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服务改革三集中工作开展情况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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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审批实践:从“三集中、三到位”到法定机构审批局--以大连市为例

集中审批实践:从“三集中、三到位”到法定机构审批局--以大连市为例
关键词:集中审批;法定机构;行政许可权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681(2021)03-152-010 作者简介:沈毅,中共大连市委党校公共与社会管理教研部副主任,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 为公共管理与民生保障。
一、引言
集中审批是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重要形式之一。行政许可权是具有准入门槛管理 属性的一种行政权力。行政许可权和行政审批权具有较大的同质内涵,但也有一定的差别。范围 上,行政审批要广泛,含内外部行政管理实务。程序上,行政许可是最终行政申请结果,而一个 行政许可的取得,有时须经过若干部门审批。实践上,各地区多采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这一概念, 突出了涵盖外部行政许可和内部行政审批改革意蕴范畴。近年来,集中审批已成为各地区较为普 遍的改革方略和工作抓手,并探索出了多种发展类型。
a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是于 2003 年 8 月 27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 自 200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后根据 2019 年 4 月 23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 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其中,关于第二十五条表述在修正前后一致。
a 贾义猛 . 优势与限度:“行政审批局”改革模式论析[J]. 新视野,2015(05):20-25. b 程姝雯、蒋小天 . 首个“政务大厅”出现在广东江门[N]. 南方都市报,2017-11-23(003). c 人民网 .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政府 .365 工作体系:城市社会治理改革的大连样板[EB/OL].(2016-12-16), [2021-02-20].http:///n1/2016/1216/c401815-28955753.html.

贵阳市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方案

贵阳市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方案

贵阳市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助力“放管服”改革,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筑府办发〔2016〕26号)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改革现行行政审批模式,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按照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原则,将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内设机构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办理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事项进驻到位、授权到位、监督到位,有效解决行政审批项目“体外循环”问题,促进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实现阳光审批。

二、工作目标通过推行“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努力实现“事项最少、程序最简、效率最高”的改革目标。

三、主要任务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选择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文明委、市人防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安监局、市城管局、市水务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委、市移民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科技局20个市直部门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率先进行“三集中三到位”改革。

其他相关部门先进行内部审批职能集中整合归并,为下一步向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奠定基础,负责做好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待试点工作取得成果后,逐步完成“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

(一)清理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持续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确保凡是国家、省、市决定取消的,一律取消;依法能放给市场和社会的,力争放出去。

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一律下放区(市、县)或开发区。

每年年底公布我市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

县区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

县区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

县区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县区审批服务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但在过去的工作中,存在审批程序复杂、审批时限长、环节繁多等问题,给企业和群众带来了很多不便。

为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县区审批服务,进一步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县区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

二、改革目标1. 实现审批程序简化:将县区审批事项进行分类,明确审批要求,简化审批手续,减少环节。

2. 缩短审批时限:明确各个环节的时限要求,加强工作协同,优化流程,确保审批时限不超过规定的时间。

3. 提升服务质量:建立健全服务机制,加强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态度,实现审批服务的高效优质。

三、改革内容1. “三集中”(1)事中事后集中:将原本分散的审批环节、部门、人员进行整合,成立综合审批办公室,集中审批事项的申报、受理、审批、监管等环节,实现审批事项的集中办理。

(2)信息集中: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信息交流,推动各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和协同工作。

(3)承诺集中:明确各项审批时限,对于一般性的审批事项,通过承诺制和监管制度,加快办理速度,确保承诺时限的达标。

2.“三到位”(1)服务到位: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提供各类审批事项的在线查询、受理、咨询等服务,让企业和群众不必奔波办理业务,方便快捷。

(2)资源到位:合理配置审批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审批人员足够、审批设施齐全,为审批事项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3)监管到位:建立健全审批事项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县区审批服务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改革政策的落地和执行。

四、实施步骤1. 成立县区综合审批办公室,负责整合审批事项和部门,建立信息平台,制定统一的操作规程。

2. 对县区审批事项进行全面的分类和细化,明确审批要求和程序,简化审批手续。

3. 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提供在线查询、受理、咨询等服务,通过互联网技术提高服务效率。

“三集中、三到位”及政务平台部署工作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最新)

“三集中、三到位”及政务平台部署工作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最新)

“三集中、三到位”及政务平台部署工作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最新)为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三集中、三到位”及政务平台部署工作督查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要求,全力做好我县“三集中、三到位”及政务平台部署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全面整改落实市督查组反馈的问题及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整改标准,逐项推动落实,加强督导检查,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有效提高审批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

二、整改内容和措施(一)“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情况1.针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在单位内部集中没有落实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对县级各单位和部门在全省政务服务统一管理平台梳理出的行政许可、审核转报、备案类和其他服务类事项,根据承办事项设立行政审批服务专职岗位,明确专门工作人员以政府文件下发。

(编制办负责,12月25日前完成)2.针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没有全部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问题。

整改措施: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将全省政务服务统一管理平台梳理出的行政许可、审核转报、备案类和其他服务类事项所有办理事项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各单位和部门确定的审批服务专岗人员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并签订《行政功能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审批办理授权书》和《进驻政务服务中承诺书》。

派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分管领导、首席代表及其他工作人员,原单位不再保留办公场所,并不得再安排与政务服务事项审批办理无关的工作。

政务服务中心成为单位和部门实施行政审批和服务的唯一窗口,严禁两头受理,体外运行。

派驻单位不能随意调换首席代表及其他工作人员,如需调换,由单位申报,并经县政府分管政务服务的领导同意并由政府办公室文件通知后方可调换(政府办、编制办负责,行政审批办、政务监察投诉中心配合,12月30日前完成)3.针对“县级部门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分管领导或首席代表授权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审批授权到位,要求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和部门授权到首席代表,在审批办理中所有审批件全部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各单位和部门的“行政审批专用章”为审批的唯一公章,坚决不允许使用原单位公章。

(精)“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亟待加快推进(最新)

(精)“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亟待加快推进(最新)

(精)“三集中三到位”改革亟待加快推进(最新)“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即将分散在部门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行政审批机构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做到事项进驻大厅到位、授权窗口到位、电子监察到位。

“三集中、三到位”是把“放管服”改革推向纵深的关键环节,是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针对我市“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相对滞后的实际,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调研问效组于9月18日至21日赴8县市区调研,现场查看县、乡、村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室)运行情况,与相关部门座谈交流,以期全面了解改革过程中存在问题,探寻解决对策建议。

一、改革进展情况根据《X市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对比实际了解的情况,我市的“三集中”仍然处于行政审批机构向政务服务大厅集中的阶段,“三到位”中留下了审批窗口授权到位这根最难啃的“骨头”。

我市的“放管服”改革进入了攻坚突破期。

(一)“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目前,各县市区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已全部梳理到位,行政审批职能已集中到一个岗位,“第一个集中”全部完成;行政审批人员正在加快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即将完成“第二个集中”。

审批事项正在有序进驻大厅,神木、米脂等部分县市行政审批事项进驻政务大厅比率超过95%;各调研县区已经给进驻大厅的窗口签发了行政审批授权书,大多数县市区政务大厅启用了行政审批专用章,正在完善授权到位;电子监察系统除子洲县因洪灾中断正在重建以外,其他县市区电子监察全部到位,基本实现监察到位。

(二)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正在加快建成。

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方面,北部县区到今年年底政务大厅面积都将超过5000平米,同时能够实现配套设施齐全;南部县除绥德县外,其他各县正在积极筹资改扩建政务大厅,到年底前均能超过3000平米。

目前,各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导办台、抽号机、填写台、休息座椅、饮水机等便民设施一应俱全,基本能够满足服务需求。

全市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方案

全市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方案

全市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助力“放管服”改革,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X府办发〔X〕26号)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改革现行行政审批模式,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按照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原则,将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内设机构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办理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事项进驻到位、授权到位、监督到位,有效解决行政审批项目“体外循环”问题,促进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实现阳光审批。

二、工作目标通过推行“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努力实现“事项最少、程序最简、效率最高”的改革目标。

三、主要任务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选择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文明委、市人防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安监局、市城管局、市水务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委、市移民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科技局20个市直部门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率先进行“三集中三到位”改革。

其他相关部门先进行内部审批职能集中整合归并,为下一步向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奠定基础,负责做好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待试点工作取得成果后,逐步完成“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

(一)清理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持续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确保凡是国家、省、市决定取消的,一律取消;依法能放给市场和社会的,力争放出去。

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一律下放区(市、县)或开发区。

每年年底公布我市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

牵头单位:市编委办责任单位:市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二)梳理归并行政审批职能。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提升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水平的实施意见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提升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水平的实施意见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提升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水平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5.06•【字号】•【施行日期】2016.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提升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水平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单位: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升行政服务效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政〔2015〕68号)等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提升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水平,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深化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即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承担审批职能的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网上办事大厅集中,做到审批事项进驻中心到位、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按照审批和监管职能分离的原则,从制度上彻底改变我市现有审批运行方式,有效解决行政审批“两头审批”、“体外循环”、授权不到位等问题,实现阳光审批,进一步改善全市经济发展软环境、优化和提升区域竞争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目标以持续深化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为抓手,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大力推进部门审批职能相对集中、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和审批项目联审联办等工作,着力提升行政服务效能,推动政府相关审批部门不断优化再造审批流程。

除涉密事项外,确保市级所有行政审批部门和审批服务事项(含中央及省直垂管部门),100%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及其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和纳入《行政服务中心标准体系》管理,部门100%审批服务事项由一个科室审批,并充分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努力实现审批环节简约化、审批手续便捷化、审批过程快速化。

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股,明确首席代表
充分授权并刻制行政审批专用章,审批服务股室整建制进中心。借助县效能建设电子监察及综合服务信息平
台,审批服务事项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实行快捷高效办
理,电子监察平台实时进行监察。并
建立网上申报审批服务系
统,实行审批服务县乡联动和网上办理。目前进驻单位30家,人员103
人,行政审批服务项目118
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行政审
批服务“三
集中三到
位”工作开
展情况汇报
行政审批服
务“三集中三到
位”工作开展情况没有对大部分县直单位及时
汇报 批复设立行行政审批股;行政审批权力编
力清单清理和规范不到位 办 今年
以来,县 政务服务 存 中心紧紧
单围绕全县在
位 “点燃激问
情提效能题
正风肃纪
树形象”
活动部
署,以行
政审批服
务“三集中”工作为抓手,改革创
新、锐意进取、狠抓落实,建成运营政务服务中心和企业服务中心两大平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
下:
一、基本做法
根据县效能建设领导小
组《关于印发<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意见>的通知》(泗
效字
〔2015〕2号)精神,
围绕“改革现行的行政审批模式,将部门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向一个股室集中,承担审批(服务)
容,本部门对内部办件电子监察不
到。全县通过审批网县乡联办的项目还没有运行,网上
申报业务刚开通试运行未有办件。
4、统一收费工作未落
实。在中心未设立非税收收入收缴窗口,进驻项目涉及的费用收缴由各单位自己收纳,不能实现银行缴费,没有实现统一收费,对中介机
构的服务收费没有监管。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审批事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通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审批事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通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审批事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8.24•【字号】锦政办发〔2018〕81号•【施行日期】2018.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审批事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通知锦政办发〔2018〕8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根据《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2015国家标准)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行政审批事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承担审批职能的科室向市行政审批局大厅(以下简称“大厅”)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做到审批事项进驻大厅到位、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

通过实施“三集中、三到位”,有效解决行政审批事项“分散审批”、线下办理、企业“多头跑”“办事难”等问题,优化审批流程,实现阳光审批,促进提速增效。

二、工作目标通过实施“三集中、三到位”,达到审批部门进驻100%,许可事项进驻(涉密事项除外)100%,进驻大厅窗口授权到位100%;实现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环节最简、效率最高”,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和“办事不出厅”。

三、进驻要求(一)部门进驻要求各审批部门要结合“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与服务职能,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化投资发展环境。

1.范围。

行政区划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应进驻同级大厅。

2.程序。

由编制部门确定进驻部门名单,明确进驻事项,报经本级政府审查批准;进驻部门因法律法规变化和职能调整情况需进行调整时,报编制部门和本级政府批准。

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实施方案(最新)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助推新旧动能转换,现就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应进必进原则。

坚持“中心之外无审批”的理念,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全进”的要求,将行政许可、依申请提供的公共服务、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具有审批服务属性的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和镇街群众服务中心,部门(单位)内不再审批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二)集中办理原则。

将部门(单位)政务服务职能集中到许可服务科,许可服务科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

整合各项政务服务职能,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请材料,推进“全流程”、“全链条”审批,加强网上审批,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实现统一受理、统一送达和联合勘验、联合办理、集中办理,提高集成服务水平。

(三)授权到位原则。

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设立窗口首席代表,部门(单位)对首席代表充分授权。

对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和听证的一般性审批事项,在窗口直接办结。

二、实施范围和工作目标(一)实施范围。

面向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业户、城乡居民提供政务服务的县直部门(单位)和驻鱼部门(单位),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工作目标。

按照“精简、统一、便民、高效”原则,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即:部门(单位)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向许可服务科集中、许可服务科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集中、进驻事项向电子政务服务平台集中,事项进驻到位、人员派驻到位、对首席代表授权到位,努力实现政务服务部门(单位)进驻率、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率、政务服务授权率“三个百分之百”的目标。

创新和完善政务服务运行模式,提升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水平,确保政务服务办理成本最低、程序最简、效率最高,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优良的政务环境。

三、重点工作任务(一)整合政务服务职能、规范机构设置。

政务服务项目多、业务量大的部门(单位),可单独设置许可服务科;部门(单位)政务服务职能分布在两个及以上科室的,把政务服务职能、事项、人员向许可服务科集中,由许可服务科集中受理、统一协调本部门(单位)的政务服务事项;部门(单位)事项少或审批频次低的,将政务服务事项明确到某一业务科室,加挂许可服务科牌子。

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情况汇报

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情况汇报

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情况汇报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情况汇报(一)尊敬的领导:为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改革,提高行政效能,我单位积极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要求,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1. 职能集中情况我们对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进行了全面梳理。

通过内部协调和整合,明确了[X]项行政审批事项和[X]项公共服务事项,并将这些职能统一划归到一个专门的内设机构。

在这个过程中,与各个业务科室密切沟通,确保职能划转准确、无遗漏。

例如,原分散在多个科室办理的企业注册登记相关业务,经过梳理后,统一集中到新设立的行政审批服务科室,实现了职能的初步集中。

2. 人员集中情况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从各个科室抽调了[X]名业务骨干充实到行政审批服务队伍。

这些人员经过选拔,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同时,为了让他们更好地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要求,组织了专门的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政务服务礼仪、新的审批流程和系统操作等。

通过培训,工作人员迅速掌握了新技能,能够熟练地为群众和企业办理业务。

目前,集中办公的人员已经全部到位,形成了一支专业、高效的政务服务团队。

3. 事项集中情况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都进驻政务服务中心。

我们与政务服务中心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完成了事项的进驻工作。

在进驻过程中,对事项的办理流程进行了优化和再造。

根据政务服务中心的统一要求,制作了详细的办事指南,明确了每个事项的受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并通过政务服务网和现场展示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

例如,在办理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时,将原来涉及多个环节、多个部门的流程进行整合,减少了不必要的申报材料和环节,办理时限从原来的[X]个工作日压缩到了[X]个工作日,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

二、取得的成效1. 服务效率显著提升通过“三集中、三到位”,避免了群众和企业在不同科室之间来回奔波。

以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许可为例,以前需要分别到不同的地方提交材料,现在在政务服务中心的一个窗口就能完成,平均办理时间缩短了[X]%以上。

推进“三整合”改革情况自查报告

推进“三整合”改革情况自查报告

推进“三整合”改革情况自查报告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街道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现将“三整合”改革情况汇报如下。

这次改革,街道逐步统一和规范赋权事项,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街道设置了9个职能机构,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局、政法和社会管理局、经济发展局、建设局、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为民服务中心、财政局,并于6月15日召开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动员会暨揭牌仪式,实现了组织架构的流程再造。

根据街道实际情况,经过通盘考虑,慎重研究决定,主要遵循三点原则:一是改革需要原则,根据全区基层乡镇街道机构改革要求,打破了原有中层正副职设置,严格按照街道内设机构正副职任职。

二是人岗适宜原则,根据街道现有机关事业干部人员情况,原则上坚持“人随事走、人岗适宜”,结合内设机构职能对人员进行适岗调整,确保人尽其才。

三是平稳过度原则,根据街道现有的职数和人数能够相匹配,避免了大面积竞岗造成人心浮动、人员浮动,确保改革平稳过度,开展人事安排。

围绕区“三整合”工作要求,我们聚焦中心,突出重点,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打造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是集成研判社会治理信息、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平台。

街道以“党建引领、部门联动、数据赋能、清单管理”的新模式,以建好用好街道指挥中心为突破,努力走出一条大数据支撑、网格化管理、铁脚板担当的基层治理路径。

具体来说,做到“四个全面”:一是全面配强力量推动实体运行。

按照“1+3+n”的标准,即1名中心主任、3名副主任、街道网格化管理、12345、数字城管等5名工作人员的架构,足额足员配备力量,理顺运行管理机制。

腾出300平方办公用房,投资300万元,建设集分析研判、联动指挥、行政问效等一体的综合指挥平台。

同时,围绕收集诉求、交办事件、督导问效,对现有运行平台进行优化升级,充分发挥街道指挥中心基础性、实战性地位和作用。

统一思想步调一致推进齐齐哈尔市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

统一思想步调一致推进齐齐哈尔市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

统一思想步调一致推进齐齐哈尔市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摘要: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政务中心建设的指示要求,安排部署我市行政审批方式“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

市委、市政府要求必须统一思想,步调一致,坚决把改革推进落实到位。

下载论文网一、充分认识“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的必要关键词:统一思想,步调一致,推进,齐齐哈尔市,行政审批,三集中,到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强政务中心建设的指示要求,安排部署我市行政审批方式“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

市委、市政府要求必须统一思想,步调一致,坚决把改革推进落实到位。

下载论文网一、充分认识“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的必要性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来,我市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但尚需进一步强化。

核心是两个方面:一是继续扩大开放,二是继续深化改革。

对我市而言,开放很重要,不开放先进的文化进不来,科学的设计理念进不来,亟须的项目和资金也进不来,城市发展就没有生机和活力。

与开放相比,由于我市深受计划经济影响,市场规则、市场机制在这里体现不充分,运行不顺畅,还是计划经济那一套,深化改革更为重要。

过去,我市实施了多项改革,如,国有企业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公务用车改革在全国开了好头且没有反弹。

近两年,市委、市政府虽然没有公开提改革,但也在坚持改革。

如,以执法相对集中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以警力下沉为核心的公安管理体制改革,以事前评审为核心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以财权事权下放为核心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及正在进行的房地产开发“建管分离”改革等等。

上述改革,都是打破固有体制的过程,都是应对市场变化的有效措施,都具有明显的实践效果。

但是,“一招鲜”并不一定“吃遍天”,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面对不断变化的形势,任何一项改革又必须是一个不断深化、与时俱进的过程。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市开展得比较早,但没有持续深化。

现在回过头看,对照先进地区看,已明显滞后。

市委、市政府决定推进行政审批方式“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就是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继续深化。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实施意见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实施意见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0.31•【字号】通政发[2011]73号•【施行日期】2011.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实施意见(通政发〔2011〕7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进一步深化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优化投资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推行“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三集中、三到位”,是指部门行政审批职能(行政许可、行政服务,下同)向一个处室集中、承担审批职能的处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切实做到审批事项进驻落实到位、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

推行“三集中、三到位”,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的必然要求,是解决行政审批项目“体外循环”的有效途径,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转变机关作风、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增强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推行“三集中、三到位”,从制度上彻底变革原有的审批运行方式,有利于优化审批流程,实现阳光审批,促进提速增效,从而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全市上下必须高度统一思想,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这项工作的落实。

二、工作目标通过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达到“三个百分之百”,即:市级有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进驻服务中心率达到100%,市级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驻服务中心率达到100%,市各部门对进驻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授权到位率达到100%。

区三集中三到位自查情况报告

区三集中三到位自查情况报告

区三集中三到位自查情况报告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殷美根书记在《关于有效解决我市行政审批堵点、难点、痛点问题的调研报告》上的批示精神,我区对“三集中、三到位”情况开展了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区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共16家,分别是区房管局、区城建局、区卫健委、区商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教科体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文广新局、区民宗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农办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过这些部门自查,“三集中、三到位”具体情况如下:一、“三集中”情况1.审批职能向科室集中情况:商务局行政许可事项在该部门市场秩序科集中,区城市管理局尚未组建专门行政审批科室,其他各单位均在本单位组建了专门行政审批服务科室。

2.审批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情况:区市场监管局,区房管局、区城建局、区卫健委在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有独立办事服务窗口;区安监局、区商务局、区城管委、区教科体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文广局、区民宗局、区生态环境局因实际办证量较少,进驻政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农办未在区政务服务办事大厅设置办事窗口。

3.审批事项向网上办理集中情况:区城管局部分事项纳入市政务服务网,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均纳入市政务服务网,区城建局、发改委、文广新局高频事项可实现网上办理。

二、“三到位”情况4.窗口人员配备到位情况:目前,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职能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常驻行政服务中心;区城建局、区卫健委、区商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教科体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文广新局、区民宗局、区生态环境局窗口工作人员常驻行政服务中心,接受中心统一日常管理;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农办未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

5.事项进驻到位情况:教科体局有1项行政审批事项进驻中心窗口,其余5项行政审批事项在本局办理;区财政局除现场勘察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审批、办结、出件均在中心现在办理;区城市管理局部分行政审批事项进驻中心窗口;其他已进驻单位审批事项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在窗口受理、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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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服务改革三集中工作开展情况的分析
作者:陈彬颖
来源:《科技视界》2014年第21期
为提升审批服务,方便群众办事,我局于2006年整合相关科室职能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并设立审核审批科,设置窗口7个,“面对面”接受群众咨询、办件等事项。

自进驻以来,我局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以“高效办事”为抓手,不断深化和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渐形成行政审批工作的“三集中”。

现根据会议安排,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1 主要做法
1.1 职能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进驻到位
目前,我局进驻中心的单位有局行政审核审批科、泉州市土地权属登记发证中心、泉州市土地档案室、泉州市国土资源咨询服务中心等4个单位共31人。

局行政审核审批科于2006年进驻,负责审批12个审批事项;泉州市土地权属登记发证中心2006年以临时机构挂靠审批科一并进驻,2009年正式成立独立正科级事业单位,成建制进驻,负责土地使用权登记、他项权利登记等业务工作;泉州市土地档案室(加挂泉州市国土基础地理与信息中心牌子)按中心要求于2010年进驻,负责涉及土地发证档案、用地审批档案卷宗查询和抵押登记土地证鉴证等业务工作;泉州市国土资源咨询服务中心为市国资委下属国有企业(委托我局管理),2009年进驻,负责土地测量并出具办理土地证所需的宗地图。

1.2 行政审批职能向审核审批科集中,授权到位
按照“应尽必尽”的原则,我局将14个审批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分别为市区使用国有土地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审批、具体建设项目使用国有未利用地审批、市区临时用地审批、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作价出资、入股)审批(包括分割宗地补办出让、工矿仓储建设用地补办出让、个人私宅用地补办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包括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注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审核、采矿许可证审批、测绘作业证审核、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审批、单位及个人土地登记发证档案及用地卷宗查询、宗地图测绘等,所有审批项目都通过窗口受理和办结。

1.3 行政审批事项向政务平台集中,电子监察到位
为配合市行政服务中心推行电子政务、提高办事效率的要求,我局进驻中心十二大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对接泉州市网上审批管理系统平台,实行网上审批。

市民可以网上自行下载行政审
批事项的办事指南、法律依据、申报表格等资料;受理事项的办理进度(受理、补退件、办结情况等)通过网上平台操作直接以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同时,市民还可通过网上平台主动跟踪受理事项办件情况,提高了审批过程的透明度,增强了监督力度。

此外,我局还进一步通过推行电子证照,创新网上审批方式。

2010年5月,我局正式启用泉州市土地登记计算机管理系统,并率先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审批管理系统对接,不仅实现办证从窗口受理到办结领证全程信息化管理,也使发证工作能实时接受行政服务中心、市效能办的监督检查。

2 取得成效
“三集中”审批机制的运行,解决了“只挂号、不看病”的老问题,杜绝了“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的现象。

行政服务窗口由“收发室”转变为“一站式服务窗口”,审批单位由“中转站”转变为审批办结的行政服务场所,办事效率大大提高。

2.1 建立了便民平台
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按照“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的运作模式,加快审批服务功能的进一步凝聚和整合。

对重点建设项目、三维对接项目等实行“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要事先办”的原则,实行“跟踪督办、限时快办、主动协办、预约办理、容缺预审”服务制度。

通过导入群众满意度评议系统,群众可直接通过设立在每个窗口的满意度评价器,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效能进行测评,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办事效能进行监督,更进一步提升窗口办事效率。

2.2 提升了审批效率
审批时限进一步缩短,通过规范承诺时限、充分授权等方式进一步压缩审批流程。

对所有的审核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进行了重新整合,优化和完善。

做到办事环节能简化的尽量简化,每个审批环节能缩短的尽量缩短。

十四个审批事项办理事项由原来的180个工作日压缩为87个工作日,大大地缩短了审批时间。

每个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限均压缩到法定时限的50%以内。

2.3 方便了群众办事
通过科室进驻、职能进驻,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程度进一步提高。

今年截至目前,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2947件,办结2947件,按时办结率100%,提前办结2864件,提前办结率97.2%,没有出现逾期现象。

其中,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682宗,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458宗,宗地图测绘1052宗,土地档案查询401宗,房改房(含划拨商品房)上市交易补办出让13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审核117件,抵押登记81宗,供地审批8宗,用地预审11宗,划拨工业用地补办出让3宗,测绘作业证审核1宗。

3 存在问题
3.1 容缺预审制度执行遭遇瓶颈
根据《泉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绿色通道”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容缺预审制度要求,“绿色通道”项目在基本条件具备,申报材料主件齐全,其他条件和材料有所欠缺情况下,各职能部门窗口应先予受理审批,但申请人必须在30天内将材料补齐或修改,否则职能部门将批文作废或收回证照。

该项制度我部门在执行时会面临部门证件或批文已送达,但项目业主无法补齐相关材料,证件、批文无法强制执行收回的局面,给工作造成被动。

3.2 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未得到充分发挥
由于窗口工作人员长期在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与原单位基本上没有接触,缺少更多实践平台,导致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相对单一,工作能力提升受限,部分工作人员因面对群众工作复杂,压力大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队伍不稳定。

3.3 依法办事与简化手续矛盾突出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加强,依法办事的要求越来越多,行政许可条件也越来越高。

国土业务又涉及较多敏感问题,需依法依规谨慎对待。

上级部门在检查工作时要求行政审批工作做到依照法律规定条件办事,而且要求材料齐全。

但群众要求在办事时能简化手续,最好能够不要一份资料。

这一矛盾比较突出,处理起来很难,群众意见也最大。

4 工作建议
4.1 进一步完善容缺预审制度
在执行“容缺预审”制度时,建议在项目业主将所缺材料补齐补正后,窗口部门再为其颁发相关证件及批文,以此保障批文、证件的有效性。

杜绝“容缺预审”制方便了群众,却为难了部门情况的发生。

4.2 建立窗口工作人员定期回局机关轮岗交流制度
轮岗是提高工作效率、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的有效途径。

干部能力的提高,不仅依靠知识积累,更需要广阔的实践平台。

建立进驻中心工作人员与局机关其他工作人员定期轮岗交流制度,不仅能调动窗口工作人员积极性,也能使更多局机关工作人员了解审批窗口工作和审批业务,增加审批科业务实力。

4.3 简化办事程序要有政府及法规政策支持
现在,国家要求行政审批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否则将追究责任,与此同时,审批部门之间审批材料互为前置情况又时有发生。

为解决此矛盾,一方面建议市政府法制部门牵头,各部门参与,全面梳理审批事项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力求解决部门之间审批材料
“互为前置”的问题;另一方面建议市政府在前者基础上进一步出台简化办事程序及材料的具体规定,让各部门在审批过程有章可循,不各自为政,真正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责任编辑:汤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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