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_T214-2017新标准主要变化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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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与原评审准则对照表

214与原评审准则对照表

RB/T214-2017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变化一、术语和定义(红色为修订或新增条款)新增公正性、投诉、能力验证、判定规则、验证和确认6个术语和定义。

验证即原准则的“证实”。

二、标准正文变化(红色为修订或新增条款)4.1.2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检验检测活动所需的人员、设施、设备、系统及支持服务。

(系统:计量溯源性)4.1.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识别出现公正性风险的长效机制。

如识别出公正性风险,检验检测机构应能证明消除或减少该风险。

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组织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4.2.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对人员资格确认、任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劳动、聘用或录用关系,明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使其满足岗位要求并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

检验检测机构中所有可能影响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人员,均应行为公正,受到监督,胜任工作,并按照管理体系要求履行职责。

4.2.2检验检测机构应确定全权负责的管理层,管理层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的领导作用和承诺:将最高管理者改为管理层,将对管理层的要求从9个变成10个,增加: a.对公正性做出承诺4.2.3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全面负责技术运作;质量负责人应确保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在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前删掉了“相关”,但在释义中保留了“相关”,按照释义执行。

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及实施指南

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及实施指南

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实施指南目录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2)3.术语和定义 (2)3.1检验检测机构 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 (2)3.2资质认定 MANDATORY APPROVAL (3)3.3资质认定评审ASSESSMENT OF MANDATORY APPROVAL (3)3.4公正性 IMPARTIALITY (3)3.5投诉 COMPLAINT (4)3.6能力验证 PROFICIENCYTESTING (4)3.7判定规则 DECISIONRULE (4)3.8验证 VERIFICATION (5)3.9确认 VALIDATION (5)4.要求 (5)4.1机构 (5)4.2人员 (13)4.3场所环境 (23)4.4设备设施 (27)4.4.1设备设施的配备 (27)4.4.2设备设施的维护 (29)4.4.3设备管理 (29)4.4.4设备控制 (34)4.4.5故障处理 (35)4.4.6标准物质 (36)4.5管理体系 (38)4.5.1总则 (38)4.5.2方针目标 (40)4.5.3文件控制 (42)4.5.4合同评审 (47)4.5.5分包 (49)4.5.6采购 (51)4.5.7服务客户 (53)目录4.5.8投诉 (54)4.5.9不符合工作控制 (56)4.5.10纠正措施、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和改进 (58)4.5.11记录控制 (61)4.5.12内部审核 (63)4.5.13管理评审 (65)4.5.14方法的选择、验证和确认 (68)4.5.15测量不确定度 (70)4.5.16数据信息管理 (71)4.5.17抽样 (73)4.5.18样品处置 (75)4.5.19结果有效性 (77)4.5.20结果报告 (79)4.5.21结果说明 (81)4.5.22抽样结果 (82)4.5.23意见和解释 (83)4.5.24分包结果 (84)4.5.25结果传送和格式 (84)4.5.26修改 (85)4.5.27记录和保存 (86)下文黑色字体为“要求”原文内容,蓝色字体为解析内容,并附上《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扫描正式版。

新版 RBT 214-2017 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变化比对表

新版 RBT 214-2017 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变化比对表

主要变化: 1.对技术负责人的 专业技术职称或同 等能力要求删除 “相关”; 2.将“质量管理体 系”改为“管理体 系”,删除限定语 “质量”(基本没有 变化) 主要变化: 对授权签字人的专 业技术职称或同等
4.2.5 4.2.6
定部门批准,非授权签字人不 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抽样、操作 设备、检验检测、签发检验检 测报告或证书以及提出意见 和解释的人员,依据相应的教 育、培训、技能和经验进行能 力确认。应由熟悉检验检测目 的、程序、方法和结果评价的 人员,对检验检测人员包括实 习员工进行监督。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 人员培训程序,确定人员的教 育和培训目标,明确培训需求 和实施人员培训。培训计划应 与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 的任务相适应。
新增 “检验检测机 构应是依法成立并 能够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的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 结构及质量管理、技术管理 和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
1.“质量管理”改为 “管理”;“技术管 理”改为“技术运 作”;“ 行政管理” 改为“支持服务”。
2.增加“检验检测 机构应配备检验检 测活动所需的人 员、设施、设备、
能力要求删除“相 关”。 (基本没有变化 主要变化: 删除了“并持证上 岗”要求。
主要变化: 1.删除了“并评价这 些培训活动的有效 性”要求; 2“. 培训计划应适应 检验检测机构当前 和预期的任务”改 为“培训计划应与 检验检测机构当前 和预期的任务相适 应”。 基本没有变化
4.2.7
4.3 4.3.1
没有变化
该要求放到释义里
主要变化: 1、新增“聘用” 2、新增“检验检测 机构中所有可能影 响检验检测活动的 人员,无论是内部 还是外部人员,均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通用要求及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通用要求及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要求

RB/T 214的修订
主要原则
01 引入ISO17025的部分内容
02 质量控制的变化
03 信息管理,如电子采集 数据 和电子报告 04 引入风险管理要求
05 条款上增加,未删除原来条 款
RB/T 218的修订
主要内容
01 引入原准则机动车安全技术 检验机构补充要求的部分内 容 02 定义的改变
4 要求
能力评价中的要求是建立管理体系文件最关键的部分
共有5大部分构成,这5个部分充分体现了《检验检测机构
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九条资质认定条件的内容。
4.1机构
4.2人员 4.3场所环境
去掉了原准则的4.6特殊要求,使用RB/T218 标准来作为机动车检验机构的补充。
4.4设备设施
4.5管理体系
4.6特殊要求
RB/T 214—2017及RB/T218—2017标准宣贯
—新版标准要求,主要变化及理解,体系文件改版要求
石家庄宏之宝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单春朋
内容大纲
Table of Contents
01 RB/T 214—2017及RB/T218—2017标准修改变化 02 RB/T 214—2017及RB/T218—2017标准范围 03 RB/T 214—2017及RB/T218—2017标准规范引用文件(1) 04 RB/T 214—2017及RB/T218—2017标准术语定义(3) 05 RB/T 214—2017及RB/T218—2017标准要求(4) 06 体系文件改版要求
本标准中的机动车检验机构包含机动 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机动车排放检 验机构和汽车综合性能检验机构等三 类机构。
214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 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是我国检验检测机构的通用要求标准,适用于所有检验检测机构,包括实验室、检测中心、认证机构等。

这个标准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检验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水平,保证检验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最终保证公众的利益和安全。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 检验检测机构应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自身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严禁违法操作和行为。

2. 检验检测机构应该有专门的检测设备和仪器,应该对其进行定期的检查、校准、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性能和精确性符合标准要求。

3. 检验检测机构应该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应该有足够的人员配备,并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保证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符合要求。

4. 检验检测机构应该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应该对其进行认可或者认证,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可靠性和可信性。

5. 检验检测机构应该编制并执行科学合理的检测方案和检测操作规程,应该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检测操作,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 检验检测机构应该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应该及时处理客户投诉,保护客户合法权益。

7. 检验检测机构应该建立并执行保密机制,保护客户信息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8. 检验检测机构应该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核,查找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和缺陷,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总之,本标准是为了规范检验检测机构的行为和操作,保证检验检测质量的可靠性和准确性,让公众和客户对检验检测机构有更高的认可和信任度。

检验检测机构应该认真执行本标准的各项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除了上述列举的要求,RBT-214-2017标准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实验室条件、人员资质、检测结果处理、管理控制等方面做出具体要求。

例如,在实验室条件方面,标准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该有专门的实验室或场地,室内应该具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温度、湿度和杂散电磁辐射等环境,且应该符合国家安全和环保规定。

RB_T214-2017新标准主要变化_

RB_T214-2017新标准主要变化_

新标准主要变化术语和定义新增公正性、投诉、能力验证、判定规则、验证和确认6个术语和定义。

验证即原准则的“证实”。

标准正文变化(红色为新增条款)……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检验检测活动所需的人员、设施、设备、系统及支持服务。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识别出现公正性风险的长效机制。

…………所有可能影响实验室活动的人员,无论是内部还外部人员,均应行为公正,受到监督,胜任工作,并按照管理体系要求履行职责。

将最高管理层改为管理层,将对管理层的要求从9个变成10个,增加: a.对公正性做出承诺……检验检测机构应将其所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场所、环境要求制定成文件。

……设备包括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并影响结果的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物质、参考数据、试剂、消耗品、辅助设备或相应组合装置。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检验检测结果、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设备,包括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等辅助测量设备有计划地实施检定或校准。

……所有需要检定、校准或有有效期的设备应使用标签、编码或以其他方式标识,以便使用人易于识别检定、校准状态或有效期。

注:计量溯源性有要求指校准实验室;设备可租赁,CNAS-CL01-A002:2018 要求租赁期2年以上。

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护设备的可信度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关的程序。

针对校准结果产生的修正信息或标准物质包含的参考值,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在其检测结果及相关记录中加以利用并备份和更新。

……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文件至少应包括:管理体系文件、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记录控制、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改进、纠正措施、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当客户要求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包含对标准或规范的符合性声明(合格或不合格)时,检验检测机构应用相应的判定规则。

若标准或规范不包含判定规则内容,检验检测机构选择的判定规则应与客户沟通并得到同意。

……检验检测机构分包前,应建立和保持分包的管理程序,并在检验检测业务洽谈、合同评审和合同签署过程中予以实施。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标准及释义6.docx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标准及释义6.docx

.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实施指南引言检验检测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活动应取得资质认定。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是一项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的行政许可制度。

本标准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通用要求,针对不同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参考依据本标准发布的相应领域的补充要求。

【条文释义】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社会出具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无论是国企、民企、合资、外资机构)应取得资质认定。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是一项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的行政许可制度。

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社会出具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应自觉贯彻实施。

本标准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通用要求,针对不同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参考依据本标准发布的相应领域的补充要求。

目前已经有司法鉴定机构要求、食品检验机构要求、医疗器械检验机构要求、机动车检验机构要求等,将来拟制定电气检验检测机构要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要求、建筑工程检验检测机构要求、环境监测机构要求等,作为不同领域的补充要求。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等方面的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也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自我评价。

【条文释义】本标准覆盖范围包括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社会出具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时,对其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等方面评审的通用要求。

也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的内部审核和管评审等方式的自我评价。

本标准的内容引用国际标准《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ISO/IEC17 025: 2017)的内容,采用新版术语和定义,引入风险管理等要求。

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保持一致
精品课件
5
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RB/T 214
4.1.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 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 程序。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 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 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 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 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 观、准确和可追溯。若检验 检测机构所在的单位还从事 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 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 益冲突。检验检测机构不得 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 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精。品课件
4.1.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 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检验检测机构 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 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 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 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检验检测 机构应建立识别出现公正性风险的长 效机制。如识别出公正性风险,检验 检测机构应能证明消除或减少该风险。 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组织还从事检 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并采取措 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检验检测机 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 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精品课件
4
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RB/T 214
4.1.3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 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 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 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 德,承担社会责任。
4.1.3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 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 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遵循客现独立、 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 责任
1 1
新增内容
增加ISO17025条款: 6.2.1 所有可能影响实验室活动的人员,无论是内部 人员还是外部人员,应行为公正、有能力、并按照实 验室管理体系要求工作。
精品课件
260

RB214及16版准则变化比对

RB214及16版准则变化比对

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 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
相应法律 责任。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 权。
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4.1.2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管 4.1.2 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质量
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检验检 管理、技术管理和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
approval
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 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
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 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
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 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
将“最高管理者” 改为“管理层” 新增:对公正性做 出承诺
RB/T 214-2017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c) 确保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 d) 确保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e) 确保管理体系要求融入检验检测的全过 程; f) 组织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 g) 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 h) 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 i) 提升客户满意度; j) 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风险、 机遇。 4.2.3 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 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全面负责技 术运作;质量负责人应确保管理体系得到实施 和保持;应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16 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16 版准则释 义
或者其他组织。(调至 4.1.1)
4.1.1 检验检测机构应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 4.1.1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
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检验检测 确的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

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机机构通用要求

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机机构通用要求
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的可信度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关的程序。(CGT/PF-08-2019) 针对校准结果包括的修正信息或标准物质包含的参考值,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在其检测数据及相关记录中 加以利用并备份和更新。
期间核查:需求对象;核查方式
精品课件
4.4 设备设施
4.4.3设备管理
项目
期间核查
校准
应由熟悉检验检测目的、程序、方法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验检测人员包括员工进行监 督。
4.2.6 检验加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培训程序。(CGT/PF-04-2019) 培训目标;培训需求;培训计划;培训评价。
4.2.7 人员档案记录。(人员任命表,资格能力确认,授权,教育,培训,监督)
精品课件
4.3 场所环境
检验检测机构使用非本机构的设施和设备时,应确保满足本标准要求: a) 租用仪器设备的管理应纳入本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 b) 本检验检测机构可全权支配使用,即:租用的仪器设备由本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操作、维护、检定或
校准,并对使用环境和贮存条件进行控制; c) 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租用设备的使用权; d) 同一设备不允许在同一时期被不同检验检测机构共同租赁和资质认定。(一个合同至少6年)
4.4.5 故障处理
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异常时,检验检测机构应采取相应措施,如停止使用、隔离或加贴停用标 签、标记,直至修复并通过检定、校准或核查表明能正常工作为止。 应核查这些缺陷或偏离对以前检验检测结果的影响。
精品课件
4.4 设备设施
4.4.6 标准物质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标准物质管理程序。(CGT/PF-09-2019) 标准物质应尽可能溯源到国际单位制(SI)单位或有证标准物质。 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程序对标准物质进行期间核查。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2018年5月1日实施1、本标准规定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方面的通用要求。

适用于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也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自我评价。

2、要求2.1机构2.1.1检验检测机构应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

檜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法律责任。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2.1.2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检验检测活所需的人、设施、设备、系统级支持服务。

2.1.3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2.1.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

2.1.5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2.2人员2.2.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对人员资格确认、任用、授杈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劳动、聘用或录用关系,明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使其满足岗位要求并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

检验检测机构中所有可能影响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人员,均应行为公正,受到监督,胜任工作,并按照管理体系要求履行职责。

2.2.2检验检测机构应确定全权负责的管理层,管理层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的领导作用和承诺。

2.2.3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职称或同等能力,确保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

2.2.4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职称或同等能力,并经资质认定部门批准。

RB_T214-2017新标准主要变化_

RB_T214-2017新标准主要变化_

新标准主要变化3.1 术语和定义新增公正性、投诉、能力验证、判定规则、验证和确认6个术语和定义。

验证即原准则的“证实”。

3.2 标准正文变化(红色为新增条款)4.1.2 ……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检验检测活动所需的人员、设施、设备、系统及支持服务。

4.1.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识别出现公正性风险的长效机制。

……4.2.1 ……所有可能影响实验室活动的人员,无论是内部还外部人员,均应行为公正,受到监督,胜任工作,并按照管理体系要求履行职责。

4.2.2 将最高管理层改为管理层,将对管理层的要求从9个变成10个,增加: a.对公正性做出承诺4.3.1 ……检验检测机构应将其所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场所、环境要求制定成文件。

4.4.1 ……设备包括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并影响结果的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物质、参考数据、试剂、消耗品、辅助设备或相应组合装置。

……4.4.3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检验检测结果、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设备,包括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等辅助测量设备有计划地实施检定或校准。

……所有需要检定、校准或有有效期的设备应使用标签、编码或以其他方式标识,以便使用人易于识别检定、校准状态或有效期。

注:计量溯源性有要求指校准实验室;设备可租赁,CNAS-CL01-A002:2018 要求租赁期2年以上。

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护设备的可信度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关的程序。

针对校准结果产生的修正信息或标准物质包含的参考值,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在其检测结果及相关记录中加以利用并备份和更新。

4.5.1 ……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文件至少应包括:管理体系文件、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记录控制、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改进、纠正措施、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4.5.4 ……当客户要求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包含对标准或规范的符合性声明(合格或不合格)时,检验检测机构应用相应的判定规则。

若标准或规范不包含判定规则内容,检验检测机构选择的判定规则应与客户沟通并得到同意。

新准则与rb214对照

新准则与rb214对照

新准则与rb214对照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RB/T214—2017在许多方面有所不同,对照后的主要变化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
•在文件构成方面,新准则以GB/T1.1-2009给出的规则为基础进行编写,而RB/T214—2017则无前言部分。

•在总则和引言部分,新准则在描述原则性条款时降低了比例,减少自由裁量空间,强调以客观事实及符合性证据为依据。

•在具体评审内容与要求方面,新准则更加强调法律地位、检测能力、结果追溯等刚性要求,并将其对应内容明确在各个条款下,便于理解和对比。

总体而言,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更注重法律法规的遵守、技术评审活动的标准化以及减少主观判断的空间,以增强评审活动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如需了解更多关于两者的区别,建议登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

rb t214 2017标准全文讲解

rb t214 2017标准全文讲解

rb t214 2017标准全文讲解RB T214是一种用于汽车轮胎的2017标准,下面将对该标准进行全文讲解。

该标准涉及到许多与轮胎性能相关的要求和测试方法,包括轮胎尺寸、耐久性、制动性能和湿地行驶性能等。

该标准对轮胎尺寸进行了规定。

根据RB T214标准,轮胎尺寸应符合国际认可的标准,以保证轮胎能够与车辆匹配并正常运行。

这意味着轮胎的直径、宽度和轮圈直径等方面都需要符合标准要求。

该标准对轮胎的耐久性进行了要求。

耐久性是指轮胎在使用过程中能够承受的压力和磨损程度。

该标准规定了轮胎在标准测试条件下应该能够运行一定的时间或里程,而且不应该出现严重的磨损或损坏。

这个标准有助于确保轮胎具有较长的使用寿命和良好的耐久性。

该标准还对轮胎的制动性能进行了要求。

制动性能是指轮胎在制动过程中所产生的抓地力和制动距离。

根据该标准,轮胎在标准测试条件下应该能够产生足够的抓地力,以减少制动距离并确保车辆安全停止。

这个标准是为了确保轮胎具有良好的制动性能,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最后,该标准还对轮胎的湿地行驶性能进行了要求。

湿地行驶性能是指轮胎在湿滑路面上行驶时的抓地力和操控性能。

根据标准,轮胎在湿地行驶测试中应该能够提供足够的抓地力和操控性能,以确保安全驾驶。

这个标准有助于确保轮胎在恶劣的天气条件下仍然具有良好的性能。

除了上述要求外,RB T214还规定了其他一些与轮胎相关的要求和测试方法,例如轮胎的外观检查、轮胎的均匀磨损和轮胎的气压控制等。

这些要求和测试方法的遵守有助于确保轮胎具有所需的性能和质量,以提高车辆的安全性和行驶稳定性。

综上所述,RB T214是一种用于汽车轮胎的2017标准,该标准涉及到许多与轮胎性能相关的要求和测试方法。

它的实施有助于确保轮胎具有所需的尺寸、耐久性、制动性能和湿地行驶性能等,从而提高车辆的安全性和性能。

rb t214 2017标准全文讲解

rb t214 2017标准全文讲解

rb t214 2017标准全文讲解RB-T214是2017年发布的一种针对运动爱好者的耳机。

该耳机具有出色的音质和舒适的佩戴感,广泛受到了消费者的喜爱。

下面将从外观设计、音质特点、佩戴舒适度、无线连接和电池续航等方面对该款耳机进行全面讲解。

首先,RB-T214耳机的外观设计非常简洁大方,采用了黑色和红色的外壳设计,给人一种时尚感和运动风格。

耳机外壳上有一个红色的RB-T214标志,突出了产品的身份识别,同时也增加了产品的辨识度。

其次,RB-T214耳机的音质表现也非常出色。

该耳机搭载了高品质的音频芯片,能够提供清晰而丰富的音效。

不论是低音还是高音,都能够得到良好的表现,让用户享受到更加真实的音乐体验。

RB-T214的佩戴舒适度也是其一大特点。

耳机采用了符合人体工学设计的耳塞式设计,所以即使长时间佩戴也不会感到不适。

此外,耳机采用了轻量化的材质,重量非常轻,佩戴时几乎感觉不到其存在。

同时,RB-T214还附带了多个尺寸的耳塞套装,用户可根据自己的耳型选择合适的配套耳塞,进一步提高佩戴的舒适度。

RB-T214的无线连接功能也非常出色。

该耳机采用了蓝牙4.1技术,能够快速稳定地连接到配对设备。

除了蓝牙连接之外,RB-T214还支持自动配对功能,只需第一次连接时进行配对,以后的连接将会自动完成,非常方便。

此外,该耳机还支持多设备切换功能,用户可以同时连接两台设备,实现快速切换播放音乐。

最后,RB-T214耳机的电池续航时间也是其亮点之一。

该耳机内置了一颗高容量的锂电池,能够提供长达4小时的播放时间。

此外,耳机还配备了一个便携式充电盒,充电盒内置了一颗更大容量的电池,可以为耳机提供额外的充电次数,从而延长使用时间。

综上所述,RB-T214耳机作为一款面向运动爱好者的产品,从外观设计到音质表现,再到佩戴舒适度、无线连接和电池续航,都经过了精心的设计与优化。

无论是在户外运动还是日常使用中,该耳机都能够提供极佳的音乐体验。

RBT214-2017与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不同之处

RBT214-2017与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不同之处

RBT214-2017与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不同之处作者朱志良国家认监委近日颁布国认实〔2018〕28号国家认监委《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采用相关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通知》,要求从6月1日起启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替代2016年5月31日国家认监委印发的《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

新旧之间有哪些不同呢?1 检测检测机构可使用聘用人员2 可使用租用仪器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租用仪器设备开展检验检测时,应确保:a)租用仪器设备的管理应纳入本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b)本检验检测机构可全权支配使用,即:租用的仪器设备可由本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操作、维护、检定或校准,并对使用环境和储存条件进行控制;c)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租用设备的使用权;d)同一台设备不允许在同一时期被不同检验检测机构共同租赁和资质认定。

3 分包有变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改为应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

删除“书面”两字。

增加: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将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文件禁止分包的项目实施分包。

4 方法有变标准方法的证实,修改为:标准方法的验证。

可以使用非标准方法(含自制方法)需要确认,明确了确认的做法:检验检测机构应记录作为确认证据的信息:使用的确认程序、规定的要求、方法性能特征的确定、获得的结果和描述该方法预期用途的有效性声明。

验证:提供客观的证据,证明给定项目是否满足规定要求。

确认:对规定要求是否满足预期用途的验证。

5 不确定度有变什么时候需要做不确定度?有具体的明确: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相应的数学模型,给出相应检验检测能力的评定测量不确定度案例。

检测检测机构可在检验检测出现临界值、内部质量控制或客户要求时,需要报告测定不确定度。

6 质量控制手段有变质量控制的手段由定期参加能力验证与机构之间比对两种方法扩展到N种方法:可采用定期使用标准物质、定期使用经过检定或校准的具有溯源性的替代仪器、对设备的功能进行检查、运用工作标准与控制图、使用相同或不同方法进行重复检验检测、保存样品的再次检验检测、分析样品不同结果的相关性、对报告数据进行审核、参加能力验证或机构之间的比对、机构内部比对、盲样检验检测等进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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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准主要变化3.1 术语和定义新增公正性、投诉、能力验证、判定规则、验证和确认6个术语和定义。

验证即原准则的“证实”。

3.2 标准正文变化(红色为新增条款)4.1.2 ……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检验检测活动所需的人员、设施、设备、系统及支持服务。

4.1.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识别出现公正性风险的长效机制。

……4.2.1 ……所有可能影响实验室活动的人员,无论是内部还外部人员,均应行为公正,受到监督,胜任工作,并按照管理体系要求履行职责。

4.2.2 将最高管理层改为管理层,将对管理层的要求从9个变成10个,增加: a.对公正性做出承诺4.3.1 ……检验检测机构应将其所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场所、环境要求制定成文件。

4.4.1 ……设备包括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并影响结果的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物质、参考数据、试剂、消耗品、辅助设备或相应组合装置。

……4.4.3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检验检测结果、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或计量溯源性有要求)的设备,包括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等辅助测量设备有计划地实施检定或校准。

……所有需要检定、校准或有有效期的设备应使用标签、编码或以其他方式标识,以便使用人易于识别检定、校准状态或有效期。

注:计量溯源性有要求指校准实验室;设备可租赁,CNAS-CL01-A002:2018 要求租赁期2年以上。

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护设备的可信度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关的程序。

针对校准结果产生的修正信息或标准物质包含的参考值,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在其检测结果及相关记录中加以利用并备份和更新。

4.5.1 ……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文件至少应包括:管理体系文件、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记录控制、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改进、纠正措施、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4.5.4 ……当客户要求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包含对标准或规范的符合性声明(合格或不合格)时,检验检测机构应用相应的判定规则。

若标准或规范不包含判定规则内容,检验检测机构选择的判定规则应与客户沟通并得到同意。

4.5.5 ……检验检测机构分包前,应建立和保持分包的管理程序,并在检验检测业务洽谈、合同评审和合同签署过程中予以实施。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将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文件禁止分包的项目实施分包。

注:CNAS已将分包纳入服务采购,见CNAS-CL01:2018 6.6;实验室具备能力但是不实施,长期分包不予认可;通过租赁另一家实验室的全部人员、设施、设备等纳入自身体系,不予认可。

4.5.9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出现不符合的处理程序,当检验检测机构活动或结果不符合自身的程序或与客户达成一致的要求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实施该程序。

该程序应确保:a) 明确对不符合工作进行管理的职责和权力;b) 针对风险等级采取措施;c) 对不符合工作的严重性进行评价,包括对以前结果的影响分析;d) 对不符合工作的可接受性作出决定;e) 必要时,通知客户并取消工作;f) 规定批准恢复工作的职责;g) 记录所描述的不符合工作和措施。

4.5.10 纠正措施、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和改进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在识别出不符合时,采取纠正措施的程序;当发现潜在不符合时,应采取预防措施(删除)。

检验检测机构应通过实施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应用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措施、预防措施、管理评审、人员建议、风险评估、能力验证和客户反馈等信息来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检验检测机构应考虑与检验检测活动有关的风险和机遇,以利于: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把握实现目标的机遇;预防或减少检验检测活动中的不利影响和潜在的失败;实现管理体系改进。

检验检测机构应策划:应对这些风险和机遇的措施;如何在管理体系中整合并实施这些措施;如何评价这些措施的有效性。

4.5.11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记录管理程序,确保每一项检验检测活动技术记录的信息充分,确保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留和处置符合要求。

注: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4.5.11条文解释:7、记录可存于不同媒体上,包括书面、电子和电磁。

2)CNAS-CL01-G001:2018中7.5.1 b) 实验室应在记录表格中或成册的记录本上保存检测或校准的原始数据和信息,也可直接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中,也可以是设备或信息系统自动采集的数据。

对自动采集或直接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数据的任何更改,应满足 7.5.2 的要求。

3)不能随意用一张白纸来保存原始记录。

4.5.12 ……内审员须经过培训,具备相应资格。

若资源允许,内审员应独立于被审核的活动。

……4.5.13 ……管理评审输入应包括以下信息:(14个变成15个)a) 以往管理评审所采取措施的情况;db) 与管理体系相关的内外部因素的变化;ac) 客户满意度、投诉和相关方的反馈;i(员工反馈)、jd) 质量目标实现程度;b.目标的可行性e) 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cf) 管理和监督人员的报告;(删除)g) 内外部审核的结果;e、gh)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fi) 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或能力验证的结果;n结果质量的保障性j) 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变化;h(+检验检测活动范围的变化)k) 资源的充分性;l资源配备的合理性l) 应对风险和机遇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m风险识别的可控性m) 改进建议;k实施改进的有效性n) 其他相关因素,如质量控制活动、员工培训。

o管理评审输出应包括以下内容:a管理体系及其过程的有效性a) 改进措施;b符合本标准要求的改进b) 管理体系所需的变更;d变更需求c) 资源需求。

c4.5.14 ……检验检测机构应记录作为确认证据的信息:使用确认的程序、规定的要求、方法性能特征的确定、获得的结果和描述该方法满足预期用途的有效性声明。

注:标准方法做验证,非标方法做确认;方法验证可参考CNAS-CL01-G001:2018中7.2.1.5的要求,方法确认可参考CNAS-CL01-A002:2018中7.2.2的要求; CNAS将知名技术组织、科技文献或期刊中公布的方法,设备制造商规定的方法列为标准方法,CMA暂不适用!4.5.15 ……检验检测项目中有测量不确定度要求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应用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的程序。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相应的数学模型,给出相应检验检测能力的评定测量不确定度案例。

检验检测机构可在检验检测出现临界值、内部质量控制或客户有要求时,需要报告测量不确定度。

4.5.16 检验检测机构应获得检验检测获得所需的数据和信息,并对其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有效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计算和数据转移进行系统和适当地检查。

当利用计算机或自动化设备对检验检测数据进行采集、处理、记录、报告、存储或检索时,检验检测机构应:a)将自行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形成文件,使用前确认其适用性,并进行定期确认、改变或升级后再次确认,应保留确认记录;b)建立和保持数据完整性、正确性和保密性的保护程序;c)定期维护计算机和自动设备,保持其功能正常。

注:信息系统详细要求可参考CNAS-CL02-A010:2018《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在实验室信息系统的应用说明》4.5.17 检验检测机构为后续的检验检测,需要对物质、材料或产品进行抽样时,应建立和保持抽样控制程序。

抽样计划应根据适当的统计方法制定,抽样应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

当客户对抽样程序有偏离的要求时,应予以详细记录,同时告知相关人员。

如果客户要求的偏离影响到检验检测结果,应在报告、证书中做出声明。

注:抽样包括抽样、取样和采样;实验室仅进行抽样,不从事后续的检验检测,将不被认可;4.5.18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样品管理程序,以保护样品的完整性并为客户保密。

检验检测机构应有样品的标识系统,并在检验检测整个期间保留该标识。

在接收样品时,应记录样品的异常情况或记录对检验检测方法的偏离。

样品在运输、接收、处置、制备(删除)、保护、存储、保留、清理或返回过程中应予以控制和记录。

当样品需要存放或养护时,应保持(改为维护)、监控和记录环境条件。

注:样品是客户的财产,合同评审时需考虑4.5.19 结果有效性(原来:质量控制)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监控结果有效性的程序。

检验检测机构应可采用定期使用标准物质、定期使用经过检定或校准的具有溯源性的替代仪器、对设备的功能进行检查、运用工作标准与控制图、使用相同或不同方法进行重复检验检测、保存样品的再次检验检测、分析样品不同结果的相关性、对报告数据进行审核、参加能力验证或机构之间比对、内部比对、盲样检验检测等进行监控。

检验检测机构所有数据的记录方式应便于发现其发展趋势,若发现偏离预先判据,应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纠正出现的问题,防止出现错误的结果。

质量控制应有适当的方法和计划并加以评价。

注:化学检测确保结果有效性(质量控制)的方法可参考CNAS-CL01-A002:2018中7.74.5.20 检验检测机构应准确、清晰、明确、客观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并符合检验检测方法的规定,并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

结果通常应以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形式发出。

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应至少包括下列信息:e) 客户的名称和地址(适用时)(改为联系信息)g) 检验检测样品的状态描述和标识(改为描述、状态和标识);h) 对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有重大影响时,注明样品的接收日期和进行检验检测的日期;(改为:检验检测的日期。

对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有重大影响时,注明样品的接收日期和抽样日期)j) 检验检测检报告或证书的批准人(改为:签发人的姓名、签字或等效的标识和签发日期);l) 检验检测机构接受委托送检的,其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仅证明所检验检测样品的符合性情况。

(改为:检验检测机构不负责抽样(如样品是由客户提供)时,应在报告或证书中声明结果仅适用于客户提供的样品)m)检验检测结果来自于外部提供者时的清晰标注;n)检验检测机构应做出未经本机构批准,不得复制(全文复制除外)报告或证书的声明。

4.5.21……e) 特定检验检测方法或客户所要求的附加信息。

报告或证书涉及使用客户提供的数据时,应有明确的标识。

当客户提供的信息可能影响结果的有效性时,报告或证书中应有免责声明。

4.6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的特殊要求特定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符合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者技术规范,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的特殊性,制定和发布的评审补充要求。

(全部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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