023年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2023年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了保障发电厂并网过程的安全性,确保能源供应的可靠性,根据国家能源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价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国内所有发电厂的并网安全性评价,包括火力发电、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等各种类型的发电厂。
第三条评价目标1.评价发电厂在并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和存在的问题;2.评价发电厂在并网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能力和应对能力;3.评价发电厂与电网的协调配合程度和相互影响。
第四条评价内容发电厂的并网安全性评价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电网和发电厂之间的电量匹配度;2.火灾、爆炸、泄漏等安全风险的预防和控制措施;3.电压、频率稳定性的保障措施;4.发电厂运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应急预案;5.发电厂的技术设备状态、运行记录和检修情况;6.发电厂的检测监测设备和系统的完好性和准确性;7.其他可能影响并网安全性的因素。
第五条评价程序1.评价由省级能源监管部门统一组织;2.发电厂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并配合评价过程中的检查、测试等工作;3.评价机构对发电厂进行实地考察,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4.评价机构根据评价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并编制评价报告;5.评价报告由评价机构提交给能源监管部门和发电厂。
第六条评价结果1.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2.评价结果作为发电厂并网许可证颁发和续期的重要依据;3.发电厂对于不合格评价结果应及时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进行评价。
第七条处罚措施对于不合格评价结果的发电厂,能源监管部门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产整顿等。
第八条安全监督能源监管部门将加强对发电厂的安全监督工作,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电厂的安全生产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督促。
第九条其他规定其他有关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的具体细则由能源监管部门另行制定和发布。
第十条生效日期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2023年及以后的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
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办法模版(6篇)
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办法模版管理办法模板: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证发电机组并网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本管理办法制定,依据我国电力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行业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工作,涉及发电机组的设计、制造、调试、运行等环节。
第三条评价原则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应遵循科学性、公平性、透明性、客观性的原则,确保评价结果具有可靠性和可信度。
第二章评价内容和方法第四条评价内容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设备安全性评价:评估发电机组相关设备在并网过程中的安全性能,包括电气设备、控制系统、保护装置等;2. 运行安全性评价:评估发电机组在并网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性能,包括负荷调整、解耦控制、停机保护等;3. 事件应对评价:评估发电机组在并网过程中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包括对电网故障、设备故障等的响应能力;4. 运行管理评价:评估发电机组运行管理过程中的安全性能,包括检修计划、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5. 维护管理评价:评估发电机组维护管理过程中的安全性能,包括设备检修、故障排除、备件储备等。
第五条评价方法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可采用以下方法:1. 采用现场检查和检测,对发电机组设备和系统进行全面评估;2. 进行模拟试验和实际运行测试,评估发电机组在不同工况下的安全性能;3. 评估发电机组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管理情况,包括检查相关文件记录和管理制度;4. 收集和分析历史数据和故障记录,评估发电机组的运行稳定性和可靠性;5. 进行专家评审和专家咨询,获取专业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评价程序和要求第六条评价程序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确定评价项目和内容;2. 制定评价计划和任务书;3. 组织评价人员和专家进行评价工作;4. 实施评价工作,包括现场检查、检测、试验、问卷调查等;5. 收集和整理评价数据和资料;6. 分析评价结果,编制评价报告;7. 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确定改进措施。
发电厂并网及用户变电站入网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
发电厂并网及用户变电站入网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引言随着国家对电力行业的政策推动,发电厂并网及用户变电站入网已成为电力行业发展的重要形式。
随之而来的是对电网安全性的要求的提升。
为此,本文旨在探讨发电厂并网及用户变电站入网安全性的评价管理规定,以提升电网的安全性。
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概述发电厂并网是指通过协商、签订合同、与电网连接和生产调度等方式,将发电厂的发电能力与电网负荷需求相结合,共同满足电力市场需求和电网规模线路要求的一种运营方式。
发电厂并网的安全性评价是确保将发电能力整合到电网上,并且安全运行的保证。
评价指标发电厂参数评价指标对于发电厂并网,以下参数为评价指标:1.功率调节性能2.稳态电压调节性能3.稳态频率调节性能4.电气距离5.开关设备的运行情况这些指标的合格与否直接关系到发电厂并网后是否能够安全运行。
电网参数评价指标对于电网,以下参数为评价指标:1.网络拓扑结构2.负荷特性3.稳态和暂态稳定性4.可靠性和可用性5.风险分析和预警这些指标的合格与否直接关系到发电厂并网后是否能够接受更大的负荷,以及是否能够在面对意外情况时进行应急处理。
管理要求对于发电厂并网,有以下管理要求:1.确认并网方案并注重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2.对发电厂进行安全性评价,确保发电机组的安全运行3.对电源的可靠性、自动调节、负载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4.对发电电源链路进行安全性评价,保证安全稳定5.断开保护应具有足够的灵敏性、准确性和快速性6.检查和调整发电机组的计量和保护系统对于上述管理要求,必须严格执行,确保整个并网系统的安全运行。
用户变电站入网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概述用户变电站入网是指用户将自己的电力生成能力并入电网运营的一种形式。
为了保证入网后的运行安全,必须进行一定的评价管理。
评价指标用户变电站参数评价指标对于用户变电站入网,以下参数为评价指标:1.变电站的功率调节能力2.稳态电压调节能力3.稳态频率调节能力4.电气距离5.开关设备的运行情况这些指标的合格与否直接关系到用户变电站并网后是否能够安全运行。
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是针对发电机组并网运行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评价和管理的一项措施。
在电网规模扩大、电力系统复杂度增加的背景下,发电机组并网的安全性评价和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管理流程、评价指标和安全措施三个方面对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进行详细阐述。
一、管理流程1.确定管理责任:明确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的责任分工和相关部门的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2.制定管理制度: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包括并网前的自评、监督检查和日常运行监管等制度,确保各环节的有序进行。
3.建立评价流程:明确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的流程和关键节点,包括评价范围、评价方法、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等。
4.进行定期评估: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的定期评估,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
二、评价指标1.发电机组技术指标:包括发电机组的额定容量、出力波动、电压波动、频率稳定等指标,评价发电机组的运行和调节性能。
2.并网运行指标:包括发电机组的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数等指标,评价发电机组在并网运行中的电力输出情况。
3.安全性指标:包括发电机组的燃料供应可靠性、冷却系统可靠性、自动保护装置的可靠性等指标,评价发电机组的安全性能。
4.环境保护指标:包括发电机组的排放浓度、噪音级别、振动水平等指标,评价发电机组的环境影响情况。
三、安全措施1.加强设备检修:定期对发电机组进行检修,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防止发生事故。
2.健全自动保护系统:建立健全的自动保护系统,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发电机组的异常情况,确保运行安全。
3.完善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发电机组并网安全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进行应对和处置。
4.提升人员技能:加强发电机组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其对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和管理的能力。
5.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和管理过程的监督,确保其有效实施。
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模版
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模版一、引言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工作,确保发电厂的并网安全性达到国家安全标准,并确保发电厂的正常运营和电网的稳定运行。
二、评价范围1. 发电厂的技术设施和设备;2. 发电厂的电网连接和并网方式;3. 发电厂的运营和管理措施;4. 发电厂的应急管理和防护措施;5. 发电厂的监测和监控系统。
三、评价方法1. 基础数据收集通过收集发电厂的技术文件、设备清单、运营记录等资料,获取发电厂的基础数据,包括发电容量、设备参数、运行记录等。
2. 现场调查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对发电厂的技术设施和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包括设备的完好性、技术性能和运行状态等方面。
3. 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处理,采用统计学和专业知识方法,评估发电厂的并网安全性。
4. 风险评估根据评价结果,确定发电厂的并网安全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5. 评价报告编制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报告,包括评价结果、风险评估和建议措施等内容,并向相关部门和管理机构提供评价报告。
四、评价指标1. 发电设备的技术指标,包括发电容量、额定功率、运行效率等;2. 发电厂的电网连接方式,包括并网点数、并网方式和连接设备等;3. 发电厂的运营措施,包括维护管理制度、设备检修计划和运行记录等;4. 发电厂的应急管理和防护措施,包括应急预案、设备保护和安全培训等;5. 发电厂的监测和监控系统,包括设备监测控制系统和运行数据记录等。
五、评价结果与措施1. 根据评价结果,对发电厂的并网安全性进行等级划分,确定相应的措施和要求;2. 制定发电厂的并网安全性管理措施,包括设备维护保养、运行记录和安全培训等;3. 提出必要的改进和优化建议,包括设备升级、技术改进和管理完善等;4. 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和执行;5. 定期对发电厂的并网安全性进行复评,监督评价措施的有效性和改进情况。
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办法
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办法一、引言为了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电力公司需要对发电机组并网进行安全性评价。
该评价需要考虑到发电机组的技术要求和电力系统的运行情况,同时还需要考虑环境因素和安全规定等因素。
本文将介绍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办法。
二、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1.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实施细则2.发电机组运行安全管理规定3.电力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三、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1. 评价对象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的对象是已投产的机组,以及未投产但按规定进行并网前试运行的机组。
2. 评价标准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需要符合以下标准:1.发电机组的技术参数和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
2.发电机组的联合操作和控制系统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
3.发电机组的接地保护和绝缘测试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
4.发电机组的初次并网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
5.发电机组的运行和停机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
3. 评价流程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的具体流程包括:1.初步检查:对发电机组的技术参数、质量、联合操作和控制系统、接地保护和绝缘测试等方面进行初步检查,确保机组在技术方面符合要求。
2.环境检查:对电力系统的环境因素进行检查,包括供电电压、频率等。
3.试运行:进行并网前试运行,测试机组在电力系统中的安全性。
4.并网测试:对机组进行并网测试,测试机组在并网后的运行情况和稳定性。
5.最终评价:根据初步检查、环境检查、试运行和并网测试结果进行最终评价,确定机组是否符合要求并获得相应批复。
4. 评价结果处理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的结果可能出现以下情况:1.通过并获得相应批复;2.未通过并需要进行调整和改进后重新申请评价;3.延期处理。
5. 监督管理对已通过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的机组,需要进行周期性的检查和监督,以确保机组的运行安全。
四、结论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是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关键环节,需要符合相关标准和措施。
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一、概述发电机组并网是指将发电机组接入电网,将其发电能力与电网实现双向交互。
发电机组并网的目的是提供可靠的电力供应,并优化电网的负荷分配。
然而,发电机组并网也面临一系列安全风险,包括设备故障、系统不稳定等。
为了确保发电机组并网的安全性,需要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评价管理办法。
二、评价内容1. 设备安全性评价:对发电机组的机械、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 通信安全性评价:对发电机组与电网之间的通信系统进行评估,确保通信信号传递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3. 并网稳定性评价:评估发电机组与电网之间的功率调节和频率同步的稳定性。
4. 运行管理评价:评估发电机组的运行管理制度是否合理,是否具备应急预案和维护保养计划。
5. 安全监控评价:评估发电机组并网监控系统的可靠性和实时性,确保对发电机组并网运行状态的有效监控。
三、评价方法1. 实地调研:对发电机组并网的实际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包括发电机组的设备情况、运行状态等。
2. 数据收集:收集发电机组与电网之间的实时数据,包括电流、电压、频率等参数。
3. 检测测试:对发电机组的机械、电气设备进行检测测试,包括绝缘测试、负载测试等。
4. 运行模拟:使用计算机模拟软件对发电机组并网的运行情况进行模拟,评估其稳定性和安全性。
5. 文件分析:对发电机组的相关文件进行分析,包括设备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记录等。
四、评价管理办法1. 制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的目标、方法和时间节点,确定评价责任人和评价团队。
2. 数据分析: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发电机组并网的安全状况。
3. 风险评估:根据评价结果,对发电机组并网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优先处理的风险。
4. 安全措施: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包括设备修复、系统升级等。
5. 监督检查: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有效性。
6. 定期评估:定期对发电机组并网的安全性进行评估,持续改进评价管理办法。
机组并网运行安全性评价报告三篇
机组并网运行安全性评价报告三篇篇一:XX有限责任公司#5机组并网运行安全性评价报告第一部分总报告一、总体情况XX发电厂#5机组发电机采用XX电机厂生产的QFSN—600—2YHG型三相隐极式同步发电机。
冷却方式为水-氢-氢,励磁方式为自并励静止励磁系统。
发电机励磁系统为XX公司的自并励静止可控硅整流励磁系统。
汽轮机由XX汽轮机厂与XX公司联合设计、生产,是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三缸四排汽、双背压凝汽式汽轮机。
锅炉由XX锅炉厂、XX公司及XX有限公司合作设计、联合制造的2X600MW超临界本生直流锅炉,型号为DG1900/25.4-II2。
主变500千伏高压侧出口经两回出线接至500kV木兰变电站,线路长度约20km;2×600MW机组共用一台#03起动/备用变压器,由二期220kV母线引接,经#03起动/备用变压器降压至高压厂用电压。
主变和启备变分别由常州变压器厂和保定变压器厂制造。
机组电气主接线采用单元接线形式,即发电机-变压器—线路组单元接线形式,接入500千伏木兰变电站。
机组热力和电气设备系统由DCS系统控制。
二、查评结果及得分情况查评工作是在电厂自查的基础上,依据按照国家电网公司20XX年颁发的《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及《XX区域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标准进行的。
XX电厂#5机组并网运行安全性评价结果为:(一)必备项目22项,基本满足要求;(二)电气一次设备、电气二次设备、热工保护及安全管理等四个评分项目,专家实际查评215小项,应得分2755分。
专家查评中发现问题共50项,占实际查评项目的23.26%,其中重点问题12项。
共扣分189分,实得2566分,得分率93.14%,评分项目中的各单项得分率均超过75%。
综合各专业的查评情况汇总如下:表:查评情况汇总表行的各项必备项目基本满足要求;评价项目总得分率为93.14%;分项目中的各单项得分率均超过75%。
具备了商业化运行技术条件。
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一、背景随着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发电厂成为能源供应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发电厂与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对发电厂进行安全性评价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
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发电厂的安全性评价管理活动,确保发电厂与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而制定的。
二、评价范围1.发电厂基本信息:发电厂的名称、所在地、设计容量、装机容量等基本信息。
2.发电厂运行记录:包括发电厂的运行记录、维修记录、事故记录等。
3.发电厂管理制度:包括发电厂的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4.发电厂设备状况:包括发电厂的设备清单、设备维护记录、设备故障情况等。
5.发电厂安全措施:包括发电厂的安全设施、防火措施、应急预案等。
三、评价方法1.文件评审:对发电厂的相关文件进行评审,包括发电厂的管理制度、维护记录、事故报告等。
2.设备检查:对发电厂的设备进行检查,包括设备的完好情况、维护记录、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3.现场考察:对发电厂的现场进行考察,包括发电厂的安全设施、运行记录、人员素质等。
4.风险评估:对发电厂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包括设备故障风险、电网连接风险等。
四、评价结果1.评价报告:根据评价结果,编制评价报告,对发电厂的安全性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
2.评估等级:根据评价结果,对发电厂进行评估等级划分,如安全等级、风险等级等。
五、评价管理1.定期评价:对发电厂进行定期评价,一般每年进行一次,确保发电厂的安全性能持续改进。
2.专业评价机构:由相关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评价,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准确。
3.改进措施:根据评价报告提出的改进建议,发电厂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进。
4.监督检查:相关行政部门或机构应对发电厂的评价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评价活动的合规性。
六、发电厂责任发电厂应积极配合评价工作,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并按照评价报告提出的改进建议积极改进。
七、结论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是确保发电厂与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措施。
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1. 背景介绍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是确保发电厂安全稳定地接入电网运营的重要环节。
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发电厂并网前的评价工作,保障发电厂与电网的安全运行,确保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2. 评价管理机构与责任• 2.1 评价管理机构的设立– 2.1.1 国家能源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 2.1.2 地方能源管理机构负责地方范围内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的组织实施。
• 2.2 评价管理机构的职责– 2.2.1 制定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的技术标准和方法。
– 2.2.2 组织评价工作的实施。
– 2.2.3 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与汇总。
– 2.2.4 提出与并网安全性相关的管理意见和建议。
3. 评价对象及评价方法• 3.1 评价对象– 3.1.1 发电厂的设计和建设情况。
– 3.1.2 发电厂的设备和技术水平。
– 3.1.3 发电厂的运行管理情况。
• 3.2 评价方法– 3.2.1 文件资料的审查和分析,包括发电厂的设计文件、设备清单、运行记录等。
– 3.2.2 现场考察和检查,对发电厂的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和验证。
– 3.2.3 数据分析和模拟计算,对发电厂的运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系统模拟。
4. 评价指标体系• 4.1 发电厂设计指标– 4.1.1 发电厂的容量和装机比例。
– 4.1.2 发电厂的环保设施和控制技术。
• 4.2 发电厂设备指标– 4.2.1 发电设备的可靠性和运行安全性。
– 4.2.2 发电设备的效率和能源利用率。
• 4.3 发电厂管理指标– 4.3.1 发电厂的维护管理和运行监控。
– 4.3.2 发电厂的人员培训和安全意识。
5. 评价结果与建议• 5.1 评价结果– 5.1.1 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等级划分。
– 5.1.2 发电厂具体指标的评价结果。
• 5.2 建议和措施– 5.2.1 针对评价结果提出改进建议。
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引言发电厂的并网安全性评价是确保发电厂与电网之间安全运行的重要工作。
为了保护工作中的合规性和稳定性,必须建立一套有效的管理办法。
本文旨在探讨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办法,重点在于确保文中论述的准确性与逻辑性。
一、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的背景和意义发电厂的并网安全性评价涉及到电网的安全运行和供电的可靠性,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发电厂的并网安全性评价能够对发电厂系统中存在的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为保障电网的稳定运行提供有效的保障。
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还能够帮助发电厂管理部门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提高事故处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二、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原则和要求在建立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和要求:1.顺应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确保发电厂并网工作符合国家安全要求和标准。
2.制定明确的评价指标和方法,确保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3.建立完善的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制度,在组织、职责、流程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
4.加强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提高评价工作的专业水平和质量。
三、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的工作流程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的工作流程主要包括以下环节:1.组织启动评价工作,明确评价的范围、目标和时间计划。
2.收集评价所需的数据和信息,并进行初步整理和分析。
3.依据评价指标和方法,对发电厂的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评估。
4.制定评价报告,并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
5.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相关改进建议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6.对改进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
四、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的关键技术和方法为确保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必须采用一系列关键技术和方法。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方法:1.风险评估方法:通过对发电厂系统进行风险评估,可以对潜在风险进行识别和管理。
2.可靠性分析方法:通过对发电厂系统的可靠性进行分析,可以评估其对电网的供电可靠性。
2024年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发电厂顺利并网及并网后电网和发电厂的安全、稳定运行,逐步统一和建立华中区域发电厂(机组)并网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根据《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电网运行规则(试行)》和《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华中区域发电厂(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与省(市)级及以上电网并网(联网)运行的电厂。
并入地(市)级及以下电网运行的电厂参照执行。
本办法不适用核电和风力电厂。
核电和风力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条符合第三条规定范围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发电厂的并网安全性评价,一般应当在机组整套启动通过168小时或72+24小时满负荷试运行结束后60日内完成。
已经并网运行的发电厂,每五年应当进行一次并网安全性评价。
当发电厂并网必备条件发生变化或者与并网有关的主设备及安全自动装置进行更新改造或系统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到电网安全,应进行并网安全性评价;经有关发电厂提出申请,可以提前组织对该电厂或相关机组进行全部或部分项目的并网安全性评价。
第五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中监管局和城市监管办(简称电力监管机构)负责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六条电力监管机构安全监管部门为该项工作的具体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发电厂并网运行安全性评价和安全性评价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七条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按电厂调度隶属关系,根据管理分工,由电力监管机构组织进行,其方式可以由电力监管机构直接组织,也可以将安全评价的工作委托给经过资质审查合格的中介机构进行,电力监管机构监督,并对全部工作负责。
专家组成员应包含发电厂所在区域的电网企业和调度机构相关人员或指定专家,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和调度机构应积极支持和配合。
2024年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以下简称并网安评)行为,保障发电机组安全可靠并网运行,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根据《电力监管条例》、《电网运行规则(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并网运行的单机容量50兆瓦及以上的水电机组(含抽水蓄能机组)、燃气一蒸汽联合循环机组,100兆瓦及以上的火电机组,核电机组,500千瓦及以上的风力发电机组。
其它并网运行的发电机组参照执行。
第三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发电机组在进入商业运营前应当通过并网安评。
已投入运行的并网发电机组应当定期进行并网安评,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
第四条并网安评工作的主要程序如下:(一)电力监管机构编制辖区内并网安评工作计划;(二)发电企业在自查、自评满足评价标准的基础上,提出并网安评申请;(三)发电企业自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并符合规定要求的安全评价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四)电力监管机构审核中介机构派出的并网安评人员资格;(五)并网安评人员进行现场查评,中介机构提出并网安评报告;(六)电力监管机构组织评审并网安评报告,公布并网安评结论。
第五条并网安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一)涉网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二)电气主接线系统及厂、站用电系统;(三)发电机组励磁、调速系统;(四)发电机组自动发电控制、自动电压控制、一次调频功育琶;(五)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直流系统;(六)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七)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有直接影响的电厂其它设备及系统。
第六条并网安评应当坚持谁评价、谁负责、谁评、公审、谁负责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科学正、客观。
第七条电力监管机构按照并网发电机组的电力调度关系,监督负责组织辖区内并网发电机组的并网安评工作,并履行以下管理职责(一)组织制定并网安评的相关管理办法和标准;(二)审查并公布符合并网安评要求的中介机构名单;(三)监督中介机构的并网安评工作,协调解决并网安评中的问题;(四)监督、检查发电企业的并网安评工作。
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办法范本(三篇)
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办法范本一、前言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办法是为了确保发电机组并网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性,并提供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
本文将对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办法进行详细阐述。
二、评价目的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的目的是评估发电机组与电网并网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并针对这些风险提供相应的管理措施,以确保发电机组的安全与稳定运行。
三、评价内容1. 发电机组的技术参数测量与评估:对发电机组的技术参数进行测量与评估,包括电压、电流、频率、功率因数等参数的测量与评估;2. 发电机组运行数据分析:对发电机组运行过程中的数据进行分析,包括发电机组的运行状态、负荷特性等进行评估分析;3. 发电机组与电网接口的评估:对发电机组与电网之间的接口进行评估,包括电网稳定性、电网负荷接受能力等方面的评估;4. 发电机组的动态响应评估:对发电机组的动态响应能力进行评估,包括发电机组的响应时间、稳定性等方面的评估;5. 发电机组的保护装置及控制系统评估:对发电机组的保护装置和控制系统进行评估,确保其运行正常、可靠;6. 发电机组的运行维护评估:对发电机组的运行维护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发电机组的维护记录、维护周期等方面的评估;7. 发电机组安全管理措施评估:对发电机组的安全管理措施进行评估,确保发电机组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性。
四、评价方法1. 采集数据:对发电机组并网运行过程中的各项数据进行采集和记录;2. 数据分析: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分析,确定发电机组的运行状态和异常情况;3. 安全风险评估:基于数据分析的结果,对发电机组并网运行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4. 管理措施提出: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5. 推行管理措施:对提出的管理措施进行实施,并监督推行过程中的效果;6. 评估效果:对推行管理措施后的效果进行评估,确定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五、评价结果1. 评价报告:根据评价方法和分析结果,编制评价报告,详细说明评价过程和结果;2. 安全风险等级划分:将评价结果划分为不同的安全风险等级,便于管理措施的制定和实施;3. 管理措施建议:根据评价结果,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建议,以降低安全风险等级。
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模版(四篇)
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保障电厂运营安全和电能供应的连续性,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与电网进行并网连接的发电厂,并用于评价其并网安全性。
第三条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是指通过综合分析、研究评价电厂在并网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性,包括电厂设备运行状态、电网连接及调度等情况,并提出相关的风险控制及安全改进建议。
第四条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应遵守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在满足电力供应需求的前提下,保障电厂运营的安全。
第二章评价内容与方法第五条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电厂技术及设备运行状况、电网连接方式及可靠性、调度管理措施等。
第六条电厂技术及设备运行状况的评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发电设备类型、装机容量、运行方式及参数、技术可靠性指标等。
第七条电网连接方式及可靠性的评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并网电压、频率、相序、功率因数等连接参数,连接线路及设备的可靠性、容量、保护措施等。
第八条调度管理措施的评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调度规程及流程、调度手段及调控能力、协议约束及信息交换、应急处理措施等。
第九条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可以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描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量分析主要包括数据统计、模型模拟、风险评估等方法;定性描述主要包括实地调查、专家评审、文件分析等方法。
第十条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应当充分考虑电网的可靠性及稳定性要求,同时也要兼顾电厂运行的经济性和可持续发展要求。
第三章评价程序和要求第十一条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确定评价目标和范围;(二)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三)制定评价方案;(四)实施评价工作;(五)分析评价结果;(六)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第十二条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需要充分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电厂运行记录、设备运行参数、电网操作记录、调度流程及操作规程等。
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范本
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范本一、引言发电机组并网的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是针对发电机组并网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评估和管理的一项规章制度。
它的制定旨在为发电机组并网运行提供科学、规范和全面的管理和参考依据,以保证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二、评价指标1. 发电机组技术指标1.1 电压、电流、功率等基本参数是否满足要求;1.2 发电机组的额定负载率和过载能力;1.3 是否存在过温、过压、过流等危险指标;1.4 发电机组的响应速度和调整能力。
2. 电力系统指标2.1 电网电压和频率是否稳定;2.2 发电机组与电力系统的电气参数是否匹配;2.3 电力系统的负荷率和负载特性;2.4 电力系统的响应速度和调整能力。
3. 安全保护指标3.1 发电机组并网过程中是否存在电气短路、接地故障等安全隐患;3.2 发电机组是否具备过电流、过压、频率不稳等故障保护措施;3.3 发电机组与电力系统之间的安全隔离措施。
4. 运行管理指标4.1 发电机组并网过程中是否存在操作不规范等人为因素;4.2 发电机组的设备状态和维护管理情况;4.3 发电机组的运行数据采集和分析;4.4 运行记录和工作票的完备和规范性。
三、评价方法1. 规定发电机组并网前的检查和测试内容,包括基本参数、故障保护装置、安全隔离措施等;2. 制定发电机组并网的操作规程和操作程序,明确操作流程和各个环节的责任人;3. 开展仿真和模拟排查活动,将发电机组与电力系统连接,模拟并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4. 进行实地考察和测试,对发电机组并网工程进行全面评估。
四、安全管理1. 完善发电机组并网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2. 加强人员培训和技能提升,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3. 建立健全设备维护和检修制度,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4. 建立健全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处置。
五、监督与检查1. 设立发电机组并网安全监督机构,定期对发电机组并网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2. 制定监督和检查的具体方法和内容,包括对发电机组技术指标、电力系统指标和安全保护指标进行检查;3. 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追踪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办法范本
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办法范本管理办法: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发电机组并网运行的安全性,保护人员安全和电力设备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发电机组并网运行的安全性评价工作。
第三条安全性评价的目的是通过评估发电机组并网运行的安全性,发现并解决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问题,保障发电机组并网运行的安全稳定。
第四条发电机组并网运行的安全性评价应以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评价结果应具有可靠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评价范围和内容第五条评价范围包括发电机组、电力设备设施以及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六条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发电机组的技术状态和可靠性;(二)发电机组的并网性能和并网稳定性;(三)电力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和运行状态;(四)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完善性和执行情况。
第七条评价工作应由专业的评价机构或相关的技术人员负责,并应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
第三章评价方法和程序第八条评价方法应多样化,包括但不限于实地考察、技术测试、数据分析和模拟实验等。
第九条评价程序包括以下步骤:(一)确定评价目标和范围;(二)收集相关资料和数据;(三)进行实地考察和技术测试;(四)分析评价结果;(五)编写评价报告;(六)整理评价数据和文档,并归档保存。
第四章评价结果和控制措施第十条评价结果应根据评价内容给出具体的评价等级和评价意见。
第十一条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强设备维护、改进管理制度、完善操作规程等。
第十二条安全控制措施的实施应由相关部门或责任人负责,并定期检查和评估措施的有效性。
第十三条评价结果和控制措施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通报,并跟踪整改情况。
第五章评价报告和监督检查第十四条评价报告应详细记录评价过程和结果,包括问题和建议等。
第十五条评价报告应由评价机构或相关技术人员编写,并在评价完成后定期向相关部门和人员提交。
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模版
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模版一、绪论电力系统的发电机组并网是实现电能的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了确保发电机组的并网安全性,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本文旨在提供一个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的模版,以供参考和借鉴。
二、发电机组的并网安全性评价指标体系1. 发电机组技术性能指标发电机组的技术性能是评价其并网安全性的基础。
主要指标包括额定容量、额定电压、额定频率、功率因数、调整速度和稳定性等。
2. 发电机组与电网的协调指标发电机组与电网之间的协调是确保并网安全性的关键。
主要指标包括电压和频率的稳定性、功率调节能力、功率配比关系和传输效率等。
3. 发电机组的可靠性指标发电机组的可靠性是评价其并网安全性的重要标准。
主要指标包括发电机组的启动时间、响应速度、故障处理能力和平稳性等。
三、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1. 按照发电机组的技术性能指标,制定相应的检测规范和检测方法,对发电机组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估。
确保发电机组的技术指标符合安全要求。
2. 建立发电机组与电网之间的协调机制,确保发电机组与电网之间的电压和频率稳定性。
在并网前,进行电网调试,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电流和功率的计算以确定发电机组的功率配比关系。
3. 建立发电机组的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发电机组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稳定。
包括发电机组的定期检修、设备更新、设备状态监测和故障处理等。
4. 建立发电机组的数据分析与评估制度,对发电机组的运行数据进行定期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潜在的故障和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5. 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确保发电机组的操作人员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要组织定期培训和考核,确保操作人员能够正确熟练地操作发电机组。
6.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发电机组与电网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交流机制。
及时了解电网运行的情况和变化,做到信息公开、互通有无。
四、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的执行与监督1. 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的执行由电力管理部门负责,成立相应的工作组负责管理和执行。
发电厂并网运行安全性评价规程
发电厂并网运行安全性评价规程发电厂并网运行安全性评价规程1总则 1.1总体原则1.1.1为了适应电力体制改革及电网发展的要求,确保电网及并网电厂安全、稳定、可靠、优质运行,依据国家、行业、国家电网公司所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定,同时参照有关网省公司制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定等,制定《发电厂并网运行安全性评价》1.1.2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是电网及所有并网的发电厂的共同责任所有并网的发电厂均应服从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并对电网的电能质量负有相应的责任1.2适用范围1.2.1本评价办法适用于所有井网发电厂1.2.2《评价》的内容也适用新建、改扩建发电厂的规划、设计、选型及安装建设过程 1.3评价内容1.3.1《评价》中的评价内容包括发电厂的调度运行及发电厂的电气一次设备、电气二次设备及发电机调速系统1.3.2电气一次设备包括的单项内容:发电机、变压器和高压并联电抗器、外绝缘和构架、过电压保护和接地、高压电器设备、姑用配电系统和防误操作技术措施1.3.3电气二次设备包括的单项内容:励磁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通信、直流操作系统 1.4评价项目分类1.4.1评价的内容根据对电网安全、稳定、可靠运行的影响程度分为必备项目及评分项目1.4.2必备项目是指极有可能对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造成严重后果的项日1.4,3评分项目是指除了必备项目之外的所有其他项目 1.5评价办法1.5.1所有并人电网的发电厂,均应经过电网企业组织的安全性评价,完成初次评价的发电厂,以后每2-3年评价一次1.5.2新建、改扩建发电厂所有必备项目均满足本评价办法,且评分项目中的各单项得分率均达到或超过75%,其评价结果为合格否则,其评价结果为不合格,不得进人商业化运行1.5.3已并网的发电厂,所有必备项目均满足本评价办法的要求,月.评分项目中的各单项得分率均达到或超过75%,其评价结果为合格否则,其评价结果为不合格1.5.4对不满足本办法要求的必备项目,发电厂应立即整改,具体整改期限由专家提出建议,电网企业审定1.5.5对评价结果为不合格且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没有完成整改者,所在电网企业有权将电厂与电网解列1.5.6评价不合格的发电厂,再次要求评价时,应向所在电网企业提出申请,所在电网经营企业应尽快安排复查,复查只对不合格项目进行 1.6评价程序1.6.1并网发电厂根据本《评价》中的评价内容进行企业自评价 1.6.2新建、改扩建发电厂,在进入商业化运行前,向所在电网企业提出安全性评价申请,并提出自查报告,电网企业在收到发电厂的申请一个月内对该发电厂进行评价1.6.3电网企业根据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需要,对已并网发电厂在适当时间安排专家评价,被评价单位在专家评价前一个月向电网企业提出自查报告 1.7评价办法的颁布1.7.1本评价办法由国家电网公司提出并颁布 1.7.2本评价办法的解释权归国家电网公司2必备项目2.1电气主接线及厂、站用电系统应按国家和电力行业标准满足电网安全要求;kV 及以上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方式必须经电网企业审批,并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并网电厂高压侧或升压站电气设备遮断容量应满足电网安全要求2.2接地装置、接地引下线截面积应满足热稳定校验要求主变压器和高压升联电抗器中性点应装有符合上述要求的两根接地引线2.3新投产的电气一次设备的交接试验项目应完整、合格已投产的电气一次设备最近一次大修试验和预防性试验表明没有危及电网安全运行隐患2.4新投产的发电机应具有一定的耐振荡能力,并应具备相应的防止振荡和失步给机组造成损坏的技术措施2.5发电机应能进相运行,在不同有功功率下的进相范围,应报电网企业审定批准2.6发电机组调速系统应能满足电网稳定运行的要求;机组必须具备一次调频功能,并在电网频率波动时,能够自动参与一次调频有关一次调频的具体要求,按照所在电网有关发电机组一次调频运行管理规定的内容执行发电机应能满足电网对机组调整负荷准确性、负荷变化范围和负荷变化率的要求2.7新建MW等级及以上机组、已运行的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40MW等级及以上水电机组应具备自动发电控制功能上述机组在下式并网前应与系统进行联调试验并满足电网有关调整要求2.MW等级及以上容量发电机组调速系统的传递函数及各环节参数应书面报电网企业审核如发生参数变化,应及时报电网企业再次审核2.MW等级及以上容量发电机组的励磁系统的传递函数及各环节参数经试验验证后书面报电网企业审核;在机组并网后有关参数发生改变时也应及时书面报电网企业再审核2.10电网要求配置的电力系统稳定器应进行装置的静态检查及动态投入试验在机组负载试验时应计算机组有功功率振荡的阻尼比并出具相关的频率特性数据报告,当装置具备投入条件时应书面报电网企业审核在机组并网后相关参数发生改变时也应及时进行参数调整,并书面报电网企业再审核2.MW等级及以上发电机并网和正常运行时,励磁系统必须投入自动励磁调节器运行,并应配有完善、可靠的失磁保护2.12母线、断路器、高压并联电抗器、联络变压器和1及以上线路保护装置及安全自动装置的配置选型必须经电网企业审定并能正常投入运行2.MW等级及以上容量发电机组配置的高频保护、低频保护、过压保护、过励磁保护、欠压保护定值,应提供整定计算依据并经电网企业审批与电网保护配合的发电厂内保。
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办法
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办法
可以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定评价指标:制定评价指标,包括并网电网稳定性、电力系统频率、电流波动、功率因数等。
根据国家相关的法规和标准,制定合理的评价指标。
2. 进行实地检查:对发电机组的电气设备和控制系统进行实地检查,确保其满足相关安全要求,包括保护装置、自动调节装置等,并对其运行状况进行评估。
3. 进行性能测试:对发电机组进行性能测试,包括电压调整性能测试、无功补偿性能测试等。
通过测试分析,评估发电机组的可靠性和与电网的适配性。
4. 进行并网试验:进行发电机组与电网的并网试验,对发电机组在并网状态下的电能质量进行评估,包括电压、电流、频率等参数。
同时,通过并网试验,评估发电机组在并网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5. 编制评价报告:根据以上各项评价结果,编制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报告,对问题和改进措施进行详细说明,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6. 进行管理措施:根据评价报告提出的建议,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包括发电机组设备的维护保养计划、运行管理措施等,以确保发电机组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7. 定期检查和评估:定期对发电机组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其持续符合安全要求,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提高发电机组的并网安全性。
8. 法律法规的遵守:在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评价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同时,对发电机组的安全性评价结果要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报备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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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点检部
3 个月 3 个月
设备 点检部 设备 点检部
15
查阅运行表 单、缺陷记 录和现场检 查等 查阅运行、 检修和缺陷 记录等
若超过允许值,本条不得 分,并应视严重程度加扣 3.1.1 标准分的 10%~20% 有接地不得分;有匝间短 路,则视严重程度扣分 50%~100%; 若对它们的处 理未作明确规定扣分 50%
设备 点检部
3.1.1.9
15
设备 点检部
3
自查结果、整改措施及期限
责任部门
2.13
热电控制部
2.14
热电控制部
2.15
热电控制部
2.16
行政管理部 通信站
2.17 2.18 2.19
行政管理部 通信站 行政管理部 通信站 行政管理部 通信站
序号
检查内容
断时,通信专用蓄电池单独供电时间至少应能保持 1h。 电厂升压站二次用直流和机组直流系统的设计配臵应符 合•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L/T5044-1995) 和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的规定。 蓄电池的放电容量应符合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 臵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DL/T724-2000)及厂家标准的 技术要求。 严格执行与电网安全有关的反事故措施。 电厂的运行值长及有权接受调度命令的值班员, 应全部经 过调度管理规程及有关电网安全运行的培训, 经电网企业 考核合格。
3.1.1.10
是否存在影响安全运行的其 他隐患
查阅运行、 视严重程度酌情扣本条标 检修和缺陷 准分和加扣 3.1.1 标准分 记录并现场 查询
发电 运行部
7
自查结果、整 序号 3.1.2 评 价 项 目
变压器和高压并联电抗器 变压器(电抗器)油中溶解气 体色谱分析结果是否超过注 意值;220KV 及以上变压器油 中含水量是否超过注意值; 500KV 级变压器油中含气量是 否超过注意值;变压器的绝缘 水平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变压器(电抗器)整体绝缘状 况: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 指数、泄漏电流、绕组直流电 阻、套管的值和电容量、局部 放电量(220KV 级及以上变压 器大修后)变压器变形试验, 上述试验结果是否完整、合 格,是否超期 变压器油的电气试验是否合 格: 击穿电压、 的 90 (大修后) 变压器上层油温是否超过规 定值,温度计及远方测温装臵 是否准确、齐全;测温装臵是 否定期校验
自查结果、整改措施及期限
责任部门
2.20
热电控制部
2.21 2.22
发电运行部 发电运行部
4
3 评 价 项 目
自查结果、整 序号 3.1 3.1.1 评 价 项 目 电气一次设备
发电机 定、转子绕组的固定是否良 好;定子端部固定结构件、定 子铁心、转子磁极等的紧固是 否良好,有无局部过热等问题 150 查阅检修、 若有紧固不良、局部过热 缺陷记录和 问题,本条部得分,且根 现场查询等 据过热程度加扣 3.1.1 标 准分的 10%~20%;虽经 处理,但无实际运行考验 证明其确实有效前,扣分 50%~100% 查阅金属检 若有裂纹、位移、腐蚀等 验报告,检 问题,本条不得分,且根 修缺陷记录 据严重程度加扣 3.1.1 标 准分的 10%~20%;虽经 处理,但无实际运行考验 证明其确实有效前,扣分 50%~100% 发现问题应及时处 理,处理后须继续加 强监视,进行详细复 查;必要时应缩短检 查、试验周期和装设 有关在线监测装臵, 甚至安排进行恢复 性大修 严格金属技术监督 工作,发现问题应立 即处理,处理后须定 期详细复查;对监督 使用部件应做好定 期监督检查工作;必 要时应尽快安排进 行改进处理
燃化 除灰部
3.1.1.6
防止发电机非全相运行和非 同期并网事故的反措是否已 经落实;若参与调峰运行,是 否采取了必要的技术措施
15
应尽快查明原因予 以解决;必要时应降 负荷,甚至应停机处 理 应尽快落实和采取 必要的技术措施;必 要时应采取减少启 动次数、缩短检查试 验周期等措施
燃化 除灰部
热电 控制部
自查结果、整改措施及期限
责任部门
2.7
热电控制部
2.8
热电控制部
2.9
热电控制部
2.10
热电控制部
2.11 2.12
热电控制部 热电控制部
2
序号
检查内容
200MW 等级及以上容量发电机组配臵的高频保护、 低频保 护、过电压保护、过励磁保护、欠压保护定值,应提供整 定计算依据并经电网企业审批。 与电网企业配合的发电厂 内保护须满足电网配合的要求, 继电保护定值必须认真执 行定值通知单制度并与定值单相符。 对于已投入运行的继电保护设备(包括线路、母线、发变 组保护、励磁、故障录波器、同期、低频、低压、解列、 联切等设备),应按电网企业的要求及时进行设备改造工 作。 要求加装的系统安全自动装臵以及要求取的安全措施应 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完成。应有相应的运行规程和校验规 程,并按期进行校验,校验项目齐全、数据准确,相关资 料上报电网企业。 远动等调度自动化相关设备、 计算机监控系统应按调度自 动化有关的技术规程及要求进行建设, 在机组正式并网前 应与相关调度的能量管理系统 (EMS)调试成功, 所有远 动信息已按要求接入EMS并能正确接受EMS的调整和控制 命令,并应与一次设备同步投入运行。 电力监控系统与办公自动化系统或其它信息系统之间以 网络方式互连时已采用了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的专用、 可 靠的安全隔离措施。 电力监控系统不得与互联网相连, 并 严格限制电子邮件的使用。 电厂至电网企业的调度部门必须具备两个及以上可用的 独立通信通道。 通信设备供电电源应稳定可靠并且交流备用电源能自动 投入, 通信设备要有可靠的直流备用电源, 当交流电源中
6
自查结果、整 序号 评 价 项 目
有关防止异物进入发电机内、 防止内冷水路堵塞或泄露、防 止发电机和封闭母线等处氢 爆着火等的技术措施是否已 经全面落实
责任 部门
标准分
查评方法
评分标准及评分办法
自评分 改措施及期限
应尽快全面落实技 术措施;若存有引发 氢爆着火隐患,应立 即停止明火作业或 检修试验等工作;必 要时甚至立即停机 处理 应尽快查明原因予 以解决;必要时应降 负荷,甚至应停机处 理 应按国电发[1999] 579 号文颁发的•汽 轮发电机运行规程‣ 和•水轮发电机运行 规程‣ (DL/T751-2001)的 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和作明确规定 263 北刀闸犯顶
自查结果、整改措施及期限
责任部门
2.1
热电控制部
2.2 2.3 2.4 2.5
设备点检部
设备点检部 设备点检部 热电控制部
2.6
热电控制部
1
序号
检查内容
新建 200MW 等级以上的机组、 已运行的 300MW 等级以上火 电机组(含供热机组) 、40MW 等级及以上水电机组应具备 自动发电控制(AGC)功能。上述机组在正式并网前应与 EMS 系统进行 AGC 联调试验并满足电网有关调整要求。 100MW 等级以上容量发电机组调速系统的传递函数及个 环节参数应书面报电网企业审核。 如发生参数变化, 应及 时报电网企业再次审核。 100MW 等级及以上容量发电机组的励磁系统的传递函数 (包括发电机、 励磁机或励磁变、 整流柜、 自动励磁调节 器在内的整体传递函数) 及个环节参数 (包括发电机、 励 磁机或励磁变的设计和试验参数、 调节器各功能环节单元 的整定参数) 经试验验证后书面报电网企业审核; 在机组 并网后有关参数发生改变时也应及时书面报电网企业再 审核。 电网要求配臵的电力系统稳定器(PSS 装臵)应进行 PSS 装臵的检查机动态投入试验。 在机组负载试验时应计算机 组有功功率振荡的阻尼比并出具相关的频率特性数据报 告,当 PSS 装臵具备投入条件时应书面报电网企业审核; 在机组并网后相关参数发生改变时也应及时进行 PSS 参 数调整,并报电网企业再审核。 100MW 等级以上发电机并网和正常运行时, 励磁系统必须 投入自动励磁调节器运行, 并配有完善、 可靠的失磁保护。 母线、 断路器、 高压并联电抗器和 110KV 及以上线路保护 装臵及安全自动装臵的配臵选型必须经电网企业审定并 能正常投入运行。
责任 部门
标准分
150
查评方法
评分标准及评分办法
自评分 改措施及期限
3.1.2.1
20
查阅出厂说 微水及含气量超过注意值 明书、试验 不得分;色谱数据超过注 报告 意值未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不得分并加扣 3.1.2 条的 20%
设备 点检部
3.1.2.2
20
3.1.2.3 3.1.2.4
5
10
查阅试验报 试验结果是否符合预试标 告 准,任一项超过标准而未 处理不得分;项目不全扣 本条 20%~40%标准分;预 试超周期扣本条20%~40% 标准分;绝缘电阻大于 10000 兆欧时,吸收比或 极化指数仅做参考 查阅试验报 任一项不合格不得分 告 现场检查、 油温超出规定值不得分, 查阅运行报 并加扣 3.1.2 条 10%;温 表、温度计 度计未校验、不准确扣 校验报告 10%~20%标准分
3.1.1.7
15
查阅检修、 若未落实不得分;若不健 运行规程, 全,则应根据严重程度扣 检修、缺陷 分 50%100% 记录和现场 检查等
设备 点检部
3.1.1.8
轴承等各部的振动是否合格; 各轴承的运行温度是否 在允 许范围内 发电机转子是否存在接地或 匝间短路;对它们的处理,是 否作了明确的规定
责任 部门
标准分
查评方法
评分标准及评分办法
自评分 改措施及期限
3.1.1.1
15
设备 点检部
护环、风扇、滑环和转子锻件 等旋转部分有无裂纹、位移、 腐蚀等异常问题
3.1.1.2
15
设备 点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