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来发展前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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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来发展前景

安徽成兴循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公司将投资建设《年20万吨废塑料初加工及年产12万吨超细复合纤维》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8.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5亿元。首期注册资本5000万元,立项占地面积650亩(实际规划用地面积744亩)。

公司拟建设一个废旧塑料集合群工业园区,由循环科技研发中心、废塑料初加工区、超细复合纤维深加工区和日万吨级污水处理工程及集中供气、供电工程组成。

废塑料回收、利用是维持我国塑料工业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也是解决塑料垃圾污染环境的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因此废塑料回收利用是一项前途光明的绿色产业。

安徽省界首市是我国著名的废塑料聚散地,“安徽省田营循环经济工业区”在2011年被国家首批列入“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之一。现该地区由于种种原因最终没能形成规模化的发展,但是原有的废塑料加工利用基础仍然存在,目前该地区从事废塑料加工利用的经营户近1500家,从业人员3万余人,年收购、处理的废塑料达130万吨之多。

安徽成兴循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安徽阜阳界首市工业小区建《年20万吨废塑料加工胶年产12万吨超细复合纤维项目》,项目建成后对界首市废塑料加工行业的现状可得到相应的改变,直接改变目前废塑料初加工过程中的废气、废水污染环境的问题

以及循环用水、节约用水的问题;建设一个先进的废塑料深加工生产区,与废塑料初加工形成产业链,打造界首市循环经济及资源再生利用的标杆企业和龙头企业;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安徽省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有利于界首市废塑料回收加工业的有序发展和良性发展。

项目厂址条件较优越,交通运输方便,当地水、电资源可靠,煤炭供应渠道畅通,具备支持本项目建设的条件和能力。项目投入运行后,具有明显的的经济效益,能安排千余人就业,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建设周期短、见效快,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废塑料是我国八大类再生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回收废塑料而实现节能、降耗、减排的效果尤为显著,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的一项统计数据表明,2010年我国共计回收约2000万吨废塑料,其中:进口废塑料约862吨,国内回收废塑料约1200万吨。废塑料回收已经成为我国再生资源回收的主力军。

根据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的一项调查数据,2010年我国塑料消费量为7135.6万吨,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塑料消费国和仅次于美国的塑料第二大生产国,预计到2015我国合成树脂及塑料产品的消费量将达到1亿吨,并急剧地向差别化、功能化、高端化方向发展,巨大的塑料增量为废塑料回收利用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雄厚的基础。

从材料本身而言,再生塑料比原生塑料具有更好的环境优势,以聚酯塑料为例,生产再生聚酯所需原料不足合成聚酯所需原料的2/3,并减少了2/3的二氧化硫和50%的二氧化氮的排放,用水量减少10倍,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2.5倍。另一方面,国家

对电、油价格的调控,将直接导致与石化工业及与其相关的合成树脂和塑料产品的成本大幅度增加,这一情况对废塑料回收及再生利用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目前我国废塑料回收利用已经有国家政策的支持,但是从长远来看,废塑料处理要有生命力,必须考虑再生产品的经济性,废塑料加工、再生企业必须具有规模效应。废塑料回收、处理、再生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是一项绿色事业,需要政策倾斜、立法行政支持才能蓬勃发展,只有各种社会关系理顺了,政策、法规健全了,才会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本项目废塑料初加工及超细复合纤维加工的产品具有以下优势:

1、政策优势

本项目采取工业园的形式集中进行废塑料初加工,生产规模大,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第三十八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二十八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的规定,是当前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建设的项目。根据《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文)的规定,销售废塑料初加工产品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

2、国家税收政策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要求制定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和收费政策,明确提出: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和完善有利于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税收政策,加快建立大宗废旧资源回收处理收费制度。该文件的政策性导向说明,今后我国还将出台一

系列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具有可操作性的财税和收费的方法及细则。

本项目以废塑料为原料生产废塑料初加工产品和超细复合纤维产品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具备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

为了更好地扶持我国废塑料回收利用行业的发展,我国政府从财税政策上对废塑料回收利用行业采取了优惠的政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分别于1994年、1995年、1996年、1998年、1999年、2001年连续多年提出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实行增值税优惠的政策。

2011年11月2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又一次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文),该文件规定:

以废塑料、废旧聚氯乙烯(PVC)制品、废橡胶制品及废铝塑复合纸包装材料为原料生产的汽油、柴油、废塑料(橡胶)油、石油焦、碳黑、再生纸浆、铝粉、汽车用改性再生专用料、摩托车用改性再生专用料、家电用改性再生专用料、管材用改性再生专用料、化纤用再生聚酯专用料(杂质含量低于0.5㎎/g、水份含量低于1%)、瓶用再生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树脂(乙醛质量分数小于等于1ug/g)及再生塑料制品,只要生产原料中上述资源的比重不低于70%,销售时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

本项目废塑料初加工产品和超细复合纤维产品均符合上述规定,销售时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

本项目已申报安徽省“861”工程。

项目建成达产后,废塑料加工及超细复合纤维产品年实现销售收入25亿元,增值税0.8亿元,净利润1.8亿元,设想通过几年的发展,公司将成为安徽省一流“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安徽成兴循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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