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以先占原则探析中国对南沙海域的主权(1)
中国主张南海主权的历史与法理依据
中国主张南海主权的历史与法理依据中国国情-中国网 2012-04-11“复杂之海”其实并不复杂一段时间以来,随着国际能源危机的加剧,南海周边国家在“南海主权”问题上动作频频,加上一些别有用心大国的搅局,使得南海形势变得更加波谲云诡。
中国人最早发现并开发了南海岛屿礁滩,从历史与法理的双重角度看,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都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远在秦汉时代,中国先民在南海就已经有了航海通商和渔业生产活动。
南海诸岛在唐代已列入中国版图。
明代也将南海纳入行政管辖。
二战中日本侵占南海诸岛,战后中国政府收回,并将其归入广东省管辖。
无论是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南海诸岛行使主权的表述与行动,还是国际社会的普遍接受情况,中国对于南海以及所属岛礁都拥有无可争议的主权权益。
进入20世纪以来,世界主要国家出版的近200种地图集和权威百科全书,无不明确标明或承认,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在中国南海的传统海疆之内。
直到现在,很多岛屿的名字都印证了那段历史。
从地理上看,南海是一个半封闭海,北濒中国大陆和台湾,东临菲律宾群岛,南以连接西南婆罗洲到苏门答腊的一条线为界,西南是由马来西亚、马泰边界再到越南南端和越南南部沿岸,总面积约350万平方公里。
南海岛屿大都狭小,其中最大者为东沙岛,面积约12平方公里。
西沙最大的永兴岛约1.85平方公里,而南沙最大的太平岛,也仅0.4平方公里。
中国1958年的《领海声明》、1992年的《领海及毗连区法》及有关“中国对南海诸岛及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主权”的外交声明为南海诸岛的归属提供了法律依据。
此外,中国作为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享有九段线内沿陆地领海基线及符合条件的岛屿领海基线向外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以及最大不超过350海里大陆架的主权权利及专属管辖权。
所谓九段线是我国在南海海域国界线的一种叫法。
1947年,当时的中国政府在其编绘出版的《南海诸岛位置图》中,标绘了一条由11段断续线组成的未定国界线。
南海问题的由来、实质及应对之策
南海问题的由来、实质及应对之策近年来,随着各国对海洋资源的日益重视,南海的海洋资源成为世界各国争夺的焦点,南海问题也随之而来。
文章首先梳理了南海问题产生的由来,指出南海问题表面上是中国与沿海国之间的主权争端,其实质是中国与美国海权的较量。
针对这一看法,提出解决南海问题的措施,即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在南海实行有效的行政管理、加强海上巡逻力度、加快实际开采步伐。
标签:南海问题;主权;海权南海,又称南中国海,包括东沙、西沙、中沙及南沙群岛,南沙群岛陆地面积虽然只有2平方公里,但是整个海域面积达823000平方公里。
[1]近年来,随着各国对海洋资源的日益重视,南海的海洋资源成为世界各国争夺的焦点,南海问题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出现的。
一、南海问题的由来1、中国通过“先占原则”取得了南海的领土主权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国家可以通过时效、添附、先占等方式取得领土。
中国自古代以来就依照国际法的“先占原则”取得了南海的主权。
早在西汉时期,我国就已经发现了南沙群岛,此后许多的文献中都有关于南海的记载。
例如三国时期万震所著的《南洲异物志》和康泰所著的《扶南传》,都对南沙群岛的地理位和基本情况进行了记载。
中国历代政府也对南沙群岛给予管辖。
永乐年间,郑和在七下西洋的过程中,就已经对南沙群岛的地理特征进行记载,这一历史事实说明中国政府自古以来就对南沙群岛拥有无可争议的主权。
2、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中国政府收回南海主权二战期间,日本通过不平等条约占领了中国南海。
1943年和1945年签订的《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则明确规定日本通过武力夺取的中国领土战后必须归还。
20世纪60年代之前,中国在南海的主权权益基本未受到挑战。
越南明确承认中国对南海的领土主权,马来西亚等国也没有任何法律文件或领导人讲话提及本国领土范围包括南沙群岛。
1968年联合国亚洲暨远东经济委员会组织了一次从黄海到南海的科考活动,这次活动发现南海蕴藏丰富的自然资源,特别是石油和天然气,南海群岛领土主权纷争由此开始。
从国际法角度看我国南海问题-精选文档
从国际法角度看我国南海问题一、中国对南海诸岛享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我国对南海诸岛享有主权, 并且从发现南海诸岛时起一直延续至今, 有效地并且是稳定的,从国际法先占原则与时际法原则都能够证明, 我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是无可争辩的。
1.发现与先占原则先占是指一个国家有意识地取得当时不在任何其他国家主权之下的土地的主权的一种占取行为。
先占作为国际法上取得领土的方式之一为国际上所公认。
在1928 年美国和荷兰关于帕尔马斯岛争端案中,仲裁官胡伯认为先占须具备两个要件: 一是占领的对象必须是“无主地” ; 二是在其上建立了“有效占领”。
胡伯还补充, 对于遥远而又没有居民或只有很少土著居民的小岛来说,持续不可能是不间断的。
众所周知,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发现“无主地”南海诸岛的国家。
并对其进行了有效的占领和管辖, 已经满足了先占的两个要件, 实质上取得了对南海诸岛的主权。
并且,在东格陵兰案中, 国际常设法院通过透过复杂的历史事实, 说明在一块冰天雪地、人迹稀少的地方建立主权的特殊情况。
并强调“没有国家反对”和“没有其他国家提出主权要求”的事实, 这事实有力地说明占领是平稳的。
在我国对南海诸岛行使主权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 没有国家对此再提出主权主张。
2.时际法原则时际法原则, 就是“用以确定因法律的变更而引起的新旧法律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问题, 即适用什么时候的法律问题”。
帕尔马斯岛争端案中, 胡伯仲裁法官在国际法中首次将时际法概念引入。
应用时际法原则的关键是确定“关键日期” , 笔者认为, 确定“关键日期”不一定是争端解决的日期, 这容易产生数个“关键日期”的危险。
假如一国对另一国的固有领土主权提出争议,并且不断提出这种争议, 那么依照“关键日期”就是争端日期的理论,每一次的争议就是一个“关键日期”。
另外, 笔者认为, 在确认了“关键日期”之后, 不能依据国际法的变化再加以判断。
依照“关键日期”取得了权利后, 不应当再据此提出异议, 否则将导致权利不确定性。
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的基本立场以及解决南沙争端的政策主张
南海是中国四大海域中面积最大的海域,同时也是中国同周边邻国争议最大的海域。
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是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南沙群岛及其周围海域被探明有着极为丰富的油气资源,从而成为了南海周边各国争夺的对象。
这些国家纷纷对南沙群岛及其周围海域提出主权要求,进而侵占岛礁、分割海域、大肆攫取南沙群岛的油气资源,从而对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和海洋权益构成严重挑战,对中国的周边安全以至整个国家安全构成了现实的威胁。
第一,南海在中国国家安全中的战略地位;第二,中国的南海政策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的发展演变及其缘由;第三,中国目前南海政策面临的两难问题及思考。
为了维护中国在南海诸岛及其周围海域的主权,遵循邓小平同志和平解决国际领土(海)争端的思想,中国政府提出了“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和平解决"的方针。
中国政府一贯主张以和平方式谈判解决国际争端。
根据这一精神,中国已同一些邻国通过双边协商和谈判,公正、合理、友好地解决了领土边界问题。
这一立场同样适用于南沙群岛。
中国愿同有关国家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和现代海洋法,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和法律制度,通过和平谈判妥善解决有关南海争议。
这已明确写入1997年中国-东盟非正式首脑会晤发表的《联合声明》中。
中国政府还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愿意在争议解决前,同有关国家暂时搁置争议,开展合作。
中国政府不仅是这样主张的,也是这样做的。
近些年来,中国与有关国家就南海问题多次进行磋商,交换意见,达成了广泛共识。
中菲、中越、中马等国的双边磋商机制正在有效运行,对话取得不同程度的积极进展。
在中国-东盟高官磋商、中国-东盟对话会中,双方也就南海问题坦诚交换意见,一致赞同以和平方式和友好协商寻求问题的妥善解决。
中国主张有关各方在南沙问题上采取克制、冷静和建设性的态度。
近些年来,越南、菲律宾等出兵强占南海一些无人岛礁,摧毁中国在南沙无人岛礁所设主权标志,抓扣或以武力驱赶我在南海作业的渔民,对此,中方始终坚持通过外交渠道,以和平方式与有关国家商讨解决有关问题。
谈谈中国领海问题
组员:倪疆峰、陈宁、吴伟伟、 冯桑、颜锦、童斌
一、中国与周边国家所处地理位置
二、领海的概述
(一)界定: 1958年《领海及毗连区公约》规定:国家主权及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 水以外邻接其海岸的海域,称为领海。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也采用类似的规定,但增加了在群岛国 的情形,主权及于群岛水域以外邻接的一带海域。国家的主权也及于 领海的上空及其海床和底土。 按海洋法,领海定义为:“国家主权扩展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 邻接其海岸的一带海域,称为领海。”关于主权不仅是指水域,而扩 展于领海之上的空间及海底和底土。关于领海中的“一带海域”的确 定涉及到领海的基线、领海的宽度和领海的外沿线的确定。
与BP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南海协议
(2)通过法理证明主权 归属,向国际法院提起仲 裁。中国对南沙群岛的领 土主权, 首先是基于传 统国际法上对“无主地” 的发现,其次是在历史上 进行了有效的管理。而南 海周边国家都曾经承认过 我国对南沙群岛的先占。 一般国际法认为,一国对 他国取得某一领土主权的 承认对该国具有拘束力, 即它有义务尊重他国的该 领土主权,不得对该领土 重新提出主权要求,更不 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侵占。 因此部分国家对我国南海 岛屿的侵占是非法的。
近年又因中国在东海的正常开采活动制造事端,进而提 出在日中等距线两侧共同开发的方案,企图使等距线划 分事实化。日本无理指责我国海洋科学考察船在该海域 从事海洋科学考察活动为侵犯其管辖海域。此外,我国 在东海作业的渔船、海洋科学考察船经常遭到日本海上 自卫队和海保厅舰机的无理骚扰、跟踪和监视。并且公 然侵占钓鱼岛,企图以钓鱼岛为划分两国东海大陆架的 依据
(5)统一我国的海上执 法队伍,建设一支强有力 的海上执法力量,是维护 我国海洋权益的当务之急。 在关系到主权的问题上, 必须要有一个被赋予全权 的负责单位代表国家并承 担责任。这样才能形成合 力。虽然我们奉行采用和 平方式解决的机制,但一 旦受武力攻击时,也不放 弃行使自卫的权利。为了 制止一些周边国家对我国 领海的进一步侵占和我国 领海资源的掠夺性开发, 增强我国在领海的军事存 在是迫切需要的。
南海周边各方对南海诸岛的主权主张及法理分析
南海周边各方对南海诸岛的主权主张及法理分析由于南海诸岛特殊的地理位置(涉及六国七方:包括中国、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文莱和中国台湾)和重要的战略地位与海洋经济价值,南海一直是周边各方争夺的对象。
本文旨在通过对南海争端中周边各方对南海诸岛的主权主张及法理分析,寻找一种有利于解决中国与邻国海洋争端的有效途径。
标签:南海争端;各方主权主张;法理分析一、南海周边各方对南海诸岛的主权主张中国一直主张根据“先占”原则对南海享有主权。
根据史料的记载,中国是最早发现并管辖着南海的国家。
从汉朝中期开始,中国就已发现并占领了南海,唐朝时南沙群岛就已经划归琼州府管辖,到清朝时期,南沙群岛已被划入中国版图,这时已有中国渔民在南沙群岛居住和捕鱼。
中国历代政府一直不间断地对南沙群岛行使着实际管辖,国际社会也长期予以承认。
越南政府基于国际法中的“先占”原则和“时效”原则提出对南海的所有岛礁拥有主权。
现在越南是唯一提出对南沙群岛拥有全部主权的国家,对南沙群岛的占领数量也是最多的。
越南在1973—1974、1978、1988、1990—1991和1998年先后占领了南沙群岛30多个岛屿,并且已经与俄、英、美、马、印尼等国的数十家油气公司在南沙进行了油气资源的开发与合作。
有消息报道,越南在南海开采原油已达2000多万吨,天然气数百亿立方米,价值近30亿美元。
越南在南海捕鱼的渔船也由几年前的几十艘发展到现在的三四百艘。
菲律宾主张通过“发现”和“邻近”拥有南海诸岛主权。
1955年,菲律宾人克洛马声称“发现”了一群无人岛屿,并将南沙群岛的大部分岛屿列为“自由地”,试图通过“发现”来取得南海诸岛的主权。
因为地理位置上和南海部分岛礁邻近,菲律宾还提出因邻近而拥有南海诸岛主权。
1970年至1980年间,菲律宾采取军事行动先后占领了南沙群岛8个岛礁,分别是:马欢岛、南钥岛、中亚岛、西月岛、北子岛、费信岛、草沙岛和司令礁。
目前,菲律宾己在所占岛礁上修建了两个小型空军基地,将3个岛礁建成陆军基地,并改善所占岛礁设施,提高岛礁的防御能力。
历史性所有权原则与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
政 治 学
维普资讯
学 簿秀~ - 。譬 燕
公元 49 0 年乘船沿海路回国,其间穿越整个南海 , 土主权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在处理历史遗留的领土 争议时, “ 有效管辖”原则与 “ 最先 占领”原则 样,都具 构成绝对主权的法理意义。 实施命名是对一个地方进行有效管理 的标志和 基础,也是最具法理意义的管理步骤之一=南中国 海在中国典籍中最初被称之为 “ 涨海”。宋代( 公元
管辖是构成历史性所有权原则 的基本要素 .历史性水域是历史性所 有权原则在海洋 领土争端 中的具 体实 践。中国之所 以对南沙群 岛拥有排他 的 、无可置疑 的主权 ,其原 因就在于 :中国是 首先 发现 、首先开发 并首先对这些 岛屿行 使了长期有救管理的国家 ,南沙群 岛及其 附近海域是中国的历史性水域。 【 关键词 】 沙主权争 端 南 国际法 东南亚地区安全
在他写的长达 1 万字的 《 .3 佛国记》一书中,对沿
途航向、航程、航道、气象、朝汐、风暴、锚地、
编队等情况都做了详细记述。在此之后,还有数十 本古籍形象而具体地记载了在南海航行的状况 , 其 中包括明代的 《 郏和航海图》。至于中国人到南妙
群岛海域从事捕捞活动的记载,在中国古籍中更是
明中国人进A南沙海域最晚的时间都应该是在公元
一
史事实的考察,任何争议的最终合法解决,都绝对
不能对历史事实视而不见,这就是历史性所有权原
世纪左右。到了东晋时期《 公元 37_2 年) 1_4o ,中
则的核心内涵。在国际法的理论与实践中,这一原
国杰出的僧儿法显沿陆上丝绸之路到达印度后 .于
取得的既得利益,相互协调立场 ,争取 “ 用一个声
、
中国是 南沙群 岛最早 的发 现者
论中国的南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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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 认 真研究南海争端中的美国因素,对于早日解决南海问题,乃至台 湾问题以及研究中美关系的发展都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南海诸岛地图详见附录二
一、南海在 中国国家安全中的战略地位
“海 权 ” 是一个涉及海洋的概念。海洋是地球上除陆地资源外的最重要的
资源,这样就引申出海洋权利(从ari沙t)的概念,当主权国家出现后,“海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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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南海 亦 称 南中国海 (SouthChina 女a),指的是在中国东南方向,位于北纬 23.27‘至南纬 3 ’ 、东经 9O10‘至 12O10’ 之间的广大海域。就广义范 围而言,其北部由中国的海南省、台湾省、广西壮族 自治区、广东省和福建省、 香港特别行政区所组成;东部是菲律宾的吕宋岛、民都洛岛和巴拉望岛;南部 是马来西亚的沙巴与沙捞越州、文莱、印度尼西亚的纳土纳群岛和新加坡:西 部则从新加坡延伸到西马来西亚的东海岸,经过遏罗湾、泰国和柬埔寨,沿着
南海 周边国家都对南沙群 岛及其周 围海域提出主权要求,南沙群岛在 南海 的东
谈谈南海争端
1932年和1935年,中国参谋本部、内政部、外交部、海军部、教育部和蒙藏委员会共同组成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专门审定了中国南海各岛屿名称共132个,分属西沙、中沙、东沙和南沙群岛管辖。
1933年,法国侵占我国南沙群岛的太平、中业等九个岛屿,立即遭到我在南沙群岛生活和从事生产活动的渔民强烈反抗,中国政府也向法国政府提出抗议。
1935年,中国政府的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编印《中国南海各岛屿图》详细标明包括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各岛礁的具体名称。
1939年,日本侵占了南海诸岛。1946年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精神,中国内政部会同海军部和广东省政府委派高级官员专门前去接收日本侵占的南沙岛礁,并在岛上立主权纪念碑。
中国主张南海主权的法理依据
论中国主张南海主权的法理依据作者凤寅一、学界对南海主权问题的法律研究对于我国南海诸岛的主权权利的主张,学者们主要从国际法的角度,一方面论证我国对南海诸岛享有主权权利的国际法理依据;另一方面,以国际法的相关规定为依据,驳斥部分南海周边国家对南海主权的无理要求。
我国已故著名海洋法学家赵理海先生在《关于南海诸岛的若干法律问题》一文中,在研究南海问题分歧与争端的基础上,驳斥了菲律宾侵占南沙群岛提出的“临近原则”。
作者指出南海诸岛疆域划界主要涉及三个问题:(1)群岛制度能否适用于远离大陆的南海诸岛,作者的观点是不能完全适用;(2)南海各岛礁能否都依据海洋法公约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作者认为在公约中对岛礁的规定模糊,诸岛被侵占的事实使海洋划界较为棘手;(3)如何理解传统海域线的由来、涵义和性质,作者指出传统的海域线不仅界定了海域归属,而且界定了岛屿归属,在断续线内,我国拥有历史性权利。
①杨翠柏的《“发现”与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一文主要依据国际法的“发现原则”,阐释了中国对南海享有主权权利的依据。
作者在研究各国权威国际法学家对有关“发现”的论述和各国实践的基础上,引用大量的历史依据证明权威学说和各国实践对于中国“发现”南沙群岛的意义。
在此基础上,作者提出自己的观点:(1)中国发现南沙群岛比西方国家的“发现”早1800-2000年,这说明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符合国际法的“发现原则”;(2)中国对南沙诸岛命名、中国人到南沙群岛捕鱼及中国海军到南沙群岛巡航,都是中国对群岛行使主权的行为。
杨翠柏的另一篇文章《时际国际法与中国对南沙群岛享有无可争辩的主权》,通过对时际法的理论和实践的阐述,结合中国对南沙群岛管辖的事实,分析了中国对南沙群岛享有的无可争辩的主权。
曹鉴燎的《历史性所有权原则与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一文中指出,历史性权利原则是国际法中解决国家间领土冲突时所遵循的一项关键原则,最先占领、有效管辖是构成历史性所有权原则的基本要素。
文献综述
关于《从国际法角度看南海主权争端》的文献综述众所周知,整个南沙群岛和中沙群岛、东沙群岛一样,向为中国领土。
这不仅有古今中外的大量史料、文件、地图和文物可作证明,而且也为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广泛国际舆论所承认。
但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随着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和南海地区资源的勘探,一些周边国家开始凯觑这一地区,并开始陆续蚕食其中的一些岛礁。
而1982年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更是刺激了周边国家对于南海的分割与占领。
他们对《海洋法公约》进行断章取义,只从其中找一些有利于自己的条款来解释占领行为,使得南海问题的解决更加步履维艰。
除了牵涉中国、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和中国台湾五国六方外,美国、日本、印度等区域外势力也从维护自身利益和亚太战略需要出发,插手南沙争端,使之成为世界上最复杂和涉及国家最多的争端之一。
《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签署后,南海形势有所缓和。
但是,南沙争端复杂化、长期化和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并没有改变。
目前,我国南海岛礁被侵占、海域被瓜分、资源被掠夺、权益被侵蚀的局面依然如故,南海权益之争和冲突随时都有可能发生。
2009年2月,菲律宾国会通过“领海基线法案”,将中国的南沙群岛和黄岩岛划为菲领土。
随后,马来西亚总理登上我国的弹丸礁“宣示主权”,南海的形势骤然紧张。
因此,在这种国际政治环境下,研究南海问题显得更加紧迫和必要。
在对南海争端的研究上,国内学者从历史地理、解决前景及外部影响因素、国际法角度等多方面进行了研究,并撰写了学术专著和论文,证明中国对南海的主权是不可争辩的。
笔者将相关研究作以下综述。
1. 关于南海问题的历史地理研究韩振华的著作《南海诸岛史地研究》较具代表性,他将“时代研究法”和“问题研究法”结合起来,对南海史地等有关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
该书研究了以下主要问题:我国历史上南海海域及其界限、近代以前南海诸岛作为中国领土的古籍记载、宋代的西沙群岛与南沙群岛、南沙群岛自宋代归属中国的历史考证、宋元时期有关南沙群岛的史地研究等。
2017年高考地理热点分析《南海之争与中国主权》附模拟试题及答案
二.南海之争与中国主权【知识链接】南海是联系中国与世界各地非常重要的海上通道,同时也是太平洋和印度洋之间的海上走廊。
南海岛礁附近海域拥有丰富的资源,渔业资源、航道资源,特别是石油、天然气资源。
从航道上来讲,每年大约有4万多艘船只经过南海海域。
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省,90%以上的石油输入要依赖南海这个航道;经过南海航道运输的液化天然气,占世界总贸易额的三分之二。
就中国来讲,通往国外的近40条航线中,超过一半以上的航线经过南海海域。
1、范围和位置:中国南方号称南海的,有两个范围:南中国海是国际上的便称型地理水域,南接爪哇海,西通印度洋;中国南海是九段线内的领海、是主权区域(中国海外领事馆用此名介绍)。
南海位居西太平洋和印度洋之间的航运要冲,四周大部分为半岛和岛屿,在经济上、国防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2、气候:南海和南海诸岛全部在北回归线以南,接近赤道,属热带雨林、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范围。
具有四大特征:终年高温、降水充沛、季风明显、台风影响大。
3、水文:南海海水表层水温较高从25℃到28℃左右,年温差3℃到4℃,盐度为35‰,潮差平均2米。
4、海底环境:主要以大陆架、大陆坡和中央海盆三个部分呈环状分布。
5、岛礁:南海诸岛一般指中国南海(即南海的中国管辖区)的诸岛屿洲滩,古称长沙,分四群:西沙群岛、东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
从成因来说,大部分岛礁是由海洋生物珊瑚虫的骨骼以及其他海洋生物的残骸如贝壳碎屑等堆积而成,属于珊瑚岛。
6、自然资源:(1)生物资源:中国南海海洋鱼类有1500多种,大多数种类在西南中沙群岛海域都有分布,其中很多具有极高的经济价值。
(2)海鸟资源:在西南中沙群岛大部分岛屿上,林木茂盛,花草遍地,岛屿周围广阔的海面上有丰富的海洋食料,吸引着大批的鸟类在这里繁衍生长。
分布在各个岛屿上的鸟类共计有六十多种。
(3)植物资源:西南中沙群岛岛礁陆地总面积不过10多平方公里,但是由于气候适宜、雨量充沛,生长着200多种高等植物。
浅谈中国南海争端
浅谈中国南海问题一、中国南海概况3南海,也称南中国海,是我国面积最大的海域,在我国地图上,可以看到9条断续线(俗称U型线)将这片海域围住,U型线内即为我国领海。
东沙、西沙、中沙、南沙群岛分布其中。
4、目前,南海四大群岛中,西沙、中沙群岛被中国实际控制,东沙群岛由中国台湾控制,而南沙群岛的情况复杂得多,南海争端争执的焦点就在南沙群岛:中国实际控制9个岛礁;越南非法占据了南沙西部海域,占领29个岛屿和珊瑚礁;菲律宾非法占据了南沙东北部海域,占领8个岛屿;马来西亚非法占据南沙西南部海域,占领5个岛屿;文莱占领2个岛屿。
5、南沙群岛陆地面积虽然只有二平方公里,但是整个海域面积达八十二万三千平方公里,而且地理位置非常重要。
南沙群岛地处越南金兰湾和菲律宾苏比克湾两大海军基地之间,战略位置十分重要,扼西太平洋至印度洋海上交通要冲,也是通往非洲和欧洲的咽喉要道。
二、南海南沙之争南沙历史6、南沙问题历史纷繁芜杂,南海诸岛归属有史可据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南沙群岛,最早并持续对南沙群岛行使主权管辖。
对此我们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国际社会也长期予以承认。
宋代,中国将南沙群岛命名为万里石塘;在此之前的汉代,泛称包括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为崎头在此之后至清代,又有万里长沙、千里石塘、石塘等名称。
明、清时代,中国政府明确将南沙群岛划归广东琼州府(今海南省)管辖。
1933年南沙群岛被当时统治越南的法国殖民当局侵占,并非法划归巴地省管辖。
1939年,日本占领南海诸岛,更名为新南群岛,编入高雄州高雄市。
1946年依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中华民国内政部会同海军部和广东省政府委派南沙群岛专员,前往接管南沙群岛,并在岛上立主权碑。
日本政府于1952年正式表示“放弃对台湾、澎湖列岛以及南沙群岛、西沙群岛之一切权利、权利名义与要求”,从而将南沙群岛正式交还给中国。
南海争端7、南海争端- 中越南海争端1950年代,南越政府占领了西沙群岛的永乐群岛,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永兴岛驻军。
南海争端中国领土与海洋权益的争夺
南海争端中国领土与海洋权益的争夺中国南海拥有丰富的资源与战略地位,然而,这片海域也是世界上最复杂的领土争端之一。
南海争端涉及到中国与周边国家之间对领土和海洋权益的争夺,双方都将这片海域视为自己的核心利益,并坚称自己在南海拥有合法的主权。
本文将深入探讨南海争端的历史背景、相关国家的立场以及国际社会对此的看法。
一、历史背景南海争端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的殖民时期。
欧洲列强扩张势力,纷纷侵占了南海的一些岛屿,造成了南海地区的不稳定局势。
1947年,中国政府发表声明,宣布对南海诸岛拥有主权。
然而,随着二战的结束,周边国家开始对南海表现出了越来越大的兴趣,并对南沙群岛、西沙群岛等地提出了领土要求。
近年来,南海争端再次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并成为南海地区的一个热点问题。
二、相关国家的立场1.中国中国坚持“南海诸岛是中国固有领土”的立场,主张通过历史和国际法来支持这一主张。
中国声称在南沙群岛、西沙群岛等地区有长期以来的历史控制,强调对南海诸岛拥有完整主权。
2.菲律宾菲律宾对南海拥有一些岛屿的主权要求,尤其是斯卡伯勒岛以及位于南沙群岛中的一些岛屿。
菲律宾争端从1946年开始,菲律宾认为这些岛屿是其独立前的领土。
3.越南越南也对南海拥有部分岛屿的主权要求,特别是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
越南指出,它对这些岛屿拥有历史上的控制权,并强调国际法的支持。
4.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家也对南海部分水域和岛屿提出主权要求,并参与南海的争夺。
三、国际社会的看法国际社会普遍呼吁通过和平谈判解决南海争端,并遵循国际法原则。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国际社会解决类似争端的主要依据,鼓励各方通过对话和协商来解决分歧。
然而,国际社会对南海争端的看法存在差异。
一些国家支持中国的主权主张,认为中国有充分的历史和法律依据。
另一些国家则支持其他国家的领土要求,呼吁中国与周边国家共同解决争端,维护南海的和平与安全。
四、解决方案为了解决南海争端,各国可以采取以下一些解决方案:1.通过外交对话,加强相互间的沟通和理解,为解决分歧创造条件。
祖国统一之南海争端
祖国统一之南海争端一、中国对南海的主权拥有毋庸置疑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南沙群岛,最早并持续对南沙群岛行使主权管辖。
对此我们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国际社会也长期予以承认。
从中国西汉到唐朝末期现越南中部和北部是中国领土,南海已经是中国领海,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神圣领土。
中国人民最早发现这些岛屿礁滩,并予以命名。
长期以这些岛屿礁滩为基地进行渔业捕捞生产和居住,世代相继对这些岛屿礁滩进行辛勤的开发和经营,中国政府最早对这些岛屿礁滩实行管辖和行使主权,这是有充分的历史与法理依据的。
第二次大战后,不少国家政府和国际会议的决议也承认南沙群岛是中国的领土。
相当长时期内,并不存在所谓的南海问题。
南海周边的地区也没有任何国家对中国在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行使主权提出过异议。
越南在1975年以前明确承认中国对南沙群岛的领土主权。
菲律宾和马来西亚等国在70年代以前没有任何法律文件或领导人讲话提及本国领土范围包括南沙群岛。
美国与西班牙1898年签订的巴黎条约和1900年签订的华盛顿条约曾明确规定了菲律宾的领土范围,但并未包括南沙群岛。
1953年菲律宾宪法、1951年菲美军事同盟条约等也对此作了进一步确认。
二、神圣主权受侵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开始,越、菲、马等国以军事手段占领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在南沙群岛附近海域进行大规模的资源开发活动并提出主权要求。
近来菲律宾与越南在中国南海的寻衅活动继续升温。
越南、菲律宾等出兵强占南海一些无人岛礁,摧毁中国在南沙无人岛礁所设主权标志,抓扣或以武力驱赶我在南海作业的渔民,菲律宾海军已经移除了南海海域三处礁滩上的“中国”标牌。
同时,菲律宾政府还提议制定在巴拉望岛,特别是南沙群岛周围开采石油天然气的计划。
另外,菲律宾总统府表示,目前在南海各国之间推动签署有关共同开发和使用南海争议领土的协议并不合适。
针对菲律宾政府在南海问题上的“玩火之举”,菲律宾全国性渔民组织“帕马拉卡亚”15日发布声明称,菲律宾政府寻求执行《第4轮菲律宾能源契约》的行为如同“公开宣战”,“不仅是针对中国,也是针对越南、文莱、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这些邻国”。
对解决南沙群岛问题的形势的看法
对解决南沙群岛问题的形势的看法南沙群岛位于南海中部,是中国的重要海上领土。
对于解决南沙群岛问题的形势,需要从国际法的角度、地缘政治的角度以及历史背景等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从国际法的角度来看,南沙群岛作为中国的固有领土,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于划定海域和海岛的权益有明确规定,其中包括海洋边界的划定、领土的主权归属等。
根据国际法,南沙群岛是中国的领土,中国有权在该地区行使主权。
因此,任何国家在南沙群岛进行的活动,都必须遵守国际法,尊重中国的主权。
然而,南沙群岛的争议也源于地缘政治的复杂因素。
这些争议涉及到多个主权国家,包括中国、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等。
各国对于南沙群岛的主权要求不同,这使得解决问题变得更加困难。
各国之间的争议主要体现在经济利益、战略地位和民族情感等方面。
例如,南沙群岛富集有丰富的渔业资源和潜在的油气资源,这使得各国都希望能够掌握南沙群岛的控制权。
此外,南沙群岛的地理位置靠近重要的航运通道,拥有战略意义。
这也使得各国对于该地区的控制关系到自身的安全利益。
还有些国家通过对南沙群岛的主权宣称,来表达对历史地缘关系的情感,以维护自己的国民情感和民族团结等。
历史背景是理解南沙群岛问题的重要部分。
南沙群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有着深厚的历史和文化背景。
早在公元2世纪,中国就开始在南沙群岛进行领土主权的宣示和管辖。
而西方国家在近代以来更为广泛地认知到南沙群岛,并将其纳入了中国的辖区。
但是,在20世纪以后,由于南沙群岛地缘战略的重要性得到了更多的认清,相关国家开始对南沙群岛提出领土主权的声索,导致南沙群岛问题的进一步升温。
因此,南沙群岛问题的解决需要考虑到历史因素,并充分尊重和维护中国的正当权益。
为了解决南沙群岛问题,需要各方相互协调和寻求妥协。
首先,重要的是通过外交谈判和对话的方式,通过国际法渠道解决争议。
中国持续倡导通过谈判协商解决南沙群岛问题,维护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南沙群岛问题
外国文献及地图集罗列
1933年9月法国出版的《殖民地世界》杂志 1954、1961和1970年联邦德国出版的《世界大地图集》; 1954至1967年苏联出版的《世界地图集》; 1957年罗马尼亚出版的《世界地理图集》; 1957年英国出版的《牛津澳大利亚地图集》、《菲利普地图集》 和1958年出版《大英百科全书地图集》; 1960年越南人民军总参地图处编绘的《世界地图》; 1968年民主德国出版的《哈克世界大地图集》; 1968年英国出版的《每日电讯世界地图集》; 1968、1969年版,法国出版的《拉罗斯地图集》; 1968年法国国家地理研究所出版的《世界普通地图》; 1972年越南总理府测量和绘图局印制的《世界地图集》; 1973年日本平凡社出版的《中国地图集》。 1961年出版的《哥伦比亚利平科特世界地名辞典》 1966年出版的《新中国年鉴》 1972年出版的《世界年鉴》 二十世纪以来,许多国家权威性百科全书,如1963年美国出版 的《威尔德麦克各国百科全书》,1973年的《苏联大百科全书》 和1979年日本共同社出版的《世界年鉴》都承认南沙群岛是中 国领土。
一、历史依据 中国史料 、外国史
料 法律文献、 二、法律依据 法律文献、 各国的 承认
中国对南沙群岛拥有“ 三、国际法角度中国对南沙群岛拥有“发 先占”原则看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 现”权 、 从“先占”原则看中国对南沙群岛的主权、中国 自古管辖行为确立主权权利、 禁止反言” 自古管辖行为确立主权权利、“禁止反言”与中国对南沙群岛 的主权
法律文献
依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中华民国于1946年从日本收复南沙群岛,同时以一 依据《开罗宣言》 波茨坦公告》中华民国于 年从日本收复南沙群岛, 年从日本收复南沙群岛 系列法律程序向全世界宣告中华民国恢复行使对南沙群岛的主权, 系列法律程序向全世界宣告中华民国恢复行使对南沙群岛的主权,包括举行接收仪式和 派兵驻守,绘制南沙群岛地图,重新命名南沙群岛及其群体和个体的名称, 派兵驻守,绘制南沙群岛地图,重新命名南沙群岛及其群体和个体的名称,编写和出版 了南沙群岛地理志。 了南沙群岛地理志。 有关承认中国对南沙群岛主权的国际会议 (一)1951年旧金山对日和约(虽然我们国家不承认) 年 (虽然我们国家不承认) 会议规定日本应放弃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 会议规定日本应放弃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1952年,由 年 开罗宣言,波茨 坦公告都没有提 当时日本外务大臣冈崎胜男亲笔签字推荐的《 当时日本外务大臣冈崎胜男亲笔签字推荐的《标准世界 及提及西沙和南 地图集》第十五图《东南亚图》 地图集》第十五图《东南亚图》,就把和约规定日本必 沙群岛。早在 须放弃的西沙、南沙群岛及东沙、 须放弃的西沙、南沙群岛及东沙、中沙群岛全部标绘为 1945年,南沙群 中国。 中国。 岛日军已经向英 (二)1955年10月27日,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召开第一 年 月 日 军投降 届国际民航组织太平洋地区飞行会议。当时南越和中国 届国际民航组织 当时南越和中国 台湾当局也都派代表参加了会议。 台湾当局也都派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认为南海诸岛中 的东沙、西沙、南沙群岛位于太平洋要冲, 的东沙、西沙、南沙群岛位于太平洋要冲,这些地区的 气象报告对国际民航关系很大。所以, 气象报告对国际民航关系很大。所以,与会代表通过第 24号决议,要求中国台湾当局在南沙群岛加强气象观测 号决议, 号决议 每日四次)。当时,通过这项决议时, )。当时 (每日四次)。当时,通过这项决议时,包括菲律宾和 南越代表在内, 南越代表在内,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代表对此提出国家 承认, 承认,许多国家出版的地图明确标绘 出南沙群岛归属中国, 出南沙群岛归属中国,如1954年德意 志联邦共和国《世界大地图》、1957 年罗马尼亚《世界地理图集》、1970 年西班牙《阿吉拉尔大地图集》和 和 1973年日本平凡社《中国地图集》等。 等 英国海军测绘局 测绘局1921年编印的 年编印的《中国 测绘局 年编印的 航海志》,多处载明南海诸岛常有中 多处载明南海诸岛常有中 国人的足迹。 国人的足迹。 1933年法国《殖民地 世界》所载,1930年,法国炮舰“马 所载, 所载 年 法国炮舰“ 立休士”号测量南沙南威岛时, 立休士”号测量南沙南威岛时,岛上 名中国人; 有3名中国人;1933年4月,法国强占 名中国人 法国强占 南沙9岛时,岛上全是中国人。1965 南沙 岛时,岛上全是中国人 岛时 年出版的 出版的法国《拉鲁斯国际地图》不 出版的 不 但用法文拼音标明西沙、东沙和南沙 但用法文拼音标明西沙、 群岛的中国名称,而且注明属于“ 群岛的中国名称,而且注明属于“中 国”。1966年日本出版的《新中国年 鉴》说:“中国的沿海线,北从辽东 中国的沿海线, 说 半岛起到南沙群岛约1万 千公里 千公里, 半岛起到南沙群岛约 万1千公里,加 上沿海岛屿的海岸线, 万公里” 上沿海岛屿的海岸线,达2万公里”。 万公里
中国主张南海主权的历史与法理依据
中国主张南海主权的历史与法理依据中国国情-中国网 2012-04-11“复杂之海”其实并不复杂一段时间以来,随着国际能源危机的加剧,南海周边国家在“南海主权”问题上动作频频,加上一些别有用心大国的搅局,使得南海形势变得更加波谲云诡。
中国人最早发现并开发了南海岛屿礁滩,从历史与法理的双重角度看,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都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远在秦汉时代,中国先民在南海就已经有了航海通商和渔业生产活动。
南海诸岛在唐代已列入中国版图。
明代也将南海纳入行政管辖。
二战中日本侵占南海诸岛,战后中国政府收回,并将其归入广东省管辖。
无论是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南海诸岛行使主权的表述与行动,还是国际社会的普遍接受情况,中国对于南海以及所属岛礁都拥有无可争议的主权权益。
进入20世纪以来,世界主要国家出版的近200种地图集和权威百科全书,无不明确标明或承认,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在中国南海的传统海疆之内。
直到现在,很多岛屿的名字都印证了那段历史。
从地理上看,南海是一个半封闭海,北濒中国大陆和台湾,东临菲律宾群岛,南以连接西南婆罗洲到苏门答腊的一条线为界,西南是由马来西亚、马泰边界再到越南南端和越南南部沿岸,总面积约350万平方公里。
南海岛屿大都狭小,其中最大者为东沙岛,面积约12平方公里。
西沙最大的永兴岛约1.85平方公里,而南沙最大的太平岛,也仅0.4平方公里。
中国1958年的《领海声明》、1992年的《领海及毗连区法》及有关“中国对南海诸岛及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主权”的外交声明为南海诸岛的归属提供了法律依据。
此外,中国作为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享有九段线内沿陆地领海基线及符合条件的岛屿领海基线向外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以及最大不超过350海里大陆架的主权权利及专属管辖权。
所谓九段线是我国在南海海域国界线的一种叫法。
1947年,当时的中国政府在其编绘出版的《南海诸岛位置图》中,标绘了一条由11段断续线组成的未定国界线。
我国南海岛屿之争的缘起及解决策略思考
我国南海岛屿之争的缘起及解决策略思考南海整个面积是350万平方公里,按照已经得到世界公认的传统海疆线划分,南海有210万平方公里左右的海洋国土归属我国管辖,然而,实际上我国控制的区域不到一半。
南海中的四大群岛-----西沙、东沙、中沙、南沙、其中西沙目前已被我国完全控制,中沙除黄岩岛外也由我国控制,东沙群岛由我国台湾地区控制。
局势最复杂的是南沙群岛。
南沙群岛在祖国南疆的最南端,是南海诸岛中岛礁最多、散布范围最广的椭圆形珊瑚礁群。
南北长550多海里,东西宽650多海里,水域面积约82万平方公里,约占我国南海传统海疆线内海域面积的2/5。
岛屿共230多个,地处太平洋和印度洋的咽喉,是扼守两洋海运的要冲,地理位置十分重要。
周边邻近国家,西、南、东依次为越南、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的沙捞越和沙巴、文莱和菲律宾。
从60年代开始迄今,我国南沙群岛露出水面的岛礁以及海域被周边国家侵占和分割,资源遭到大量掠夺。
目前,南沙群岛中,我人民海军守着7个岛礁,我国台湾国民党海军驻扎在最大的岛屿太平岛,越南占据27个岛礁,菲律宾占据8个岛礁,马来西亚占据3个岛礁,南沙主要岛礁多数在周边国家的控制之下。
为什么会这样呢?南沙的丰富资源刺激了周边各国的贪欲。
别的不说,光是南海海域可供开采的石油,相当于全球的12%。
石油储量估计有1050亿桶至2130亿桶,堪称第二个波斯湾。
天然气储量达到2000兆立方米。
此外,还有多数惊人的可然冰资源。
这些资源的发现引起周边国家的高度重视,并最终成为南沙争端升级的导火索。
但由于其时美国开始入侵南越,并使战争逐步升级,一时冲淡了南沙问题。
1970年9月,菲律宾对南沙政策作出重大转变,决定从本国利益出发,不惜冒最大风险,以军事行动造成既成事实,出兵侵占了马欢岛和费信岛,随后又侵占了部分岛屿。
与此同时,从1956年就开始非法入侵南沙的南越侵略活动加剧,而此时我国正处于文革中一片混乱的时期,对此未采取有效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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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卷第4期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Vol.8,No.42006年7月Journal of Liaoning Technical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J uly 2006试以先占原则探析中国对南沙海域的主权刘继勇,李秀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政法系,辽宁 阜新 123000)摘要:根据国际法上领土取得方式之一———先占原则,通过事实的考证及法学理论的探讨,分析了中国对该海域拥有主权的法理依据,提出了南沙群岛在中国发现以前是无主地,它是由中国人民最早发现、最早利用、最早归入中国版图和行使管辖的,中国对其享有先占权。
从而说明南沙海域历来属于中国,领土主权不容置疑。
关键词:南沙海域;领土主权;先占原则中图分类号:DF 9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91X (2006)04-0346-03The Chinese dominion to N ansha sea area in pre -empt principleL IU Ji -yong ,L I Xiu -yun(Department of Politics and Law ,Liaoning Technical University ,Fuxin 123000,China )Abstract :The paper based on one of the ways of territory obtaintion in international lawpre -empt principle ,using theory relating to practice method ,discusses the jurisprudence foundation that our country has the sovereignty to the sea area ,in order to safeguard our country dominion.Nansha sea area has belonged to China from time immemorial.The territory sovereignty is unquestionable.K ey w ords :Nansha sea area ;territory dominion ;pre -empt principle 收稿日期:2005-12-17 作者简介:刘继勇(1975-),女,辽宁新民人,讲师,法学硕士,主要从事国际法研究。
当今,世界人口数量剧增、陆地资源锐减、环境污染严重,各国纷纷把目光投向海洋,海洋的战略地位和作用愈显重要,海洋权益的矛盾和争夺日趋激烈。
21世纪将是海洋的世纪。
笔者尝试着从国际法的角度,来探讨中国对南沙海域的主权。
1 南沙海域的权益纷争南沙群岛扼太平洋和印度洋海上交通要道,战略地位十分重要。
南沙海域蕴藏着十分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中国科学工作者提供的勘察资料表明,南沙海域油气资源存储量,石油为349.7亿吨,天然气8万-10万亿立方米[1]。
丰富的海洋油气资源,重要的战略位置都驱使周边一些国家在南海海域竞相抢占岛屿、划分大陆架或专属经济区界限,使这一地区的形势变得更加错综复杂,并最终演变成为世界上争议面积最大、介入国家最多和存在交叉争议的一个“热点海域”。
南沙群岛属于中国,直到20世纪中叶没有任何国家对中国拥有南沙主权提出任何质疑。
然而在70年代后,风云骤起,南海一些周边国家相继对整个南沙及其部分岛屿提出主权要求,并出兵占领了部分岛礁。
这种情势主要源于南海丰富的资源、具有战略意义的经济地理位置以及极高的海洋科学研究价值。
南海地区出现油气资源之后,菲律宾、越南、文莱、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争相圈划南海海域、占领岛屿,甚至悍然出兵侵占南海诸岛。
但是,这不能改变南海诸岛属于中国神圣领土的事实和法律地位。
在国际关系中和整个国际体系中,主权原则是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它是国际法的一切基本原则的核心。
而领土主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内容和表现,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国家的领土神圣不可侵犯;其二国家享有排他的领土管辖权。
领土管辖权包括行政管辖和司法管辖等,而行政管辖是最主要的内容,主要是国家在领土上建立某种行政机构、行使行政统治权以及其他能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管辖是传统的五种领土取得方式之一即先占的要素之一,根据这一近代国际法的重要规则,我们可以找到中国对南沙群岛拥有主权的理论基础。
2 根据先占原则,南沙历来属于中国2.1 国际法上关于“先占”、“有效占领”的规定(1)先占是一个国家有意识地取得当时不在其他国家主权之下的土地的一种占取行为。
先占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并以国家的名义进行占领。
先占的客体只限于“无主土地”,即不属于任何国家的土地。
这种无主土地包括完全无人居住地和荒岛,或虽有土著居民居住,但尚未形成国家的土地以及曾属于一国后来又被放弃的土地。
先占需要具备主观和客观两个条件:主观上要有占领的意思表示,如以国家的名义发表宣言、声明,或者通过国内立法、行政措施等方式,表示对这块土地有永久控制的意思,或者将该无主地划入自己的版图。
客观上要实行有效的占领,即国家通过立法、司法、行政措施实行有效占领或控制,如悬挂国旗、建立行政机构、竖立主权碑、建立居民点等。
先占一旦完成,则被占领的土地就成为占有国领土的一部分。
(2)关于“有效占领”,常设国际法院对东格陵兰领土争端的判决中指出:“一项主权主张,如果不是基于某种特别的行为或权利(诸如割让条约),而是单纯基于权威的持续行使,则须表明存在以下两项因素:以主权者行事的意思和愿望,此种权威的某些实际行使或表示。
”亨金在这里表明,要满足先占原则,需要以有效占领为依据。
对于怎样才是“有效占领”,英国著名的法学家奥本海总结了各种理论和实践,认为有效占领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占领者以取得国的名义对无主地实行占有,并移民定居;二是在该地建立行政管理机构,宣布主权,并行使管辖权利。
据此,行政管辖的理论根据是传统国际法的先占原则。
笔者认为,先占原则中的两个条件,首要的或第一位的是首先发现和先占无主土地或占有后放弃的土地,合法占有后,才可能行使管辖,才能谈得上有效控制。
所以没有先占,行政管辖无从谈起,没有行政管辖构不成有效占有,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在发现和占有无主地后,行政管辖便成为取得领土主权的关键。
根据国际法关于“先占”、“有效占领”的规定,中国既满足了“先占”的主观条件,也达到了“先占”原则对占有者的客观要求。
2.2 中国对南沙群岛享有先占权(1)历代封建王朝对南沙群岛行使主权的若干事实南沙群岛同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和东沙群岛一样,是由中国人民最早发现并命名,最早开发经营,以及由中国政府最早行使管辖权的。
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就是在这一基础上逐渐形成和逐渐完善的[2]。
中国最早发现了南沙,继而成为最早利用这一地区的国家。
只要翻开历史,就可知道,早在公元前2世纪汉武帝时代,中国人民就开始在南海航行,先后发现了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
之后中国人民便克服了种种困难,陆续来到南沙群岛,持续地、和平地进行开发经营活动,并开辟了从大陆经过南海通往中南半岛的航线。
三国时代(公元220-265年)万震的《南洲异物志》和康泰的《扶南传》已对南沙群岛的地形地貌特征作了描述。
宋代的《梦梁录》,元代的《岛夷志略》,明代的《东西洋考》、《顺风相送》等著作记载了中国人民千百年来到南沙航行生产的情况及南沙群岛的位置及岛礁分布情况。
上述著作把南沙群岛命名为“万里石塘”、“万里长沙”,并给各岛礁起了许多生动形象的名字。
至少从唐、宋以来便持续平静地在南沙群岛上从事捕捞、种植和其他生产活动。
这不仅表明早在1000多年前,中国人民首先发现了南沙群岛,取得了对南沙群岛的初步权利,而且证明自发现之日起,南沙群岛已成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国便已取得对南沙群岛的完全领土主权。
中国是最早对南沙实施管辖及行政主权的国家。
随着中国人民对南沙群岛的经营,中国取得对南沙群岛的领土主权,并且中国历代政府都对南沙群岛进行了行政管辖,行使了自己的领土主权。
南北朝时期的南朝宋代(420-422年),南海诸岛就在中国海军的巡辖之内。
宋朝(960-1279年)“琼辖”的管辖范围,已把南海诸岛的千里长沙、万里石塘包括在内。
唐贞元五年,南沙群岛归琼洲督府管辖。
在北宋(960-1127年),中国海军就已巡辖南海诸岛。
北宋仁宗皇帝亲作“御序”的《武经总要》记载:北宋朝廷“命王师出戍,置巡海水师营垒于广南(今广东)”,“沿舫鱼入海战舰”。
这表明北宋朝廷不仅把南海诸岛,包括南沙群岛归入自己的版图,而且置于自己的管辖范围内,派出海军负责巡辖。
元朝不仅仍把南沙群岛置于自己的疆域内,而且还派出著名的天文学家、同知太史院事郭守敬到南海进行测量并建立天文据点,行使中国的领土主权和管辖。
明代航海家郑和七下西洋,途经南沙十多次。
公元1430年,在《郑和航海图》中,中国第一次将南沙群岛标注在中国的版图上。
清朝时对南沙群岛的管辖743第4期 刘继勇等:试以先占原则探析中国对南沙海域的主权 更为经常、完善,包括竖立主权碑、升旗鸣炮、驻扎军队、设立无线电台、气象台、灯塔、设立行政机构对当地居民及其生产活动进行管理等,所有这一切都是有史可考,有案可查,且有大量出土文物可证的。
(2)在近现代,中国政府主要是通过派遣军政要员前往那里竖立石碑,升旗鸣炮,重申主权。
派驻军队,抗议和反击外国的入侵。
不惜重金建立灯塔、气象台。
批准经营企事业,成立行政机构等,对南沙群岛进行管辖。
在二战期间,日本于1939年侵占了中国南沙群岛。
1945年日本投降后,中国政府根据1943年的《开罗宣言》和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于1946年10月、12月派高级官员率舰队赴南沙群岛进行接受,并派兵驻守太平岛等岛屿。
1947年中国政府内政部公布南海诸岛新旧名称对照表,包括南沙群岛在内172个岛、礁、滩、沙名称。
1947年1月内政部方域司出版的内部地图(1948年2月公开出版),完整标述包括南沙群岛等四组群岛并明确标出了最南端的曾母暗沙,并且在南沙四周标绘了“断续国界线”[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49年10月1日成立以来,中国政府继续对南沙群岛行使主权和管辖,1950年至1956年广东省海南行政区在西沙群岛的永兴岛设立了“西、南、中沙办事处”。
1982年4月24日中国地名委员会授权公布我南海诸岛部分标准地名总计287个,这是中国政府为行使对南沙群岛的管辖,第三次公布包括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地名。
198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决议建立海南省,并将南海诸岛包括南沙群岛划归海南省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