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校长应知应会卡
绵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5.03•【字号】绵府办发〔2016〕24号•【施行日期】2016.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绵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府办发〔2016〕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3日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6〕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自2006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来,我市切实将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城乡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全面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为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基础性保障。
但是,现行保障制度存在城乡政策不统一、城乡公用经费标准“倒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不相适应、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综合改革有待深化等问题。
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是教育领域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的重大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全市教育改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优化教育布局,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在更高层次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实现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成教育强市和西部人才高地。
二、总体要求(一)完善机制,城乡一体。
行测积累:“三农”问题应知应会知识点
行测积累:“三农”问题应知应会知识点一、三农问题细节考点1、解决“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2、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3、总要求: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4、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3、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4、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主攻方向: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7、农业经营者队伍: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8、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要求:有标准、有网络、有内容、有人才9、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10、特别法人: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1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12、义务教育发展机制: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13、人力资源开发机制:自主培养与人才引进相结合,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并举14、多元投入格局: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15、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16、三农工作队伍建设: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17、宅基地的“三权分置”: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二、乡村振兴发展的具体要求:(1)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2)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3)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4)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5)乡村振兴,生活富裕是根本(6)乡村振兴,摆脱贫困是前提(7)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8)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破解人才瓶颈制约(9)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三、乡村振兴总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
四、乡村振兴“三步走”(1)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2)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3)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五、乡村振兴基本原则(1)坚持党管农村工作(2)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3)坚持农民主体地位(4)坚持乡村全面振兴(5)坚持城乡融合发展(6)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7)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六、三农工作重要建设的几方面2、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3、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4、建立产学研融合的农业科技创新联盟5、华北地区:扩大华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范围6、东北地区:加大东北黑土地保护力度。
两基应知应会知识
“两基”相关知识(一) “两基”和“两全”“两基”是指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
“两全”是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 “两基”指标:国家“两基”验收有普九A级指标5个,扫盲A级指标1个,普九B级指标26个,扫盲B级指标3个,普九C级指标50个,扫盲C级指标10个。
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指标体系总分200分,其中有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小学生辍学率、初中生辍学率、15周岁人口中初等教育完成率、17周岁人口中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15周岁人口中文盲率、小学专任教师任职条件达标率、初中专任教师任职条件达标、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小学、初中新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小学、初中校长岗位培训合格率等16个硬指标,总分80分。
扫盲总分100分,其中有青壮年非文盲率、基层单位扫盲工作达标率、复盲率、乡级农牧民文化技术学校办学面、青壮年劳动力培训面等5个硬指标,总分50分。
“两基”合格的标准:硬指标必须达标(普九80分,扫盲50分),其他指标最低标准,普九90分,扫盲35分,即普九最低分170分,扫盲最低分85分,“两基”最低达标分255分。
(三)“两基”工作情况我区“两基”工作从1995年开始实施,到2003年全区完成了65个县(市、区)的“两基”任务,地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达到68.32%,从根本上改变了解放前新疆90%人口都是文盲的历史。
2003年国务院开始实施《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我区有28个县(市)列入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项目工程。
到2009年底28个县(市)实现了“两基”攻坚目标。
截至2007年底,全区93个县(市、区,不含兵团),已经有92个县(市、区)实现了“两基”目标。
经过近十几年的不懈努力,按期完成了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两基”规划目标,“两基”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和阶段性成果。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应知应会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应知应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应知应会一是注重教育公平,保障学龄儿童就读机会均等。
(1)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体系。
(2)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
(3)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县域内初中的比例逐步提高。
(4)建立贫困家庭子女、留守及残疾儿童关爱体系。
(5)学生免试就近入学,没有违法进行考试招生的现象。
二是加大经费投入,促进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均衡三是优化教师队伍,推进义务教育师资水平均衡。
(1)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
(2)义务教育学校学科教师配备合理,生师比达到省定编制标准。
(3)建立并有效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制度。
(4)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加强教师培训。
四是提升管理水平,推动义务教育办学质量均衡我县十分重视学校质量管理,采取了校长认标上岗、教师坐班办公、老师跨校教研、县教育局突击飞行检查、组织随机点录评课等一系列措施,教学效益明显提高;通过打造“听课特色、文明卫生管理、健康管理”三大特色活动,教育创新、特色建设成效显著,各校教育教学质量都有较大提升。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应知应会近几年来,阜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全面改善办学条件。
先后投入28亿元,在各镇区全面建成中心初中、中心小学和中心幼儿园,在县城改造老城区学校、建设城南新区教育园区。
同时,加强全县教育装备,实施学校运动场地塑胶化工程,完善教育信息化设施设备,不断提升区域教育现代化水平。
2013年7月,我县被省确认为教育现代化先进县。
全面优化教师队伍。
为充实、优化教师队伍,我县建立教师年补充机制,每年招录新教师200名左右,主要充实到农村学校。
同时,实行城乡教师“青蓝结对”、农村青年教师进城顶岗培养和紧缺学科教师转岗培训,着力解决农村师资薄弱难题。
全面强化学校安全。
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为所有学校、幼儿园安装监控设施,配备专职保安,全县省、市平安校园占比达85%,居全市各县(市、区)之首。
中学校长“应知”“应会”
案例:忻州市某中学 由肺结核引发的群 体性事件
一般
海南省H小学校长带女生开房
2013年5月8日,海南省W 市H小学6名就读六年级的 小学女生集体失踪,引起 老师和家长极度恐慌,原 来该6名小学女生被W市E 校校长C及W市一政府单 位职员F带走开房,2013 年5月14日,校长C二人已 经被警方刑拘。
打架斗殴、校园暴力 交通事故、溺水事故 自杀自残 社会不法侵害
•高中(中职)生
• 恶性暴力伤害 • 自杀事故、恋爱事故 • 心理疾病、离校出走 • 实习事故 • 社会不法侵害
启 示:不仅仅是懂不懂安全的问题 是态度问题 是责任问题 是安全能力问题
总 结:是安全素养问题 关键词:校长安全素养
立足学生安全能力提升和学校安全, 来思考校长安全素养。
(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九条
学校应当聘任从事法制教 育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学校 根据条件可以聘请校外法律辅 导员。
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 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 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一)《教育法》
《教育法》第七十三条: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 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 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二)《义务教育法》
第十六条 学校建设,应当符
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 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 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 职工安全。
中学两基应知应会
“两基”应知应会材料一、“两基”名词释义1、“两基”——“两基”是指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简称。
2、全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为了加快中小学危房改造步伐,2003年,国家全面启动了第二期全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决定在2003至2005年共投入中央财政专款60亿元,基本消除全国农村中小学现有D级危房校舍。
3、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工程”——为保证到2007年西部地区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保障“两基”攻坚县扩大义务教育规模的需要,解决制约西部农村地区普及义务教育的“瓶颈”问题,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共同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
即从2004年起,用四年左右的时间,新建、改扩建一批以农村初中为主的寄宿制学校;同时,在合理布局、科学规划的前提下,加快对现有条件较差的寄宿制学校和不具备寄宿条件而有必要实行寄宿制的学校进行改扩建的步伐,确保需寄宿的学生能进入具备基本有条件的寄宿制学校学习。
我县于2005年起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总24个。
4、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为提高农村基础教育质量,国家决定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通过教学光碟播放点、卫星教学收视点和计算机教室三种模式,把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和教学方法送到农村中小学。
我县于2004年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全县有24个信息站、282个微星教学收视点、64个教学光碟播放点。
我乡有1个信息站、6个卫星教学收视点。
5、“三个增长”——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要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生人均教育经费逐年增长;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
6、“三保”机制——就是“保工资(建立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保运转(确保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安全(保障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学校建设的必要投入)”7、“两基”国检——国家教育督导团在省级行政区域内所有县全部“两基”达标验收完毕之后,对省级政府的“两基”工作进行督导1检查,是国家依法组织的对省级行政区域“两基”水平的验收和认定,因此称为“两基国检”,“两基国检”合格后,由教育部正式宣布该省实现“两基”,并授予“两基”纪念牌。
教师队伍应知应会基本知识题库
教师队伍“应知应会”基本知识题库1.根据闽政文[2008]344号文规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测算,城市、县镇、农村初中学校统一按员生1∶13.5配备教职工,小学在校生200人以上的学校按员生1∶19.5配备教职工,在校生31—200人的学校按班师1∶1.7配备教师,在校生10—30人的学校至少配备2名教师,在校生在10人以内的配备1名教师。
2.校长按规定,五年内参加一轮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取得相应证书。
3.继续教育经费按教职工年度工资总额1.5—2.5%标准核拔。
4.农村中小学要按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用于教师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5.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原则上五年为一周期,一个周期内,中、高职务教师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初级职务教师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至240学时。
6.按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层次继续教育学时分一类学时,二类学时和三类学时三类,三类学时之间原则上不可相互替代但在远程培训网络教育暂时无法进行的地方,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允许二类继续教育学时暂时替代一类继续教育学时。
7.在同一周期内,高中二级以上达标中学,省(部)级以上重点职业中专学校、省级示范初中、示范小学、省优质幼儿园,一类学时须达50学时以上,二类学时不低于70学时,三类学时不低于240学时。
8.在同一周期内,其他中小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一类学时须达40学时以上,二类学时不低于94学时,三类学时不低于226学时。
9.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
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10.凡申报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或续聘教师职务者,须完成近五年继续教育年平均学时的规定。
11.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
12.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县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县教育局审查后,报市教育局认定。
两个条例学习心得两准则四条例应知应会学习心得
两个条例学习心得:两准则四条例应知应会学习心得本人有幸参加3月13日—24日本市第一期区直科级干部培训班学习,受益匪浅。
通过认真学习《富裕和谐南山与社会主义新村镇若干理论与现实问题分析^p 》等一系列课程,进一步拓宽了视野,更新了观念,提升了理论水平。
特别是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下面,结合我区的实际,围绕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谈谈自己的一点粗浅看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体现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指导思想,为农村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是现阶段深化农村改革的必然趋势,是破解“三农”难题的一个现实选择,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城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经过近几年的整治,广大农村的面貌已焕然一新,道路硬底化、环境绿化美化、配套文体活动中心等已基本实现,广大农民亦基本上过上了相对富裕的生活。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农村的生产力还较低下,经营管理也较粗放,农村的生活条件与城市相比还有一段距离,一些农民兄弟们还生活在贫困线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显得迫切而重要。
当前,我区已初步具备了建设新农村的条件。
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有了支持保护农业、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的经济基础。
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我认为首先做好下面几方面工作。
一、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农村基层组织是化解“三农”问题的基本载体,农村基层干部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实践者和带头人。
只有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才能使之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领导集体。
要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首先要继续开展农村综合创建活动,认真实施财务公开制度,规范村务管理和财务工作;提高村民自治能力,把农村各种矛盾解决在基层;做好群众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维护好农村社会稳定。
第二是采取不同形式,搞好教育培训。
积极开展“三培双带”活动,即把致富能手中的先进分子培养成党员,让党员培养更多的致富能手,将致富的优秀党员培养成村干部或党支部书记;党员敢于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1.25•【字号】晋政办发[2007]6号•【施行日期】2007.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7〕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一月二十五日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我省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精神,制订我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巩固和提高九年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到“十一五”期末建立起“责任明确、经费共担、保障有力、管理有序”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
二、主要内容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在我省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一)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含县城所在地学生,下同),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免学杂费资金由中央和地方6:4分担,地方分担部分由省、市、县按5:2:3分担,其中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由省、市、县按7:2:1分担。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2.28•【字号】陕政发[2006]5号•【施行日期】2006.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06〕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各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省政府决定,从2006年开始,深化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免费义务教育。
现制定如下改革实施方案。
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增加财政投入,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经费长效保障机制。
一、领导及工作机构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陈德铭省长任组长,赵正永常务副省长、朱静芝副省长任副组长,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人事厅、省物价局、省委宣传部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
办公室主任由省政府副秘书长薛汉军同志担任;副主任由省教育厅副厅长张雄强同志、省财政厅总会计师丁云祥同志担任。
教育、财政部门抽调力量组织专门的工作班子,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市、县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实行市长、县长“一把手”负责制。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06.01.19•【文号】财教[2006]5号•【施行日期】2006.01.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委: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和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的精神,我们制定了《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教育部二00六年一月十九日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中小学是指农村(含县镇)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第三条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第四条地方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分配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应主要依据在校学生人数,同时又要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的学校倾斜,保证较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的基本需求。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7.12•【字号】甬政发[2007]56号•【施行日期】2007.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甬政发〔2007〕5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精神,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建设。
现就我市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进一步增加对义务教育发展的经费投入,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提高全民素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证;是贯彻落实“多予、少取、放活”方针,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巩固税费改革成果,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完善以人为本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的必然要求;是科学、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完善“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加快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有效手段。
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落到实处。
二、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按照“明确各级责任、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将全市城乡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各级政府职责明确、负担合理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一)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
所需资金市与县(市)、区分担如下:1.16个欠发达乡(镇)及3个片(宁海县:茶院乡、胡陈乡、深田川镇、桑洲镇、前童镇、岔路镇、跃龙街道水车片、黄坛镇双峰片;余姚市:大岚镇、鹿亭乡、梁弄镇、四明山镇、梨洲街道茭湖片;奉化市:大堰镇、溪口镇;象山县:高塘乡、鹤浦镇、新桥镇、泗洲头镇),市与有关县(市)分担比例为50%:50%。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3.23•【字号】苏政发[2007]27号•【施行日期】2007.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苏政发〔2007〕2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近年来,我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大力发展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
但在经费保障方面,不少地方政府投入责任不够落实、经费供需矛盾比较突出,迫切需要从完善机制入手认真加以解决。
为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不断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4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按照构建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和有利于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的原则,从增强县级财政平衡能力出发,调整完善省对县、县对乡镇的财政体制,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从体制上与乡镇脱钩。
通过省级财政体制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补助结合、县级财政依法统筹安排,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
建立规范合理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预算管理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保证学校正常运转。
二、抓好免收学杂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各地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江苏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67号)精神,确保免收学杂费的政策落实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每一位学生。
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课本、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保证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接受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应知应会专版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应知应会1.什么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答:是指在义务教育阶段,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全面提升教师整体素质,缩小学校、城乡、区域间教育发展水平的差距,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
2.为什么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答:2011年我国用25年全面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从根本上解决了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问题。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就是着力提升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努力实现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从“有学上”到“上好学”。
3.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本目标是什么?答:每一所学校符合国家办学标准,办学经费得到保障。
教育资源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开齐国家规定课程。
教师配置更加合理,教师整体素质得到提高。
学校班额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4.我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怎样?答:2012年起,国家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工作,截至2014年底已有28个省份的757个县(市、区)通过评估认定,占全国县(市、区)总数的26%。
2015年4月,北京所辖16个区县一次全部通过教育部“均衡县”督导评估认定,成为继上海(2014年3月)后整体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第二直辖市。
5.教育部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标准是什么?答:“基本均衡县”督导标准包括四方面:一是县域内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达到省定办学标准;二是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不低于85分;三是校际之间9项差异系数小学小于等于0.65,初中小于等于0.55;四是公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
6.为加快教育均衡发展,我县采取了哪些措施?答:主要采取了五大措施:一是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改善办学条件;二是全面实施学校改薄工程,促进校际均衡;三是实施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优化教育队伍;四是实施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提高办学水平;五是实施义务教育关爱工程,推进教育公平。
7.我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哪些成效?答:近年来,区政府着力教育资源配置优化,全方位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教师队伍应知应会基本知识题库
教师队伍“应知应会(yīnɡ huì)”基本知识题库(tí kù)1.根据(gēnjù)闽政文[2008]344号文规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biānzhì)测算,城市、县镇、农村初中学校统一按员生1∶13.5配备教职工,小学(xiǎoxué)在校生200人以上的学校按员生1∶19.5配备教职工,在校生31—200人的学校按班师1∶1.7配备教师,在校生10—30人的学校至少配备2名教师,在校生在10人以内的配备1名教师。
2.校长按规定,五年内参加一轮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取得相应证书。
3.继续教育经费按教职工年度工资总额1.5—2.5%标准核拔。
4.农村中小学要按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用于教师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5.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原则上五年为一周期,一个周期内,中、高职务教师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初级职务教师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至240学时。
6.按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层次继续教育学时分一类学时,二类学时和三类学时三类,三类学时之间原则上不可相互替代但在远程培训网络教育暂时无法进行的地方,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允许二类继续教育学时暂时替代一类继续教育学时。
7.在同一周期内,高中二级以上达标中学,省(部)级以上重点职业中专学校、省级示范初中、示范小学、省优质幼儿园,一类学时须达50学时以上,二类学时不低于70学时,三类学时不低于240学时。
8.在同一周期内,其他中小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一类学时须达40学时以上,二类学时不低于94学时,三类学时不低于226学时。
9.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
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10.凡申报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或续聘教师职务者,须完成近五年继续教育年平均学时的规定。
11.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评 各类迎验工作人员“应知应会”内容
方城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评“应知应会”一、乡镇(街道)领导1、熟知本乡镇(街道)经济发展、教育投入、教育建设基本情况。
2、熟知本乡镇(街道)教育基本情况。
3、熟悉验收中“十项核心指标”内容。
4、能熟练表述本乡镇(街道)在创建过程中的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及存在的不足。
二、乡镇(街道)中心校校长1、熟知本乡镇(街道)教育投入基本情况。
2、熟知本乡镇(街道)教育基本情况。
3、熟知本乡镇(街道)各学校“十项核心指标”达标情况。
4、能熟练表述本乡镇(街道)在创建过程中的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及存在的不足。
三、校长1、熟知本学校基本情况。
2、熟知本校“十项核心指标”中各项数据。
3、熟知本校辅助用房、功能室(小学7室、初中10室)的类别、数量、使用情况。
4、能准确表述本校创建工作中的亮点、成绩及不足,做到数据准确,了然于胸,突出办学特色。
四、教导主任1、熟知本校基本情况。
2、熟练掌握国家中小学课程标准,并依据课程标准开足开齐课程。
五、各功能室管理员1、熟知所管理处室达到的类别、器材数量、使用的方法。
2、能正确表述本处室相关器材功能、用法。
3、能按照标准正确摆放相关器材。
4、熟知所管理物品的摆放处并做到“一口清,一手准”。
六、教师1、了解学校基本情况。
2、衣着大方得体,言行举止文明,正确运用普通话上课、交流。
七、门卫1、衣着符合职业特点,得体大方。
2、能熟练使用各种防护器械。
3、严格执行各项门卫制度。
4、出入登记手册规范、认真,符合相关要求。
八、学生1、尊敬师长,语言文明,行为规范,礼貌待人。
2、了解迎检内容,不说不符合政策或与迎检相矛盾的话。
附:义务教育办学及均衡发展相关标准(仅供参考)十项核心指标:1、生均公用经费2020年春期开始小学、初中分别为650元、850元。
2、生均建筑面积省定标准为小学5.2平方米,初中6.4平方米;全寄宿制生均分别不低于13.13、15.31平方米。
3、小学(初中)数学、科学(理科)仪器教学仪器:小学数学、科学仪器达到《河南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第一种配备方案;初中理科教学仪器达到《河南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第一种配备方案。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1.15•【字号】琼府办[2007]8号•【施行日期】2007.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07〕8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海南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一月十五日海南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强化省、市、县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巩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两基”工作成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成立海南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由分管教育的副省长任组长,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委宣传部、省发展与改革厅、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农业厅、省扶贫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对改革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负责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分别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分管负责人担任。
各市、县相应成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县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
二、指导原则(一)分步组织实施。
2006年在8个少数民族市、县全面实施,2007年起扩大到全省范围。
(二)资金共同分担。
根据中央、省和市、县共同分担的原则,结合市、县财力状况,建立起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三、资金分担(一)免除杂费资金。
1.实施范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含年收费低于3000元的民办学校学生)。
校长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及学校注意事项
校长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及学校注意事项为了更好地迎“国检”,各校长(相关人员)应熟知、熟记以下内容:一、“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相关知识(一)有关标准班生额要求:小学45人初中50人生均校园面积:小学18平方米初中20平方米生均校舍面积:小学4.4平方米初中5平方米生均绿地面积:小学1.5平方米初中2平方米生均图书:小学 15册初中25册师生比:小学1:19.5 初中1:13.5在校生年辍学率:小学低于1% 初中城市低于2% 农村低于3% 学龄人口入学率:小学100% 初中96%以上6—14周岁三类残疾人口义务教育入学率:92%以上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教育的比例不低于92%(二)本校基本数据(以基报表为准)1.本校近两学年各学年的学生总数(男生数、女生数、文化户口中的人数)、本校现有各年级学生数、寄宿生数(男、女)、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数、农村留守儿童和三类残疾儿少人数、本校近两学年学生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生人数。
2.校园面积、校舍面积、班生额、图书册数、生均册数、资产设备值,本校现有理化生实验室间数及存在状况、计算机台数(老师使用计算机台数、学生机台数、多媒体室计算机等)、本校学生的德育教育基地和综合实践基地。
(三)管理职责方面学校保安是否着装和持证上岗,门卫制度是否上墙,进出校门的登记是否齐全。
(四)教师队伍方面1.应记数据:本校2013年教职工定编数、现在实有教职工数(男、女平均年龄、退休教师)、本学年新聘教师数、专任教师总数及比率、正副校长小学大专(中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数及比率。
骨干教师人数、比例。
2.应熟悉的情况:师德建设,教师培训,教师交流情况、流入教师和流出教师、主要制度、措施、成果,小片区,一体化等。
3.备好学校总课程表和教师任课表(主要查看教师的任教科目、教师数)。
4.备好近3年开展师德建设活动和师德考核的材料。
5.边远山区教师待遇情况。
6.备好近3年学校教师培训、研修计划及实施情况的材料。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枣政发〔2016〕7号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正文:----------------------------------------------------------------------------------------------------------------------------------------------------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枣政发〔2016〕7号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为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动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5〕67 号文件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鲁政发〔2016〕1 号),市政府决定自 2016 年起,调整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用 2 年的时间,建立统一的、各级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内容(一)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统称“两免一补”)。
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省、市、区(市)分担比例,按照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分担比例执行。
(二)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全省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所需资金由省、市、区(市)按比例分担。
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补助水平,所需资金按照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分担比例执行。
现有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高于基准定额的,要确保水平不降低,同时鼓励各区(市)结合实际提高公用经费补助标准。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省、市、区(市)分担比例:滕州市、市中区为 80%:5%: 15%,薛城区、峄城区、台儿庄区为 80%:8%:12%,山亭区为 80%: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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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校长
应知应会卡
1.国家给学校的钱有哪些?
主要有四大项:一是按照教师人头核发的教师工资,二是按学生人数和定额标准核拨的公用经费,三是按项目核给的校舍建设和维修改造经费,四是按学生人数核定的免费教科书资金和按困难学生人数核定的寄宿生生活补助。
2.学校应如何要钱?
编预算。
学校日常运转和事业发展所需的钱都要纳入预算,向当地教育、财政等政府部门要。
3、
3.学校应如何花钱?
答:按批准的预算花。
一是专款专用,公用经费不能用于发放教师津补贴,不能用于偿还学校债务,用于学生的钱不能用于教师。
二是调整预算要报批,不能自己随便改。
三是花了钱要公示,要经得起审计和检查。
4.公用经费可以用来干什么?
一是“过日子”,如水、电、暖、交通、邮电等。
二是教育教学,如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业务与管理、文体活动等。
三是教师培训,按学校公用经费总额的10%安排,用于教师培训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
四是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5.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那些资助政策?
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对寄宿的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以及残疾学生免住宿费,二是对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2000元(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4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子女(含低保)、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学生提供爱心营养餐。
6.目前学校还能收哪些费?
笿:只能收寄宿生住宿费,除此之外,不能再收任何其他费用。
7.如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校长应负什么责任?
答:违反《会计法》,伪造、毁坏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会计资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相应行政处分,直至开除。
以虚假、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财政资金,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应对学校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校领导及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乱收费的,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